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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51-813366 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1-27 09:13: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上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地方志工作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克服人手少、任务重等困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积极探索和实践新时期地方志工作的发展途径,各项工作按照年初计划顺利推进。

一、特色亮点工作

我办根据市委书记的指示精神,于**年策划启动了《美丽**》编纂工作,以“**图文志”形式,努力打造一本综合反映**自然历史文化精粹和当代发展成就的礼品书籍。今年,市委市政府将编写《美丽**》列为“四张名片”亮点工作之一,纳入目标考核。我们根据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提升领导力度,充实编纂力量,加强经费保障,制定科学合理的推进方案,明确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市志办“一把手”亲自参与方案制定、文稿修改、风格选择、设计调整等各环节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加班加点、全力投入,加强与各镇各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强对编辑和设计人员的指导服务,切实保证文字图片资料质量和编纂设计进度,扎实推进编纂工作。目前,各类文字资料和图片已收集完成90%以上,文稿编纂工作历经七次重大修改和四次专题讨论会,已基本形成总体文稿,正分送有关方面进一步征求意见;同时,基本确定图文装帧设计公司,正就设计、出版、印刷的具体事宜进行磋商。

二、常规业务工作

(一)倒排时间,加快《**市志》编纂进度

上半年,我办按照成都市志办关于**年市志工作必须出书的要求,倒排时间节点,积极采取措施,加强与编辑的沟通、督促,切实加大编纂工作进度。一是明确志书总纂最后阶段的资料收集原则。由于志书编纂跨度时间长,个别地方缺乏资料,导致部分章节迟迟未能完成。经过商量,我们明确了对部分资料缺失的地方先放一放,先完成其他地方,待最后确定确需补充再来寻找资料,避免了编辑老师老是在这些地方纠结,大大加快了编纂进度。二是学习周边区市县先进经验。先后到双流、都江堰史志办学习,并电话向郫县、崇州等区县的地方志工作部门请教,了解了他们编排志书的经验教训,避免了走弯路。三是切实关心编辑生活。我们加强了对编辑的关心,经常与他们联系,询问他们身体情况,及时解决需要我们帮助的问题。目前,该书第四次总纂已基本完成,即将征求各单位意见。

(二)围绕创新,做好《**年鉴》的编纂工作

在多年的编纂经验基础上,我们以打造“精品志书”为目标,自我加压,高标准谋划年鉴编纂工作,力争从细化条目、丰富内容、正式出版等三个方面实现突破。一是创新条目内容。改变以前年鉴就是各单位总结的汇总,先列出条目,要求各单位按照条目充实内容,着力提升年鉴的权威性、实用性、可读性和鉴赏性。二是创新收集方式。积极争取市政府办支持,由市政府办督查科发出了《关于编纂出版的通知》文件,对不按时交纳资料的由市政府办督查科进行督察,各单位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上报材料质量普遍较高,目前已基本完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三是创新出版方式。联系出版社,在资料收集阶段就要求其介入,目前已确定了编辑队伍、设计公司和出版社,正加紧开展编写工作。

三、其他志书推进情况

(一)《抗震救灾志》进展顺利。征求了市领导和各单位意见,并已全部修改到位。目前,正在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照片进行梳理,即将进入出版程序。

(二)《**石化基地建设实录》稳步推进。已完成“大事记”初稿、部分重点人物访谈、“申报篇”初稿和“建设篇”的1/3文稿初稿。

(三)《彭州百人百事》完成初稿。已编写完成“百人”和“百事”完整初稿,已召开专家评审会,正根据专家意见调整“百人百事”名单,补充完善相关内容。

(四)《五年大事记》即将出书。经过反复修改和补充完善,目前,已完成最后一稿的校对工作,即将印刷出书。

(五)村志编纂进展顺利。我办与濛阳镇携手合作,确定在濛阳镇清卓村编写我市的第一部规范性的村志——《清卓村志》。编写组结合时代特点和清卓地情特色,经过反复推敲,广泛征求清卓村干部群众意见,几经修改数易其稿,敲定形成了《清卓村志》的编写纲目。5月30日,成都志办正式审核通过了《清卓村志》编写纲目,认为纲目指导思想明确,结构严谨、特色鲜明,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该书现正在加紧进行资料收集和初稿编纂,预计7月底完成初稿。

(六)积极开展地方文化研究工作。做好对地方文化研究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编辑印刷《天彭古今》**年第一期;为集中反映我市地方文化研究成果,我办积极抓好《天彭古今》合订本出版印刷工作,目前已完成前五期的校对整理,正抓紧制版,即将正式付印。

四、加强队伍建设

(一)修志队伍建设。为保证规范化、常态化、持续性推进《**市志》、《**年鉴》等地方志书的编纂工作,上半年,我办要求各单位、各镇确定了分管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联系人,同时建立了“彭州市志工作QQ群”,吸纳各单位地方志工作联系人参加,有效促进了地方志工作的资料交换和经验交流,形成了一支较为稳定的修志

队伍。

(二)主题教育。3月份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会议,传达**年党建工作会精神。扎实开展“实现伟大中国梦 建设美丽繁荣和谐**”主题教育,严格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召开动员大会,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理论学习和讨论,每天按时上报活动动态,切实推动各项工作加快推进。

(三)纪检监察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暨惩防体系建设。制订上报《关于**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认真做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半年领导班子及成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部门管辖范围内无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

上半年,我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对志稿的修改和编审的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对各部门、各镇的志书编纂工作的指导还存在不足,对地方志工作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等。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快志书推进

合理调整充实编辑力量,进一步做好对编辑人员的指导服务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稳步推进编写工作。

(一)《美丽**》召开评审会尽快确定文稿,加快装帧设计和出版各环节工作,确保年底前正式出版印刷,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加快推进《**市志》编纂工作,力争年底完成送审稿。

(三)加快推进《抗震救灾志》相关工作,尽快确定出版社,进入出版程序。

(四)加快《**年鉴》文稿编纂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出版印刷。

(五)继续推进《**石化基地建设实录》和《**百人百事》编纂工作,认真听取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精益求精,努力打造“精品志书”,目前该书正在进行文案策划,力争用一年时间完成编纂。

(六)加强《清卓村志》编纂指导,力争年内进入出版程序。

二、旧志整理

对清嘉庆十八年纂修和光绪四年重修的两部《**志》,以及**年编纂的《**志》进行整理。下半年,我办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尽快对嘉庆《**县志》进行影印出版,对1985年《**志》进行再版,并适时启动光绪《**志》的影印出版工作。

三、启动数字方志馆建设的前期工作

在学习兄弟区(市)县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加紧制定数字方志馆建设方案,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落实场地、设备和人员,力争早日建成数字方志馆。

第二篇: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及自治区《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扎实做好地方志编纂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贵港做出应有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1年主要工作及经验做法

2011年,我办的重点工作是《XX市志》编纂人员培训以及资料征集,常规工作是做好2011《贵港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亮点工作是编纂出版我市地情书《贵港文物图志》。年初,由于我办甘德富主任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党外中青班学习,市行动办、市“三百工程”办、市拆迁办又抽调周朝宁副主任,蒙勇成副调研员和吴剑华副科长3名同志。我办一时面临任务重、时间紧、人员不足局面,但我办领导班子认真谋划,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一)《XX市志》编纂工作进展顺利

4月29日,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编纂方案的通知》(贵政办通〔2011〕119号),我市地级《XX市志》编纂工作全面展开。一是按计划培训培养修志人员。为提高修志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志稿质量,我办加大了修志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上半年我办组织参加自治区级以上的业务培训班两批次共4人(次)。于9月上旬举办了全市修志业务培训班,对《XX市志》各单位撰稿人员进行全员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为下一步资料征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实行分工合作制,强化志稿资料征集编纂工作。为加快《XX市志》编纂进度,提高工作质量,发挥团队作用,促进分工合作,我办实行分工协作制。首先把参加培训的单位按照党政机关的一般序列进行分类,共分为市委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府工作部门、政协机关和民主党派、审判检察机关、人民团体、驻贵部队、中区直驻贵单位八大类,然后把这八类单位分为5个小组,每个小组委任一名领导为负责人。每组的负责人负责召集组内的承编单位撰稿人展开座谈,讨论,收集、整理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负责联系小组承编单位撰稿人,对撰稿人的志稿撰写工作进行指导,督促相关撰稿人按时报送市志资料,并将已报送过来的市稿资料及时编辑修改补充完善,2011年底完成部分资料征集,2012年完成全部志稿资料征集。(二)《贵港年鉴·2011》编纂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贵政办通〔2011〕62号)要求,我办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在资料收集中,借鉴近年来年鉴资料收集经验,对全市所有承编单位进行征收资料任务分工。主要通过如下途径加强了资料收集:一是电话催稿。根据年鉴资料要求完整、真实、准确的特点,对未报送资料的单位逐一进行电话询问,一来掌握该单位年鉴资料完成进度,二来针对有关稿件撰写一些问题及时进行指导。二是上门收稿。针对个别确实难以完成资料报送任务的单位,我办采取上门催收,及时了解未完成任务原因,进一步做好指导,并要求限时完成。三是自行采编。全书按照篇目要求,部分内容无法由一个编写单位完成,为此我办派出编辑人员自行采访编写。到目前为止,《贵港年鉴2011》正进行排版校对,将于12月出版发行。

(三)做好《贵港文物图志》编纂出版工作

编纂出版《贵港文物图志》是贯彻《地方志工作条例》要求,深入挖掘、综合开发贵港地情资源项目之一,是我办的亮点工作。我办通过多种途径在全区征集资料,通过编辑和多次校对,及组织相关专家审核于今年9月完成编纂出版。

《贵港文物图志》集贵港文物精粹和贵港历史沿革研究成果于一书,它的编辑出版,对于了解贵港文物的丰富内涵,开展文化研究,进一步促进贵港文化事业的发展,将发挥重要的作用。该书图文并茂,具有科学性、资料性、知识性和可读性,读后可使人们了解贵港历史发展过程,展现贵港人民的伟大智慧和才能,激发人们对乡土的感情,增强爱国主义思想和民族自豪感。(四)完成《广西年鉴》供稿任务

根据《XX区人民政府广西年鉴编纂委员会关于市县(区)文稿由地方志机构提供的通知》(桂鉴编发〔2011〕1号)要求,自2011年起,《广西年鉴》各市县概况的撰稿、供稿任务主要由各市、县(区)地方志办公室承担。我办接受任务后,在第一时间请示市人民政府调整了《广西年鉴》贵港部分编写组成员名单,并组织人员多方搜集资料,在7月底前完成了贵港部分资料的撰写任务。

(五)完成好第七次广西地方志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

根据《XX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桂志办发〔2011〕3号),我办在年初编制好计划。今年10月,按照《XX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七次广西地方志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桂志办发〔2011〕27号)要求,我办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将近年来优秀地方志书、地情书、论文及个人专著做好初评推荐工作,11月较为圆满地完成任务,现待自治区的评选。(六)做好全市第二轮修志督查工作

按照我办《2011工作计划要点》,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经请示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全市第二轮各修志单位进行督查。于10月26—28日对各县(市)区为期3天的第二轮修志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内容主要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一纳入、五到位”(即把编纂地方志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工作任务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的落实情况,重点对三区修志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后形成报告报市人民政府。

督查工作结束后,政府分管地方志的领导在第一时间专门召开了协调解决三区机构问题的会议,参加会议人员有市分管地方志的领导、港北、港南、覃塘三区分管地方志的领导、市编制办、市方志办的相关领导。经过会议的协商,落实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尽快成立三区修志机构,港北、覃塘已向市编制委员会提交成立区方志办的请示,要跟踪落实;XX区要加紧向市编制委员会提出申请,争取下一次编制委员会会议通过;二是要在市编制委员会还没批复落实机构编制之前,三区要立即启动修志工作,落实专职修志人员,上报市志办;三是要抓紧落实,确保自治区年终督查工作时三区修志工作有所进展。(七)积极做好各级分配我办其他工作

今年以来,围绕XX市经济建设这一发展大局,我办领导班子认真筹划,综合协调,带领全办人员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及事务性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部分单位、领导对地方志工作认识不足,资料征集难度大。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地方志的作用和意义认识不足,对地方志编纂工作不支持不配合,严重影响了《贵港年鉴·2011》的编纂进度,也影响了我市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度,以至于《贵港年鉴·2011》出版时间一再推迟,《XX市志》编写部分承编单位至今未落实专门编写人员。

(二)缺乏修志专业人才。目前,我市从事地方志工作的人员中,多数人缺乏系统的地方志编修专业知识,对志书编纂、编辑、排版、出版等相关工作缺乏系统的了解,导致修志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志书的质量难以保证。

(三)市辖三区修志机构尚未成立,专职修志人员无着落。目前,港北、港南和覃塘三区还没有成立修志机构,港北、XX区政府虽拟成立区地方志办公室,但由于编制问题一直未得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复,专职修志人员难以落实,三区区志编修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市级要求三区的资料收集、编写、报送任务难以完成。

(四)《XX市志》编纂工作所需硬件条件有待加强。一是随着编纂工作进一步深入办公条件受到限制,《XX市志》是一部百科学术巨著,需要成立编辑部,编辑中需聘请一批既了解贵港历史,又热爱地方志工作的专家、学者参与,市志办已没有多余的办公空间,无法安排;二是经费的投入无法跟上实际工作需要,人员聘请需要经费,日常工作展开需要经费等。

三、2012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开展《XX市志》编纂工作。《XX市志》编纂工作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记述时间跨度长,内容广,涉及的编写单位、人员多,编纂要求标准高。我办计划明年初举办修志业务培训班,加强修志业务培训,提高全市志稿编写人员写作技能,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推进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度。力争2012年完成《XX市志》资料征集工作。

(二)按计划做好《贵港年鉴·2012》编纂出版工作

2012年,我办将做到早计划、早准备做好《贵港年鉴·2012》编纂出版工作,将欲年初举行培训工作,力争第三季度完成出版发行工作。(三)做好《广西地情网》贵港子级网站建设工作。根据XX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地方志系统网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志编发〔2011〕5号)要求,今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包括贵港在内的50个子网站的建设任务,将于10月正式开通运行。由于我办地情网站建设财政资金难以落实至今未完成,我办将努力做好工作,争取财政经费,计划于2012年完成。

(四)继续做好《广西年鉴》贵港部分撰写工作。我办将根据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的具体工作部署,组织好人员,搜集整理编写好资料,按时完成撰写任务。

(五)继续做好2012第二轮修志督查工作。我办将按照工作计划,有计划、按步骤做好2012第二办修志工作的督查,以加快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的进度。

(六)积极开展好地情资源和旧志整理工作。2012,整理出版我市年鉴电子综合版,为我市第二轮修志提供第一手资料;积极做好部旧志、古籍的搜集整理工作。

(七)努力做好三区修志机构建设协调工作。我办将主动请示有关领导、协调相关部门,争取帮助三区设立修志机构,落实专职人员,以解决目前三区地方志工作的被动局面,全面启动三区的修志工作。

第三篇:朝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朝阳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举办二轮修志主笔人员培训班

按照区编委会二轮修志工作部署,区志办结合《朝阳区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方案》进度,于5月25日举办了全区修志单位主笔人员业务培训班。参与我区二轮修志的全区158个单位近200名主笔人员参加了培训班。区志办主任赵万顺出席培训会议并讲话。培训会议由区志办副主任王维成主持。

培训会上,区志办赵万顺主任在动员讲话中首先回顾了我区第一轮修志工作的简要情况,并对本次培训工作提出了“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存真求实,攻坚克难,确保资料收集质量;严格要求,抓好培训,提高主笔业务素质”三点明确要求。

为确保培训效果,区志办精心安排了培训内容。由区志办副主任王维成向与会人员简要介绍了我区第二轮修志工作情况、目前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明确了各单位2010年工作重点及要求,邀请市志办副巡视员谭烈飞同志就志书编纂基本知识进行了专题辅导,邀请市地方志协会秘书长罗保平同志就如何做好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进行了专题辅导讲座。

为便于各修志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和主笔人员日常参阅学习,区志办还为主笔人员准备了“关于收集资料的通知、二轮修志资料卡片(式样)、《朝阳区第二轮地方志书编纂工作指导手册》、第一部《朝阳区志》、收集资料阶段各单位的工作任务、主笔人员通信录以及修志工作意见建议征集表等会议材料。

朝阳区志办(王维成)

2010年5月26日

第四篇: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责任,提高工作效能,改善服务态度,增强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服务承诺制

第一条:根据县志办工作职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制作公示栏向社会公开县志办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第二条:以方便群众,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办事透明度为目标,向社会公开办事程序和服务项目。包括:县志办工作程序、服务项目等。

第三条:遵守公务员行为道德规范。机关工作人员接待办事和来访,要做到举止文明、行为规范、热情大方、耐心细致、服务到位。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做到“一张笑脸、一句文明语、一把椅子、一杯茶水,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合作有谢声。”

第四条:严格履行八项工作承诺。即:不让来办事的人员在我这里冷落;不让工作的事项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的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的机密在我这里泄露;不让影响团结的言行在我身上出现;不让违纪的言行在我身上发生;不让机关的形象因我受到影响;不让群众的利益因我受到伤害。

二、首问责任制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岗位、业务范围,接受服务对象监督。

第六条: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和办理事项、办理结果进行登记,以备查询和考核。

第七条:服务对象前来办理或咨询事项,由第一接触人(首问接待人)负责接待。首问接待人在了解对方基本情况和要求后按照职责和分工,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能够办理的要及时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及时引荐到相关股室或志办领导,若经办人或志办领导不在,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应先将服务对象的有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

第八条: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应耐心解释,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九条: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接听电话的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对于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其他股室的,应将有关电话告诉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

三、限时办结制

第十条: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的原则办理行政事项。对完成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任务,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按规定的时间办结,没有明确办理时限并且不需要充分调研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调研才能够完成的,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计划并向上级发文机关报告。

第十一条:对于请示性事项在15个工作日研究处理作出明确答复。

红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5月15日

第五篇: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北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做好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是指在社会上传播或散布,与事实不相符,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信息。

第三条 本单位要依据行政职责,负责澄清相关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责任。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应当遵循发现及时、落实责任、处置迅速、控制得当的原则。

第四条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工作。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工作。对涉及本机关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进行确认,难以确认的,报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第五条 本单位要建立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发现机制,及时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要建立接受公众反映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渠道。

第六条 本单位应当制定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预案。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后,要立即按有关规定,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和渠道,及时发布准确完整的政府信息。

第七条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单位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除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外,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审批:

(一)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澄清的,须经人民政府批准。

(二)以本单位名义进行澄清的,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或工作内容的,须事先征得相关部门同意;涉及重要事项或敏感问题的,须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对未及时澄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对社会稳定、社会管理秩序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对传播和散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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