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法制办公室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省法制办相继召开了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
省各市政府法制办分管主任和监督处长会议、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我市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市法制办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讨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传达学习和贯彻。明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在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救济权上下功夫,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在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的基础上,根据《纲要》和《决定》的总体部署,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工作要点》,草拟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进一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对市级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
(二)创新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实行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我市在市一级率先组建民政执法支队,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整合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受市民政局委托,承担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等6项职责,原来由市民管办、地名办和殡管所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不含行政许可)委托支队执行。二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成立了我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贸粮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主要承担服务中心的受理举报投诉、指导咨询服务、通报信息等三大职责,切实提高我市的商务行政执法水平。
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确定了11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其中一类项目6件,二类项目5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年初,下发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提交讨论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办法》的规定事先送市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适当、文字表述是否规范、严谨、公文格式使用是否正确等一并进行审核。未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法制办将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政府法制网站上发布公告、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上半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红头文件”草案13件,提出修改意见26条;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2件;完成8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反馈工作,提出意见39条;按规定及时将市政府出台的6件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积极协助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做好地方性立法工作,先后组织《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3个立法座谈会。着手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工作,按照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江山市法制办最终被确认为省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市规范性文件汇编()》的编印工作。
(三)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继续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法制办及市政府各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如市交通局出台了《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文书的意见》,从规范处罚决定书格式、增强处罚决定的说理性入手,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深入实施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了轻微违法首查不罚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成果,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主要行政执法依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具体标准及配套制度等内容进行报送。在此基础上,将对市本级行政执法单位备案审查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形成《衢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以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目前,已有26个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巩固上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效果,对9月份开展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进行反馈,并就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反馈,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根据省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报送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人员名单的通知》,积极做好本年度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后监督,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作出的258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
开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今年5月,市监察局、法制办、检察院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自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市本级21个联网单位一季度平台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共享平台”)第一阶段建设己全面完成,首批21家联网单位均己全部上线联网运行,技术保障到位,网络运行正常。截止检查时,信息共享平台已录入各类信息1600余条,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嫌犯罪案件10件,其中:市国税局2件;安监局1件;烟草局7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检察机关依法逮捕1件。
(四)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即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提高案结事了率、降低诉讼率、降低申请最终裁决率、确保零上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今年以来,为加大宣传,我们编印了行政复议指南、仲裁指南等各5000份,并在市信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110等三处设立了行政复议受理服务点,为公民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对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等四个分局所辖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管辖权问题进行调研,进一步明确了管辖权限。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受理29件,其中,市政府共受理案件6件。
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着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特别是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严格举证责任,要求能够支持事实成立的证据必须符合真实、合法、关联“三性”要求,努力提高复议案件的质量。在积极创新听证审理等方式的同时,以调解和解机制创新为抓手,主动加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交流与沟通,找准问题关键点,妥善化解矛盾。坚持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就疑难案件及时与上级和有关专家联系,共同研究,有效解决了问题,积累了工作经验。同时,进一步规范复议法律文书,对已结的复议应诉案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相互衔接、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市法制办同市信访局建立了衔接机制,制定出台了《衢州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协作办法(施行)》,市法制办与市信访局建立了日常联系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和问题研究。建立了案件通报制度,每季度将本单位受理的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专报的形式相互通报,逐步建立起通过信访发现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良性格局。同时,加强调研,认真研究信访和复议的衔接及复议与信访的衔接问题,做到准确把握,避免信访事项在二者之间循环往复。
(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中心工作服务
结合衢州当前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领域矛盾突出的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先后赴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等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大量一手资料,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积极建言献策。结合衢州市开展的特色产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组织力量先后走访了市农业局、市信访局、开化县农业局、开化县信访局、龙游县农业局、龙游县詹家镇、衢江区高家镇,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改革中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法律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早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准备,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顾问。开展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有关问题的专题调研,先后组织衢江区、柯城区、龙游县公安、农业、教育、民政、社保等部门以及乡镇、社区和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向市公安局书面征求意见,最后以市政府名义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上半年,共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涉法事务1件,办理市领导批示的信访件5件。协助调查市领导交办的关于常山谷丰房产五个住户的信访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同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同时,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完成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法律议案的征集、审核和筛选工作,最后上报10件法律议案,其中被采纳的有8件。
(六)加强仲裁事务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为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和管理,2月份,办内部调整了领导分工,充实了对仲裁业务的管理力量。对内制定了考核管理制度以加强管理,对外加大宣传,积极拓展案源,仲裁事业有了新的起色。截止6月20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件,涉案标的额52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受理数持平,案件标的额增长221.1%,创历史新高。受理的案件涉及房地产业、建筑业、种植业等行业。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5件,占总受案数的53.6%;种植回购合同纠纷2件,占总受案数的7.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承包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等合同纠纷11件,占总受案数的39.3%。在巩固原有案件优势领域的基础上,新的业务领域也有较好的拓展。5月15日,与市保险业协会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仲裁业务逐步向保险、金融领域延伸。6月19日,召开我市首届仲裁员培训班,邀请浙江大学翁国民教授对全体仲裁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仲裁员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七)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法制信息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在强化信息员培训、及时梳理公布信息报送重点、强化信息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信息工作呈现了新的良好势头,各县(市、区)法制办信息报送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据统计,上半年,各县(市、区)及部门共向本办报送信息313条,在上报的信息中,被国务院法制网站采用78条、省法制办网站采用239条。
健全机关内部制度。修订并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日常管理制度》和《衢州市法制办公室工作规程》。对包括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十一项日常管理制度及收文工作规程、发文工作规程、档案工作规程、会议工作规程、文印工作规程、计算机管理规程等六项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上半年,除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市政府第五届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纪委五届八次全会、《廉政准则》等会议精神外,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开展每月每人推荐一本书、购买一本书、阅读一本书、解读一本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的“五个一”学习活动,就《责任胜于能力》、《钝感力》、《有些事永远不要等》等书籍进行了推荐学习和读后交流,进一步拓宽了视野。
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市委“三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全市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根据市委办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衢委办〔〕38号)通知精神,结合本办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衢府法发〔〕11号),明确分组织动员部署、公开承诺履职践诺、争先创优全面实施、考核评议表彰先进等四个阶段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以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创新方式方法,抓好落实。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按照省政府有关“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12)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公民权益保障计划实施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部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切实做好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
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根据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创建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深入开展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在有条件的领域和部门探索开展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按照省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相关工作。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地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意见汇总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或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制度,促进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
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会同监察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合研究新措施,探索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受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增强行政复议实际效果。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下一步,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现实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集中调查摸底,查找解决影响基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能力的关键问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总体水平。
(五)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及时调整充实市政府法律咨询小组,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为政府的决策服务延伸到为政府实施决策服务,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六)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
进一步提高做好仲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宽宣传渠道和形式,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意识。以务实的态度,开拓的理念,在继续巩固原业务领域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业务领域。严格按照《仲裁法》和《衢州仲裁委员会暂行规则》等的规定,认真细致、公正高效地依法办理仲裁案件。
(七)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学习,创新思路,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按照新下发的工作规程和日常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继续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加强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第二篇:法制办公室半年工作总结
上半年,区政府法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原则,按照《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助推“三大战略”顺利实施,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重点工作推进有力
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全面总结《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行以来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的基础上,深入调研,结合我区实际,拟定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明确未来五年我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
二是围绕“三大战略”切实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区政府与中科建设集团等重大经济合同的谈判、草拟、审查工作,把好招商工作的“准入关”,上半年共审查重大经济合同24件,有效地维护了我区的合法权益;为切实做好重点项目服务,受区政府领导安排,指派一名副主任兼任征地拆迁工作队副队长,主抓青杠园区建设的征地拆迁工作,助推“三大战略”的实施,实现“提速发展”。
三是积极参与“两违整治”、“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认真处理相关行政争议,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做好政策、法律的解释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是按照市、区的统一要求,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区政府法制办全体职工与中塘乡双石村18户农户结成对子,为贫困户想办法、添措施,帮助其及早脱贫,为万元增收户某项目、定规划,确保按时实现万元增收目标。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市、区万元征收的相关政策和优惠措施,汇编《黔江区农户万元增收工程政策宣传手册》,免费发送各街道、镇乡和广大农户,帮助农户早日实现万元增收的目标。
(二)业务工作成效显著
1.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按照《黔江区行政执法培训方案》的安排,开展了2期行政执法培训,对全区539名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培训。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和证件申领、换发工作。无资格者不得领证,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三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案卷评查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的问题,实现职、权、责相统一。四是在深入调研我区委托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委托执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乡镇委托执法工作。
2.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一是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职能,上半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及涉法文件29件。二是积极参与市政府立法调研,对市政府拟出台的规章,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学习和讨论,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三是出台了《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启动对全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全面梳理行政管理依据。
3.涉法事务办理及时有效。一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层级监督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上半年共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6件,法定时限内办结率达到100%,90%以上的案件做到案结事了。二是做好林地、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上半年共收到林地、土地等自然资源确权申请10件,办结7件,其中作出处理决定5件,协调解决2件,另3件正在调查处理之中。三是牵头办理了新华东路三期工程、城防隧道工程结算、驻蓉办拆迁补偿等行政、民事案件14件,涉及标的额2.5亿余元。
(三)其他工作齐头并进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座谈会,针对征地拆迁、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共性问题,邀请第四中级法院、区法院与行政执法部门座谈,形成共识,加强了行政执法部门与审判机关之间的沟通联系,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有力推进依法行政。
二是建立了政府法制工作联络员制度,报请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制工作联络员制度的通知》,各街道、镇乡、各行政执法部门均设置了兼职法制工作联络员,形成了以区政府法制办为主力,各部门为补充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网络。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建好政府法制宣传平台,编辑《政府法制工作》简报5期,及时更新《黔江政府法制网》网站,让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深入人心。
上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法制工作宣传仍需加强;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够,网络不够健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努力克服缺点,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将继续按照《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安排,做好以下工作。
第三篇:2011法制半年工作总结
2011依法行政半年工作总结
我局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县法制办的具体部署,围绕建设高效、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了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实行违法行政过错追究制,建立和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和执法保障体系,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作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理顺思路,确保工作重点:年初我县召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后,我局组织学习了县行政执法相关会议精神,局长粟伟明就抓好我县今年的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领导小组和分管领导,指出要在抓好卫生监督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局机关行政许可及审核登记工作,同时抓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以法制工作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
(1)2011年3月24日,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理顺了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原来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责移交给县卫生局,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为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各种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食品安全工作已列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议事日程,为保证2011年食品安全各项任务的顺利开展和实施,5月份,9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了县人民政府召开的2011年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会议上陈明副县长发表讲话,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四月中旬,我局组织卫生监督所走上街头,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并进行电视宣传,有力地推动了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
(3)2011年5月18日,县政府副县长陈明主持召开了食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卫生局、工商局、药监局、质监局、农业局、畜牧局、商务局等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上陈明副县长具体部署了对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加工、假冒伪劣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11年6月1日,在会同县城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食品安全法等宣传活动,出动宣传人员134人次,车辆8车次,电视宣传报道5次,张贴公告及横幅1160条,销毁假冒伪劣食品526公斤,价值0.96万元,各类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共计3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2000人次。
通过宣传,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假冒伪劣食品的识别能力,震慑了不法商贩的制假、售假行为,提高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二、日常工作确保实效:我局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搞花架子,不流于形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法制工作。
1、调整充实了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以局长粟伟明为组长,以副局长谌业建、马仁军为副组长,各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和行政程序建设领导小组,以确保该项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完善工作机制,制定了法制培训工作计划、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奖励处罚措施等,实行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追究制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等法规的学习活动,布置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周活动。为了推动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的
顺利开展,我们将今年的重点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考量范围实行重点督办、确保工作效率和正确行使行政权利。
3、开展执法依据梳理工作,制定了行政执法行政裁量权基准,结合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学习贯彻实施,对我局执掌的社会管理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与此同时结合执法依据的梳理为局里提出合理化建议,重新修订了我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适应当前及长期医疗卫生工作实际需要,现我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正进入听证程序。
4、分解落实县政府行政执法责任状,将责任状的具体要求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各项日常管理工作中,推动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有力带动了我局机关工作作风的改进,行政效能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同时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各项工作得到明显改善,今年以来医疗纠纷显著减少并都得到妥善调处,极大地减轻了社会治安压力。
5、行政许可、核准、登记等各项工作办理时限得到规范,完善了行政执法限时办结,现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改变了我局以往限时办结工作被动局面。
三、存在问题:
1、我局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基础差,底子薄,由于受人手、办公条件等制约,有了工作整体思路却难以落到实处。
2、虽然作了大量的工作但还有大量基础性工作要做;
3、还存在资料归档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
四、改进意见:
1、积极汇报,争取县领导重视解决我局人员编制法制工作经费问题,完善我局法制工作机构;
2、继续加大工作人员责任心教育,实行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
3、实行告之制度,改进机关工作作风。
4、改善办公条件,营造好的工作环境。
2011年7月7日
第四篇:法制半年工作总结
金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工作要点
半年来,我办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贯彻《纲要》,推进依法行政。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学习了《意见》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转发了《甘肃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意见》的重大意义,把全面、正确执行《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主要任务,抓好抓实。二是明确工作重点。今年,省政府首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与市州政府签订了责任书,对依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3月1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全面部署,制定下发了《2011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金昌市依法行政考核标准》。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1-
2011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11年政府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对法制宣传工作作了安排部署。6月14日,组织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法制讲座,邀请清华大学余凌云教授作了题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热点问题”的专题辅导。专题讲座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方银天主持,政府党组成员马得明及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主要领导180余人聆听了讲座。
(二)完善工作方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和法律顾问工作。半年来,我办共收到规范性文件草案5件,已全部审查完毕,其中《金昌市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等4件已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我办对市政府已出台的4件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向省政府报备且通过了审查,报备率和合格率均为100%。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我办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对市级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262件,其中拟保留188件,修订12件,失效35件,废止27件。另外,办理了市政府领导批示和交办的行政应诉案件2件,审查了《金昌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三峡新能源35MW风电项目开发协议书》等法律文书6件,为政府领导依法决策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三)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对全
市48个依法行政责任单位落实2010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市政府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了2009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情况。会上,市政府与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各执法单位又签订了2011年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书。二是以贯彻实施《甘肃省行政复议若干规定》为契机,不断畅通复议渠道,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半年来,我办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结案3件,正在办理1件。三是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力量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依据开展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共确认行政执法主体179个(法定行政机关95个、授权组织57个、委托组织27个),行政执法证2074个,行政执法监督证174个,疏理行政执法职权5172项。四是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根据《甘肃省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市政府安排,我办对本市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依法提出了调整行政处罚权、推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具体工作方案,现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上报省政府审批。五是制发了《金昌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金昌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市201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案卷评查活动分自查、抽查、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4月11日至16日,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市
烟草局、市文化局、区农牧局等11个执法单位的案卷进行了评查,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90卷,评查出优秀案卷20卷,合格案卷60卷,不合格案卷10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执法单位,并责令纠正。
(四)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工作全面发展。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工作简报9期,阶段工作汇报4份,调研报告4份。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修订完善了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现有制度,全面建立符合机关工作实际的惩治和预防制度体系。积极开展“双联共建”活动,努力做好帮扶工作。半年来,先后慰问帮扶村困难群众10户,送去慰问金4000元;为村委会送去法律书籍200余册。二是狠抓学习培训。先后选派3人次参加了由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实务培训班,2人参加了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党员干部赴韶山、井冈山进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另外,充分利用金昌市干部培训教育网、观看《廉政党课电化教材》等形式,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三是丰富干部职工文化生活。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了由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象棋比赛、唱红歌歌咏比赛和金昌市第六届运动会等活动,调动了职工参与集体活动的积极性,增强了全办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四是积极参与“五城联创”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整理上报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材料,积极履行职责,审查出台
了《金昌市禁止随地吐痰、随地丢弃废物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为创建工作贡献力量。
二、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我办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力度还不够,《纲要》要求的各项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健全;二是由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对文件的制定出台统筹规划性不强,导致文件审查工作难度较大,影响了文件的审查进度;三是行政执法监督措施单一,奖惩机制不完善,缺乏力度;四是受人员和经费紧张的影响,任务落实缓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效果不明显等等。
三、下半年工作要点
(一)继续抓好《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特别是要认真落实我市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提出各项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三)严格执行《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复议职能,解决纷争、维护社会稳定。
(六)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
第五篇: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我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履行政府法制工作职能,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新昭通提供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市委根据省委的决定,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办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我办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首先抓好本办干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系统学习,使干部职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其次结合我市政府法制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撰写《行政复议工作案例分析》和《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应注意的问题》的调研报告,梳理出影响昭通市依法行政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措施。三是集中研究促进工作的措施、政策,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昭通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昭通市关于深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等文件,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二)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和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市在深入研究、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高质量地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到6月底,对59个市级部门334项清理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35项,保留99项。
同时,大力精减和压缩行政审批时限,全市行政审批事项均做了较大的精简,审批时限得到进一步压缩,取消了一批不合时宜的审批事项,全面完成了既定的精简任务,初步把行政审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精简后,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了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了二分之一以上,部分行政审批时限压缩了三分之二或四分之三以上,少部分审批时限压缩了十分之九以上。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上半年,审查规范性文件草案2件。在审查规范性文件中,我们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129号),确保出台的文件质量。主要做法是:一是加强调查论证,加强与草拟部门的沟通协调,改进起草、审查工作的方式方法,增加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二是强调要求起草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出台文件,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建议完善后才出台。三是是对与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不符的规定提出修改意见,相抵触坚决删掉。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对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对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事先告知社会公众,并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确保了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合理行政。
(四)积极配合省级有关立法部门做好立法工作。
上半年,市政府积极配合省人大做好《大山包黑颈鹤保护条例》及省政府法制办的多项征求意见的立法相关工作。对省级有关部门起草的征求意见初稿,市政府办发给市直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我办将各部门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省法制办。
同时,做好人大代表建议的回复工作。对盐津县10位市人大代表《关于制订盐津名特古镇保护条例的建议》进行研究,查阅了相关法律规定后,由办主要领导到盐津与部分代表面商,提出了可操作性的解决办法。人大代表对我办的回复、提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办法十分满意。
(五)积极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
XX年底,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制订下发了《关于在我市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
到XX年底,我市昭阳区、水富县将切实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到XX年,全市11个县将全面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目前,这一工作正在按照规定程序运作。
(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
上半年我办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不予受理7件;已审结2件,其中维持1件,终止1件。我们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思想,摆正政府与群众的关系,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在审查复议案件中,我们认为县区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被撤销的情形,为了更好地处理纠纷,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我们开展协调工作,要求下级政府自行撤销。得到下级政府的采纳,自动作出撤销决定,我们作出终止复议的决定,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运用简易程序、听证、调解、和解、协调、现场勘查等多种手段来化解矛盾,处理行政争议。对一些事实清楚,案情简单的案件,采用简易的方式审理复议案件,提高了办案效率;对一些影响大、涉及面宽、群众特别关注的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听证,实行公开审查,保证复议机关公开、公正地办案。
(七)改善行政执法状况,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目前我市有的部门仍存在行政执法水平不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以罚代管的问题,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由于政府法制部门成立至今人员少,工作量大,存在对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的执法活动、法制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为了改变监督不到位的状况,我办积极与市监察局合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年初,以市政府办名义下发了《昭通市XX行政执法检查方案》,将于7-11月对有关重点执法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要责令改正,对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坚决纠正,对执法造成群体事件要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过错责任。
(八)积极为市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上半年,我办本着突出重点,强化服务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
积极为政府重大决策、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有效地促进了政府、部门重大决策的依法实施,充分发挥了作为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一是我办主要领导参加市政府涉及法律事务事项决策会议,对重大决策参与调研,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二是为了保证市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正确合法,对重大的具体行政行为严把审查关,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确保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在做好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同时,还对有关政府部门的法律问题进行把关,为这些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九)积极完成其他职能工作。
在抓主要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促进其他工作的开展。一是是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培训考试工作,我市共组织XX人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取得了由省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平时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半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50人次,同时,做好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电话的答复工作,答复群众咨询,并免费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
半年来,我办全体同志在办领导的带领下,克服困难,群策群力,努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紧贴中心服务全市大局的作用发挥不够;在适应新的形势,转变观念,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还欠缺;由于人员少,一些工作还未能正常开展。
二、XX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大力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昭通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确保我市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制度,规范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和评议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工作,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完善登记、审查、公布、通报等制度。
(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加强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培训行政复议人员,提高复议人员的业务素质。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忠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完善行政复议听证、调解制度,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机制和方法,增强行政复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五)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以保障政府依法管理社会经济事务为核心,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做好政府法律事务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高效优质服。
(六)积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