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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矿资源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51-812047 办公室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1-26 09:34: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磷矿资源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磷矿资源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全区磷矿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紧密配合和磷矿企业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创新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督促检查和综合协调职能,努力为磷矿经济实现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核心支撑。

一、工作完成情况(一)严格规范保护磷矿资源

1、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严格执行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宜昌磷矿北部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一矿一主一权”,为磷化产业跨越发展建立了中长期资源保障。全区现有采矿证36个,采矿企业31家,年开采设计能力1441万吨。现有探矿证16个,探矿企业16家,勘查面积133.38平方公里。

2、严格落实开采计划总量控制。在省市核定的开采计划内,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实际生产能力,按照9个指标参数测算实事求是地下达开采计划,并按照“以需定采、适当调剂”的原则,执行总量控制。2013年省市下达给我区的商品矿开采总量为500万吨,9月中旬经对全区磷矿开采计划执行情况调查研究后将商品矿开采总量调整为530.8万吨(其中市追加36万吨),截止11月30日已完成428万吨,预计全年完成455万吨,总量控制、限量开采得到有效落实。

3、持续强化磷矿资源综合利用。一是利用各种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大低品位矿生产力度,确保选矿厂矿源充足,保障选矿企业正常生产。截止11月30日,共生产磷精矿97.4万吨,消耗低品位原矿172万吨。预计全年可生产磷精矿100万吨,消耗低品位原矿180万吨;二是全面推行资源贫富兼采、全层开采,严格落实年度企业开采设计方案,将全层开采情况,回采率情况与企业开采计划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严格挂钩,一月一检查,一季一兑现,全区资源全层开采履约率达90%以上;三是把精细化工作为转型升级的基本方向,大力提升中低品位磷矿利用水平,将产业链向高、精、尖方向延伸,实现高质量发展。(二)以企为本细化服务措施

1、多渠道服务产销对接。一是掌握信息,正确引导。全面准确把握当前磷化市场变化情况、特点及趋势,重新审视我区磷矿石在市场中的优劣势,客观、公正找准产销存在问题和困难,并加以解决和完善。召开矿山企业市场形势分析会和重点矿山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分析市场行情,重新定位销售价格,并集体签订“倡议书”,维护矿山企业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二是积极走访,寻求合作。带领部分矿山企业负责人走访省内外重点磷化工企业,积极沟通寻求合作,稳固传统销售市场的同时,寻找新的合作伙伴。今年共走访市内外化工企业20家次以上;三是优化服务,营造环境。通过及时保障磷矿准运票证供应、从快从优办理查看现场存矿、取样监管及验票出境和注重联络协调等方面优化服务,同时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讲求诚信经营。

2、多举措应对运销困难。由于受国际国内大的经济环境制约和全国磷矿开采能力、磷复肥生产能力过剩的影响,面对磷矿石需求不旺、周边矿山产能释放挤占市场份额的市场形势,我们采取多种措施,缓解产销对接压力。一是畅通渠道,扩大销售。向上积极与市磷矿运销办协调,于四月初专题报告同意我区扩大外销量后迅速启动并扩大外销,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区内积极协助交通局解决磷矿石外运通道(运矿车辆高速优惠),并于5月2日正式实施。同时,对有销售市场的矿山企业放宽政策,不受均衡运销的限制,适当提前运销计划;二是增强信心,一企一策。分门别类区别对待,找准我区磷矿石仍存在的优势和特点,采用针对性措施,引导高磷低镁磷矿石要主供二铵生产企业和市外生产企业,高镁低磷矿石主供市内浮选装置企业,中低品位磷矿石要面向有配矿需求的企业及普钙生产企业;三是考察市场,谋求发展。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分别赴河南、北京、天津、内蒙等地就磷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进行了考察,将会推动磷产品交易市场建设,形成价格指数全程市场定价,全力推进全区磷产品销售。

3、多途径确保磷矿税收。一是严格征管磷矿税费。坚持依托“资源税费一票通”管理系统,全面推行磷矿资源税费预储监管模式,坚持税收征管联系会议制度,及时把脉磷矿税收动向,坚持执行磷矿税收考评实施细则,细化磷矿税费征管措施;二是税费改革平稳有序。根据鄂政办函2012]130号、宜市财法发2013]53号文件要求,我们汇同区财政局、区物价局对我区涉磷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及时将税收改革事宜通知到每个企业。同时,在今年4月中旬与市、区财政、物价、地税等部门一起深入重点矿山企业就磷矿税收改革后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充分听取矿山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落实新的资源税征收政策;三是税费预储实行短期承兑汇票抵押。从5月底以来,协调国税、地税部门,对信誉好且无欠税的矿山企业税费预储可以用短期承兑抵押预储发放准运单,既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又保证政府税收。截止11月30日,共生产磷矿石534.3万吨,其中:商品矿436.9万吨,磷精矿97.4万吨。预计全年可生产580万吨;运出磷矿石513.2万吨,其中:商品矿428万吨,磷精矿85.2万吨。预计全年可运出550万吨;共签订对接合同600.1万吨,其中:商品矿495.1万吨,磷精矿105万吨。共销售磷矿石488.9万吨,其中销往市内391.3万吨,预计全年实现销售530万吨;预储税费3.13亿元,其中:税收2.6亿元,费收5300万元;部分矿山企业税费预储用银行承兑汇票抵押税费预储2680万元;磷矿开采企业入库税收5.55亿元,其中:国税2.82亿元,地税2.73亿元,预计全年可实现税收6亿元。(三)主动作为保障长远发展

1、加强磷矿资源日常监管力度。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区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立体护矿体系,形成了统一管理、责任明确、整体联动、上下兼顾的护矿网络。坚持年初联合开工验收,合格一家开工一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能开工,严禁企业“带病上岗”;坚持对票证、大型挖掘机、磷矿堆场、废弃井口等重点和关键事项进行专项责任管理,保证矿山开采秩序的井然有序;坚持资源管理、运销监管与安全生产巡查制度,通过运销碰头会、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开发利用方案检查,确保企业在开发利用方案指导下安全生产,科学运销;坚持每年9月开展一次涉磷矿山企业大检查,准确掌握本年度全区磷矿企业资源开发利用和生产经营等真实情况,进一步加强磷矿企业开采和运销秩序管理。

2、借助调研解决企业实际需求。一是针对磷矿税收改革事宜深入部分重点矿山企业进行调研,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规范征收程序,完善管理措施,更好的落实新的资源税征收政策;二是专题调研磷矿产销运行和“和谐矿区”建设情况,在磷矿产业面临着宏观经济下滑、行业困境和企业运行压力的同时,鼓励企业清晰看到我们具有的行业地位、产业链条和行政服务优势,坚定信心,抱团取暖共渡难关;三是专题调研矿业经济发展,通过实地查看、座谈听取企业汇报的方式,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并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四是积极配合省、市磷管办调研我区磷矿产品市场情况,解决我区产销对接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出台政策促进磷化产业转型发展。一是区政府出台了《xx区磷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为磷化产业转型升级指明了方向;二是设立并印发了《xx区磷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从科研、技术、人才、市场等方面支持全区磷化产业发展;三是印发了《xx区磷矿税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磷矿税收秩序;四是出台了《关于加快磷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意见》,支持企业转型升级;五是考察建立磷产品交易市场,由分管领导就磷产品交易市场建设进行了考察,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磷产品交易市场方案上报了市政府。(四)强基固本提升管理形象

1、党风廉政扎实推进。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统一协调,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同时按照《xx区建设廉洁数字矿区工作实施方案》(夷纪文2013]10号)要求,我办对“一票通”管控系统、“一盘棋”监管系统、“一把锁”控权系统和“一体化”预警系统等四大系统牵头负责,按照建设标准与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开展。

2、机关作风明显改善。今年以来,办、站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禁令”和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区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开展治庸问责活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考核,推动机关工作作风转变。

3、来信来访及时解决。认真、及时处理各方面来信来访和举报材料,依法依纪对违法违纪案件做出处理,及时办理了人大、政协交办的议提案,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磷化市场低迷,磷矿产品销价跌幅大。因下游化工企业需求不旺,开工不足,周边产磷地区产量逐步扩大,抢占市场份额,市内重点磷化工企业新上和扩充浮选装置,采购格局已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尽管区内开采企业采取多种措施倾力稳价,价格较去年同期降幅较大,同时货款回收缓慢,且多未实际开票结算。(二)资源综合利用任重道远。价格是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利用的有力支撑,采矿企业开采高品位矿石与低品位矿石成本一样,当低品位吨平价格接近或低于开采成本时,企业没有利润,全层开采中低品位综合利用执行将十分困难。同时,选矿企业在目前市场形势下,运行十分艰难,四家重选厂均处在不同程度的亏损状态,主要原因一是受价格下滑影响,以28%磷精矿为例,今年销价380元/吨(船板价,含运费),较去年下降150元/吨。二是受资源税从价计征的影响,选矿厂生产的磷精矿在扣除入选原矿价格后增值部分仍要按10%缴纳资源税,将加工成本算入资源税纳税基数不尽合理,增加了选矿厂的成本,以22%品位入选原矿为例,生产销售每吨28%磷精矿将亏损30元左右。(三)磷矿采掘技术亟待提高。我区磷矿采掘技术表现不平衡,矿山规模小,建设起点不高,开拓系统简单,采矿方法单一,使用的矿山设备简单,机械装备水平低,生产效率低,安全风险大。尤其近几年新建的几个矿山,矿体大多埋藏较深,矿床规模大,矿层厚度较大,对中深部开采技术提出了挑战,亟需对中深部采掘技术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三、2014年工作要点(一)工作思路

2014年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全区磷化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要求,努力提升全区磷矿资源管理和开发利用水平,推动磷化产业朝着精细化、园区化、科学化方向发展,努力实现把我区建成中国“中部磷都”、全省最大的磷矿采、选、加基地的目标。(二)工作重点及措施

1、坚持规范管理,确保秩序规范。

(1)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大挖掘机、装载机等大型作业工具、“三材”物资的控管力度,严格开工验收,开展综合执法,全面落实涉矿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集体决策、公开透明,杜绝盗采盗挖、乱采乱挖现象的发生。

(2)严格计划总量控制。严格实行以票证准运制为基础的“一票通”制度,在省、市下达给我区的年度开采计划内,按照9个指标参数,结合“以需定采”要求和各矿山企业的实际生产能力合理确定开采计划,全年商品矿开采总量控制在500万吨以内。

(3)全力支持选矿产业发展。继续支持已建成的四家选矿厂的发展,在保证原矿供给的前提下,促成各选矿厂达产达效。2014年利用低品位原矿达到180万吨,生产磷精矿100万吨。

2、坚持科学运销,确保资源价值。

(1)准确掌握市场形势,搭建沟通服务平台。准确把握市场行情,及时走访各重点化工企业,掌握其真实需求量,制订有效的运销策略;坚持每月一次的购销碰头会,及时掌握磷矿石运销动态,适时调整运销策略;积极协调解决好购销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购销氛围。(2)合理利用对接政策,维护市场稳定。一方面利用对接政策,开采企业首先与市内重点化工企业对接,保证市内用矿需求,另一方面积极拓宽外销渠道,与市外信誉高、资金足的化工企业对接,扩大市场占有率。2014年运销总量控制在595万吨,其中商品矿500万吨,磷精矿95万吨。

(3)严格准运管理,强化出境监管。严格准运管理,坚持凭《湖北省磷矿产品准运单》运销,严厉打击、处罚无票、串票运销矿石行为;充分利用“xx区磷矿资源税费一票通”信息系统,建立完善科学的监管制度,规范验票、计量行为。

3、坚持税费预储,确保政府收益

依托“资源税费一票通”管理系统,继续全面推行磷矿资源税费预储监管模式,做到资源先税后出,确保税费及时足额入库。继续实施财政、税务、磷管联动机制,随时掌握磷矿税收情况,每月磷矿税收各方会对,发现问题每季进行追缴,对税赋有较大差异的企业每年进行集中核查,确保磷矿收益应收尽收。

4、坚持以矿扶农,企地和谐共建

更加注重改善矿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资源收益更好地惠及矿区群众。协助矿区乡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解决矿区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大对矿区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利用磷矿经济收益大力兴办公益事业;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在注重发展磷矿产业的同时,更加注重防治矿区地质灾害和环境污染,保护矿区生态环境;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尽可能治理好开采区的地质灾害,创建新型绿色矿区。

第二篇: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定稿)

市**区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二oo七工作总结

2007年,**区矿管办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和国土资源管理中心任务,认真履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职责,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各项业务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我办按照市、区有关精神,结合辖区矿管工作实际,以整顿规范矿业开采秩序为龙头,以推进矿管职能到位为目标,各项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一)保持整治高压态势,坚决打击乱采乱挖。2007年,我办保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的高压态势,继续抓好辖区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工作。上半年我们以整治蒲山矿区为重点。由于蒲山矿区丰山矿紧靠白河,又有安丹平高压线经过,安全隐患大,属政府明令禁采区域,当地部分群众受利益驱使,经常和执法部门打游击搞周旋,冒险偷挖盗采,直接影响整个蒲山矿区矿业秩序稳定。为彻底取缔丰山矿非法采矿,我办周密部署,汇同蒲山矿业公司、蒲山第二派出所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有问题早发现及时查处。仅上半年,我办就出动执法人员50人次,车辆12台次进行巡查,扣押非法采矿设备近20台套,对违法业主一一进行了处罚,目前该矿区疯狂盗采的现象已不复存在。下半年,我们以整治独山矿区为重点。今年8月份,市政府将独山矿下划我区管理后,我们在不懈维护蒲山、丰山矿业秩序的基础上,重点打击独山违法乱采、滥挖事件,按照市政府《通告》精神和区政府[2007]54号文件的要求,开展独山专项整治。对此,我办高度重视,首先是统一思想认识,我们把整治工作当作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实施,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矿区实际,制订了《独山矿非法采矿专项治理整顿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及方法措施;二是集中力量投入整治,成立了独山矿管所,抽调业务熟、素质高的人员充实到矿管所和执法大队;三是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定岗、定责、责任追究制度;四是与七里园乡政府建立联合巡查制度,做到对非法开采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五是实行综合执法,与公安、安全、电业等部门一起对非法矿点进行突击整治,拆除设备、没收工具,查处炸药来源,切断电源和电揽等手段,使违法开采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同时,加强对辖区砖瓦窑的检查,重点打击砖厂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共调查7家砖厂,已立案查处6起,在整治矿区矿业秩序过程中,我办独山所、蒲山所、执法大队的同志,不惧严寒、不畏酷署,不怕黑恶势力威胁与阻挠,日复一日地战斗在工作一线,用行动悍卫了矿法尊严,用行动维护着全区矿业秩序稳定,实现了全区矿业秩序根本显好转。

(二)强化基础工作,切实抓好动态监测力度。一是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动态检测和监督管理,依据《南阳市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实施方案》的要求,在蒲山矿区开展资源储量的动态检测和评估,巩固完善了矿产资源储量申报备案制度,为避免国有资源流失、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开采活动的监督管理奠定了基础;二是坚持科学开采,认真敦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按照方案规定的采区、采面从事采矿作业,越层越界、高台阶、陡坡度开采现象得到了杜绝;三是开展矿山督查,按照省市规定的矿山督查办法,我办每半年对矿山进行一次全面督查,从而确保矿山依法开采和有序开发。

(三)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今年以来,我们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一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实施方案》;二是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对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和法律责任;三是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排查,发放防灾“两卡”,共发放回收“两卡”50份。此外,我办还按照区安委会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查处整治事故隐患,有效地提高了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促进了安全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四)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一是抓好矿产资源新政学习宣传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在矿管队伍中有重点地学习了国土资源系统的《五条禁令》、《十项为民措施》及矿产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政策,在学习过程中,注重实效,讲求方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着重提高执法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做到用法律武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二是加大对采矿权人的法律宣传力度。通过查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等有效形式,向采矿权人讲解法律知识,提高他们依法办矿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自觉性。三是向社会宣传。我们以开展“地球日”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向社会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意识。

二、坚持“五抓”,建设高素质矿管队伍

(一)抓

学习,强素质。认真开展“讲正气、树新风”主题教育。为确保主题教育扎实有效开展,一是健全组织,活动伊始,我办及时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负总责;二是制定周密的活动方案;三是坚持把理论学习贯彻始终,选准每一阶段学习重点,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四是广泛争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摆问题,通过开展座谈会,设置意见箱,发

放意见表,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及建议,在此基础上,按照“重点写问题、认真找原因、关键查自身”的原则,认真撰写剖析材料,切实做好自我剖析;五是做到整改工作到位,针对查摆的问题,限时间、定人员、定标准逐一进行整改,最终达到领导满意、同志满意、群众满意。通过主题教育的深入开展,全办人员政治业务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机关精神风貌有了明显好转。今年7月份在市局统一安排下,我们深入开展了“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月”活动,在办机关开展作风纪律整顿,着力解决单位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大家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政策观念、大局观念和法制观念。十七大召开后,我们在办机关掀起学习十七大高潮,利用二、五学习日、党员活动日原原本本地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十七大报告,并结合矿管实际,开展了“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创一流”的大讨论,通过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机关干部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机关形象明显提升,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性有了明显提高。

(二)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是各项事业发展的核心,是单位建设的龙头和重要保证。一年来,我们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一是切实加强班子自身建设。班子成员之间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顾全大局,换位思考,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补台,形成了干事创业的战斗集体;对班子研究出台的决定,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坚持从点滴做起,从自身做起,不断增强班子的感召力和凝聚力。二是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我们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把一批德才兼备的同志放到中层岗位上,放在重要岗位上,这些同志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赢得了同志们一致好评。三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看政绩用人,看能力用人,看品行用人,为广大干部职工营造公平竞争的个人发展环境。

(三)抓管理,建机制。一是建立科学管理机制。按照《河南省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了我办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了责任、目标和要求,保证了政令畅通,实现了“凡事有章可依、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工作新秩序。二是公开公示矿管政务。对矿管部门的职能权限、收费许可、服务承诺、处罚依据进行了上墙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督查督办机制。坚持少开会、开短会、开有针对性的会、开解决问题的会,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放到深入基层抓督察、深入一线抓落实上。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工作和督查督办。

(四)抓协调,创环境。在对外协调上,我们坚持做到腿勤、嘴勤,主动汇报,主动拜访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倾听意见和建议,消除误会和偏见,增强理解和交流,赢得了支持。加强与乡镇政府的协调,加强与安监、经贸、水利等部门的协调,加强与公检法的协调,加强与企业的协调,向乡镇政府和兄弟部门要配合、向公检法要支持、向企业要理解,为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

(五)抓行风,树形象。我们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一是认真开展了“三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保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二是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三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事项请示报告制、执法情况通报考评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并由班子领导带队,深入部分企业明察暗访,认真检查和纠正涉企“四乱”及执法不严等问题,树立了良好的矿管形象。

三、存在的问题

1、监测力量薄弱,对企业实施开采利用方案的监督力度不够。

2、矿管体制未能从根本上得到理顺,资源监管的覆盖面不够,给矿管执法带来了很大难度。

3、少数执法人员执法服务水平较低,对非法采矿行为的查处力度不够。

4、独山矿区的治理整顿和监督工作还不到位,维护矿区矿业秩序任务还很艰巨。

四、明年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全面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资源节约和地质环境保护,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区矿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2、进一步加大矿业秩序整治力度,围绕重点矿区、热点矿种,严厉打击无证采矿、越层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开采行为,实现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持续稳定。

3、加强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工作。加强对矿山企业占有储量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资源储量的申报备案评估制度,进一步探索资源储量动态监督新手段,进一步摸准和掌握资源家底和每年资源消耗量。

4、加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核定采矿量,防止少缴、漏缴现象发生,确保按时足额入库。

5、继续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力度。进一步落实“谁受益、谁投入、谁破坏、谁治理”的指导方针,切实做好矿山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巡查,确保矿山生产安全,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第三篇:--磷矿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磷矿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在紧张忙碌中飞快的过去了,****磷矿在公司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磷矿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4年上半年基本情况

1、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今年开工截止6月25日,****磷矿生产矿石148838.26吨,占计划任务35万吨的42.5%比上年同期增加55564.13吨。其中采掘一队生产73755.22吨,占计划任务18万吨的41%;采掘二队生产50878.01吨,占计划任务11吨的46.3%;采掘三队生产24205.03吨,占计划任务6万吨的40.3%。

2、基建任务完成情况。(1)、617回风巷完成80米;(2)、575废巷完成122.8米。

二、上半年的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精心组织生产,完成生产任务

为了确保正常生产和2014年初制定的一系列生产任务的实现,矿委会根据****磷矿当前地质结构复杂,开采难度大;顶板结构差,排险难度大,排险时间长;采空区面积大,存在顶板大面积冒落的危险等实际情况,周密部署,制定生

产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带班、现场跟班和生产组织考核:加大对井下值班人员、跟班、带班人员的落实考核;加强技术部门指导、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当班带班领导的调度、指挥、协调作用和当班安全员的现指挥协调作用。当班的带班领导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加强技术监管力度,在保证回采率的情况下合理规划布臵作业面,着重解决问题和困难,化解生产中的各种技术问题,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3、根据井下安全生产需求,今年新增加采掘三队,通过一段时间的井下环境熟悉,生产组织方式的适应及生产人员之间的磨合,采掘三队的安全生产已经逐渐走上正轨。

4、加强对生产事故的考核和通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深刻剖析每一起生产事故的根源和教训,贯彻到每一名职工和务工人员,变事后分析为事前防范,变事后被动为事前主动。

5、各班组做好生产服务工作,机电科做好机电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办公室做好生产用车的调度使用,后勤班为一线生产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生产、生活和交通条件。

6、每月15日召开安全专题会议,汇报当天安全大检查中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性的方针和目标,并做出具体安排和部署。

7、每月28日召开生产调度会,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化解生产中的矛盾,对当月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下达下个月的生产任务。

(二)、强化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

2014年上半年,全矿安全形势比较平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做好安全培训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活动,从三月份上工开始,共组织不同形式的安全培训47次,培训务工人员累计达到 1078人次,对于没有培训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能下井,我矿务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

(2)、明确安全责任,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三月份****磷矿同职工签订责任状66份;采掘队队长与务工人员签订责任状113份,每人交纳风险抵押金1000元 ;明确安全责任,把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班组、个人,发挥集体的力量,相互监督、齐抓共管,明确安全责任,使安全工作层层负责,相互牵连、相互监督、一抓到底,此举极大的调动广大职工及采掘队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和制度,在抓好24小时日常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开展了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从3月到6月全矿共组织4次安

全大检查,共查处安全隐患169条,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作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上半年共查处“三违” 17起,22人次:对通风系统、排水系统、顶板安全、装运系统、机电系统、通讯系统、物业安全、消防安全分别进行了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对查处的安全隐患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跟踪落实,隐患整改合格率达100%,有效杜绝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4)、强化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为了落实当班安全员的责任,加强对井下作业现场、顶帮、装运设备、用电、通风、隐患整改的检查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磷矿安全班月度考核奖励办法》,月底以评分方式进行考核,对分数高的一组全体安全员进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班组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奖励先进,有效的激励了安全员抓“三违”、查隐患的积极性,在安全科内部形成了良好的竞争氛围。

(5)、强化“两化”管理,加强井下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标准化数字化管理,安排专人对安全员发现的隐患进行登录填报,隐患填报后及时进行销案。通过网上登陆填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登记台账,把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6)、更新应急预案,通过对重点方向、重点部位上安全生产隐患的综合分析和评估,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发展需要

提出了应急预案更新的意见,从实用性、应急性和可操作性入手,修改完善了部分预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发生,建立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狠抓质量管理,提高行业竞争力。

为了进一步夯实质量标准化基础工作,使我矿的矿石质量不断稳步提高,今年以来****磷矿不断强化基础管理,狠抓矿石质量,对加强矿石质量管理制定以下措施:

1、采取多种措施使全体员工转变观念,提高时认识,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生命的观念,年初与采掘队队长签订了《产品质量责任状》,对照责任状落实到人。

2、每天安排一名技术人员在地面货场进行现场质量监管,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矿领导。

3、每天安排一名矿委会成员在井下各中转站进行质量巡查,对中转站矿石进行全面检查。

3、全矿每天抽调人员到货场摘废石,截止6月份为止职工摘废石28天,和计达123人次,摘除废石达 684.17吨。

通过上述措施的开展,以及全体职工的努力,我矿矿石品位28%和29%基本持平,确保了发出的矿石达到销售要求。

(四)、加强技术指导,提供安全生产保证。认真做好安全技术现场交底工作,井下所有巷道作业面,采场作业面技术科都必须制定作业指导书,在井下现场

对工程队带班人员、炮工和当班安全员进行交底,交底包括:巷道的用途、规格、与周边巷道或者采场的关系,巷道的方向、坡度、顶板结构、断层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加强技术指导和现场交底工作,规范开采意识,技术员的技术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为井下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效的技术保障。

(五)、规范后勤保障,服务生产。

1、完善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从以前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着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先后更改完善了《箱变维护保养计划》、《生产用车维护保养计划》等一系列设备维护保养计划,机电科每月对各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使机械设备的完好率达到97%以上,为井下的安全生产提供优质的设备保障,并逐渐形成标准化制度。

2、生产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避免因乱叫车影响井下生产的现象,请假后将车辆钥匙交到办公室统一保管,每次出车都做好出车记录,通过车辆管控,更好更合理的安排和使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六)、开展安全月活动,提高安全意识。

广泛开展安全活动,以活动促安全,以活动保安全,公司在“安全活动月”期间先后组织办了黑板报、悬挂大型宣传条幅、开展了井下紧急撤离演练等活动。活动开展前,成

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每次活动内容、标准、要求等做出专门部署,并将标准逐级分解到各班组、各岗位,要求其认真落实。活动结束后****矿都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分别给予奖励,****磷矿对安全活动的开展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抓落实,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通过上述活动的开展,全矿安全管理不论是基础工作,还是现场管理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同时大幅度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水平,在全矿营造了一个人人学安全、人人知安全、人人想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隐患就是事故,质量就是安全”的理念,做到“超前预测隐患,及时封堵漏洞,确保万无一失”,为安全生产创造了良好环境。

(七)、明确领导带班制度,加大监察力度。上半年,****矿领导带班下井共计244人次,****矿领导层平均月下井天数为12天,采掘队队长平均每月下井天数为22天。****矿领导带班下井严格按照领导带班制度执行,交班时将当班存在的问题及注意事项记录清楚,并将重要安全问题着重说明,做到了交接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有销案记录,当班领导将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矿长,矿长将全矿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给总经理。通过领导带班有效的加强了对井下生产安全监管监察,有力维护广大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

(八)、提高思想教育,营造感恩氛围。

开展“感恩”教育,提升职工思想教育。为倡导“感恩”文化,年初我矿制定了“感恩”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分段开展了主题活动,一是从三月至七月,每名职工书写了一篇关于感恩心得体会谈谈自己的理解和感受。二是八月份开始,每月抽取20名职工上台进行演讲,每人10分钟。通过此次感恩活动,使全体职工学会感恩公司、感恩父母、感恩同事,这份感恩之情也延续到了职工的工作和生活中,让所有职工常怀感恩之心,大大提高了职工的思想素质。

(九)、以师带徒,师徒共进步

按照公司下发的《关于实施机电人员“拜师学艺”方案的通知》我矿组织开展了以师带徒活动,并且每月开展2次技术培训,通过此次活动充分发挥师傅的综合优势,引导员工在岗位上学习,提升了机电科全体职工的专业技能,促进了员工岗位学习、岗位成才,进一步加快了新员工的成长速度,更好的促进了师徒间的共同进步。

三、存在的问题

半年以来,我们虽然做了一定工作,安全形势呈现局部好转,但是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离公司的管理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我们在安全管理工作上思想认识不足,管理水平低下,制度执行不严,从而导致各项工作收效不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员工(特别是采掘队务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较差,5月5日5月11日分别发生了一起轻微伤事故和8-10级工伤事故,从两起事故分析来看,主要原因是采掘队务工人员没有遵守安全规程,缺乏工作经验和安全防范意识。我们对务工人员安全操作技能培训还很不够,从在管理上有漏洞、有死角。6月份井下连续发生未塞三角、推车、砸石头未带眼镜等“三违”现象这些都是务工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

(二)、员工安全意识未能真正提高,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执行力度仍有很大欠缺,导致安全管理上紧下松。公司每次会议,不管是安全专题会议还是其它会议,始终把安全工作作为最重要的议事日程,在各项工作的安排上也始终把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臵,但个别员工在执行上是不到位的,存在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往往以人手不够、生产紧张拖延安全隐患的整改,放松安全措施的要求。

(三)、个别采掘队的管理上存在问题,导致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稳定性差,给安全培训、数据统计带来了极大的影响,安排的一些事项存在办事拖拉的现象。

四、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上半年的工作已告一段落,今年下半年是****磷矿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重要阶段,此时井下采掘队人员相对稳

定、采掘三队磨合趋于稳定、各类设备磨合完毕、职工精神状态良好,因此****磷矿各部门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重点搞好下半年的安全生产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实现安全,效益双丰收。

(一)、产量和基建任务

1、产量还差201161.74吨,到11月30日完成任务,计划每月完成42000吨,其中采掘一队每月完成19600吨,采掘二队每月完成14000吨,采掘三队每月完成8400吨;到11月30日能完成全年成产任务。

2、基建任务

(1)、617回风巷掘进150米;(2)、575中段废巷掘进50米。(3)、回风巷575作业面掘进100米。(4)、554沉淀水池完成建设任务。

(二)、强化安全管理,提高井下生产环境安全 多措并举促安全,做到“制度周详、现场规范、意识到位、考核标准”,全面强化安全管理,真正提高井下作业现场的本质安全度。一是深化人本理念强培训。通过丰富培训内容、增加培训形式、扩大培训范围,真正做到“有内涵、有效果、有效益”。充分利用班前会等时间组织学习,把培训内容贯穿到各个生产环节中去,做到活学活用;充分利用标语、黑板报等形式,传播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二是

严格责任考核管理。规范安全管理队伍的内部管理,不断开展安全班组整顿活动,建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对安全员实行灵活管理,打破工资界限,对不称职的扣除部分工资及奖金;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及考核兑现制度,奖优罚劣;加大三违处罚力度,大力抓好对违规人员的思想教育,使之从思想上挖掘根源,认清错误实质;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公开处理安全事故人员,利用反面教材提高全矿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三是强化现场管理。规范作业人员现场行为,对“三违”人员采取亲情教育、经济惩处结合的方式,对经过教育仍屡犯的人员清理出矿;加大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结合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除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外,其他管理人员将对现场进行不定时动态检查,对现场隐患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排查治理。四是加强安全质量标准管理。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采掘队和班组,建立安全质量考核机制,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体系,严格考核兑现,全面规范班组安全质量作业行为,做到“具体操作程序化、现场管理规范化、班组考核精细化”。五是深化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化地质灾害防治、雨季防洪等专项整治活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有效处理,做到安全隐患无空白、无盲区。

(三)科学组织生产,确保井下运行正规有序。在当前各项工作都已有序开展的基础上,下半年现场作业条件基本稳定,在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全矿要把力量

凝聚到提高产量、矿石品位上来,把干劲汇集到完成任务上来,圆满实现预定计划。一是提前谋划,做好安排。二是机电科要加强设备管理。落实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对老、旧、杂设备进行更新;落实机电设备包机到人责任制,绷紧安全管理弦,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三是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防止出现乱、混、杂现象。四是抓好矿井综合防尘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按时对作业现场以及采区上下山进行洒水灭尘工作;认真执行采掘工作面残炮、哑炮检查工作;五是加强对监测系统的检查维修、调校,对出现的故障及时进行排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六是抓好雨季防洪工作。现阶段是抓好雨季防洪的关键时期,保证雨季期间,井上下通讯线路畅通无阻,及时沟通信息;健全抢险人员机制,完善雨季防洪值班制度,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七是做好“六大系统”的完善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逐步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通讯联络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切实提高矿井安全避险能力和抗灾自救水平。

(四)、精细经营管理,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为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下半年要继续突出精细经营管理这条主线,把规范资金预算、控制生产成本作为下半年工作的重点内容,夯基础、严管理,寻求经济

效益的新突破。一是深入整章建制,促使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经营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其精化、细化到各个基础工作中去,由上而下、由大到小对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进行补充和完善,同时加强对其的贯彻落实力度。在对生产经营严格管理、严格考核的同时,坚持每月不定期进行内部考核管理,加强了对职工食堂、仓库、民工宿舍等基础性单位的管理,促进了全矿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二是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推动成本管理精细化。确定目标成本,将目标成本向各部门层层分解,对办公费用实行严格控制、定额管理,按月考核,减少非生产性开支,抑制成本的增长。

(五)、加强质量监管,实现矿石质量达标

面对持续低迷的磷矿销售行情,我矿下半年要进一步加强对矿石品位的监管,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采取多种措施使全体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树立质量就是企业生命的观念。二是严格奖惩,重奖重罚。每月对质量达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按照签订的《产品质量责任状》制度规定奖罚兑现,每月对安全质量工作落实不力的采掘队和责任人在安全专题会、生产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批评。

第四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磷矿资源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06〕72号)

【发布单位】湖北省

【发布文号】鄂政发〔2006〕72号 【发布日期】2006-12-06 【生效日期】2006-12-0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湖北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磷矿资源管理的意见

(鄂政发〔2006〕7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磷矿是我省的优势矿产资源,磷矿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磷矿开发利用中尚存在矿山布局不合理、采富弃贫、矿山环境恶化、增长方式粗放等问题。为了促进磷矿资源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提高磷矿资源的利用效益,现就加强磷矿资源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目标,以矿山布局调整和资源优化配置为主线,逐步实现“一矿一主一权”,促使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使磷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实现矿山布局合理化、企业生产规模化、采选加工一体化、资源利用集约化,建立保护有力、保障有度的磷矿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坚持优化资源配置原则,培育大型磷矿采选加工一体化企业,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采富弃贫、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矿山。坚持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原则,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中低品位磷矿。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严格磷矿资源勘查开采准入条件,控制开采总量,加大地质勘查投入,增加磷矿资源储备,降低资源耗竭速度。坚持保护环境与安全生产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矿山生态破坏,促进矿山安全生产。到2010年,全省磷矿石开采总量控制在1200万吨(折标)左右,选矿比例达到80%以上,矿山总数减少到80家以内。

二、加强规划和矿业权管理

(三)严格磷矿资源规划管理。制定省、市、县三级磷矿资源专项规划及矿业权设置方案,完善磷矿资源规划体系,合理划定规划矿区;确定磷矿资源勘查开采布局调整、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的指导方案;确定矿山总数、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及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控制指标;制订矿山监督管理、资源有效利用、环境保护治理、土地复垦、闭坑等措施。磷矿资源规划应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磷矿资源勘查开采必须通过规划审查,凡布局不合理、不能满足规划准入条件,开采方式、矿山总数、开采规模超过规划调控指标的,一律不予延续、变更或新设立矿业权。

(四)严格矿业权准入管理。新建矿山必须是采、选、加工一体化企业,凡不符合磷矿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勘查开采技术规范的,以及勘查方案、开发利用方案、环评报告、安全评价审查等要件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对不能满足最低勘查投入、严重超层越界的,没有实行全层开采、贫富兼采,回采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矿山建设规模与资源储量规模不相匹配的,不再办理矿业权延续、变更等登记手续。

(五)完善矿业权有偿出让及转让制度。磷矿资源矿业权必须实行有偿出让,从严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调整好矿业权收益分配比例。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转让必须经转让审批机关批准,严厉打击非法出让、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

三、大力推进磷矿资源整合

(六)整合的目标和任务。以优化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布局为主线,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磷矿资源及生产要素重组,构建配置优化、布局合理、产业聚集、利用集约的磷矿资源开发利用新格局。按照以规划调控、分类处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筹兼顾、公开透明的原则,科学设置和调整矿业权,基本实现“一矿一主一权”。2007年底前,使矿山开采规模达到10万吨以上,全省磷矿矿山总数压减至110家左右。规模矿区实现矿石全层开采、贫富兼采、分级使用,回采率达到70%以上。

(七)整合的范围。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对下列矿山进行整合:布局不合理、一矿多开的;大矿小开,开采规模小于10万吨/年,且与储量规模不相适应的;采选加工脱节,既没选矿加工能力又未与后续选矿加工企业形成长期合作关系的;责令限期整改,但拒不整改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

(八)整合的方式。在一个矿区内,以一个规模较大、技术力量较强、经济效益好的矿山企业特别是具有后续加工能力的矿山企业为主体,通过收购、兼并以及作价入股等形式,整合其他矿山;对经济技术力量相当的矿山企业,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自愿合作的原则,通过产权作价入股、合资合作经营等形式,合并形成新的满足准入条件的矿山企业。鼓励矿山与下游加工企业双向参股,战略协作,发展选矿,形成采选加工联合体或采选加工一体化企业。优先支持省内重点磷化工企业,主导磷矿资源整合,集中开发利用省内主要磷矿区资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等部门,制订辖区内磷矿资源整合方案并逐级上报。经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于2007年底前完成。

四、加强磷矿开采监督管理

(九)整顿和规范磷矿资源开发秩序。开展磷矿资源开发秩序专项治理整顿和规范工作,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非法转让、圈而不探、以采代探、乱采滥挖、盗采盗运、采富弃贫、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等破坏和浪费矿产资源的行为;对开采规模偏低、基础储量不足、回采率未达到要求、安全生产和环保措施未到位的矿山,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关闭证照不齐、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位于规划禁采区内的矿山,以及整改后仍不符合保留条件的矿山。

(十)实行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监督管理检查制度。对矿山企业执行开发利用方案情况(包括开采方式、开采总量及产品流向、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以及国家相关税费的缴纳情况等)实行检查。检查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

(十一)强化资源储量管理。建立矿山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管机制。矿山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占用的资源储量变动情况进行地质测量,提交矿山地质测量报告。对不按规定进行地质测量、不提交矿山储量年报的,不予通过采矿许可证年检;对瞒报或少报消耗储量,或与地质测量机构串通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十二)实行开采总量控制。根据全省磷矿石深加工市场需求,科学确定磷矿石开采总量,合理下达开采计划。加强对磷矿山的开采、运销等环节的管理,严禁超能力、超规模、超计划开采,确保磷矿开采总量得到控制。

(十三)严格磷矿石运销管理。继续实施磷矿石准运制度,对高品位磷矿石实行开采和运销总量控制,运销磷矿石要重点保障省内磷化工业的需求。对磷矿产品出口实行预核准制度,从严限制高品位原矿出口。

五、完善配套政策

(十四)鼓励开采和利用中低品位磷矿。研究制定开发利用中低品位磷矿的扶持政策措施;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中低品位磷矿资源利用水平;逐步将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计征与矿山消耗资源储量和矿石品级挂钩;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探索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和控管办法。

(十五)加强磷矿资源勘查。积极研究和精心部署磷矿资源成矿远景区的勘查工作,逐步加大磷矿资源勘查投入,提高勘查程度,增加资源储备,提高磷矿资源保障程度。

(十六)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制度,加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力度,矿山企业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财政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汇缴专户,严格管理,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加强磷矿资源管理,促进磷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事关全省经济发展大局。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制订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五篇:磷矿权抵押管理办法

磷矿权抵押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拓展磷矿产业信贷市场,防范信贷风险,规范信贷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信贷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称磷矿权抵押贷款是指**银行(以下简称农合行)向磷矿企业发放并用企业自有磷矿开采权抵押,用其磷矿经营收入作为还本付息主要来源的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磷矿权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足额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合法取得的磷矿开采权。

第四条

磷矿权抵押贷款实行一次核贷、分期偿还的原则。

第二章

贷款准入条件

第五条

申请磷矿权抵押的企业准入条件:

(一)具有年检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拥有磷矿开采证和安全许可证;

(三)取得采矿许可证后正常生产经营至少1年以上,尚未出现安全事故;

(四)开采规模每年在10万吨以上,实行采选或采选加工一体化,有省内对接的磷化工深加工企业;

(五)企业评级达A及以上;

(六)必须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七)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八)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用于抵押的磷矿权准入条件:

(一)采矿权属企业自有、无争议、未出租、无承包、未办理抵押等情形;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足额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三)具有省国土资源厅每年出具的储量证明文件;

(四)磷矿品位平均在28%以上;

(五)采矿权证在有效期内且离有效期不得低于三年;

(六)采矿权证办理了年检手续。

第三章

贷款用途、额度、利率和期限 第七条

贷款主要用途为探矿、开采及矿石储备。第八条

贷款额度控制在采矿权评估价值的50%以内。第九条

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第十条

贷款利率执行市场浮动利率,即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适当上浮。

第四章

贷款管理

第十一条

贷款调查。借款人提出意向申请后,承贷网点和信贷管理部联合进行调查,调查的重点事项如下:

一是申请企业主体资格,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完善,是否为整合规划后的合格采矿企业,走访企业和当地矿业管理机构;

二是要求调查地矿管理部门划定的矿区范围图、经储量审批机构审批的矿产勘查报告、矿山设计或者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开采规模等文件,采矿权取得方式、税费及价款缴付情况,采矿权出让合同,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要求到省国土资源厅地矿管理部门核查;

三是调查矿产资源是否有承包、出租、擅自买卖等行为; 四是查验安全许可证件,以往是否出现过安全事故,要求到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核查;

五是查验税务发票或其他证明,以往开采量,调查现在开采能力,资产负债利润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是调查企业发展前景,是否有自己的选矿厂,是否有磷矿加工企业或对接的加工企业等;

七是矿山企业的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应当达到设计要求;

八是调查企业矿产资源现有储量、矿产资源品位情况,要求到当地矿管办调查,走访其他同行企业和销售企业;

九是合行认为其他重点调查事项。第十二条

矿产资源价值的评估。对于预抵押的矿产资源要求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设立的具有磷矿资源评估资质的合法有效评估机构进行预评估。待贷款审批通过后进行正式评估,正式评估报告要有矿业评估专业资质的评估师签名和评估机构签章,评估机构要有为磷矿权抵押提供评估依据的表述。

第十三条

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审查中心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合法、合规、审查要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2、企业章程,验资证明;

3、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采矿许可证、安全许可证;

5、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

6、在农合行的开户证明;

7、符合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申请贷款决议书;

8、采矿权出让合同和交纳采矿权价款发票复印件;

9、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储量证明文件;

10、新客户还需提供印鉴卡、法定代表人签字式样;

11、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验资报告,上月末财务报表;

12、省联社和合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贷款审查中心审查后上交贷审会审批,并报董事长审定,超权限的依程序上报审批。 第十四条

贷款审批后,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合同当事人一同到省国土资源厅办理抵押备案登记,领取登记备案证后予以发放贷款。

第十五条

贷后管理。管户经理要加强贷后管理,及时报告和化解风险。

一是要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的变化对采矿业的影响,特别关注省市对磷矿业的规划和整合方案;

二是要密切关注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

三是要关注企业的经营方式,防止违法违规经营形式的出现,如以承包、出租、买卖等方式擅自将采矿权转给他人进行采矿的行为;

四是采矿权人因故需中途歇业六个月以上的,要求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歇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办理歇业手续,歇业时间满一年要提出开业申请;

五是关注安全生产情况,走访相关安检部门; 六是资金归行率不得低于70%; 七是按照有关要求贷后管理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解除采矿权抵押关系,抵押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抵押注销登记。

第五章

风险控制

第十七条

为了防止经营管理风险,借款单位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还须提供足以覆盖贷款风险的其他担保措施。

第十八条

采矿权的价值评估。采矿权价值评估要求具有省国土资源厅许可的采矿权评估资质和专业评估师并经农合行认可的机构进行评估,储量要参照省国土资源厅出具文件,评估结果只能作为授信额度的参考依据。

第十九条

磷矿权抵押手续必须在法律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第二十条

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的特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必须约定按月或按季偿还本息。

第二十一条

要加强贷后管理,重点关注借款单位是否有以下行为:

(一)买卖、出租、承包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

(二)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

(三)违规超计划开采或违规销售矿产品的;

(四)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

(五)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和选矿回收率达不到矿山设计要求或者省地质矿产部门核定的指标的;

(六)收购、销售无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开采的矿产品的;

(七)不接受年检,拒绝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八)借款单位在贷款期间是否连续为采矿人员办理了足够的人身伤亡险。

第二十二条

管户经理发现借款单位出现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时要及时制止并报告,对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行为或事件要提前收回贷款。

第二十三条

贷款到期或者宣布提前到期未足额清偿本息的,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查封矿产品,依法诉讼,采取拍卖、变卖采矿权证,用获取的价款优先偿还借款本息,未获清偿部分追究股东的连带保证责任或其他担保责任。

第二十四条

此类贷款若有两笔逾期或逾期一个月以上的金额与总额之比超过5%时,立即停止办理此项业务。

第二十五条

为了加强此类贷款的监测和管理,农合行在录入信贷风险管理系统时,应在信贷管理系统中对该类贷款作出标识,按月信贷管理部门上报运行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银行制定、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中就抵质押、保证贷款办理手续的未尽事宜按照省联社信贷管理相关办法执行。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上级行审批之日起生效。

磷矿资源管理办公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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