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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总结(最终定稿)
编辑:静谧旋律 识别码:52-736383 党务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0-07 18:56: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总结

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总结

望城县司法局

2009年12月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党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遵循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注重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发动,确保党务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党组把党务公开工作列入重点工作之

一。一是切实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望城县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李文沙同志为组长,支部书记、副局长严海砂同志为副组长,成员有局党党组成员、支部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洋同志担任,党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领导机关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是深入开展了学习活动,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等上级文件。通过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统一了全局党员的思想,大家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

二、立足我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增强党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在全局党务公开动员部署之前,组织了部分老党员开展座谈会、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在征求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局范围内具体实施党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是:

第一、在公开内容上,突出了公开内容上的最大化。我们认为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我局确定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通报、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解决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情况、群众信访接待和处理情况等)等六方面内容。

第二,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设置公开栏:设置 “党务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根据我局实际,利用我局网站,开设党务公开专栏,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

2、会议、文件: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

3、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第三,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定期公开的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

3.逐段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临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灾害救助、访贫问苦等内容,预留一定的机动板块,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第四,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即按照“提出方案、组织审定、实施公布、反馈信息、立卷归档”的程序,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

1、审核:每项党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根据情况,由委党组审核,特别重大的,报上级党委审核把关。

2、公开: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经党组

织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时进行正式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按先党员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反馈:公开期间,负责公开的责任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开效果明显,推动各项工作,充分显示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效性。第一、在公开内容上,突出了公开内容上的最大化。我们认为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要求公开的内容,都要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我局确定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管理、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通报、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包括解决群众关注的热难点问题情况、群众信访接待和处理情况等)等六方面内容。

第二,在公开形式上,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设置公开栏:设置 “党务公开栏”,将长期的、程序性的公开内容与动态的、阶段性的公开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实效。根据我局实际,利用我局网站,开设党务公开专栏,便于党员群众了解监督。

2、会议、文件:采取召开全体人员会议、支部生活会等会议形式公开;运用文件、通报、简报、宣传资料等载体公开。

3、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等形式,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

第三,在公开时限上,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充分体现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班子任期及班子成员分工职责及联系方式,办事机构及职能等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内容。如遇修订、调整,及时更新。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包括政策措施、文件规定、管理制度等。定期公开的时间一般为每季度第一个月(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

3.逐段公开:主要公开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如为民办实事项目、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应根据进展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当在年末进行总结性公开。

4.临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灾害救助、访贫问苦等内容,预留一定的机动板块,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第四,在公开程序上,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即按照“提出方案、组织审定、实施公布、反馈信息、立卷归档”的程序,注重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决策民主化、监督规范化。

1、审核:每项党务公开内容在公开前必须根据情况,由委党组审核,特别重大的,报上级党委审核把关。

2、公开:党组织在决定公开全局性重大事项或与党员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先公开初步方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需要进行调整的经党组织按程序重新研究调整,然后将已经审核的公开内容按时进行正式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按先党员领导干部、后党员群众,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

3、反馈:公开期间,负责公开的责任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筛选、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再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几点体会,制度完善规范,是党务公开发挥效果的必要性。

开展党务公开必须要有一套规范、实用的制度来保证。从我局的实践来看,总结出这样几项经验。一是预公开制度。党组在决定或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前,应公开初步方案,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必要的调整,在调整后及时公开。二是聘请监督员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聘请党务公开监督员。聘请离退老干部和民主党派人士参与监督,党务公开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及时收集、反馈党员、群众的建议和意见;向党员、群众宣传党务公开的内容,促进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三是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对党员围绕党务公开内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派专人收集整理,认真研究处理,特别是对署真实姓名举报的,应视情况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听取其意见。

第二篇:2011年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总结

2011年武昌区司法局党务公开自查报告

根据区委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局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局切实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政治任务来抓,遵循着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科学安排、操作规范的原则,努力实现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制度机制,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司法局把党务公开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组织、协调,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会议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区委精神上来,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2011年在全局党组织中全面实行党务公开。

(二)突出重点,规范程序。围绕全局中心工作,本着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所务公开等有机结合起来的原则,突出重点,统一规范制定公开目录、程序、形式和时限等内容,把公开的主动权和决定权交给广大群众,着力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三)明确任务,完善制度。建立健全例行公开、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保障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同时,继续采取 “点题公开”等各种有效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局域党建网站、电子屏幕、局信息公开栏、文件、通知 等党务公开平台,及时、有效、准确地发布党内信息,有效地畅通党务公开渠道,不断推进司法局党务公开取得了实际的成效。自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区党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遵循着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注重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了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二、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在中心工作方面,突出公开全局党组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主要包括:由讨论决定的司法局发展计划等涉及全局发展前途的重大决策。

(二)在思想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建主体活动安排,党员干部警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实施计划等。

(三)在组织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民主生活会前征集意见情况,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纠问题,会后制定发整改措施等,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基层工作落实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如:党员发展 2 公示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四)在作风建设方面,突出公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领导干部购建房;拒收上交礼品礼金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等情况。

(五)在制度建设方面,突出公开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

(六)其它工作情况方面,各司法所,科、处、室根据实际情况或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公开的主要形式

注重了公开方式方法的多样化。根据“规范、实用、明了、方便”的原则,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主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党员活动室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适宜对全局公开的,利用网络、信息公开栏等向全局公开。

四、公开的主要程序

力求规范、有序、到位。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事先由相应部门提出,经党务公开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公开的内容由相关处室或所涉个人提供,先征求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经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后,予以公开。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 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公开期间,要注意收集、整理干部和服务对象、群众的反映,对他们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公开的主要时限

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根据实际情况每月或每季度更换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比如为干部办实事的进展情况、民主生活情况等。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比如干部考察预告、干部任前公示等。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应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总之,充分体现了公开的经常性、动态性、及时性。

六、主要成效

(一)保障了党员民主权利。实践证明,党务公开一方面引导了全局领导干部增强民主意识、转变工作方法;另一方面,也做到了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要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保障了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了党员参与局事务的主观能动性。

(二)体现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党务公开,增强了党员的工作责任心,也激发了党员创先争优的自觉性,从而提高了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吸引力。

(三)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司法工作的发展。实行党务公开,用民主的方式推进了党的工作,既使群众对党的政策更加了解,更加理解和支持党的工作,增强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也大大提高了党组织的战斗力和执行力,促进了我局司法行政工作的长足发展。

七、今后努力方向

党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深入、持久、有效地开展,在党务公开过程中注重和把握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稳妥推进。司法局开展党务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党务公开工作初始就注重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搞“一刀切”“一阵风”,不急躁冒进、方法简单、急功近利。为了使这项工作稳步推进,局党组研究决定,要求各部门本着积极稳妥、结合实际的原则,做到既大力推进,大胆创新,又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

(二)更好与局政务公开相结合、协调运转。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是有机统一、密不可分的整体。开展党务公开,要与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科学选择党务公开的有关内容,突出党务公开应有的特点;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使党务 公开在高起点、高标准上运作。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注意防止党务公开大包大揽,削弱政务公开应有的作用;将两者有机结合,达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互动推进、互为促进的效果。

(三)勇于创新、突出特色。我局党务公开工作上存在一些不足,我们要在借鉴兄弟单位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局实际,勇于创新,认真探索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注重研究党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形成我局特色和优势。

中共武昌区司法局党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第三篇:司法局党务公开制度

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改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行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保障广大党员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特制订党务公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交通系统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公开的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地公开。

1、党内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竞聘上岗、奖惩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开事项。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情况等。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三、公开的程序

按照“征求意见、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利用党员大会、小组活动等载体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经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四、公开的时间和形式

公开的形式,局党组以局域网站、文件、公开栏为主,基层党组织以党务公开栏为主。具体工作中,各基层党组织要从实际效果出发,区别不同内容,选择党内文件、党内会议、谈话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建立党务公开配套制度

局党组和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党 务公开的有效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党务公开的长效管理。重点建立并落实好四项制度:

1、党务公开责任制度。局党组对基层单位党组织党务公开负领导责任,局监察室负组织协调责任,局相关科室和基层党组织负具体责任。

2、党务公开监督制度。局党组及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对党务公开全过程进行监督。局党组安排专人受理群众意见,对他们提出的疑问和要求,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暂时无法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党务公开检查考核制度。局党组实施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考核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的程序是否规范、到位;公开的形式是否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是否及时收集反馈;公开的资料是否及时归档。考核的结果与基层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挂钩,党务公开考核不过关的,当年该党组织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党组织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4、党务公开资料归档制度。局相关科室和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记录和保存历次党务公开的内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办理落实情况等党务公开的相关资料,建立党务公开台帐,留存备查,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四篇: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半年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按照《中共花溪区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局党组认真研究部署,深入推进了我局的党务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区司法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以来,切实把党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遵循着重实效、突出重点、积极稳妥的基本方针,注重科学安排,规范操作,有序推进,努力实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着力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公开工作的途径和方法。上半年,建设公开栏两个,向群众公开固定项目8个,即时公开项目3个,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为保证党务公开切实有效的开展,局党组会研究决定,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党支部委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明确分管领导及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全面发动、深入宣传,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必要性的认识。

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在动员学习会上,认真组织机关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了《中共花溪区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及相关文件,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让干部充分认识到党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的现实需要。统一了思想,大家对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

(三)从本局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

在党务公开动员部署之前,我局组织了部分老党员开展座谈会、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专题讨论,在征求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花溪区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根据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有针对性的拟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内容: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中共花溪区委党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最大限度地进行公开。

(四)公开形式多样,把公开工作切实到位。

在公开的形式上,我们始终坚持因地、因时、因事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一是在区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在办公区设立了党务公开专栏,公开内容主要分为固定公开和即时公开两项。二是在花溪司法信息网上公开涉及范围广、时限性强、需要社会周知的事项。三是以会议形式,向党员干部传达党内有关重大事项及决策。

三、取得的成绩

司法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以来,公开效果明显,推动了各项工作,充分显示党务公开工作的成效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队伍的高素质。同时通过党务公开改善和密切了局党组织和职工的联系,增强了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紧扣主要工作目标,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努力奋进,再创佳绩。

第五篇: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司法局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根据《中共x区司法局党组党务公开实施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两个条例”的要求,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党内民主推进全局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党务公开工作“四有五化”。即:有机构、有方案、有阵地、有资料;公开时间经常化、公开内容真实化、公开形式规范化、公开程序民主化。

三、公开内容: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是群众关心的党内热点问题、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内的秘密,都要最大限度的公开。

1、党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的酝酿、拟定、出台及落实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包括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等。

3、干部制度执行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

6、考核情况。党务工作考核情况和受表彰情况。

7、监督情况。违法违纪问题查处和信访监督情况,实施党内监督程序化、制度化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8、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它事项。

四、公开程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程序,将党务公开工作贯穿于党内重要事务的酝酿、决策、实施的全过程。党组织在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目标任务之前,要充分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初步方案,讨论后,将最终结果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开。

五、公开时间和形式:公开时间,根据公开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三种。做到重大决策、目标任务长期公开,即每年公开一次;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即每半年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即每季度公开一次;临时性工作即时公开,即每月公开一次。公开形式以设立党务或党务政务公开栏为主。

六、监督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党建工作一并考核,并建立和推行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七、责任追究:在党务公开工作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党组(支部)书记实行责任追究:

1、党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或避重就轻,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到位,搞半公开,工作走过场的。

2、拒不推行党务公开制度,或对党务公开工作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搞假公开,违犯党务公开工作有关纪律和规定的。

3、授意、指使、怂恿下属人员干扰党务公开,或者人为设置障碍,抵制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以及对检举人、证明人、办案人员打击报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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