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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档案指导整理接收、查阅利用个人工作总结(精选五篇)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53-459708 其他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5-11 01:10: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档案馆档案指导整理接收、查阅利用个人工作总结

档案馆档案指导整理接收、查阅利用个人工作总结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2018已经过去,感受很多,收获很多,这其中包涵各位领导的培养,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同时还有自己的不懈努力,现将一年来的工作给领导和同事们做一简要的汇报

一、理论学习和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为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一是能够不断的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政治上端正自己,思想上充实自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并把学到的理论联系到实际工作中,二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一系列跟档案有关的资料,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尽心尽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月份之前是在柳树镇人民政府工作,圆满完成了以下主要工作,一是,全面完成了各村清产核资的核查和录入工作,二是完成了g341线的各种占地补偿款的拨付和发放工作,三是完成了各类项目资金的拨付和各项惠农资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四是完成了所包村的各类软件资料和大数据及时更新工作。自7月份调入本单位来,围绕今年我管四星级档案馆的验收评定工作,向身边的同事学习积极参与,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配合同事们完成了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培训班的开展工作,学习了省上下发的关于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二是档案查阅工作,基本掌握了个人人事档案及养老金缴费,婚姻档案的查阅,空闲时间和人较集中的时候,积极配合共同查阅档案;

三是紧紧围绕四星管的评定工作,完成了案卷目录的解密和化控,档案信息网站的更新和可挂接目录的录入工作,值班记录和展厅参观登记表的进一步完善工作;

四是就我单位联系帮扶的山岑村,积极配合村两委班子完成精准扶贫资料的核实和一户一策的更新工作,做好卡表册填写工作;

五是按照永登县正能量群里的要求,按时完成了网络信息工作。工作以外,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期间,按分工做好卫生区域及网格区域工作。

三、今后的打算和不足

一年来,在档案指导整理接收、查阅利用档案工作中,我还存在许多缺点和不足,一是对业务知识学习掌握还不够扎实,业务不精,平时工作中有慵懒散状态。二是查阅过程中利用数字化档案查阅率较低,不善于利用数字化档案查阅系统,信息化方面的知识很欠缺;

三是在指导整理档案过程中,还不能独当一面;四是在工作纪律中没有严格要求自己,有迟到、早退现象。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更新,学习运用数字化档案查阅利用,继续认真学习档案整理规则,以便更好开展工作。同时,在工作纪律中按制度做到有事请假,尽量不迟到、不早退。

以上是我的个人工作总结,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第二篇:许昌市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资料工作流程图

许昌市档案馆查阅利用档案资料工作流程图

一、工作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接待受理。档案利用者凭合法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等)到档案馆查阅档案资料,档案利用者向工作人员说明查阅目的。

2、查阅利用。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查阅目的,提供相应的检索工具,利用者从检索工具中查找所需要的档案资料,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从检索工具中查找的档号,到库房提取相关的档案资料。

3、出具证明。利用者确认自己所需要的档案资料后,交工

作人员进行复制、扫描、刻录等。工作人员在复制好的档案资料上加盖档案利用专用章,并依据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三、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利用登记

工作人员对档案资料利用情况进行登记,并编写典型利用实例。

许昌市档案馆接收档案资料工作流程图

一、工作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准备阶段。根据档案法规定,由市档案馆向应该移

交本级档案馆的基层单位下达档案资料移交通知单,移交单位接到通知单后,积极准备档案资料移交有关事项。

2、验收阶段。市档案馆组织有关人员对其需要移交进

馆的档案资料进行案卷质量抽查,并检查其立卷归档合格证。

3、移交整理阶段。经检查合格的档案资料、组织沿革、全宗介绍及检索工具一并移交进馆,由市档案馆组织人员对其移交档案资料进行编目、整理、消毒、入库,并编制馆藏档案资料检索工具。

4、入库保管。把整理好的档案资料分门别类入库,并

进行科学安全管理。

三、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馆工作通则》的有关规定。

四、移交备案

市档案馆根据移交单位档案资料整理情况,办理移交手

续,并进行登记备案。

许昌市档案馆档案鉴定工作流程图

一、工作流程图

档案处置

二、流程说明

1、成立机构。局领导牵头,由经验丰富的档案专业人

员组成档案鉴定小组。

2、价值鉴定。鉴定小组根据国家制定的保管期限表和

有关规定,结合立档单位及其档案的具体情况编制出详细鉴定方案,对需要鉴定的档案材料进行具体鉴定,确定文件的存毁及保管期限的长短,填写档案价值鉴定表。

3、档案处置。根据档案价值鉴定结果,撰写档案价值

鉴定报告,报请档案行政领导审批,对鉴定的档案资料进行销毁或变更其档案保管期限。

三、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有关规定。

四、工作备考

把档案鉴定结果、档案价值鉴定报告、处置情况等,造册登记,以备查考。

许昌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工作流程图

一、工作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确定档案开放范围。根据普查馆藏档案资料情况(档案的质量、数量、、结构构成),确定档案开放范围。

2、进行档案开放鉴定。对列入开放范围的档案资料进行鉴

定,区分开放档案和控制使用的范围,对需要开放档案还需通过鉴定进行必要的解密或降密工作,对不易公开使用的档案资料应做必要的技术处理。

3、编制档案开放目录。为了使开放档案能及时准确地发挥

其作用,对应开放的档案编制档案开放目录,向社会公布开放内容。如利用原有的档案目录要在案卷标题目录中加盖控制使用印章。

三、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

许昌市档案馆现行文件接收利用工作流程图

一、工作流程图

二、流程说明

1、现行文件接收。根据许昌市档案局、许昌市行政服务中

心《关于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窗口报送现行文件(资料)的通知》(许档[2007]26号)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所产生和制发的需要基层单位执行和市民知晓的、公开的、非保密性的现行文件,如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制度、决定及上级有关部门印发的政策性、法规性文件汇编等,于每月5日前按要求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窗口,并办理移交手续。

2、接待受理。利用者凭合法证件(身份证、工作证、单位

介绍信等)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档案窗口利用现行文件。

3、查阅利用。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查阅目的,提供相应的检索工具,利用者从检索工具中查找所需要的现行文件。

4、出具证明。有用做凭证者,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证

明出处,加盖现行文件利用专用章,并收取工本费。

三、工作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

四、利用登记

工作人员对现行文件利用情况进行登记。

第三篇:档案馆档案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作为区(县)级档案馆,其档案利用更多的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相联系着的,那么,近几年来其档案利用的现状又如何呢?笔者试图以所在**区档案馆近几年来的档案利用现状为例,作一分析,通过分析、思考,提出问题,并以期解决问题。

一、本馆基本状况

本馆是一个位于大中型城市并处于中心城区的区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从20xx年的3万余卷(件)增加到2007年5.6万余卷(件),馆藏结构在近几年来的变化情况见下二表:

表一 20xx年初区档案馆馆藏档案结构比例一览表

表二 20xx年区档案馆馆藏档案结构比例一览表

从以上二表的比较中可以看出,馆藏档案的数量以年平均9.95%增加;其中文书档案所占比例下降,专门档案和科技档案所占比例均有所上升。馆藏结构发生变化,得到改善,趋于合理。特别是关连着人民群众生活方方面面的婚姻、城建执照、房屋拆迁、独生子女等内容的档案,即一部分民生档案的种类与数量都增加了。随之而来的是档案利用的人数、范围、目的等也相应发生了变化。见本馆从20xx至20xx年档案利用状况综合统计表。

表三

区档案馆20xx至20xx年档案利用状况综合统计表

分析此表可以看出:

1、每年利用档案人数以年平均约8%递增上升。说明馆藏档案数量增加、结构优化是档案利用增加、利用范围扩大的前提。

2、调阅卷数相对于利用人数却减少下降,说明了二点:一是档案信息化正在不断发挥作用。本馆在20xx年底建成了馆藏档案文件级目录约80万条的数据库,到20xx年底增加至93万条。因此,检索速度及查准率都有所加快和提高,减少了档案案卷的调用与翻阅查找,保护了档案。二是公民利用档案需求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增加,但其所需档案的查到率还不高。

3、关系到人民群众生活的档案,即民生档案,其利用需求在不断增加。表中的“其他利用”一项包括招工名册(包括干部职工调动)、知青下放(包括学历证明)、婚姻登记、独生子女、房产权属、房产管理档案、建筑执照等。

4、表中的另一个“其他”项则包含了公证档案、审计档案、名人档案等的利用。从整个利用情况看:涉及到个人待遇、身份证明的招工名册、婚姻登记、学历、独生子女登记、建筑执照等内容的档案利用率较高,而以学术研究、经济建设、宣传教育为利用目的的档案利用率较低。当然民生档案的的概念是近几来提出的,还没有准确的定义。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问题,即所谓的民生档案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的。

二、档案利用中出现的的问题

随着社会公众对档案利用需求的扩大,档案利用的内容和方式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对档案利用的要求也日益提高。档案利用依据的法律法规、档案利用理论及方式都面临着新的考验与挑战,档案利用工作中不可避免会出现种种问题。现将本馆档案利用中出现的问题一一提出。

1、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利与档案利用限制的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第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民有查阅开放和未开放档案的权力,但查阅未开放档案是有限制的。在具体的接待利用档案中,如何把握对未开放档案的提供利用与限(!)制利用的关系,是有一定的难度的。如本馆接收了区建设局1964年至1993年形成的建筑执照档案,对于这部分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人员会遇到二个问题:

一、是否作为开放档案来提供利用?因为按照《档案法》第十九条“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类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少于三十年”。

二、是否作为部分限制利用档案?因为在接收时,档案形成部门并未对不宜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因此在档案提供利用的具体操作中,工作人员难以把握;作为公民其自由利用的需求没有满足而失望或不满。这种情况同样出现在房产档案及拆迁档案的提供利用过程中。

2、档案利用的方式

按照《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档案法》所称档案的利用,是指对档案的阅览、复制和摘录。”为利用者提供利用档案,采用阅览、复制的这二项方式不存在问题,只要公民符合利用条件即可。而采用摘录方式提供利用档案,在具体操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风险。仍以建筑执照档案为例。该专业档案在其形成部门的利用有二个便利条件:一是其“部分限制”的政策很容易自行掌握与操作;二是采用何种利用方式即出具何种方式的档案证明就能满足公民的需要,档案形成部门也容易自行掌握。而这二个问题是由专业档案的特性所决定的,其档案形成部门对专业档案提供利用方式及提供利用程度、范围掌握的准确度、方便度肯定比较高。对于区级综合档案馆在提供这些专业档案时难免会遇到种种问题。如有的利用者要求本馆提供摘录式档案证明,那么在一张“建房申请表”上,有许多公章、签字、简易建筑图、标注的各种数据等档案信息,遇到这种情况,采用复制方式出证,可以保证档案证明的真实性。但却不能满足利用者的需求。

3、档案利用中的出证问题

在档案提供利用中会遇到单位或公民个人对未查到所需档案提出开具未查到档案证明的要求。档案馆依据所查到的档案应该为利用开具其所需证明;但对未查到档案是否也应该按其要求开具未查到证明呢?这在《档案法》及《实施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

但有关档案利用理论则提出“档案证明是指档案馆根据有关档案用户的询问和申请为核查某种事实在馆藏档案中记载情况(有无记载和如何记载)而编制的一种书面证明材料.制发档案证明是档案收藏部门开展档案提供利用服务的方式之一”,以及由**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档案信息化工作实用手册》中“档案工作基础术语”,解释档案证明:“档案馆发给查询者的一种认证文件。说明馆内有无所查询的文件、文件中有无所查询的有关问题与事实的记载,以及该文件的存放地点”。那么,如果按照这种说法,如有单位或公民个人要求档案馆为其开具未查到档案证明是应该开具这种证明的。

但是作为档案馆是否有必要担此之责和风险呢?近年来各级各类档案馆利用馆藏档案出具的证明,在解决户口、工龄、工资、土地纠纷等问题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凭据作用。一些人正是看中了档案证明的这种独特作用,想方设法到档案馆骗取证明。这种现象的出现,有人的因素。但出证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出证程序不完善也是重要原因。这就提醒我们应当不断完善档案馆出证程序,以规范出证行为,保证档案证明的真实性。

因为依据所查到的档案开具证明是由档案固有属性及其价值决定的。档案证明应该是依据档案的记载出具的凭证性文件。而没有查到档案被要求开具证明,则似乎有些不妥。但在本馆的档案利用中却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如有些单位来档案馆查询单位职工的招工通知书,如未查到,则会要求档案馆为其开具未查到证明。有些个人来馆查阅有无婚姻关系,经查而未查到,也会要求出具无婚姻登记档案证明。这让接待人员很为难。但又没依据性文件说服利用者,因而引起利用者的不满。

4、档案提前进馆与方便利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XX年修正)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法律规定让人们认识到确定婚前财产的重要性。而当今社会人们的生活中会不断地涉及到婚姻状况的证明问题。如本馆的婚姻登记档案接收从五十年代形成之初到20XX年12月31日止已全部进馆。那么凡是户口在本区范围内的到法定婚龄的公民,如果需要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则至少要到两个地方,即先到档案馆查证有无婚姻登记档案(结婚或离婚或未婚),再到婚姻登记处查阅20XX年12月31日以后的婚姻登记档案。这确实造成利用档案的不便,而产生怨言。还有一些户口迁进迁出的公民,其户口所在地的时间段不一定全在本区内,但其会要求本馆为其出具未查到婚姻登记档案证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让查档人员为难。

三、对档案利用现状的几点思考

以上所述,是本馆档案利用工作之现状,也许是个案。但经笔者与同级同类档案馆的沟通、交流与探讨,了解到这种现状有一定的代表性,具有共性。区(县)级档案馆中或多或少地出现上述档案利用中问题。而目前一方面广大公民利用档案的需求在日益增长,另一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存在着某些缺失或不配套,以及档案工作标准化程度不够高,都制约着公民利用档案的权力不能全部实现。那么就区(县)级档案馆而言,如何严格实施法律法规,保障可以利用的档案能够最大限度地为广大公民所用,以满足公民不断增长的、多方面的、多层次的利用档案的需要呢?笔者针对区(县)级档案馆档案利用的现状做了以下几点思考:

1、要加强对于档案利用理论的研究,建立完善配套的档案利用制度。既要简化档案利用的手续,又要让档案馆工作人员有法规可依,这样不论是对于档案利用者还是提供档案利用的档案工作人员,都是公平合理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能得到保证。

2、对于档案馆来说,要做好档案利用的各项基础工作。一是要确定馆藏档案可利用范围及利用程度的划分,使属于可利用范围的档案确实能够被利用;二是对于档案的接收进馆,在按照档案法规进行的前提下,要与档案进馆单位就档案进馆的时间、限制性利用、利用方式以及是否提前或推迟进馆等达成协议;三是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档案,且在形成部门提供利用更方便(既对档案形成部门而言,又考虑到利用者的方便),则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这类档案是否有必要接收进馆或确定适当的进馆时间。

3、提高档案利用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对于不断增长的档案利用需求及不断扩大的档案利用范围,档案工作人员能够根据利用者的不同需要,便于操作,能够合法合理地满足各种档案利用需求。

第四篇:大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大学档案利用(查阅、借阅)制度

一、本校教师、职工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所在部门处级以上党政组织介绍信或党政负责人签署意见的阅档单;利用重要档案(“两会”记录)必须由党委书记、主管校长审批,利用科技档案须经作者本人同意。

二、本校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生证及学院介绍信,在档案馆查阅,不能借出。

三、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经档案馆馆长,方可利用。

四、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馆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需经档案馆馆长同意,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六、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归还的档案,如有破损、丢失、涂改等情况,立即追究责任,并向领导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方法,并仔细校对、审查、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九、查(借)阅档案及归还档案,均应在档案查阅登记薄上进行登记;对重大或重要项目的查阅,要做好利用效果的反馈工作。

第五篇: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接收要求

南通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档案接收要求 1 基本规定

1.1形成城市建设档案的单位,按照下列规定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城建档案:

1.1.1城市建设业务管理与业务技术档、城市建设基础资料档案在本单位保管1至5年后移交,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1.1.2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

1.1.3城市地下管线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地下管线更改、报废后的现状图和相关资料,由专业管理单位在更改、报废后3个月内移交。

1.1.4各单位自行保管的城建档案,在建筑物、构筑物产权转让时,应当同时移交。

1.1.5建设工程停建、缓建的,其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保管;单位撤销的,其建设工程档案向上级主管机关或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1.1.6已建成的工程项目,其建设工程档案不完整、不准确的,其产权单位应当进行补测补绘和修订,并在补测补绘和修订结束后3个月内移交。

1.2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工程,应当在开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城建档案管理处办理工程档案业务监督登记手续,签订《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1.3 建设单位在招标投标、合同签订、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等建设环节中,应当明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收集、编制、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的责任、要求等内容,落实建设工程档案责任制,确保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及时完成建设工程档案编制、整理、汇总、报送等工作。

1.4 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

1.4.1 列入城建档案馆档案接收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验收。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1.4.2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方可通过。南通市建设局工程管理处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查验《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1.5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完整准确、符合要求的建设工程档案,市城建档案馆出具《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南通市房产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核验《建设工程档案接收证明书》,并列入房产产权产籍档案。城建档案接收范围

2.1 城建档案馆接收市行政辖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风景旅游区等)形成的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城市建设业务管理与业务技术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和城市建设基础资料档案。

2.2城市建设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包括:

2.2.1城市勘测,含地物、地貌、控制点、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下管线等。

2.2.2城市规划制定,含国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等的编制与审批的文件材料。

2.2.3城市规划管理,含规划选址管理、规划用地管理和建设工程管

理等档案。

2.2.4城市建设管理,含建筑工程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房产管理、抗震、人防等档案。

2.2.5 风景名胜、园林绿化管理档案。

2.2.6 城市建设科研设计管理档案。

2.3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2.3.1市政基础建设工程,含城市道路、广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照明、污水处理等。

2.3.2公用基础设施工程,含给水、供气、供热、供电、照明、电信、邮政、广播电视等。

2.3.3城市公用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公交、城市轨道交通等档案。

2.3.5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含各类工厂、住宅、商业、机关、学校、社会公益事业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2.3.6 城市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含风景区、公园、绿地、苗圃、古树名木、名胜古迹等。

2.3.7 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包括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名人故居等。

2.3.8 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含市容、环境卫生等。

2.3.9 城市防洪、抗震等防灾抗灾工程及人防工程等。

2.3.10村镇建设工程档案,含建制镇、集镇的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工程等。

2.3.11 交通运输工程,含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

2.3.12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林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2.3.13 其他建设工程

2.4城市建设基础资料档案包括: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方针、政策、计划、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3 档案案卷质量要求

3.1 归档的档案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

3.2 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能够反映工程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3.3 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工整,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4 所有竣工图应与工程实体相符,均应加盖竣工图章并签字。

3.5 城建档案案卷整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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