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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监测个人工作总结(5篇范例)
编辑:流年似水 识别码:53-447484 其他个人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5-04 12:26: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地震监测个人工作总结

光阴似箭,2018年即将过去。这一年里,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带领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支持下,我的思想和工作都有了较大的提升,现将2018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水平

我始终坚持把学习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理论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主要途径,认真学习上级下发文件,增强自身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整改,力求实效,从根本上改变以往自由散漫、思想保守、爱发牢骚等不良习惯,真正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使我自身不断地进步,不断地成长。在台站每半个月召开的会议上,系统的学习了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知识,并认真完成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读后感”。

二、认真工作,明确责任意识

在这一年的工作生活种,我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也越来越明白自己作为一名地震工作者身上所肩负的责任与义务。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法律赋予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一年里,我不仅学习了各种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也将其付诸实现,应用到每天的工作中。通过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地震监测工作,让我对监测工作逐渐熟练,对矿震、爆破和地震的识别也渐渐的变快;

对于震相的分析也越来越准确。在向同事的请教和学习后,明白了负责各学科应该做的日常工作,如:及时的检查各项仪器的运行情况,每日数据是否出现缺数、异常高低值、同震效应等现象,定期做数据的备份,以及各学科会商编写模拟等。在每天的值班轮换中,能够做到严谨不怠,对每天的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总结完善。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中方能不干涸,在这一年里,领导的引导让我获益匪浅,同事的帮助让我不断进步,在我们作为一个整体同心协力完成一项项工作的同时,我也更深刻的明白了一加一大于三的道理。在领导的耐心培训下,学习掌握了木兰地震台各项仪器的安装、摆放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

在领导的细心讲解和同事频繁的探讨下,对流体、应变、测震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出现故障的时候,在领导的带领下以及和同事默契的配合下,通过仔细反复学习说明书、联系厂家等各种方式,做到有问题及时解决,现在已经做到建立数据库、自动提取数据,时刻关注台站各项数据的变化动向,有问题及时联系厂家,避免出现满量程等问题;

每日早8点30分之前做好所有数据处理工作,保证正常的交接班,并且认真完成值班日志和数据备份工作。在此充实的工作生活中,我真正实现了我的自身价值。

三、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一个人要进步,就要不断的学习。在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地震工作手段也在不断的发展,唯有树立一个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的思想,才能良好的适应这种发展,胜任自己的工作。在这一年的实习期里,我学习巩固了专业知识,大学期间学习的理论在工作中得以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我对专业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看了很多专业的书籍,也翻阅了很多业务方面的文献,学的越多,发现自己懂得越少,不足之处越多。在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以及完善自身的同时,也更加巩固了我终身学习的思想价值观。当然,学习书本上的东西还仅仅不够,还要向领导同事们学习,去不断请教,不断进步。在木兰台站每半个月组织的业务学习中,我当真获益匪浅,与领导同事的交流中,使得我的学习事半功倍,大家不断提出的新观点新问题以及各种创新性的讨论也使得我耳目一新,对于问题不再拘泥于解决,而是解决的同时去学习问题给我们带来的启发。

第二篇:2021年地震监测个人工作总结

2021年地震监测个人工作总结

撰写人:___________

期:___________

2021年地震监测个人工作总结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水平

我始终坚持把学习建设具有中国特色___创新理论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的主要途径,认真学习上级下发文件,增强自身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此同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整改,力求实效,从根本上改变以往自由散漫、思想保守、爱发牢骚等不良习惯,真正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使我自身不断地进步,不断地成长。在台站每半个月召开的会议上,系统的学习了党的___大精神、___总___在党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知识,并认真完成了“___重要讲话的读后感”。

二、认真工作,明确责任意识

在这一年的工作生活种,我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随着工作的深入,我也越来越明白自己作为一名地震工作者身上所肩负的责任与义务。地震监测预报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也是法律赋予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这一年里,我不仅学习了各种工作所需的理论知识,也将其付诸实现,应用到每天的工作中。通过每天___小时不间断的地震监测工作,让我对监测工作逐渐熟练,对矿震、___和地震的识别也渐渐的变快;对于震相的分析也越来越准确。在向同事的请教和学习(范本)后,明白了负责各学科应该做的日常工作,如:及时的检查各项仪器的运行情况,每日数据是否出现缺数、异常高低值、同震效应等现象,定期做数据的备份,以及各学科会商编写模拟等。在每天的值班轮换中,能够做到严谨不怠,对每天的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总结完善。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滴水,只有融入大海中方能不干涸,在这一年里,领导的引导让我获益匪浅,同事的帮助让我不断进步,在我们作为一个整体同心协力完成一项项工作的同时,我也更深刻的明白了一加一大于三的道理。在领导的耐心培训下,学习掌握了木兰地震台各项仪器的___、摆放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在领导的细心讲解和同事频繁的探讨下,对流体、应变、测震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出现故障的时候,在领导的带领下以及和同事默契的配合下,通过仔细反复学习说明书、联系厂家等各种方式,做到有问题及时解决,现在已经做到建立数据库、自动提取数据,时刻___台站各项数据的变化动向,有问题及时联系厂家,避免出现满量程等问题;每日早8点___分之前做好所有数据处理工作,保证正常的交接班,并且认真完成值班日志和数据备份工作。在此充实的工作生活中,我真正实现了我的自身价值。

三、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一个人要进步,就要不断的学习。在社会高速发展的同时,我们地震工作手段也在不断的发展,唯有树立一个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的思想,才能良好的适应这种发展,胜任自己的工作。在这一年的实习期里,我学习巩固了专业知识,大学期间学习的理论在工作中得以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我对专业知识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看了很多专业的书籍,也翻阅了很多业务方面的文献,学的越多,发现自己懂得越少,不足之处越多。在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以及完善自身的同时,也更加巩固了我终身学习的思想价值观。当然,学习书本上的东西还仅仅不够,还要向领导同事们学习,去不断请教,不断进步。在木兰台站每半个月___的业务学习中,我当真获益匪浅,与领导同事的交流中,使得我的学习事半功倍,大家不断提出的新观点新问题以及各种创新性的讨论也使得我耳目一新,对于问题不再拘泥于解决,而是解决的同时去学习问题给我们带来的启发。

范文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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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地震监测

地震监测

市地震局

局 长 马长生 副 局 长 仝德利 纪检组长 李 琳 办公室电话 3569270 监测预报(1)震情短临跟踪。下发了•2013年焦作市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震情短临跟踪工作。坚持周、月、季会商制度,发生异常情况紧急会商。共召开周会商会45次,月会商会11次,全市地震系统参加的年中震情趋势会商会1次,编发震情会商会纪要11期。积极同联防区省市地震部门互换观测资料,交换震情会商意见,实现信息共享。(2)地震观测台站运转保障及分析预报。一是开展地震预报探索研究,提高分析预报水平。按时收集、报送、分析数据,建立地震观测资料数据库,每周绘图分析资料。参加第46、47次晋冀鲁豫交界区地震联防会,提出联防区地震趋势意见,写入联防会会议纪要。编写完成焦作市2013年中和2014地震趋势综合研究报告,参加全省地震趋势会商会,在会上提出了焦作市异常项目及趋势判定意见,得到省局采用。二是加强管理,促进监测预报工作顺利开展。完善豫08井数字化改建方案,并上报省地震局和中国地震局。完成•焦作市“一县一台”规划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报省地震局批准

通过。开展全市“一县一台”台址的堪选工作。指导各县(市)地震办公室新增地震观测设施,及时落实豫09井水位、水温异常,写出异常落实报告并上报省地震局。三是做好市地震台观测线路

9月2日,省地震局监测预报处处长宋桂林和监测预报中心高工付建华,到修武县对拟建的云台山地震台址进行勘选工作。的维护工作,对突发情况及时处理,确保用电安全。在原有监控设备的基础上,安装了监控灯具,一旦出现情况,能够及时对仪器设备进行应急供电,确保观测资料连续完整。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武汉学习水管仪、伸缩仪观测技术,掌握数字化观测技能。

改造后的市地震台监测中心

(3)地震信息网络建设。完成市地震局网站的维护,实时更新网站内容,及时回复政府在线网民提问。完成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工作调研及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检查上报工作,做好相关计算机保密检查工作。4月,市地震局被市政府表彰为2012焦作市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

震害防御(1)5月7日,召开全市防震抗震指挥部会议,学习传达省防震抗震指挥部(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12年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工作,并对2013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8月16日,组织召开•焦作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专题验收会,对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承担的“隐伏断层控制性探测(人工地震、高密度电法)”“小地震精确定位与地震层析成像”两个子专题进行了验收。(3)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实施†地震

市地震局在郑州组织召开焦作市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专题专题验收会

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办法‣的各项要求,高度重视城市和生命线工程建设的地震安全,依法加强城镇各类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管理工作,不断加大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抗震设防管理力度,市行政服务中心地震窗口共办理审批件23件。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率达到100%。3月,市地震局被省地震局表彰为省辖市防震减灾综合工作先进单位、监测预报工作单项奖。(4)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文件,将焦政„2012‟2号文件提出的防震减灾重点工作任务,从提升地震监测预报水平、提高建筑物抗震设防能力、强化基础设施的抗震设防和保障能力、推进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深化防震

减灾宣传教育、落实组织保障措施等方面明确了42项防震减灾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分别落实到21个市直单位、六县四区政府和焦作新区管委会。(5)积极尝试新型农村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与市民政局联合对孟州市长店社区创建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指导长店社区做好申报省级、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各项准备工作。(6)对照•焦作市“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对强化防震减灾社会管理、拓展

市地震局在孟州市河阳办事处长店社区指导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防震减灾公共服务、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能力等方面提出的14项主要任务和焦作市地震背景场探测工程、地震社会服务工程建设2个重点实施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了评估,分析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十二五”后两年的思路对策及调整建议。(7)11月20日,举办了全市防震减灾业务骨干培训班。各县(市)区科技局主管领导、地震办主任及重点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

地震应急(1)7月,在沁阳市组织了焦作市地震系统应急演练。设置了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地震现场工作队集结、野外地质调查等室外实践课目和芦山地震应急工作介绍、年中地震趋势

会商及地震应急桌面演练三个室内理论课目。9月,组织人员参加了豫北地震应急联队商丘区的地震应急联合演习工作。(2)组织实施焦作大学新校区避险避难场所建设。场所建设已基本施工完毕,等待省局验收。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应急避险避难场所项目建设资金,申报的武陟县覃怀公园Ⅱ类应急避险避难场所项目获得省地震局批复。(3)举办地震应急知识进学校、进社区活动。

焦作大学新校区避险避难场所

组织人员走进市冶金建材高级技工学校和丽园社区,举办专题知识讲座,宣传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收到了良好效果。携手河南理工大学安全学院、焦作青年志愿者龙源湖公园青年志愿亭在龙源湖公园举办了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宣传地震应急、自救互救、应急防护等应急避险知识。4月,市地震局被市政府表彰为2012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赵金中)

第四篇:地震监测中心党支部工作总结

地震监测中心党支部工作总结

我支部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局机关党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活动。以“党建带动青年建设”为主线,加强支部党的建设,积极开展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 活动,在支部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支部的各项工作任务,今年荣获了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现将支部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我支部坚持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加强党性教育,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思想上、认识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教育思路,紧紧围绕局机关党委的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党员学习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学习江泽民同志“5?31”讲话的重要精神,结合我中心开展创建省级“青年文明号” 活动的工作实际,发动党员在争先创优的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迎接“十六大”期间,支部多次组织学习活动,学习“三个代表” 的重要思想,畅谈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学习“十六大”的会议精神;此时正值中国地震局要求在迎“十六大”期间加强震情监视,地震系统进入应急戒备期,我中心各监测科室实行双岗

值班,我支部党员在监视任务高于平时两倍以上工作量情况下,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圆满地完成了迎“十六大”震情监视任务,以实际行动向党的“十六大”献礼。

3、实践“三个代表”,争做工作先锋。

在党支部的工作中,我支部始终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作为教育党员,提高队伍战斗力的工作思路。支部认为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就是要求党员在推动台网技术进步,提高台网监测水平起表率作用。共产党员,我中心总工陈文明同志在过去的一年中,认真总结“九五”台网建设经验,积极为我省的“十五”重点项目强震台网新建和中国地震局“十五” 重点项目福建台网扩建,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实施,较好地完成了省委省政府xx年年为民办实事的强震台网建设任务。今年3月31日台湾花莲海外发生7.5级地震(后称3.31地震),共产党员,我中心震情室主任洪星同志正值我中心震情主班,该同志一听到警报,迅速进入大震应急工作状态,及时准确地完成了震情初判断、地震速报、震情信息发布等工作,用时仅花了11分钟,是我台网建成以来大震速报完成较为出色的一次,充分体现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随后洪星同志根据中心领导的震情应急工作部署,立即组织震情室加密震情监视。设双岗震情值班,实时监视地震活动,及时报送地震快报,在16天的震情加密监视期间,在洪星的同志带动下,该室全体员工发扬敢于吃苦,连续作战的优良传统,在“3.31地震”准应急戒备期间,震情室编报地震快报73个,花莲序列地震70个。出色地完成了这次地震的监视任务,得到了中国地震局和省局领导的好评。洪星同志领导的震情室xx年年在参加省评和全国评比速报成绩名列前茅。共产党员、仪器室副主任廖诗荣同志为提高台网监测与速报的技术系统的应急反应能力,近几年投入大量精力,有时还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在速报平台的研究开发上,研制出一套较好的软件,提高了台网监测应

急能力。为适应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形势,提高震情速报信息发布速度和可靠性,廖诗荣同志开发了手机短信地震速报平台软件,实现地震信息短信的快速发送,提高应急速报反应能力。在党支部战斗堡垒这一核心带领下,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下,我支部在xx年年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第五篇: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地震监测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

地震监测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地震监测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地震监测技术,开展地震监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岛的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从事前款规定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第二章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有关单位、个人建设的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是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补充。

第九条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应当坚持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国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县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规划需要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十二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和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程序,保证台网建设质量。

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应当依法实行招投标。

第十三条建设全国地震监测台网和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应当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有关地震监测的技术要求的设备和软件。

第十四条下列建设工程应当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

(一)坝高100米以上、库容5亿立方米以上,且可能诱发级以上地震的水库;

(二)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油田、矿山、石油化工等重大建设工程。

第十五条核电站、水库大坝、特大桥梁、发射塔等重大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情况,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利用废弃的油井、矿井和人防工程进行地震监测。

利用废弃的油井、矿井和人防工程进行地震监测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中央和地方财政承担。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资金和运行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章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

第十九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正式运行后,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确需中止或者终止的,国家地震监测台网和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必须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市、县地震监测台网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批准,并报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中止或者终止运行的,应当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的运行予以指导。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提供必要的通信、交通、水、电等条件保障。

全国地震监测台网、专用地震监测台网的运行受到影响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紧急措施,尽快恢复地震监测台网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报送地震监测信息的单位,应当保证地震监测信息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十三条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当将地震监测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

第二十四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对从事地震监测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

第四章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二十五条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义务,对危害、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有权举报。

第二十六条禁止占用、拆除、损坏下列地震监测设施:

(一)地震监测仪器、设备和装置;

(二)供地震监测使用的山洞、观测井(泉);

(三)地震监测台网中心、中继站、遥测点的用房;

(四)地震监测标志;

(五)地震监测专用无线通信频段、信道和通信设施;

(六)用于地震监测的供电、供水设施。

第二十七条地震观测环境应当按照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不能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干扰源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具体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最小距离划定。

国家有关标准对地震监测设施保护的最小距离尚未作出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测试方法、计算公式等,通过现场实测确定。

第二十八条除依法从事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建设活动外,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地震监测设施附近设立保护标志,标明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监测设施的分布地点及其保护范围,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测绘等部门。

第三十一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应当考虑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需要。

第三十二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测震、电磁、形变、流体等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标准,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对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应当事先征求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意见;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在10日内反馈意见。

第三十三条建设国家重点工程,确实无法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后,方可进行建设。

需要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可以要求新建地震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年以后,再拆除原地震监测设施。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措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并要求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对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监测台网建设的;

(二)未按照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采用地震监测设备和软件的;

(三)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的。

第三十六条有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从事建设活动时,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对地震监测设施或者地震观测环境造成破坏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责令改正,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进行地震监测活动的,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监测成果和监测设施,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火山监测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四十条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1994年1月10日国务院发布的《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同时废止。

地震监测个人工作总结(5篇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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