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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城街道第二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30-1089592 党风廉政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 2024-08-03 10:08:1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州城街道第二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州城街道第二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以倡导“两个务必”为重点,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做好学校党风廉政工作,会增强广大党员、教师的凝聚力,因此,我校党支部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非常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1.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划,确立了大事汇报制和公示制,在制度上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

2.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断创新活动的内容和方式,采取听专题辅导、谈学习体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党员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倡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精神,不怕困难、顽强拚搏精神,同心同德、团结协作精神,奋发进取、争创一流精神,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精神,培养和形成过硬的工作作风。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购置的物品、设备等重大问题均是班子集体研究后才实施(有专项记录)。我们还坚持校务公开、财务公开,学校大事、大的开支均公布于众。除每年的两次教工大会,向教师公布学校经济预算和收支情况外,还利用有利时机向老师公布经费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财务的公开使大家对学校的经济情况心中有数,教工的提案也由原来的福利、待遇,改变为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

4.重视落实年初学校制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时时检查对照,经常提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了《警示教育系列篇》,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5.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点,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廉洁从政意识。尤其要求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八项规定、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的“六不准”等规定,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同时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等有关文章,进行党风、党性、党纪和廉政教育,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

6.加强领导班子廉政建设,坚持每周例会制度,大小事由班子研究,不搞一言堂。支部的领导成员处处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党员和员工的表率,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做好。做到严格管理、勤政廉政,自觉遵纪守法,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支部党风廉政教育的不断深化和责任制的落实。

在各项义务劳动、公益活动中学校领导总是走在前、干在前,而在福利、利益、名誉面前,总是自觉地让给群众。在党支部书记孙书记的亲自带领下,全体教师自觉牺牲双休日,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了多次彻底的清扫,劳动中,我们的党员干部切实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带领老师们干的热火朝天,几次大扫除下来,我校的面貌焕然一新。日常工作中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但从不计时间与报酬。班子廉洁自律,从不用公款吃喝,秉公办事,从不徇私舞弊,从没有拿卡现象,在金钱与物质利益面前,我们始终坚持原则,保持清醒的头脑。

7.我们落实了“管事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事”这一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使用票据统一、规范。学校只有一本帐,没有“小金库”、帐外帐,经费支出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

8.学校成立有“民主理财”领导小组,家长委员会监督小组,学校和班主任签订有制止乱收费工作责任书。在校门口醒目处悬挂各项收费项目及标准,接受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开放课等机会,组织家长座谈、问卷,了解家长对学校工作、收费工作及其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对学生的代收费的使用情况做到一期一清算,帐目公开,多退少补;对临时性收费,如组织学生看电影,做到及时结算,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9.学校评聘公开、职称公开、考核公开、评优评先公开,设有公示栏,对参评人员的有关证件公开展评,评选结果及时公布在公示栏内,增加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10.强化服务意识,所有党员教师切实强化为学生、家长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的做好教学工作,耐心细致的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我校还在学校门外设立了校长信箱,公布了热线电话,让家长随时监督我们的工作。

总之,学校领导没有利用工作之便行贿受贿现象,全校教师没有出现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没有乱收费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在我校得以扎扎实实的贯彻和落实。

州城街道第二中学党支部

202_年6月

第二篇:州城街道第二中学幸福学校实施方案202_.03[推荐]

东平县州城街道第二中学

“幸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幸福指数,促进教师幸福发展、学生快乐成长,根据市县教育局、街道教办关于推进“幸福教育工程”的实施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泰安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202_一202_年)》,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幸福教育工程”的意见》(泰教发„202_‟33号)要求,以创建民主、文明、健康、和谐幸福学校为目标,以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幸福指数为根本,以校长、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为主体,以“幸福校园、幸福班级、幸福课堂、幸福团队”建设为重点,探索建立“学生快乐、教师乐业、家长满意、社会公认”的“幸福教育工程”实施的长效机制,为推进我校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年做出新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任务: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科学管理,学校努力形成鲜明办学特色:在探索构建“幸福学校”建设的长效机制,打造“一校一模,打造特色学校”的特色品牌上取得新突破;在“实施幸福德育,成就幸福教师,培育幸福学生,打造幸福课堂,提高教育质量,彰显幸福文化,全面提高师生的幸福指数”上取得新发展。全面提升师生幸福品质,树立幸福理念,建构幸福文化,共筑教育幸福乐园。

(二)具体任务:

(1)实施“学校特色文化建构工程”方面:努力构建“一校一品”的校园文化。不断丰富文化内涵,提高办学品位。

(2)实施“素质教育质量效益双高工程”方面:加强过程性管理和研究,强化质量检测与诊断,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实施“精致管理工程”方面,继续坚持“严细实恒”的工作原则,教学管理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4)实施“教育系统人才递进培养工程”方面:开展“研课标说教材”、“教学反思”、“观课议课”活动,搭建促进教师发展的多元化平台。

(5)实施“课程建设工程”方面:进一步加强校本课程开发与建设,到202_年,力争完成6套系列校本课程,分年级开设,促进校本课程多样性。

(6)实施“课堂改革深化工程”方面:积极开展“三段五环”幸福高效课堂模式研究为核心的校本教研活动,切实改变课堂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7)实施“快乐成长工程”方面:大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快乐成长指数,开展主题式学科拓展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

(8)实施“科研引领工程”方面:进一步完善联片教研机制,继续落实学校联盟建设,大力加强教师博客建设,进一步拓宽网络教研的广度与深度。

(9)实施“家校共育工程”方面:进一步探索家校沟通交流新机制,形成教育合力。

(10)实施“平安校园建设工程”方面:不断加大投入,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构建学校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优化育人环境。

三、实施步骤

“幸福学校”建设共分制定方案、动员部署,以点带面、组织实施,阶段总结、评估,形成机制、深化推广,巩固成果、形成品牌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2_ 年7月1日一9月)月20 日前,制定学校“幸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提出富有学校特色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完成“幸福学校”建设的“路线图”。9 月30 日前,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幸福学校”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完成建设的任务分工;设计学生、教师、家长幸福感问卷,摸清实底,找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突破点;开展舆论宣传,利用黑板报、校园橱窗、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幸福学校”建设动态,营造“幸福学校”建设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第二阶段:以点带面、组织实施(202_年10月一202_年9月)

学校按照方案全面展开工作。试点过程中,各学校要切实做到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奖惩,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坚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将工作细化、量化,边建设边总结,边总结边整改,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加强过程监控和督促,定期组织过程性检查和指导,确保创建工作深入推进。

第三阶段:阶段总结、迎接评估(202_年10月一11月)

在充分总结的基础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做好相关资料文件的统计、归档备查工作。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发现典型,提升经验,为迎接市县验收和经验的的推广做好准备。

第四阶段:形成机制、深入推进(202_年12月一202_年11月)

创造性地开展“幸福校园、幸福班级、幸福课堂”建设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幸福学校”建设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巩固创建成果,保持良好运行态势,推进“幸福学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学校制定相应的评价和评选办法,分类探索建立“幸福班级”、“幸福课堂”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形成切合学校实际的幸福学校建设系列制度和长效机制。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形成品牌(202_年12月一202_年11月)

全面总结落实“幸福教育工程”实施意见提出的“四个行动”、十六项推进计划细化分解的经验做法,抓好经验总结、理论提升、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逐步形成教育特色,突显千年古城幸福教育的品牌特色与影响力。

四、实施策略

(一)科学规划,行政推动。

“幸福学校”建设是我市“十二五”期间教育工作的龙头工程,是“幸福教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平县打造高效课堂推进“幸福教育”的重要载体。学校将成立“幸福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推进办公室工作,加强行政推进、经费保障力度,切实将“幸福教育”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努力打造“幸福学校、幸福班级、幸福课堂和幸福教师”。

(二)外联内塑,区域互动。

通过“以校为本、区域协作、网络支持、研训一体”的运作模式,促进校际间的合作与交流。通过举办校长论坛、学术沙龙、专题研讨、同课异构、相互观摩等形式,通过对教育教学热点和难点问题“思维碰撞”和“智慧共享”实现发展校长、成就教师、打造幸福学校的目标。帮助学校在交流中梳理教育思想、提升办学经验,使教育实践中产生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广和转化,实现内外联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全员参与,主体联动。

校长、教师、班主任、学生、家长是学校发展的主体,是幸福教育的创造者和体验者,要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订校长、教师和班主任幸福成长发展计划,通过学习、实践、行动、研究、反思不断成长,提升专业素质和教育能力,在自我价值的实现中创造幸福、享受幸福;充分发挥家长在“幸福学校”、“幸福教育”建设中的参与和支持作用,积极推进“家校共建共育”计划,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形成教育合力,把“幸福学校”建设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幸福校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负责学校“幸福校园”建设活动的组织领导,把“幸福校园”建设活动与各项教学、政教、后勤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切实把“幸福校园”建设工作摆到重要议事议程。

(二)严格分工,强化责任

对照“幸福教育工程”各类创建标准,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对幸福校园创建工作要进行细化,实行承包责任制度,对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划分创建责任区域,要求对各自所承包的责任任务目标明确,汇报及时,学校要对相关人员落实责任,对因疏忽懈怠,麻痹大意造成工作被动的,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幸福教育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调度,积极整改

学校将定期召开各相关人员会议,加强调度,在立足自查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措施和预案,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幸福教育工程”活动,从精力、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搞好结合,加强宣传

要充分利用好学校的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加大“幸福校园”建设意义的宣传力度,开展与创建“幸福校园”相关的一系列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参与创建“幸福校园”活动的积极性,促进“幸福教育工程”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篇:和田县第二中学202_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和田县第二中学202_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总结

半年来,我校在县委、政府以及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教学这一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作风建设,加强校务公开和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加强师德建设,依法治教,廉洁从教,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实、检查、督查工作,努力探索从源头防治和治理腐败现象。为我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提供了强大的动力。现就我校202_年上半年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我校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学校的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实行书记亲自抓、带头做、总负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违犯党纪、政纪和法律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决不姑息。

二、加强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半年来,我校按中心组、党员、教师三个层次定期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地、县委扩大会议、“中一反两讲三促”有关文件精神、稳定会议精神、全国“两会”、和田县“两会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十二五规范纲要、《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反分裂国家教育法》、《论文化建设—重要论述摘编》、《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同时要求认真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把握行为标准,党员干部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严格自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学校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之中。

学校还坚持做到每周一次行政例会、教师政治理论学习、每季度一次党课,大事要事通过支委会集体决定。

三、大力加强学校廉洁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廉洁教育氛围

我校按照和田县教育局党委的要求,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把廉政教育与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学校、进课堂。

加强廉洁文化宣传,使之深入人心。学校设立了廉政文化宣传栏,教室黑板定期更换;在教学楼楼道内张贴廉政格言、修身警句等内容,让大家充分感受到廉洁文化的存在,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和廉洁从教意识,做到爱岗敬业、诚信服务、为人师表。

四、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加强民主监督,筑牢拒腐防线

1、我校在校党支部的领导和监督下认真实施校务公开工作,在校内设置了两处校务公开栏,把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学校的重要决策、财务收支、岗位聘用、教职工考核奖励、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学生管理、招生工作等内容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加学校管理的透明度,真正做到民主治校。

2、切实做好每年的岗位聘用以及绩效考核。为认真做好学校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多次召开支委会、行政会、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党员教师的评议,保证学校能够科学、合理、公平的落实一系列政策。

四、廉洁自律,作好表率

1、学校支部认真对照学习《202_年教育系统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明确分工,进行宣传,开展活动,联系群众,民主监督。

2、党支部与教育局党委签订廉政责任书,要求严格执行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以及《廉政准则》,坚决做到不以权谋私、以教谋私,不收取家长馈赠的礼金和礼品。

3、坚决杜绝我校教师开展有偿家教,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这将有效给学校每位教职工思想打了预防针,有效地杜绝了有偿家教的开展。

总之,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县委、政府以及教育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校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绝不干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人民的事情,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办事,同时对社会上的各种歪风邪气,敢于反对,敢于抵制,勇当反腐倡廉排头兵,把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和田县第二中学 202_年6月8日

第四篇:和田县第二中学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和田县第二中学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总结

和田县第二中学党支部

202_年10月21日

和田县第二中学202_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地委和县委扩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廉政勤政建设,认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全力推进和田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我校根据县委、县政府以及县教育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工作,年初我校党支部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建立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健全了相关制度,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工作计划,使我校的党风廉政工作有了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构筑强有力的思想防线

1、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我校党支部始终把加强班子建设作为支部工作的重点大事,始终围绕“高效、务实、廉洁”这个目标来建设领导班子。坚持支部班子学习制度,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和经验,对班子成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奉公教育,主要围绕了《中国共产党党章》、《未成年保护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教师法》、《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学习读本》、《第十四个党风廉政教育月学习资料选编》、《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选编》等进行了集中学习,从而使班子成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执教。

2、加强对党员和广大教职工队伍的教育和管理。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年初制定了政治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五下午最后两节课为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政治理论,认真对党员及广大教

职工进行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教育,提高了广大教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增强了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3、结合“三项活动”,组织教师加强学习,切实使广大师生的思想觉悟有了极大地提高。

4、结合每周四下午学生德育教育课时间,对广大学生进行廉政、安全等教育,加强了学生廉政、安全意识。

三、主要做法

1、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学校重大问题,如人事分工、评选先进、职称评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学校工作计划都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制定了党政班子议事规则,促进了民主集中的有效实施。按照县纪委的安排部署,我校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一把手“三不直接”制度、“三重一大”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的产生。

2、坚持校务公开制度。对学校重大事项,教师、家长、社会所关心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如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目标、发展规划、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民主建设有关制度,学校行政领导职责分工,教师的评先选优、职称评定,学校涉及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政策依据,受各类资金资助学生的评定等需要向学校、社会公开的事务,及时通过校务公开栏、教职工大会等途径公开。

3、创设环境、强化廉洁意识。利用橱窗、黑板报、横幅、标语、廉政宣传牌、校园广播、悬挂著名科学家、学者、著名的治学、治教、反腐倡廉名言警句等形式,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切实使廉政文化进校园、进班级。

4、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第十五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制定了学习计划,规定了学习篇目,做到了学习有笔记、有考勤、有体会、有讨论,从思想上筑牢了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真正使教育月活动取得应有的效果。一是向局党委推荐优秀党员。二是签订廉政承诺书;三是7月17日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道德警示录》并要求党员撰写心得体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四是积极组织党员干部重温《廉政准则》,张贴连接警示标语9条(计划5条),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廉洁纪律的意识。五是党支部书记冯振昆同志上党课。

5、建立了校党支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落实了重大事项事项定期汇报的制度。

6、组织师生观看警示教育片。10月10日,按照上级的安排,组织高二学生观看了教育片《冰山下的来客》。

7、以各种校园活动促廉政建设的开展。今年以来,我校开展了学唱爱国歌曲活动,我校师生参加县上举办的“童心向党”;通过唱响校园爱国歌曲,进一步弘扬广大师生爱国及反腐倡廉的热情。

还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校园演讲比赛,廉政小故事演讲比赛,干部子女向当干部的父母“柬廉”书信活动,廉政文化小作文征文比赛等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师生们积极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主动性,使我校的廉政文化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8、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决抵制乱收费行为。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力度,与师德师风建设相结合,长期地持久地加强监督,不断提醒自己把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好。

和田县第二中学党支部

202_年10月21日

第五篇:化州市第二中学党风廉政建设材料[定稿]

化二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我校干部和教职工的反腐败倡廉意识,使领导班子和广大教职工切实做到遵纪守法,廉政勤政,为人师表,特制定如下责任目标。

一、健全党风廉政责任制领导机构,加强政治学习,提高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认识。

1、成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张化兴校长任组长,李林副书记任副组长,黄春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计划周详,责任具体,任务到人,每学期召开三次领导小组会议,专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制定相关对策。

2、组织干部和教职工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规定,强化干部和教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由校长亲抓,每周利用星期天晚上教工政治学习的时间,有计划印发各种政治学习资料,组织教师学习,提高干部教师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二、加强对干部教师的使用和管理,防止和纠正用人的不正之风。

1、坚持党管干部和德才兼备、任人任贤的原则,严格把好干部的推荐和使用关。凡提拔干部,要由教育局及局以上(组织部)的领导到学校组织全校教职工进行考评、推荐,由上级任命。

2、把好教师聘任和使用关。凡申请调入化二中的教师。必须通过试

-1-教,经校长、主任、相应科组评语,综合意见,上报教育局,择优录用,在教师功课分配方面,坚持人尽其用,统一分配的原则,由校长和教务处、政教处一起讨论分工。

3、学校临工、日工、校警的招聘,必须经用人部门提出,招聘领导小组考核,并报经学校行政领导讨论批准才能录用。

三、严格考风考纪,把好招生关,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

1、强化考风考纪教育,平时考试严格执行《化二中统一考试管理规定》。中考、高考、会考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各监考员要与校长签订责任书,确保化二中考场高质量完成考试任务。

2、高、初中新生正取生的录取,由招生领导小组严格照教育局分配的指标,择优录取。计划外学生,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做到公正、公开。

四、开展文明评比活动,文明执教,依法从教,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1、增强教书育人意识,教师要遵守各种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师德规范,服从组织安排,作风正派,仪表端庄,言传身教,维护教育工作者的形象,不参与违法活动,不赌博,不吸毒,不无理取闹,不打人骂人。

2、关心学生,无私奉献。教育得法,热爱全体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排斥打击学生,不侮辱学生。节、假日辅导学生不收受钱物,不收家长红包,做安教、乐教、善教。

五、民主理财,厉行节约。

1、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学校收费严格按

-2-照“三局”文件规定标准收取,星期六上午上课,课外辅导一律不再向学生和家长收费。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切实把好物品购置的审批、购买、验收和报销关,禁止班主任和科任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严禁自行坐支、截留和私设小金库。学校财经收支每学期都由教师代表组成的清帐组进行清查。基建项目要求按规定分开招标。

2、学校领导不配专车。领导出差严格按上级规定标准报销。使用的移动电话、传呼机、家庭电话按《关于加强市直电话、移动电话、传呼机管理的规定》处理。

3、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接待上级领导和客人,由相关的处室领导陪同,接待费严格按有关规定报销。

六、充分发挥教代会的只能作用,严格执行学校各种奖励制度。

1、定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季一次),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身体力行,清正廉洁,艰苦奋斗。

2、制订廉政建设奖惩制度,每年评选一次“廉政楷模”,并对当选者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好环境。

3、政务公开。在教学楼一楼中厅设《政务公开》专栏,将学校《工作计划》、财务收支、人事变动、计生等情况公布,接受师生监督。

化州市第二中学

-3-化州二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

当前,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努力学习和实践江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满怀信心地为实现“十六大”的宏伟目标努力奋斗。在这大好形势下,我们一些领导和党员同志,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没有掌握好邓小平理论精神实质,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心动摇,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弄虚作假,争权夺利,无视党纪国法,以权谋私,挥霍浪费,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给党和国家造成极大危害。损害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削弱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和为学校,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化二中党支部,要认清当前形势,要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认真学习和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守师德规范,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进一步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更多的,质量更高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构 组 长:张化兴

副组长:李林 陈列平梁亚来 张康瑞 王伟儒

成 员:陈标球 李卓辉 唐晓 赵金水 李郭瑜 赖少强

赵善爱 王红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陈标球

-4-副主任:唐晓

成员:李华锋 王国天 杨光 陈军 陈强 张瑞海 张志强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组织党员和干部认真学xxx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学xxx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中共化州市委、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化州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障制度的通知》、化州市教育局《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通知》,同时结合学习邓小平有关理论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开展“三讲四好”活动的有关文件。此外配合“树师表形象,创行业新风”活动,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

2、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

(具体内容见《化州二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通过检查考核活动,使我们的班子成员“自重、自爱、自律、自强”,自觉廉洁从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敢于坚持正义,坚持开展监督,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确保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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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化州二中学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督促我校党政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共化州市委、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实施方法》第十七条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进行检查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检查考核单位与检查考核领导班子相结合,以检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为主的情况。

第三条 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茂名市及本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的情况。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进行党性党纪教育情况。

3、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和茂名市及本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并组织实施的情况。

4、学习、落实《廉政准则》、《廉政守则》,执行党内五项监督制度的情况。

5、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6、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于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的情况。

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情况。

8、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情况。

9、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

10、严格按规定提拔和作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1、支持纪检检察机关和其它检察机关的工作。

12、其它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第四条 检查考核分为考核和平时检查,平时检查的重要事项和考核的情况均应归入廉政档案。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考核次分为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档次。

第五条 检查考核工作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学校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考核工作。检查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平时检查的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在检查考核中,重点对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评议,评议成绩直接向教育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报告,并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配合教育局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检查考核工作。在接到检查考核通知后,向局责任制办公室提出考核申请,年终对考核目标进行统一考核。

第八条 按照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考核对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逐项考察,写出考核的报告,并提出考核意见。对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经考核,责任目标不完成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室内发生严重腐败问题的,主要领导人不得评优,领导干部个人经考核为不达标档次的,追究本人的纪律责任。

第十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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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化州二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应负的责任,确保市委、市府和市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和部署能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我校两个文明建设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化州市委、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各处室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由虚到实,与教学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督促各处室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自责任范围内不发生或少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搞好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三条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一岗双责的原则。学校领导班子和各处室领导干部在其职责岗位小,同时肩负抓好教学工作和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双生责任。

(二)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领导班子和各处室干部以所负责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应负直接领导责任,集体领导与个人互相结合,谁负责承担责任,层层抓落实。

(三)严格奖惩的原则。把落实岗位责任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处室干部是否讲政治,是否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

-8-重要依据,并根据考评结果对责任人实施奖惩,与个人评优秀,评职称,晋升结合。

(四)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出发点,抓紧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带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动态管理原则。市委、市府和市教育局部署中心工作,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都会对岗位责任产生影响并为岗位责任的新任务,所以要进行动态管理,各科室干部必须根据职责范围承担任务,并按新的目标任务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

第二章 责任主体及其责任

第四条 领导班子及各处室的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五条 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监察小组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各处室负责抓好本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纠正本处室工作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负责纠正与本处室业务联系紧密的不正之风。

第三章 责任内容及具体要求

第七条 领导班子的责任内容和具体要求: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市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二)研究和制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关于“三个代

-9-表”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纪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建立和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六)管好所分管的处室,确保各自责任范围内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养活到最低限度。

(七)督促、指导管辖年级、部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不断总结、完善、充实、提高。

(八)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九)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

(十)发现违纪案件立即依法查办。

(十一)支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其它执法机关履行职责。第八条 主要领导责任内容和要求:

(一)对完成市委、市府、市教育局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负总责。

(二)对本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定期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明确,任务量化,措施具体有效。

(三)严格奖惩的原则,把落实岗位责任情况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处室干部是否讲政治,是否重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依据,并根据考评结果对责任人实施奖惩,与个人评优秀,评职称,晋升结合。

(四)认真督促各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第九条 各处室分管领导的责任内容及要求:

(一)协助主职领导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措施,确定工作目标,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采取措施,抓好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分管处室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

(三)对分管处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四章 责任目标的制定、分解和下达

第十一条 根据市委、市府和市教育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确定工作任务和目标。

第十二条 目标确定后,根据领导成员分工和各处室的情况,以指令性为主的责任分解原则,搞好责任分解。做到责任到人,任务量化,措施具体,时限清楚,便于检查考核,便于落实。责任的横向分解首先细化到副书记、副校长,然后分解到各下年级主任,各处室纵向分解直接细化到各级主任、科组长。

第十三条 责任目标确定、分解后,按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制定的责任目标实施。

第十四条 各领导和处室接受目标任务后,认真分析目标现状,研究存在问题,制定具体措施,确定实施办法,明确实施时间,认真落实。

第五章 保障制度

第十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

各科室的主管领导对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列入总结,向学校汇报。

第十六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和考核制度:

(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处室领导落实岗位责任

-11-情况的调查,及时纠正目标偏差,确保责任制全面落实。

(二)采取检查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在平时检查的基础上,年终根据责任人所负责任进行全面考核,作出综合评价,将考核结果列入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卷宗,作为评先进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奖励和追究制度: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处室领导干部落实岗位职责情况的检查,对违反《准则》《守则》等规定行为的,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对目标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给予提醒和警诫,督促他们规范行为,履行责任,解决问题,限时达标。

(二)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奖励和责任追究办法,对完成岗位责任目标的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责任,直接管辖范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对直接管理范围内发生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不汇报等的要追究政纪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第十七条 领导干部廉政卷宗制度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对行政领导廉政卷宗进一步充实完善,增加新的内容,即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考核档次情况,分管处室的廉政情况,本人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能力,素质如何等等。通过廉政卷宗对领导干部进行长期追踪考核、监督,为调整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第六章 组织领导

第十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组织实施:

(一)健全以校长张化兴任组长,党支部副书记李林作副组长的化二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卓辉担任。

(二)校责任制办公室负责制定责任制的具体保障制度,负责目标运行情况,检查和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校责任制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对各处室和责任人作出综合性评价,向学校提出具体奖惩建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学校负责纪检的领导负责监督、检查本实施办法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化二中的各处室、工会、团委、年级、科组。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化二中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202_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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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化二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各处室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贯彻落实,根据《中共化州市、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事求是,逐级报告,下级向上级负责,个人向组织负责,自觉接受监督是实行报告制度应坚持的原则。

第三条

属下各处室有向学校报告的义务。第四条

副主任以下干部有向学校报告的义务。第五条

各处室报告的内容包括:

(1)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茂名市和化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情况。

(2)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运行情况以及建立、执行配套制度的情况。

(3)党政领导班子分工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

(4)党政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包括会前征求群众意见,会中自律与他律、会后整改情况)。

(5)领导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廉政守则》等党纪政纪条规的情况,本单位制订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6)本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专项治理情况。(7)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情况以及对案件的查处情况。(8)执行党内监督五项制度情况。

-14-(9)纠正单位不正之风情况。

(10)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若干规定》的情况。

第六条

学校廉政建设办公室应综合各处室情况,向学校领导班子进行专题报告。

第七条

对不遵守报告制度,不及时如实报告情况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制度的规定处理。

第八条

学校廉政建设小组根据需要,可向上一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部门反馈本单位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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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化州二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督促属下各处室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根据《中共化州市、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使用本单位副主任级以上负有一岗两责的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对副主任以下的人员实施奖励和责任追究时,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对责任人进行奖励,依据《化州市第二中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根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评出奖励对象后进行。这是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及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予以奖励。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目标管理责任成绩突出。

2、执行《廉政准则》、《廉政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廉洁行政,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及腐败行为,在廉洁自律方面起模范作用。

3、坚持原则,用于监督,敢于同严重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依法办案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办案质量好效率高,成绩显著的。

5、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被中央,省或茂名市评为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的。

6、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设被采纳

-16-后收到显著效果的。

7、有其它党风廉政建设突出成绩的。

第五条

奖励分为:表扬、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励三个类别。第六条

表扬由学校责任制领导小组给予,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励由局或上级机关给予。

第七条

奖励的对象应事先填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励登记表。奖励登记表应说明责任人的基本情况,受奖励的主要事迹或原因,奖励的类别和类型,审批单位的意见等。

第八条

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的规定》及本条例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第九条

进行责任追究,一般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1、诫勉

2、责令检查、限期改正

3、通报批评我行我素的

4、责令停职检查。

5、降、免职务

6、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上述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并处使用。

第十条

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属本制度第几条1、2、3项的,由本校责任制办公室实施。属第九条4、5、6项的,按照下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或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以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1、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不如期完成的。

2、不按报告制度进行报告的。

3、对上级领导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要求查办的案件不认真查处或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或故意拖延的。

4、直接管辖范围发生重大违法违纪事件,或发生明文禁止的不正之风失察或不制止、不查处的。

5、对违纪者包庇、纵容、有案不查、有案不报或者查处不力的。

6、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用人不当发生严重腐败行为的。

7、指使下属人员在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8、对群众的反映举报不认真对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

9、无故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或拒不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情节严重的。

10、严重违反党内五项监督制度,不按规定办事造成不良后果的。

11、对出现问题或已受到警戒但仍以警戒措施置若罔闻,第一条为督促下各处室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根据《中共化州市委、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制定本制度。

12、其它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二条

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根据职务、职权范围、违纪事实及情

-18-节,分为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和一般领导责任。

第十三条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现问题受党纪处分的,追究单位一把手直接领导责任。单位(组织)内部处室出现腐败问题,追究处室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分工管领导对单位出现的腐败问题要求部门工责任人未果的,追究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一般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连续两年出现违纪违法乱纪乱法问题受处分的,单位一把手要主动辞职或免去职务,单位内部处室连续两年出现腐败问题的,分管领导要主动辞职或免去职务。

第十五条

因组织(单位)决策不当或因不认真执行党的有关政策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组织(单位)的责任,其中单位主要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它班子成员负一般领导责任。

第十六条

单位不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如因处室或某一单项工作造成的,追究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责任和主要领导的一般领导责任。

第十七条

在进行责任追究时,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1、党风违纪且情节恶劣、影响极大的。

2、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相关制度有对抗、阻挠、干扰、破坏行为的。

3、对执行责任追究的人员或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4、强迫、唆使下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饿。

5、其它需依法依纪处理的。

第十八条

在进行责任追究时,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从轻处理:

1、对责任追究能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态度诚恳,且主动承认错误,挽回损失的。

2、在改正错误的同时又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积极贡献的。

3、其它需从轻中免予责任追究的。

第十九条

发生本制度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局责任制办公室或局组成调查小组进行调查,划分责任。经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所定意见,分别由局责任制办公室和人事部门落实。

第二十条

责任人被追究纪律处分,如不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申诉。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又校责任制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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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城街道第二中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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