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xxxx年x月至xx月,按照x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x个部门关于印发《xxxx年x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成文广旅发〔xxxx〕xxx号)和《xxxx年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成文广旅发〔xxxx〕xxx号)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开展了为期x个月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通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社会各界齐抓共管,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的各种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文化旅游环境得到明显净化,有力促进了文化旅游业健康持续有序发展,目前从xxxx年x 月至xx月xx日 我区接待游客xxxx.xx万人次。现将我区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文化旅游市场整治情况
全区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围绕旅游景区专项整治、旅行社专项整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专项整治、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专项整治、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等x个专项整治内容,按照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明查暗访、总结提升、通报发布等x个步骤,扎实有序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统一部署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按照x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x个部门关于印发《xxxx年x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区文化旅游市场工作实际,印发了《xxxx年龙泉驿区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方案》《xxxx 年全区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 方案》,成立x市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执法、立疑难案件会商和督导巡查等制度。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了区级各部门分管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推进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强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内容
1.盯住重点部位,加大摸排力度。按照区政府工作的统一部署,坚持把此次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专项行动,区级各部门结合辖区行业的工作实际,在国庆节前利用二周左右的时间,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排查摸底,迅速制定部门行动方案,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明、问题准、措施硬、手段多,全区形成了上下联动、分级负责、有效推进的工作格局。
2.盯住敏感时期,召开专题会议。为确保国庆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工作、提升我区旅游服务质量,x月xx日在区政府召开了“十一”黄金周假日文化旅游服务保障暨安全工作会。会上,区文体旅局局长彭虹同志传达了xxxx 年国庆全省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部署了我区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重点强调文旅安全监管责任、旅游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旅游安全隐患督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并就国庆黄金周假日总体安排、全区国庆假日旅游安全暨服务保障专项检查和安全工作做出部署。其次是洛带镇政府、同安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工作交流发言。最后副区长刘埊同志作了重要的讲话:针对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防风险保安全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xx周年系列重要指示,部署了国庆假日期间的文化广电旅游各项工作,并要求落实细节,确保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让广大市民和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
(三)突出工作重点,依法集中整治
1.坚持属地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各街镇乡人民政府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突出重点区域,以点带面,下硬茬、出实招。好秾人A级景区、蔚蓝花海和洛带古镇景区作为我区旅游热点区域,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面对“十一”黄金周大量的人流车流,多措并举,达到了忙而不乱,零投诉的要求。
2.加强部门联动,突出重点内容。整治期间,区级相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坚持上下联动,不断深化整治工作。联合联合市公安、人社、城管、交通、商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和单位,对旅游购物店、A级旅游景区及周边秩序、文化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等专项整治行动,分片区集中执法、集中整治、集中打击,形成了整治震慑力。共出动人员xxx余人次,车辆xxx余台次,检查场所xxx余家次,检查旅游景点x个,星级饭店x家次,绿色饭店x家次,旅游社xx家次。下达整改文书xx家次,整改xx家次。
3.强化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区文体旅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除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会,印发按照《xxxx年全市文化旅游市场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做好xxxx年国庆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在中秋节、国庆节前夕,区文体旅局、区安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和第三方安全专家联合对x个A级景区、x个重点文物保护单位、x家星级宾馆、x家星级农家乐、x家民宿、xx家网吧、xx家歌舞娱乐场所、xx家旅行社、x处体育设施等、xx个广播电视播出机站进行了安全检查。重点对全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文化图书场馆、商展艺术学校、体育设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网吧等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安全灭火器、安全消防栓、用电用气、消防通道、防恐防爆装备、易燃易爆、娱乐设施、景区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安全应急预案方案、安保人员配置等。
二、文化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
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广大市民和游客的期望以及省市区委各级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如下:
(一)旅游市场秩序监管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如对旅游“黑车”、“黑导旅”以及“私自揽客拉客”等流动性强、易反复问题,还需要持续打击,但多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
(二)旅游执法力量比较薄弱。对旅行门店、旅游业的农家乐及民宿业的旅游市场监管的力量不足。
(三)公共旅游服务功能有待完善。全区游客集散体系不够健全,一定程度上“黑车”、“黑导”还有滋生的土壤,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对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的努力方向
按照国家文化和旅游局、省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广旅局的专项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并在此基础上,立足长远,推动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为广大游客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一是持续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二是立足长远,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三是探索旅游市场整治目标考核体系建设。
第二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2篇
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1
近年来,xx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的发展,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便捷的交通区位优势,从加快县域经济的战略性、全局性和前瞻性出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稳步推进各项旅游工作,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根据《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旅整治组[2019]2号)《xx州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组关于完善做好全州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大旅整治组[2019]1号)和《xx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及省、州、县会议精神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现将二季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全县始终将抓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二是制定并印发了《xx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县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进一步压实涉旅部门工作责任,明确整治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求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同时按照部门职责开展日常监管工作。三是组建了县旅游综合执法大队,为xx县文化和旅游局下设的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机构。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稽查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县林草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各派出1名执法人员到县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执法大队,实行派驻制管理,形成联合联动执法。四是落实“1+3+n+1”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积极探索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加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市场监管,纪委监委其他涉旅部门,监察部门综合监管的新模式。五是成立了县长任指挥长,分管旅游工作的副县长任副指挥长,县级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地点设在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成员单位各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处理指挥中心交办的任务。
(二)明确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重点,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旅行社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旅行社超范围经营、非法转让或变相转让旅行社经营许可证、不与游客签订合同、不与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足额支付导游领队报酬等;旅行社宣传、招徕、组织经营“不合理低价游”产品;导游领队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带团、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增加购物点和私拿回扣;旅行社聘用“黑导”、使用“黑车”等行为。二是景区景点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a级景区服务质量下滑、配套设施老化的现象;查处景区违规建设和违规开发等行为;禁止景区(点)内的虚假宣传、拉客揽客、尾随兜售行为;严厉打击利用宗教活动场所欺诈、诱骗游客消费,强迫和诱骗游客“祈福”“烧香”“点灯”等欺诈行为。三是旅游星级饭店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查处宾馆饭店、客栈随意涨价、霸王条款等不诚信经营行为;旅游星级饭店设施不达标,安全隐患大、服务质量差等问题。四是旅游商品销售企业和公路沿线服务区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旅游商品销售企业、服务区与司导人员或者旅行社串通,通过回扣、返佣,给予“停车费”“人头费”等形式安排旅游团队购物或兜售商品行为;是否存在证照不全、无证营运、一店多证、不明码标价、阴阳价、虚假宣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
依法依规打击“黑车”“黑的”,整治出租车“不打表”收费行为;整治高速路口、客运站、景区景点等游客密集地自驾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行为。(三)涉旅企业诚信评价进展情况
我县人民政府及时召开第37次常务会,会上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涉旅企业诚信评价、旅游革命暨一部手机游云南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会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诚信评价体系工作。一是推动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全覆盖。全县共有899家涉旅企业纳入诚信评价体系,基本实现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全覆盖;二是建设诚信评价体系信息化系统,实时监控诚信体制平台,主要监控住宿和餐饮动态管理,关闭一家删除一家,新开一家系统入录一家,真正做到实时监控。
(四)一部手机游云南体验工作情况
一是完善提升一部手机游云南体验工作,按照“权威、诚信、优惠、便捷”标准,高位推动“一部手机游云南”完善提升工程。
加强对城市名片及水目山、云南驿两个景区名片、宣传视频、景区直播等上线资源的优化和提升,确保xx文化旅游资源权威、经典、精彩上线;二是以“严选+内容+体验”为思路的商品整体运营规划,加快xx特色旅游商品上线销售进度,进一步丰富xx商品内容和购物体验;为方便及时处置投诉,对旅游景区景点进行实时监控,建设旅游综合管理平台,大力推进xx旅游应急投诉处置电子屏建设。公交乘车扫码上线功能已与有关部门对接完毕,即将着手建设。加强智慧景区建设,实现全县范围4g网络的全覆盖以及wifi信号对主要旅游目的地和重点旅游集散地的覆盖,全面打通干线公路与主要旅游目的地“最后一公里”和环线“断头路”,实现游客旅游体验自由自在、政府管理服务无处不在。三是推进xx智慧景区的建设。加快水目山4a级景区智慧厕所的升级改造、智慧停车场的建设并上线;推进云南驿2a级智慧景区的建设,实现“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任务和功能全覆盖;四是完善智慧服务体系。优化提升景区票务系统、导游导览导航、智慧厕所、互动体验、咨询和投诉等智慧化服务体系,推动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为游客提供信息查询、票务预订、语音讲解等智慧化体验服务;五是完善智慧营销体系。组织开展营销推广、事件直播等活动,将哑巴节、七人节、天峰山歌会等独具xx特色节庆歌会直播流接入游云南平台,丰富“一部手机游云南”直播内容,并持续推进其应用。(五)全域旅游推进情况
全域旅游示范区正在创建,全域旅游规划已完成编制,现处于评审阶段。面对全域旅游发展的新形势和全省旅游革命新任务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一是促进旅游与文化的融合,发展民族文化旅游产品。加大对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利用开发,加大对下庄土碱、东山刺绣、银器手工艺品等传统旅游商品的升级提质力度。着力培育体现xx特色的旅游文化创意商品品牌体系。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景区、文化旅游演艺、节会活动等结合。目前,全县共有各级非遗保护项目63项,各级传承人91名。建立县级生态保护区、传习所、传承保护基地13个,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保护传承和产业发展体系。培育了一批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文化创意产业,以银饰品加工、刺绣、泥塑、土陶等为主的民间工艺从业队伍不断壮大,使更多的民间手工技艺者参与到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中来,丰富了旅游市场。二是促进旅游与教育的融合,发展研学旅游和红色旅游。以王德三、王复生烈士故居及王孝达烈士故居为平台,发展红色旅游。三是推进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建设,布局谋划“xx州东部新兴旅游度假区”。
(六)涉旅安全工作情况
为确保开展好旅游市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査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是及时召开第二季度涉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与各企业签订2019年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各旅游行业结合自身实际,在认真分析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现状的基础上,仔细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任务,迅速部署,确保责任、措施、人员“三落实”。二是对涉旅安全生产隐患排査治理及检查工作结合我县旅游实际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特别对“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国庆”、“州庆”等节假日及重点时段进行了细化分工任务和值班值守进行了重点安排。明确要求要加强对全县旅游市场各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隐患全面排查治理及安全大检查工作,并加强对各业主进行《安全生产法》、《消防安全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旅游法》的学习教育。三是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及“安全生产月”工作实际及时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任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安排部署三管三必须原则,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对景区(点)、旅行社、星级酒店、文物古建等旅游行业等自查自纠。要求每个员工都要熟悉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各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及时督导各文化旅游企业结合十一类排查重点和要求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整改,对社会公开消防安全承诺书。
(七)涉旅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我局及时召开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与各企业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系统内干部职工签订了《扫黑除恶个人承诺书》,制定并向全社会发放了《xx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报文化和旅游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在全社会和行业系统内营造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舆论氛围。对网吧、娱乐场所、景区、星级旅游饭店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在显要位置对外发布“举报”提醒和举报电话。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坚决打击“黑车”、“黑导”、无照经营、欺行霸市的行为,确保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安全有序。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相关部门开展以会代训扫黑除恶专题知识讲座4次,发放宣传材料1200余份,各旅游企业在显要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标语81条,联合新闻单位开展新闻宣传报道8次,运用现代网络及微信公众号宣传6件次。
(八)旅游投诉件处理情况
共接到投诉35件,(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投诉32件,12345政务热线1件,网上信访2件),接到投诉件后,我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能按照规定的时内及时响应,了解情况,及时处理,涉及到成员单位的及时分发督促办理,成员单位责任心、配合意识强,所有投诉件都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办结率100%。通过投诉件的及时处理,消除了行业领域的一些不安全因数,确保了全县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健康发展。
(九)旅游市场整治执法检查情况
我局开展了“春节”、“国庆”、“州庆”等节前文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及安全大检查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旅行社、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游商品销售企业和公路沿线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了旅行社超范围经营、“团费”;a级景区服务质量下滑、配套设施老化;宾馆饭店、客栈随意涨价、霸王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根除“不合理低价游”。对旅游区域安全防护设施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处理的当即进行解决,不能当即改正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同时要求各旅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紧急处理预案,积极有效控制事故发生。通过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有裸露电线在外,未穿防火管,杂物间堆放易燃物品,消防设施台账管理不全。检查组及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下发整改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安全稳定。
对旅游企业景区(点)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抽查,重点对如下领域进行检查:一是旅游企业单位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的配套保障措施;二是证照手续、安全规则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和日常安全管理台账建设等制度建设;三是旅游市场主体自主开展安全工作部署、自检自查安全隐患、消防安全演练等情况;四是扫黑除恶、综治维稳、生态环保、森林防火等宣传氛围营造情况,通过抽查情况良好,对个别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深入,个别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企业负责人给员工上一堂消防安全和应急安全救援课,进行消防安全知识讲解与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应急知识。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2019年累计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6车次,检查各类文化旅游市场经营户191户次,督促整改安全隐患25条,行政处罚3家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局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管辖区域面散、广问题,没有专门的执法车辆;二是高星级酒店发展缓慢、旅游商品同质化、经营管理滞后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整治工作还需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拓展和延伸,巩固成果的任务还比较重,需要进一步抓好落实;四是旅游执法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牢树“大旅游”理念,强化旅游产业发展综合协调职责,巩固整治成果。
充分发挥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职能作用,加快融合xx县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工作运行机制,发挥信息汇集、分析研判、统筹调度、协调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职能。形成合力,统筹解决好旅游市场秩序监管和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二)紧密结合工作,大力开展行业作风治理整顿。
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将治理整顿工作与旅游业务工作相结合,在参与中了解情况,相互协调,形成合力,全面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力度。通过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认真解决影响旅游服务质量和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按规定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理。(三)要积极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发展。
我局将通过合理配置旅游产品和资源,淘汰和摒弃落后的业态和运作模式,有效提高旅游产品的质量和效率,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革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旅游基础设施,强化旅游行业监管,实现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确保xx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总结2根据汉中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文旅发〔2019〕5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具体工作实际,我局按照“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以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全方位开展文化广电文物旅游市场的执法工作,有力推动了全县市场有序规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文化市场整治行动
认真按照市文旅局的相关要求,确定了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责任和分工,重点是在今年的7、8、9三个月对全县的文化和旅游市场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检查。
对全县网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项结合,截止目前,累计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检查范围全部覆盖全县22家网吧,查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等违规网吧3家、处理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家,现已对4家违规网吧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治理整顿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根据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集中整治,不断规范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集中整治中,检查书刊、音像出租店45家次,均未发现任何违规违法行为,有效的遏止了校园周边的文化娱乐场所向学生乱伸“黑手”的现象,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确保他们的身心健康,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加强重大假日前文化市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在重点时段全面开展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在高考、中考前夕对全县歌舞娱乐场所、网吧进行严格的大检查,要求暂停营业,各位业主均能够主动配合,同时对消防器材、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了详细检查,要求制定应急疏散预案、灭火预案,保证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疏散。在检查中,对不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提出了整改意见,限期在国庆前夕全部整改到位,全力确保文化市场安全,为中秋、国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截至目前,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4件,均为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分别为接纳未成人员上网、未对上网消费者进行实名制登记、涉嫌接纳未成年人(110接警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2、依法治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按照《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完成了2019年旅行社业务年检,全县2家旅行社顺利通过年检。积极开展对2家旅行社、草坝aaa景区旅游市场的日常检查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条,规范了我县旅游市场秩序。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确保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同时,积极做好游客信访、咨询和维稳工作。目前共接受旅游咨询350余人次,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行政复议案件发生,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事故。
二、目前存在问题
1、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近年来,虽然加大了对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查处力度,但由于网吧经营者投入大,计算机更新换代快,同行间竞相压价,市场竞争激烈、营业时间受限,为争抢顾客,提高电脑使用率,尽快赚回成本获取利润,部分经营业主抱有侥幸心理,认为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不一定会被及时查处,专找文化执法空子,出现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
2、实名制上网登记未得到很好落实。从日常检查身份证刷卡上网和互联网上网消费实名登记情况看,两者均起一定作用,但实际执行情况仍不理想,仍然存在不进行实名制登记、甚至未予登记的情况。
3、旅游景区(点)周边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脏、乱、差”等现象。
三、今后工作思路
1、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程序,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内部分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目标考核细则,以制度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2、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大市场管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继续做好网吧、娱乐、音像、演出市场的专项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市场的健康有序。
3、坚持“对发现事故隐患不放过,对工作责任不明确不放过,对措施不到位不放过,对存在问题不整改不放过”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播出的管理,牢固树立安全播出无小事,共同努力,确保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三篇:旅游局2014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旅游局2014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法》,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根据省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旅办〔2013〕296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通过专项整治,促进旅游市场主体规范、旅游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商品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效解决了游客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提高了游客满意度。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抓好落实
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旅游服务中心、质量规范管理科、纪检监察室、执法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黔西南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到黔西南州各县(市)文体旅广局,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实施《旅游法》的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为引领,对黔西南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一)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2014年1月至2月,我州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第一次行动,3到5月,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第二次行动。均由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督查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督查各县(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深入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进行执法检查。按照《黔西南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检查内容,以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为重点,加强对旅游纪念品、旅游食品的检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散客拼团旅游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旅行社网点独立经营旅游业务、导游转借、出租、出卖导游证、以“烧香、解签”为名诱导欺骗游客、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此外,我局还重新公布了旅游投诉热线0859-3111711。2014年1月初至5月3日期间,黔西南州旅游局督查检查组、各县(市)文体旅广局检查组共开展行动41次,出动检查132人次,累计检查旅行社48家、宾馆酒店205家、景区(点)50家,农家乐40家,旅游车船队6家,旅游购物店10家,检查企业总数359家。检查组把低价游作为检查重点,深入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重点对旅游合同和行程单,景区安全、诚信经营、合同签订等方面进行检查,边检查边总结,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旅游法》的精神实质了解、掌握得还不够透彻,在落实《旅游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要求及时加强培训教育,迅速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二是部分旅游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不规范,部分旅行社团队档案资料不齐全,分类不明确,表现为杂、乱、散,要求落实相应a级旅行社合同、档案管理的标准,否则降a摘牌;三是部分景区安全管理不够规范,如马岭河峡谷景区观光电梯检验合格证虽然年检,但没有按规定将《检验合格证》摆放在电梯醒目位置,两处吊桥没有设置限制游人过桥的警示标志,铁索桥没有标识承重量;万峰林景区旅游观光车检验合格4月17日已到期,新增的10辆观光车没有注册手续和检验合格标识牌,目前仍在运营。万峰湖景区内安达星5号船舶上机电工、客运部人员未持船员服务薄从事水上工作,救生圈配备不足且破损严重,未按时到海事部门办理船舶进出港短期定期签证,要求立即整改。四是部分餐厅存在无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资料及台账登记制度,从业人员未持有健康证上岗情况;要求加强必要的公共标识宣传,制订预警方案,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旅行社、景区、酒店均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联合督查,做好重大节假日“市场检查周”工作
我局与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州食药监局、州安监局、州质监局、州地方海事处组成了州督察组,各县(市)的文体旅广电局、卫食药监局、安监局、公安局、地方海事处、质监局、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以联合督查检查为抓手,在“春节”、“五一”两个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检查与市场规范检查工作。
1.春节期间:州督查检查组、县(市)检查组一是针对景区、宾馆的游船、游道、电梯、观光车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内河、湖泊、漂流、水库等水上旅游项目,并对容易发生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的游乐场所,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饮摊点等设施和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针对旅游企业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散客拼团旅游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旅行社网点独立经营旅游业务、导游转借、出租、出卖导游证、以“烧香、解签”为名诱导欺骗游客、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进行检查。三是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旅游服务行为,要求旅游接待单位提高信息咨询、住宿餐饮、导游等服务质量和水平。共检查了16家旅游景区(点)、6家旅行社、13家星级宾馆、20家农家乐、2家旅游车队。
2.“五一”小长假期间:一是召开了“五一”小长假旅游市场规范部署会,传达了省局的文件会议精神,指导了国家旅游局下发的2014版相关旅游合同范本的使用。二是重点查看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员工服务质量和景区服务设施的配备情况,重点检测a级景区、星级酒店的游道、吊桥、电梯、观光车、锅炉等特种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了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服务意识和特殊岗位的持证上岗情况,同时与企业开展座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困难认真讨论,有重点的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在节中开展现场服务质量督查。重点督查州内重点景区(马岭河峡谷、万峰林、双乳峰景区)的游览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及对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工作的督查,消除可能产生安全和服务质量问题的隐患,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同时开展导游ic卡计分制检查。4月25日至5月3日期间,共检查旅行社8家、旅游景区16家、涉旅饭店40家、旅游车船公司3家、旅游购物店5家、旅游演艺场所1家,检查导游员20人次。
今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活动的开展,全州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对规范我州旅游市场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确保了春节黄金周期间、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州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无重大投诉和责任事故发生。
(三)组织学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3月15日至3月22日,黔西南州旅游局与黔西南州扶贫办、黔西南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了“2014年旅游项目管理专题培训班”,黔西南州各县(市)文体旅广局、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共114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班邀请了xx财经大学的专家和教授,围绕黔西南州旅游产业发展分析、黔西南州旅游资源及旅游工作情况介绍、现代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业经营管理及服务质量控制、旅游市场营销与旅游品牌建设、乡村旅游策划与文化定位、绩效管理、从历史文化看旅游策划等课程开展培训,全面提高了全州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四)积极开展《旅游法》宣贯活动
一是要求各旅游企业悬挂《旅游法》宣传挂图、条幅等,对旅游法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印发《旅游法》宣传手册,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各县(市)旅游局在各自辖区开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活动暨“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宣传活动、向旅游企业以及广大市民派发《旅游法》等宣传手册,使旅游法深入人心。三是深入黔西南州各旅行社及涉旅企业,对从业人员落实《旅游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指导。
三、抓好跟踪督查,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局牢抓“三个结合”。一是结合节前旅游安全检查工作与日常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整改;二是结合省局市场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检查;三是结合黔西南州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本次整治工作结束后,我局将继续以这次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做好我州旅游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监管长效机制,坚决依法查处和整治行业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综合协调能力,不断优化我州旅游服务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为我州旅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为认真贯彻实施《旅游法》,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根据省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黔旅办〔2013〕296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强化旅游市场监管,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优化旅游业发展环境。通过专项整治,促进旅游市场主体规范、旅游经营行为规范、旅游商品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效解决了游客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提高了游客满意度。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精心部署,抓好落实
我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旅游服务中心、质量规范管理科、纪检监察室、执法支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黔西南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到黔西南州各县(市)文体旅广局,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贯彻实施《旅游法》的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为引领,对黔西南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二、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一)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市场秩序专项检查
2014年1月至2月,我州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第一次行动,3到5月,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第二次行动。均由局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督查检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督查各县(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并深入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进行执法检查。按照《黔西南州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确定的检查内容,以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为重点,加强对旅游纪念品、旅游食品的检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散客拼团旅游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旅行社网点独立经营旅游业务、导游转借、出租、出卖导游证、以“烧香、解签”为名诱导欺骗游客、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此外,我局还重新公布了旅游投诉热线0859-3111711。2014年1月初至5月3日期间,黔西南州旅游局督查检查组、各县(市)文体旅广局检查组共开展行动41次,出动检查132人次,累计检查旅行社48家、宾馆酒店205家、景区(点)50家,农家乐40家,旅游车船队6家,旅游购物店10家,检查企业总数359家。检查组把低价游作为检查重点,深入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重点对旅游合同和行程单,景区安全、诚信经营、合同签订等方面进行检查,边检查边总结,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是部分企业和从业人员对《旅游法》的精神实质了解、掌握得还不够透彻,在落实《旅游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要求及时加强培训教育,迅速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二是部分旅游社签订的旅游合同不规范,部分旅行社团队档案资料不齐全,分类不明确,表现为杂、乱、散,要求落实相应a级旅行社合同、档案管理的标准,否则降a摘牌;三是部分景区安全管理不够规范,如马岭河峡谷景区观光电梯检验合格证虽然年检,但没有按规定将《检验合格证》摆放在电梯醒目位置,两处吊桥没有设置限制游人过桥的警示标志,铁索桥没有标识承重量;万峰林景区旅游观光车检验合格4月17日已到期,新增的10辆观光车没有注册手续和检验合格标识牌,目前仍在运营。万峰湖景区内安达星5号船舶上机电工、客运部人员未持船员服务薄从事水上工作,救生圈配备不足且破损严重,未按时到海事部门办理船舶进出港短期定期签证,要求立即整改。四是部分餐厅存在无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资料及台账登记制度,从业人员未持有健康证上岗情况;要求加强必要的公共标识宣传,制订预警方案,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减少和消除安全隐患。从检查的情况看,各旅行社、景区、酒店均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联合督查,做好重大节假日“市场检查周”工作
我局与黔西南州消防支队、州食药监局、州安监局、州质监局、州地方海事处组成了州督察组,各县(市)的文体旅广电局、卫食药监局、安监局、公安局、地方海事处、质监局、消防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以联合督查检查为抓手,在“春节”、“五一”两个重大节假日期间开展旅游安全生产检查与市场规范检查工作。
1.春节期间:州督查检查组、县(市)检查组一是针对景区、宾馆的游船、游道、电梯、观光车等游客运载工具以及内河、湖泊、漂流、水库等水上旅游项目,并对容易发生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的游乐场所,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餐饮摊点等设施和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二是针对旅游企业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散客拼团旅游经营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旅行社发布虚假广告、旅行社网点独立经营旅游业务、导游转借、出租、出卖导游证、以“烧香、解签”为名诱导欺骗游客、商标侵权、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诈消费者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进行检查。三是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增强诚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旅游服务行为,要求旅游接待单位提高信息咨询、住宿餐饮、导游等服务质量和水平。共检查了16家旅游景区(点)、6家旅行社、13家星级宾馆、20家农家乐、2家旅游车队。
2.“五一”小长假期间:一是召开了“五一”小长假旅游市场规范部署会,传达了省局的文件会议精神,指导了国家旅游局下发的2014版相关旅游合同范本的使用。二是重点查看旅游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员工服务质量和景区服务设施的配备情况,重点检测a级景区、星级酒店的游道、吊桥、电梯、观光车、锅炉等特种设备运行情况。重点检查了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知识、服务意识和特殊岗位的持证上岗情况,同时与企业开展座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困难认真讨论,有重点的提出建设性意见,为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在节中开展现场服务质量督查。重点督查州内重点景区(马岭河峡谷、万峰林、双乳峰景区)的游览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及对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旅游企业服务质量工作的督查,消除可能产生安全和服务质量问题的隐患,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法行为,同时开展导游ic卡计分制检查。4月25日至5月3日期间,共检查旅行社8家、旅游景区16家、涉旅饭店40家、旅游车船公司3家、旅游购物店5家、旅游演艺场所1家,检查导游员20人次。今年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检查活动的开展,全州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对规范我州旅游市场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确保了春节黄金周期间、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州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无重大投诉和责任事故发生。
(三)组织学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3月15日至3月22日,黔西南州旅游局与黔西南州扶贫办、黔西南州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了“2014年旅游项目管理专题培训班”,黔西南州各县(市)文体旅广局、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共114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班邀请了XX财经大学的专家和教授,围绕黔西南州旅游产业发展分析、黔西南州旅游资源及旅游工作情况介绍、现代酒店服务与管理、旅游业经营管理及服务质量控制、旅游市场营销与旅游品牌建设、乡村旅游策划与文化定位、绩效管理、从历史文化看旅游策划等课程开展培训,全面提高了全州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
(四)积极开展《旅游法》宣贯活动
一是要求各旅游企业悬挂《旅游法》宣传挂图、条幅等,对旅游法进行广泛宣传。二是印发《旅游法》宣传手册,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组织各县(市)旅游局在各自辖区开展“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活动暨“明礼知耻·崇德向善”主题宣传活动、向旅游企业以及广大市民派发《旅游法》等宣传手册,使旅游法深入人心。三是深入黔西南州各旅行社及涉旅企业,对从业人员落实《旅游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指导。
三、抓好跟踪督查,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局牢抓“三个结合”。一是结合节前旅游安全检查工作与日常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整改;二是结合省局市场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检查;三是结合黔西南州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本次整治工作结束后,我局将继续以这次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做好我州旅游市场的规范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监管长效机制,坚决依法查处和整治行业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强化行业日常监管和综合协调能力,不断优化我州旅游服务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为我州旅游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努力。
第四篇: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建筑市场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继续加大建筑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改进完善行政审批和动态核查,营造诚信和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环境,促进行业改革发展,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针对我市当前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加大建筑行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安全文化素质,以全面实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契机,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强化责任,依法行政”的要求,集
中力量,以整顿和规范我市建筑市场为中心任务,采取有力措施,严查不遵守法定建设秩序,不执行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坚决打击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力求在解决影响建筑市场秩序的问题上有突破,确保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总体稳定,有序发展,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
二、专项行动内容
1、工程质量问题,重点查处不履行建筑施工合同、不依法执行工程施工规范及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使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行为,查处不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而投入使用的违规行为。
2、施工安全问题,重点查处施工企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状况;建筑施工企业对深基坑、高大支模、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企业预防群死群伤等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方面的措施与落实情况;检查专职安全员在岗情况;检查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的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
3、监理单位情况,检查工程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资料是否完善;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执行情况;监理企业被动态扣分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
程是否按规定组织验收的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的落实情况;现场监理人员是否旁站见证监理与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组织机构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是一项事关全局,重大而紧迫的工作,它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成立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职责是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市各地开展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
四、专项行动安排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局领导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本地区深入开展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自查自纠阶段,地所有在建工程的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照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在建工程逐一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材料报所属地主管部门。
(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检查阶段,在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地检查
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拉网式大检查,主要是听取项目法人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的汇报,查看各种建设工程手续和工程 技术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存在着违法法纪和违反法定建设程序问题,查看建设工程实物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是否有违反国家有关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全面整顿阶段,各企业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全面进行整改。
(四)8月初,针对自查自纠和当地主管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一进行清理整顿。该停工的停工、该立案查处的执行处罚程序,杜绝死灰复燃现象。
五、工作总结
请各地主管部门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开展建筑市场管理专项行动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效,于10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上报。2012年2月9日篇二: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布局、秩序、整洁、形象”的工作要求,以着力解决市场秩序和形象问题为出发点,坚持“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努力创建并保持有序经营的市场形象和声誉。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整治行动,努力使市场中乱设摊、乱堆放、乱搭建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违规经营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相互协调的管理能力得到完善提高。
三、整治内容
1、市场内乱设蔬菜地摊和流动无证经营点心及杂货销售的现象;
2、果粮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搭建、乱堆放的现象;
3、商铺管理部越线设摊经营和乱堆放的现象。
四、职责分工
建立由人事保卫部管理和指挥下的市场秩序纠察队,各部门应将职能工作与本次整治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讲究实效。
1、人事保卫负责组织协调、信息联络和对屡教不改者实施具体纠正行动。
2、各管理部负责情况通报、违规告示和全程参与整治和现场指正违规行为。
3、相关部门负责落实装卸人员和车辆。
五、时段步骤
本次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时段为4月12日至4月30日。1、4月12日至4月17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市场内的蔬菜乱设摊和流动点心及杂货销售现象。2、4月18日至4月23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果品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3、4月24日至4月30日主要集中力量纠正商铺市场内的超线乱设摊和乱堆物现象。
六、纠正依据
1、《********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本市场有权对经营者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经营者应及时整改。
2、《市场进场经营安全责任协议》 第五条 第二款 消防安全责任
第二项:根据租赁的面积,按规定要求配备灭火设备,安放位置恰当,走道畅通,经营场所堆(叠)货物内张贴严禁吸烟标记,严禁三合一现象(经营、住宿和明火烧饭)。
3、《市场进场经营合同》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款:甲方有权配合有关部门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场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责令停业整顿、查封货物直至解除合同等。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款: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市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人员的监管。
第五款:乙方不得在其租赁席位(摊位)外堆放货物,不得跨门营业,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和其他公用面积。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第五款第二项: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义务或甲方管理制度规定,经甲方书面警告两次仍不纠正的。
七、工作要求
为了创建并保持有序经营的市场形象和声誉,就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以下关系:
1、整治工作与工作质量的相互包涵关系,坚持有理、有据、有利、有节的方针,执行告知、劝说和行动的原则,做到在明确目的的同时讲究手段和策略。
2、整治工作与速度的相互保证关系,坚持协调一致、据理力争的方针,执行定点清除、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原则,做到突出重点和控制关键环节。
3、整治工作与市场经营的相依相随关系,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队伍的方针,执行统一行动、团队合作的原则,做到在符合规范的同时注意长效管理和不断完善提高。篇三:桐梓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桐梓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监管,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业主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造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和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按照《遵义市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监管,打击违法,维护良好秩序,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建立完善交通管理和客运市场管理的长效机制,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和领导,成立桐梓县交通秩序和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钟正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杨 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陈庆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明德县交通局局长
申 剑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冯于桥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游礼琳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周 兴县财政局局长
李玉明县城管局局长 杜隆焰县民政局局长
陆远强县残联理事长
王朝炎县监察局局长
令狐荣钊县信访局副局长
李晓波 县司法局局长
胡大强 县物价局局长
廖维权 县工商局局长
邓小林 县经贸局局长
何永刚 县公安局政委
周红卫 县农机局副局长
令狐克斌 县交通局副局长
冷一鸣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 耀 县交通局运管所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镇长、各乡镇派出所所长均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运管所,负责全市整治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令狐克斌兼办公室主任,张耀兼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县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城管、农机等部门抽人集中办公。办公室电话:6635210。
督查组设在县监察局,负责整治行动的监督检查工作。谢云南任督查组组长,督查组成员为纪检监察室人员。督查组办公室电话:6622973。
三、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非法组客、拉客并带有黑恶性质的团伙,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的组织者,依法取缔各类违法客运车辆经营场所,净化道路旅客运输市场。
(二)严厉查处私设站点及不按核定站场进站经营的经营行为,旅游包车违反规定揽客、拉客等违章经营行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行为。
(三)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异地经营、非法揽客等违章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出租车、摩托车、农用车、人力(电动)三轮车和残疾人专用车从事非法营运等其他非法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的行为,有效保护合法经营者利益。
(四)严厉查处车辆乱停乱放、无证驾驶、酒后驾车、超限超载、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堵车、罢运等非法行为,整顿交通秩序,确保安全、畅通。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好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做好与县直相关部门的配合衔接工作。
交通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维护客运经营秩序,提高服务质量。
公安部门:严厉查处各类无牌无证、非法改装车辆、非法驾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侦破和查处整治行动中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针对摸排出的“五个重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配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严厉打击非法组客、拉客、堵车以及暴力抗法行为,特别是带有黑恶性质的组织者,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城管部门: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异地经营、非法组客、非法揽客等违章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城内机动(电动)三轮车载客行为。
县政府法制办:做好执法依据的审定和把关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县工商局:依法履行市场管理职责,严厉查处、取缔各类无照经营行为,严禁报废汽车从事非法经营道路旅客运输活动。
民政部门:认真开展整治过程中涉及到的低保及社会救济工作,积极宣传国家有关民生政策,确保社会稳定。
司法部门:加强相关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法律常识,指导和检查辖区专项整治行动。
残联部门:做好从事非法营运活动残疾人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其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就业方式。
物价部门:严厉查处道路运输过程中的运价垄断、运价欺诈、哄抬运价、低价揽客等违法行为。
农机部门:加强农业机械法律法规宣传及安全教育,严厉查处农用车、拖拉机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违法行为。
市经贸局:加强对旧机动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的监管。
信访部门:做好上访人员的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宣传与解释工作,制定违法上访处置预案。
宣传部门:积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搞好新闻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掌握本辖区非法营运车辆情况,按时上报摸底清查汇总表。对本辖区带有黑恶性质的非法经营组织者及时通知公安部门,并做好本辖区非法营运车主宣传教育工作,全力协助职能部门打击非法营运工作。
监察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依法、文明、公正执法和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准备和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元月6日至2010年元月20日)
1.进行摸底排查,找准工作重点。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根据各自的责任分工,对车站、医院、学校、风景旅游区、城乡结合部等非法经营车辆活动紧密场所进行清查摸底,获取详实的第一手资料,将非法营运车辆的经营范围、经营线路登记造册汇总,确定重点人群、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线路和重点车辆。
第五篇:安徽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本站推荐)
安徽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旅游局《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旅游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要求,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营造诚信旅游的良好氛围;打造旅游知名品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增强公众对旅游行业的认知度。
二、工作目标
从现在至2014年5月,通过开展系列旅游市场整治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培育旅游市场主体,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努力实现“五有”目标,即:法律各项规定有落地,旅游市场秩序有好转,行业自律能力有提升,旅游执法队伍有加强和广大游客满意度有提高。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推动旅游市场主体在市场化竞争中创机制、转方式、促发展。
三、工作重点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查处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一是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 违法行为。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工商、公安、交通、商务等部门重点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以咨询、联络等名义从事旅行社市场业务,违法招徕和接待出境游、赴台游或为游客安排食宿、游览等旅游行为;严厉查处违规挂靠、承包经营旅游业务行为;重点查处“黑社”、“黑导”、“黑车”等违法行为。
二是严厉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低价,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工商等部门重点整治旅行社相互压价、低于成本和不正当竞争的“零负团费”行为。旅行社凡以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的价格或者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提供旅游服务,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明的,均认定为“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
三是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工商、物价、公安、商务、质监等部门重点查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或者通过诱骗、强迫、变相强迫旅游者消费,收受的旅游经营者以回扣、佣金、人头费或者奖励费等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严厉查处私自增加自费旅游项目;严厉查处通过虚假宣传,隐瞒或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具体购物场所及商品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手段的欺客宰客行为。
四是旅游主管部门会同宗教、公安、住建等部门严厉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违法行为,巩固文明燃香成果。
四、工作步骤
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时间从2013年12月 至2014年5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召开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会议,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
2、成立全省旅游市场专项秩序专项整治督察领导小组。由省政府张武扬副秘书长任组长,省旅游局胡学凡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省旅游局王靖副巡视员任办公室主任。
3、各市县(区)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提出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举措。
(二)专项整治阶段
从现在开始至明年5月中旬,分两次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即2013年12月30日至春节期间,全面开展第一次整治工作;2014年3月1日至5月10日,全面开展第二次整治工作暨“五一”旅游市场检查周。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各旅游企业和从业者是旅游市场秩序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旅游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审视自身的经营行为是否规范,严格依法经营服务,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是落实属地管理。各市县(区)相关执法部门要发挥旅游市场执法主体的作用,加大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力度,要对本地区旅游企业、旅游线路集中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各地分别于2014年2月10日前和5月5日前向省专项整治督察领导小组报告阶段性专项检查情况和受处罚的典型案例。三是加强督察指导。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旅游行风监督员和督察指导工作组,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全省旅游市场活动进行抽查监督指导,检查各地落实情况。
(三)总结宣传阶段
各地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发现规范经营、诚信守约、服务至上的旅游企业或个人典型,予以正面宣传报道,对转型成功的旅游企业好经验、好做法加以宣传推广。同时,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并通过各种媒介对整个专项治理工作跟踪报道,形成舆论氛围,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曝光典型案例。各地于2014年5月10日前,集中通报一批违法案件,并形成全面的总结报告报省专项整治督察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服务基层
各地要在抓市场规范的同时,更要注重服务和保障。按照国家旅游局倡导的“三做二送”要求,即“三做”是:做一次旅游投诉的接待员,与游客交流,答疑解惑;做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倾听者,了解企业困难和从业人员诉求;做旅游市场秩序的检查员,深入一线检查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二送”是:一送《旅游法》到基层,营造执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二送政策措施到企业,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落实《旅游法》遇到难点问题进行指导。
(二)加强协作、务求实效
各地要在政府的统筹下,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旅游监管职责。要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综合协调机制,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协同配合,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卫生、住建、工商、物价、宗教、质监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形成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在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对遵法守法的好典型加强正面宣传,对转型成功的旅游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宣传推广;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游客和社会的监督;要形成违规必罚的高压态势,让企业和从业人员有不能违规、不敢违规的意识。
(四)行业自律、健全制度
一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鼓励旅游企业组织诚信联盟,发倡议、制公约,带头执行《旅游法》等各项规章制度,通过行业自律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管工作。二要建立健全旅游企业诚信等级制度。鼓励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旅游主管部门要对各旅游企业,特别是旅行社、旅游星级饭店等企业实行诚信等级制度。要通过网上调查、测评,结合平时从工作等方面掌握的情况,确定旅游企业的诚信等级,并在网上公示,同时还要建立黑名单制度。三是建立信息员制度。各市县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旅游市场秩序的信息员制度,充分运用社会监督、网上监督、游客监督和同行监督等方式,拓展市场秩序的信息渠道,及时地掌握一线信息,加强旅游市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