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县林业局林业工作自查总结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对xx年xx农业农村工作责任目标进行检查考核的通知》(昭办发电(08)121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对xx年xx的林业工作进行了逐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积极稳妥、分步推进“的工作思路。
去年,先行在旧城镇、庙沟乡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启动了第一批双河、高田两个乡的大面林改工作;今年6月,又启动了剩余6个乡镇的林改工作。全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外业勘测工作基本结束,共确权勘界宗地199276宗,涉及农户74945户,确权到户率达97.2%,纠纷调处率(协议调处)达80%以上。主要做法:一是抓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
为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县、乡(镇)、村、组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二是积极统筹县、乡人力资源,合理调度工作力量参加林改,县、乡、村、组直接参与林改的人员达8698人。三是抓经费投入。全县共投入林改工作经费392万元,其中省、市投入88万元,县级投入300万元,乡级投入9.2万元。四是抓宣传发动,坚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们采取“十个一“、“三个必须“的宣传方式开展林改宣传,使林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五是明确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要认识学懂林改政策是根本,制定科学完善的林改方案是基础,确权定界是重点,纠纷调解是难点,相互配合是前提,完善资料是保证,经费保障是关键。六是抓制度建设,坚持有序推进林改工作。落实林改培训制度、情况汇报制度、检查指导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通过督查,对工作表现好、业绩优的人员进行评先评优,对不遵守工作纪律、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七是搞好调查研究,做好配套改革。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领导深入林改现场研究解决林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积极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配套改革措施。二、林产业基地建设暨营林生产
(一)林产业基地建设一是结合全省山区综合开发战略,及时完成了**县山区综合开发发展规划。
二是结合全县的旅游产业发展之路,完成了水田花房子至弯角塘公路沿线5000亩竹子(风景林)的作业设计,正组织实施。三是完成了罗布乡1万亩核桃特色经济林建设规划,待上级批复后组织实施。四是充分抓住我县列为30个竹产业基地县的大好机遇,完成了《**县竹产业发展规划》,力争用5--8年的时间发展20万亩竹子,把我县竹产业做强做大。(二)营林生产一是苗木培育和管理指导培育造林苗木850万株,其中杉木500万株,柳杉50万株,檫木200万株,竹苗100万株,完全可以满足全县造林需要。
二是天保工程今年共实施森林管护面积81万亩,完成了xx年xx天保工程建设任务3.0万亩、xx年年11月下达的林业扩大内需增加投资天保工程项目建设4万亩的作业设计,并及时上报市级评审,正组织实施;并将天保工程项目损失情况进行清理统计(全县共损失面积3.08万亩),及时予以上报,准备工作充分,只待上级审核批复后组织实施。三是退耕还林严格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政策要求和补助标准,严格各项纪律,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完成xx年3.2万亩退耕还林县级自查,及时向财政等部门提供有关补助政策兑现依据,以便及时足额把退耕还林各项补助兑现到退耕农户手中。同时完成了退耕还林0.32万亩到期面积阶段性检查验收工作,为省厅和国家局核查提交了相关材料,确保了我县退耕还林到期面积圆满通过国家局核查验收。另外,对xx年年退耕还林1.0万亩荒山造林(含灾后重建)进行了施工作业设计并报上级批复,目前正组织实施。四是义务植树根据省、市绿化委员会的有关要求,我们把全民义务植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切实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建设,共组织完成义务植树65万株。五是扎实抓好各项工程造林为掀起今冬明春造林高潮,扎实推进天保公益林3.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退耕还林(配额荒山造林1万亩)等工程造林项目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林业局、各乡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高田乡率先于11月25日在钨城村高寨坡召开造林现场大会。整个造林工作正紧张有序进行。六是幼林抚育为巩固造林成果,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全面完成全县11万亩幼林抚育,我们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xx年xx幼林抚育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职责,抚育时间和质量,同时要求各乡镇对抚育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林业局组织检查验收,合格的及时兑现补助,通过检查基本上做到了应抚尽抚。七是完成了二类森林资源调查根据省林业厅的要求和市林业局的安排,配合云南省林业勘察设计院营林分院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努力,完成了我县二类森林资源调查的内外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