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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36-773347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10-28 15:44: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区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

区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区政府法制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镇街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高点定位、科学谋划、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先后获得了“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全市仲裁工作先进单位”、“全区先进基层党支部”,我区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

一是厉行担当,积极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000万元,提前超额完成任务。积极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热点、难点问题处理,认真履行政府参谋助手、法律顾问的职责,主动为区政府、部门单位、大项目指挥部搞好法律服务。参加仙营北片区、西红庙社区等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风险评估会议10次。参与新塘子街旧货市场违法经营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参与中泰名城信访问题、餐饮油烟集中整治活动等法律论证会、协调会36次,提出法律意见建议98条。选派2名班子成员分别参与新城雅苑项目工作组、中泰名城项目工作组、巨源食品城工作组等全区重点信访维稳工作,为依法处置信访维稳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二是加强监管,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力度。按照“三统一”的要求,加强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为增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科学性、规范性、计划性,认真抓好规范性文件立项工作,印发了《关于提报2016年度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议项目的通知》,根据区政府“立法”需要和各单位提报情况,拟定了全区2016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区老年人高龄补贴金发放办法》等5份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5份,提出审查意见9条。截至目前,经登记编号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5份,报备及时率及规范率达100%。

三是完善合法性审查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对《古城文化旅游产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建设合同》等16份政府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16份《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51条;对12份区政府合同共提出33条法律建议,对3份区政府部门合同共提出16条法律建议,对1份镇街合同共提出2条法律建议。从源头上维护了区政府的合法权益、预防了行政行为违法。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在合法性审查范围但重要的18份政府合同出具《法律建议书》,提出40条法律建议供区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单位参考。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了中泰名称信访问题、豪德商贸城违法建设拆除等涉法涉诉座谈会、咨询论证会议36次,提出法律意见98条;审核各类政府合同34件,提出法律意见91条,提高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四是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岳区长在区政府全体(扩大)暨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对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出台了《2016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单行本2000册,发放给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1月底任城区行政执法监督局正式挂牌运行,并将区行政执法监督局主要职责、监督流程等工作制度上墙公示,区行政执法监督局成立标志着我区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迈上了新台阶。5月份,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监督专项检查,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检查了15个镇街、环保和交通运输等执法部门,对三月天贸易有限公司、东郊热电厂、诚祥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明察暗访,向环保局、交通运输局等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截止目前,对工商局等部门47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核。

五是严格规范,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开展了执法证件清理工作,下发《关于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共注销了59个执法部门的70个行政执法证件。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听证主持人、执法督察证的年审、申领工作,审核行政执法证127人、听证主持人70人、督察证16人的有关信息,及时上报至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督察证、听证主持人等77人公共法律知识考试,发放听证主持人证件65个。邀请市政府法制办宋忠奎主任为全区青年干部及法制科长辅导《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积极与潍坊市法制办、新泰市法制办、沂水县法制办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政府法律顾问等方面开展了交流学习活动。

六是开展规范化建设,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提升年”活动,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完善了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立案、受理、调解和解等制度并上墙公示。2015年行政复议案件已审结完毕并已全部归档,完成2015年度复议应诉案件统计、上报工作。2016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咨询168起,受理23件,13件审结完毕,按时审结论率为100%。协调处理诉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35件,协调处理诉区政府民事案件11件,协调处理诉区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6件。

七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切实抓好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加大了我区政府法制工作宣传力度,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构建了政府法制信息网络。上半年,区政府网站、报刊采用法制信息32篇,市法制办网站采用54篇,省法制办网站采用18篇。法制信息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与市仲裁委在新体育馆开展3·15仲裁法律社会宣传活动,制作了仲裁宣传展板,印发了仲裁法律知识明白纸。向市仲裁委推荐案件6件,案件标的额569万元,超额完成了济宁仲裁委下达的目标任

务。

第二篇:区政府法制办15工作总结

区政府法制办2015工作总结

区政府法制办2015工作总结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

严肃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依照《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我区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录入、定期上报,避免发生申领执法证标准偏低和办理周期长的问题。2015年,共为近60余名执法人员换发和办理了执法证件。二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执法人员必须经过一次培训和考核才可以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8月,我办积极协调市法制办开展了对我区新办执法证行政人员的培训考试。

继续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试

点工作 去年,我办已将区文体局作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工作试点单位,准备在试点成熟后,再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全面规范。之后,区文体局制定了《关于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并已开始试行。今年,我办正在积极征求《关于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反馈意见,确有必要修改的,则继续细化完善。同时,我办也在准备对食药、环保、城管、经信等各执法范围广、执法种类多的执法单位进行调研,细化裁量权标准,由“粗”向“细”,削弱量的弹性,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大力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 为加强对各执法单位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推动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办主动代区政府起草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该制度

于今年年初已通过并实行。该《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的范围、备案审查的程序、不当行政处罚决定的处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要求各执法单位在做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后,及时报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报告表》及执法案卷,由我办对重大行政处罚作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避免处罚不当对行政相对人造成的侵害。现已有卫生局、住建局和安监局等几家单位进行了备案工作。在对重大行政处罚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我办还同时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反馈案卷评查意见,进一步创新了执法监督的方式,切实加强了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督。

全面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行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作为依法治国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自今年3月起,牵头全面组织开展我区行政权力清单的

梳理工作。该项工作共分为自行梳理、审核确认、权力公布三个阶段。经过各行政部门自行梳理和审核后,我办主要负责对报送的权力清单进行合法性审查。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三报三审三反馈一论证”的方式,即单位自行梳理审核初报、集中合法性审查、一审反馈;单位修改完善二报、审查协商讨论、二审反馈;部门完善认可三报、领导小组审查研究、三审反馈。“一论证”即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和上级法制部门对修审后形成的权力清单进行专家论证。“三报三审三反馈”和“一论证”之后,我们又将初步形成的区级行政权力清单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与其他旗县区进行了比对,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比对结果,我办再次进行了审核,并要求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6月底,最终形成区级行政权力清单。本次行政权力清单梳理工作共涉及24个政府序列部门、1个区委工作部门、2个群团组织和5个驻区垂

直管理单位,共32个部门、单位,确定区级行政权力共3016项。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将于今年10月底牵头开展我区的责任清单编制工作。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主要包括自行梳理和审核、审核确认、公布三个阶段。通过区属各部门对照权力事项逐项梳理责任内容,法制办就报送的清单初审、讨论、研究、修改、专家论证、再修订完善等环节拟定责任清单内容,经过向社会公众公示征求意见和建议后,最终确定区政府责任清单。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标准化建设 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办法》的要求,我办每两年开展一次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上一次清理后列入继续有效目录和修改后重新公布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清理后两年内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2015年9月,我区已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现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正在整理和报送过程中。

制定并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今年,结合自治区和市法制办两级政府要求,我办代区政府起草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管理的通知》,决定对区政府及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管理。规范了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工作部门发布规范性文件的流程,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步骤,并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请示、编号申请、起草说明、合

法性审查意见、准予登记、不予登记通知书以及登记编号标识位置等文书格式和内容要求进行了统一规范,以便于各部门操作。此规定现已开始实行。将规范性文件的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有效避免了违法或不当规范性文件的出台,确保了依法行政。

三、围绕政府工作重心、做好法律服务 今年,我办主要审改了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送审的《区物业服务合同》、《区市民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物业服务细则》、《厨用设备购销合同》、《规划编制合同书》、《交接房屋协议书》、《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等10余件合同,为政府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拟定了关于流程和时限的法律意见,并派专人全程参与了区政府关于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拆工作。对于政府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也均提供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帮助。

四、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探索建立行政

复议简易程序。通过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强化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等尽量将行政争议依法纳入行政法定渠道解决。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探索通过简易程序加以解决,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节约行政成本。

二是合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不断加大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力度,突出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性,更好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谅解与和谐。如2015年郭园园对公安局区分局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时,我办在双方对事、争议较小的情况下,尽力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郭园园最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从根本上解决了双方矛盾。

三是在行政应诉过程中,积极答辩、出庭应诉,同时在应诉过程中既要依法维护行政机关的执法权威,也要充分考虑对方当事人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积

极探索采取和解方式结案,尽量做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2015年,我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其中1件申请人已申请撤回,1件正在审理过程中。共承办行政应诉案件3件,民事应诉案件1件,其中2件行政诉讼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剩余2件正在审理中。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批、检查、变更,以及对执法人员工作的监督是我办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我办将进一步严格证件申领、考试、审查工作和日常管理。在延续已有的行政执法规范化检查制度基础上,将会同纪委监察等相关部门,适时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依照“评、查、促”的原则,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优秀案卷评比活动。同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开展执法相对人回访等方式广

泛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纠错力度,发现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以自由裁量权规范化的试点工作带动长效机制建立

2016年,我办将继续确定2至3家示范单位进行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执法单位的调研,细化裁量权标准,由“粗”向“细”削弱量的弹性,同时,督促和协助文体局完善配套制度。待各示范单位自由裁量权规范化建设比较成熟后,以点带面,尽快建立我区自由裁量权规范化长效机制。

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尽快完善并公开《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并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继续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构建以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为核心内容的执法责任制体系,做到执法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发现违法违纪案件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以案卷评查带动执法监督工作发展 一是创新案卷评查工作方式,通过采取边评边议、现场说法、案例分析与案卷评查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有效改善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罚、轻案卷的观念。二是抓好案卷评查后的整改提高,通报评查的情况、及时向被评查单位反映评查意见,帮助被评查对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对问题较多的执法单位进行长期跟踪检查,督促其不断改进和完善。三是抓好责任落实,防止评查工作有评无果,流于形式。将案卷评查工作与依法行政考核挂钩,屡次发现案卷不规范部门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二、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2016年,我办将在总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专项清理工作机制,对与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规章冲突或抵触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废止。督促各行政机关落实好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具有

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的单位都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度,明确具体负责机构和负责人,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网上检索系统。

三、加强复议规范化建设

一是丰富行政纠纷的复议方式。通过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进行,并将调解工作贯穿行政复议工作的全过程。二是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工作。要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的力度,要将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活动的全过程,努力在立案和审理阶段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对于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探索案前和解、案中协调的程序。三是探索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探索通过简易程序加以解决,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节约行政成本。

四、努力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为强化业务素质,提升我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系统学习和调研,纵向向自治区和市政府法制办学习请教,横向向其他旗县区政府法制办学习借鉴,同时还需深入区属各执法单位进行调研,积极协助执法部门协调解决执法交叉、权责不清等问题。同时,为加快推进我区各项惠民工程的开展,做好群众工作,要主动作为,围绕征地拆迁、农村土地流转、集体经济组织设立公司等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三篇:西山区政府法制办2011工作总结

西山区政府法制办2011工作总结

2011年,区政府法制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办的直接领导和管理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积极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重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当好政府法律顾问参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市政府201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要求,我办拟定了本区201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征求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报经区政府同意,于2011年2月22日印发了《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政府2011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西政办通〔2011〕21号)。该工作计划对2011推进依法行政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并针对各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和部署,提出了要求,明确了时限。同时,为便于各部门顺利推进有关工作,我办还拟定了涉及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有关文本格式及表格印发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中,我们一方面注重加强对区级部门的指导,另一方面注重与市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交流,全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全

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129号令)的要求,为保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性(不与上位法相抵触),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在历年开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又集中对2010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间区政府制定或以区政府名义转发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类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并于2011年5月13日以区政府7号公告对外公布了清理结果。(经过清理,保留规范性文件4件,修改其他类文件2件,保留其他类文件25件)。

(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一是于4月7日召开了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暨法制联络员培训会,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法制联络员进行了今年的工作安排和相关业务培训;二是于4月13日组织全区法制联络员40余人旁听西山区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以以案释法的方式对法制联络员进行法律及业务知识培训;三是于6月8日~9日举办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全区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238人进行了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并考试;四是于3月23日~25日组织全区各单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尚无执法证的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新办执法证培训班,并经考试合格申办行政执法证;五是于5月27日举办依法行政暨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知识讲座,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建设指挥部的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共200余人进行了培训。六是结合《行政强制法》这一部规范和保障行政权力的重要法律的新颁 2

布,于11月11日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500余人进行培训并考试。

(三)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我区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对召开听证会的单位,进行一对一指导。为确保我区的听证工作按质量要求完成,全区各部门组织的每一起听证我办均派人参与,进行面对面指导并担任听证监察人。我区全年完成重大决策听证27件。听证事项涉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城中村改造、用地规划调整等内容。

(四)建立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根据《昆明市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办法》的规定,在全区建立了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事后审查备案制度,明确了具体行政行为备案的范围、要求和程序,并对各部门开展此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我办共收到4个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具体行政行为82件。

(五)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做好参谋助手。今年我区各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时间紧迫、任务艰巨。我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抓紧做好法律事务参谋,从法律角度提出意见或参与协调处理,较好地发挥了法制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努力为政府规避法律风险。我办全年共审查区政府及有关各部门的涉法文件193件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其中,区政府法律顾问审查118件,我办工作人员审查75件)。内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土地一级开发、城中村改

造、滇池治理、招商引资、应急预案、融资、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点工程项目和工作。

(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相关工作。通过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依法积极代政府履行对政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通过办理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使政府工作接受司法监督,并化解部分行政争议。2011年,我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件,其中1件涉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经复议,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另4件涉及物业行政管理,经复议,以驳回申请人的请求结案。同时,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6件,案由均涉及土地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经复议,6件复议机关均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2011年我区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26件,其中区政府作为被告的案件8件(其中涉及土地权属争议的6件,房屋产权争议的2件),1件经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现正在二审中,尚未结案;2件经审理驳回诉讼请求;其余5件正在一审中,尚未结案。区政府部门作为被告的18件案件(其中涉及城市管理的9件,房屋产权争议的4件,劳动和社会保障1件,水利行政许可1件,水利行政赔偿1件)。10件原告撤诉,7件经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尚未审结。区政府作为被告的8件案件,均不属于《昆明市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规定》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范围,法定代表人均未出庭应诉;部门作为被告的18件案件,3件属于规定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庭应诉的范围,其中2件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其余1件因法定代表人因公外出等原因均未能出庭应诉。

(七)深入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2011年6月至7月,我区根据市法制办安排并结合今年工作计划,对区属各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权力透明运行机制,编制行政执法职权目录及运行流程图,完成行政执法内部制度、行政处罚、复议、赔偿程序的修改完善工作材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审核,对通过审核的执法单位的相关材料要求各单位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八)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了不断从实体和程序上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每一起具体的行政执法案件中体现依法行政的要求,我办积极组织我区执法单位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011年8月31日至9月2日,根据市法制办安排,在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我区按要求抽取了14个执法单位上一(2010年)97件案卷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参加市、县联合评查,并将评查结果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给了各单位,督促各单位加以整改。并把评查情况报告区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在97件参评案卷中,对照《昆明市执法案卷评查规定》、《昆明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其中21件为优秀案卷,40件为良好案卷,34件为合格案卷,2件为不合格案卷。

(九)完成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服务项目、内部审批项目的梳理和公开。为进一步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精简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从2007年以来我区开展了 4次较大规模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10年结合我区机构改革后部分部门职能职责调整变 5

化以及机构名称变化的情况,分两步对区级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第一,于2010年11月份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并于12月6日以《西山区政府第6号公告》对外公布了机改后我区的行政审批项目,经清理,我区目前区级行政审批项目为33项;第二,2011年9月份起对管理服务项目和内部审批项目进行再次清理,将清理结果汇总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报经区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后,管理服务项目以政府公告形式对外公布,内部审批项目以区政府文件形式在区级机关内部公布。目前,我区具有区级管理服务项目90项,内部审批项目40项。另外,根据今年的行政权利透明运行工作的编制安排,我区具有审批权限的部门均编制了行政审批项目运行流程图。为了将我区的审改工作落到实处,我区结合每年的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对行政许可案件卷宗的评查,查找问题,督促我区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部门不断改进完善审批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还通过个案指导和举办培训班相结合的形式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指导。

(十)建立健全柔性执法制度。为不断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建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和谐关系,根据上级安排,今年推行建立柔性执法制度: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历年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部门行政管理实际,确定本部门实施行政指导的管理领域、对象以及实施行政指导的具体项目,并与市级对口行政管理部门对接后组织编制本单位的《行政指导手册》,健全相应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和机制。《行政指导手册》包括:1.行政监管预警机制。2.行政监管 6

劝勉制度。3.执法事项提示制度。4.轻微违法警示制度。5.违法行为纠错制度。6.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已完成编制并报我办备案,在今后的工作中由各单位组织培训,把柔性执法制度贯彻在执法活动中。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2012年工作思路

总体上看,由我办牵头的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取得了一些成绩和效果。但也存在着学习宣传工作开展的深度不够,部分行政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强、政务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加强,以及在新的形势下,面对人少事多、工作急、人员不稳定的情况,区法制办自身的建设还要加强等方面的问题。2012年,我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总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在实践中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行政管理规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发挥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通过案卷评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权力透明运行,实施柔性执法制度,进一步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制度。

四是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 7

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深化我区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实现我区行政审批工作的精简、高效,审批行为公开透明、规范运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的目标。

五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

六是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为区政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知识和智力的支持。

七是继续做好重大决策听证工作,保证听证质量。及时听取群众意见,通过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有助于形成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政府决策机制,使政府决策更具科学性并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和理解,促使决策达到预期目的和实现最大社会效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四篇:法制办工作总结

承德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0年工作总结和2011年工作思路

一、2010年工作总结

2010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承德县关于加强依法行政的规定》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法制工作职能,切实发挥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作用,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

1、加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有效途经,县政府法制办采取多种形式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全年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3次,培训人员3000余人次。同时注重培训与考试相结合,于2010年11月14至21日对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国土局等35个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共1358人进行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同时对考试合格的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年检。通过培训考试有效地提高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人员的执法行为。

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为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执法环境,县政府法制办分别在三月份、六月份、十一月份对县公安局、交通局、国土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采取上路跟踪执法、听汇报、查阅有关案卷、询问被处罚当事人等多种形式。检查内容包括涉及被检查单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健全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在检查中对个别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法制机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程序不规范、执法制度不健全、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强等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换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执法部门限期整改。检查中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纠正不当执法行为4起。

3、开展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检查。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依法行政,促进行政许可法的正确实施。今年3月份,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监察局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县国土局、建设局、卫生局等12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材料公示情况、受理凭证、材料完备、许可程序、办理期限等方面的内容,共抽查了25个档案材料,发现了各别部门把不是许可事项列为许可事项、该取消的许可事项不取消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促进和保障了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

(二)加强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

1、认真细致审查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证县政府行为的合法性。最近几年来,由于高速公路拆迁和其他原因土地的征用及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我县的林权纠纷、土地使用纠纷及河道水事纠纷明显呈上升趋势。为了确保县政府对土地、山林、水利等自然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案件得到的合法、正确处理,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县政府法制办认真做好每一件纠纷案件卷宗的审查工作。对各职能部门报送的由县政府作出的确权案卷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研究、讨论,对疑难、复杂的案卷亲自到现场堪查、核实,对案件中不清楚的事实,找有关当事人询问核实,有时为了方便群众,审查人员还实地进行调查走访当事人,加深对案情的了解,以便作出正确的处理。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的案卷通过审查,报

县政府主管领导签发;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的案件,一律退回,要求有关部门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材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由于坚持原则,从严把关,保证了县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质量。2010年县政府法制办共审查由县政府作出的土地、山林纠纷确权案件54件,保证了县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效地维护了县政府的权威和形象。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提高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为了使县政府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既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又切合本县实际,今年县政府法制办起草了《承德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并经县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实施。县政府法制办认真执行该办法,对起草的以县政府名义下发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依法办事,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法定程序规定和需作较大幅度修改的,及时提出意见,退回起草部门重新起草或修改,对已有明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无需再重复发文的,提出建议发回起草单位,避免重发、滥发文件;对有关部门有意见分歧的,经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全年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57件,提高了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3、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0‟126号)要求,县政府法制办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在此次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37件,经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因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相违背、相抵触,以及依据缺失和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或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适应,决定停止执行的规范性文件9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适应,符合科

学发展观的要求,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7件;与上级法律、法规有冲突需修改条款的规范性文件1件。

(三)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探索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

1、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制度,履行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力争把大部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每件复议案,办案人员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讨论,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深入到纠纷现场调查核实案件情况。在审查案件中,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案件全部立案受理,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的案件予以维持;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充分体现行政复议的救济效力。201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予以受理的37件,均在法定期间内办结,其中撤销9件,维持18件,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3件,协调处理致使申请人撤回申请7件。

2、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当事人对县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的案件,县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认真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将答复书及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及依据提供给上一级复议机关,协助上一级复议机关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全年提供答复案卷13件。当事人对经上级政府复议维持的县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又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起诉县政府的案件,均由县政府法制办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应诉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出庭时积极应对,全年共出庭应诉26次,有效地维护政府的权威。

3、规范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处理新方式,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为了加强对行政投诉案件的处理,实现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处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县政府法制办起草了《承德县行政执法投诉办法》,于2010年1月5日经县政府公布实施。按照此办法县政府法制办全年共处理涉及林业、土地、交通、公安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投诉案件19件,涉及高速公路拆迁和县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13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创新承办工作方式,圆满完成承办任务

2010年,县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8件,比上2010年多23件。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以创新的承办思路、创新的承办方式、创新的督导和走访措施使承办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进一步完善交办制度。按照《承德县政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管理办法》要求,交办前,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县人大人事委和县政协提案委对所有建议、提案进行梳理、归纳、分类;交办中,尽量避免“回娘家”现象的发生,切实找准承办和会办单位;交办后,要求各承办单位对交办意见有异议的,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与交办单位进行沟通,不得借故推诿,无条件的予以办理,有效地增强了承办工作的强制性,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发生。二是坚持目标考核制度。将承办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对办理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办理工作不落实,办理效果不明显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用正面激励和负面刺激的方式推动办理工作。三是坚持和完善反馈制度。通过印发《代表、委员征询意见表》,征求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查验承办单位是否与代表、委员沟通或见面,准确掌握承办单位办理程序是否规范、严谨。四是督导协调,狠抓落实。在承办工作中,我办积极发挥督导协调作用,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定期通报、个案追踪、专访检查等方式不断加大对承办工作的督办力度,保证了承办工作如期完成。8月中旬,县政府法

制办公室会同县人大人事代表委和县政协提案联络委在县人大领导的带领下,分别到县交通、公安、住建、教育、卫生等13个承办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使建议办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五是阳光操作,开门办案。为了提高承办工作质量和实效,增强承办工作的透明度,便于接受代表、委员监督,在承办前期、中期、后期分别与代表、委员联系,让代表、委员参与办理全过程,实行开门办案,广泛加强宣传。六是加强承办工作宣传。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刊发《承办工作简报》8期,对政府系统承办工作的典型事例和建议、提案产生的良好效果进行全面宣传,扩大了承办工作的社会影响。经过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统一协调督办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98件建议和110件提案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按时办结率、答复函规范化率、走访率均达到100%,解决问题比例达64%以上,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有关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二、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立足本职,创新思维,超前谋划,真抓实干,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制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建设法治政府尽职尽责,进一步使县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提升。

(一)继续加强培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力度。认真开办行政执法人员新法规知识普训班。对新录用和调整的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专门培训考试。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根据国务院2010年10月10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建议》的规定,举办1至2次全县

副科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培训班。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按照省政府冀政【2010】152文件规定,在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和建立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二)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根据河北省政府2010年12月24日公布的《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对《承德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进行补充和完善,并根据以上规定,进一步做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工作,从根本上保证规范性的合法性,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指导。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对不适宜的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树立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切实发挥规范性文件在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

(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考核工作。采取上路、到执法现场跟踪执法过程、检查执法程序、开展案卷评查等方式对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强化执法责任追究,下大力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使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得到优化。同时按照河北省政府2010年12月24日公布的《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规定制定承德县具体的考核办法,并将考核指标纳入本级政府的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

(四)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执法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积极落实行政复议各项制度,完善行政复议方式,采用灵活的书面审理、公开听证、实地调查等审理方式,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按照《承德县行政执法投诉办法》的规定及时处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同时,通过报纸、网络、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行政复议和投诉制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充分

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定救济渠道,解决行政纠纷,化解行政争议,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五)做好土地、山林确权和行政应诉诉讼工作。积极组织国土、林业等有关部门对全县的土地、山林权属纠纷进行处理,对有关部门报送的案卷及时审核把关,对重大案件直接调查处理,保障县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有效化解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同时全力做好县政府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依法维护县政府的形象和权威。

(六)认真抓好承办工作。以提高承办工作质量为基础,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承办制度建设为保障,积极与县人大人事委和县政协提案委配合,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交办、督办、审核、协调、考核等工作。同时积极借鉴学习外地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创新承办方式,探索承办工作新路子,使县政府的承办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第五篇:法制办年终工作总结

法制办年终工作总结

“>法制办年终工作总结2007-02-01 11:11:2

22005年法制办工作在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市法制局的指导下,通过科室人员的不懈努力,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按照办公室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我们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重点,以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下面就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扎实有效地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认真学习了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宣传

工作安排通知》和市法制局《关于开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宣传年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对贯彻落实《纲要》情况进行了安排。

1、组织购买了《纲要》学习资料,要求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严格依法行政的意识,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抽出一定时间认真学习和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要通过学习、贯彻《纲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2、对《纲要》的进一步宣传确定了负责人、联系人和撰稿人,把宣传工作落到了实处;

3、12月7日上午邀请西北政法学院的王麟教授在区政府二楼会议厅,为机关干部及执法人员全面讲解了《纲要》出台的背景、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等,共计有300多人参加了《纲要》培训;

4、计划在2006年对所有执法人员再进行一次集中培训,进一步深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把贯彻《纲要》落到实处。

二是加强科室人员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能不断加

强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认真学习讨论、记笔记、写心得体会和党性分析材料,使科室人员更新了观念、转变了作风。同时科室人员还不断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如《行政复议法》、《劳动法》、《土地法》、《信访条例》《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等,有力地推动了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2005年统一参加了市局组织的《纲要》培训,通过认真听课和看书学习,明确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树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三是为了使区政府领导便于学习,掌握要点,准确应用,力求做到依法行政,科室摘录了《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学习要点,印发给各位领导参考学习。

二、不断总结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办案,对疑难案件,除

向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了解情况外,还主动深入到现场及申请人家中查看和了解情况,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搞清案件的前因后果,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后,拿出正式处理意见。

如绿康公司的案子有新闻媒体介入(《三秦都市报》),区政府领导非常重视,分管领导亲自参与,经过科室工作人员的认真调查,严格按照规定作出了维持的决定,并对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使这件案子顺利办结。截止11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0件,受理6 件,不予受理4件,办结5件,正在办理的1件。

同时认真对待来行政复议的群众,耐心解释国家的法律、法规。如退休教师为过节费提出申请复议,我们作出不予受理的复议决定,但是许多退休教师想不通,两周共有九批退休教师前来询问,科室的同志都不厌其烦的一一进行解答,终于解开了他们心理的疑问,得

到了他们的肯定。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2005年通过科室认真审查区政府制发的文件,向市局报送备案了4件范性文件。

四、按照“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的要求,确立执法为民的观念,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要求做到“一条主线”、“两个目标”、“三个合法”、“四个明确”。即:贯穿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条主线”,实现既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提高行政效率“两个目标”,做到执法主体、执法行为、执法程序 “三个合法”,确保执法的依据、责任、权限、手段 “四个明确”。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规范化的行政执法队伍,2005年为新成立的区城市综合执法局的42名综合执法人员换发了《执法证》。

6月份配合市局对我区原有的21

个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审验,各受委托组织在委托执法过程中大都能按照规定程序执行,没有出现大的问题,市局对年审结果进行了肯定。

五、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3月份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交办会议,在交办会上对2004年办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并进行了经验交流,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促进了今年的办理工作,截止目前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0件全部办结。同时办理省政协委员提案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分别受到省政协委员王海棠和市人大代表陈恒利的肯定。

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除了采取开交办会、电话催办外,6月2日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三家办公室还联合对交通局等6个重点部门的办理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促进办理工作的落实。

六、协助部门做好人大常委会审议 的政府议题、区政府向区政协通报材料的准备、初审工作及人大、政协视察创卫、古灞桥、道路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法制工作情况能及时在《督查专报》或《灞桥信息》上反映。

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对有的法律法规吃的不透,影响到案件的办理进度。在以后的工作中科室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为主要内容的各项工作,使政府法制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区政府法制办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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