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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编辑:柔情似水 识别码:36-722498 其他总结 发布时间: 2023-09-30 00:12:13 来源:网络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2020年,在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区扎实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为推动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新成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现将XX区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情况:2020年XX省住建厅下达XX区危房改造任务534户,现已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并打卡发放资金。XX区已提前完成2020年危房改造任务,已基本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由于改造对象以及房屋质量存在一定的变动性,区住建局及时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对接,及时核查新增人员的住房情况,发现居住在危房中的4类重点对象,及时进行鉴定,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危房改造,确保4类重点对象危房及时“清零”。

2.建立常态化检测机制,为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房屋的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全区贫困户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XX区住建局制定了《XX区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实施方案》,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确保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

(一)完善住房安全档案信息系统

充分利用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鉴定成果,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信息系统录入以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回头看”排查工作成果,对区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信息进行分类整合、系统梳理、及时更新,强化档案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账,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常态化监测提供档案信息支撑。

(二)开展住房安全动态跟踪监管

1、属于鉴定安全的。每半年对居住在B级房屋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住房进行排查,对疑似房屋安全性变化的,及时上报区住建局开展鉴定工作,鉴定为C、D级危房的应立刻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及时组织实施改造。

2、属于改造安全的。定期进行质量“回头看”排查,发现存在通风漏雨、墙体裂缝、门窗破损及其他质量缺陷的要逐一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及时落实整改。对改造后又返危的,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一户一策”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贫困户住房安全。

3、属于保障安全的。对于居住在儿女或亲戚家,易地扶贫搬迁,集中供养,租住房屋,暂住其他房屋等保障方式解决住房安全的,镇村要定期跟踪走访贫困户居住情况。发现因居住条件改变不能继续居住在原安全住房的,要及时提供其他安全住房保障或对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通过改造方式为贫困户解决安全住房。

4、针对年度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要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做到增加一户,改造一户。

(三)组织危房拆除工作

1、对于已实施危房改造原危房没及时拆除的,要严格执行《XX市农村危房改造建设与验收标准》,将建新拆旧作为危房改造验收的必要条件。

2、对已通过保障方式解决住房安全原危房没拆除的,要深入动员拆除危房,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四)畅通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渠道

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市、区、镇(乡)、村四级联动的信息共享机制,将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且有改造意愿的4类重点对象的改造信息,同时上报区住建局、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确保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评议、审核、审批、督办全程透明,做到每一件符合改造条件的申请有着落。

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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