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2篇)
第一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泸州市龙马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查,联合城管部门对流动摊贩食品安全进行管理。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我所于2018年7月2日―2018年9月14日,对辖区托幼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兴街道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街道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察组和两个检查组,街道书记亲自参与检查,并安排街道纪委定期督查,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强化培训宣传。一是与学校领导座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探讨我镇创在全市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的关键时期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二是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校园。每检查完一个学校,结合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培训。三是加强宣传。检查中结合《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在相关学校开展培训、咨询。在本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举办座谈2次,现场知识培训2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
(三)严格开展整治。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创建活动同时进行,主要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两证情况,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食品贮存情况,食品加工、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及台账登记情况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对我部门在春期检查中提出的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小组在检查中给各食堂下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让其自查,再结合自查情况及现场监督检查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通过自查及督查,将问题及时暴露出来。一般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到位的限期整改;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给予当场警告;严重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将立案查处。检查中,还对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了登记。据统计,在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检查中,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5家,初步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5家,下达监督意见书5份,责令整改2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通过检查发现,各学校都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设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力度也有所加强;各食堂经营者经过我们反复的宣传培训及现场指导,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知度逐渐加深,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逐步提高。但由于食堂大多为承包经营,承包到期后,部分食堂经营者会有变更,新经营者往往是没有学校食堂的管理经验,导致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与学校现有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脱节,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二、1、部分食堂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中没有索取并存留相关的证明文件(或索存不全),没有建立采购验收台账;
三、2、部分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意识不强;
四、3、食品留样没有严格按制度执行;
五、4、冷藏食品没有分类且生熟未分开储存,常温保存食品没有及时清理,存在经营标识不全乃至过期食品现象;
六、5、餐厨废弃物处置没有按要求进行,有的食堂没有与收运者签订收运协议,没有登记处置台账。
针对以上问题,一是督促学校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食堂经营准入门槛,对没有相应经验的承包者加强培训,让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要求与食堂的管理实际无缝对接,做到“三不”:即管理制度不变,管理模式不变、安全要求不变。二是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的同时要着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学校食堂经营动态,做到重点监督、重点指导。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根据《xx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在我镇学校食堂及周边摊点开展了一次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及时召开了由安监办、教育办、各中学校长、各中心校长、各校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xx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容,安排部署了学校食堂、周边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内容及时间,成立了由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教育办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对全镇辖区内的学校食堂、周边食品进行一次规模细致的检查。
二、突出重点,全面开展检查
强化对学校食堂、周边食品日常监管力度,督促辖区内各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排查风险隐患,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全面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以辖区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学、小学、幼儿园等。以中小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
(一)检查结果
此次专项整治检查通过我们对辖区内的每个学校食堂的检查。检查中,发现一般食品安全隐患8起,现场要求整改8起,没有发现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教育办、各学校领导对各类安全都高度重视,都有专人负责监督管理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学校由于条件有限,还不能完全做到所涉及的款项及内容。
1、个别食堂采购的蔬菜有不同程度的腐败;
2、留样还不够规范;
3、部分食堂从业人员的自身卫生有待加强。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镇食安办将继续做好全镇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食堂卫生、硬件、制度、管理等各方面继续进行全面检查,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