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长青街道办事处2014年年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长青街道办事处二O一四年社区矫正
工 作 总 结
今年以来,在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从启动到逐步推进,正在规范有序的开展。去年11月以来,我街道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共21名,目前解除矫正转入安置帮教的人员共11名,现在册矫正人员共58名,其中缓刑48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假释8人。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在家庭里、社会上表现良好,受到其家属和所在社区群众的认可和好评。现将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对现有的人档齐全、列入监管的矫正对象,我们从接收、管理、教育、公益劳动到扶贫帮困等五个环节的工作都在按部就班,有条不紊,规范有序的开展。
一是接收环节。对接收的矫正对象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和社区矫正对象移交接收花名册等表格。给矫正对象下发《社区矫正宣告书》,让其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进行教育谈话,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明确矫正对象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其服从监督管理;与管区民警、具有监护能力的矫正对象直系亲属、其所在社区签定监管责任书,明确社区矫正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管理环节。坚持依法、规范、科学、文明管理,实行人性化管理和严格的制度管理相结合。一方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服刑人员每月书面思想汇报一次,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行为动态;另一方面宽严相济,充分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使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每月至少到每个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一次,还不定期地进行电话联系;特别注重运用朋友式的个别谈心,提倡见面谈、经常谈,了解现实思想、生活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社矫服刑人员不脱管、不失控,并重点预防其重新犯罪。
三是教育和心理矫正环节。我们认真了解分析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心理特点、年龄特征和生活状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人一案,每月定期不定期地把矫正对象请到司法所谈心,并随时根据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谈心教育和心理矫正有一定的效果。着力实施个性化矫正,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分类施教,因人施教,我们着力对矫正对象加强教育矫正,提高矫正对象的自新意识。在矫正过程中,通过集中教育、个别教育、专题教育、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等多种形式,安排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时政教育及职业技能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教育和心理矫正过程中注重加强正面教育和情感疏导,使其正面认识社会,心态
端正,迷途知返,有所作为。
四是公益劳动环节。我们现在准备建立公益劳动基地,打算每月组织每个矫正对象完成不少于12小时的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公益劳动,今年主要是组织他们在社区开展各类公益劳动,增强他们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回报社会,减轻他们的罪责感。
五是帮扶环节。在实施扶贫帮困方面,设身处地,积极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在生活和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充分运用教育和感化功能,以情感人,用生活上的关心促进思想上的转变。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我们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过程中,坚持注重引导,正面宣传,通过出黑板报、法制宣传栏,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结合法制宣传,将社区矫正知识进行宣传。提高了社会各界和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知度,营造了以司法所管理为主,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广泛支持的良好舆论氛围,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将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纳入到社区各项工作当中,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共同管理的联动局面,一方面使居民了解社区矫正,另一方面也使矫正对象顺利的融入到社区建设当中。
三、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的新举措
一是如何与公检法等部门开展互动工作。目前社区矫正
工作基本上是街道、村(社区)单方面开展工作,与公检法联系不是十分密切,工作质量和效果不是非常的良好,我们积极主动地与他们联系,争取他们共同参与。我们认为对矫正对象管理有人性化一面,也应有强制的一面。因为也有少数不十分配合,公检法参与对他们有威慑力。积极探索如何完善对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措施,强化教育管理工作,提高矫正质量和效果。
二是如何与开展社区建设相结合。目前只是组织他们参加义务劳动,没有让他们参与更广泛的社区建设活动。将社区矫正工作与建设“平安社区”、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让他们积极参与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在矫正工作中的载体作用。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也发现了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1、专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缺乏和现有人员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也困扰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2、缺乏有效的奖惩措施,不能够将矫正成果与实际刑期相联系,矫正效果不能很好的体现出来。
3、工作经费的不足、办公设施和条件的缺乏严重束缚了我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
长青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上余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夯实基础。
镇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综治的领导为副组长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相应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确保工作的落实和推进。
二、消除思想麻痹,落实责任。
定期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做到对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业务精,明确本辖区的社区服务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工作由村专职治调员负责。并制定了凤林镇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将社区矫正工作分片包干到每一名镇村干部,做到每一名重点对象有“定人包案”责任人,坚决做到对重点人员严防死守、不出纰漏。
三、开展教育,强化责任意识
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及警示教育等活动,结合亲情家庭、社会关系等内容丰富教育课题,督促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法纪观念和服刑意识。
四、开展大排查活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1、司法所对辖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定期开展拉网式、网格化排查。对日常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重点人员实行严格监管,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2、开展“亲情帮教入户走访”活动。对严管级社区服刑人员做到每月走访社区服刑人员或亲属一次以上,并随时根据情况进行帮教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对普管级社区服刑人员做到每季度走访社区服刑人员或亲属一次以上,深入了解家庭关系、就业等方面,真正做到“五清”。
3、司法所在开展集中排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会议,结合20个工作环节和要求查漏补缺,全面掌握存在的问题、重点人员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研判,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五、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司法所加强监管力度,以信息化核查为主,结合抽查暗访、电话检查、视频通话实地走访等形式为辅,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即时通报。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制度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管规定现象和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管控高压态势。
六、严防死守,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
1.启动“最高级”防控等级。司法所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做到了“三个不原则”,一是做到了信息化核查工作“不停息”,做到24小时定位追踪,不间断动态监管社区服刑人员;二是做到了外出请假(除家庭有重大变故和本人重大疾病等两种情况外)管理“不审批”,暂停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审批;三是做到了服刑人员“不出事”,派专人对潜在重点人员实行“一对一”盯防,做到每日一见面、领导谈话和走访相结合,不准许出现任何问题,全面落实十覆盖。
2.严格实行社区服刑人员“日报告”制度。从2月28日至3月17日期间所有社区服刑人员都做到了,青年服刑人员:“113”报到制度,即“一日一报告、一日一见面、一日三位置+照片”,老年服刑人员:“一日一见面一电话报告”。
凤林司法所
2019年4月19日
第三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石龙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共有矫正服刑人员七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委副书记周年友任组长,纪委书记陈耀林和石龙公安分局局长叶进田任副组长。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石龙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公安派出所管辖民警、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今年8月24日石龙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3个社区7个村委会中,各村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石龙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石龙镇司法所和相关劳动基地签订;同时组织我镇7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公益劳动基地劳动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4、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5、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石龙镇司法所矫正办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由矫正对象签订,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6、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8月27日,缓刑人员麦xx认为服刑人员未经批准不准见传媒但她女儿是新闻系的每天都有好多记者同学来他家怎可以不见?司法所所长解释说法律允许的事你可以做,法律不允许的事坚决不能做。中XX区服刑人员冯xx认为社区矫正监管不能解决民生问题所长对他说:只要你符合法律法规审批条件,情况属实我们会全力帮助你。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
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若干建议:
2010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第四篇:2013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2013双江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双江镇社区矫正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下,社区矫正立足双江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镇到目前为止共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9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矫正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构建健全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由镇政法委书记李江华同志任组长,由司法所杨木林同志负责日常办公。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双江镇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在交接工作第一天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签定《社区矫正志愿者协议书》。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
年初我镇召开了社区矫正动员大会,在会议上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2个社区13个村委会中,各村(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协会处理涉及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双江镇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制度。
为加强全镇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双江镇司法所和相关村、劳动场所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我镇35名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公益劳动场所进行活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4、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
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2-
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5、规范工作流程。
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双江镇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镇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镇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3-
6、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
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的工作现试点阶段,立法的相对滞后给社区矫正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2在社区从事人民调解、法律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一般都是身兼数职,工作繁杂,任务较重,以现有的人力、物力来承担社区矫正这项全新的工作难度很大。3在试点阶段虽然有其他地区的先行经验可以借鉴,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没有任何成规可以直接套用,还必须根据自身情况逐步摸索,各种难以预计的问题和困难的出现在所难免。
4社区矫正工作对我市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来说是第一次接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需要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稳妥展开,这就需要在市局的统筹安排下,进一步增强管理力量,相互交流心得,形成齐心协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以此推动社区工作顺利启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三、充实工作队伍,搞好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在矫正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突出感染性,为矫正对象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分类管理,突出针对性,为每位矫正对象制定不同的个案;坚持攻心教育,突出有效性,做到以矫正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入心入脑,使罪犯负罪在社区、改造在社区、劳动在社区,最终达到重做人在社区的社区目的。
江口县司法局双江司法所二0一三年十二月三日-5-
第五篇: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工作总结
一、0 0 8年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强有力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社区矫正工作立足我区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措施落实,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区现有矫正对象1 3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构,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1、建立、完善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因人事变动,我区社区矫正单位均调整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经费保障方面,经领导同意追加了1。3万元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在去年游仙镇社区矫正试点单位建立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后,今年经济试验区、涪江街道办事处和富乐街道办事处也相应成立了各所辖区域的社区矫正志愿者协会,并给协会会员颁发了《社区矫正志愿者))聘书。
从而为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效平台。
3、建立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今年社区矫正共计召开三次矫正工作联席会,在联席会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 5个成员单位中,各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负责协调处理涉及本单位、本部门的社区矫正工作相关事宜。各成员单位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二)、构建平台,严格管理,确保试点工作科学规范运行
1、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保障
社区矫正在今年年初试点的单位都没有办公场所,在地震后,经过我局与各相关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等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无数次的商洽,目前,在涪江、富乐街道办事处、游仙镇、经济试验区司法所,都有独立的司法所办公室,并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2、建立公益劳动基地。为加强对全区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对象的悔罪意识、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弓l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11月我区首家也是全市首家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在游仙区小枧沟镇敬老院正式挂牌。并与敬老院签订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同时组织游仙区1 O名社区矫正对象到小枧沟镇敬老院公益劳动基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公益劳动活动。在每次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后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并由司法所统一进行考核。
3、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在原有的工作制度上,今年我局又统一翻印了省、市社区矫正办制定的各种法律文书、表格,发到司法所使用;统一制作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 0项制度下发给各司法所,并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要求各司法所所长定期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处报到请、销假。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股还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4、规范工作流程。在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
及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我局还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制定《矫正个案》,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指定公益劳动地点,安排每月8小时的公益劳动;要求矫正对象每周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每月进行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即矫正工作初期必须与矫正对象见一次面、必须进行一次谈话、必须建立一份档案、重大节假日必须上门走访、矫正对象思想波动时必须过问、矫正对象本人及家庭出现困难时必须在政策范围内帮困解难。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这个工作程序的规范不但强化了矫正对象遵纪守法的意识,也让我区接管的矫正对象中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使我区的矫正对象管得住、管得牢。
5、实施分类管理。今年我区对矫iF_对象按年龄、性别、犯罪类型、是否剥夺政治权利等类别进行了分类疏理,对如李金亮因打架斗殴这种具有代表性的矫正对象进行重点跟踪、教育、管理。对如于凤玉这种因故意伤害暂予监外执行的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心理和经济上必要的帮助。
6、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冢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1 0月1 5日,游仙区司法局就组织涪江、富乐街道办事处及各乡(镇)1 5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市局组织的到绵阳监狱进行了一次集中警示教育。通过这种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矫正期满的矫正对象,我们又进行矫后的跟踪管理,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让矫正人员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还处在试点阶段,还没有正式的立
法,司法局存在执行主体问题,使我们在执行的过程中还有一定的难度。
二是社区矫正财政预算工作经费不足,一定程度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努力方向: 0 0 9将针对薄弱环节不断整改,并积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矫正对象个人档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是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分析、思考、研究社区矫正工作,将社区矫正工作推上新台阶
二、按照区司法局的安排和部署,淮滨街道对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十分重视,于2007年底实施社区矫正工作,成立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制定社区矫正实施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协同配合、稳定有序推进街道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在领导的充分重视下,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社区矫正组织的通力配合下,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完成现定目标任务,按程序纳矫正在册对象4名,实时帮教、耐心矫正,无一人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或受治安处罚,总体情况良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基础,明确工作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工作开展。为了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符合区社矫正办的相关要求,及时成立了淮滨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街道党工委书记贾书记为组长,司法所所长朱彩玲为副组长,街道综合治理办、司法所、妇联、团委、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内,负责日常全面工作的开展。司法所会同派出所对本辖区拟纳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摸排,按照法律文书等确定执行根据的文书齐全以及受矫正期限大于三个月的要求,确定符合诸项条件的4人纳入矫正对象,并分别对4人的资料进行备档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文书的移交。
(二)抓好抓实拟增社矫正对象的矫正前教育工作。为了能正确掌握每名矫正对象的动态心理反映以及社会表现,制定出切实有效的矫正措施,司法所对每名矫正对象均开展了必要的矫正前教育。在矫正前教育中,主要开展:相关社区矫正知识的宣讲,使其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树立正确的身份的意识,积极配合街道矫正办开展工作;预留相关联系方式,便于街道矫正办能及时通知其宣告以及相关活动的开展;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了解相关罪错,关键的是加深其社会服刑意识,能在社矫正期间切实约束言行,真正做到认罪服法。截至目前,街道社区矫正办共对纳矫正对象开展矫正前教育2批3人次,(三)改善办公条件,加强社区矫正硬件建设,为社区矫正活动的开展提供物质性的保障。为确保社矫正工作规范开展,街道添置档案柜1只,配置电脑,添置办公桌,并重新调整办公室布局,特意腾置出办公用房1间,作为社区矫正办公室以及谈话室。同时根据区矫正办的要求,将相关制度上墙,明确社区矫正工作职责、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纪律等。
(四)做好常规衔接和宣告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严肃性。在区矫正办的指导下,完成了首批共计2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宣告仪式。在衔接仪式上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促使纳矫正对象能正视社区矫正工作,主动配合社区矫正活动地开展,增强其自身身份意识。对相关制度进行宣讲、明确,与监护人及志愿者签订协议书,明确监护及监督帮教责任,并制定体现个性的社区矫正方案,并为每个矫正对象建立了专档,专人管理。
(五)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小组建设,加强与派出所以及社区的沟通,形成联动网络。街道社区矫正办在做好日常考核外,大量相应工作依托社区矫正小组的开展。目前,已建立淮河社区矫正小组,并委托社区治保主任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再次,加强与公安派出所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与小蚌埠派出所定期进行沟通,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正常”,实时控制矫正对象活动,协调相关工作有序、规范的开展。
(六)注重信息报送,及时汇报相关工作,倾听上级领导指正,逐步完善工作理念,改进工作方法。街道社区矫正办能注重信息的报送,定期报送相关信息,在得到区矫正办反馈后,能及时改正工作上的不足,完善工作,深化矫正工作的开展。
三、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全新的工作,从去年开始以来,司法所共接收矫正对象9人,其中到期解矫转入安置帮教的1人,目前在册人员未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回顾过去,现对工作作以下几点总结:
一、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两院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省、市、县社区矫正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格局、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组建了两支队伍。一是组建了吴山镇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政法委书记李生云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派出所所长付世华、司法所所长陶智勇担任,成员由镇财政、民政、劳保、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税务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吴山司法所,主任由司法所长陶智勇兼任。同时,各村(居)委会组建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站,站长一般由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兼任,共组建社区矫正工作站17个。二是镇组建一支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工作者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社区民警组成,共有成员12人。同时在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募社区矫正自愿者,共招募干部、教师、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共30余人。三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年龄性别,设置了妇女帮教组、青年帮教组,为社区矫正步入正规化管理渠道打下了良好而坚实的基础。
二、建档立制。
司法所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志愿者协议书、监护人协议书、公益劳动记录、每月小结、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在管理机制上,充分发挥镇、村(居)两级管理网络的作用,明确各自的工作地位和工作任务。实施村(居)每月一次例会制度,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长期发展和司法所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规范“接收”、“解除”程序。
为了规范矫正工作程序,司法所对矫正对象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由镇司法所所长、矫正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工作站负责人、监护人、志愿者、矫正对象等人员参加,规范了接收八项程序,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起到了一定的慑服作用。同时,司法所对每个解除矫正的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最终提出要求和希望,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
四、专题教育和公益性劳动。
社区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思想观念,矫正其不良行为,提升道德品行的良好手段。一是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一些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题化教育,如对交通肇事罪,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罪进行相关刑法知识的学习,做到有的放矢。根据性别、年龄、体质和特长以及刑罚种类不同,安排相应性劳动,如交通肇事罪安排社区治安防范巡逻等。二是每个社区确立和选择一至二个公益性劳动基地,如共建单位、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公共场所(社区公园、绿化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提倡以分散为主,并实行公益劳动计分制,具体操作由司法所、各社区落实。三是对一些由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适时进行专业化的心理疏导,如矫正对象李某因与丈夫感情不和以及子女间关系紧张试图杀害家庭成员被判三缓五,置入社区后自觉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与家庭成员间无法在继续生活下去,无颜面在与亲戚邻居们相处沟通,几乎失去生活的勇气。通过心理疏导,家庭成员间的沟通,摆脱了她心理上的阴影,目前她与丈夫、子女关系融洽和睦,重新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
五、人性化改造。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特别注重对矫正对象的走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对曹某的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帮人打架,在被判缓刑后,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父母由原来对他不放心,担心他会走极端,现在他父母亲对他很放心,多次感谢司法所对他儿子的帮教。据统计,今年仅通过心理疏导,就打开4名矫正对象的心灵,唤醒了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的勇气,并为2人解决了低保问题。
六、正面引导。司法所在工作中,善于有意识培养典型的挖掘典型事例,以点带面,提升监管质量。如已解矫的付某,自接收为矫正对象后,由于因交通肇事背上10万余元的沉重经济负担,妻子埋怨赌气跑回娘家不归,思想上十分悲观,生活上也失去了信心。在矫正工作人员的鼓励和帮助下,协调吴山贡鹅店给付某夫妻俩安排了工作,有了固定经济收入,生活有了保障,工作也干得很出色。这类典型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都及时向被矫正人员进行大力宣传,极大地调动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的信心和决心。
纵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镇矫正办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人力不足;二是经费的不足为矫正工作的开展也带来了困难;三是专业性知识还需要 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