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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原因及预防
编辑:雨声轻语 识别码:10-862841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6 21:32:13 来源:网络

消防安全原因及预防

安全生产责任制概念

(一)、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作业人员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二)、内容、目的及形式

1、内容:建立、健全各级责任制,使每一个领导至每一个生产一线的工人各自都有明确的岗位安全职责,并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做到把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目的:

(1)增强每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职责分明,各尽其责,普及到各类人员及不同的生产岗位。

3、形式:

(1)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一级签一级,一直签到工人操作岗位,做到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

(2)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直至企业、车间、班组。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企业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抓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企业建立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制度。

4、企业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三、事故预防

事故是不安全的行为和不安全的状态的直接后果,而这两者都是可以通过加强培训与管理来控制的,建立并保持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及工作人员之间的协调性,是每一位员工的职责。

1、作业环境的控制:一是减少或消除机器危险部件即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的合理性。

二是加强现场的管理。

2、对作业人员及其行为的管理:要告诉他们有关的信息,要使他们知道事故不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人为造成的。员工需要通过训练来掌握技能,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态度需要随时改进,要清醒地认识到,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也并不一定是事故的最重要的特征。例如,从梯子上坠落的事故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不小心”,但在“不小心”的背后,可能掩盖着其他重要的因素,如缺少培训、缺少维修、对作业缺少计划和监督、没有作业安全系统。

3、事故直接的或者初始的原因,分为不安全的行为和不安全的状态:

事故是不安全的行为和不安全的状态的直接后果,而这两者都是可以用管理来控制的。建立并保持工作环境、工作任务及工作人员之间的协调性,是管理者的责任。

1、作业环境的控制:一是减少或消除机器危险部件即检查安全防护装置的合理性。二是加强现场的管理。

2、对作业人员及其行为的管理。员工需要通过训练来掌握技能,承认安全系统的必要性并且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同时,要及时报告及纠正不安全的状态及行为。

3、事故直接的或者初始的原因,分为不安全的行为和不安全的状态:

*

不安全行为

----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产生事故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为:

(1)未经允许而做的工作;

(2)未对作业告知危险;

(3)擅离工作岗位,使设备处于危险状态;

(4)使用设备的速度不正确;

(5)没有接好安全防护装置;

(6)使用有缺陷的设备;

(7)未能以正确的方法使用设备;

(8)未能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设施;

(9)车辆装载不符合要求;

(10)未能正确地提升货物;

(11)未经允许对运动中的设备进行服务及保养;

(12)禁烟区吸烟;

(13)工作时嬉闹。

*

不安全的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为:

(1)在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时,不正确地开动机器;

(2)工具、设备的缺陷;

(3)火灾危险;

(4)作业场所状态不良;

(5)安全状态不良;

(6)现场照明或通风不良。

四、杜绝.惯性违章

所谓近平惯性违章,就是固守旧有不良的作业传统与工作近平惯。表现为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如无票作业,不执行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等。这些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由师传徒,由甲及乙,侥幸变“经验”,近平惯成自然,以其特有的隐蔽性往往不被人们所认识。然而血的教训一再表明:近平惯性违章是事故的温床和祸根,事故往往是近平惯性违章的结果。

由于近平惯性违章不一定每次都造成事故,所造成的事故也不一定造成重伤、死亡,因而,这种带有守旧传统和侥幸心理的违章行为有时会给违章者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五、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⑴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⑵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⑶批评权

和检举、控告权

k,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⑷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⑸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急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⑹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⑺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义务:

⑴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

⑵正确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⑶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

⑷及时报告事故和隐患的权利。

六、安全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的目的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但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

安全色:红、蓝、黄、绿

红:表示禁止

蓝:表示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警告、注意

绿: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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