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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美容美体经营单位化妆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情况总结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10-1143384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18 10:23: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专业美容美体经营单位化妆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情况总结

专业美容美体经营单位化妆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情况总结

近日南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开展了专业美容美体行业化妆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情况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对象:从事营利性服务的美容店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

1、自然美美容店,负责人,夏二红。

2、千姿美美容店,负责人,舒潮。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化妆品的来源、包装以及产品合法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标签标识是否合规、储存及保管情况、有无虚假宣传等。在检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就《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负责人及从业者进行了讲解,要求企业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超过保质期、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经营使用。

三、现场检查情况:

1、证照不全;

2、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等制度执行不到位;

3、未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

南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2_.9.29

第二篇:美容美体机构化妆品经营使用情况及监管初探(调研报告)

美容美体机构化妆品使用现状及其监管初探

近年来,对美容美体机构开展了摸底建档和检查整治工作,通过摸底调查和专项检查,从事的服务门类形式多样,主要有清洁护肤、美容保养、减肥瘦身、美乳健美等。检查发现这些美容美体机构在化妆品的经营使用上存在诸多问题,对消费者的合理安全使用构成潜在威胁,亟待治理规范。本文试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其原因,提出治理对策,以期抛砖引玉,与化妆品监管一线的同事们共同探讨。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经营场所比较隐蔽。

这些美容美体机构营业场所分布在城区各个角落,有的在大街小巷、有的在小区门面房或者住宅楼内。在大街小巷和小区门面房经营并在显著位臵悬挂招牌的约占一半,多数经营地址在居民住宅楼内,需要执法人员借助美团、糯米、支付宝、微信等平台或居民楼查找方能找到,给日常监管带来一定难度。

(二)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匮乏。

除大中型美容美体机构负责人受过化妆品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知晓一些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外,绝大多数美容美体机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专业知识缺乏,部分店主甚至不知道开店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问及产品购进票据和生产厂家、供货商资质一概不知,亦未索取,从业人员基本上未进行健康体检。

(三)产品来源难以追溯。

这些美容美体机构所使用的化妆品品种不一,产品高、中、低档应有尽有,花样繁多,很难找到经营使用同一品牌的美容美体机构;产品来源渠道多样,有推销员送货上门、有厂家直接发货、有从网站和微信上购买。由于从业人员普遍法律意识淡薄,大中型连锁美容美体机构虽然执行了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但票据台账不规范、不 齐全,加之化妆品专业知识匮乏,部分产品虽出自正规厂家,但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小型美容美体机构从业人员基本没有执行索证索票和建立台帐制度,部分产品甚至是“三无”产品,如果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无法追根溯源,这给我们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带来极大困难。

(四)部分产品未经批准。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特殊用途类化妆品有专门的定义规定,主要分为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美白)、防晒九大类。《条例》规定特殊用途类化妆品必须要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现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取得化妆品批准文号,生产厂家方可生产销售,批准文号应当标注在化妆品包装、标签上。实际情况是,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而经营使用的从业者对这一法律法规规定知之甚少,购进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其流入市场。在美容美体机构经营场所发现的防晒类、祛斑(美白)类、美乳类、育发类等部分化妆品,并没有在包装、标签上标注特殊用途类化妆品批准文号,且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的数据库查询,根本没有此类产品的批准备案信息或者查询结果显示备案信息与实际产品不符。

(五)部分产品涉嫌非法添加。

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化妆品有禁止添加的成分和限用物质。比如化妆品中限用的有毒物质,汞1mg/kg(含有机汞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铅40mg/kg、砷10mg/kg、甲醇2000mg/kg,其他限用物质73种,限用防腐剂56种,限用防晒剂28种,限用着色剂156种。禁止使用表2(1)列化妆品组分物质化学成分1208种,如苯酚、甲硝唑、酮康唑等;禁止使用表2(2)列化妆品组分植物成分78种,如白芷、白花丹、白附子等。允许使用的染发剂93种。有的企业为提升化妆品的功能和效果,擅自在化妆品中添加明令禁止的激素和抗生素(如地塞米松和氯霉素)。有的产品存在禁用物质或限用物质超 标。一方面是经营使用的从业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不能区分化妆品的禁用和限用成分,另一方面也是生产企业不懂法,违规生产所致。据统计,全国化妆品的生产企业有4000余家,广东2100多家,江苏500多家,浙江400多家,上海200多家,福建、北京100多家,其他各省市有约600多家,企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违规生产、违法添加现象时有发生。

(六)精油产品属性难以界定。

如今的美容美体机构经营范围广泛,不仅仅是美容护肤,还兼具塑形美体,服务项目也涵盖了一些保健功能,如康体筋络疏通、头疗、肩颈舒穴、乳腺保养、带脉疏通、肾保、卵巢保养、淋巴排毒等,甚至有些还含微整容。而精油是其中用处最为宽泛的一款产品,其功效说明也是无所不能,涉嫌虚假和夸大宣传。这种标识功能性的精油,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无法定性,介于保健用品和化妆品之间,给稽查执法带来困扰。

(七)滥用乱用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有与在用医疗器械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贮存场所和条件……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按照产品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等要求使用医疗器械……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对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消毒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理……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录”。在美容美体机构检查发现,其使用的医疗器械,贮存场所和条件不符合要求,有些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多次重复使用,甚至在一些小型的美容美体机构发现使用的针头等一次性医疗器械还是“三无”产品。

二、原因分析

美容美体机构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有很多:首先,美容美体机构无准入门槛,从业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化妆品专业知识匮乏,法律 意识淡薄;其次,化妆品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四品一械”中的一小部分,目前有限的监管力量重点放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上,化妆品的监管稽查力量十分薄弱,且专业化程度不高,监管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和不完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是1989年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是202_年修订的,《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和《化妆品卫生规范》是202_年实施的,这些旧的法律条款和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已经不相适应。新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在202_年出台了征求意见稿,但至今仍没有正式颁布。

三、治理对策

要在当前有限的监管人力资源下,面对量大面广的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以及相对滞后的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特提出以下治理对策:

(一)扩大宣传培训,增强化妆品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专业知识和消费者的使用常识。

一方面要向从业人员宣传化妆品经营使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使其知晓化妆品及其分类的基本知识,索取化妆品合法性的资质证明材料,健全索票索证及台账,保证产品来源的可追溯性。另一方面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化妆品基本知识和消费常识,警惕产品宣传陷阱,选择正规企业购买使用,谨慎购买功效性产品,了解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维权。

针对美容美体机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低,法律知识欠缺的情况,我们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将法律知识的宣讲纳入其中,依据常用的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编辑制作《简明化妆品经营知识问答》手册,迄今为止共发放3000余册,覆盖摸底检查的所有企业。利用食品药品知识宣传活动,在人群密集区广场、社区等发放宣传册,增强消费者化妆品购买使用知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加强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打击力度 要切实加强对美容美体机构购进使用化妆品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打假除劣的高压态势,通过检查整治,逐步规范其化妆品的经营使用行为,保证消费者的化妆品使用安全。

(三)通过各种媒体对违法主体行为进行曝光,信息公开。对违法违规问题,不仅要罚、要整改,而且要公布,给市场和企业明确信号,迫使其自身提高警惕,把好关,对相关单位起到警示作用,对消费者起到提醒作用。

网站和微信平台进行曝光,曝光率达100%。同时积极邀请社会媒体介入,电视台曝光3起,播出后社会反响强烈,对其他的美容美体机构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四)重点监测功效型产品。

功效型产品可能添加违法物质,对人体健康危害大,需要特别加以重视。我们开展的科技执法活动中,利用快检筛查方法监督抽验具有靶向性的产品,重点检查涉嫌非法添加的化妆品。快检试剂仪器便于携带,在日常监管中也可以大量应用,是下一步化妆品稽查监管提高效能的重要手段。

第三篇:石油化工单位专项行动总结

达拉特旗消防中队石油化工 单位专项行动总结

石油化工单位专项行动总结

我中队根据自治区消防总队《内蒙古消防部队石油化工单位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调查摸底及测试演练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中队实际情况,本着“从严格治警、教育官兵、预防事故”的方针,认真吸取石油化工单位事故案件教训。认真剖析查找原因,对症下药制定整改措施,查疑补漏、跟踪问题,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以部队安全防事故、公安部“五条禁令”、总队《安全工作细则》、《石油化工单位预防行政责任事故工作若干规定》和《公安部队安全防事故规定》为此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做以下总结:

大力加强部队辖区内重点石油化工单位管理工作,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严格落实石油化工企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员的经验,提高消防员的综合素质,要从中队的实际情况出发,重点对中队车辆管理、战斗员教育、对辖区内重点石油化工企业的熟悉等落实,开展了多次深入石油化工单位内细致的演练,认真查苗头、论危害、抓落实,大力加强消防员的训练管理,严格落实石油化工单位管理制度的落实;其次是对参加演练人员的安全防事故教育,特别是担负重要职位的消防人员的安全防事故教育,从安全行政责任事故的危害到预防的方法方面入手,通过演练,全体队员能从现场实际情况高度认识,深刻的剖析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事故的源头入手,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及时的制定整改措施,把事故处置有萌芽状态。具体做了以下几个发面的工作;

1、严格执行辖区内重点石油化工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对消防人员训练及对重点单位的熟悉程度进行加强管理,以及中队官兵执行安全防事故不严格,纪律松弛,作风散漫

2、要严格防止人员失控漏管的问题。要严格落实对石油化工单位管理的规章制度,用制度

3、在演练备战方面,中队认真研究灭火救援组织指挥程序和安全行动要则,强化指挥员临场指挥素质,提高官兵的演练安全意识,配齐了战斗员个人防护装备,最大限度避免演练过程中的人员伤亡。

4、严格落实对重点石油化工企业单位内的熟悉,加大战斗员实场演练的管理力度,中队党支部站在部队建设全局的高度,认真筹划,采取得力措施,做到教育和演练战备两不误。按照总队、中队制订的分案实施,分工细致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扎实有序的开展。

5、狠抓演练、措施的落实。中队要在突出重点石油化工企业演练的同时,坚持安全工作分析制度、检查制度、并结合贯彻安全防事故和演练、训练等各项工作,对照检查落实情况,做到不漏问题,不留死角,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问题要逐条登记,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坚决将事故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达拉特旗消防中队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第四篇: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情况总结

港尾项目部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情况总结

为认真贯彻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政电(202_)4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现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我项目部深刻汲取中铁三局“5.19”火工品爆炸事故、中铁隧道局“5.21”桥墩爆模事故的教训,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项目部领导组织全体人员对文件进行了记名式学习,要求全体人员切实抓好现场施工质量、安全及管理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部领导高度重视当前施工生产安全工作

由项目经理薛旭辉带头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自查自纠活动,提高安全意识,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落实领导负责制,实行干部包保制度,建立安全质量问题库,严格实行安全问题检查、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制度,确保施工安全、质量。

二、对隧道实体工程质量安全以及火工品的管理进行不定期检查 严格落实铁道部《铁建设[202_]120》文件要求,掌子面开挖、初支、仰拱、二衬等施工步距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对二衬厚度、洞口的边仰坡、超前地质预报措施、隧道渗漏水以及防水板、止水带和盲管施工质量等问题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不存留安全隐患。认真汲取“5.19”火工品爆炸事故惨痛教训,重点对火工品的日常管理进行检查,强调管理人员对火攻品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坚决落实有关爆破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火工品的使用安全。

三、对漳州南站港尾铁路与厦深线并线地段进行物理隔离,并进行了封闭,对临时栅栏警示标志悬挂不牢固、永久栅栏下部个别地

方空隙较大,未能起到封闭的效果等进行了专项整改。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厦深线如期开通。

3、对现场脚手架进行检查

项目部认真汲取“5.21”桥墩爆模事故惨痛教训,严格执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等,组织人员对脚手架进行专项检查,对先前缺少张挂到位的安全网要进行增补,脚手架各连接部位的节点扣件螺丝也进行检查拧紧确保脚手架整体稳定;检查中发现拉结杆缺少,垫层下沉,立即进行按照规定增加支撑,确保施工安全。

4、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施工机具安全进行检查

对桥涵施工现场配电设备、临时用电线路、配电箱、电箱内各电器元件进行细致检查,确保动作灵敏可靠,临时用电设施的安全;对未加锁的配电箱进行配锁,禁止私拉乱接;对现场的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杜绝患病机械进场作业,并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要严格按照机械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规操作;确保用电、施工机械使用安全。

5、驻地消防设施安全

落实项目部的消防安全责任、防火巡查制度,重点检查驻地消防设施、安全出口、安全疏散设施完好情况,火电源管理、员工消防培训情况。针对资产财物,要重点检查库存物资存放的消防管理;针对值班室、员工宿舍,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的安全情况。同时检查消防器材的添置和更新,以及消防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确保驻地安全。

6、防洪检查

根据项目部制定的防洪防汛应急预案,要对防洪重点地段进行雨前、雨中、雨后排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施工安全。对工地住所附近的排水沟,隧道洞顶的截水沟,涵洞基坑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进行疏排,并检查防洪物资储备到位情况,确保出现险情能及时进行救援。

202_

新建漳州港尾铁路工程项目部 年6月28日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铁建设公司

第五篇:监督一科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专项检查总结

监督一科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专项检查总结 根据所里《关于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统一安排,我科对管辖范围的药店、化妆品店、商场、美容院等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健康相关产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共检查56户,其中药店6 户,保健品经营户4户,化妆品美容店45 户,商场1 户。共查保健食品136 种,化妆品系列219 种,消毒产品10 种。经营户都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持证率100%,保健食品从业人员都持健康证上岗,持证率100%。无义诊坐堂行医情况,药店没有疫苗销售情况,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经检查发现主要问题如下:

1、索证不全。大部分经营者都存在这个问题,虽然都有索证但不全,不能按规定索证。保健食品索证齐全的只有4种,化妆品索证符合要求的不到10种。

2、保健食品鱼龙混杂,将普通食品当作保健食品销售。个别经营者在保健食品专柜内摆放没有保健食品批件的普通食品误导消费者。同时发现同一保健食品生产厂家生产的保健食品和各种没有保健食品批件的普通食品,经营者全部当做保健食品销售。在宣传说明书上也有夸大和疗效功能的宣传,特

别在性保健食品尤为突出。

3、美容院经营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也有个别国产化妆品用英文标识而没有中文标识;个别特殊化妆品无批件,同时也发现少数化妆品无出厂日期和使用效期。

4、各商场经营的化妆品大部分无索证,也有个别无批准文号特殊化妆品在销售。

5、消毒产品大部分有夸大疗效宣传。

根据以上检查情况,我科现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限期进行索证,对5家违法的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行政处罚,已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也有7户药店正在限期索证,对无批件的特殊化妆品和无中文标识的进口化妆品进行了控制和没收。共控制无索证的化妆品88 盒,没收无批件和夸大宣传的保健食品54盒,没收无中文标识的化妆品28盒,不符合的洗发液20公斤,罚款1000元。

二00四年十月二十日

专业美容美体经营单位化妆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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