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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大全五篇)
编辑:紫竹清香 识别码:10-528568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7 07:04: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分析形势、找准差距,明确任务,真正把派驻机构改革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派驻监督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

我市于去年X月X日召开了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进驻大会,成立了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了职能职责、履职清单,建立了报告工作制度,对全市X个市直部门单位实现了派驻监督。但从前期工作开展和我掌握的情况来看,普遍存在派而不驻、监督乏力等问题,派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还没有体现出来、还没有发挥到位。

下面,就进一步做好派驻监督工作,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派驻改革意义深远,驻在单位要同向发力、协作互动

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需要以及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从各地实践来看,各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十分显著。全市各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真正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

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讲政治,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补齐监督短板、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必须担当的政治责任,要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讲条件,坚决落实市委决定和市纪委监委部署。

二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各驻在单位党组织要摆正主体地位,更加坚决地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强化政治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将率先垂范落到实处,将常态监督抓在手上,将正风肃纪引向深入。要从坚持制度、落实规定上严管理、严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举措,落细、落小、落实各项任务,实现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素养、严守党规党纪,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要自觉接受派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代表市纪委监委对驻在单位履行监督责任,与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要切实摆正位置,坚决维护派驻纪检监察组权威,在强化自我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和服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要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派驻纪检监察组正常履行职责。

四要全面强化服务保障。驻在单位和其他被监督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主动进行沟通,做好工作对接,强化服务保障,尽最大努力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责任提供便利、创造条件。要支持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或列席党组织会议、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行政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驻在单位动议和酝酿“三重一大”等事项要事先向派驻组报备,为派驻组全过程监督提供便利;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提请研究的重大事项、请求解决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纳入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中指出的现象、提出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充分吸纳、认真整改;要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等工作机制,合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内部监督工作,不能把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给派驻组。

二、派驻机构责任重大,要真正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

派驻纪检监察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国家监察的重要制度安排和重要形式,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是派驻纪检监察组需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问题。今天这次会后,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和驻在单位搞好对接,立即进入角色,迅速开展工作,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第一,要尽快入驻、迅速掌握情况。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及时与驻在单位联系沟通,尽快熟悉并掌握驻在单位情况,制定本组进驻方案,开展组内业务培训,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前提下尽快完成进驻。要对被监督单位所辖各类公职人员进行梳理,全面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明确监督范围,确保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受到监督约束。

第二,要精准定位、立即进入状态。随着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了派驻机构工作职责、派驻监督履职清单、派驻机构报告工作等规章制度,明确了8项职责、24项责任清单和报告工作的规定要求,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们一定要反复学习、了然于胸,对标对表抓好落实,推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三,要突出重点,充分发挥作用。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依规依纪依法做好日常监督和经常性管理,真正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一要提升监督高度。要从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高度出发,坚持监督检查与专题调研并用、来信来访与谈心谈话并重,着重检查驻在部门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存在“七个有之”、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选人用人等破坏政治生态的问题,以及党员干部是否忠诚干净、担当有为,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二要夯实监督基础。夯实思想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内设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经常性纪律教育。夯实保障措施基础,以监督者的身份参加相关会议,第一时间了解情况,带着敏锐性和前瞻性评估风险、查找漏洞,更好推动驻在部门工作规范化、决策科学化、管理制度化、服务高效化,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融入各项工作中。夯实制度基础,督促驻在部门及时更新职权目录,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完善防控措施,注重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和实效性。夯实问题整改基础,监督过程中要及时向党组织通报问题事项,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建议的果断建议,该追责的坚决追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三要突出监督重点。一是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具体、补短板,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以督促驻在部门“两个责任”落实为重点,坚持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强化再监督再检查。二是在“治病救人”上下功夫。通过专题党课、廉政约谈等方式,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抓细抓实,更多地运用提醒谈话、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执纪监督,在教育挽救干部的同时,树立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威信。结合驻在部门的工作特点、党建氛围等,探寻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症下药,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同时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三是在惩贪治腐上下功夫。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授权,履行好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职能,重点关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坚决严肃查处。积极配合开展好巡察,实现派驻“固定监控”和巡察“流动岗哨”有机结合。四是在推动履责上下功夫。要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好问责利器。根据驻在部门实际情况,合理分配监督力量,深入研究驻在部门工作特点、热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派驻监督使命光荣,各派驻组长要树好形象、带好队伍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派驻机构自身建设,强调派驻机构干部要牢记使命,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派驻机构干部特别是各组组长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派驻机构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新风貌新气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树立良好形象、维护“铁军”权威。

一要涵养政治底气。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派驻机构干部第一位的要求。要把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把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体现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要对党忠诚,忠于党章、宪法,忠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要一以贯之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一项一项抓到位、抓到底。要以党建工作为引领,提升派驻机构政治功能和战斗力。

二要提升能力本领。派驻监督工作是一项创新实践,对派驻机构干部的履职能力要求比较高。要提高精准监督能力,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做细做实监督这个第一职责,解决好“主业不主抓”问题。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在调研中深化认识、破解难题,熟悉被监督单位业务和运转情况,提升派驻监督质量水平。要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着眼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实事求是量纪执纪。要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搭建好信息共享、合作衔接平台,增强派驻监督合力。

三要坚持依法依规。派驻机构干部是执纪执法者,依规依纪依法是履职尽责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要增强党章意识、法治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办事。要坚持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要严守职责边界,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每一次调查核实,都要体现法治化、规范化要求,使派驻监督各项工作合规合纪合法,做到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使用监察法规定的调查措施时,不能超越授权范围,严格审批程序,确保依法、有序、安全。

四要弘扬优良作风。派驻机构代表纪委监委行使监督职能,在工作作风上必须有更高标准。要坚守党性原则,强化政治担当,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决不能回避矛盾、当老好人。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特权,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平等待人、踏实干事,不能口大气粗、盛气凌人。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既要率先垂范,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别人,善于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善于调动大家积极性,营造民主和谐、心情舒畅、团结共事的环境氛围,形成强大合力。

四、派驻改革前所未有,全委上下要协调联动、补台补位

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体制改革是一件新生事物,既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也没有固定的模式可搬。现有的涉及派驻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是指导派驻机构开展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具体性和操作性还有待加强。因此,市纪委监委机关上下,要协调联动、补台补位,全面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指导、管理和服务保障,共同推动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一,要加强领导。市纪委监委全力支持派驻机构工作,做到三个“没有区别”:在隶属关系上要没有区别。派驻机构工作实质上是纪检监察工作触角的延伸,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都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只有岗位的不同、分工的不同,没有内外之分。在日常管理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和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一样对待,严格考核、严格管理,真心关爱、真情服务。在培养使用上没有区别。把派驻机构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纳入到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做到经常交流、打通使用。建立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管派驻机构制度,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明确分管(协管)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指导。

第二,要健全机制。一是建立派驻机构联系制度和派驻机构业务例会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听取重大事项报告,协调、帮助派驻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业务指导;创建派驻机构与派驻机构之间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相互联系,促进学习交流。二是制定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建立重大事项参与制度,针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对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等关键岗位的监督等,制定一系列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具体参与监督的环节、方式,为派驻机构履行职责提供依据和保证,作到既不缺位,又不越位。三是健全管理考核制度。要建立派驻机构负责人向市纪委监委述职制度、半年工作总结汇报制度,每年6月底、12月底组织召开派驻机构半年工作汇报交流会议,听取各派驻机构汇报半年工作情况、下步工作计划,分析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建立并完善派驻机构工作联系制度、目标考核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理顺和明确派驻机构的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明确职责权限、干部管理、任免奖惩、轮岗交流等事项,实施对派驻机构的有效领导,对先进派驻机构予以表彰,对工作后进的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树立奖优罚劣、激励担当尽责的导向,激发派驻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第三,要凝聚合力。机关各部室要主动服务,紧密联系,及时指导,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统一管理;各纪检监察室要协助分管领导协调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加强联系、管理和服务,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纪检监察责任,与派驻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共同研判、办案协作等机制,将市纪委监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市管干部问题以及谈话提醒、诫勉谈话情况向派驻机构通报;案件监督管理室要加强对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的跟踪督办,建立月通报和“零办案”约谈制度;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完善派驻机构日常工作制度、公文运转等办法,协调驻在部门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后勤保障。派驻机构要主动汇报,紧紧依靠,及时沟通,尽快健全完善机关与派驻机构工作运行机制。要处理好派驻机构与巡察组之间的关系。与巡察组做好对接,加强问题线索排查处理。

同志们,以今天的会议为标志,我市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就要真正进驻、真正发挥作用,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掀开了新序幕。市纪委监委一定全力支持派驻改革,在人员配备、工作经费、后勤保障等方面,为派驻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各部门党组织要把派驻机构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有力助手,自觉接受派驻组的监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更好地扛起来、担起来,为派驻监督创造良好环境。派驻纪检检查组要真驻严管、履职尽责,以更严的作风、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树立新形象,展现新作为,以优异的成绩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十四五”良好开局,迎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第二篇:2022年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要点

2022年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要点

一、立足职责使命,强化政治监督

1.紧跟重大部署。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解决好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持续从严查处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问题,强化对“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2.着力净化政治生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等,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落实情况,坚决查处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的追责问责,推动全市各级自觉同党中央对标对表,凝心聚力做好我市各项工作。

3.用好“红脸出汗”清单。在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的同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列出“红脸出汗”清单,抄送分管市级领导,由分管市级领导结合日常掌握情况主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集中开展谈心谈话、教育提醒,切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四责协同”机制往深里走、实里做。

4.监督保障发展大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各项发展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聚焦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宜居城市、强化污染防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担当,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5.注重发现问题线索。立足派驻监督的职责定位,发挥全天候、近距离、常态化的优势,盯住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从日常监督、明察暗访、线索处置中发现问题,着力增强监督精准性和发现线索的能力。

6.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提高直接谈话在谈话函询中的比例,提高函询回复抽查核实比例,对谈话函询中不如实说明问题的予以严肃处理。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加强线索分析研判、集中排查,规范办案流程,严格程序手续,切实提高案件查实率和办结率。

7.强化以案促改。严格处分决定执行,坚决落实到位。着眼“以案促改”“以案治本”,做好案件处理“后半篇文章”,加强通报曝光,发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纠治“四风

8.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坚决防止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滋长蔓延。用好“直通车”等有效办法,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对市直部门单位加重基层负担、搞责任甩锅等问题进行定向监测、主动摸排,推动上下同治。

9.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继续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点人重点事,加强明察暗访,加大查处问责力度,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继续开展“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专项整治,加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福利、违规报销费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私设“小金库”等典型问题查处力度。

10.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对市直部门单位落实各项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推动行业系统内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11.激励担当作为。落实容错纠错制度,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认真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关心教育和跟踪回访工作,充分体现组织关爱。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四、做深做细日常监督,全面提升监督实效

12.不断增强日常监督效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压紧压实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细化日常监督内容,丰富会议监督、谈话监督、明察暗访、检查抽查、专项治理程序方法,优化嵌入监督、对点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当好“不走的巡察组”,让监督“探头”时刻高效运行。动态更新廉政档案,确保内容全面准确,及时掌握监督对象情况。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不同领域特点,选择“小切口”、一领域一专项、一地域一方案,分类施策,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13.监督巡察整改落到实处。把巡察整改监督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法》,加强派驻机构与巡察办的沟通衔接配合,对巡察反馈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强化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直至问题办结、整改完成;对申请整改报结的党组织提出的报结报告进行初审评估;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者不按要求整改的,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14.精准稳慎有效问责。认真落实《xx市党的问责工作流程》,严格规范程序,聚焦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务实不彻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惠民富民政策不落实、集体

“三资”管理不规范、疫情防控不力等问题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五、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派驻纪检监察铁军

15.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以提升派驻监督效能为目标,完善派驻监督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互查协查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移交、案件审查调查、日常沟通联系等工作程序,整合监督力量,将派驻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深化“三转”,准确把握职能定位,严守职责边界,做好“监督的再监督”,避免陷入“监督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

16.加强派驻队伍建设。牢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素质和政治责任。强化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深学细研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提高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加强实战练兵,通过以案代训、联合办案、外出学习等方式锻炼队伍,提升干部实战能力。要强化程序意识、法治意识,严守安全底线,使派驻监督各项工作合规合纪合法,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17.强化纪律作风建设。要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要求,坚决防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认真细致、精益求精,力求每一项工作情况明、数据准、底子清,做到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确保每一起案件程序严谨、定性准确、文书规范。要切实改进监督方式,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派驻组组长要坚持

“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对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教育管理的重任,带头讲政治,带头学业务,带头抓规范,带出一支作风优良、能打硬仗、能打胜仗的队伍,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派驻纪检监察铁军。

第三篇:在2022年纪委派驻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2022年纪委派驻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各分管领导同志分别做了交流发言,发言总体上比较客观,总结出了工作中的一些特色和亮点,对问题也没有刻意回避、遮丑护短。各部门可以相互比较和借鉴一下,取长补短,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守土尽责、有所作为。下面,我结合前期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重点工作的有关情况,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对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情况

根据委主要领导批准,我组在7月份采取不打招呼直查的方式,对6个监督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期间发放调查问卷267份,个别谈话34人次。从检查的整体情况看,通过近年来省委省纪委一系列大力度的专项治理,各部门单位管党治党的意识显著增强,政治生态状况有明显改观,但检查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的是各部门单位面上的问题,有的是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今天主要是把面上的问题进行集中反馈,个别部门单位的具体问题我组将择期单独反馈。

(一)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年初各部门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以及主体责任清单。但检查中发现大多数部门单位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存在认识不清、重部署轻落实、督导检查不够等问题,如: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同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的工作方案或实施意见内容不全面、过于虚化,按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实迟缓,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督导检查不够等。

(二)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

检查发现,各部门单位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认识仍停留在制定方案、开个大会、签签责任状等形式上的内容,在工作中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组织督导检查、剖析整改问题不够,责任传导、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不完备;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形式单一,存有应付式履责、不会履责等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不到位。在这方面,省**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比较好,台帐记录的履责方式和工作内容符合规定要求,会后大家可以学习借鉴一下。

(三)选人用人方面。

上半年各部门提拔和调整干部35人,总体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人用人情况总体比较好,通过问卷调查和谈话了解,未发现各部门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个别部门问卷调查有党员干部对部门选人用人给予“一般”评价。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正风肃纪方面。

各部门执行纪律和制度规定总体较好,公车使用、公务出差、会议培训以及各项经费使用管理较为规范,未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突出问题。但部分部门在公车使用、出差以及经费报销等方面还存在执行审批程序不规范、报销单据不完整等问题;在作风改进方面,省*****局围绕“十种不良表现”在全系统内组织开展“五查五看”作风整顿活动,2022作风建设有方案有部署有行动。其它部门均没有对2021年作风大改进活动作出持续性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作风整顿活动。

(五)部门职能融合、落实“三重”和民生实事等任务方面。

省****局、省***局、省***局三个部门分别承担有省委省政府“三重”和民生实事任务。从检查情况看,三个部门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比较坚决,推进落实情况较好。除个别部门非部门原因导致个项工作推进迟缓外,其它均按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如期完成和按计划落实。机构改革部门,主要涉及省****局和省***局,两部门在去年12月份之前均按照机构改革新“三定”方案完成领导班子分工和内设机构调整,对领导班子、内设机构职责以及岗位人员进行了融合,从问卷调查和谈话了解,个别部门在机构改革后的融合过程中,还存在职责分工不清、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以上是前期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指出的问题主要是各部门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尤其是按照主体责任清单推进工作落实不力、压力传导不到位、履行监督检查责任不够、工作中应付式履责不会履责等问题比较突出,希望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反馈的问题,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存在的偏差和不足,从小处着手,从细处入手,完善制度机制,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二、“三重一大”监督发现的问题

今天主要讲一下我组参加部门党组会议,监督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工作上的一些问题。

一是不按规定进行事前报告。

按规定部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应至少三天前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报告派驻机构。但从各部门单位报告的情况看,明天研究今天报、下午研究上午报甚至临时通知报告的情况比较普遍,“三重一大”会议召开的临时性、突然性比较强,缺少计划性。

二是报告事项过于简单化。

对于涉及大额资金使用分配、重大项目安排以及重大决策等事项,有的部门单位为开会而开会,为决策而决策,事前报告蜻蜓点水、轻描淡写,提供的信息不完整、碎片化,我组参会人员在没有充分了解有关重大事项情况下被动参会,导致无法提出针对性地监督意见或建议。

三是会议存在走过场倾向。

有部门把“三重一大”会议当成例行公事,最后要决策了,才通知派驻组参会,走个形式,走一下过场,而形成决策前的研究过程不报告也不通知我组人员参与,造成监督盲点和空白。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是全过程的监督,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缺一不可,所有重大事项形成决策前的各类评估、评审和可行性研究等会议过程,都应通知我们派驻组参会监督。

三、几点监督意见和重点监督工作安排

结合以上监督情况,我组提以下几点监督意见:

(一)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为协助部门、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帮助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有效履行主体责任,我组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等领导同志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以及XX省委和省纪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关要求,以问答形式整理汇编了16个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点问题,今天会上发给大家,回去后各部门单位可印发给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供大家在履责中学习参考。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清单是部门单位党组班子和班子成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依据和抓手,也是我们派驻组监督督促的重点内容。在这个问题上,大家要力戒形式主义,清单内容不能过于虚化,更不能把工作停留在纸面上。这次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查找偏差和不足,之后检查如再发现上述问题,我组将做为问题线索采取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方式予以处置。

(三)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

大家不要有模糊认识,要一以贯之地落实好主体责任台账制度,做好履责记录,不能因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责变化而出现履责空档和消极履责等情况。各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目前没有台账记录本的,请抓紧联系我组综合科领取。

(四)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

建议各部门单位回去后,给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一下,找机会在班子会议或班子集体学习时再重温一下2021年12月12日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事项实施监督工作办法》(**发[2021]17号)中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拟研究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按时按程序全过程报告,并通知我组参会监督。各部门单位没有留存17号文的,会后联系综合科收取该文件。

(五)关于建立3项重点工作调度制度。

客观讲,我组自负责监督各部门单位以来,并没有硬性地要求大家报这报那,要各部门单位在工作中处处留痕。我们不唯痕迹化,但在一些重点工作上,总要有体现我们工作情况的载体或者是文字记录,不然怎么反映部门工作情况?为此我们梳理了一下,为全面及时了解各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从2月份开始,建立实施以下三项工作报告制度:一是部门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我组;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台账制度情况,每月25日前报我组;三是“三重一大”事项推进落实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我组。三项重点工作报告的格式模板已经发给大家,不清楚的地方请和我组综合科联系对接。

关于今年年底前的监督工作,主要有这么几个重点:一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重”任务、民生实事情况以及上级安排部署的专项治理活动等;二是明察暗访和电视问政曝光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是各部门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尤其是对涉及民生领域的资金分配使用、重大项目安排和落实等事项的督导落实情况进行再监督;四是部门作风纪律建设及履行监督检查责任情况。监督检查中,我组将采取不打招呼直查方式,组织对部门及下属单位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予以处置。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履行好监督责任也是部门班子和班成员主体责任题中的应有之义。因此,大家在这方面一定不要有认识上的误区,不要一提到监督,就认为是纪委是派驻组的事,派驻组作为监督的专责机构,更多着力于监督的再监督工作,监督的重点是对部门落实监督职责情况进行再监督,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对自己负责,为干部尽责。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坚守责任担当,共同打造部门良好政治生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第四篇:纪委监委派驻组工作制度

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组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组(以下简称“派驻组”)

工作,保证派驻组正常履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共河南省纪委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精神,结合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派驻组由区纪委监察委直接领导,对区纪委监察委负责、向区纪委监察委报告工作。派驻组协助、配合区纪委监察委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实行区纪委书记全面领导,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分管,区纪委常委、区监察委委员分口联系,区纪委监察委机关部室业务指导的领导体制。

第三条

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

(二)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

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三)经县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也可以直接审查一般党员干部违犯党纪的案件。

(四)经县监察委授权,对驻在部门(含归口单位)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驻在单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可以根据授权对驻在单位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监察。

(五)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

(六)对驻在部门各级领导班子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察委并提出问责建议。

(七)办理县纪委监察委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本派驻机构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协助驻在部门做好巡察工作。

第四条

派驻机构的主要监督权限包括:

(一)派驻机构负责人列席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

(二)派驻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可以查阅或者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

(三)根据县监察委授权,可以使用谈话、询问、查询、调取等不限制被调查人人身、财产权利的监察措施。

(四)派驻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

(五)派驻机构应当就驻在部门管理的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

(六)派驻机构负责人可以约谈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需要函询、诫勉谈话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派驻机构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违犯党纪政务的案件,立案前应当征求驻在部门主要负责人意见,经县纪委监察委批准,也可以立案后予以通报。

(八)派驻机构可以针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向驻在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的应当采纳。

(九)派驻机构有权采用党内法规规定的履行纪律检查职能的其他措施。

第五条

派驻机构负责人应当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下列会议:

(一)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

(二)驻在部门研究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的会议。

(三)驻在部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四)驻在部门工作部署、工作总结会议。

(五)驻在部门研究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其他

重要会议。

驻在部门组织召开以上会议时,除有特殊要求和情况外,一般应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和有关材料送派驻机构。派驻机构负责人不能参加或列席的,指定派驻机构其他人员列席。

派驻机构干部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主要对决策事项是否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否符合党规党纪规定、是否有利于防控廉政风险等提出意见建议,对驻在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表态、不干预。

第六条

派驻机构、驻在部门应当建立情报通报机制。驻在部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派驻机构通报。

(一)发生重大事故、突发性事件、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或上级明令禁止的严重不正之风的。

(二)收到反映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中层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或其他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检举、控告的。

(三)上级领导机关、本级党委政府及其领导同志对驻在部门及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批示和指示的。

(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调整,或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调整的。

(五)驻在部门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务案件情况。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通报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派驻机构应当及时查阅、存档驻在部门的下列文件材料:

(一)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的文件。

(二)领导班子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会议纪录。

(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重要制度规定、重要工作专项检查报告、预算和决算、审计部门对驻在单位和直属单位的审计报告。

(四)受理的信访举报及调查处理情况的文件材料。

(五)县管干部的任免职决定,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任免职决定。

(六)需要向派驻机构抄送和传阅的其他重要文件材料。

对驻在部门抄送和传阅的重要文件材料,派驻机构发现存在不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规党纪及存在廉政风险等问题,应当及时向驻在部门提出改进或纠正的意见建议。

第八条

派驻机构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委报告。

(一)发现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

(二)对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意见建议,驻在部门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

(三)其他应当报告的以及县纪委监察委要求报告的情况。

第九条

派驻机构请销假按照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派驻机构平时考核、考核工作。

第十一条

县纪委监察委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派驻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派驻机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对因监管不力导致派驻机构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因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驻在部门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或“塌方式”腐败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违纪违法者责任,又追究派驻机构负责人责任。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201*年*月*日起试行。

第五篇:在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干部培训班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按照市纪委常委会的统一部署,派驻机构干部培训工作自4月20日开始,历时10天,先后组织派驻纪检组书记赴外地考察,集中派驻机构干部培训学习,截止今天就要结束了。应当说,这次培训是市级派驻机构实施统一管理后的首次集中学习,也是近年来委局机关举办一次比较系统的学习培训,这对于大家熟悉纪检监察业务,顺利开展好今后工

作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段时间,大家态度端正、精力集中、遵守纪律,充分体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刚才,各组书记做了发言,准备充分,体会深刻,认识到位,思路明确,谈得都很好,今后关键是抓好落实。

4月19日召开的市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标志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格局发生了深刻变革,跨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派驻机构成立之初,我们就树立了争创一流的工作目标,这种高起点的定位和高标准的要求,也是这次培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的重要保证。通过十天紧张而充实的学习培训,大家普遍反映收获很大:一是提高了素质能力。大家积极投入到学习培训之中,认真听、认真记,认真思考、相互交流,对纪检监察业务有了进一步了解,从宏观上把握政策法规的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二是增强了工作信心。通过学习培训,使派驻机构干部进一步增强了职责意识和角色意识,增强了开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三是明确了工作思路。大家在学习中思考,在交流中启发,对今后如何开展工作心里敞亮了,方向明确了。四是完善了工作制度。大家学习研究了机关有关制度规定,修订了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业务工作暂行办法,为今后派驻机构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运转奠定了基础。总之,这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虽短,但成效明显,大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鼓舞了士气,达到了预期目的。

这次集中学习培训,是对大家的一次充电、一次加油,最终目的是为了推动工作。我们要以这次集中学习培训为契机,进一步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以坚定的信念、饱满的热情、昂奋的精神,务必做到派驻工作起好步、开好局。下面,我再提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要继续加强学习。这次学习培训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大家的任务会很重,工作会很忙,但越是紧张忙碌,越是不能放松和忽视学习。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需要、一种生活习惯,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要同机关一起执行好周五上午集中学习制度,由于条件所限,各派驻机构干部不能和机关干部一起集中学习,希望各派驻机构要按照机关统一部署,自行组织好本组的集体学习。要继续深入学习政治理论、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尽快掌握了解所监督检查部门单位的业务知识,努力成为纪检监察业务的行家里手,不断增强政策理论水平和执纪执法水平,切实提高依法执纪、依法监督的权威性。

二要准确把握定位。派驻机构的工作是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派驻机构和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都要正确处理好“四大关系”。对派驻机构的工作,市纪委常委会将高度关注关心,将其纳入全市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中来谋划,站在推动全市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的角度来开展。近一个时期,市纪委、监察局各常委、各局长要拿出足够的精力,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扶上马带一程,促其尽快打开工作局面。各室要把支持派驻机构工作作为今后工作的重点,全力帮扶,悉心指导。对涉及市直的各项日常工作,要放手交给派驻机构来具体负责,做到指导不包揽;对重大工作,需各室出面组织协调时,也要协同派驻机构一起进行。各派驻机构要定准位、卡好位、站好位,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市纪委常委会来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机关各室指导推动工作。

三要不断完善制度。我们前期制定的相关制度只是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建设的一部分,制度完善对我们派驻机构而言将是一个长期的任务和不断探索的过程。制度具有长远性、根本性和全局性,制度建设如何,直接决定我们今后的工作开展。有了制度的依据,各项工作的开展才能有板有眼、有章有法,进退有据、有条不紊,才能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学习培训后,各派驻纪检组要把完善制度、建立机制作为最紧迫任务,抓紧把制度框架搭起来,这是工作有序顺畅开展的前提。要沉下心来认真研究,在吃透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手建立理论学习、工作程序、干部管理、后勤服务等相关细则,理顺工作关系,逐步构建高效统一的工作运行机制,促进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要搞好部门对接。这一环节非常重要,各派驻机构从一开始就要做到高度重视。市纪委、监察局的初步想法是,对接要由委局统一进行安排部署。首先,要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要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雷建国书记重要讲话,吃透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讲的有关要求,消化好外市的经验做法,摸清所监督部门的基本情况,做好对接前的一切有关事项。第二,要具体操作好对接。拟确定由市纪委各副

书记出面对接。对接要确定好所监督检查部门人员的参加范围,讲清对接的内容,成熟一个对接一个。第三,进一步搞好调研工作。对接后,利用一段时间做好深度调研。调研可借助巡视方式进行,要把所监督检查部门单位的工作重点、难点以及廉政风险点了解清楚,为今后开展工作摸清底子。这项工作大约利用两个月时间完成,干部室要抓紧研究制定方案。同时,各派驻机

构要抓紧安排与市纪委、监察局各常委、各局长及各室对接。各常委、各局长及各室要主动地搞好衔接。

五要加强内部管理。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谨、非常严肃的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大家都要做到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办事,特别是涉及信访、案件、审理、执法、纠风等业务性工作,要严格履行有关工作程序。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汇编》、《派驻机构文电处理等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后勤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已印发给大家,有关业务的几个规定也正在酝酿研究,待市纪委常委会通过后抓紧下发。对这些制度规定,请各派驻机构认真学习、遵守执行。要严格执行文电、保密、后勤等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与委局机关搞好衔接,做到文电处理流程化、保密工作专业化、后勤保障精细化,实现规范运作、高效运转。同时,各组书记务必要发挥好“班长”作用,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职责。机关和派驻机构的全体同志都要老实做人、干净干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特别是要执行好培训开班仪式上提出的“五不准”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工作日中午禁酒制度。各派驻机构到部门单位对接时,要一定做到清茶一杯,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和表现赢得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支持。在这里也明确告诉大家,市纪委、监察局将努力做好大家关心的干部使用和后勤保障工作,为派驻机构工作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同志们,五一放假后,大家就正式进入了新的工作岗位。征途漫漫,成绩属于过去;任重道远,唯有求索不息。希望大家在新的起点上,要有新的作为,创造新的业绩,以优异的成绩掀开新的历史篇章。

最后,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和机关全体同志,祝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的同志们,在新的岗位上,心情愉快,工作顺利,事业有成,全家幸福。

在市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大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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