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号文库
关于202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五篇]
编辑:心上花开 识别码:10-816629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9 16:16: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202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202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党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缺乏工作主动性。

(三)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一是在惩治和预防上用力不均衡,正面教育防范抓得紧,反面警示惩治抓得还不严,震慑作用发挥不够,仍有个别部门和个人无视中央“越往后执纪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依然“中梗阻”、“慵懒散拖”,一些单位和部门“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二是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内监督的多,八小时以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的少,对违反工作纪律等一般性问题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关键环节监督还不严密。三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够好,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运用还不熟练,对党员干部身上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效果还不明显。四是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

二、几点建议

(一)切实提高各级党委思想认识。各级党委要强化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以高度政治自觉担当起、落实好主体责任。市委带头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把专题研究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强力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真正把压力传导到位。坚持“一把手抓一把手”,严格落实责任清单,健全责任体系,细化分解责任清单,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要围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对管党不严、履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形成失职必究、问责必严的工作态势,抓出一批落实责任不力典型案件,形成强大震慑,以问责的常态化倒逼责任落实。

(三)以机制制度建设促责任落实。开展对党的建设缺失、党员管理不规范、基层党建薄弱等问题专项整治,督导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弥补制度缺陷,加快建立起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第二篇: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两篇

篇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因履行不力,致使国有企业人员违纪违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为国有企业的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委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形同虚设,党委书记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理解不深;有的部门行政“一把手”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关规定。

2、执行和落实不力。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年初对责任层层分解,制定一系列制度、目标和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分解到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力。

3、纪委职能弱化,作用发挥不够。目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大部分是身兼数职,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其它工作往往成为主业。虽然现在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专职的纪委副书记负责,而纪委副书记名义上是专职,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是有名无实,日常工作不参与,不研究,这都导致纪检工作被动,疲于应付,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核成绩。三是怕影响个人今后发展。

4、日常监督缺乏。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责任、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

5、责任追究不严不到位。一是纪检体制机制的问题。当前纪委受同级党委的领导,难于大胆地开展工作,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往往失之与软。二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受人为的因素影响较大。三是追究没有到位,只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没有追究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建议

作为国有企业基层党委,面对广大群众,工作点多面广,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

1、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省市、国资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逐级列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

2、加强廉政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广泛开展党规党纪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认真学习廉洁自律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管理人员观看廉政教育片,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明显提高。定期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人员进行廉政纪律谈话,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班子成员定期在分管系统中开展党风讲评,剖析原因和问题所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强化制度建设,使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高压惩治腐败,使党员干部“不敢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3、全面推进企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重大决策、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和服务党员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在公开的形式上要全面,利用“一网、一屏、一墙”,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发挥纪委的监督职能,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加强对企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监督检查。开展对煤炭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干部管理、维护职工权益和截留职工工资奖金、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领导干部乱发奖金八个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出纳员、会计员、材料员、安全员、办事员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岗位管理规范、廉洁从业。解决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职级待遇,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同时建立纪检干部自身监督管理制度,防止“灯下黑”。对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5、实现“三转”,强化责任追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理念,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保障党员干部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工作理念、方法、机制上实现“三个转变”。即党风廉政建设由“纪委倒逼”向“党委主动直接抓”转变;由重点抓、抓重点向经常抓、抓长效转变;由“软性抓”向“硬性抓”转变。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汇报,实行纪委书记“两报告”制度。三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从自身做起,履行好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三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今后,国有企业必须坚决有力地落实“两个责任”,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政治新常态提供坚强保障。

篇二

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因履行不力,致使国有企业人员违纪违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为国有企业的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委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形同虚设,党委书记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理解不深;有的部门行政“一把手”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关规定。

2、执行和落实不力。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年初对责任层层分解,制定一系列制度、目标和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分解到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力。

3、纪委职能弱化,作用发挥不够。目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大部分是身兼数职,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其它工作往往成为主业。虽然现在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专职的纪委副书记负责,而纪委副书记名义上是专职,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是有名无实,日常工作不参与,不研究,这都导致纪检工作被动,疲于应付,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核成绩。三是怕影响个人今后发展。

4、日常监督缺乏。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责任、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

5、责任追究不严不到位。一是纪检体制机制的问题。当前纪委受同级党委的领导,难于大胆地开展工作,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往往失之与软。二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受人为的因素影响较大。三是追究没有到位,只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没有追究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建议

作为国有企业基层党委,面对广大群众,工作点多面广,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

1、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省市、国资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逐级列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

2、加强廉政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广泛开展党规党纪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认真学习廉洁自律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管理人员观看廉政教育片,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明显提高。定期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人员进行廉政纪律谈话,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班子成员定期在分管系统中开展党风讲评,剖析原因和问题所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强化制度建设,使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高压惩治腐败,使党员干部“不敢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3、全面推进企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重大决策、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和服务党员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在公开的形式上要全面,利用“一网、一屏、一墙”,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发挥纪委的监督职能,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加强对企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监督检查。开展对煤炭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干部管理、维护职工权益和截留职工工资奖金、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领导干部乱发奖金八个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出纳员、会计员、材料员、安全员、办事员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岗位管理规范、廉洁从业。解决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职级待遇,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同时建立纪检干部自身监督管理制度,防止“灯下黑”。对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5、实现“三转”,强化责任追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理念,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保障党员干部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工作理念、方法、机制上实现“三个转变”。即党风廉政建设由“纪委倒逼”向“党委主动直接抓”转变;由重点抓、抓重点向经常抓、抓长效转变;由“软性抓”向“硬性抓”转变。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汇报,实行纪委书记“两报告”制度。三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从自身做起,履行好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三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今后,国有企业必须坚决有力地落实“两个责任”,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政治新常态提供坚强保障。

第三篇: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委的主体责任因履行不力,致使国有企业人员违纪违法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委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为国有企业的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主体责任不清。有的单位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看成是纪委的事,对贯彻落实责任制满足于一般性工作部署和要求,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形同虚设,党委书记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理解不深;有的部门行政“一把手”党内职务意识不强,只重视行政职务,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有关规定。

2、执行和落实不力。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年初对责任层层分解,制定一系列制度、目标和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分解到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表面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力。

3、纪委职能弱化,作用发挥不够。目前,国有企业纪委书记大部分是身兼数职,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其它工作往往成为主业。虽然现在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专职的纪委副书记负责,而纪委副书记名义上是专职,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是有名无实,日常工作不参与,不研究,这都导致纪检工作被动,疲于应付,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核成绩。三是怕影响个人今后发展。

4、日常监督缺乏。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责任、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

5、责任追究不严不到位。一是纪检体制机制的问题。当前纪委受同级党委的领导,难于大胆地开展工作,对腐败案件的查处往往失之与软。二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受人为的因素影响较大。三是追究没有到位,只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没有追究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建议

作为国有企业基层党委,面对广大群众,工作点多面广,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党委的主体责任。

1、要落实清单“明责”。依照省市、国资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逐级列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明确界定党委的组织领导、选人用人、教育监督、正风肃纪、保障支持、示范表率责任范围,并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制定“规定动作”,建立倒逼机制。将主体责任细化分解到各领导班子、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责任制落实工作台账,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动态监管和经常性检查,确保主体责任不落空。

2、加强廉政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广泛开展党规党纪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认真学习廉洁自律规定。组织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管理人员观看廉政教育片,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意识明显提高。定期对人、财、物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管理人员进行廉政纪律谈话,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的遵纪守法意识。班子成员定期在分管系统中开展党风讲评,剖析原因和问题所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强化制度建设,使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腐”。高压惩治腐败,使党员干部“不敢腐”。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3、全面推进企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重大决策、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和服务党员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在公开的形式上要全面,利用“一网、一屏、一墙”,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4、发挥纪委的监督职能,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加强对企业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监督检查。开展对煤炭销售、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大额资金使用、干部管理、维护职工权益和截留职工工资奖金、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领导干部乱发奖金八个专项整治的监督检查,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出纳员、会计员、材料员、安全员、办事员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重点岗位管理规范、廉洁从业。解决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的职级待遇,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支持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同时建立纪检干部自身监督管理制度,防止“灯下黑”。对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5、实现“三转”,强化责任追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理念,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保障党员干部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重要举措,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工作理念、方法、机制上实现“三个转变”。即党风廉政建设由“纪委倒逼”向“党委主动直接抓”转变;由重点抓、抓重点向经常抓、抓长效转变;由“软性抓”向“硬性抓”转变。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汇报,实行纪委书记“两报告”制度。三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坚持从自身做起,履行好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好带头、带领、带动作用,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和稻草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三查和责任倒查机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今后,国有企业必须坚决有力地落实“两个责任”,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构建政治新常态提供坚强保障。

作者简介

张文兵,男,1975.6.2,汉,籍贯:山西省灵丘县,学历:本科职称:政工师,现任职务:阳煤开元公司纪委专职委员,研究方向:纪检监察。

第四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材料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材料

XXX党委、纪委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探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新路径,形成了既不折不扣落实要求,又符合本地实际的新路子。现汇报如下:

一、固化了一套责任落实体系。

一是清单定责。每年年初全镇干部大会后,第一时间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将副科级以上干部、村(社区)和镇直部门党组织书记纳入落实主体责任关键人范畴,层层制定个性化责任清单,层层签订“一岗双责目标管理责任书”,着力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二是纪实督责。去年,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意见和工作要求,突出关键中的关键、少数中的少数,探索性的印制了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记实工作台帐》,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痕迹管理,今年我们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行记实台帐制度,按照X党委书记、X长、副科级以上干部、X直部门负责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5个层面,制定既符合上级要求、又结合岗位特点的《杨寨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责记实工作台帐》,对5个层面的党员干部制定并完成责任清单、参加党组织及下级党组织研究党风廉洁建设会议、到联系单位讲廉政党课、参加政治和组织生活会、对管辖党员干部开展警示约谈或廉政谈话、对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调研活动、所管辖区域内的项目建设推进和监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作风建设督查和自查及整改、带队开展检查考核等落实主体责任等情况实行台帐式管理,党委定期听汇报、督进度。

三是述责督责。每半年召开三个层次述责述廉会议:首先召开领导班子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向党委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党委其他成员评议;其次召开全镇述责述廉大会,由村(社区)支部书记、镇直部门负责人、镇机关中层干部现场作述责述廉,接受全镇干部评议;最后,由副科级以上干部分别带队到所联系或分管单位党组织主持召开述责述廉大会,由镇直部门、村(社区)班子成员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评议。年中年底以检查考核的方式进行督责,在镇党委的统一组织下,由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带队分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把考核结果与各项评先表模挂钩,对考核排名靠后的镇直部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由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诫勉。

四是追责问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启用问责“杀手锏”,2014年以来,公开通报2起2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件,让失责必问成常态。前期,镇党委、纪委开展了一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纪实台帐》督导活动,对1名村支部书记落实台帐制度不力进行工作约谈。

二、完善了一套廉政教育制度。坚持开展主题党日和周五下午集中学习日制度,深入开展廉政学习教育活动。

一是强化主题活动教育。坚持把廉政教育作为品牌来打造,每年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以“两学一做”为抓手,以学习“准则”“条例”为切入口,每年确定一个学习教育主题,如去年开展“守纪律、讲规矩”等专题教育活动,共发放相关资料1800余份,层层组织专题学习,人人撰写心得体会,组织闭卷测试2批次,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又如,去年9-10月份,针对镇办换届选举政治节点,专题开展换届纪律教育活动,镇党委率先召开换届风气民主生活会,带头学习换届“九必须”、“九严禁”,并通过镇党委班子成员向下传达延伸,保障了镇换届选举的风清气正。

二是强化纪律常态教育。立体式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注重权威解读,每年都邀请市纪委、组织部、检察院、市委党校等领导和专家学者集中授廉政党课,如去年邀请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领导对落实八项规定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作面对面讲解,进一步划定红线。倡导红色教育,组织领导班子、机关党员到周边县市,如大悟红安接受传统革命精神的洗礼。坚持正面教育,大力弘扬清官杨涟精神;镇党委班子成员以参加分管单位或驻村党组织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活动为契机,分别到联系单位或驻村讲廉政党课,重点宣讲“左光满、刘铭锐”等身边的勤廉典型。

三是强化以案说纪教育。对上级党委纪委印发的通报,迅速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责成镇副科级以上干部第一时间到有违纪违规并立案查处的管辖单位,开展以案说纪教育活动,用身边案教育好身边人。

三、探索了一套作风督查模式。坚持“常长”二字,严防“四风”反弹。

一是作风监察网络化。坚持抓早抓小,加大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建立由镇纪委委员、聘请的90名镇党风政风监督员、村(社区)纪检委员构建作风监察网,实行贴身监督。其中聘请的90名镇党风政风监督员,由机关干部、事业单位骨干、企业法人、离退休老干部、村(社区)干部、普通党员、村(社区)群众组成,对全镇项目建设、党务政务进行日常监督,对重大工程项目由镇党委、纪委指派1-5名党风政风监督员实行贴身监督,提高项目建设质效;每个村(社区)共设置3名党风政风监督员,2名党员、1名群众,对村务进行日常监督,对“三重一大”必须全程参与、面对面监督,进行一步促进了村级政务公开,提高了基层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

二是作风督查常态化。明察暗访成常态,近几年来,将作风建设的要求向村(社区)传导、向社会延伸,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利用镇短信平台群发警示短信1800余条,加大对上班纪律、工作日午餐饮酒、带彩娱乐、违反群众纪律、大操大办喜庆事宜、镇干部走读等问题的明察暗访力度,仅2016年对13名党员干部在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抗洪救灾、换届选举、婚丧嫁娶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进行咬耳扯袖,规劝党员干部放弃大操大办喜庆事宜22起;查处1起公款旅游、1起大操大办婚丧事宜等违反“八项规定”案件。三是作风建设制度化。扎紧制度笼子,修订完善《村级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廉政谈话》《述责述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办法》以及财务、工作纪律、公务接待、公共资源管理、学习教育等32项制度。在这里重点向各位领导介绍一下对关键领域和环节的创新举措--项目建设申报和备案制度,镇内十大重点项目工程实行“三必须”,即必须调查论证、必须党委决策、必须在副科级以上干部或全体干部大会上通报、公示,有效杜绝了以权代法、以言代法现象,开年后,我们根据镇情,制定了项目建设申报和备案制度,把2万元以下项目列为小型项目系列,必须填写三重一大申报表和小型项目备案表;把2万元以上项目划为重点项目系列,必须填写三重一大申报表、重大项目备案表,大、小型项目申报表、备案表必须在镇纪委、财政所、分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及本单位备案。

四、强化了一套纪律审查方式。

一是支持纪委“三转”。换届选举后,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实行专职专责,确保100%的时间和精力抓监督责任落实和纪律检查工作;在硬件建设上,投入资金8万元,建成标准化谈话室和审理室,配齐执纪审查相关设备,执纪审查条件位居全市镇办前列。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将纪律审查的重点向基层群众关注关切和损害基层群众切身利益聚焦,不折不扣完成上级制定的专项整治任务,如去年“大数据”工作中,对近来年惠民落实资金和资质进行全面审查,共比对出问题线索4459个,查实问题65个,涉及违规资金 22.948万元,查处问责33人,追缴违纪资金6.26万元,在村(社区)干部中形成了强大震慑力。

三是强化纪律审查。探索实行镇级巡查模式,每年选定1-3个重大项目指挥部、村(社区)和镇直部门开展二级巡察工作;为了解决基层巡察力量不足、手段有限等问题,主动对接市纪委第三纪工委,积极参与办案协作区,对重大案件、重大巡察实行上级指导和镇镇协作,纪律审查质效、成效得到了较大提升。近年来,我们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更加注重咬耳扯袖、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更加注重“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更加注重“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与为发展和创新而出现的工作失误的区别。2014年以来,对“三个后、三种人”,立案30件,结案30件,党政纪处分30人,其中对2名涉刑党员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形成了强大震慑力。

总之,XXX将按照上级党委、纪委的安排部署,突出责任、敢于担当,打造特色、擦亮品牌,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到底,把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作为不懈的追求和努力的方向,力争向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五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汇报

根据安排,我将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围绕正确履行党组主体责任,我们主要抓了四项工作。

一、抓责任落实,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一是强化局党组领导责任。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发展改革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从局党组到科室支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都有责。

二是强化“一把手”第一责任。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努力做到严于律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把自己的“责任田”种好,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抓职能转变,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一是规范服务行为。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查找差距,切实整改。根据我局实际制定了《城区发改局工作流程图》、《城区发改局与400家企业和村建立经常性联系工作制度》,变审批为服务,变基层来“跑项目、跑投资、跑政策”为主动向基层“送项目、送投资、送政策”,各类事项按期办结率达100%。

二是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对承接国家和省下放的审批事项,坚决到底到边,不留余地;对我局保留的审批事项,坚持打破常规、非禁即批。去年以来,我们承接了18项,下放了6项。经过简政放权措施,城区发改局今年审批的项目同比减少了40%。

三、抓监督预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以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建立了每周五下午集体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的精神,重点强调政治立场和政治纪律,确保机关干部在大是大非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了财务、接待、车辆管理、项目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每项制度均明确了责任主体、职责分工和责任追究的办法,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全部上党组会、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对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焦点问题实行科室会审、集体研究。今年以来,“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40%,机关工作效率平均提升了30%以上。

四、抓干部管理,树立选人用人良好风气

一是抓思想作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谈心谈话制度、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干部真实情况,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提醒、早纠正。

二是抓岗位职责。组织业务科室排查了廉政风险点,并制定了防控措施,明确廉政风险防范方向,以廉政保护干部、以廉政保发展、以廉政促发展。

三是抓干部考核。围绕重点项目管理、项目资金争取、招商引资、信息宣传等重点工作,制定完善了考核指标体系,并以考核评价结果为基础,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干部经常性管理模式,努力营造靠制度、按规矩、重公论选人用人的良好氛围。

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的工作与城区局、城区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仍有个别同志对反腐倡廉建设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服务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落实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一是在落实廉政制度和强化监督上下功夫。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所有涉及为民服务的事项,全部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等制度。严肃生活纪律,坚决克服享乐主义,杜绝奢靡之风。

二是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上下功夫。健全干部激励考核机制,科学评价考核干部,注重凭工作实绩和民意评价使用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

三是在建立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一以贯之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从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住房、用车、公务接待、基层调研等方面的管理。严守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的底线,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优良的作风推进发展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五宜”城区做出积极贡献。

2015年6月11日

关于202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五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