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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202_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10-853368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30 10:14:16 来源:网络

XX县202_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标注

标注贫困户脱贫、脱贫户返贫;录入新致贫户;录入和标注贫困户(含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自然增加及自然减少的人口。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

采集贫困村、贫困户(人口)、边缘易致贫户(人口)的基础信息。主要针对发生变化的信息,如贫困人口在校生状况、贫困户收入情况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中对变化的信息进行更新。

(三)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识别录入和标注工作

对新发生的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识别,采集致贫(返贫)风险以及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和标注(见附件4、5)。

(四)贫困户帮扶措施核查核准工作

采集并录入贫困户享受帮扶的信息;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进行核查核准。

(五)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跟踪监测工作

采集并录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享受帮扶的信息;评估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标注“是否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六)建档立卡问题数据整改工作

针对脱贫成效专项调查、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数据,进村入户予以核实,并在信息系统中修改完善。

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培训

9月30日前,开展动员部署,组织开展乡村两级的培训。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

10月1日至11月4日,各乡(镇、场)进村入户开展相关工作,履行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工作;完成边缘易致贫户和新致贫户的信息采集工作。

(三)数据录入和系统操作

11月5日至11月20日,信息数据录入;11月21日至11月30日,数据初步审核校验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

12月1日至10日,开展数据分析。县乡同时开展数据分析,查找梳理数据质量及退出质量不高、返贫不实、边缘易致贫户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并汇总上级下发问题清单和本级自查问题清单,形成本地问题总清单。

(五)问题数据核查

12月11日至20日,各工作站根据问题总清单,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对查实问题进行线下整改,做好纸质档案修正和有关程序调整。

(六)完善系统数据

12月21日至31日,省扶贫办将申请开放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各乡(镇、场)要根据问题核查整改情况,在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和完善。12月31日24时国扶办信息中心将统一关闭信息系统。

(七)工作总结

202_年1月1日至10日,对202_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总结报告。

三、有关事项

(一)关于农户收入计算周期

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2_年10月1日至202_年9月30日。

(二)关于贫困户脱贫校验功能

在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限制条件,凡信息系统中“两不愁三保障”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操作。

(三)关于使用手机APP开展信息核实工作

为减轻基层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各乡(镇、场)要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手机APP的相关功能开展信息核实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信息是全面反映我县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载体,是贫困户脱贫质量的直接体现。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任务更重,各乡(镇、场)务必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涉及到的行业部门,数据要共同分析,重要问题要提请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时研究。

(二)强化工作督导,严把数据质量关。

各乡(镇、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标准程序,对扶贫对象做到“应退尽退、应纳尽纳”,对监测对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扶”;杜绝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采取有效措施,紧盯脱贫成效专项调查和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数据,持续开展数据清洗,不断提高建档立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准确界定收入性质,确保真实反映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况。特别是对生产经营性收入,要按照指标解释,对自主创业、经营小卖部、组建合作社抱团发展等经营收入要归类为生产经营性收入,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创新工作方式,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县扶贫办将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地督查指导。

(三)强化统筹协调,压茬推进信息采集录入。

各乡(镇、场)要做好工作统筹,把工作安排好,把业务骨干培训好,把握重要环节和关键时间节点,压茬推进不同阶段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防止工作翻烧饼和频繁返工,防止重复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防止增添不必要的负担。各乡(镇、场)要统一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边缘易致贫户基础信息对照表,统一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数据录入的系统操作工作。

请各乡(镇、场)接到本通知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好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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