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岗位工作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健康管理岗位岗位的工作内容与要求、职责、与权限、相关岗位的相互关系以及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公司和富岛股份公司健康管理岗位工作。
工作职责和要求
2.1
贯彻执行与职业健康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2.2
负责拟订与职业健康有关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2.3
协助拟订职业健康预算计划,监督执行。
2.4
负责公司员工的职业健康管理,组织年度体检,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开展与职业病有关的评估工作。
2.5
负责新、改、扩建项目中与职业健康有关的工作。
2.6
负责与职业健康外部检测有关的工作。
2.7
与总公司、地方政府职业健康主管部门建立沟通渠道,与公司内部相关部门沟通信息。
2.8
负责公司级职业健康培训。
2.9
配合物业管理部的医疗部门进行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和处理。
2.10
向直接主管按时报告职业健康工作情况,及时报告特殊情况并提出处置建议。
2.11
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与权限
3.1
决策权限:对职业健康范围的所有技术文件的审查权。
3.2
监督权限:对执行与职业健康有关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有监督权。
相互关系
4.1
辖员人数:无
4.2
内部关系:公司内部各部门。
4.3
外部关系:子公司;地方政府职业健康主管部门;外部检测主管部门;商业保险公司。
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
5.1
学历及学位:
大专
5.2
技术资格:
中级
5.3
职业技能资格::卫生技术人员
5.4
工作年限:
五年以上
5.5
职业能力要求:良好的组织能力;良好的计算机应用能力;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一定的综合分析
能力。
5.6
工作经历要求:
在管理岗位工作二年以上。
5.7
身体素质要求:
健康
5.8
其它要求:
认同公司的企业文化;掌握职业健康管理的工作流程和特点;熟悉职业健康管理相公
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了解国内外先进的职业健康管理思想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