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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大全五篇)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10-262554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3-31 06:03: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全校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责任,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围绕“xxxxx”活动要求,强调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也关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

指定相关制度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学校教育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处于重要领域和前沿阵地,关乎办学方向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乎学校教育乃至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党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推进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和落实机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追究问责,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科学化水平。

二、健全领导体系

学校党支部按照分部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校党支部对学校各行政部门,领导干部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负指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向导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主要工作亲自部署、主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及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科室、联系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督查全校意识形态工作。全校各科室部门要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

校党支部负责统筹协调本校意识形态工作,切实把支部承担的有关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支部书记要旗帜鲜明的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分管领域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四、建立健全责任体系

1.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制。要按照“政治家、教育家”、“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层层落实学校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学校党支部要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支部每半年要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通过学习文件,党员们统一了思想,表示要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要坚定理想信念,丰富知识结构,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微信朋友圈里负能量或不正面的帖做到不转发、不议;网上发帖做到正能量、积极健康有意义。

第二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吕盘小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明确区教育局党委、学校领导干部、全体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区教育局党委相关会议精神,以“两学一做”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教育系统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切实筑牢校园主阵地防线。

二、领导小组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杜修同

副组长:赵 芳

成 员: 景爱莲 周冬芝

三、主要内容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力度。利用教职工大会、教师例会、党支部大会、年级组会、教研组会等会议契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纯洁教师队伍,以党员大会、团队活动课、主题班队会为载体,在师生中深入开展“中国梦”、“四个全面”教育,揭批“非法宗教”、“网络反党反国流言”的危害性,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教育。

2、深入开展校园育人环境的整治。校园教学楼、教室的氛围开辟专栏,校园内的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以宣传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两学一做”,“中国梦”,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宣传氛围的营造。

3、抓实意识形态工作重点环节,积极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年等活动,深入治理有偿家教等违规办学行为,整体提升教师队伍思想素质,引领教师争做新时代的“四有”教师;深化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加强校内外综合实践基地建设,着力打造轻负高效课堂,多种形式开展“我们的节日”、“童心向党”、“戏曲进校园”等活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入脑入心入行动,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多渠道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深入开展“国旗下的讲话”活动。每周一的全体学生大会上,落实升国旗的礼仪,规范升国旗的程序,同时每周由优秀班级选派一名学生就一个充满正能量的主题发表国旗下的讲话。具体由大队辅导员负责,每一次的学生讲话稿要有记录和存档。

4、认真组织教师学习依法治校内容。通过寒、暑假假前后师生的集中教育,法制副校长的专题讲座,以“法制进校园”引导和促进师生学法、守法,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七五”普法教育。不断增强教职工和学生的法律素质和意识,增强教师依法治教的能力和自觉性。要组织教师校本培训,开展汇报交流,扩大效果。

5、创新学校管理模式,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引导全体教师不断的加强自身学习,领导班子不断创新管理模式,形成校长负责制下的年级组学习的管理模式。行政各部门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与时俱进,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遵循规律,不断强化学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到事事有章可依,有章必依,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年级组长抓常规抓师德,通过学生、家长、社会的三位一体的问卷调查,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说“不”的教师坚决清除,坚决建设一支可靠的教师队伍。

6、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校园意识形态阵地。不断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教职工大会修订学校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杜绝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出现问题。

7、发挥课堂的教育主渠道作用。提倡学校所有教师将历史、地理、政治知识融进社会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加强年级组之间的集体备课,听课磨课和研讨课,集体备课做到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加强教师的专业技能和文化素养,用知识武装学生的头脑,提高学生自觉抵御反党反国等极端思想的渗透。

8、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统一管理,包括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络、学生社团、青少年文化活动等方面,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培育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

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回复。和学校密切相关的网络阵地分别派专人负责监测。信息处紧盯“学校网站”,办公室负责监测“微信公众号”和“校长信箱”。对于出现的问题贴及时进行回复,如果涉及到意识形态问题的帖子,则进行及时了解并由领导小组进行紧急处理。同事间的QQ群和微信交流群也有正确的舆论指导,一方面号召教师不要开政治上的玩笑,不转发舆论导向不正确的言论,不在网络上泄私愤,不发表宗教言论......同时,利用社交媒体及时进行意识形态教育,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网站及时进行政治宣讲,多号召教师关注时事,多转发党中央的政治言论。

吕盘小学

2021年3月16日

第三篇: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确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

总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队、站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1次,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作为全局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局党组书记要亲自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

(六)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全体党员干部要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制度。局党组要把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2.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3.部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载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4.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5.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各类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当重要的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牵头抓总、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宣讲培训、责任约束、阵地管控、创新推动、队伍提升、协同推进和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第四篇:学校党支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学校党支部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体制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职责与监管,根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教[2018]x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完善责任体系,坚强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党支部书记xx任组长,党支部委员、副校长xx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主要职责: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xx区教育局党组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全面领导和组织学校意识形态工作。

2、下设办公室,由xx任主任,教务处、工会、团委各1名同志为成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按照学校党支部统一部署,统筹、协调、检查、督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建立常态机制,持续深入推进

1、学习教育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学习;每年班子成员开展1次有关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的授课,每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文章不少于1篇。

2、报告工作制度。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区教育局党组以书面形式汇报1次意识形态工作。设立舆情信息员,遇有重大舆情,第一时间迅速报告。

3、风险评估制度。在酝酿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工作举措时,通过论证会、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部门、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方案发布前,进行必要的舆情风险评估,制定工作预案。

三、扭住关键环节,牢牢掌控阵地

1、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对校内新媒体如微博、qq、微信等的监管力度。加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监管和校园舆情收集,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有效应对涉及师生的舆论事件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

2、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对课程开设、教材内容进行严格把关。落实教学管理有关文件,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确保教学质量以及教育方向的正确性。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把关。对教师进行上岗培训,评选教师先进典型,实施青年教师培养,激发爱岗敬业热情。

4、加强对校园文化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学生文化平台。开展“我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师生坚定理想信念,刻苦学习工作,积极投身实践。深入挖掘中华传统节日文化,不断扩大传统优秀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团总支、工会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功能。

5、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师生员工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6、加强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师生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分析问题、商议对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教务处利用学科优势,组织力量对当前思潮和热点问题进行研判,并提出引导意见,为学校党支部、行政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舆论引导提供参考。

四、加强检查督导,深化责任意识

建立健全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

1、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为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各教研组分工负责各方面具体工作,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

3、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领导干部,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依据xx区教育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问责和约谈,并报区教育局党组备案。受到问责的领导、教师,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第五篇:XX学校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XX学校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贯彻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明确学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对学校、学部、校区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思想理论建设,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党委(支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委(支部)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委(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学部、校区、处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党委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级党组织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党建工作要点,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1.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市教育局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任务。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抓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和支部“三会一课”的学习教育,抓实抓好教职工政治学习,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马克思主义为什么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三会一课”及教职工政治学习每年至少安排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

3.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学校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学校党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各支部每年至少一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年底,党委和支部要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进行总结。

4.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政课的核心课程,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切实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严禁在课堂上出现有政治偏差的言行,规范校本教材使用管理,规范图书的采购管理,管好课堂阵地、教材阵地、图书阵地。规范社团和各类活动,加强对少年团校、学生社团的组织与管理,牢牢掌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主阵地。完善对重大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报备、审核机制,加强引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对进入校园的讲座、宣传要进行意识形态事前评估,并以“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管理,扎实做好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坚决防范各种错误思潮、宗教活动对学校、师生的侵蚀。坚决杜绝宗教、有害APP、商业广告等进入校园,维护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5.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校园网络管理,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规范学校校园网、各公众号、钉钉群等新媒体的信息发布,严防网上不良意识形态渗透,确保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敢抓敢管、敢于亮剑,通过学校网站和新媒体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不能当“开明绅士”。对在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课堂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非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教师,应当及时制止,并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7.做好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学校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的组织建设和领导,党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同党外知识分子的谈心谈话,通过开展经常性走访、建立联系点、参加教研活动、座谈等形式,加强对党外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组长为校党委书记,副组长为校党委委员,成员为各支部书记、处室长。

四、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应当把落实党中央、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

(一)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

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6.所举办的校园网站、广播站、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横幅、宣传栏、标语横幅展板等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7.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材料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讲座、论坛和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

11.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大政方针的;

12.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

13.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

14.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三)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大全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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