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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个不准一个严禁
编辑:蓝色心情 识别码:10-906763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11 22:24: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十九个不准一个严禁

“十九个不准一个严禁”

元旦、春节“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纪委明确提出了“十九个不准一个严禁”要求,现通告如下,请各级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严格落实。

1.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花卉、食品、烟酒等年货节礼;2.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3.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充值卡、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4.不准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5.不准以总结会、团拜会、联欢会、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用公款搞各种名目的走访联谊等活动;6.不准以部门之间对接工作、走访名义,用公款搞所谓的“慰问”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工会、民政等部门正常安排的慰问老党员、老红军、老专家、老同志、劳动模范、部队官兵、优抚对象等,以及对城乡困难群体、残障人员访贫问寒活动除外);7.不准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车辆;8.不准在节日期间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9.不准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国内旅游;10.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11.不准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健身、歌厅、夜总会、足浴等娱乐活动;12.不准出入私人会所;13.不准利用培训中心、内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超规格接待;14.不准违反规定发放或变相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等;15.不准接受下级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奖金;16.不准擅自配套资金提高奖金标准、扩大奖励范围(国有企业按规定并列入工资总额、绩效工资管理的奖金、实物除外);17.不准违反规定公款举办奢华焰火、闹红火等节庆活动;18.不准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节日晚会等活动;19.不准以接受赞助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摊派费用方式搞节庆活动。

20.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认真履职,严格管理,严以律己,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同时,要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第二篇:十九个不准一个严禁

十九个不准一个严禁

1、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花卉、食品、烟酒等年货节礼;

2、不准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3、不准用公款购买、赠送充值卡、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

4、不准利用现代物流快递、以礼品册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匿手段进行公款送礼;

5、不准以总结会、团拜会、联欢会、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名义,用公款搞各种名目的走访联谊等活动;

6、不准以部门之间对接工作、走访名义,用公款搞所谓的“慰问”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工会、民政等部门正常安排的慰问老党员、老红军、老专家、老同志、劳动模范、部队官兵、优抚对象等,以及对城乡困难群体、残障人员访贫问寒活动除外);

7、不准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个人车辆;

8、不准在节日期间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

9、不准以公务出差旅为名变相国内旅游;

10、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人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11、不准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健身、歌厅、夜总会、足浴等娱乐活动;

12、不准出入私人会所;

13、不准利用培训中心、内部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和超规格接待;

14、不准违反规定发放或变相发放已经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等;

15、不准接受下级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发放的奖金;

16、不准擅自配套资金提高奖金标准、扩大奖励范围(国有企业按规定并列入工资总额、绩效工资管理的奖金、实物除外);

17、不准违反规定公款举办奢华焰火、闹红火等节庆活动;

18、不准使用财政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演出、节目晚会等活动;

19、不准以接受赞助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摊派费用方式搞节庆活动;

20、严禁以分期、分批、分地等方式变相突破规定的规模和数量,以收多记少、更改礼簿金、暗设礼帐、只收礼不设宴等方式变相收受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变相大操大办。

第三篇:十九个不准

个人廉洁履职自查自纠报告

今年3月份以来在镇党委统一组织的作风建设年活动中通过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

职责若干规定》的认真学习对照党员干部廉洁履职“十九个不准”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

际将本人廉洁履职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廉洁履职情况 作为旅游区分管武装、安

全生产、交通并挂钩××村工作的党委班子成员在区党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我带领分管

科室、村两委积极开展工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对照 “十九个不准”结合××高速征地拆迁、××总部征地赔青、辖区道路规划建设、高速安置地等工作对个人廉洁

履职情况作一梳理。

1、未出现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 ××高速是全省统一

规划的交通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征地拆迁量大。在此项目的拆迁工作中我严格执行相

关征地拆迁政策对征地居民进行拆迁安置坚持做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确保了群众

利益的最大化未出现任何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以及其它资

源的行为。目前××村安置点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预计10月底可基本完成。在××

村各项建设中个人未有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

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的行为未有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

或者处罚群众的行为未有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

不查的行为未有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2、未出现利用职务之便谋

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在工作上我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公仆意识。

不利用职务之便借机徇情坚持权为民用绝不以权谋私以“不公之事不做不利之财不

取不正之风不跟不法之事不为”为座右铭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廉

政勤政。在生活上注重一言一行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简洁朴素。除严格要求自己外

还加强对亲属的教育管理绝不允许他们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等无奢侈浪费、违

法违纪现象。

3、未出现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现象 本人在工作中求真务实

不弄虚作假坚持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不偏私不徇情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

济款物等分配事项中做到公平、公正热情接待来访、上访群众对其提出的问题、意见建

议等细心解答耐心宣传相关政策在公务接待、因公外出等事宜上严格要求自己任职期

间未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自我检查情况 通过对照“十九个不准”具体要求我深

入开展自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1、学习有所欠缺 在实际学习

过程中往往出现因为认识不足疏于学习、事物繁忙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系统性。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 虽然个人在廉洁履职方面付诸了不懈努力但与党和人民的要

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一些问题有其客观因素

也存在主观认识原因主要表现在重事务轻学习。习惯从客观上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

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

三、下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牢固树立

宗旨意识 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

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修养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2、进一步自觉接受

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 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中 “十九个不

准”的要求虚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进

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以《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为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继续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

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努力争取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为党风廉政建设贡献自

己的绵薄之力。本人签名年月日

第四篇:廉政自查自纠报告(三个严禁,十九个不准)

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

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市纪委关于开展“庸懒散贪”的有关要求,本人认真学习《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领会其内容及精神,落实自身廉政建设。通过学习、对照《规定》中“三个禁止”和“19个不准”,进行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规定》情况

深入学习领会《规定》精神实质,自觉把“19个不准”要求融入到自身职责和各项具体工作中,严以律己,忠诚履职,个人执行《规定》总体良好。

1.坚持“真知”与“执行”结合。全面、准确、深入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履职,真正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人民公仆。对照“19个不准”逐条领会精神实质,用《规定》指导自己的言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主动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自觉将自己的行为准则提升到法律规定的水平线之上;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警告自己不要有任何越轨的举动,经常利用空余时间与同志们进行 1 思想沟通,及时把握廉政建设执行情况,增强法制意识,做到与时俱进、警钟长鸣、知行合一。

2.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本人在工作的过程中能率先垂范,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务求做到自重、自律、自省、自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以党纪国法约束要求自己。同时,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倾听同志们意见,主动接受法律法规和纪律部门的制约。并结合我镇实际,积极推动“庸懒散贪”活动的开展以促进民主、法治、高效、透明、勤政、廉洁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对照《规定》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能够严格遵守“19个不准”,无一违反,同时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也发现一些不足,具体如下:

1.需进一步更新知识,解放思想。重实务,轻学习。平时虽然学习了大量政治、经济和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并注重从中吸取精华充实自己,但由于处在领导岗位上,日常性事务工作多,难以集中时间学习、学习缺少更深层次、系统性的学习,导致对新生事物不能及时掌握,尤其是对法律法规、农村政策、行政管理、产业发展等理论知识掌握得不够全面,影响了更深层次的解放思想,造成在开展工作时的决策不够坚决,思路不够宽。

2.需进一步深入密切联系群众。为群众服务宗旨意识有所淡化。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最高的标准和人生追求的思想需进一步强化,不能始终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虽然定期深入基层、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心声、解答群众疑难,但在及时稳妥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工作成效、方式方法仍然亟待提高。

三、自纠措施和下阶段计划

综合分析以上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自省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克服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学习,认真整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与时俱进,坚持做到勤学、精学、终身学,不断提高自身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领会《规定》,夯实自身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加强监督,真抓实干。以《规定》要求为准绳,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克己奉公,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虚心听取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批评意见,健全监督机制,勇于接受监督;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立足实际积极开展本职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提升工作执行力;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多 3 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增强党纪国法意识。我的岗位,既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更是职责和义务的承载。今后工作中,本人将正人先正己,筑牢思想防线,夯实纪律观念,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把”19条不准“作为人生信条,彻底杜绝所有偏离”19条不准“的苗头,并时常告诫家人及同事在工作上、生活中遵纪守法,严格自律,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以《规定》为镜子,时刻对照、检查自己的言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不断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篇:三个禁止、十九个不准

【学习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一)作者: 寿阳县 发布时间: 202_-09-01

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三个禁止,十九个不准” 第一条 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第二条 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 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乡镇党委和政府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故意刁难群众;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

(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十九个不准一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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