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2019年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保障食品安全,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聚餐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落实街道、社区的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增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乡村厨师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乡村厨师承办集体聚餐行为,努力实现农村集体聚餐厨师队伍建档率100%,乡村厨师培训率100%、年度健康体检率100%、聚餐备案指导率100%等四个“百分之百”,确保街道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
按传统习俗在非营业性餐饮场所举办的婚宴、寿宴、丧宴、乔迁宴、庆典宴等各种涉农家庭集体聚餐。
三、主要任务
1.健全聚餐监管网络体系。健全完善街道、社区集体聚餐监管网络,积极推动监管重点下移、关口前置、责任落底,严格落实社区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社区信息员具体负责对农村集体聚餐工作进行统一申报、备案、指导,聚餐举办者和承办厨师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形成“事前有申报、过程有监管、事后可追溯”的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2.落实申报备案指导制度。积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与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举办者、承办厨师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分级分类开展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现场食品安全指导、督导工作。对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料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等进行监督检查,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亚硝酸盐等,督促落实聚餐食品留样,做到事前技术指导,事中安全检查,事后掌握情况。要督促举办者和乡村承办厨师把好食品进货渠道关,把好菜谱、食品选配关,把好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关。
3.加强对乡村厨师规范管理。一是实时更新农村厨师健康档案。实时对辖区承办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及班子队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登记备案,造册建档,及时更新,实施辖区农村厨师信息动态管理,对未进行登记备案的厨师一律禁止其承办农村集体聚餐活动。二是开展培训体检。组织对辖区内登记备案的乡村厨师进行《食品安全法》、《丰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培训考核和健康体检;未通过培训和体检的乡村厨师一律禁止从事集体聚餐服务工作。
4.学习外地丧事“一碗菜”先进经验。本着俭省节约和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的原则,各社区要推进喜事降低就餐标准、丧事禁止提供凉菜,最大限度降低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调查和宣传培训阶段(8月31日前)。对乡村厨师班子进行摸底调查和登记造册,更新乡村厨师健康档案,组织登记备案的乡村厨师进行集中培训和统一考核、体检,宣传“一碗菜”经验。
(二)全面整治和集中规范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健全农村集体聚餐监管网络,加强乡村厨师备案管理,认真落实农村集体聚餐统一申报、备案和指导制度,同时试行农村集体聚餐喜事降低就餐标准,丧事禁止提供凉菜,确保全街道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开展平稳有序。
(三)总结提升(12月1日至12月20日)。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归纳、分析和研究,拿出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和制度,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