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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培训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10-903859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08 22:06:1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综治培训

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培训讲稿

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办要求,今天组织大家召开综治干部培训会议,我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谈一些想法和体会,与在座的同志作些交流,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的形成和发展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概念。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1991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是这样表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中央总结历史经验提出的正确方针,它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是新形势下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原则的新发展,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新路子。同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有一段话是这样说的:社会治安问题是社会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必须动用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并作为全社会的共同任务,长期坚持下去。

中央文件中的这段文字,主要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性质上作了定义。全国人大的决定中的这段文字,主要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从形式作了定义。深刻理解上面这两段文字的含义,就能全面理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性质、目的和意义。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探索时期

上世纪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初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探索时期。八十年代,拨乱反正的中国面临严峻社会治安问题的挑战,如何找到治理社会治安的一条正确途径,从最高层到各地基层都在孜孜以求。在邓小平同志“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指导下,从上到下开始了中国特色社会治安治理之路的探索。

1981年5月,中央政法委召开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武汉五大城市治安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各级党委来抓,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同年6月,中共中央转发此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正式明确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

1982年1月,党中央在《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中再次要求:“为了争取治安情况根本好转,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全党动手,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方针。”

1983年8月,党中央《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明确了把“严打”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首要环节的工作思路。

在这一时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在中央大政方针的指导下,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积极效果。一些地方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有的还从实际出发,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这一时期,各地探索出了很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经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得到了全党全社会的认可,为这项工作在全国范围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991年1月,经党中央批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会议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基本经验,明确了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3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这两个《决定》是我国搞好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确保长治久安的纲领性文件。同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两个《决定》的出台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设立,标志着完成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探索阶段。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完善时期

两个《决定》出台到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方针,大致可划分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完善时期。两个《决定》提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由探索阶段转入了发展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决定》精神,全面深入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普遍设立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涌现出了许多富有特色、富有实效的经验和作法,例如安全文明小区创建活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枫桥经验”、社会治安群防群治、“严打”专项斗争等。党中央深入研究新时期社会治安面临的新形势,不断把基层和群众的经验上升到理论的高度,不断完善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党的十四大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长期稳定”,写入了新修改的《党章》的总纲,使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为全党必须遵循的纲领之一。

1995年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2_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要求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城乡基层单位。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

202_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202_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改进社会管理,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作为重要内容。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

中央综治委也相继发出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1991年底,中央综治委制定了《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的规定》和《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明确了综治工作的管理原则、工作责任和奖惩措施。1996年10月,中央综治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并对建立基层综治组织、强化基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997年8月,中央综治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的意见》。

202_年9月,中央综治委下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比标准》,使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更加规范。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的提出,是综治工作认识深化和全面的表现,也是理论上成熟和工作体系完善的标志,明确了综治工作的重点和工作路线。上述综治方针、政策和规定出台,使综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走上了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的道路,形成了完整的工作机制、体制、制度,建立了稳定的工作机构和专业队伍,统一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全社会的好评。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发展时期

“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合治理工作方针提出后,各地全面调整综治工作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改变以往重打轻防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工作优势,全面建立健全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一系列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广泛运用,群防群治组织进一步健全,队伍进一步扩大,预防犯罪的能力有了显著提高。综治工作在理论上、形式上、实践上都得到了空前发展。

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要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社会动员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写进了规划。

202_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指出,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为新形势下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建设制定了纲领性文件。

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强调: 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和谐社会建设,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全国范围的平安创建活动,使综治工作在一个新的更高的平台上运行,综治工作多措并举、协调联动的优势得到了充分发挥,去年全国群众安全感调查表明,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达到了93.3%。

以上表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是党的三代领导集体总结社会治安工作的经验,逐步提出和完善的,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在新形势下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特色的社会治安管理之路。

第二篇:综治培训学习心得

基层综治干部培训班学习心得体会

西区综治办何剑

自12月20日至22日我参加全国基层综治干部培训班盐都培训点学习以来,虽说时间暂短,但对我来说很受教育,受益匪浅,在听取了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的开班动员和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的《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安综合治理工作科学发展》主题授课。以及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主讲的《当前我国社会治安形势》、中央维稳办副主任夏诚华《当前我国社会稳定形势》、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课题讲座。使我更加感到当前我们国家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激发了我热爱综治工作,做好综治工作的积极性,决心虚心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当好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为社会治安平安建设作自己应有的贡献。国家对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通过一个个经典的典型交流和基层综治办主任工作心得的发言,使我增加了解不少宝贵的工作经验。国务委员、1

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孟柱的总结讲话意义深该,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提出了及好的建议,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经验。这次培训,形式多样,虽然培训时间只有三天,使我对综治工作业务有了新的提高,学到了实实在在的东西。现将我参加这次培训学习的心得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不断认真学习,不断夯实理论;在实践中展开学习,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向同事好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学习,不断提高干事能力;不断提高融入社会的能力;向各级领导学习,不断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二、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有新的理解。北京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首都综治办主任李万钓《使好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全面加强社会管》、中央综治办协调室巡视员季勤《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讲座,这充分说明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有新的理解。要针对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如:治安混乱地区突出整治、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与帮教对象之间沟通等问题提出了工作要求,深刻理解社区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在开展社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中要坚持“制度化管理,人性化改造”,做好走访记录表、季度考察表、劳动记录和个人教育记录。

三、加强协调能力。要增强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确保质量,注重实效;建立和完善执行体系和机制,认真夯实基

础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内容,不断创新工作模式,扩大执行力的效能,不断加强协调能力。

四、加强实践能力。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理论和实践联系起来,勤于实践锻炼是我们工作人员提高工作本领、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总结实践中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提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增强自身解决问题的水平,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群众。

五、正确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知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是构筑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作要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基本方法及实用技巧,并结合生动的实例以案说法,使我们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工作知识有了深入的了解。

我通过三天的学习培训,在思想上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意义和现实的社会作用有了深刻的认识,深感所从事工作的重要性。我深刻认识到:无论在任何岗位,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怀着热情、带着情感去做,而且要竭尽全力、尽职尽责地做好。作为一名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人员,首先要带头学法、用法,维护公平正义,为高新区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综治培训心得体会

综治培训心得体会

经过三天的综治培训,学习了各地综治干部的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听取了中央综治委多位领导的讲话,对比自己的乡镇工作,觉得有很大的差距,感慨颇多,下面谈几点内心感受:

一、综治工作领导必须重视。在中国现行的工作体制下,没有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什么事也干不成,综合治理也例外,这项工作最终能不能搞好,能不能出亮点,很关键的一方面,就是各级领导是否重视综治工作。我们若老是开会领取任务,回来后向领导汇报,领导左耳进,右耳出,不当一回事,你的工作一定很难干,甚至什么也不干不成。如果各级领导身先垂范,经常性地参加各种综治会议,参与综治工作活动,时时讲综治,事事讲稳定,解决综治工作中的人、财、物问题,则工作一定能干出成绩来。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事也干不成。

二、综治工作机构必须健全。没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工作就不能顺利开展,我在听了浙江省诸暨市

相关的细则,根本无法实行,都是一句空话。综治工作要有详细的工作机制和处罚细则,以便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基层为应付上级检查,各种工作预案制定了不少,但很难实行,原因就在于没有一套上级部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处罚细则。凡事只规定人们应该怎样做,若不这样做将会有什么后果的命令和文件是没有实际的执行定义的。

五、综治工作要有健全的基层组织。上级所有的工作部署,最终都要落实到各行政村,而目前实际情况是各村一个人管四五项工作,一个村上四五个人要接上面几十项工作,而对这些农村干部来说,哪项工作有实际的、现实的利益,他们就抓得好一点,没有利益的就应付,这对基层而言是一个大问题。我们综治工作看不见什么目前的利益,而这平安稳定综治工作又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全,还有什么利益比这更大呢?但农村基层组织的现实是需要我们很好地反思的。

六、综治干部应该得到经常的培训。许多工作的经验和方法是在交流中进步的,这次培训就很好,我觉得收益很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安阳市、林州市的政

各乡镇进行巡回宣播等多种形式,构

第四篇:综治培训心得体会

综治培训心得体会

经过三天的综治培训,学习了各地综治干部的先

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听取了中央综治委多位领导的讲话,对比自己的乡镇工作,觉得有很大的差距,感慨颇多,下面谈几点内心感受:

一、综治工作领导必须重视。在中国现行的工作

体制下,没有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视,什么事也干不成,综合治理也例外,这项工作最终能不能搞好,能不能出亮点,很关键的一方面,就是各级领导是否重视综治工作。我们若老是开会领取任务,回来后向领导汇报,领导左耳进,右耳出,不当一回事,你的工作一定很难干,甚至什么也不干不成。如果各级领导身先垂范,经常性地参加各种综治会议,参与综治工作活动,时时讲综治,事事讲稳定,解决综治工作中的人、财、物问题,则工作一定能干出成绩来。综治工作的重要性在于它是一切工作的基础,没有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什么事也干不成。

二、综治工作机构必须健全。没有一个好的领导

班子,工作就不能顺利开展,我在听了浙江省诸暨市-1-

枫桥镇党委副书记、镇综治主任主任张营的讲话后,内心深处的一个想法终于在其它地方实现了,那就是综治工作要合署办公,司法、信访、调解、维稳、警务、流动人口、安臵帮教、安全管理、反邪教等等,这几项工作的大目标都是一致的,就是保持社会的平安稳定,而在我们这个地方,却是各管各的,许多工作重复做,到头来什么也做不好。如何健立联合办公的大综治格局,整合各个部门的资源与力量。增强平安稳定建设力量,倒是我们基层综治工作应该考虑的大问题。

三、综治工作要有切实的保障。现行的社会体制下,没有充分的物质保障什么事也干不成,上级部门不能老是发文件,综治经费应该花多少,每年增长多少,而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很难做到。省、市应当建立综治经费的专项保障机制,专款专用,每年的年初就应把经费划到专门的综治帐户上。这样不至于在迎接上级检查时造些假帐应付,上级领导应该比我们更聪明,少做无意义的工作。

四、综治工作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尽管我们年年签订责任书,责任书上也写明处罚措施,但因缺乏

相关的细则,根本无法实行,都是一句空话。综治工作要有详细的工作机制和处罚细则,以便于实际工作中的操作。基层为应付上级检查,各种工作预案制定了不少,但很难实行,原因就在于没有一套上级部门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处罚细则。凡事只规定人们应该怎样做,若不这样做将会有什么后果的命令和文件是没有实际的执行定义的。

五、综治工作要有健全的基层组织。上级所有的工作部署,最终都要落实到各行政村,而目前实际情况是各村一个人管四五项工作,一个村上四五个人要接上面几十项工作,而对这些农村干部来说,哪项工作有实际的、现实的利益,他们就抓得好一点,没有利益的就应付,这对基层而言是一个大问题。我们综治工作看不见什么目前的利益,而这平安稳定综治工作又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安全,还有什么利益比这更大呢?但农村基层组织的现实是需要我们很好地反思的。

六、综治干部应该得到经常的培训。许多工作的经验和方法是在交流中进步的,这次培训就很好,我觉得收益很大。在以后的工作中安阳市、林州市的政

法委可自行组织多次这样的培训,聘请一些专家、教授讲解当前平安稳定形势,对我们的工作会有深刻启发的。

七、综治工作要加大宣传。建议在综治宣传月期间,市政法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到

传,发放宣传页,动用宣传车,广

筑社会平安建设的宣传大环境。

各乡镇进行巡回宣播等多种形式,构

第五篇:综治培训教案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培训教案

——关于“三个排查”、“和谐平安”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年,是做好“五五”普法工作极其重要的一年,我们通过认真落实“五五”普法各项工作措施,顺利通过了“五五”普法工作验收。在此基础上,我们要通过积极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和谐平安”创建工作,进一步实现全处更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夯实“平安建设”基础。

一、积极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

(一)指导思想

这次集中行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在街道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坚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整合各方面力量,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排查治理公共安全隐患。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实现群体性事件下降,“民转刑”案件下降,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公共安全隐患得到治理,公共安全感进一步得到增强的目的,推荐和谐平安珠海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三个排查”集中行动,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找准和整治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采取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2、坚持“条块联手互动”的原则。调处、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划分条块责任,限期落实到位。各村(居)、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排查、调处、整治工作的责任,共同抓好工作落实。

3、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已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明确整改时限、整治措施、整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治安乱点改变面貌,突出治安问题有效化解,公共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4、坚持“严格责任追究”的原则。对排查工作不深不细、化解工作不及时、整治措施不到位导致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村(居)、单位,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重点

1、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因山林、土地、水利、矿产资源等权属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城市建设等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婚姻、家庭、邻里等民事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学校及周边问题、企业及周边问题引发的纠纷;因医疗、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问题引发的纠纷,以及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各类退休人员及库区移民等群体中暴露的矛盾纠纷。

2、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重点:农村集镇、采砂水域等案件多发地区和治安复杂地区;商贸区域等公共复杂场所,案件多发地区;校园及其周边、铁路和公路沿线、企业周边治安不好地区。

3、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政府机关、金融单位、供水、供电、邮电、通信等重点要害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集贸市场、车站、公共娱乐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场所和高危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交通安全隐患。

(四)主要措施

1、深入扎实开展排查。深入群众,联系实际,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及治安问题开展全面排查,切实摸清本地区、本单位突出的矛盾纠纷,摸清治安混乱的区域、部位、场所,摸清可能引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摸清影响公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摸清导致矛盾纠纷突出和治安状况混乱的原因。完善预警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治安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有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2、着力抓好矛盾化解、治安整治和隐患治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及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按照问题的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分析研究,逐一制定调处、整治方案,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调处、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要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化解、滚动治理,切实做到什么矛盾纠纷突出就重点化解什么矛盾纠纷,哪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哪些安全隐患突出就重点治理哪些安全隐患。要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要查明原因,并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整治,坐镇督导。特别是对长期没有解决的矛盾纠纷、治安乱点、突出治安问题及公共安全隐患,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自动动手,包点督办,问题不解决,人员不撤、工作不停,确保解决到位。

3、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健全由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建档定责,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力量调处,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对短期内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要耐心疏导,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诉求,同时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积累、激化。

4、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以集中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整合我镇基层综治、维稳、调解、信访等方面的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按照“力量大整合、矛盾分类解”的思路,探索行业纠纷分类化解的新机制,提高化解效益,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基础。

5、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经济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遏制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按照“综治牵头组织、电信建设维护、公共管理使用、政府分级投入”的总体思路,建立覆盖全镇的视频监控体系,提高治安防范的科技含量。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严密公共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边际地区的治安防范,构建网格化治安巡防工作格局,加强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信息安全监管和舆论引导,提高社会治安动态控制能力。加大专兼职巡防力量建设力度,扩充群防群治队伍,大力发展和谐平安建设志愿者队伍,推进基层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化、网络化、科技化,建立点线面相结合的多方位、全覆盖、大防控的治安防范网络。

6、全面提升公共安全管理水平。按照边排查、边整改、边总结、边建制的思路,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健全各类安全隐患资料台账,完善报备案制度、完全排查检查制度、隐患漏洞整改制度、岗位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安全管理基础设施特别是公共消防设施和车辆、器材、装备的投入,提高公共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

二、认真做好“和谐平安”建设工作

(一)指导思想

全处“和谐平安”建设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街道党委和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全面开展“和谐平安”建设工作。在工作开展中要紧紧围绕“和谐平安”这一主题,深入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然群众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着眼主动防范,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坚决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1、要严格管理危险物品。要牢固树立“危险物品无小事”的思想,坚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打、严治的原则,绝不允许一枪一弹、一管炸药、一枚雷管和剧毒化学品等危险物品非法流入社会,落入恐怖分子手中,严防发生爆炸、枪击、投毒事件。

2、要严密守卫重点部位。要加强对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敏感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单位内部安全保卫责任制,反复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增强守卫力量,确保我处供水、供电、邮电、通信、食品供应等重点要害部位、设施的安全,严防发生破坏活动。要加强对车站、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铁路、桥梁的守卫工作,防止发生恐怖袭击和捣乱破坏活动,确保安全。

3、要严密开展巡逻防控。要健全我处治安防控网络,科学划分巡防区域,有效整合巡防力量,落实村庄巡防、城镇社会管控、单位守控等措施,大力推动军警民联防联治。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我处重点单位、要害部位、重点路段、重要目标和公共复杂场所的巡逻,加强对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的盘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4、要大力整顿治安乱点。对我处治安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去强烈的地区、部位、路段,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集中进行治理,限期改变面貌。特别是我处集贸市场、商城等人员密集、治安复杂地区,要增加巡逻力量,加大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

5、要严厉打击犯罪活动。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放火、爆炸、投毒、非法制贩爆炸物品、破坏交通通信电力设施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活动。

(三)组织领导

1、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各村(居)、各部门要迅速对“和谐平安”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深入一线督导,靠前指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平安二字上,把开展“和谐平安”建设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村居、各部门要真抓实干、明确责任,切实把“和谐”建设工作动员部署好、组织落实好,确保取得实效。

2、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涉及本部门系统的“和谐平安”建设工作,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指导下级部门做好工作。

3、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强大声势。各村(居)、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群众的工作,贯穿于 “和谐平安”建设工作的始终。宣传发动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组织各单位、各村(居)的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面对面地进行宣传发动,向群众宣传开展“和谐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目标、工作重点等,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谐平安”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摸排黑恶线索、检举犯罪嫌疑人、揭发违法行为,消除治安隐患,堵塞防范漏洞。

4、强督导检查,严肃工作纪律。为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镇里将由综治委牵头组成督查组,适时到各村(居)、各单位进行指导,跟踪督查。

珠海街道办事处综治办 202_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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