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文件
AQBZH-101-1
关于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
各部门、车间: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认真组织全体员工贯彻学习,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做到安全工作全员参与。
本文件发布后,应传达到各部门并告知全体员工和相关方。
附:《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经理
202_
年X月 X
日
附件:
安全生产责任制
1目的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3术语和定义
3.1
五同时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2
三同时
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安全设施。职业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职责
4.1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1.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1.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决定。
4.1.3总经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听取安全生产汇报,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4.1.4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相关规定配齐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1.6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1.7组织审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
4.1.8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
4.2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2.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决定。
4.2.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4.2.4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4.2.5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2.6组织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
4.2.7负责组织事故处理,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分析处理、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
4.3
常务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
4.3.1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4
总经理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
4.4.1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4.2负责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更新的归口工作。
4.4.3负责做好总经理办公会、安委会等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
4.5生产副总安全生产责任制
4.5.1生产副总是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协助公司做好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4.5.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决定。
4.5.3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安全生产负重要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5.4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
4.5.5参与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监督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
4.5.6参与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5.7参与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
4.5.8负责各类设备(工装)设施及其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和隐患整改工作。
4.5.9负责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组织监督检查设计、资金、设备、材料、施工和计划的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4.5.10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加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督促批准上报材料,按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负责落实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
4.6各科主管安全生产责任制
4.6.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决定。
4.6.2各科主管对各自负责的科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4.6.3参与制定各科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检查各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6.4参与制定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参与抢救。
4.7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7.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决定,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4.7.2负责坚持做到“班前讲安全”有声音、“班中检查安全”有记录、“班后总结安全”有效果。
4.7.3负责按照公司要求,定期组织本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对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及时表扬,对存在“三违”现象及时纠正并对员工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违章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7.4负责对新进入本班组的员工、变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及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常利用各种形式对班组成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本组员工安全意识,不断发现、改善、治理工作中的隐患。
4.7.5负责班组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并向上级报告。
4.7.6负责督促本组成员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4.8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4.8.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决定。
4.8.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各种运行记录要按时、准确记载。
4.8.3合理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消防器材。
4.8.4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检查本岗位不安全因素,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8.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禁止违章作业,发现违章冒险作业人员,应加以劝阻和制止,做到不迟到、早退、串岗、离岗、睡岗和不饮酒后上岗。
4.8.6做好设备、工具维护保养工作,保持作业场所的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4.8.7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要立即上报领导,不得瞒报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积极参加抢救;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
4.9职能部门及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4.9.1生产部(设备归口管理)及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9.1.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决定,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9.1.2组织编制生产计划和安排生产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做到有节奏和均衡生产,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采取保证安全的措施组织生产。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9.1.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指挥,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严禁违章指挥。
4.9.1.4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防止事态扩大,并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共同处理。
4.9.1.5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对生产部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杜绝违章作业。
4.9.1.6负责贯彻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设备、管网及工业建筑物的使用、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4.9.1.7负责制定所管辖范围内各类设备设施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规定,使其符合国家、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相关要求。
4.9.1.8组织对设备开展周期性检查、校验及检定工作。
4.9.1.9负责对工装、夹具、刀具等的管理,重点加强对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采购入库的工具要符合安全技术有关规定,确保使用安全。
4.9.1.10
负责制定所管辖范围内各类设备设施安全技术要求和安全生产规定,使其符合国家和上级相关法规和管理规定。
4.9.2物流部及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9.2.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决定,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9.2.2组织编制仓库、物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9.2.3负责仓库、物流的组织、协调、调度和指挥,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
4.9.2.4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4.9.2.5
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4.9.3品控部及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9.3.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决定,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9.3.2负责编制检验人员采样、分析项目及使用设备、仪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9.3.3负责原材料、元器件、外购件的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提出意见。
4.9.3.4负责职业健康和女工保护管理,对工作场所环境、卫生尤其是存在粉尘、有害物质、噪声、高温、放射等职业危害因素的进行管理。
4.9.3.5参与因质量原因造成事故的调查分析。
4.9.4财务部及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9.4.1负责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营与财务预算中。
4.9.4.2
负责对公司立项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专项资金的落实。
4.9.4.3
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汇总,报公司审批。
4.9.4.4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
4.9.5行政部(安全归口管理)及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9.5.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决定,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9.5.2组织编制、修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4.9.5.3负责督促检查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9.5.4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
4.9.5.5组织安全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4.9.5.6负责隐患排查,督促有关责任部门进行整改。
4.9.5.7负责安全防火管理,检查各部门安全防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发生火灾事故进行处理,涉及公司职工伤亡的火灾事故,应与生产部共同进行调查处理。
4.9.5.8负责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4.9.5.9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4.9.5.10负责监督工程发包,监督外来施工人员施工安全。
4.9.5.11负责组织安全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4.9.5.12负责组织发放员工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监督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发放与使用情况。
4.9.5.13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
4.9.5.14负责特殊作业管理,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4.9.5.15负责卫生、安保管理工作。
4.9.5.16负责处理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的法律事宜。
4.9.5.17负责安全文化建设的确定。
4.9.5.18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要求,做好信息系统及网络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4.9.6人力资源部及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4.9.6.1负责组织制定新入厂员工和在职员工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并协助行政部安全主管组织实施对新入厂员工和在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4.9.6.2配备能够胜任的安全管理人员。
4.9.6.3严格控制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调动,对于新补充的人员,必须先到培训部门进行专业训练,经考试合格和体检合格后方能分配。
4.9.6.4招收新职工时,必须会同医务部门进行体格检查,不准将患有精神病或不适合所担任工作人员录用。
4.9.6.5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促进安全生产良性发展。将安全生产列入职工转正、晋级、评薪考核的条件。
4.9.6.6负责安全文化建设的策划。
4.10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10.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标准、规定及省,市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10.2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计划,检查本单位各级领导、各部门、各车间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4.10.3负责组织群众性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季节性检查工作,并督促本单位开展经常性检查活动,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发现有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领导研究解决。
4.10.4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及特殊工种的教育和管理,利用各种教育形式,经常对员工进行全员安全教育,组织14、28日安全活动。
4.10.5负责审查和汇总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隐患整改计划,及时上报,经批准后督促按期执行,对危险设备、电气设备、通风除尘等特殊设备设施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检修。
4.10.6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消除隐患。根据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采用和生产发展的需要,督促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人员伤害、职业病、职业中毒的有效防护措施。
4.10.7在发生伤亡事故后,负责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减少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及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4.10.8负责对劳保用品的采购,并保证其经济性、实用性、安全性。对劳保用品的发放、使用进行检查与监督。
4.10.9对安全用具、绝缘用具及特殊防护用品的可靠性、实用性、安全性,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组织有效的检查、检验与监督。
4.10.10负责对各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疏于管理和存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下达限期整改指令,同时提请上级领导对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附则
本制度在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