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江河、海漂垃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开展江河、海漂垃圾(包括生活垃圾、树枝杂物、水葫芦等各种漂浮物、下同)攻坚整治,全面实施河流、入海沟渠漂浮物等陆源垃圾入海管控,及海上船舶和海水养殖等海上垃圾防治,确保近期内河道、海上无漂浮垃圾,并建立江河、海漂垃圾整治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陆域范围为全镇水库、入海沟渠、有居民海岛及海岸沿线;海域范围为近岸海域。
三、重点任务
(一)管控河沟垃圾入海。
对我镇沿河、沿沟、沿库城乡垃圾实施有效的收集、中转、处置,实现垃圾不入江、不入河、不入沟、不入库;在河流的主河道和入海沟渠建立分段的垃圾拦截清理机制,及时清理每个河流、沟渠段水面漂浮物,保障上游漂浮垃圾不进入下游,制定有效的垃圾入河入海拦截措施,及时清理入海河流拦河闸坝前垃圾和沿海各个防洪防潮水闸前垃圾,确保垃圾不入海。责任单位:XX村
督促指导部门:镇村建站、水利站、环保站、海洋与渔业站、农办、河长办
(二)清理海岸沿线海漂垃圾。
结合开展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海岸沿线村(居)的垃圾收集和中转能力建设,组建海域、岸上一体化环卫队伍,全面清理XX等村村海岸沿线治理范围内的水上岸上各类垃圾。对于江河入海口、沙滩、滨海景区、有居民海岛、重点养殖区等重点清理区域要建立整治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海漂垃圾治理工作全面开展。责任单位:XX村
督促指导部门:镇村建站、水利站、环保站、海洋与渔业站、农办
(三)防止海域生产垃圾入海。
健全各类海上船舶垃圾和各类固体废弃物收集、转运制度,做到集中收集,岸上处置。提高海上养殖环保管理水平,在XX两村各个养殖区配套建设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防止各类养殖生活生产垃圾入海。责任单位:XX村
督促指导部门:镇海洋与渔业站、环保站、农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镇政府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协调、指导全镇江河、海漂垃圾整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见附件),各村是具体组织实施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狠抓整治落实,加强对工作开展的督促、检查、指导。(二)强化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当地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群、宣传栏、LED显示屏等媒体和载体,大力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村民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我镇江河、海域垃圾专项整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三)强化财政投入。
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江河、海漂垃圾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探索引进市场机制,提倡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整治服务外包,试点推行在政府监督管理下的外包整治服务模式,多手段推进江河、海漂垃圾整治。(四)强化管理执法。
要健全镇、村二级联动的清理机制,持续高效开展江河、海漂垃圾整治工作。各相关部门(机构)要认真履行本部门职责,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在河边、海边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垃圾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沿江、沿海各类船舶、水产养殖和沿江、沿海倾废等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打击各类非法向沿江、沿海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五)强化考评问责。
实行阶段督导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定期对各地江河、海漂垃圾整治阶段性进展进行检查、督促,并定期向全镇通报阶段性进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协调有关镇直部门组织对各地江河、海漂垃圾整治成效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向全镇通报。对治理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