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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发展生猪产业实施方案
编辑:枫叶飘零 识别码:10-833279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2-11 22:08:53 来源:网络

XX县发展生猪产业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县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保障市场供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和猪价基本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稳定目标、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保障供应”的基本思路,强化政策支持,稳定和恢复生猪生产,提高市场供应保障能力,坚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稳产、稳价、增产、保供”的重大政治任务。

二、目标任务

迅速稳定发展生猪生产,千方百计确保完成生猪稳产增产保供承诺目标(2019-2022)。2020年实现快速恢复性生产,接近正常生产水平,全县猪肉供应自给率达80%以上,到2022年,达到正常生产水平,产业转型升级取得重要进展,自给率达100%,养殖规模化率达到60%以上,规模养猪场(户)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支持政策

1、支持标准化规模养殖。充分发挥扶贫猪场建设规模大、设计理念新、硬件设备好、新址疫源少的优势,对已经建成的11家扶贫示范猪场,支持华西希望集团及时投栏启用,迅速形成产能。督促加快在建养猪场的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全部使用。支持养殖主体领养扶贫猪场,对领养扶贫猪场的主体,优先按出栏商品猪数量予以补贴,每头补助

100元。

2、支持仔猪繁育。一是支持专业仔猪繁育场。对存栏能繁母猪20头以上、年出栏仔猪400头的繁育场,按每头100元给予仔猪出栏补贴,多出多补。(参考养殖场正常生产台账,以县内购买仔猪场户证明,所在村、乡镇证明为准核补。出栏仔猪不得大于每头80斤。)二是支持地方良种繁育。支持霍寿黑猪等良种保护繁育,对饲养霍寿黑猪种公猪,并为周边养殖场提供精液的每头补贴20000元,其他品种种公猪每头补贴10000元。

3、支持贫因户养殖生猪。把有防疫条件、有意愿、有劳力的贫困户(农户)列入生猪散养重点,兑现特色产业扶贫奖补。

4、支持生猪养殖保险。实行生猪养殖保险全覆盖,对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养猪保险全额补贴,非贫困户、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养猪补贴保费70%,能繁母猪、种公猪保费全额补贴。

5、支持粪污处理利用。全县所有规模养殖场户(年出栏200头以上)要确保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按照“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订单收纳、有机肥推广”等路径,推行种养结合,实现粪污资源利用。对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粪污处理利用到位,无环保投诉的养殖场(大户)进行补助,每出栏一头育肥猪补助

100元(参考养殖台账和产地检疫票证核实补助)。此项补助从上级扶持生猪产业发展及粪污处理利用项目中优先兑现。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生猪生产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农业农村、财政、扶贫、科商经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猪生产日常工作。

2、明确部门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做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技术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县发改委要做好项目申报,支持养猪场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局要加大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力度,兑现各项支持政策;县自然资源局要保障生猪养殖用地,取消不合理限制;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禁养规定,指导养殖场开展环保达标改造;县科商经信局要做好猪肉储备投放,组织产销对接;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对相关企业和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县交通运输局、人民银行、银保监组等要加大支持力度,为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提供有力保障。

3、落实政策保障。要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省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生猪稳产保供政策措施。争取好国家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省财政支持生猪调出大县规模养殖场(户)临时性生产救助,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非洲猪瘟自检工作补助资金。实施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县金融机构为生猪生产发展提供信贷支持。落实将仔猪及冷鲜猪肉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支持力度。落实保障养殖用地、养殖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试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防疫体系建设、规范生猪屠宰加工、提升科技服务等方面政策措施。

4、强化执法保障。各乡镇要因地制宜,立足长远,合理规划生猪产业布局,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要求,形成养殖、屠宰、消费相适应的产业布局。严格落实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督促养猪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查处生猪养殖、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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