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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施方案5则范文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10-804822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20 21:23: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施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1、工作目标

以创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特成立领导小组。

长:XX(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XX(矿长)

成员:XXX(安全副矿长)XX(技术副矿长)XX(生产副矿长)XX(机电副矿长)XX(安全科科长)XX(技术科科长)XX(机电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安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3、工作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自查自纠、分类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5月)

全矿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

1)、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

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矿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施工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建设方、施工方、监管三方的责任。

(4)、施工方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

施工方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施工方要认真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安全、生产、通风、机电、技术、地测、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安全投入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7)、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各职能科室、施工班组加大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制定“四定表”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2)、活动成员组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科负责: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落实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排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逐级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到各职能科室、施工班组、每个岗位;加强火工品库房安全管理,监督施工班组火工品运输、使用、领退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施工班组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建立及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和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通防科负责:落实矿井“一通三防”和防突技术管理;落实矿井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3)生产技术科负责: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井巷工程进度跟踪上图;落实施工班组各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修订工作;督促施工班组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矿区内老窑、采空区位置、做好矿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调度室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各掘进工作面的现场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业务的检查工作。

(5)机电负责:机电运输管理;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达标;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等业务的检查工作;井上井下实行双回路供电;地面风机、空压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电所的检查维护。

(6)办公室负责: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各类安全事故案例等工作,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矿安全文化建设。

(二)、分类整改阶段(6月---9月)

1)、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施工班组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报报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后向相关领导汇报。

2)、隐患排查治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由各科室、施工班组组织整改,落实;

(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科应该及时向活动领导组汇报,并按照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同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

(三)、督查检查阶段(10月-11月)

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按“五定原则落实”。督促各科室、施工班组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

从12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副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各科室、班组及存在重大隐患的科室、班组,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考核细则

1、矿级领导:

(1)跟班当班发生一起瓦斯、透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罚款1000元。

(2)跟班当班发生一重伤一人次,罚款5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1000元。

(3)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科室调查证实的罚款2000元。

(5)各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1000元。

2、各科室负责人:

(1)当班班次发生轻伤二人次,罚款2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500元。

(2)当班班次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4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8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100元。

(5)各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400元。发生两起罚款800元。发生两起轻伤事故,罚款500元。

(6)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是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对因领导组织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查。对一时难以治理,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各科室、施工单位、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从严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5、加大宣传。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落实措施,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宣传事故隐患的排

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依靠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落实安全目标的工作上来。

XXX煤矿

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提出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大督查”行动为抓手,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为重点,以“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统筹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严格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矿特成立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三、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重点

1、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照是否合法有效。

2、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管理职责是否落实;是否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勘探、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

3、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4、开拓部署与采掘生产组织情况:矿井设计、采区设计及主要巷道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矿井开拓、准备、回采和安全煤量是否平衡,是否存在“采、掘、抽”接续紧张、“剃头下山”开采等情况;是否按照设计规定的采掘工作面数量、核定生产能力、批准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灾害严重矿井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灾害严重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21】98号)要求,重新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是否如实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采空区和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密闭,是否编号建档;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和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施工行为;是否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

5、通风系统情况: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是否符合规定;生产水平和采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井下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防灾抗灾要求;矿井和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独立回风;局部通风机是否采用“三专两闭锁”,是否有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能否实现自动切换。

6、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如实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及时更新;安全监控系统功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各类传感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调校、测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标识卡和读卡分站能否正常工作,能否正常监视人员位置等信息。

7、瓦斯防治情况:是否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瓦斯地质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是否按规定测定瓦斯基本参数;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区域验证,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是否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保障抽采系统正常运行,瓦斯抽采是否达标;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瓦斯超限及追查处理是否符合要求;通风瓦斯日报是否落实审签制度。

8、水害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防排水系统;是否按规定编制防治水图件、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是否按规定配齐探放水设备和探放水作业队伍;是否结合实际开展致灾因素、地质因素普查,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水害类型和导水通道,查清顶底板含水层、岩溶水、陷落柱、老窑水、采空区积水的分布情况;是否按规定对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采取水害防治措施,做到超前治理到位;矿井进行采掘活动是否做到有凝必探;是否违规开采各类防隔水煤柱;是否在水害不清区域进行采掘作业;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和防治水设计并进行探放水作业;是否建立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及时撤人的制度。

9、防灭火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是否按规定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是否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和建立火灾监测系统;井下火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瓦斯抽采管路等材料。

10、防尘管理情况:是否根据开采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是否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1、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支护是否结合实际进行设计并按设计实施;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的,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机电运输情况: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两回路供电电源线路;是否建立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并严格落实;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是否进行防爆检查;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等重要装备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1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是否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并严格落实。

14、应急处置与救援情况:出现瓦斯、水、火、顶板等灾害预兆时是否按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是否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是否按要求建立救护队,不具备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是否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井下所有工作地点是否设置灾害事故避灾路线,巷道交叉口、巷道是否设置避灾路线标识;是否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四、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自查自纠、分类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一)

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自查自纠阶段全矿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矿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

(4)、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安全投入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7)、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加大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制定方案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2、活动成员组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科负责: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落实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排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落实

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到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火工品运输、使用、领退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建立及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和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

教育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通防部负责:落实矿井“一通三防”和防突技术管理;落实矿井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3)、生产技术部负责: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井巷工程进度跟踪上图;落实施工单位各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修订工作;督促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矿区内老窑、采空区位置、做好矿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调度室负责:按照有管规定强化各掘进工作面的现场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业务的检查工作。

(5)、机电负责:机电运输管理;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达标;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等业务的检查工作;井上井下实行双回路供电;地面风机、空压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电所的检查维护。

(6)、后勤部负责: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组织职工学.各类安全事故案例等工作,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矿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阶段:分类整改阶段((二)

分类整改阶段(6

月---9

月)

1、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施工单位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由各科室、施工单位组织整改落实;

(2)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该及时向活动领导组汇报,并按照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和物资的落实、负

责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

第三阶段:督查检查阶段(10

月-11

月),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制订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五定”进行落实

。督促各科室、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12

月),考核总结阶段从

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副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各单位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考核细则

1、矿级领导:

(1)、所跟班发生一起瓦斯、透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罚款

1000

元。

(2)、所跟班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

500

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

1000元。

(3)、存在《特别规定》

“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2021元。

(5)、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1000

元。

2、各科室负责人:

(1)、所跟班次发生轻伤二人次,罚款2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500元。

(2)、所跟班次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4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800元。

(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100元。

(4)、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400元。发生两起罚款800元。发生两起轻伤事故,罚款

500元。

(5)、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五、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

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对因领导组织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

注重实效。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查。对一时难以治理,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方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进行严格追究。

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各科室、施工单位、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

不到位的,要进行从严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5、加大宣传。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落实措施,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宣传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依靠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落实安全目标的工作上来。

第三篇: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煤矿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精神,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为标准,以“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大督查”行动为抓手,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为重点,以“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切实把事故预防作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进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统筹煤矿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严格落实煤矿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矿特成立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重点

1、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等证照是否合法有效。

2、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管理职责是否落实;是否设置采掘技术管理、“一通三防”、地质勘探、防治水等安全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三项岗位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

3、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安全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矿级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得到有效落实。

4、开拓部署与采掘生产组织情况:矿井设计、采区设计及主要巷道布置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等相关规定;矿井、水平、采区、采掘工作面主要安全生产系统和设施是否符合规定;矿井开拓、准备、回采和安全煤量是否平衡,是否存在“采、掘、抽”接续紧张、“剃头下山”开采等情况;是否按照设计规定的采掘工作面数量、核定生产能力、批准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灾害严重矿井是否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灾害严重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5】98号)要求,重新进行了生产能力核定;是否如实填绘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图纸;采空区和废弃巷道是否及时密闭,是否编号建档;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保安煤柱和危及相邻矿井安全的施工行为;是否采用以掘代采等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工艺。

5、通风系统情况: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是否符合规定;生产水平和采区是否实行分区通风;井下风门、风窗、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施工位置、构筑质量和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防灾抗灾要求;矿井和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是否满足要求;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采掘工作面是否实现独立回风;局部通风机是否采用“三专两闭锁”,是否有同等能力的备用风机,能否实现自动切换。

6、安全监控及人员位置监测系统运行情况:是否如实绘制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及时更新;安全监控系统功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各类传感器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安全监控系统的维修、调校、测试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人员位置监测系统的标识卡和读卡分站能否正常工作,能否正常监视人员位置等信息。

7、瓦斯防治情况:是否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瓦斯地质情况;是否按规定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是否按规定测定瓦斯基本参数;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区域验证,是否采取了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按规定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切实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头;是否按规定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保障抽采系统正常运行,瓦斯抽采是否达标;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和瓦斯管理规定,严格按规定检查瓦斯;是否落实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瓦斯超限及追查处理是否符合要求;通风瓦斯日报是否落实审签制度。

8、水害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防排水系统;是否按规定编制防治水图件、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是否按规定配齐探放水设备和探放水作业队伍;是否结合实际开展致灾因素、地质因素普查,查明生产、准备、开拓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水害类型和导水通道,查清顶底板含水层、岩溶水、陷落柱、老窑水、采空区积水的分布情况;是否按规定对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采取水害防治措施,做到超前治理到位;矿井进行采掘活动是否做到有凝必探;是否违规开采各类防隔水煤柱;是否在水害不清区域进行采掘作业;在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是否按规定编制专项开采设计和防治水设计并进行探放水作业;是否建立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紧急情况下及时撤人的制度。

9、防灭火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是否按规定编制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是否采取综合预防煤层自燃发火的措施和建立火灾监测系统;井下火区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瓦斯抽采管路等材料。

10、防尘管理情况:是否根据开采煤层的煤尘爆炸性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是否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1、顶板管理情况:采掘工作面支护是否结合实际进行设计并按设计实施;采煤工作面顶板悬顶面积超过规定的,是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机电运输情况: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两回路供电电源线路;是否建立设备检查维修制度并严格落实;防爆电气设备是否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是否进行防爆检查;用于升降人员的提升系统、主要通风机、主排水泵、空压机等重要装备的各项保护是否齐全可靠,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和更换;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工艺。

1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是否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管理台账并严格落实。

14、应急处置与救援情况:出现瓦斯、水、火、顶板等灾害预兆时是否按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是否按要求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进行演练;是否按要求建立救护队,不具备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是否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井下所有工作地点是否设置灾害事故避灾路线,巷道交叉口、巷道是否设置避灾路线标识;是否赋予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四、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自查自纠、分类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5月)、自查自纠阶段全矿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矿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

(4)、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安全投入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7)、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加大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制定方案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2、活动成员组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科负责: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落实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排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落实 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到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加强火工品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火工品运输、使用、领退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建立及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和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 教育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2)、通防部负责:落实矿井“一通三防”和防突技术管理;落实矿井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3)、生产技术部负责: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井巷工程进度跟踪上图;落实施工单位各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修订工作;督促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矿区内老窑、采空区位置、做好矿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调度室负责:按照有管规定强化各掘进工作面的现场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业务的检查工作。

(5)、机电负责:机电运输管理;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达标;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等业务的检查工作;井上井下实行双回路供电;地面风机、空压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电所的检查维护。

(6)、后勤部负责: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各类安全事故案例等工作,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矿安全文化建设。

第二阶段:分类整改阶段((二)分类整改阶段(6 月---9 月)

1、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施工单位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由各科室、施工单位组织整改落实;(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该及时向活动领导组汇报,并按照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和物资的落实、负 责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

第三阶段:督查检查阶段(10 月-11 月),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制订整改措施,严格按照“五定”进行落实。督促各科室、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第四阶段:考核总结阶段(12 月),考核总结阶段从 12 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副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各单位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考核细则

1、矿级领导:

(1)、所跟班发生一起瓦斯、透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罚款 1000 元。

(2)、所跟班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 500 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 1000元。

(3)、存在《特别规定》 “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2000元。

(5)、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1000 元。

2、各科室负责人:

(1)、所跟班次发生轻伤二人次,罚款200元;两人次以上 的罚款500元。

(2)、所跟班次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400元;两人次以上 的罚款800元。(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100元。

(4)、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400元。发生两起罚款800元。发生两起轻伤事故,罚款 500元。

(5)、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五、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落实责任是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对因领导组织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 注重实效。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查。对一时难以治理,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方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进行严格追究。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各科室、施工单位、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 不到位的,要进行从严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5、加大宣传。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宣传。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落实措施,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宣传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依靠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落实安全目标的工作上来。

第四篇:XX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XX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根据市煤字【2012】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努力推动我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扎实开展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全科,安全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

此次活动共分自查自纠、分类整改、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5月)

全矿各部门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活动领导小组重点检查内容:

(1)、依法生产经营情况

全矿各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要求从

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

(2)、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我矿作为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矿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调度指挥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完善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管理责任的落实情况

逐级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目标落实到每个科室、每个

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严格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建设方、施工方、监理三方的责任。

(4)、施工单位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

施工单位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加强重点部位

和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明确带班领导的职责、任务、权力,施工单位要认真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5)、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按上级要求,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足配齐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按规定配备符合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一通三防”、电器设备防爆、水文地质等安全管理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负责。

(6)、安全投入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保证瓦斯、水、火、顶板等

重大灾害治理及“六大系统”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

(7)、安全教育培训和职工权益维护

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8)、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加大对生产作业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设施、设备、装置的检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制定“四定表”责任到人,跟踪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及时到位。

2、活动成员组重点检查内容:

(1)安全科负责: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和落实;建立

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工作开展,落实对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部位、设施、设备的检查、排查,落实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监控,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检测评估情况和防范应急措施的制定;建立“一岗双责,层层负责”管理机制,逐级 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工作目标落实到各职能科室、施工单位、每个班组、每个岗位;加强火工品库房安全管理,监督施工单位火工品运输、使用、领退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监督施工单位制定矿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建立及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岗位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和职工权益维护情况;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保障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落实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通防科负责:落实矿井“一通三防”和防突技术管理;落实矿井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3)生产技术科负责: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及时井巷工程进度跟踪上图;落实施工单位各工作面作业规程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修订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防排水系统;落实矿井防治水工作;落实矿区内老窑、采空区位置、做好矿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调度室负责:按照有管规定强化各掘进工作面的现场管理,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业务的检查工作。

(5)机电负责:机电运输管理;井下机电设备完好、电气设备防爆达标;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等业务的检查工作;井上井下实行双回路供电;地面风机、空压机房、高低压配电室、变电所的检查维护。

(6)综合科负责:积极开展安全知识普及工作,宣传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积极组织职工学习各类安全事故案例等工作,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促进矿安全文化建设。

(二)、分类整改阶段(6月---9月)

1、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各科室、施工单位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报报安全科。由安全科汇总后向相关领导汇报。

2、隐患排查治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由各科室、施工单位组织整改,落实;

(2)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科应该及时向活动领导组汇报,并按照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同时严格按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

(三)、督查检查阶段(10月-11月)

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下达“四定表”。督促各科室、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

落实到位。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

从12月份开始,由分管生产副矿长牵头,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到位的各单位及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除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外,按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四、考核细则

1、矿级领导:

(1)所跟班发生一起瓦斯、透水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罚款1000元。

(2)所跟班发生一重伤一人次,罚款5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1000元。

(3)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2000元。

(5)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1000元。

2、各科室负责人:

(1)所跟班次发生轻伤二人次,罚款2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500元。

(2)所跟班次发生重伤一人次,罚款400元;两人次以上的罚款800元。

(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处理的,一经举报并相关部门调查证实的罚款100元。

(5)所分管科室内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罚款400元。发生两起罚款800元。发生两起轻伤事故,罚款500元。

(6)存在《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隐患的,一经查出罚款500元

五、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把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摆上重要议程,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2、落实责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是2012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认真排查,积极整改。对因领导组织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导致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注重实效。从业人员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的指导和监督,对各生产环节要严查、细查。对一时难以治理,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安全。

4、严格追究。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进行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另外要加大对各科室、施工单位、班组、岗位的考核力度,对安全工作目标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从严处理,切实形成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衔接的安全管理体系。

5、加大宣传。要深入发动、广泛宣传,通过各种途径,深

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严格落实措施,及时曝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大力宣传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依靠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主动地参加到落实安全目标的工作上来。

XX煤矿

x年X月X日

第五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原阳县鑫鑫化工有限公司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加强本公司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效性,结合本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特制订本方案,望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认真执行。1.目的和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原阳县鑫鑫化工有限公司所有部门。制订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企业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各部门的职责

1)安全科负责本实施方案的监督执行,协调执行中的具体问题。

2)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配备一名注册安 全工程师。

3)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并与其职务、岗位职责相匹配。

4)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并严格执行(查领导值班记录)。

5)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验收,搞好安全评价及验收工作,搞好安全设施设计整改工作,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生产经营资格。

6)明确规定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执行程序,参照体系认证的有关做法,建立相关程序体系,编制程序文件。3.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至少包含:安全生产例会,工艺管理,开停车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管理,公用工程管理,施工与检维修(特别是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破土作业、盲板抽堵作业等)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变更管理,巡检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干部值班,事故管理,厂区交通安全,2 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泄漏,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承包商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奖惩等制度,装置停产(用)、半停产(用)安全处置及管理规定,装置恢复生产(使用)安全处置指南等。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每三年评审和修订一次,出现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发生变化或企业发生重大变更等情况时,应及时予以修订。4.培训教育

1)企业人员的基本素质应当符合《关于规范河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基本条件的意见》(豫安监管危化[2009]162号)的要求。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应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当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再培训或复审。

4)安全培训必须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以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5.加强设备与工艺安全管理

1)健全设备台账,定期检维修,保持设备完好、正常 运行,做好运行记录和检维修记录。

2)健全安全设施台账,维护安全设施完好。并落实到专人进行管理;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弃置不用

3)检查电器设备,电线,保持完好,临时用电必须经过批准后方可。

4)及时修订各工段操作规程、培训材料或其它工艺文件中;应定期进行工艺危害分析;工艺安全管理必须符合AQ/T 3034-2010《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的要求。

5)安全设施必须按规定进行检修、校验,消除超期未检或失效现象。6 作业安全

1)对危险性作业(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等)实施许可管理。

2)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及运输、装卸安全管理规定,规范作业行为,减少事故发生。

3)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资质审查管理;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检查。

4)在生产场所、作业场所、厂内道路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足够数量的警示标志。7.职业危害防治与劳动防护

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每二年由原阳县职 防所对作业现场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确保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大大低于国家标准。8.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

1)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日常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和综合性检查)。

2)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做到隐患整改的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应当建立动员、鼓励员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的制度。

3)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企业应当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应急防范措施,按照规定实行整改。

4)安全科应当对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效果确认。

5)定期聘请本行业专家开展安全检查,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

6)针对专家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档案。9 安全投入

1)依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及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2)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的有关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4)按照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险。10.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

2)按照GB/T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内容和项目顺序》、GB15258-2009《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正确编制并向用户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在产品包装上拴挂或粘贴化学品安全标签,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3)按照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及应急演练暴漏出来的问题及时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对本单位修订后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向原阳县安监局进行备案。

5)公司的应急救援电话是0532-89889090,本公司的应急电话是7583588 6)充实事故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保持 急救援器材完好。

7)每年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每年组织演练,根据演练情况不断修改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9)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安监总局令第21号)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的进行事故报告,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按规定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11)事故调查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企业应当根据调查结果,及时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11.重大危险源管理

按照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要求,本单位不构成重大危险源。12.本方案自2011年10月8日起执行

参加编制人员: 批准:

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实施方案5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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