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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
编辑:明月清风 识别码:10-778342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01 10:03:20 来源:网络

XX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

为积极探索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满足庞大老年群体多样化层次的养老需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对标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目标和要求,以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改革试点,强化政府责任,优化政策环境,着力提升信息化、专业化、标准化的服务水平,构建全地域覆盖、全天候响应、全方位供给的1+N

to〔X〕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1个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暨指挥中心,N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站所,为X个社区居家养老及家庭养老,为X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老年人家庭提供上门服务。),推进居家照料、社区照顾、机构照护的融合发展,积极推行失能、失智老人急需的“家庭照护床位”,实现老年人“足不出户、养老无忧”的目标,打造“家门口”养老院。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一是推进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明确在XX街道、XX街道、XX街道、XX街道等4个街道分别建设1个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达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的目标,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依据《XX市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和场地面积不少于社区用房总面积30%、达到200㎡以上的原则,按街道层级居家养老设施突出解决老年人日托、全托及家庭照料等需求的“重综合、强辐射”的枢纽作用,社区层级居家养老设施按“重特色、强覆盖”的要求进行建设。(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区民政局)二是实施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要通过创建具有老年人长期照护、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及上门服务等功能的示范基地和区级的指挥调度枢纽,推动完成1个示范基地建设和1个街道综合性居家养老中心建设任务,并对居家的老年人开展“家庭照护床位”及特色养老服务需求情况摸排。2020年在推动完成4个街道综合性居家养老中心建设和14个已建成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所的提质改造任务,引入专业化服务品牌企业跨区、跨街道建设或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到90%以上的社会化运营比率,打造一批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的机构,实现中心城区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探索发展由养老服务等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家庭照护床位”500张。2021年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连锁服务机构等资源,探索发展由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的失能失智、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的“家庭照护床位”新模式,开设“家庭照护床位”700张。(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局)

(二)建立“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一是建立基本数据库。在全区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全区老年人基本信息与服务需求,以及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医疗机构、社区闲置资产和从事社区养老服务及相关行业人员等情况的基本数据库。二是建设“三边四级”养老信息化服务网络。立足老年人服务需求,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完成XX区“三边四级”养老设施网络布局,围绕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完成区级统筹、街道辐射、社区落实、小区(网格)参与的四级养老设施网络布局,建设XX区养老服务监管指挥中心,用于养老工作调度指挥,对区内各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远程视频监控、服务流量监测和安全生产管理,对老年人、从业单位及劳动者等进行信息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等。三是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建设1个服务热线和呼叫中心,由专业服务组织或机构运营,充分依托信息管理系统的“互联网+”、物联网及无线通信、智能终端等技术手段,整合调配医疗、家政、送餐、助浴、护理、心理咨询、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各类服务资源,为居家老年人及时提供各种“点菜式”上门服务,实现线上与线下结合的便捷、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三)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抓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等国家标准在设施建设、人员培育、服务提供、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落实。落实我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布局要求、服务流程与规范、服务质量控制与评价等方面的行业标准,探索研究“家庭照护床位”服务规范与评价标准。二是建立评估机制。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社会组织,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报告制度及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以《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为基准制定5A星级评定办法,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评估,推动实现服务管理标准化与行业自律,创建一批标准化建设示范机构,全面提高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与质量。(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民政局)

(四)加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业人员技能培训。依托省、市级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和专业院校对全区在职养老护理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到2020年,在职养老护理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以上。二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养老服务评价与褒奖机制,制定入职奖补和职业补贴政策制度,鼓励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直接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三是多元化发展养老服务队伍。依托社工站充分发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低龄老年人的作用,培育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组织开展各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

(五)促进居家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协同发展。

通过养老信息平台与养老机构线上与线下结合的上门服务经验,探索建立居家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机制。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施公建民营工作,拓展服务内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支持辖区内现有的养老机构举办或承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社区康复、助餐助浴等服务;支持养老机构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提供技术支持,发展居家服务新业态。开展特色养老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个人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依托居家养老服务拥有的终端渠道优势,在全市大力创新各推广互联网+智慧养老“点餐式”服务,服务对象面向政府兜底老人、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一类(全额享受低保)人员的老人;7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扶持老人;百岁老人;子女侨居国外或在国外工作的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子女长期在外65岁以上的劳模空巢老人;子女援疆援藏65岁以上的空巢老人;65岁以上失能、失智的老人。积极推进家庭适老化改造。配合市民政局对全区失能半失能的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全面摸底,2020年完成30户家庭的厨房、厕所免费适老化改造。着力推广“家庭照护床位”。对家庭中需长期照护对象的床位进行适老化改造,由养老或医疗机构上门提供全面的养老服务与相应的医疗护理服务,或通过“互联网+”、智能终端链接居家老年人进行远程看护与远程问诊,并在实时掌握老人动态和生理指标的基础上,由机构根据老人发出的指令,及时到达其家庭提供专业化服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民政局、区卫健局、区财政局)

(六)提升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战,积极整合利用各类资源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一是加快敬老院养老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改造,将岳屏镇敬老院、区福利院等转变为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并积极推行公建民营、委托社会力量运营的模式,提高运行效率和专业化的服务水平,在充分满足兜底保障需求的前提下,为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和延伸开展居家上门服务。二是加快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利用农村闲置房产广泛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院、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力争到2020年覆盖60%以上的村,依托专业化服务机构和老年协会等组织,为空巢、留守、失能、失独、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邻里互助、休闲交流等服务。三是建立关爱服务机制。结合脱贫攻坚,建立为农村贫困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制度,以及提供贫困家庭劳动力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和公益性岗位等就业扶贫政策,到2020年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和基本制度。(责任单位:岳屏镇、区民政局)

(七)建立健全居家和社区养老监管体系。

推动形成多部门、跨地区的联合监管工作局面,加强对养老机构建设、服务、管理等全过程的监管,建立覆盖机构的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行业信用体系,以及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及失信惩戒机制,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报告制度,定期对养老服务机构人员、设施、服务、管理、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区绩效考核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9年12月)。

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改革试点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制订具体三年计划操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二)组织推进(2019年12月-

2021年9月)。确定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暨服务信息平台指挥中心,在2020年拟定XX街道XX社区、XX街道XX社区、XX街道XX社区、XX街道XX社区为4个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对已建成的XX村等14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提质改造,新增社区养老服务中心2-3个,实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不低于16个的目标。

(三)考核验收(2021年9月-10月)。

将形成试点项目自查报告及工作台账,在此基础上汇总形成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总结,联合各部门对已建成的任务点进行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民政、发改、财政、人社、卫健、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市场监督管理、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改革试点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按已明确的职责分工抓好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区民政局,抽调相关部门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由财政保障工作经费。

(二)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各镇、街道要积极整合辖区内各类资源,盘活相关资金,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方面的投入,财政部门在资金安排上要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倾斜,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督导,确保质量。

民政部门要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的重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按照初期有计划、中期有监管、终期有检查的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对建设中进度较慢、问题突出的镇(街道)及时予以通报。同时,各地要切实抓好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强化服务功能,加强长效运行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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