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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县燃气使用安全隐患专项联合整治的建议报告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10-877808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18 21:55:09 来源:网络

通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四川易创燃气有限公司

通江县蓝焰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通江县燃气使用安全隐患专项联合整治的建议报告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燃气作为清洁能源已经进入千家万户,在带来便利的同时,燃气安全隐患、事故也不断发生。纵观近几年我国燃气事故的发生,用户端燃气事故起数占到燃气事故总数的九成以上,给人民群众带来生命、财产损失。按照通住建发[202_]99号文件《通江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巴中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巴住建城发[202_]10号)要求,通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四川易创燃气有限公司、通江县蓝焰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共同就用户端燃气隐患报告如下:

目前,我县燃气具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安装水平有待规范,据不完全统计我县202_年因非专业人员安装燃气具发生险情达60余起,因错接热水器进、出水管和燃气管道导致燃气管线进水15次,损坏燃气表及其他设备达1000余只;因居民家中燃气橡胶管被老鼠咬坏、龟裂发生漏气100余次,由于燃气管线占压产生隐患50余起,威胁着广大用户的用气和燃气管线运行安全,并带来不可预见性的安全风险。现阶段燃气安全风险主要存在于用户隐患与输配管线占压隐患两部分;结合通江县燃气具销售、安装市场现状,和燃气输配管线隐患情况,依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燃气规划、建设、管理、经营,以及燃气设施、燃气燃烧器具的经营、使用、维护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十六条

禁止占压、损害燃气设施,围堵应急抢险公共通道。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第三十三条“燃气燃烧器具以及安装维修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燃气燃烧器具技术标准、规范。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新型燃气燃烧器具和燃气连接管”规定。《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_》第5.2.7条燃气具带熄火为强制条款。《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八条“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经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城市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不设区的城市和县,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审查批准机构),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并持《资质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从事安装、维修业务”的相关规定。通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四川易创燃气有限公司、通江县蓝焰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共同向贵局建议,由贵局主持和协调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燃气使用的安全治理:

1、由贵局牵头,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共同发文规范我县燃气具销售、安装市场,对销售伪劣产品进行查处,对无资质安装燃气具的行为进行规范整治。

2、由贵局统筹,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各燃气企业,共同对我县燃气管道占压等相关输配管线隐患进行整治。

3、建议贵局出文,加大推动超期服役的燃气热水器、灶具、燃气胶管、燃气表具更换工作。鼓励燃气用户安装自闭阀、报警器及其联锁的自动切断阀;推广使用不锈钢波纹管,使用带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燃气用户购买燃气保险。

4、协调相关部门治理液化气及配件经营、非法罐装等行为,主要针对私购液化石油气瓶、使用超期未检气瓶、使用不合格的钢瓶阀门、减压阀等情况。

以上是燃气安全管理的建议,请贵局就燃气安全隐患管理给予燃气企业支持。通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四川易创燃气有限公司、通江县蓝焰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将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的落实,共同努力做好燃气安全管理。

通江华润燃气

四川易创燃气

通江县蓝焰液化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石油气有限公司

202_年7月16日

关于开展**县燃气使用安全隐患专项联合整治的建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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