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道门真人飞天入地,千里取人首级。佛家菩萨低眉怒目,抬手可撼昆仑。谁又言书生无意气,一怒敢叫天子露戚容。踏江踏湖踏歌,我有一剑仙人跪。提刀提剑提酒,三十万铁骑征天。
前言:在这个网络小说大行其道并且名声并不好的年代,写一篇暑期读书心得竟然写到了《雪中》的头上而非其他名声震耳的名著,也是担了很大的风险。但是我想,文无好坏,喜欢足矣,当我们能从一本书里读出自己的乐趣,读出自己的人生感悟和哲理,那么这就是一本我们眼中的好书。理所当然的,我愿意为此书写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读到此书的缘由就不得不说我最喜欢的两位小说家,金庸及烽火。金庸的文笔是侠骨柔情,忠肝义胆以及英雄本色,处处围绕主角展开让人荡气回肠的英雄事迹;而烽火的文笔则是细腻温柔,整本书中让人觉得荡气回肠的事迹很少,无论何时描绘主角都是通过侧面描写,金庸的男主角都是侠士,烽火的主角是人,这就是最大的区别,他有血有肉,他个性鲜明。再说书名,《雪中悍刀行》,五字而已,就有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让人不禁去联想这是何等的江湖!
对于《雪中》的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它不同于传统武侠,在格局上,烽火打破传统武侠的藩篱,提出了儒教,道教,佛教三教入圣的观点,并结合气运展开了一副气势恢宏的磅礴画卷,如泼墨山水,让人惊叹连连。我作为一个烽火的铁杆书迷,从来都是佩服烽火的读书涉猎之广,他文笔优美,对中国历史和世界通史及其他各个领域知识都能了解,这对于写一本吸引读者的小说是非常一必要的,他的这本《雪中》是意图融汇国学精萃,涉猎之广大到先秦诸子,黄老儒释,朱子理学,兵家策略,细说儿女情长,各色人等,辛酸喜乐,动人处不禁让人泪湿衣衫。
在前言中我已经说过我对于书籍的看法,首先是喜欢,其次是在阅读的过程中读出自己学习到的人生感悟,因为一本书就是一个社会,读懂了一本书就是看尽了人生百态。所以我在心得里着重写出我从各个人物里学到的一点点东西。雪中,有太多让人感动的人,感动的情节。有喜欢徐龙象,喜欢骑牛的,喜欢轩辕敬城,喜欢小南北,喜欢呵呵姑娘,喜欢王妃,喜欢温华,当然我更喜欢主角徐凤年的……因为他身上有你看中的闪光点。我相信骑牛的执着、轩辕的不离不弃、南北的傻劲让很多人特别是很多女生都感动不已。
那一个为红衣等待七百年寒暑但是见面却红脸的道士,那一句只求红衣飞升,给人荡气回肠;有多少男子能如轩辕,生在武林家喜欢文学并坚持自己的原则,很佩服轩辕对待他媳妇,无限的包容,一直不离不弃,一个词,当归,不温不火,确足够人回味;南北,一个傻傻单纯的和尚,一个愿意烧出舍利为那个女孩买胭脂的人,那句你是我的禅秀色可参又让多少痴男少女记住……
呵呵姑娘,那个最懂感恩的女子……是那个少年帮她理母亲的后事,她便记了十数年,为报恩替主角承受一记……
王妃,一个被一双鞋子骗走心的女子,一个愿意为自己男人放弃剑仙的女子,一个为战士擂鼓的王妃,相信大家都能想象仙子般的女王擂鼓是多么鼓舞士气……巾帼何让须眉?!
那个生而金刚的枯瘦少年,很多人看第一章以为他是主角,这种开挂的节奏,足够酣畅淋漓,第一次觉得七窍通了六窍不是贬义词,那个眼里只有哥哥的“傻子”,一世人两兄弟,虽然最早出现在二狗,但是放在这依旧合适,多少人在看人屠次子系发就想到各种开挂的场景,那一截柳到底插在谁的胸口,一句哥呢,又赚了多少泪……
那对一心为百姓却背骂名的父子,六百声恭送诠释了一切。那个在十几年前差点死于胎腹的男子,必须穿着纨绔的不能再纨绔的外衣来蒙蔽某些人,为逃避婚姻游历三年,无时不刻有一波波暗杀。那个带着主角光环的男人何尝不是一步步从头练起才到宗师境界,因为他没有骑牛的那般可以一悟就登天象的资质,一次次的承受两袖青蛇当然不能忽略……那个给弟弟擦鼻涕的哥哥,那个给大姐马踏中门的弟弟,那个躲在母亲墓边哭泣的儿子,也是一个平凡人,一个喜欢酒窝女孩的平凡男人。但是他必须足够强大,除了要保护自己的家人,自己喜欢的人,还有那些平头百姓!
我比较欣赏褚禄山,那个贴近生活的男人,那个与和珅相似的奴才……我记得一个老师跟我说过,世上有三种人最吃的开,一种有才的,一种有背景的,一种就是放下尊严的人,阿谀奉承也好,卑躬屈膝也罢,只有放下尊严才能获得尊严。对于没有背景,才华又不是很横溢的年轻人,放下身段虚心学习,也是一种进步。虽然是小说,很多情节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出现,但是里面的正能量不容忽略……轩辕,南北,骑牛的让我们相信爱情。当今社会,利益高于一切的状态,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很普遍,但是像呵呵姑娘,温不胜的人不是没有;这世道,贪的人不少,但是为民请命的好官也有……烽火文笔好,最好不过他的情感描写以及那些正能量。
在《雪中》最喜欢的是男主人公徐凤年的男主,是被称“人屠”的手握三十万骁勇军士的北凉王徐晓的大儿子。在外人看来这个身份何等的荣耀与光鲜,似乎在北凉王徐晓的滔天权势之下,他比皇子更显贵,天下无不可做不能做之事,就算要做皇帝,三十万北凉甲士,谁又能挡其锋芒。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世子的娘亲北凉王妃为了徐晓的建功立业,重伤不愈而死,为了能让当今皇帝相信北凉的忠心,男主人公藏拙二十年,心中有武功韬略却不得展示只能以纨绔形象示人,受尽天下人辱骂;身为北凉世子却被逼游历江湖三年,尝尽江湖酸甜苦辣。在外有北莽虎视眈眈及太安皇帝不容权势滔天北凉王,内有兵法武治号称第一的北凉王义子试图谋反以争三十万甲士的危险境地下,相信任何一人面对如此危局都不得解,任何一人面对当世最大敌人都不敢争,但是他做到了。他不贪恋权势,之所以争,只是因为这是徐晓用命打下的,这是娘亲用命争来的。他看似多情实则最无情,看似无情却是最至情。他至情于自己的至亲和唯一能走进自己心中的女人,他的一生永远都是在压力中度过,他的一生也不得按照自己的喜好来过,他最爱的是与挚爱携手共闯江湖,却只能扛起徐字王旗,守疆土固基业。他坚强,为了不惹皇帝怀疑,他甘愿藏起心中韬略一纨绔示人;为了不入皇宫当质子,在一老仆(老黄)陪伴下游历江湖三载六千里看尽江湖人生;为了与娘亲及老黄报仇,他日夜苦练刀法从不懈怠,最终做到天下第一。他快意恩仇,重情重诺,铮铮铁骨保家守疆。
此书酣畅淋漓有之,潸然泪下有之,豪情满怀有之,足矣!
第二篇:《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花了109个小时翻完,前半段的玩世不恭有点意思,后半段的江湖纷争完全不知所措。习惯了网文打怪升级的预期,这种神仙妖怪的武侠情节读来真是一言难尽。
正如有人说的,烽火的文字是好,就是太罗嗦,一大堆定语的堆砌,同一事件不同角色角度的解读,写起来可能很过瘾,读起来确实很糟糕。不想妄自揣测网文的凑字数,但雪中如果减少一半字数,应该会有更好的观感。这因为如此,雪中注定伴随着巨大的争议,评论也是两极分化严重。
但雪中人物众多,色彩各异是不争的事实。小泥人的小家子气,温不胜的二货气质,桃花剑神的出世洒脱,曹官子的家国牵绊,还有那些上天入地的'仙人们的粗鄙俗不可耐,都十分有趣。开头有着石头记的影子,把历史人物幻化成角色,历史事件也成了情节。读到熟悉的剧情或者忽明忽暗的历史线索,会心一笑。至于网上传的,喜欢雪中的都是些没啥文化又想附庸风雅的文青之类的言论,倒也是种博取眼球的感慨方式。
从整体的排兵布阵来看,雪中的确不算经典,但书中的某些情节,却是让人倍感深刻。小泥人的离开,温不胜的退隐,桃花剑神的一怒,曹官子的弃国,诸多情节在文字中,都有种只可意会的神秘感。偶尔会想象如果拍成电影电视剧,要如何渲染表现,可文字中的悲伤喜悦,营造的特定氛围,似乎总有画面无法达到的程度。
正是这种不可企及,让人对文字心存敬畏,也是这种书中偶尔出现的光芒,让偶觉得还是喜欢烽火的文字吧,谁让偶是个没啥文化又想附庸风雅的银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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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雪中悍刀行经典句子
1、2、3、4、人生当苦无妨,良人当归即好。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
女子无情时,负人最狠。女子痴情时,感人最深。
什么叫喜欢一个人?那就是见到对方之前,不知情为何物,布错过之后,更不知情为何物。5、6、7、8、9、情到深处,知悔不愿悔。
人生两苦,想要却得不到,拥有却失去。轻仇者寡恩,轻义者寡情,轻孝者最无情。
世事无奈人无奈,能说之时不想说,想说之时已是不能说。书上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不要怕,书上还说了,人生何处不相逢。
10、故事故事,便是故去的事情了,多说无益。
11、需知做人逆势如饮酒,顺势却如倒茶,对不对?
12、身后纵有万古名,不如生前一杯酒。
13、有些女子,明知很不好,可就是放不下的。
14、苍颜白发人衰境,黄卷青灯人空心。
15、此生来生都愿识尽世间好人,读尽世间好书,看尽世间好山水,天上风景再好,从不羡慕。
16、不握剑了,握着她的手,这样的江湖,比什么都好。
17、有些话不说透,自欺欺人,就可以糊涂一世,打打闹闹轻轻松松,可挑明了,便是先人也断然没有斡旋余地。
18、世间痴情男子,不论地位高低,大抵都是喜欢女子便是错了,而且希望能一辈子知错不改。
19、人活一世,成年后不论是苦是福,那都怨不得天地父母了。20、自己提笔看书,不如清风翻书人看书。
21、无匣也无鞘,暗室夜常明。三尺木马牛,可折天下兵。欲知天将雨,铮铮发龙鸣。提剑走人间,百鬼夜遁行。飞过广陵江,八百蛟龙惊。世人不知何所求,那袭青衫放声笑: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22、恕心养到极处,世间都无罪过。
23、凡人凡,长生长,谁言凡人有情皆苦?谁说神仙长生无忧?
24、此剑抚平天下不平事,此剑无愧世间有愧人。
25、人吃土一辈,土吃人一回。
26、她喜欢他,所以她才不要跟他讲理。他喜欢她,所以他必须要跟她讲理。这样的道理,没有道理可讲。
27、易事,难事,风雨事,江湖事,王朝事,天下事,都不过一剑的事。
28、人已死却不怨,未归之人却不知。
29、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30、天上剑仙三百万,见我也须尽低眉。
31、生死何其大,生死何其小。
32、一路行来,期望了成千上万次,失望了成千上万次,既便如此,他始终没有死心。
33、江湖人,打人是恩怨,打脸是死仇。
34、是不是每个春心萌动义无反顾的师妹背后,都站着一个青梅竹马且暗自神伤的师兄?
35、一杯桂酒入嘴去,两朵桃花脸上来。
36、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长如夜。
37、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一百丈。人欺我一时,我韩生宣欺他一世。
38、一言决他人生死,没有快意,只是担子。
39、莫道书生无胆气,敢叫天地沉入海。
本文所有句子皆摘抄自烽火戏诸侯《雪中悍刀行》,如有错误,请自行百度。
第四篇:雪中悍刀行书评
雪中是个大棋盘,中间有太多棋子如天上繁星闪耀,熠熠生辉,烽火将我们心向往的风流名士的背影投影映射在书中,杂糅着他内心偶尔闪烁的火热梦想与天马行空的想象,缓缓向我们铺开一个宏大的雪中画卷。其中有太多青年才俊名臣武将仙人剑客魔头佛道儒释犹如万花筒般绚相绽放,一一登台,斑斓色彩,令读者心向往之,眼花缭乱。其中,有如李淳罡年少青衫仗剑,在第一次握剑时就自知以后会成为剑道魁首,御剑横江,背手而立,引得无数良家美娟为他驻足留恋,剑仙风流;有如徐骁挣下军功盖世,打下离阳半壁江山,结束春秋九国纷乱,最终马踏江湖,裂土封王,镇守西北;有如张巨鹿居庙堂之高二十载,为天下首辅,握天下权柄,明洁自身,以死志推行改革,誓要为离阳王朝做那个注定会是“飞鸟尽,良弓藏”为结尾的修补匠;有如王仙芝一介武夫,却傲立东海城头七十载,以力证道,自称天下第二,嘲讽了整整一代江湖;有如散修道人五百年前吕祖,五十年前齐选帧,五年前的洪洗象,过天门而返,本身早已通玄,奈何世世转世不愿飞升?原来只是放不下那一袭红衣。其实,这本书留给我记忆感触最多的不是烽火将多少那些即使隔着悠悠岁月的,至今读起来仍然热血澎湃的故事人物跨越时间和空间揉捏摆在一个平台上,演绎一个个让人津津乐道的故事,也不是那些仙侠的奇闻轶事与各路英雄在武道上的排名几何,更不是那些如梦幻泡沫般充满美好意味但不切实际一戳就破主角光环太过浓郁的经世绝恋。就这样一本书,有什么值得我逸兴满志地为她写书评?恰恰是书中没有太多着墨的人物和细节,如淙淙流水,淡淡西风,也或者是为了那些似远山青峰上般隐隐约约若有若无的红花般为了所谓希望顽强活着的小人物。
我就一直认为一开始让徐凤年拥有太多就是个败笔。徐凤年,本书的主角,北凉世子殿下。那个烽火化用红楼梦里的“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孝无双”来竭力衬托的放浪形骸鲜衣怒马的世子殿下。烽火的书大多有一个这样的通例,主角开始是一个外表无良放荡声色犬马的有背景的世家子,即使有某些方面的特殊才能,也会韬光养晦,憋着藏着不足以向外人道,有一个牛逼霸气基业偌大但又与众不同独树一帜爱将孩子放养的老爹,最后再经历一些事情后主角为了追求或者守护一些东西,慢慢从良,浪子回头或撕下表面那一层无能的外衣,朝着“不负如来不负卿”的方向发展。所以,注定会牛叉的主角已经司空见惯。那些或与主角是敌是友,或伴其成长或想将灭杀的所谓配角,所作所为,点点滴滴,倒是实实确确带给我一些惊讶和思考。
荡舟芦苇,死钱塘,望钱塘
我不知有谁还记得世子第二次游历,和赵楷争于襄樊城外芦苇荡最终赴死的吕钱塘,那个春秋遗民南唐剑士,徐骁派给徐凤年的三大扈从之一。吕钱塘在书中的介绍是:体态魁梧 手持赤霞巨剑。三十岁成名,三十年观潮练剑成就一身重剑无锋。后潜入北凉王府盗取《卧龙岗驭剑术》,败在剑九黄的剑下,因抵挡了四剑被徐骁饶命不死。终于襄樊城外芦苇荡独斗火甲,火甲里的尸体爆炸震碎了其五脏六腑而死。这位剑士久做北凉王府的鹰犬,来自南唐故地。如果我们将小说中的种种假设都暂定成立,那么一个从南方水润之乡千里迢迢来当西北的北凉游客是为了什么,为了那一本秘籍么,秘籍的作用对江湖游侠而言无外乎修成武功,享誉江湖,衣锦还乡,回到家乡再望望每年定会涨起来的钱塘漫江江水,也许他还可以再复杂一点,他和故国南唐还有那么一丁点关系,所以他现在得为了那一本秘籍为北凉王卖命,所以他可以把当年行走江湖的豪迈气概都给削平。临死了,一切都不重要了,他反而生出一番豪气来,不再对世子低眉顺眼,对着徐风年笑骂道:“狗日的世子殿下!” 徐凤年一笑置之。这一段我印像特别深刻。烽火的小说之所以可以打动人,除了小说布局构思巧妙之外还有一点是他将生活中我们生活中不易察觉但确实存在的事物跃然于纸上,然后突然如敲响黄粱吕钟般突然惊醒我们。吕钱塘不是徐风年,赵珣,赵俦般的天潢贵胄,他想要一本听潮阁的秘籍必须靠给徐家卖命去争取。一个人无欲无求临死前,一定口吐真言,你徐凤年不过就是一个毛头小子,不就是有个显赫的身世,我凭什么要为你卖命,为你赴死?这生活这世道通过种种光怪陆离将人从出生开始就进行不分好坏的区分差别,长短高低,然后有人不服。不甘,不忿,通过种种努力来反抗和斗争这种与身俱来的差距,但大多数都只走上一条力竭而死,不平而鸣的路。
瘸驴黄酒斜阳,缺了门牙老黄
世子家大业大,其父北凉王徐骁,春秋混战三魔头之一,踏马平天下,以二品武夫的境界率军为离阳扫荡春秋九国,有铁骑三十万为中原百姓拒守北莾。世子第一次出游就有不似高手其实是个大高手的老黄为世子鞍前马后,六千里路遥遥,官道上,一老一小被夕阳的余晖给拉长了身子。烽火一直在明说,世子苦啊,以游历之名拒婚只带一个缺了门牙的老仆和一个廋得不能再廋的劣马。一路上,是老黄带着世子下水摸鱼,上山去和兔子捉迷藏,爬树掏鸟窝。带荤的,弄熟了,加点盐,就是一顿天底下难言的美味了。途径村子想要偷鸡摸狗,被拿着锄头木棍的壮汉追着打了几十里,差点累死。他手把手教世子编草鞋,他和世子在九道巷摆棋局当托骗铜钱。人在江湖飘啊,哪有不挨刀,走下来后徐凤年自己都说,多亏了老黄会在菜园里偷黄瓜,地里挖地瓜,开始觉得不好下口,不是滋味,后来饿了觉得生吃都还觉得可以。天天晚上听老黄的鼾声震天响也睡得踏实,就怕有一天老黄客死他乡留下他一个人,他又拿来得心思继续在北凉喝酒吃肉,寻他那些如花美娟呢? 其实慢慢想来,世子一路六千里走下来真的很值。一路上他从一个富贵之乡的锦衣公子转化为了一个可以和在社会最底层摸爬滚打的无良混混打成一片的猥亵青年;回来后没有以前的嚣张纨绔也可以轻微瞟见徐骁双鬓上他以前没怎么注意到的的些许白发;他结识了木剑温华,这个一直想要出人头地成为一代大侠却又为他放弃有望成就陆地神仙的两剑的江湖游侠儿。最重要的是,游历虽苦,却无性命之忧,有装傻卖呆的老黄为他保驾护航,有死士丙丁为他先后送命。最后,到了北凉。老黄离开世子又孤身上路,带着享誉天下的十把名剑去东海城头挑战傲立江湖七十载的王仙芝。北凉探子来报“剑九黄八剑式尽出,王仙芝单手应对,共记六十八招剑九出,王仙芝右手动。剑九,如一道银河倾泻千里,毁尽王仙芝右臂袖袍。王仙芝倾力而战,剑九黄单手单剑破去四十九招,直至身亡,经脉俱断”。不懂老黄为何而死,也许有他对追求剑道极致的尊严,也有对师尊隋斜谷授业之恩但多年不知所踪的决绝报仇心理作祟。最终,九剑悬于武帝城,谁又知道,造成这一切的又未必不是人屠徐骁的一片以你的死激励儿子的良苦用心? 当归桂子酒,书生起手憾昆仑 徽山上的轩辕敬城,那个本该像张巨鹿光宰执天下最终光耀史书万丈的人物,读了他的结局,可怜可悲可叹。徽山的清静地上早已容不下半响读书声,爱了本不该爱的女子,还有无视纲常伦理的老祖宗,让本来“独享陆地清福”的徽山有些脏。男子隐忍,给他时间,待他功成之时他自会将徽山这个庭院打扫干净。他爱他的女儿,徽山多桂树,男子爱用桂子泡酒,名字就叫做桂子当归酒,每年酿三瓶,将两瓶都托人送入庭院,自己留一瓶。最疼爱的女儿渐渐长大,当她在江畔得知自己报以重望培养的男子重伤时,眼角出流露出失落的她狠狠推开想要安慰她的父亲,并愤恨的说了句“你不配”。就是这个妻子从未正眼看过他的清冽男子,那个当时惨然无奈而笑的父亲,那个会在女儿每年生日的时候在桂树下刻下她的身高,一刻就是十五年;会笑吟吟会每年为她埋下当归酒,说是她以后出嫁时候的女儿红。
当有一天老祖宗威胁到了自己女儿时,尚未功成的你再也坐不住了。那一天,徽山大雪,你找到来访的徐风年,主动示好,一拜谢他为至交好友苟平上坟祭酒,二拜北凉王替春秋守将王阳明在樊城铲除奸佞,三拜北凉王为天下寒士开了门户。其实他拜的哪是士子风年啊,他拜的是这个势力的世道,不这样示好有怎么会自己死后保全妻女?那对母女就是你的逆鳞啊。再给你十年,你可以稳扎稳打的进入世人传闻中的境界从容地还徽山一个清净。“飘摇轻过龙王江,接连七步,步步踏坑,宛若莲花绽放,步步生莲”,大雪坪,直面那个曾与剑仙一战如今仍然老而愈坚的老祖宗,他问道“敬城,读书可曾读到天地共鸣?”一路走来,你不停咳嗽,双目血丝,回忆过往,轻声道:“我憾昆仑。”牯牛岗风卷云动,天雷轰然而下,“请老祖宗赴死”“我入陆地神仙矣”天垂千象,地载万物,皇天后土,轩辕敬城跪天地,以求死。轩辕敬城愧对上天给你的天赋气运,去不愧自己的妻女,甘愿自困一山,画地为牢,这样的人生又怎样不苦,莫道书生无胆气,敢叫天地换新颜。
书写到这,其实还有好多好多,徐骁带给我震撼的不是他建立的功业,而是他为徐凤年娘亲吴素缝布鞋,屁股都被揍肿了还直乐呵;想成为佛陀吴南北初衷只是为了可以坐化出舍利子,好让李东西可以拿去换胭脂钱;来刺杀徐凤年的东越剑池的宗主宋念卿死前终于祭出剑仙一剑,脑海里满怀愧疚的却是家中几十年如一日望君归的老妻;那个愿意为身为天下第十魔头的夫君功力攀升情愿掏出自己心肝的老板娘;龙虎山上,天生痴呆的徐蛮儿轻轻抚过老天师赵希抟道袍上的灰尘。着墨虽少,但满面鲜活。
第五篇:刀爱读后感
刀爱读后感
曹澜蓝
作者小的时候,奶奶经常在三月三用刀砍树,不解的作者问奶奶为何这样做,但奶奶却严厉的呵斥着作者,不要多管。在秋季作者吃着香脆可口的枣子时,心中会为枣树庆幸,因为这些枣树并没有死在奶奶的刀下。
作者长大了,他(她)在一个美名远扬的梨乡,看到了农民们正在砍梨树便上前去问,这树为何这样砍,而农民却回答说如果不砍砍就长得太快了。作者还是不明白便继续问这样有什么不好呢,然而农民却回答说养料可是有限的,现在长出这么多没用的枝条到了结果的时候,哪还有力量去结果呢?
树是这样的,人也是这样的,如果在年轻时太过顺利,就会有许许多多傲慢的枝条,这样只会白白浪费,却没有回报,如果在生命的初期就斩断那美好的时刻,却因此把养料酝酿了无数变,等到成熟的季节,他们就会拥有更好的明天,这就是一种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