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建设,增强基层工作能力,推进残疾人之家(工作站)
标准化配置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根据残疾人需求和基层工作特点,通过统筹整合现有资源,改造利用闲置社会资源,加强镇街残疾人之家和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建设,建设集辅助性就业、托养、康复、培训、文化体育、维权等各项服务为一体的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到2020年底,全区在每个镇街建成1个残疾人之家,在每个行政村(社区)建成1个残疾人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不断提高广大残疾人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依托基层。把阵地建到镇街和村、社区,把服务融入到基层工作中,开展到残疾人群众日常生活中,更好地适应基层和群众需求,增强基层组织的助残功能,夯实残联工作的基石。
重在整合。统筹残联、教育、民政、财政、人社、住建、文化广播、卫计、体育、扶贫等各项服务资源,与基层社区服务和社会志愿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整合推动资源集聚,政策集成,把服务延伸到残疾人家庭,将工作力量充分聚合起来,服务效应充分发挥出来,打造凝聚合力、富有活力的服务平台和工作枢纽。
务求实效。从基层实际出发,从残疾人需要出发,从已有的工作基础出发,因地制宜,做强功能,做活机制,做大影响,做出品牌,使助残服务进得了残疾人家庭,残疾人走得出家庭,建成一个,服务一片。
三、基本要求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要充分体现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做到“一家多能”、“一室多用”,能够满足基层残疾人工作实际需要和广大残疾人服务需求。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标准为“六有”,具体建设应达到以下标准要求:
(一)有管理和服务运行队伍。
各镇街残联主席(分管残联的负责人)为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的总负责人,残联理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残疾人之家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各镇街残联理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各镇街卫生院院长或分管副院长担任。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站长由村(社区)“两委”成员或村(社区)卫生室负责人担任。
服务运行队伍按照残联业务人员与基层医生康复资质相结合的原则,对镇街残疾人之家和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人员进行合理配置,均需配备卫生院医生为康复协理员。工作人员并应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身体健康,健康证持有率达100%,专职管理和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配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0。
(二)有独立的财务核算。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当建立独立账户,单独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政资金和社会筹集的各项资金按规定使用,涉及残疾人个人的各项补贴或收入核算准确,适时向社会公开收支情况。
(三)有统一的名称和标识。
镇街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统一称为“××残疾人之家”,并悬挂残疾人之家标牌。村、社区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统一称为“××残疾人工作站”,并悬挂残疾人工作站标牌。
(四)有适宜的活动场所。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选址应定位在交通便利、适宜残疾人出行的地区,打造“30分钟”服务圈。区域面积较大的镇街可在有需求、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服务点,或独立的残疾人之家,方便残疾人就近就便接受服务。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一般应选择在一楼,以相对独立的房屋、楼层、院落为宜,残疾人之家建筑总面积应不少于100㎡,并具备必要的室外活动场地(一般不少于100㎡),村、社区残疾人工作站可根据服务人数、场地条件确定,原则上不少于50㎡。
.场所可以采用“多能合一”等共享模式从现有的残疾人服务设施中筛选,可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共建共享,有条件的镇街可以新建或购置相应的场所。残疾人之家配建主要采取养老机构+残疾人之家,也可以为卫计服务机构+残疾人之家、文化活动机构+残疾人之家,残疾人工作站配建可以为卫生室(站)+残疾人工作站、计生服务室+残疾人工作站、老年人活动之家+残疾人工作站、党群活动中心+残疾人工作站。
.残疾人之家应设置康复室(有康复器材)、活动室、日间照料室、托养中心、娱乐室、辅助就业中心等功能室,配备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通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残疾人工作站应设置康复室(有康复器材)、办公室,有条件的可配置日间照料室等。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要有与其服务内容相一致的各项规范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和标准要公开,开展服务要有记录,所有服务对象要建立个人服务档案,一人一档。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每年进行一次年审。
(六)有安全保障。
残疾人之家须有无障碍设施,符合安全生产等各项规定,并配备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对接纳的服务对象要预先进行评定,符合要求的要与其本人或监护人签订服务协议,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各镇街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处理程序处置突发事件,并有完整的过程和应急处理记录。开展辅助性就业的,不得在劳动数量、时间上有强制性要求。
四、服务内容
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积极为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搭建残疾人基本服务平台。
.帮助进行辅助性就业。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应选择安全性能高、职业危害低、操作简单等适合残疾人的劳动项目,积极组织有需求的残疾人到相应的就业扶贫基地等开展辅助性就业劳动。
.积极提供康复服务。
残疾人之家(工作站)要重点突出平台服务功能,结合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目标,协调卫生计生等部门的人力物力储备,充分利用各类康复资源,配备必要的康复器材和辅助器具,积极为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转介和咨询服务。
.统筹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等服务。
合理整合基层养老、就业扶贫驿站等资源,充分利用残疾人之家等服务平台功能,积极为有需求的残疾人灵活开展日间照料、文体活动和学习培训等相关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不断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提供更多的维权服务和志愿服务等。
在服务形式上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水平,力求以互联网和服务信息数据化方式,为残疾人提供精准贴心的基本公共服务。
五、建设要求
(一)合理规划。各镇街合理规划布点,先易后难。在2018年3个镇街、5个村(社区)试点的基础上,2019年完成70%建设任务,2020年底前全区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做到全覆盖。
(二)检查验收。各镇街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在建成运行后依据《XX区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项目评估验收表》向区残联上报审核材料,由区残联考核验收。
六、经费保障
各镇街承担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的主体责任,区残联负责对残疾人之家(工作站)配备统一的康复器材和标牌标识。对建成符合建设与服务内容要求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经区残联考核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给予专项建设补贴;对已建成运行良好的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安排必要的管护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区财政给予每个镇(街)“残疾人之家”补助4万元,其中1万元用于区残联统一招标采购康复器材,3万元用于机构硬件建设、室内装修、办公用品、制作标牌标识,无障碍设施、安保设施、后期管护等费用。每个残疾人工作站补助2万元,其中0.5万元用于区残联统一招标采购康复器材,1.5万元用于机构硬件建设、室内装修、办公用品、制作标牌标识、无障碍设施、安保设施、后期管护等费用。
七、组织领导
为做好我区“一站一家”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成立XX区残疾人之家(工作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区长担任,财政、民政、卫计委、扶贫办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残联,负责沟通协调、任务分工、日常调度、考核验收等事宜。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推进和业务指导,细化实化具体政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