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准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准
1、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纪守法,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言行,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它宗教组织。
2、要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准强制学生购买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不准以任何名目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3、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严禁不公正对待学生,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禁止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将学生撵出课堂。
4、要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讲究教学艺术,提高课堂效率,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准搞有偿家教,不为社会办学机构组织生源。不把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严谨治学,潜心钻研业务,提高教学质量。不准违规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和布置体罚性作业。
6、要尊重家长,善于同家长交流,注意方式方法。不准随意指责、训斥家长,不准利用教师职位让学生或家长为自己办私事,收受、索要或变相索要家长钱物。
7、要爱岗敬业,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遵守教学常规,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准擅自停课、缺课、酒后上课、上课迟到、早退、不批改学生作业,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
8、要诚实守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不准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玩忽职守。
9、要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不准搬弄是非,破坏团结,谩骂殴打他人,搞帮派分裂活动。
10、要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作风正派,举止文明。不准在校园内衣冠不整、奇装异服、说脏话、粗话、吸烟,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蓟县教师十条禁令
1、禁止言行粗俗以及穿着和佩戴与教师身份不相适宜的服装、饰物;
2、禁止在教室、校内其它公共场所和学生面前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教室;
3、禁止在工作时间下象棋、玩扑克、打麻将、干私活,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
4、禁止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严禁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5、禁止强制学生购买教学辅助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以及接受学生家长的馈赠和宴请,严禁采取各种方式向学生和家长索要财物;
6、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和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
7、禁止让违纪学生代请学生家长,严禁指责、训斥学生家长;
8、禁止听信传播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严禁参与邪教活动;
9、禁止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学生上课;
10、禁止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参与社会上访,严禁进津、赴京上访。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第三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准的学习心得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要十不准的学习心
通过今天的学习,感触颇深:
《教师十要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为师德问题,师德的核心问题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它首先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送药送饭;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地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统一起来。
其次,作为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在教育教学中,要妥善处理师生关系:(1)要给予学生特殊的关心和爱护(2)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为体罚学生往往给学生的心灵留下伤痕,造成性格残暴,不服从教育,因此,教师必须充分认识《教师法》,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者侮辱人格的行为。(3)不得歧视学生,对于班级个别调皮、成绩差的学生,老师要积极进行帮教,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而不是有意进行歧视,造成学生退学。
再次,教师在育人的同时,不要忘了自身的继续学习,要知道,“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必须有一桶水”,所以,在教学之余,教师应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新的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己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水平。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学生总是把教师看作学习、模仿的对象。教师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往往被学生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模仿在行动上。教师的人格影响,不仅对学生在校起作用,甚至以后在社会上还会长时间起作用。所以,我们教师只有对自己严格要求,不断学习,加强修养,让自己成为一个具有高尚师德的人,才能适应素质教育的呼唤,更好地培育下一代,不辜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
第四篇: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十不准”
(1)不准参与邪教活动,宣传封建迷信,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2)不准参与赌博、色情、吸毒、酗酒等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不健康不文明活动;
(3)不准从事有偿家教和违规从事校外教学、培训、辅导或商业活动;
(4)不准出现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5)不准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商品;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礼金、财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不接受学生家长任何形式的宴请;
(6)不上无备之课、不布置、不批改学生作业;(7)不准上课迟到、早退、擅自停课、缺课,在工作时间不饮酒、下棋、炒股、玩游戏、聊天;
(8)不准上课期间接听电话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9)不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获考试泄密、徇私舞弊,搞学钱交易;
(10)不准破坏团结、阳奉阴违,侮辱伤害同事和领导。
第五篇:十要十不准
“十要十不准”:勤政高效 服务人民
http://hyzc.net 202_-02-19 09:30 海阳电视台【大 中 小】
近日,烟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出台《烟台市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十要十不准”规定》,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为重点,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出了21条纪律要求。“十要十不准”是:
一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二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作风散漫、纪律松弛;
三要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不准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简单粗暴;
四要坚持依法行政范涉企收,不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五要进一步提速增效,不准推诿扯皮、懒散拖沓;
六要进一步规费,不准加重企业负担;
七要提高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不准损害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八要规范从政行为,不准以权谋私、假公济私;
九要严格“三公”管理,不准奢侈浪费;
十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不准打击报复。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十要十不准”规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直接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告诫、辞退等处理,对群众意见大、问题比较多、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要实行行政问责,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