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号文库
2020年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相关(大全)
编辑:落梅无痕 识别码:10-752150 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16 13:09: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 2020年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相关(大全)

2020年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相关3篇(1)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结合我X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

作为全办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领导班子对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大的政治、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党委班子成员要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在大是大非面前要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主动坚决地维护人民利益、维护党和国家形象、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县委年度工作情况、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调整、重要立法事项等事关全县重大事项,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重大卫生公共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等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中央、省委和市委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坚定理想信念

4.抓好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打牢理想信念根基。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

5.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对各种错误思想敢于亮剑,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每年向县委专题报告。

6.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7.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四)科学选用干部

8.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9.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纪实制度,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任前考察工作,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机制。

10.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1.牢固树立抓基层强基础的鲜明导向,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不同领域党组织发挥作用有效途径,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12.严格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经常队伍素质能力。健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六)加强作风建设

1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全面推进党务政务等领域办事公开,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群众意见直通车、联系点、帮扶点等群众工作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5.组织制定完善作风建设各项制度,狠抓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作风建设松劲松懈和反弹回潮,确保“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良好作风在我办事处落地生根。

(七)建设廉洁政治

16.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与评议”“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等工作制度,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

17.领导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重大案件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听取汇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落实述职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9.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巡察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

(八)坚持民主集中制

20.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制度,实行重要情况报告、决策全程记录、终身负责制度。党组织会议讨论“三重一大”等事项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2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推动形成既严肃认真又充满活力的党内生活新常态。

(九)加强组织领导

22.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23.每半年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24.每年对村党组织上一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25.村党委每年1月31日前和7月31日前,分别向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和上半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十)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6.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审核备案办法,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7.严格落实和执行党建各项制度,健全考评机制、督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党委书记是全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办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3.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4.管党治党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以及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工作等制度。

7.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

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接受和纪工委、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9.每年按规定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10.严管班子,严带队伍。对班子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实行严格教育管理监督,督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每年开展履职履责谈话不少于2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1.经常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主持班子廉政学习不少于4次、开展警示教育不少于2次,重要时间节点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提醒。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2.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并支持纪工委对下级党员干部依纪依法查处。

13.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工委依纪依法办案。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全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村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每年对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每年年底前向党委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每年至少参与2次党委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和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

行情况。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认真排查廉政风险。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

(三)加强日常监管

9.经常检查分析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10.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谈话1次,及时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

11.指导分管部门、分包村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四)坚持以身作则

12.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群众等的监督,管好配偶和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2020年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相关3篇(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党章总纲规定“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均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了相应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党委(党组)肩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既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列出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失职失责的负面清单。《规定》则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促使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构成了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

《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内容、责任落实、监督追责等作出具体规范。《规定》总则部分强调,党委(党组)必须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这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

《规定》第二章明确了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并针对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分别列出12条、11条具体内容。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规定》中关于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责任内容中,第一条均是“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两个维护”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等重大部署,结合地方和部门实际抓好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落地见效。

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还包括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这些要求,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规定》提出,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规定》第六条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的要求。《规定》不仅明确了地方党委、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还在第九条明确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及党的机关工委、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等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的责任和作用。这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责任落实方面,《规定》第三章提出了9条明确要求。这些要求,包括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年初应当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及时通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等,措施很细很具体,操作性非常强。

《规定》第十六条对提醒谈话、约谈教育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这条体现了‘四种形态’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将在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从基础制度严起、从日常规范抓起,精准发现问题,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效果。”杨爱国表示。

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规定》落实党章等要求,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

“落实上述要求,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促进三个责任主体立足职能职责,担当作为,做到同向发力、协调发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有关负责同志认为,要在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中实现协同,在上级党委(党组)书记督促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同时,纪委监委也要协助同级党委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书记的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

2020年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相关3篇(3)

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根本和关键。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最前沿,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精神,坚持越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越要不折不扣、坚决有力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越要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真正做到管党治党严紧硬,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践行‘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上勇当先锋,在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上做好表率”重要指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xx省委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始终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高度想问题办事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委常委班子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视察xx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在全省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设美好新xx”大研讨大行动,形成了一批思想成果、制度成果。2018年4月以来,先后召开4次省委全会系统部署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xx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xx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全省组织开展了“在建设xx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教育引导全省党员、干部抢抓千载难逢的历史发展机遇;按照党中央部署,省委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线,紧密结合xx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这个最大实际,在全省分两批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了知信行合一能力,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士气。当前,我们正结合加快推进xx自贸港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向全省各行业、各条战线开展“我为加快推进xx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xx自贸港建设“三个大考”,以有力举措和实际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重要指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xx省委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作为管党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坚持落实好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定期给支部党员上党课,带头到中共琼崖一大会址、母瑞山、临高角等地开展红色教育,从琼崖革命精神中汲取源源不断的前进动力,做政治纯正、思想纯洁的引领者。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年度工作中,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同时通过派出专人对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的方式,促使民主生活会开出“辣味”、开出质量、开出实效。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启动党支部标准体系建设。鼓励基层党支部试行党员表现通报会、委员联动恳谈会、党员讲微党课等组织生活新模式,开展“最佳组织生活”“党课擂台”等评比,探索党支部网络视频会议、现场体验式党课等方式,让组织生活更接地气更有吸引力。把党的组织生活纳入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述职评议,健全督查督导、随机考勤、约谈问责等机制,推动党的组织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坚持五湖四海广揽人才”重要指示,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

自贸港建设,干部是关键,人才是宝贵资源。xx省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制定认识好干部、培养好干部、用好好干部10条措施,从一开始就把抓班子带队伍、选人用人的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突出日常考核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作用,省委先后两次开展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大考察工作,力求考实考准干部,为精准选人用人奠定基础;强化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凡提四必”,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严格执行公示期规定,并探索将破格提拔和影响期满重新使用的干部纳入“一报告两评议”范围,同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严厉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不搞照顾、不论资排辈,大胆重用“四类干部”,即重用对党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的干部;重用积极投身xx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在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中解放思想、敢闯敢试、担当作为的干部;重用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一心惠民利民、推动xx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干部;重用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埋头苦干,经得起各种诱惑和风险考验,创造群众公认实绩的干部。一大批忠诚干净、勇于担当、思想解放、能力突出的好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树立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用人导向。自2018年6月起,先后分2批从中央和国家部委及其他自贸试验区引进174名优秀干部到xx重要领域的紧缺岗位挂职,有力推动了自贸试验区和自贸港建设。

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打造成坚强的战斗堡垒”重要指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

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xx自贸港建设的目标任务,根基在基层,活力在基层。我们坚持久久为功抓基层党建,实施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十大行动”,即选优配强行动、整顿提升行动、后备培养行动、人才支持行动、扶志扶智行动、能力提升行动、关爱激励行动、调研遍访行动、作风整治行动、责任落实行动,明确现职省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指导党建基础薄弱乡镇、联系深度贫困村制度。重拳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坚决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先后对1091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19个社区党组织、829个其他领域党组织开展整顿转化。实施农村基层党建“4321工程”,即培育40个省级农村党建示范点、300名省级农村党组织书记标兵、2000个村集体经济项目、1万名有“双带”作用的农村党员。围绕选优配强村级带头人队伍,累计选派3批共2976名优秀干部到农村任驻村第一书记,派出8583名优秀干部组成2758个乡村振兴工作队覆盖全省所有镇乡村,并明确“十抓十好”工作职责,其中第一项职责任务就是抓基层党组织建设。2018、2019年我省脱贫攻坚工作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的考核中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同时,坚持工作重心、力量和保障向基层下沉,把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不断锤炼基层党组织抓重大任务能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全面提升。

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重要指示,持续正风肃纪反腐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xx自贸港建设成败。省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带头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幅度精简会议、文件和各类活动,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部署开展了7轮巡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坚决捆住领导干部乱作为的手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针对xx自贸港建设全面启动、工程项目不断增多的实际,开展重大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全覆盖,研究制定禁止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插手工程谋利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和土地出让记录、通报制度,严格落实“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在工程项目上暗箱操作、搞假投标、搞围标串标,决不允许工程项目层层转包,决不允许把建设工程搞成人情工程,决不允许领导干部插手工程、打招呼。充分运用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扎实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真正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努力建设更清正的干部队伍、更清廉的法治政府、更清明的政治生态,为顺利推进xx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按照市、区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走向“深、细、实”的总体要求及区发改局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分管负责粮食与物质储备系统党务及业务工作的实际情况,从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统筹配合、加强督促检查、当好廉洁表率等四个方面,梳理责任清单如下:

一、履行“一岗双责”方面

一是落实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检查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完成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和掌握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并向局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按季度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主体责任分解。

二是通过定期书面提醒的方式,带头并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把“一岗双责”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每组织对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自觉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是切实加强分管部门的作风和行风建设,带头和督促分管科室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和解决工作中群众、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二、强化统筹配合方面

一是重视区发改系统整体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构建区发改工作骨架;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发改与粮食和物质储备工作合力,加强与其他部门、科室的统筹协作,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顺利推进区发改工作。

二是随着机构改革工作的深入,快速明确个人及分管部门的职责职能,提高个人作为班子成员的补位意识,协同配合领导班子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规划及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方面

一是建立并落实分管部门 “两个责任”清单管理、廉政约谈、双述双评、一案双查、监督推进、结果运用六项制度;强化对分管部门作风、行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作风、行风建设制度及工作纪律的问题。

二是坚持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点人头亲自约谈,强化对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注重通过巡察、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渠道发现问题。

三是做好“三个严明”,强化监督力度。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搞非组织活动等问题;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四、当好廉洁表率方面

一是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加强分管科室党员干部职工廉政教育和管理,组织和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学习和教育,坚持每年亲自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上两次以上廉政教育党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协调做好涉及分管部门业务工作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执纪办案,落实案件查办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

二是加强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不懈抓节点、抓查处、抓曝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畅通举报渠道,对“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

第三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中共**职业学院委员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中共**职业学院委员会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共浙江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联系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作为全校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对全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坚定理想信念

1.抓好理论武装,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加拒腐防变能力。

3.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培育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认真贯彻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地位,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确保学校意识形态安全。

5.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领会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坚持学做结合,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加强分类指导,选树先进典型,搞好检查评估,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认真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每年初专门研究部署,年底结合工作总结、述职述廉进行检查和评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以上率下、全面推进。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6.坚定不移地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7.坚持把党的思想路线贯穿于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过程,贯穿于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研究学校面临的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8.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专题总结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必查内容。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

10.坚持集体领导制度,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将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检查,对执行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严肃追责。

20.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突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反映真实情况。校党

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五)严格干部选用管理

20.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认真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健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

20.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强化党委的领导把关作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范和加强领导干部组织调整。

20.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立足学校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增强统筹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系列培训和专题培训,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20.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加强作风建设

20.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健全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教育引导、纪律检查、通报曝光,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20.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院、联系党外代表人士制度,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教职工、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受理群众信访举

报,集中排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案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坚决纠正损害教职工、学生利益的行为,建立健全防治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长效机制。

(七)建设廉洁政治

20.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制度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21.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推进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推进“三转”落实的要求和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关心纪检监察干部成长。

22.主动接受和鼓励纪委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支持纪委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标本兼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为学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23.深化巡视整改,巩固巡视成果。进一步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梳理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巡视整改

零遗漏、全覆盖,对整改工作效果不明显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约谈、通报和责任追究。

(八)完善党建制度体系

24.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工作,及时总结管党治党实践经验,以务实创新精神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做好制度废改立释工作,不断完善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25.认真执行述职述廉述学、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指导纪委健全党内监督制度体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26.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民生事项先调研论证、先征求意见、先风险评估。做好党务公开,促进依法治校、民主决策,切实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7.推动学校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节点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实效;加强对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的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认真整改,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水平。特别加强对涉及招生、就业、招聘、职称、奖贷助补等关系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

28.健全考评机制,明确制度执行的主体和职责。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将党建制度执行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党建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规范问题线索分类处置程序,完善违法制度的责任追究机制,对执行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追责,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九)加强组织领导

2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3月底前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至少专题分析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0.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和任务分工,加强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目标责任分解,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级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听取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汇报。

31.加强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落实好责任追究。

32.建立健全专题调研制度,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严格遵守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

众的有关规定,加强统筹,明确主题,增强目的性,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高质量调研成果。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

校党委书记是全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全校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每年至少主持召开2次党委会议或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听取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3.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了解和把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4.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5.对党委肩负的主体责任各项任务靠前指挥、具体主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强化政治担当,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6.严格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责任,亲自抓谋划、抓推动、抓落实,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为主要抓手,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丰富学习方法和途径。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7.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等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常委会其他委员监督。

8.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和查摆问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做好问题整改。

9.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10.加强对学校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

20.认真落实党委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20.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20.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班子成员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至少谈话1次,督促履职尽责,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及时

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

20.每年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指导,向被检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出工作要求。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检查考核发现问题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集中、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2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部署、重要问题的研究分析、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等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督促。对发现的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明确指出,坚决纠正。

20.加强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每年至少听取1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办案。

20.通过主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多种方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20.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学院、联系党外代表等制度,严格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

2.对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廉政教育、规范权力运行等具体措施,研究、推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材料的审核把关,督促其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

3.对分管范围内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指导。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

4.每年年底前向校党委领导班子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信息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以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等文件材料把关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对巡视整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8.结合分工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针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工作推进等情况深入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推进工作。

(三)加强日常监管

9.加强对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至少与各分管部分负责人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10.研究安排分管部门、联系单位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尤其是涉及人、财、物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同时跟进相应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及时约谈提醒和纠正;对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党委报告。

20.支持纪委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联系单位违法违纪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20.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按照“四讲四有”标准,经常进行“党性体检”,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20.模范遵守党纪国法特别是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

20.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20.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20.主动接受纪委、群众等的监督,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20.围绕个人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认真撰写述职述廉述学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四篇: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1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2020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参考范文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夯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办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实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xx办字〔xx〕xx号)要求,现结合xx机关实际,制定出中共xx市xx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局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28项)

局党组是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全面集体责任。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xx工作总体布局,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坚持两手抓,既要抓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在履行xx监督职责时,加强对被审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检查,切实把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推动xx局党的建设不断深入、责任落到实处。

3.集体研究、直接部署推动xx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工作、重要事项和重要安排,明确班子成员分管(协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健全责任分解、落实、督促机制。

4.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市xx机关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总结安排工作。

5.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6.及时落实巡察、作风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组织重要问题线索查核,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

7.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全局目标任务统一考核。局党组要与局领导、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报告程序、内容和形式,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对不按规定报告的、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

8.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局党组于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9.组织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履行主体责任述职并点评,听取各科室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10.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11.建立和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2.把坚定理想信念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挺起共产党人的精神脊梁。

13.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14.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将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机关培训计划和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学习。

15.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6.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17.落实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18.在全局倡导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弘扬新风正气。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9.学习贯彻省委、市委“三项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20.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21.在xx中加强对执行换届纪律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22.支持驻局纪检组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其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23.领导和支持驻局纪检组严肃查处腐败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为纪检组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24.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管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25.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26.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27.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纪委留存和备案。

28.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二、党组书记、局长xx第一责任人清单

(一)职务与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主持xx局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

(二)责任清单(18项)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结合xx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参加涉及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的会议和活动,对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认真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4.组织局党组领导班子听取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要案件查处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推动上级巡视、巡察、专项工作检查的整改落实。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听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责任落实。

6.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每年与班子成员至少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把纪律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告、处置。

7.每年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提出履责要求。

8.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对履责不力的予以约谈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问责。

9.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0.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组按照《党章》和“三转”要求,履行督促“两个责任”落实、开展纪律审查、纠正“四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等职责,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帮助排除办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11.落实中、省纪委公开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导驻局纪检组每年通报曝光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

12.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13.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责任清单内容,推动审议通过。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年终工作总结报告等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名,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责的依据。分别与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4.每年1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市委和市纪委报告上一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15.每年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6.每年为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17.督促指导办公室、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

18.局党组、上级党委、纪委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领导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一)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调研员分管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经贸科、农林水xx科、社会保障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二)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局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固定资产投资xx科、行政事业xx科、内审中心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三)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局党组成员、总xx师分管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管理财政金融xx科、xx信息中心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

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审理稽核科,协助局长督促指导财政金融xx科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四)xx责任清单(5项)

职务与分工: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组组长分管局监察室工作

1.协助局党组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工作,带领纪检组按照党章规定,围绕执纪监督问责,履行党的纪检检查职能。负责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及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好市纪委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及时传达、学习中省市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

3.督促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进一步细化、明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和运转机制,建立务实、明晰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程序。

4.加强与省xx厅、市纪委、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联系、沟通,及时向局主要领导反馈纪检组执纪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

5.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提醒约谈,使瞪眼睛、咬耳朵、拉袖子等监督方式经常化、制度化。

(五)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副处长协助处长分管xx处的日常工作、局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

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xx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六)xx责任清单(15项)

职务与分工:经济责任xx办公室主任分管经济责任xx

工作、局扶贫工作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学习传达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精神,坚持“一岗双责”,参与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集体领导和决策,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判,提出改进要求,重要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年初按要求与党组书记、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经常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了解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发现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至少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结合季度述职述责述廉对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述职点评和评议,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6.加强对分管科室主要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并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及时报告局党组、驻局纪检组主要负责人。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树立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

8.主动接受驻局纪检组监督,支持和配合纪检组对分管范围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工作,协调解决其中的困难和问题。

9.对分管科室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年底结合市委目标责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职工报告个人述职述廉述效情况。

11.每年在局里上党风廉政教育课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审单位对xx组执行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回访。

13.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部署、个人工作分工,及时更新清单内容,经报批后实施。

14.督促指导实施经济责任xx的xx组做好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实,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xx业务和管理流程中,实现对xx过程的全面覆盖和风险预警;协助局长抓好分管范围内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查处分管范围内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案件。

15.局党组、驻局纪检组确定的主体责任其他内容

第五篇: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篇2020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篇一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篇二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2020年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相关(大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