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销售提成方案
一、目的结合目前公司发展趋势,为建立完善的销
售管理机制,规范门店人员薪酬标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进而有效提升门店销售业绩,特制定本提成方案。
二、范围:全体员工
三、具体实施方案:
(一)薪酬组成1.基本工资
(1)营业员按销售能力及业绩分为一星、二星、三星营业员。
单月个人销售达成(当月个人销售超级任务)为三星;
单月个人销售达成(当月个人销售升级任务)为二星;
单月个人销售达成(当月个人销售基础任务)为一星;
(备注:以当年初制定每月门店销售任务及每月实际销售人数为依据,制定当月个人销售任务)
(2)营业员按不同星级设定不同的基本工资
三星营业员基本工资:2400
二星营业员基本工资:2200
一星营业员基本工资:2000
无星级营业员基本工资:1800
连续2个月销售额均未完成基础任务,(从第二个月基本工资按80%发放,第三个月完成基础任务按正常提成方案核算);
2.销售额提成整体门店任务完成情况分为:
①
未完成基础任务:整体人员提成按80%核算发放(包含营业员,如营业员完成基础任务,但门店整体任务未完成,提成同时按80%核算);
②
完成基础任务:整体人员提成按实际完成核算提成发放;
(1)营运部:
营业员按个人每月任务完成情况提成个人每月完成基础任务,按2%提成;
个人每月完成升级任务,按2.5
%提成;
销售主管助理按销售额的0.15%提成;
销售主管按销售额的0.2%提成;
采购拓展按销售额的0.15%提成;
店长按销售额的0.25%提成;
(2)销售支持部门包括(客服部和资保部、库房)按销售额0.1%/人提成;
(3)后勤部门(包括办公室和财务部)按销售额0.04%
/人提成。
(备注:营业员结束导购后在收银台处报本人工号进行个人销售额累计)
3.激励奖金
(1)
每季度末个人业绩排首位者季度销售额达到15万元可按该季度个人销售总额的(0.3%)发放。
(2)
年度个人业绩排名首位者年度销售额达到60万元可按年度个人销售总额的(0.5%)发放。
(3)累计销售奖:个人(除销售人员以外所有人员)累计销售(1.5)万以上按0.1%发放。
备注:储值卡消费算业绩不提成。
激励奖金核算:储值卡不参与提成,同时每月完成基础任务者可参与评比。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如出现营业员抢单情况,未造成恶劣影响及客诉问题时,销售额充公,若造成恶劣影响及客诉的,除销售额充公外,视情况给予处罚。
2.关于退货问题涉及的提成:
1)当月销售当月退货的,所退货款从登记营业员销售额中扣除,此部分金额不再计入营业员销售额提成;当月销售次月退货的,在次月15日之前,扣除登记营业员销售额业绩及提成,重新核算工资提成;在次月15日之后的,应扣提成从次月核算工资中扣除;(收银员做好退货登记)
2)顾客单纯进行商品退货,所退货款从登记营业员销售额中扣除;顾客退货进
行同等价格商品调换的,由登记营业员协同退货,销售额不再扣除;所有退货手续完成,若再次销售的,按正常提成标准核算,营业员谁接待谁负责,收银员进行正常登记;
3.试用期员工无提成,转正后按正常标准核算;(新员工在试用期间销售额达到转正营业员基础任务额的80%,且考核成绩大于70分者可按规定进行审批转正)
4.中途离职人员,在按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经确认无遗留问题,提成再随工资再发放给离职人员。
五、本方案为试行版本,自
年
月开始试行,如有新方案,本方案自动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