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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项注册的问题解答(模版)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0-94998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6 18:27: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增项注册的问题解答(模版)

群友们大家好,我是王嘉铭,是这个交流群的群主,专业致力于挂靠!很多朋友们向我咨询关于考增项专业的问题,我在此做一下简单的陈述

做挂靠这么久,老实说不建议建造师去考增项,因为考增项要面临的问题很多很复杂,也没有任何一家企业想用增项专业的证书,不要为了多拿点挂靠的费用再去增项费事了,下面我说说增项要面临的问题和企业为什么不想用增项的证书

1,你考两个专业,这两个专业必须同时注册在同一家公司,且只能拿一个专业的钱,很多人主项是建筑,为了多拿挂靠费考了个市政的增项,反而弄巧成拙,当初你考出了建筑专业,也成功的注册在了一家单位了,人家单位就只想用你的建筑专业,你又去考增项,拷出来了人家公司用不到你的市政专业,所以一般不给你注册市政专业,(证书注册也需要费用)到了第二年,你想把建筑的转出来,想换一家需要市政专业的单位挂靠,可是在这种状态下,任何一家公司都没法接收你的证书,因为建委规定,必须把主项和副项同时注册在了原单位之后才能把两个专业同时转到新单位,而如果你只注册了建筑专业,市政专业没有注册的话是没法转到新企业的,也不能再新企业单独的注册市政专业!所以大部分企业刚开始办资质用建造师一般只有一个专业的资质,根本用不到两个专业,他用不到两个专业也不会多花钱去给你注册一个对他来说没用的专业。

2.不仅如此,我们挂靠,企业要承担继续教育的费用,你是增项就有2个专业,2个专业必须都得参加继续教育,一般参加一次继续教育一个人的费用是1800左右,没有任何一家企业想 多花这么多钱去做一些对自己没用的事情!

3,有很多人已经考了增项,考了就考了如果你考过了这两个专业都没有注册过,都是初始注册那还好办一些,运气好的话把这两个证同时注册在一个单位就行了,如果你的主项专业已经成功注册了原单位,你又考了增项,你必须想办法把市政的同时注册在他们公司,不管想什么办法,花点钱找点关系也行,一定要把拷出来的增项也注册到他们单位。记住,企业除非找不到单项的证书不然他们一定不会用增项的。

现在我手头有很多建造师就很苦恼这个问题 辛辛苦苦考了两个专业,到头来没有企业要!

有不懂的,请直接问我本人,我有时间的话一定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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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注册.增项变更流程.doc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一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原件;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原件及复印件。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材料附件两部分组成。

(一)申请表部分(即在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的表格)申请人本人和所在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每人一式两份。申请人所在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二)材料附件部分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4.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合同必须在劳

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有合同备案章。5.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加上表格上粘贴的一共需要4张)每个建造师的资料请用一个档案袋装好,并在其封面写清企业名称与该建造师姓名等信息。审查重点: 附件材料与申请表中填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1.姓名必须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如有新旧身份证号误差,请暂勿提交申请,先去自治区注册中心将数据库中的旧号变更为新号,再提交)2.毕业院校、学历、专业与学历证书一致; 3.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一致;资格证书编号页必须复印; 4.签发日期与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一致; 5.申请表必须有本人和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6.申请表和初审意见表由系统生成后打印,鉴别方法是否有条形码; 7.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如到期应续签;合同签订期限至少一年; 8.申请人与附件资料为同一人,切勿资料错装。

1、登陆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teniu.cc/),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2、选择省份—xx—进入,选择个人登录入口进入

3、在右侧登录入口填写个人信息。

4、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选择增项务即可。

5、填写完毕后保存,再进入企业登录入口,选择二级建造师-增项。

6、审核,上报,打印申请表即可。注意:增项注册时,填写的信息为第一个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编号。2、1、登陆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teniu.cc/),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

2、选择省份—xx—进入,选择个人登录入口进入

3、在右侧登录入口填写个人信息。

4、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选择变更业务即可。

5、填写完毕后保存,再进入企业登录入口,选择二级建造师-变更。

6、审核,上报,打印申请表即可。注意:变更注册:建造师必须在原单位注册满一年,方可变更

3、网上申报网址:中国建造师网(http://www.teniu.cc/),进入中国建造师网后,选择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选择省份 ,点击旁边的进入。(注意下方的提示:运行本系统的先决条件:您的计算机必须已经安装了Microsoft.NET Framework 2.0,建议下载3.5以上的版本)进入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后,1、首先需要下载身份锁驱动,并安装在电脑上,然后需要重新启动电脑(注意安装驱动时请不要将锁插在电脑USB口上)。

2、重启后,请将加密锁插入在电脑的usb接口处,然后进入建造师注册申请个人登陆入口,在界面左边下载二级建造师个人初始注册本地版,并安装在电脑上。

3、安装完毕后,在屏幕左下角“开始—程序”中找到二级建造师个人版,填写需要申报的建造师个人资料,并保存。

4、之后进入企业登陆入口(新申办的企业在第一次登陆时需要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在左边界面选择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点击“导入个人信息”按键,并导入刚才填写保存的个人信息。

5、导入完成后点击建造师信息前的对勾,然后点击“上报”;把申报状态选为“审查中”,点击建造师信息的“查看”按键,弹出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格,打印即可。

6、最后选择建造师信息前的对勾,点击“生成汇总表”按键,打印即可。

第三篇:四川省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

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

所需材料:

1、《企业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1份(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但无条形码);

2、《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2份(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3、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

4、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执业印章。

注意事项:

1、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后,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提交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公路、水利、铁路、民航、通信、港航专业需要申请表3份及其它复印件3份;

3、省内跨地区需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主管部门签署同意并签名盖章;

4、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至日期保持不变。

备注:

1、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将申请材料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

2、市(州)、扩权市(县)所属企业申请材料交所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如遇建造师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中国建造师网:

四川建造师培训网: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电话:85533312

注册业务咨询电话:85222456;85439729;85451756

第四篇:四川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

发布时间:202_/04/21

一、执业企业变更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员)执业企业变更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2、《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1份;

3、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4、原聘用企业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四川建设人才网---服务大厅—表册下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书);

5、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未担任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四川建设人才网---服务大厅—表册下载----建造师(员)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6、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建造员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二、企业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员)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2、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名称变更函;

4、《二级建造师(员)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中列示的所有注册人员的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三、姓名变更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员)人员姓名变更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2、《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1份;

3、变更后的身份证原件;

4、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5、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建造员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请将原件和申请材料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申请材料一律不装订,并装入纸制档案袋。注意事项:

1、调出或调入企业所属地区为市(州)或扩权县的,需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核章,由调入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上报;

2、调出企业为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调入所在地区为市(州)或扩权县的企业,由调入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上报。

3、申请变更业务人员,其印章遗失的,可用报纸代替,具体登报内容详见四川建设人才网-办事指南-遗失补办。备注:

1、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将申请材料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

2、如遇建造师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办理时间顺延。

网上申报:www.teniu.cc 注册业务咨询电话: 028-85222456

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

发布时间:202_/04/21

一、《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二、《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1份;

三、增项专业的《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逾期未注册(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应提交《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请将原件和申请材料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申请材料一律不装订,并装入纸制档案袋。注意事项:

1、申请公路、水利专业的,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2份;

2、市(州)、扩权市(县)所属企业申请材料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审核章;且须提供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及《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审批汇总表》1份。备注:

1、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将申请材料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

2、如遇建造师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网上申报:www.teniu.cc 注册业务咨询电话: 028-85222456

第五篇: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报资料

一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报资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毕业证、原资格证、注册证、劳动合同; 3.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执业印章。

注:

1、学历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身份证、资格证、劳动合同、增项专业的合格证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申报材料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供申请表2份,材料复印件1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航、水利、通信、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3份,材料复印件2份。

关于增项注册的问题解答(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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