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委托担保协议书
委托担保协议书 编号: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鉴于下列第 项原因,甲方委托乙方向债权人(具体情况见本协议第一条)提供信用担保。
1、申请银行贷款
2、申请银行信用证
3、申请银行承兑汇票
4、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5、工程招投标
6、工程履约
7、鉴于乙方是一家取得银行授信的专业担保机构,乙方同意在甲方满足本协议书要求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担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担保)事项
1.1 本协议项下的担保种类为: 1.2本协议项下的担保债权人(名称全称及详细地址):
1.3甲方向债权人申请的事项获得债权人审核通过后,甲方与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授信合同或其它名称的合同/协议作为乙方担保的主合同。1.4乙方担保的主合同项下主债务的本金金额为(币种)(大写)万元(小写)万元。
1.5乙方所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具体的范围以乙方与债权人之间签订的保证合同或保函或其它担保文件之规定为准。1.6 乙方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为(年/月)。1.7 其它主要条款: 1.8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期间所发生的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1.9 甲、乙双方同意,如主合同、最终乙方向债权人出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担保文件与本条所述之条款不一致,以该具体的主合同、保证合同或保函或其他担保文件之内容为准。
第二条 担保费
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并根据乙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和担保费率计收。
2.1本协议项下担保费率为担保金额的 %,按 年(年/月)费率计, 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2.2 乙方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期限为(年/月); 2.3 担保费总额为 万元;
2.4 支付时间:本协议签订之时,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上述担保费。若甲方分次支付担保费的,则甲方应在乙方向债权人出具保证合同或保
函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的担保费。
2.5 若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出具担保前,甲方终止对乙方委托或甲方放弃融资行为的,则乙方有权从甲方已缴纳的担保费中扣取不低于 %的款项作为担保业务受理费,其余款项退回甲方。乙方已经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已向债权人出具其它担保文件,甲方分次使用融资或其它授信的,甲方放弃部分额度或甲方不具备使用相应额度条件的,乙方已收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6 逾期保费:甲方若未能按约履行乙方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或义务,导致担保逾期,则应向乙方交纳逾期保费。逾期保费以逾期被担保本金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总额为基数,按(年/月)费率 %每月计收,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延迟交纳逾期保费未获乙方书面同意的,乙方按逾期保费金额每天向甲方收取2‰(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三条 保证金及其他反担保
3.1 在乙方向债权人出具上述担保前,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账户内存入金额为(币种)人民币(大写)万元的保证金,作为甲方保证全面履行本协议各项义务的担保。
3.1.1 作为保证金的该笔资金一旦进入上述保证金账户即视为已移交乙方占有,并已特定化,具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金质押性质。乙方对上述保证金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动用上述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直至乙方的担保责任解除时止。
3.1.2 前述第3.1条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第七条约定的违约事件时,乙方有权将该项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收,甲方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本条款的约定不影响乙方依照本协议第八条之规定向甲方行使担保追偿权的数额和方式。
3.1.3 若甲方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则乙方有权直接从该保证金账户中扣收款项以赔偿给乙方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甲方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3.1.4 若甲方在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的同时,又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事项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在主合同中的相关责任的同时,另行追究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相关责任。
3.2 在乙方向债权人出具上述担保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反担保方式:1、2、3、4、3.3上述反担保方式的反担保合同或协议将另行签订,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的约定与具体的反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不一致的,以具体的反担保合同或协议的内容为准。3.4 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对提供的上述反担保物在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质押、再抵押/质押、转让、转移、赠与、互易、抵债、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乙方将通过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条 文件的提供
4.1 在乙方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或开立保函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原件,或经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其中,第1项文件原件在乙方验证后退回给甲方,但仍需保留所验证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甲方最近一个月的企业工商信息单;
3、甲方的公司章程;
4、甲方全体现任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5、同意甲方签订本协议的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6、甲方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书,以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7、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或质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8、第三人的相关资料。
第五条 声明和保证
5、甲方声明和保证事项如下:
5.1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5.2 甲方保证合法经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其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不得污染环境、不得损害人类身体健康; 5.3 甲方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利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5.4 甲方有法定的权利与债权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5.5 甲方完全接受乙方向债权人开立的担保条款;
5.6 甲方向乙方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5.7 甲方保证不使乙方为甲方的担保事由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5.8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约定的融资用途及范围内使用融资款项; 5.9 甲方保证按约履行与债权人签署的合同或协议;
5.10 甲方保证按时足额缴纳有关抵押或质押物的任何税费,保证维护抵押物的完整及良好状态并不改变其使用性质;
5.11 甲方有义务及时向乙方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产权(股权)等的变更;诉讼或仲裁事项;资金借贷;改制或重组;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甲方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5.12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经营状况或财务状况检查,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完成保后监管工作。甲方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送乙方,以后按(月/季)度向乙方报送财务报表;
5.13为抵销乙方向甲方追索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押物。
5.14乙方不对债权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所述之真实性负任何责任。
5.15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企业资产清单上所列的财产。
5.16 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认可的足额抵押、质押反担保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投资、对外担保或者与其他第三人作出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5.17 如甲方违约,甲方授予乙方在网络和媒体上对甲方及甲方股东和公司高管等的违约事实进行披露的权利。
5.18 在乙方为甲方担保期间,乙方有权对 情况进行监管,具体的监管方式如下:
(1)(2)(3)(4)
第六条 保证合同或保函的修改
6.1甲方要求乙方修改保证合同或保函内容时,须向乙方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债权人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担保金额或担保展期的情况下,甲方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乙方的反担保保障,以及另行向乙方支付增加担保金额或延长期限的担保费用。否则乙方将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请。
6.2 对本协议项下担保事项的修改需经过乙方书面同意,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的修改方可有效。
第七条 违约事件
7.1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以下各项情况均为违约: 7.1.1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7.1.2 向乙方签发以乙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反担保人,或者与乙方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乙方认可;
7.1.3 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协议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7.1.4 甲方或第三人未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7.1.5 甲方或第三人虽与乙方签署了抵押或质押的协议书,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7.1.6 甲方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或乙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债务或义务; 7.1.7 在乙方担保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而对外担保或对外投资的行为; 7.1.8 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其他款项; 7.1.9 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规定将乙方所担保的借贷款项挪作他用; 7.1.10 甲方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件; 7.1.11 甲方停业/歇业、破产、解散、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7.1.12 甲方违反其作出的声明承诺及其他义务的;
7.1.13 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7.2 当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乙方可以同时采取以下全部措施或者部分措施:
(1)乙方有权单方将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扣收;(2)要求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经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3)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按本协议的规定与乙方签署抵押或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合法登记手续;
(4)要求甲方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5)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对乙方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保证合同或保函项下的索赔
8.1 甲方保证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8.2 当债权人按主合同或协议项下保证合同或保函的规定向乙方索赔,且乙方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证合同或保函的规定,乙方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为甲方垫款向债权人进行代偿支付时,乙方对甲方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甲方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
件的影响。
8.3 如甲方未按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或义务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主合同或协议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款项的代偿担保责任,则甲方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甲方应当向乙方偿还上述全部代偿款项;
(2)甲方应当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代偿款项的利息(从乙方实际向债权人支付代偿款项之日起计算至甲方实际偿还乙方上述款项之日止);(3)甲方还应按乙方已支付代偿款项总额以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即:违约金=乙方已代偿的款项总额×2‰×乙方实际垫款天数)。
8.4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追偿通知后的五日内,无条件地向乙方清偿全部代偿款项以及应付利息与违约金。
8.5 因甲方违反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的约定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甲方除承担本协议第八条第三款的责任外还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债权人对乙方采取诉讼或仲裁,或与乙方和解的过程中,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应当由甲方承担。(2)乙方因向甲方追偿代偿款项而产生的实现债权(追偿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应当由甲方承担。
8.6 如甲方未按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务或义务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所提供的反担保方式(本协议书第三条所约定,具体内容以反担保合同或协议为准)中的全部或任何其中一项或同时几项要求甲方或第三人承担第一反担保责任。8.7 如甲方未按约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或义务而使乙方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违反本协议书约定的,则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其违约事实及相关情况向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政府机关、新闻媒介、网络传媒或其他企、事业单位以不限定的方式进行信息披露,甲方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第九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 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壹)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贰)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协议生效、终止
10.1 本协议按以下规定的方式生效:
10.1.1甲方(委托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10.1.2甲方(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甲、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10.2 本协议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2 乙方不需要甲方的同意,即可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发生上述转让情形时,甲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继续向受让方履行债务或义务。11.3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公证或见证或登记机关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分析及充分理解,签
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签字: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担保协议书
担保编号:***(2018)担保字**号
委托担保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 受托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需要向*****************(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万元,借款期限***个月,经甲方申请,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万元,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为了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借款担保协议书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签订的****担(2018)反保字*** 号《反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 *******元。
第三条 甲方应按与贷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有权通知贷款银行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发现贷款在使用中发生风险,乙方有权提前通知贷款人收回贷款。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应该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乙方和反担保方的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延期担保月数×** ‰
第五条 甲方如不按期还款,贷款银行又不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替甲方偿还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乙方将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担保额+利息+罚息]×逾期担保月数×30 ‰,直至甲方还清本息为止;若甲方不能偿还贷款,则乙方有权处置甲方所有财产,收回替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逾期罚息以及追偿费用和担保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提供第三人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 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下列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进一步的反担保或行使不安抗辩权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措施。
(一)甲方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提供的相关资料虚假;
(二)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担保编号:***(2018)担保字**号
(三)甲方经营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债务。第八条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九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第十条 提示:本合同为非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协商修改。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二0一 年 月 日 2
第三篇:委托担保协议书
编号:字()第()号
委托担保协议书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受托担保人(以下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以上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因需要向(以下称贷款人)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借款期限(月),经甲方申请,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大写)万元,甲方保证严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为了确保乙方与甲方签订借款担保协议书的切实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签订的编号为字()第()号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担保费,担保费计算标准:(借款担保额-履约保证金)×担保月数׉。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约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范围:
(一)在甲方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证义务时,乙方无须征得甲方同意,有权直接从保证金款项内向贷款人予以支付;
(二)甲方未按规定交纳担保费的,乙方有权直接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
(三)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在保证金款项内扣付甲方的应付款及违约金、赔偿金等;
(四)乙方有权监督并实施保证金的支付,拒付与担保内容无关的款项;
(五)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由乙方退还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按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使用贷款,不得改变用途。否则乙方有权通知贷款人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发现贷款在使用中发生风险,乙方有权提前通知贷款人收回贷款。
第五条、甲方保证按借款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应该在借款到期前30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乙方和反担保方的同意,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期间的担保费标准:借款担保额× 延期担保月数× 3 ‰。
第六条、甲方如不按期还款,贷款人又不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乙方替甲方偿还借款本息和逾期罚息,乙方将按如下标准向甲方收取违约金:[借款担保额+利息+罚息]× 逾期担保月数×30 ‰,直至甲方还清本息为止;若甲方不能偿还贷款,则乙方有权处置甲方所有财产,收回替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逾期罚息以及追偿费用和担保违约金。
第七条、甲方需提供第三人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进行反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反担保合同另行签订,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现:
(一)甲方所作的陈述、保证或提供的相关资料虚假;
(二)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三)甲方经营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债务等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进一步的反担保或行使不安抗辩权采取财产保全的诉讼措施。
第九条、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条、提示:
本合同为非格式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协商修改。乙方已提请甲方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协议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代理人:(签名)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名)签约日期:年月签约地点:
2日
第四篇:委托担保协议书
委 托 担 保 协 议 书
委托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
鉴于:甲方与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于 201 年月 日签订了《 铜仁市“五馆三中心”工程10KV电力专业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甲方负责铜仁市“五馆三中心”工程(博物馆、科技馆、档案馆、图书馆、规划馆、市民广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文化艺术中心)10KV电力专业分包工程施工。现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同意为甲方以保证方式向发包人提供工程履约担保。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定义:本协议书所称工程履约担保是指,乙方为甲方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担保,当甲方未按主合同要求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发包人造成实际损失时,或甲方无法承担因履行主合同时产生的债务关系,由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 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乙方保证的范围是甲方未履行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给发包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及甲方因履行主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关系。
乙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或最终结算额中较大者,本保证金额是乙方累计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
第三条 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限: 1.乙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乙方保证的期限为: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工程保修期结束后180个工作日。
第四条 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无法承担因履行主合同时产生的债务关系,乙方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承担以下责任:由乙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甲方能够继续履行主合同交付义务。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 协议的生效及附则: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各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或按手印)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篇:委托抵押担保协议书
委托担保协议书
合同编号:LBSL201401001
委托人(甲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担保人(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申请银行贷款的原因,甲方委托乙方向受益人或债权人提供信用担保。乙方是一家饲料研发、加工、第一条担保事项
1、乙方担保的主债务为_________年____月日与甲方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债务。
2、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3、担保期限为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第二条 双方约定乙方担保的范围包含以下各项中的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第_________项,未选中的不包括在担保范围中选中。
1.主债权(与甲方签订饲料销售合同的款项)
2.主债权产生的利息(饲料销售合同的款项与银行同期贷款实际产生利息)
3.乙方违约金
4.逾期不能实现主债权的滞纳金
第三条
1、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财产a:
财产b:
财产c:财产d: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承诺:
乙方对抵押财产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或者处分权。
抵押财产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转让。
抵押财产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
④抵押物有损坏、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⑤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⑥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⑦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权利。
第四条抵押权的实现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抵押期限内不能足额偿还主债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抵押财产财产:
.折价处理:
.变卖:
.拍卖:
2、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乙方。
A 主债权
B 主债权利息
C 罚息或者复利
D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逾期不归还主债权的,应按照主债权金数额的 1%,向甲方缴纳滞纳金。
第六条保证条款
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乙方应对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若致使甲方不能实现债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乙方提供虚假或者不存在的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被征用、征收或者被查封、扣押、冻结致使甲方不能实现抵押权
抵押人在第三条项下所作陈述与承诺不真实;
④乙方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应当由其成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作为债务人,直到履行甲方的所有债权为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的争议事项仍须履行。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