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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概要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20-63975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6 21:13:5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各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概要

省市充电桩补贴

上海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公司投资建设符合扶持条件的充换电设施,由地方财政给予不超过30%的资金支持。

北京充换电站土地无偿使用,北京市发改委补贴充换电设施(包括充电设备和其他附属设施投资额的30% 湖北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

武汉社会力量采取公开招标采购,并验收合格的交(直流充电桩,按照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襄阳社会力量采取公开招标采购,并验收合格的充换电设备,按照其实际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个别重大的核心充换电设备可采取“一事一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天津

充换电设备的财政补贴办法尚未 出台 购车补贴

纯电动汽车补贴4万;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补贴3万。闵行区:拥有闵行户籍,或者在该区企业单位工作、交满2年以上 社保的消费者可以享受2万元的闵行区政府补贴。

嘉定区:嘉定区个人购买补贴1.5万元/辆的鼓励政策,而且还明确 指出支持数量上不封顶。

浦东区:浦东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在浦东新区工作交满2年 以上社保,或者有浦东户籍者,可以再享受中央、上海以外的浦东 新区政府补贴2万元/辆。

按国家和北京市1:1比例补助。国家和北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 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2016年和2017年的补贴标准按照2015年 执行,如国家政策调整另行规定。客车2016、2017年参照2015标 准浮动执行。

国家和武汉1:1比例补贴,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 销售价格的60%。

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政策要求,对武汉市、襄阳市消费者 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对于 购置使用省内企业生产的纯电动公共客车,除国家补贴外,省财政 每辆一次性补助20万元。

1: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推广应用补助 标准(单位:万元/辆,车辆类型车长L(米6≤L<8、8≤L<10、L≥10;

纯电动客车12、15、50 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0、0、25

2: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推广应用补助 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20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 万。3: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

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单位:万元/辆车辆类型纯电续驶里程 R(工况法、公里

80≤R<150、150≤R<250、R≥250、R≥50

纯电动乘用车3.556/,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天津将按照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1:1的比例对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并与国家政策同步实行退坡机制。各省市新能源汽车补

西安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 福建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充电设施,但无具体政策发布

厦门对充电设施投资建设单位新建的公共充电设施,市财政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对新建的公交专用充电设施,按充电桩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补贴。

湖南在推广初期,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新能源汽车运营商、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商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但无具体细则。

广东按国家补助和各市推广情况另行制定,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建设,但无细则 广州

1、政府补贴设施投资额的30%,不超过各类补贴上限,无土地支 持

2、公交、出租、物流等专属 充换电站补贴上限300万元/站;公共充电站补贴上限90万元/桩;分散直流充电桩补贴上限12万元/ 桩;分散交流充电桩补贴上限0.6 万元/桩。

省内补贴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公务车除外,其中省 本级承担补贴金额的30%,市州承担补贴金额的70%。公务车实行 同级采购同级财政补贴的政策,具体补贴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确 定,其中省本级公务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 省市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混合动力公交客车 由省财政按每辆5万元给予补贴。补贴范围为湖南省14个市州。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标准的一定比例和实际推广应用数量对各市分类 给予购车综合补助。购车综合补贴按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人 均财政收入水平将全省分四类地区,后又出台修订办法,减少为三 类,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市为一类地区,江门、肇庆市为二类地区,粤东西北城市为三类地区。补助按车型分为新 能源客车、纯电动专用车、出租车、公务车、私人乘用车;一类为

30%、30%、30%、30%、10%,二类为50%、40%、50%、40%、20%,三类为60%、50%、60%、50%、20%。各市政策自 行制定。

2014年、2015年不实行退坡机制。原则上按照2013年国家新能源 补贴标准,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进行1∶1的最高配套补贴。乘用车的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生产企业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才能申请补贴。按国家补贴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国家和地方补贴总 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首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用 给予全额财政补贴。对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10000元/辆财政补 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对报废“黄标车”、“老 旧车”的单位和个人,更新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原享受报废财政 补贴(按不同车型2000—6000元/辆不等的基础上,再给予3000元 /辆的财政补贴。

2014年至2015年,省、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按照国家同期补贴标准 1︰1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配套补助。新能源非公交汽车在福 州、漳州、泉州市辖区上牌的,配套补助资金由设区市承担40%;在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辖区上牌 的,配套补助资金由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承担30%。厦门市设 区自己承担。

2014年至2015年对在厦门市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 同期补贴标准1:1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配套补助,中央和地方 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汽车销售价格的 80%。

东莞在2015年底前竣工并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的充电桩除落实国家、省补贴政策外并由市财政按充电桩建设费用的30%给予投资方补贴且每桩最高补贴1 万元。换电站、加氢站根据省补助标准由市财政按1:1 进行配套投入

珠海无佛山无惠州无山东无

青岛对符合条件且经市联席办核准备案的充电设施建设企业,按公共充电桩设备投资额(不含土建工程及其他支出的30%给予本市财政补助。

潍坊

对充换电服务运营商建设的公共 直流充换电设施费用,按照核定 充换电设备总额的30%给予财政 补助。

由国家、省、市三级补贴构成,原则上市财政补贴不低于省财政补 贴,总补贴不超过车辆销售额的65%。

不实行退坡机制。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 用车,每辆按2013年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本市财政补助,且国家

补贴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纯电动 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等: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 助1000元,且每辆补助总额不超过中央财政补助最高标准的20%, 本市财政补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级和区市财政分级负担。2014年至2015年购车补助标准,市级补助标准原则上在不高于汽 车生产基地所在地区财政补助标准的前提下,按照国家和市1:1的比 例实施,并且补助总额(国家、省、市补助之和不超过车辆核定销 售价格的最高比例(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专用车60%,其它客车 50%、乘用车50%。中心城区补助资金由市、区(含市属开发区各 承担一半,县(市级补助资金由县(市级财政自行筹集。对各县(市超 额完成的部分,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一半。

根据国家财政补助:省+市财政补助1:1 的比例确定市财政投入,中 央和地方财政补足总额不超过车辆价格的70%。

财政补贴标准由省、市、县(区三级财政按照中央财政2013年对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1∶1进行配套,且不实行退坡机制。补贴资金由省、市和县(区财政三级负担,除省补助外,其余资金由 市、县(区级财政按比例分担,其中:惠城区、仲恺高新区由市、区 按现行财政分享比例分担,其他县(区按市30%、县(区70% 比例分担。

根据《佛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 意见稿,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区财政补助资金按1:1配

套,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超级 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定额补贴2014年、2015年为15万元/ 辆;纯电动专用车2014年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900元,每辆 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4.25万元;2015年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 18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3.5万元。

鲁财建〔2015〕32 号规定(一设区市(不包括青岛公共交通 企业和单位购买20 万元及以上车型的天然气公交车,可享受3 万元 /辆省级补贴。(二各市、县(市、区公共交通企业和单位购买 国家补贴范围内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给 予省级补贴。

1、纯电动城市公交车,10 米(含以上车型20 万 元/辆,8(含-10 米的15 万元/辆给,6 米-8 米的10 万元/辆。2、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车,10 米(含以上车型 15 万元/辆。

3、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城市公交车,10 米(含以上车型按5 万元/辆给予补贴。

临沂截至2015年底,市财政对私人购置交流充电桩按购置费用的30%予以补贴,每个补贴不超过3600元,每户仅限1个

山西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

太原按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贴 晋城无 甘肃

原则上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 给予补助,但还无政策出台

1.城区电动公交车,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其余价款由市财政承 担。

2.城乡电动公交车,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由临沭县财政每辆补 贴10万元,剩余价款由市交运公司承担。

3.插电式新能源公务用车,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其余价款由同 级财政承担。

4.出租、商贸物流、环卫、私用领域新能源汽车,市财政按中央 财政补贴额的60%予以补贴。

对山西省列入国家《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目录的电动汽车、甲醇汽车、燃气汽车的生产企业,根据产品实现销售量情况,给予 营销补助,降低消费者购车成本。

补助标准为:2015年,电动客车50000元/辆,电动轿车20000元/ 辆,电动专用车10000元/辆;甲醇客车10000元/辆,甲醇重卡 10000元/辆,甲醇轿车5000元/辆,甲醇多用途乘用车2000元/

辆;燃气重卡10000元/辆,燃气轻(微卡2000元/辆。2016— 2017年,补助标准减半。

在国家和省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对各类纯电动车辆购置补贴标准 为:纯电动乘用车采取“固定标准”补贴,每辆补助2万元;燃油 车换购纯电动车的,再给予3000元奖励。纯电动客车按与国家补贴 1:1执行,最高补贴额为每辆车50万元。邮政、物流等专用车辆按 电池容量与国家补贴按1:1执行,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置纯电动乘用车(含机要通信用车采购价格 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18万元。纯电动公交车、纯电动环卫车等 公共领域用车按照“差价补贴”,在国家补贴基础上,超出传统燃 油、燃气车购置成本以上部分由市级财政全额补贴。

在国家财政补贴基础上,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省、市、县财政补贴 办法,对甘肃省购买符合条件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给予适当补贴。国家和省、市、县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制定了《兰州市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纯电动实施意见(送审 稿》并已上报市政府,需待市政府有关会议审定后即向社会公布。

在国家和省补贴的基础上,2015年晋城市财政对各类纯电动车辆购 置补贴标准为:纯电动乘用车采取“固定标准”补贴,每辆补助2

万元;燃油车换购纯电动车的,再给予3000元奖励。

江苏按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南京按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扬州按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1200元。

南通

按充电桩充电功率对充电设施建 设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 800 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 1200 元。

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20万元/辆;6米-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 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40%。对 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可按补贴标准上限执行

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0万元/辆;纯电动专 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800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纯电动乘 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2.4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辆补贴 1.8万元、轴距小于

2.2米每辆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含增程式每辆补贴1.4万元;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国家补贴的40%给 予补贴;全省适用。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研发的新产品进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 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每款车型省财政给予50 万-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级按不低于省级1.5倍购车补贴,充电 桩同倍补贴。

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 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 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 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 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 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 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 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 下10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27万元/辆;10米以 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 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

容量每千瓦时补贴 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 60%。对 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 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 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 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5万元、轴距小于 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 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 座及以下10.8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 座及以上27万元/ 辆;10 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 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 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 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 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 9万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5万元、轴距小于 2.45米每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 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5座及以 下10万元/辆;燃料电池客车(9座及以上27万元/辆;10米以上超级电

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

盐城省财政补贴15%,市、县财政补贴不低于15%,补贴资金在充换电设施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后30个工作日内予以拨付。

苏州对具备监控充电运行设施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服务运营单位予以补贴,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直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600元,交流充电桩每千瓦补贴400元。

常州按照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8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1200元,由市经信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宁波按充电设施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的20%进行补助 金华

在金华市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 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成本给予20%的财 政补助。

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比例的额度给予补助。除老三区外,其它 县(市区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补助,可参照实行,补助资金由属地 财政承担。汽车生产企业享受国家和本市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 销售价格的50%。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在享受国家补助基础上,可再享受市财政的配

套补助,具体标准: 1.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 车(主要在邮政、物流、环卫等领域使用、燃料电池车,按照国 家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含公交车补 助补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80%。

2.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 用车给予2万元补助。

10米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30万元/辆;6~10米纯电动客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最高不超过 国家补贴标准的60%。对应用于城乡公交领域的6~8米纯电动客车 补贴18万元/辆、8~10米纯电动客车补贴24万元/辆;10米以上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补贴15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1200元(最高不超过9万 元;纯电动乘用车轴距大于2.45米每辆补贴3.6万元、轴距小于2.45米每 辆补贴2.7万元、轴距小于2.2米每辆补贴1.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每辆补贴2.1万元;10米以上超级电容、钛酸锂客车9万元/辆。2013、2014年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0%对购置新能源

汽车进行补贴。2015年未找到购车补贴原文。

由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0%对购置 新能源汽车分别进行补贴,其中公交客车、乘用车购车补贴由各地 财政进行补贴,环卫车、物流车购车补贴由市、县(市、区财政 各承担一半进行补贴。对裸车、电池分离销售按车辆、电池成本比 例享受财政补贴。按照国家规定,更新新能源公交客车免征车辆购 置税。

绍兴在绍兴市区投资建设充电设施项目的,按充电设施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的20%给予补助。

杭州政府补贴设施投资额的20%,无土地支持 湖州按照充电设备的实际投资额的20%进行补助。深圳政府补贴设施投资额的30%,无土地支持 重庆

符合本市财政补贴政策的充换电 基础设施,市级财政根据充换电 基础设施投资额(不含土建工程 及其他支出,按照以奖代补的 方式补贴,建成并经认定的充换 电基础设施,给予市级财政补贴

总计1500万元补贴。

(一新能源出租车、纯电动专用车(主要是邮政、物流、环卫 等、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给予1:1 的配套补助。国家 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 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 式乘用车给予2 万元补助。国家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 车辆销售价格的50%。

(三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补助

标准按照《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绍兴市区城市公 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意见》(绍政办发〔2012〕103 号执行。柯桥 区、上虞区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投入的补助,由所在 区财政负责配套补助。

符合本市财政补贴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给予前1000辆新能 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贴标准1:1给予 补贴,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补贴前车辆销售价格的 60%。

《湖州市新能源小型乘用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暂行办法》(湖政办 发〔2015〕29号,试点期间拟推广应用100辆新能源小型乘用 车,并根据车辆上牌时间,按照“先购先补、完成截止”的原则,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助,但补助总额 最高不超过车辆补助前价格的50%。

按照国家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地方补贴,且不退坡。纯电动客 车:L≥10,每辆50万元;8≤L<10,每辆40万元;6≤L<8,每辆 30万元;且L<10的车辆,政府补贴额(含国家及地方不得超过 整车车价的70%。超级电容和钛酸锂动力电池的纯电动客车每辆补 贴15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贴2000元,每辆 车补贴额不超过1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R≥250每辆6万元;150 ≤R<250每辆5万元;R<150每辆3.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含 增程式乘用车:纯电R≥50每辆补贴3.5万元。燃料电池商用客 车:每辆50万元。燃料电池乘用车:每辆20万元。对个人、企业 购买使用新能源乘用车,给予使用环节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 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自用充电设施及安装费等 补贴,标准如下:1.纯电动乘用车:R≥250每辆2万元;150≤R< 250每辆1.5万元;R<150每辆1万元。2.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 程式乘用车:纯电R≥50每辆1万元。

1.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纯电动专用车(主要在邮政、物流、环卫等领域使用、燃料电池车,按照国家 补助标准,给予1:1的配套补助;

2.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万元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 车给予2万元补助。

3.微型纯电动汽车补助办法另行制定。

享受国家和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50% 海口按配套基础设施主要设备投资额的4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市财政省、各补贴20%,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江西

南昌对新建充电设施按充电设备购置总价给予20%补助。赣州

芜湖纳入芜湖市城市统一规划的,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充电桩等项目,财政按设备投入总额给予20%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合肥补贴设备投资额的20%,单个设施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无土地支持政策,免收临时停车费。

四川无 成都

第一类集中式充电站给予建设投 资30%、最高500万元补贴;第二类个人消费者新建充电桩每 个给予600元补贴。

第三类利用现有场地,投资新建

充电桩群,数量不低于3个,每个 给予600元补贴。

私人、租赁、公务、通勤等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4.4万元, 150≤R<250补贴3.6万元,80≤R<150补贴2.5万元,插电式混合 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2.4万元。城市出租纯电动乘 用车:R≥250补贴2万元,150≤R<250补贴1万元,80≤R<150补 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补贴1万元。公交、客运、公务、通勤等纯电动客车:L≥10补贴15万元,8≤ L<10补贴11万元,6≤L<8补贴8.5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 增程式,L≥10补贴8万元。纯电动专用车(按30KWH电池容量 计算补贴4.2万元,每kwH,1400元。

对在赣州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并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 人,以及验收合格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市县配套资金参照省财政 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1给予配套补助,配套资金由市财政、推广应 用新能源汽车的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纯电动乘用车:R≥250补贴1.5万元,150≤R<250补贴1.5万元, 80≤R<150补贴1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 50补贴1万元。纯电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按国家标准1:1 补贴。

合肥对单位和个人购买使用纯电续驶里程大于150公里的电动乘用 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的比例给予地方配套补贴(含省、市两级 资金,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的60%。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国家 补助标准的20%给予补贴。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本地消费者,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 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

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置新能源汽车,享受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 准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政策执行。其中,轿车(含机要通信用 车采购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18万元。越野车、商务车、面包车等采购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不得超过当地党政机关公务 用车配备使用标准。

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市级财政按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60%给予配 套补贴

已出台,未找到原文 泸州无

新乡大型充换电站,市财政按项目设备投资总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移动充换电车和充电桩,市财政按单个充换电车或充电桩价值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

昆明充电设施建设用地执行电网建设项目用地政策,政府鼓励并支持社会资本投资,但无细则。

辽宁

各市自行制定 大连无沈阳

吉林省市自行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社会资本建设鼓励和支持方案 长春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贴。市财政按充(换电站项目总投资的10%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给予补贴。

呼和浩特无贵阳无 毕节

市、县(区财政对充电基础设 施建设给予一定补助,并积极争 取上级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资 金支持,无市级补贴细则。

政府未出台明确扶持标准,只有指导意见,《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各市自行制定 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市财政原则上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给 予1:1配套的购车补助。中央财政按公示的补助标准足额补助后, 加上我市补助的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时计税价的 60%。推广应用期间,我市将参照中央补助标准下调的比例,逐年 下调地方补助标准。

对购置纯电动轿车和纯电动专用车(指邮政、物流专用车的企业和 个人,市财政和车辆销售所在地财政分别按照不低于中央财政补贴标 准的70%、30%进行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 销售价格的6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60%,市财政和车辆 销售所在地财政在补助时直接按车辆销售价格的60%扣除中央、省 财政补助后同比例调减补助额。

地方财政一次性按与中央财政0.8: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鼓励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及时落实国家补贴政 策,简化保险、车船税、上牌等审批程序,减免相应费用,未提及 市级财政补贴标准,应该只有国家和省级补贴。

主要选择公交车、市政服务用车、公务用车等公共服务领域进行财 政补贴。对购置公交、市政服务车、公务通勤车一次性财政补贴以 中央补助资金的1/3参考为补助标准。

获新能源汽车补助的车型包括:车长≥10米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 增程式客车、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为10万元/辆。,已出台《 贵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工作意见》,但未找到原文。对在昆明市辖区内购买、注册登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 人,市财政补贴参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标准按照1∶0.5给予配套补 助。鼓励专业运营商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网络,对于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和开展充电、电池租赁及回收 服务的企业、单位,由市财政统筹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 准及办法待中央财政补贴明确后另行研究制定

对采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纯电 动客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含增程式按照国家购车补助政 策,省、市两级政府按照1:1比例进行配套补贴,配套资金中省、市财政各占50%。

2015年8月6日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 》,只有指导意见,没有具体补贴标准,应该后续会出台。

《关于进一步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对新能源车 购置给予与国家补贴1:1的地方补贴。

石家庄鼓励专业运营商投资建设、运营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单位,市财政给予设备投资总额5%的补助,单个设施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邢台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可采取划拨方式;城乡范围内,纳入城乡规划,可以市场化方式出让,并给予一定比例的建设投资贴息或补助

承德无 兰州

原则上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 给予补助

省财政对新能源公交车和公共服务领域用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 补贴标准1:1的比例,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 1:O.5的比例,给予用户补贴。

在享受中央、省财政补贴的同时,市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 1:1的比例对购车用户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 超过购车价款;其他领域用新能源汽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1: 0.5的比例对购车用户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 过购车价格的60%。

地方补贴标准按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执行,省市财政按照1:1 承担。市工信委起草了《兰州市关于使用和推广新能源汽车(纯电 动的实施意见》,待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市级财政将视市级财力状况,对购车用户给予省补贴标准一定比例 的补贴,但无具体细则。

运营补贴电池回收牌照优惠通行便利其他优惠截止日期 无汽车生产厂 商,每回收 一套新能源 汽车动力电 池,本市给 予1000元 的补助 购买新能源汽 车用于非营运 的,本市免费 发放专用牌照 额度,运营的 也优先发放 给予新能源汽 车通行便利 无 2015.12.3 1 无无电动汽车单独 摇号 不限号,停车 免费政策也可 能近期出台 无 2017.12.3 1 无无对新能源汽车 独立分类注册

登记,保险分 类管理并给予 优惠和便利。在湖北省注册 登记的新能源 汽车,在省内 享受停车费减 半优惠,差别 化通行 新能源公交 纳入成品油 价格补贴范 围,同等享 受城市公交 车燃油补贴 2020.12.3 1 从事新能源汽车

运营或者租赁服务的企业,按照其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无无

免收新能源汽 车城市道路桥 梁隧道车辆通 行费 免费在指定 的公共充电 设施场所充 电 2016.6.30 在襄阳注册专门从事新能源汽车运营和租赁服务的企业,对其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引导支持动

力电池生产 企业加强对 废旧电池的 回收利用, 鼓励发展专 业化的电池 回收利用企 业

无无无 2015.12.3 1 换电式公交车运

营成本超出同等燃油车运营成本部分,由市财政据实补贴 无

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优先办理 牌照、年检等 业务

实行停车收费 优惠政策,但

无具体标准无2019.10.3团体购买 一次性购买新 能源汽车超过 10辆的法人单 位,上海市再 给予2000元/ 辆的财政补助

。补助资金必 须用于协调落 实在本单位建 设充电设施、进行维护管理 无 无 无 无 无

汽车补贴政策 无 无

对新能源汽车免收125元/辆的牌照费允许新能源汽车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 不受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限制,在全市公共停车场、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停放2小时以内免费

争取公共交通领域按照大工业电价,私人充电按照谷电电价执行 2015.12.3 1

鼓励电池租赁和回收服务,但无具体政策发布 无无无 2015.12.3 1 无 无无无无 2015.12.3 1 无 无无无无 2015.12.3 1 无 无

对新能源汽车优先对待,不做限制,无细则

研究出台新能源汽车共享公交通道,不受限号行使约束,但无细则 无 2015.12.3 无无

优先办理牌照因环境污染, 实行机动车限行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行限制 无 2016.12.3 1 无

无无对于直接或组织员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超过10辆的法人单位,给予2000元/辆的财政补贴,专项用于单位自用充电设施建设。

无 无

面向私人用户的汽车融资租赁服务在推广应用

期间按国家补助标准给予80%的购车补贴,并对在2015 年内无无无 在市财政综 合配套的基 础上提升对 新能源公交 车的补助标

准 2015.12.3 1 租赁运营的参照

市政策同等补助无无无无2015.12.3 1 无无无无无2015.12.3 1 研究制定出租车 运营补贴政策, 可鼓励新能源出

租车采取固定点位候客、电话预约叫车及网上预订优先等运营方式’减少新能源出租车空驶率’无无

新能源汽车停 车通行、注册 登记、路权优 先等方面制定 一揽子支持措 施,但无细则

无 2015.12.3 1 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挂钩鼓励电池租

赁和回收服 务,但无具 体政策发布 无

商业场所可将 充电费、服务 费与停车收费 相结合并给予 优惠,限号政 策需给予新能 源便利,但无 细则。无 2016.12.3 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将补贴额度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完成情况挂钩鼓励电池租

赁和回收服 务,但无具 体政策发布无 商业场所可将 充电费、服务 费与停车收费 相结合并给予 优惠,限号政 策需给予新能 源便利,但无 细则。无 2015.12.3 1 租赁车辆规模在100辆以上的,经营之日起,按其租赁收入所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年内给予等额补助

鼓励电池生 产企业对废 旧电池的回 收利用无无 当地投资和 研发企业补 助 2015.12.3 1无 无 无

鼓励企业、机 构积极探索团 购`分时租赁、以租代购 无 无 无

无无无无无2015.12.3 无完善动力电 池梯级利用 与回收再利 用等配套服 务体系

分类注册登记给予新能源汽 车通行便利, 政府投资或利 用国有资源设 立的公共停车 场、在市政道 路两旁设立的 停车场免收新 能源汽车停车 费。无 2017.12.3 1

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新能源出租车营运,制定鼓励传统燃油、燃气出租车更换纯电动出租车的优惠政策鼓励商业银

行开办向新 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的电 池租赁、充 换电营运服 务等新业态 提供议价贷 款服务,政 府对贷款给 确定新能源汽 车车牌专用号 段,在机动车 辆管理部门设 立办理车辆牌 照绿色通道 我市纯电动汽 车在公共停车

场视情况减免 停车费,道路 内停车泊位免 收2小时停车费 无 2015.12.3 1 鼓励多元化投资主体参与新能源

出租车营运,制定鼓励传统燃油、燃气出租车更换纯电动出租车无 免收新车上牌 费

我市纯电动汽 车在公共停车 场视情况减免 停车费,道路 内停车泊位免 收2小时停车 无 2015.12.3 无无对新能源汽车 独立分类注册 登记,保险分 类管理并给予 优惠和便利 不实行机动车 限号、限行措 施。可共用城 市公交专用车 道在省内享受 停车费减半优 无无 无无无无无 对纯电动公交车 按照燃油车辆类 型争取国家燃油 补贴

无无城市限制物流

车辆进入的区 域,允许纯电 动物流车进 入,为缓解交 通拥堵、改善 大气环境而采 取机动车限行 等措施时,新 能源汽车不受 限制。放宽准入条 件,鼓励社 会资本进入 充电设施建 设和运营服 务领域2020.12.3 1 无无无无无2015.12.3 1

无无无无无2015.12.3 1 纯电动汽车换电模式,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按不高于同车型燃油汽车燃油成本 的90%执行。纯电动汽车充电模式,按充电电度收取,7座以下客车按不高于同车型燃油汽车燃油成本的

无无无无 2015.12.3 1 无 无 无 无

无无无无计划先由悦 达集团、国 投公司购 买,组建租 赁公司,再 出租给相关 部门和个

2015.12.3 1 无无无鼓励在城市物 流配送特别是 社区物流配送 领域推广应用 新能源汽车, 市区内限制物 流车辆进入的 区域,允许纯 电动物流车进 入。鼓励和支持 社会投资者 购置新能源 汽车从事通 勤车规模租

赁经营业务2015.12.3 1

无以车辆生产 企业为主 体,建立健 全车用动力 电池回收利 用机制

分类注册登记为缓解交通拥 堵、改善环境 采取机动车限 行等措施时, 新能源汽车优 先考虑通行 无 2015.12.3 1 免出租车经营权 使用费

无优先办理新能 源汽车的注册

登记、年检等 业务、专用车 免费上牌 单双号不限、全时开放物流 车道路使用权 无 2015.12.3 1 以租赁、微公交等模式推广新能源汽车的,经市经信委、市财政 局审核,视实际运行情况予以相应补助 无无无无 2015.12.3 1 单位(社会团 体团购5 辆(含以上新能 源汽车的,每 辆给予一次性

第二篇: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目录

1章程 ▪ 暂行办法

▪ 对象方式

▪ 支持条件

▪ 标准规模

▪ 申报下达

▪ 监督管理 ▪ 附则

2补贴标准

▪ 2013年前国家级补贴标准

▪ 2013-2015年国家级补贴标准

1章程 暂行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私人购买新能

3编制提纲 ▪ 基本情况

▪ 总体目标

▪ 工作计划

▪ 保障措施

4通知 5最新资讯 6最新消息 ▪ 政策普及

▪ 新能源

▪ 达成共识

7催化剂

源汽车补贴试点。为加强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能源汽车主要指插电式(plug-in)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

第三条补助资金按照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并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象方式

第四条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动力电池、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标准化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并安排一定工作经费,用于目录审查、检查检测等工作。第五条私人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包括私人直接购买、整车租赁和电池租赁三种形式。

(一)直接购买: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

(二)整车租赁:中央财政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租赁企业。

(三)电池租赁:中央财政对电池租赁企业给予补助,电池租赁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向私人用户出租新能源汽车电池,并提供电池维护、保养、更换等服务。

第六条地方财政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电池回购等给予支持。支持条件

第七条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达到一定规模,并建设与应用规模相适应的基础设施。

(二)确定新能源汽车商业运营模式,至少建立一种新能源汽车或电池租赁模式。

(三)制定地方财政补助、电价优惠、设置专用停车位等配套政策措施。(四)注重动力电池和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相关技术标准的统一,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正在制订的国家相关标准相衔接。(五)建立和完善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

(六)建立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开放市场环境,不得对补助车辆实施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等限制。

(七)做好与公共服务领域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作的衔接。第八条申请补助的汽车生产企业及其新能源汽车产品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企业保证销售汽车与目录产品的一致性。

(二)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动力电池不包括铅酸电池。

(三)汽车整车和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产能规模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提供不低于5年或

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并承诺对整车和动力电池按一定的折旧率进行回收。

(四)汽车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应向消费者提供按照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的产品性能参数保证:在纯电动模式下行使的汽车30分钟最高车速、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最高时速、0-50公里/小时加速时间、最大爬坡度、百公里耗电量(工况法)、续驶里程(工况法),电机类型和功率、动力电池类型及总储电量、充电(快充、慢充)方式和时间、车载充电机的功率和输入电压等。标准规模

第九条补助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

第十条财政补助采取退坡机制。试点期内(2010-2012年),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助标准。

第十一条中央财政根据试点城市私人购买数量和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采用电池租赁方式的企业,补助数量按其服务的新能源汽车数量确定。申报下达

第十二条根据试点城市论证通过的实施方案和资金申请,财政部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预拨给试点城市。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财政部门根据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情况,据

实拨付补助资金,并在月度终了后10日内将月度拨付情况上报财政部。补助资金具体管理办法,由试点城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四条终了后30日内,试点城市要认真总结全年推广情况,编制补助资金清算报告,由省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根据地方上报情况和专项核查结果对补助资金进行清算。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运行效果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产品一致性负责。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性能指标没达到要求,以及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助资金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申请企业给予追缴补助资金、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

第十七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补贴标准编辑

2013年前国家级补贴标准 1、1.6L以下、排放达国IV、满足第三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乘用车和非插入式混合动力车 补贴3000元;

2、插入式(PlugIn)混合动力车 补贴4000-50000元;

3、电动车 补贴60000元[2]。2013年-2015年国家级补贴标准

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和2015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现将上述车型的补贴标准调整为:2014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5%,2015年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从2014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3]

2013-2015年补贴标准

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其中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都以纯电行驶里程(R)为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R≥50公里每车补贴3.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80≤R<150公里每车3.5万、150≤R<250公里每车5万、250公里≤R每车6万元。

对于纯电动客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客车,按其车长划分,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标准为30万至50万元,混合动力客车每辆则补助25万元。(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客车定额补贴15万元。)[4] 编制提纲 基本情况

内容包括:城市规模与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当地财政状况和居民购买力水平;机动车发展情况,特别是私人领域乘用车保有情况;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产业基础及推广应用现状等。总体目标

内容包括:在私人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总体思路;试点工作目标(2010-2012年),涉及车辆规模、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商业模式创新、消费和使用环境、节能减排效果及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拉动等。工作计划

按制订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种商业模式的车辆推广规模;财政预算及使用计划;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推动商业模式创新、鼓励租赁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安排;日常监督检查计划等。保障措施

内容包括:明确地方政府领导牵头、相关政府部门参加的试点工作组织协调机构并落实职责;明确负责日常组织管理的机构和人员;明确鼓励政策的体系框架;明确车辆使用及充电站等基础设施运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规模及用途;明确充电站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单位及资金来源,并说明拟采用的技术标准;明确新能源汽车

租赁、售后服务保障及回收、报废等责任主体、职责及监督管理措施;科普宣传措施等[5]。通知

财建[2010]230号

有关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91次常务会议有关决定,加快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扩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请示》(财建[2010]41号),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根据汽车产业基础、居民购买力等情况和有关要求,四部委选择5个城市编制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实施方案,并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启动试点。试点补助资金管理按照《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执行。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等主管部门要依据本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靠科技,突出自主创新,切实抓好试点工作。要跟踪新能源汽车试点运行情况,及时将试点效果、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以及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函告四部委。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

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补贴政策通知如下:[1]

一、依托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

(一)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1]

(二)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以下条件:

1.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1] 2.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3.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4.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已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

5.相关城市须接受考核评估,未能完成推广目标的将予以淘汰。

(三)能够满足上述条件的城市,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四部委将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核评估,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

二、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1]

(一)补助范围。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三)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四)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3年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三、对示范城市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财政奖励[1]

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奖励办法及标准另行制定。[1]

最新资讯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12年5月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讨论通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而近期国家拟安排60亿元支持推广1.6升及以下排量节能汽车。[6] 最新消息 政策普及

新能源汽车是消费者关注的,而且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更是备受关注,对于这些你又了解多少呢?

2013年天津市政府常务会,通过了《天津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及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到2015年,天津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5万辆,2020年达到7.2万辆,在公交、出租、班车、邮政等领域扩大应用规模,在警务、环卫及私人用车领域实现突破,形成良好产业带动效应。记者同时了解到,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

据了解,天津2010年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截至目前,天津在公共服务领域共示范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近500辆,其中纯电动汽车247辆,混合动力汽车232辆,LNG公交车、重卡、CNG轿车拥有车辆两万辆。

按照天津的《规划》,到2015年天津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3.5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力争达到5000辆,非插电

式混合动力汽车推广数量达到5000辆以上,替代燃料汽车在公交、出租等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推广数量达到2.5万辆。到2020年,各类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到7.2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力争达到3万辆,在私人消费领域实现较大规模应用,非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稳步增长,保有量达到1万辆,替代燃料汽车继续扩大应用规模,达到3.2万辆。

在产业发展规模方面,到2015年,天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达到6家,总产能达到6万辆;到2020年,企业达到7至8家,总产能达到30万辆。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到2015年,建设换电站41座,整车充电站5座,电池集中充电站1座、电池配送站6座、交流充电桩1680个,加气站74座。到2020年建设换电站71座、整车充电站5座,电池集中充电站3座、电池配送站30座、交流充电桩1.6万个,建设加气站132座。

而浙江省的《关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浙江省将着力在产业规模、关键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三方面,加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2015年,浙江省将形成年产纯电动汽车5万辆、动力电池10亿安时、电机与电控系统总成15万套的生产能力,重点在纯电动汽车整车及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技术突破,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

据了解,为实现以上目标,浙江省将开展以企业为主导的纯电动汽车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建设纯电动汽车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实施

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重点建设杭州、金华两大产业基地,加大纯电动汽车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商业租赁模式创新示范,积极推动纯电动汽车在景区的示范运营,加快充换电设施等网络建设,加快建设纯电动汽车安全服务体系,加强动力电池梯级利用和回收管理。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部署,全省将以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金华经济开发区和永康经济开发区为核心,重点发展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混合动力商用车及其关键零部件。重点扶持众泰集团、青年集团、吉利集团等骨干企业重点发展纯电动、混合动力乘用车及商用车,重点支持万向集团、超威集团、大东南集团等企业开展动力电池的研发与产业化。

浙江省政府指出,鼓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国有企业的一般公务用车、商务用车、特定业务用车和固定区域内执勤执法用车等,应优先采购、使用纯电动汽车;鼓励在城市公交系统大力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加快纯电动汽车在城市出租车领域的推广。浙江省人民政府表示,将支持国家电网公司开展纯电动汽车动力智慧服务网络建设。目前,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已在杭州初步建成一体化智能充换电服务网络,投入运营12座充换电站,平均每座充换电站的服务半径约为3.85公里,基本满足了市区电动汽车的换电需求。杭州已投运的200辆纯电动出租车行驶里程已累计超过200万公里。

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会越来扩大以及普及。

[7] 新能源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日前发布了《关于发布第二批上海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车型产品信息的通知》,中科力帆旗下两款电动车被纳入补贴行列。不过,目前这两款电动车只确定可申请中央补贴,但暂时还无法获得上海市的补贴。据了解,奇瑞等品牌的新能源车型也在积极申请纳入中央和上海补贴。

根据市经信委公布的信息,获补贴的两款力帆新能源车均为纯电动轿车。其中,LF7002EV型纯电动轿车的续驶里程为170公里,市场指导价26.7万元,可申请中央补贴6万元,市场销售参考价20.7万元;另一款LF7002CEV型纯电动轿车的续驶里程为150公里,市场指导价24.98万元,也可申请中央补贴6万元,市场销售参考价18.98万元。不过,由于国家对私人购买补贴政策已于去年12月31日截止,因此今年中央补贴金额也还未确定,新政策可能会被延续,具体补贴内容以国家相关部委文件为准。[8] 达成共识

2013年3月13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和发改委四部委已经达成共识,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计划再延长三年的时间。而另据接近延续补贴新政制定部门的人士透露,新的补贴政策最大的变化可能是统一各地的补贴,改变各个地方政府补贴额度不

一、各地各自为政的状况。

据了解,新的补贴政策将扩大试点城市,同时,四部委正在研究对由

一定节油效果的混合动力车给予更大的补贴。全国政协副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在“两会”上表示:“(新能源汽车)特别是产业的技术创新,我们还要努力往前走一步,要打开市场、要符合所有的用户,无论是公交的也好、出租的也好、包括私人的也好,”[9]

7催化剂编辑“我们在制定发展新能源政策的时候,是否要避免这种一窝蜂的或者是过渡补贴的政策?”在6月19日举行的“绿色能源与我们的生活”论坛上,一位专家提出了这样的意见。[10] 在他看来,近些年我国新能源产业之所以发展这么快,是因为有国家的政策支持。“像尚德这样的企业,如果没有当地政府的支持,他不可能发展这么快。但实际上这个企业是撑死的,不是饿死的,过量的扶持反而导致企业畸形成长。”

谈及新能源和光伏业,一度创造奇迹并成为领头羊的尚德和赛维总是绕不过去的话题。当他们旋风般地崛起,又如流星般陨落之际,人们不得不认真思考奇迹为何如此来去匆匆,而一直对他们呵护有加的地方政府在此过程中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在各地政府的大力扶持之下,我国在短时间内建成了全世界最高的光伏产能,但主要原料多晶硅依靠进口,产品90%依赖出口,且上游生产设备也需进口,据称进口一条生产线就要一两亿元。难怪有人说光伏产业补贴被广为诟病并不冤枉:“我们所谓的光伏产业主要是光伏电池的制造和光伏组件的生产,我们补贴鼓励的不是科学研发,而是传统的制造业。”而这般形成的强大其实很脆弱,稍有点风吹草动,就可能造成灭顶之灾——原本风光无限的中国光伏业,一遇到美国欧

盟的双反调查立刻急转直下。

包括光伏在内的新能源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采取一些扶持政策是在产业萌芽期开发市场的必要手段,因为其成本高昂价格太贵,普通民众用不起。比如,目前中国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分为1.15元/度和1元/度两个标准,相比普通电价依然高出一倍左右。美国趋势学家里夫金在《第三次工业革命》一书中提到,支撑第三次工业革命的五大支柱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使其成为世界能源供应的主力能源。现实中,各国也纷纷在新能源领域出台政策、投入资金、创新技术,力争抢占第三次工业革命先机。以我国为例,2006年1月,国家发改委颁布了《新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了新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构成,列出国家补贴幅度。在地方,针对新能源产业的各种税费和财政补贴政策也纷纷出台。有专家指出,与国外主要通过税收环节扶持新能源产业的政策相比,中国政府的扶持力度更大,包括廉价的土地成本、环境成本以及财政补贴。[11] 其实,无论新兴产业,还是传统产业,都必须符合基本的产业发展规律。从最开始成本比较高,生产能力比较小,伴随着技术进步,产业培育,成本逐渐降低,然后进入大规模生产。如果在初始阶段政府适当采取扶持政策的话,可以有助于其成长,而一旦扶持过度,反而不利其健康发展甚至形成一种依赖。就好像一个小孩学走路,家长可以稍稍扶一把,但不能两手紧紧搂着,因为最终还是要放开手让他学会自己一个人走。

补贴本身并没有问题,但往哪里补、怎么补值得商榷,尤其应该仔细

考量补贴怎样用在扩大市场规模上,怎样用在提升研发力量上。只有这样,才能使被补贴的产业羽翼渐丰,逐步脱离政策的庇护。6月17日,中国首个低碳日,国家层面对于低碳发展的重视可见一斑。作为低碳发展的重点领域,如何继续下好新能源这盘棋,则在光伏业遭遇重挫之后备受关注。新能源产业发展初期比较艰难,呼唤扶持政策也情有可原,但政府的补贴只能当做“催化剂”来用,要想真正开拓出一片新天地,还是必须依赖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变革。当下,新能源的光彩有些暗淡,但市场总是不乏新的热点题材,他们总会不断地被打造出来推到前台。机器人和3D打印技术眼下就炙手可热,热切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地方政府们想必也会争先恐后地扶持这些产业发展。人们需要记住的一点是,工业社会以来,任何一个新技术的兴起和推广,都绝非财政补贴的结果。

[10] 参考资料

1.财政部等通知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

..[引用日期2013-09-17] .

2.新能源补贴标准本周公布 数额从3000-6万元

3.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14-02-08 [引用日期2014-05-19] .

4.新能源车享受补贴 纯电车最高可补6万元

.腾讯网 [引用日期2014-05-19] .

5.私人购买新能源车试点 财政补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6.60亿政策补贴发力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7.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或普及

.中国汽车网行业门户 [引用日期2012-12-19] .

8.第二批上海私人补贴新能源车型出炉

.电动汽车网 [引用日期2013-03-4] .

9.四部委达成共识 新能源车补贴或延长3年

.电动汽车网 [引用日期2013-03-13] .

10.发展新能源,补贴仅是“催化剂”

.新华网 [引用日期2013-08-21] .

11.新能源资料

.国际能源战略智库峰会 [引用日期2013-04-21] .

第三篇:合肥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出台

合肥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出台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综合报道 2011-11-17 阅读次数:367

近日记者从合肥市财政局了解到,《合肥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已经下发,市财政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已经明确。

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助直接扣

补助资金不限制补助车辆的品牌、车型、产地、经销商,不过,新能源汽车产品得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里。

去年,江汽的同悦纯电动汽车在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之后,价格确定在每辆车6.5万元。合肥市对私人直接购买新能源汽车,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助,汽车生产企业按扣除补助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今后,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助还是这样直接扣除。

同时,生产企业对动力电池等关键部件必须提供一定质保期限。公共服务领域,不低于3年或15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限;私人领域,不低于5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限。对电池能量也有一定要求。私人领域,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5千瓦时,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动力电池组能量不低于10千瓦时(纯电动模式下续驶里程不低于50km)。

此外,申请财政补助的车辆需在本市登记注册,也就是说,这车得是合肥本地牌照。

以旧换新买新能源汽车每辆补贴3000元

对私人用户以自有燃油汽车换购新能源汽车,合肥市财政给予3000元/辆的一次性补助。

如果电池出了问题要报废,合肥市财政也设立了电池回购专项资金,按照整车厂500元/辆、市财政200元/辆标准提取资金专户存储,专门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处理,实际开支时以电池回收处理情况拨付。

合肥市财政局介绍,除了市里的补贴外,今年中央财政对新能源私家车的补贴不变,依然是按照每千瓦时补贴3000元的标准。

私人使用的新能源乘用车,要先向4S店的经销商缴纳押金,押金数额与拟申请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一致,在提供本市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后20个工作日内,押金予以全额退还。上牌并正式上路后,合肥市财政一次性拨付中央财政预拨资金。

买新能源车今后可直接找4S店

另据悉,合肥市酝酿给新能源汽车设立4S店,除了提供日常的车辆销售、维保,为汽车提供充电和换电池服务,还将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信息采集,为新能源汽车的技术升级提供数据支持。

申请新能源汽车购车补助的单位或个人,要根据购买使用的汽车车型、数量和规定的补助标准等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申请报告,并提供材料。一旦符合补助要求,补助资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位。

(编辑/李艳娇)

第四篇:最新国内外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试点城市概要[推荐]

归总:2011国内外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试点城市

文章来源:鸿马实业有限公司| 添加人:管理员| 添加时间:2011-5-16 22:39:01 | [关闭] 最新国内外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试点城市

(原创转载请著名信息来源提要:森源鸿马电动汽车公司归总2011国内外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及试点城市,补贴种类、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和试点城市。详细介绍杭州电动汽车补贴方案。

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及试点城市

补贴种类: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及1.6升及以下节能车型。

一、纯电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每辆最高补贴5万。

三、1.6升及以下节能车补贴3000元。

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补贴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

试点城市: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启动补贴试点工作。配套措施:将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

杭州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郝志毅表示,杭州市拟安排地方财政和向中央申请共计13亿财政补贴。构建以“电池租赁、整车租赁和整车销售结合”的推广模式。

1买辆电动汽车要花多少钱10万绰绰有余再免费开三年

“如今杭城市面上在售的电动汽车均价约为20万,中央补贴与地方补贴的上限都为6万,假如两者都享受到,就省下了12万,同时还能享受3年或6万公里的免费充电。”市经委汽车工业处处长何秀林称,这意味着只要花8万,就能得到一辆20万的中档电动汽车,而且头三年开车还不花钱。“假如选择更便宜的车型,比如现在售价12万的众泰2008EV,只需要区区几万元就能开回家。”

2租辆电动汽车要花多少钱?1500元/月大规模上市后更便宜

“对于租车的消费者,我们则会给予50%,最高1000元/月的补贴。”何秀林称,考虑到电动汽车是新事物,所以推广采用了“租售结合”的模式。

“以众泰2008EV 2500元/月的租赁价为例,能享受财政1000元/月补贴,以及3年或6万公里的免费充电。”何秀林表示,相对于传统汽车每月数百元的油费,消费者只需要每月多支出1000元,就可以开上电动车。“对电动车抱有好奇心,但不敢冒险尝鲜买车的消费者可以先租辆开开。”

3相对于燃油车,电动车有何优势能省下70%“油费”操作更容易

冉庆安是赛恩斯能源的大客户经理,国内不少电动车的电池就来自他们公司。“相对于传统汽车,电动汽车的最大优势是开车便宜。”冉庆安说,一辆电动车和一辆燃油车行驶同样的公里数后,前者耗损电费仅相当于后者燃烧油费的30%。

而且购车费用也不高,“拿世博会上使用的纯电动客车举个例子,动力相同的燃油车售价约100万,该车实际售价150万,国家财政补贴50万,购车花费与前者所差无几。”冉庆安说,而且电动车操作更简单,只有刹车和加速,没有离合和挂挡。“就像碰碰车,很容易上手。动力也不输燃油车。”

杭州补贴方案 ●电池租赁

对采用电池租赁模式购买纯电动汽车的消费者,根据电池租赁合约,补贴电池租赁费,让消费者免费使用电池3年或6万公里。

●整车租赁

对采用整车租赁模式的消费者,给予整车租赁费用50%的补贴(其中不带电池的整车租赁费补贴从2010年1月1日起为30%,最高每辆车补贴1000元/月。同时,租赁车辆享受3年或6万公里免费充电或使用电池。

●整车购买

对采用整车购买的消费者,车辆为插电式混合动力的,电池容量超过10KWH的部分,给予2000元/KWH 的补贴,最高3万元;车辆为纯电动汽车的,电池容量超过20KWH的部分,给予3000元/KWH的补贴,最高6万元。同时对整车提供3年或6万公里的免费充电。

●单位团购

对单位组织职工一次性购买新能源汽车在10辆以上的,每辆车给予补贴3000元。

●燃油车换新能源车

对个人燃油车换新能源车的,每辆车给予财政补贴3000元。●充(换电设施

对纳入规划的充(换电设施按其投资额(不含土地投入的20%给予财政补助。●电池回收

生产企业承担电池回收处理责任,市财政给予15元/KWH的补贴。一句话总结国外新能源汽车补贴

日本新能源政策

日本开始实施“绿色税制”,其适用对象包括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车、清洁柴油车、天然气车,前三类车被日本政府定义为“下一代汽车”,购买这类车可免除100%的重量税和取得税;个别车辆还有50%自动车税的减免;其次就是补助金的优惠。

美国新能源政策

在美国为鼓励消费,购买充电式混合动力车的车主,可以享受7500美元的税收抵扣;同时政府还投入4亿美元支持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韩国新能源政策

韩国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开发,在法律保障、税收优惠等多方面进行扶持,消费者在购买混合动力车时,将享受个人消费税、登记税、取得税、教育税等方面的减税优惠,购买一辆汽车最多可节省330万韩元(约合1.9万元人民币。

西班牙新能源政策

根据补贴政策,西班牙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车时,可以享受高达6千欧元的补贴。德国新能源政策

电动车将首先在大城市运营,然后推广到城市间高速公路。具体补贴政策期待中。

爱尔兰新能源政策:消费者购买电动车无需支付任何购置税。

葡萄牙新能源政策:政府将为电动车主提供5000欧元的补助,同时电动汽车将无需支付公路税。

荷兰新能源政策:政府将为电动汽车主免除车辆购置税以及公路税,这可帮助私家车主在5年内节省6000欧元税金,且公务车更可享受到高达19000欧元的税金减免。

编辑:电子商务中心信息来源:鸿马电动汽车

第五篇:2014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标准

2014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标准

摘要:2014—2015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策怎样的?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201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显示,纯电续驶里程大于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达6万元/辆,而纯电续驶里程大于5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为3.5万元/辆。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2013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显示,纯电续驶里程大于250公里的纯电动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达6万元/辆,而纯电续驶里程大于50公里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为3.5万元/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科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现将有关补贴政策通知如下:

一、依托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一)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重点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细颗粒物治理任务较重的区域,选择积极性较高的特大城市或城市群实施。

(二)示范城市或区域须满足以下条件:

1.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

2.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3.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4.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公交车运营、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已出台具体明确的政策措施。

5.相关城市须接受考核评估,未能完成推广目标的将予以淘汰。

(三)能够满足上述条件的城市,可编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于10月15日前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四部委)。四部委将对上报方案进行审核评估,择优确定示范城市名单。

二、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

(一)补助范围。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二)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三)资金拨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清算。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终了后,根据核查结果进行补贴资金清算。

(四)补助标准。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2013年具体补助标准见附件。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三、对示范城市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财政奖励

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具体奖励办法及标准另行制定。

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

来源:http://china.findlaw.cn/jiaotongshigu/jiaotongshigu/jycs/qiche/1084604.html

各省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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