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供电设备维修安装工程费用预算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金地格林小镇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本建筑区划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建筑区划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适用本办法。
定义
1.1 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业主缴存的,专项用于本建筑区划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业主缴存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1.2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本建筑区划内属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同所有且共同使用的部位及设施设备。
1.3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是指除日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以及更新、改造。
1.4 本建筑区划维修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人:可依照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委托业主委员会配备专业人员负责管理账户;也可依照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管理。
维修资金的开户
2.1 业主大会以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业主委员会”)开立维修资金账户,应:
2.1.1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并通过《金地格林小镇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办法);
2.1.2
确定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开立本建筑区划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的开户银行(分支机构);
2.1.3
确定本建筑区划维修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人;
2.1.4
确定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作为本建筑区划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的责任人。
2.2 业主委员会应在由业主大会选定的开户银行(分支机构),开立本建筑区划维修资金专用账户。
2.3 业主委员会只能在一家银行(分支机构)开立一个维修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开立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开户行;确需变更的,须经业主大会决议通过。
2.4 本建筑区划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开立后,业主委员会应于3个工作日内,登录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www.teniu.cc)进行用户注册登记,并将开户资料报送市资金
中心区县管理部备案。
2.5 本建筑区划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向代管的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小区办”)申请,并在与市小区办签订移交协议的7个工作日后,核查维修资金专用账户中的本建筑区划专项维修资金划转情况。
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的管理及维修资金的使用
3.1 本建筑区划维修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人负责本小区维修资金存取款、记账、对账、分摊核算及受理变更业务等日常管理工作。全体业主及业主委员会负责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3.1.1
业主委员会应委托本建筑区划维修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人每月就由开户银行(分支机构)向业主委员会发出的对账单,核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的账目;并应至少每半年一次向业主公布已发生的维修工程项目、维修费用、分摊标准及资金使用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
3.1.2
业主委员会可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维修资金使用涉及的维修工程可行性研究、预决算审核、施工质量验收、费用分摊明细的审核等。业主委员会应就委托事项、委托费用及费用来源等事项签订书面协议。委托费用标准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且在业主大会经费年度预算内。如超过年度预算,依《金地格林小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执行。
3.2 维修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
3.2.1
维修资金使用管理遵循“专户存储,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核算到户”的原则。
3.2.2
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2.3
除可在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外,严禁将维修资金挪作他用。
3.3 维修资金使用的分摊原则:
3.3.1
建筑区划内、楼宇外立面的维修工程费用由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3.2
楼宇内的维修工程费用由该楼宇全体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3.3
一幢楼宇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一个单元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工程费用由该单元全体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3.4
专属一个楼层业主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工程费用由该楼层全
体业主按所拥有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3.5
未建立及尚未补建、续筹维修资金的,住宅建筑区划内发生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时所需分摊的维修费用,由相关住宅、非住宅业主承担;
3.3.6
属人为损坏等因素造成的维修工程费用,由责任人承担,不得使用维修资金。
3.3.7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建筑区划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3.4 维修资金使用的条件:
3.4.1
业主委员会应将由物业服务企业于每年年底提交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计划、编制费用预算和分摊明细,在建筑区划内的适当位置向业主公示。
3.4.1.1
涉及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的维修工程,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经占建筑区划内业主总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后实施;
3.4.1.2
涉及部分楼宇、单元、楼层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工程,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所涉及范围内业主会议,经所涉及范围内业主总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表决通过后实施。
3.4.2
业主委员会应依照业主大会决议,按分摊明细核对所涉及业主个人账户内的维修资金余额是否足以支付。对于不足支付的,业主委员会应在3日内公示需补足维修资金的业主名单及所需金额,待资金到位后可按本办法第3.5条的规定组织实施。
3.5 维修资金使用的程序:
3.5.1
业主委员会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施工及验收,并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等。
3.5.2
业主委员会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持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资金预支或结算手续:到银行办理资金预支手续时应提交维修资金预支用备案表、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及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到银行办理资金结算手续时应提交维修费用决算单、维修费用发票、最终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费用决算分户调整表等。
3.5.3
维修资金账户须使用信汇凭证或电汇凭证结算,不得支取现金,不得使用其他票据或者结算凭证。用于支付维修工程费用的维修资金只能支付到已在银行备案的施工单位或物业公司账户中。
3.6 维修资金的续筹
3.6.1
如一幢楼房或一户业主的维修资金经使用后,不足首次归集额的30%时,业主委员会应提醒业主续筹。
3.6.2
维修资金的续筹标准及办法应由业主大会决定,续筹金额一般应由业主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3.6.3
续筹资金必须交到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存入业主明细户。
3.7 维修资金账户的变更
3.7.1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合并、分立或撤销时,应委托本建筑区划维修资金账户的日常管理人凭合并、分立或撤销证明材料及业主资金明细户清单,到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办理合并、分立或撤销业主委员会账户手续;并凭区县建委出具的备案证明到开户银行办理账户的合并、分立或者撤消,进行相应维修资金的划转。
3.7.2
因业主委员会发生变更引起银行账户或者银行预留印鉴发生变化的,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账户变更手续。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账户内的维修资金不得支取使用。
维修资金的紧急支取预案
4.1 启动专项维修资金应急支取的条件:
4.1.1
政府有行政裁决权利的部门下达的书面行政裁定书,并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
4.1.2
政府无行政裁决权利的部门提出的书面意见,并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
4.1.3
本建筑区划内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授权居民委员会做出的书面指导意见,并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
4.1.4
业主委员会决议认为必须使用的,但应有除本建筑区划内的物业服务企业外的第三方中介机构书面认同意见。
4.2 对符合本办法第4.1条规定的紧急情况,业主委员会应依照物业服务企业公示的分摊明细核对所涉及业主个人账户内的维修资金余额是否足以支付。对于不足支付的,业主委员会应在3日内公示需补足维修资金的业主名单及所需金额。如公示后5日内资金未到位,由物业服务企业垫付并补足资金。被垫付人除应偿还该资金外,还需支付应偿还总金额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滞纳金,滞纳金归全体利益关系人所有。
4.3 专项维修资金应急支取的办法:
4.3.1
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通报区建委小区办(物业科)、属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后,在居委会监督下,将维修工程计划在工程涉及业主的公共活动区域予以公告;
4.3.2
物业服务企业应委托专业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预算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费用可计入本次维修工程成本;
4.3.3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上述鉴定报告制定的费用预算、维修费用按户分摊明细表等,应在维修工程涉及业主的公共活动区域公告;
4.3.4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确定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4.3.5
物业服务企业应持资金支用申请、资金预支用备案表、维修工程涉及业主书面决议、专业机构鉴定报告、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维修资金交纳情况统计表、施工合同等材料到市小区办或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资金预支手续;或按照开户银行(分支机构)规定的程序维修资金(提前)支取手续;
4.3.6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服务企业应持维修费用决算单、维修费用发票、最终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费用决算分户调整表等到市小区办、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或开户银行(分支机构)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维修资金的查询、转让和提余
5.1 业主可凭由银行按规定向业主提供的维修资金查询卡查询个人账户内维修资金收支情况。
5.2 业主可通过登录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系统(www.teniu.cc)查询个人维修资金的交纳、费用分摊、支用、结息及余额等情况。
5.3 业主变更时,原业主或变更后的业主应持房屋转让合同、维修资金过户协议、双方身份证明及维修资金交款凭证到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维修资金由转让双方按明细户内账面余额进行结算,或从其约定。
5.4 因拆迁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业主应到市资金中心区县管理部办理销户手续,提取明细户账面余额。
维修资金的追讨
6.1 业主未按规定或业主大会决议续筹、补建或使用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6.2 物业服务企业挪用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可书面提请物业管理行政部门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追回挪用的维修资金。
6.3 业主委员会挪用维修资金的,业主大会可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附则
7.1 本办法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条款,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有效性。本办法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7.2 本办法经业主大会依照《金地格林小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
7.3 此后本办法的修改,须按《金地格林小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经决议通过。
第二篇:设备维修费用管理制度
设备维修费用管理制度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鼎运煤化工公司设备维修费用管理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鼎运煤化工公司设备维修费用的管理和考核。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498-1995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3 目的3.1 设备维修费用是吉林鼎运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成本的重要组成部份。在确保设备最有效运行的前提下,合理使用维修费,提高全员维修费管理意识,不断降低维修成本是维修费管理的重要任务。
3.2 公司设备维修费实行归口管理、区域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4 设备维修费包括范围和构成4.1 设备维修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保持或改善生产设备的原有功能和精度,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其措施包括:设备的大修、中修、小修(或年修、定修、日修)、事故抢修和日常维护修理等。其中费用组成包括:在实施修理过程中所发生的备件费、材料费、运输费、资料费等及外委施工费用。
4.1.1 备品备件费:包括出库备品备件新品的费用。
4.1.2 材料费:包括设备修理中耗用的主材、辅材所发生的费用。
4.1.3 外委施工费:有外委检修队伍进行的外委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在线外委项目和离线备件修复费用。
4.1.4 其它费用
4.1.4.1 包括小型试验费、设计费、机械台班费、资料费等;
4.1.4.2 凡是用于工业厂房、建(构)筑物、钢结构的加固、修补、设备基础沉降观测,底线管廊和电缆隧道堵漏等土建项目;
4.1.4.3 厂房钢结构防腐、介质管线刷漆等项目;
4.1.4.4 采暖内容的防寒项目;
4.1.4.5 对厂房、变电站(所)、电缆隧道等进行的防雨措施等防汛项目;
4.1.4.6 对设备表面进行的刷漆等。
4.2 下列费用不属设备维修费列支范围
4.2.1 各类生产消耗品(件)购置及其修复费;
4.2.2 为维持设备正常运转,日常消耗的各种油脂费;
4.2.3 生产劳务、内部协力费。如沉淀池、蓄水池等工业垃圾的清理等;
4.2.4 专用资金开支的(更新改造、科研项目、安全措施项目等);
4.2.5 非检修需要的设备拆迁费;
4.2.6 库存备件所占用的流动资金;
4.2.7 各种劳保用品和非设备消防用品及其修理费;
4.2.8 用于增加生产能力,动迁主体设备和建筑物基础,扩大生产规模的费用;
4.2.9 原有建筑物面积、跨距的增加和厂房、库房的翻修及装潢费用,厂房内增加工具间、更衣室、办公室等,应作为新的固定资产转固;
4.2.10 为迎接参观检查进行的厂房地面、通道涂漆、粉刷等形象工程、美化绿化环境工程费用。维修费管理职责
安全生产部职责
5.1.1 安全生产部是公司设备维修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维修费进5.1 行管理与评价,制订和修改设备维修费用管理制度。
5.1.2 负责推进设备维修费用精细化管理,制定与实施维修费“降本增效”措施。
5.1.3 负责组织公司设备维修费预算的编报工作,审查各单位维修费预算,编制公司维修费预算计划。
5.1.4 负责设备维修费的分解、平衡和调整。
5.1.5 负责公司各单位设备维修费管理的推进工作,并对公司内各单位的维修费基础管理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5.1.6 对公司设备维修费实绩进行分析,组织推进维修费实绩的系统分析与对标工作,制定提高维修费管理水平的对策和措施。
5.2 维修费使用单位职责
5.2.1 负责推进设备维修成本管理的区域负责制。
5.2.2 审查各单位设备维修费申报的预算,编制和上报本单位维修费预算。
5.2.3 预算指标下达后,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使用,按预算指标进行层层责任分解,负责本单位维修费使用的调整、平衡工作,并建立维修费管
理考评制度。
5.2.4 负责编制本单位月度执行预算,做好设备维修费实绩跟踪、差异及对标分析,并纳入相关层级的例会资料。
5.3 财务部职责
5.3.1 财务部负责对公司设备维修费预算进行审核,并报公司领导审定。
5.3.2 财务部负责设备维修费的核算、统计及维修成本基础管理工作的推进。维修费预算编制、下达及月执行预算编报
6.1 以设备状态及维修项目计划为依据的维修费预算,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所实施的设备维修计划的保证,也是控制维修成本的基础。
6.2 编制预算的依据
6.2.1 公司确定的下一经营总目标。
6.2.2 本单位的下一设备检修计划,大额备件更换计划,改善维修工程项目实施计划,新增设备的维护计划。
6.2.3 参考设备维修费往年实绩
6.3 预算编制分工和程序
6.3.1 安全生产部根据公司统一布署,负责组织各单位编报下维修费预算,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按通知具体要求,编制预算并逐级上报审核。
6.3.2 安全生产部负责审查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预算,按公司要求,编制公司下一维修费总预算。
6.3.3 经安全生产部部长审批后报财务处审核。
6.4 预算下达及月执行预算编报
6.4.1 公司批准下达的维修费指标,由安全生产部将维修费预算指标下达给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
6.4.2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按下达的设备维修费用指标,进行层层分解。实绩管理
7.1 各维修费使用单位须做好月度维修成本实绩的跟踪管理工作,除做好月度执行预算差异分析外,应有意识、有目的地开展纵向与横向的系统性对标分析,不断地进行维修成本管理的“找差”工作,并制定改进措施,以便有效地使用并控制好月度执行预算。
7.2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督促作业区做好工程委托及工程实施后的备件、材料消耗等维修实绩跟踪管理与系统分析工作。
7.3 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维修费实绩分析会,对照预算或有关标准,找出差异,提出改进措施。
7.4 安全生产部负责设备维修费实绩综合管理工作,建立综合台帐,统计、分析公司月度设备维修费使用情况,实施针对性的专题分析,纳入公司设备例会汇报内容。
第三篇:如何降低设备维修费用
如何降低设备维修费用
一、降低设备维修费用的途径很多,应因地制宜。从如下几方面招手,对降低维修费用
可能是有效的1.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杜绝以修代保、缺项维护等不良现象,树立维护重于修理的观念;
2.实时检修,争取修理的最佳时机;
3.加强检修管理,做到保安全、保工期、保质量、报费用;
4.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人的设备维护技能,不断采用新技术提高设备维修水平;
5.大力推行改造性设备维修;
6.做好备件修旧利废工作,充分利用资源;
7.适度地控制外委检修。若外委维修明显经济且具有质量保证,就应当外委,衡量外委与
否的标准在于其经济性;
8.做好备品配件、检修用材料的采购管理。备件费与材料费构成了设备维修费的绝大部分,因此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至关重要。质量、价格是备件等采购管理的主题,合理的性能价格比是采购工作追求的目标。片面地追求高质量将以高昂的价格为代价,教条地追求低价格将会带来低劣的质量,而两者都不会带来维修费用的经济性。
9.合理确定维修费用的控制指标应结合本单位的设备状况、工艺流程、历史数据、生产负
荷等因素综合考虑、科学预测,并在执行中进行跟踪、评估、不断完善。
二、设备维修费用控制与考核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为防止企业发生片面追求降低设备维修费用、强制运行设备的短期行为,应将设备维修
费用与设备利用率、完好率、设备故障停机率等技术指标捆在一起进行考核,使职工认识到重视设备经济管理并不意味着轻视设备技术管理、实物管理,更不意味着在设备管理考核指标上厚此薄彼,促使基层单位千方百计提高设备综合管理水平。
2.设备维修费用的高低除与设备技术状况、装备水平、利用率等有关外,还与设备所在单
位的维修管理水平密切相关。
3.设备维修费用的统计口径应当明确,可由设备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本单位
设备维修费用的统计范围、方法、时域、程序等,力求做到统计口径统一、统计数据准确及时。这样的统计数据有利于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合理控制设备维修费用
第四篇:费用预算控制管理办法
费用预算控制管理办法
(暂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费用预算控制,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规范公司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运行成本,根据XXX的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费用预算控制范围为公司各部门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发生,纳入全年财务收支预算的各项费用支出的控制。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会务费、董事会工作费、业务招待费、车辆运行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宣传费、党群工作费、职工薪酬、各项税费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第三条 公司费用预算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从严从简。严格界定费用列支范围,不得随意扩大。各项办公及商务活动要力求精简、高效。
2.厉行节约。坚持勤俭节约办企业的原则,坚决杜绝奢侈、铺张浪费现象。
3.责任明确。公司费用预算分解到各部门(各业务板块),各部门(各业务板块)分解到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预算执行责任体系。
4.严格执行。按费用预算根据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预算月度费用,部门费用超预算当月不予以报销。第四条 公司费用实行预算管理,根据业务收入情况确定费用列支额度,预算费用原则上不得突破,在预算总额内分项可调剂使用。
各部门(各业务板块)按照公司费用预算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月度费用、收入、回款、用款预算,经公司批准后执行,月度公司费用及用款预算一经批准,未纳入月度公司预算范围内的费用和款项原则上不得列支和支付。
第二章 管理部门及责任人
第五条 公司费用实行部门(业务板块)管理,各部门(业务板块)须制定本部门(业务板块)管理办法,对费用列支的范围、标准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六条 各部门(业务板块)负责人是本部门费用预算控制的直接责任人,对本部门(业务板块)费用预算执行结果负总责。
第三章 预算分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各部门(业务板块)根据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费用预算。
第八条 各费用管理细则
(一)职工薪酬
1.工资性薪酬。是指纳入工资总额预算,以货币形式直接支
至扣完为止;
e.对连续3个月无工作业绩的,由部门提出,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f.公司每月按规定核定部门岗位工资总额,部门根据员工履职情况可进行再分配,报公司计算发放。
(3)津补贴按公司《工资性薪酬和福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4)绩效工资根据公司费用包干和绩效考核办法执行。2.福利性薪酬按以下办法发放。
(1)住房公积金,按XXX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2)住房增量补贴、冬季取暖费、夏季降温费按公司《工资性薪酬和福利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3.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严格按照XXXX社保局政策规定计提和缴纳。
4.工会经费、员工教育经费及其他薪酬项目严格按照上级和公司的管理规定计提和使用。
(二)办公费
1.办公费是指公司各部门(业务板块)在处理日常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文具、纸张、印刷品、邮电、通信、传真打印耗材等各项费用。
2.办公物品原则上统一由公司综合部负责按需采购,各部门不得擅自采购,各部门确需自行购买急需或特殊办公物品的,需
用车严格按XXX执行;管理(服务)部门用车实行审批制度,市区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市区以外由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外单位借用车辆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方可派车。若未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擅自派车的,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由派车人员承担。
3.车辆要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制度,原则上不能用现金加油,尽量自己擦洗车辆,最大限度降低运行成本。
(六)会务费
1.召开会议须符合精简会议、改进会风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盘江控股公司的相关规定。
2.会务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办公用品费、资料印刷费等费用。会务费实行预算管理,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3.会务费应纳入经费预算,并单独列支。会议预算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与会人数、会议费用预算等。
4.公司综合部要研究制定会务费综合定额标准,积极推行综合定额标准控制制度。
(七)董事会经费
1.董事会经费包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务费用、董事履职所需工作费用、董事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费用,以及以董事会名义组织的各项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拟定经费预算和使用计划,纳
(十二)项目合作费
项目合作费原则上在包干费用内列支。
(十三)各项税费
1.各项税费包括企业所得税、流转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及其附加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其他政府性基金等。
2.各项税费预算由公司财务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发生的业务收入和资产增减情况,按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税率进行测算,并协同业务部门做好税务筹划。
(十四)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
1.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包括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及其他费用。
2.因公临时出国(境)费用预算不单列,根据工作需要,履行审批手续后以实际发生为准。
3.因公临时出国(境)由公司综合部统一办理,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贵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执行。
(十五)其他费用
1.其他费用是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业务费用。2.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经公司研究后列支。
第九条 大额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三月一日起执行。
0-
第五篇: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202_-01-03发布
202_-01-03实施
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 发 布
Q/SDH.A15-008-202_
目 次
前 言...............................................................................2 1 范围.............................................................................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3 4 职责权限.........................................................................3 5 维修级别的划分...................................................................4 6 维修计划的编制...................................................................4 7 机电设备维修的实施...............................................................4 8 设备维修的验收...................................................................5 9 设备委外修理管理办法.............................................................5
前 言
本标准根据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要求编制,本标准内容遵循GB/T19001-202_标准中6.3条款的要求。
本标准是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维修管理的的依据,也可作为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的证明文件。
本标准由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科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科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宜铭、赵从新、邢德峰。
Q/SDH.A15-008-202_
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维修的组织实施及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日照港机工程有限公司设备维修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集团公司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 机电设备委外维修暂行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小修
是维护性维修,一般只对易损部件进行更换和维修。3.2 中修
是平衡性维修,对个别总成进行大修,其它主要零部件进行更换维修,以延长大修间隔期和节约维修费用。3.3 大修
是恢复性维修,对设备全面进行检修并进行技术鉴定,通过对零部件(包括基础件)的更换和维修,恢复设备原有技术性能。4 职责权限
4.1 分管副总(总工)
a)负责大修计划的审批; b)负责委外维修计划的审批。4.2 生产技术科
负责设备维修计划的审核及监督实施。4.3 设备所属单位
a)负责维修计划的编制; b)委外维修计划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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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负责维修资料的整理。5 维修级别的划分
5.1 设备实行三级维修,即小修、中修和大修。5.2 汽车、叉车实行二级维修,即小修和大修;
5.3 其它机械设备可参照随机技术文件要求和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维修。6 维修计划的编制
6.1 设备维修管理采用以使用时间为基础的定期维修和以状态检测为基础的视情维修相结合的维修制度。
6.2 公司根据设备的磨损规律,制定设备维修计划,保证设备运行和维修能有计划的进行,减少临时停工维修。6.3 大修计划
公司根据维修间隔期,机械运用状况和机械实际技术状况,编写大修计划申请,于每年10月30日前报物资设备部。
《大修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a)维修设备名称; b)维修内容;
c)修换件明细表和材料明细表 ; d)维修质量标准;
e)设备维修作业计划及设备维修施工工作定额。
6.4 生产技术科根据提出的大修计划申请,进行审核汇总,提交公司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6.5 小修、中修计划由设备所属单位编制,报生产技术科备案。7 设备维修的实施
7.1 设备大修由设备所属单位向生产技术科提出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7.2 对金额超过30万元的维修按照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7.3 设备中修、小修由设备所属部门自行组织,如本部门不能承担,则报公司审批进行委外维修。7.4 在签订设备维修合同时,应有详细的维修质量方面条款,集团公司组织维修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5 设备维修实施过程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控制,必须设专人负责,对维修项目、质量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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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监控,对维修资料进行搜集、整理,物资设备部负责督导、检查。8 设备维修的验收
8.1 报公司审批的设备维修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设备使用单位组织的自行维修由设备使用单位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8.2 设备所属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理维修资料,建立设备维修技术档案。9 设备委外修理管理办法
9.1 公司设备委外维修实行市场准入制,从事设备维修企业除满足基本要求外,必须通过公司组织的的审核。
9.2 公司每年对有业务联系的从事设备维修业务企业审核一次,审核办法同供应商管理体系。9.3 设备承修单位委外维修,须在公司审核通过的设备维修单位中选择不少于3家维修单位,通过招标或比价方式确定维修承担单位,子分公司组织实施大修,编写大修评价报告;物资设备部督导大修,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验收工作。
9.4 对超过20万元的维修项目,按照集团公司《机电设备委外维修管理暂行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