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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装合同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20-96886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0 13:57: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电梯安装合同

电 梯 安 装 施 工 合 同

甲方 :

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202_年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并顾及双方应履行之承诺及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电梯的安装及报装报检的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电梯安装

2、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1)设备型号

(2)设备数量

(3)设备安装施工单价:

楼号梯 号型 号层/站安装调试单价数量小计

安装总价¥ 备注:

1、本合同总价包含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及安装辅助材料的材料费、运输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车费、安装调试费、吊装搬运费、脚手架费,以及报装报检费。但不包括土建整改、土建回填装饰、土建配合费等第三方收费。

2、发票类别:普通发票。

二、付款方式:

1、试装一台,安装调试结束付款80%;

2、剩余电梯预付款为余下的电梯安装费总价的25%;

3、电梯到货,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批次电梯安装费总价的25 %;

4、电梯安装完毕、检验合格并取得准运证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当批次电梯安装费总价的95%,余5%的质保金,保修到期后无息退还。

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银行指定账户。达到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递交情况报告,甲方支付约定款项的期限自收到请款报告之日起算。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三、电梯安装调试适用的标准及规范:

(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2_(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202_(3)《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2_(4)《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1997(5)《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1997(6)及其他国家、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7)有更高标准版本的按高标准执行

四、安装资格保证: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549号令)规定,乙方应具备安装本合同所涉及的设备的安装资质。

五、安装工期:

1、本合同中 号梯的安装工期为 日历天,自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之日起计算至电梯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并交付使用之日止。开工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货到工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完成验货;(2)甲方已经按乙方要求完成井道整改;(3)甲乙双方已经按《电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2_进行井道交接;(4)具备乙方进场安装施工脚手架、井道照明等附加工程的施工条件;(5)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应款项。

如非乙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按照双方约定的安装工期进行安装、调试(如停电、土建延迟、井道准备工作延迟等),乙方对所造成的延期和误工不负责任,甲方应签认工期顺延;如因乙方原因影响电梯安装、调试的,由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甲方进行电梯安装涉及的土建整改施工时进行确认及指导,发现土建不符合电梯安装要求时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之间的配合。乙方已与甲方、监理方共同对土建进行初步勘测,确认土建参数是否符合电梯安装要求,如需要整改的,乙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一次性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如乙方不在合同约定时间提出整改意见,或在安装过程中提出其他整改问题而导致安装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发生的整改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在第五条第1款前4项具备的情况下方可进场施工,如因甲方延误工期的情况发生,乙方就已搭设的安装脚手架向甲方书面提出是保留至复工还是先拆掉复工时重新搭设,待甲方复函后按函意执行。

六、安装验收

1、乙方免费负责办理电梯报装、报检、报验手续、代办注册登记手续及准运证。

2、安装结束后,乙方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并提供相关资料,向质监部门提出验收报告,并承担验收费用。

3验收中如有涉及乙方责任的整改项目,乙方须整改合格后通过验收并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及准运证后方可办理设备竣工移交手续,整改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工期的,乙方还应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七、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

1、甲方责任

1)按照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完成电梯设备现场起吊、并协助乙方完成电梯到货时的卸货和到存储地点的搬运,以上费用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进场前,在安装施工现场应提供足够面积的并符合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电梯部件存储库房和工具室。电梯部件及工具的安全保管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3)在乙方的协助下提供符合电梯总布置图要求的机房、井道、底坑和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4)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应有一个吊钩(未装有吊钩的,乙方负责安装,相应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安装费用中)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识),以便在安装或维修中对曳引机或轿厢起吊,提供其承载力和吊钩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并从供端就零地分开),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梯机房内。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落实专人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

2、乙方责任

1)施工前须提供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报监理、甲方,经审批符合要求后才能按方案施工。遵守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整体管理,并且对工作内容范围的安全负安全责任。

2)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3)完成保证五方通话、消防电梯及电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线缆布线、敷设及调试,并完成电梯轿厢内监控摄像头的安装。

4)乙方应提供电梯起重及吊钩位置(包括预留洞口)图纸;负责搭建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和施工要求的施工电梯的脚手架,电梯安装完工后拆除,安拆费、架子等租赁费已含在安装调试总费用中。5)负责设备的起重、分层、搬运、就位等工作,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直至符合相关的设计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出具设备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6)负责电梯安装及质量的自检验收。

7)电梯安装后,如经检验部门认定确因乙方施工质量或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不能一次通过验收的,由乙方负责整改或重做,费用乙方负责。

8)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落实协调会议要求。

9)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或生产事故,由乙方全额负责。

10)负责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开工和验收申报,并配合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工作,负责代办电梯注册登记证、准运证,同时,承担报装、报验等费用。

11)负责电梯设备、施工设备和工具的保管及施工现场安全。12)电梯验收完毕取得《安全验收合格证》、准运证15日内,将电梯设备及相关资料移交甲方。

13)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设备质保期及设备安装质量保修期内的服务。

14)施工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由乙方按照项目所在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15)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的交叉施工及进度要求,乙方不得阻挠及提出任何配合费用并以此作为停工、窝工费的理由,否则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16)如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避免损害现场已完成的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如因乙方造成其他专业的成品、半成品损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7)负责电梯五方通话中的机房与值班室之间的电缆布线;负责消防电梯与消防控制中心之间控制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18)负责自电梯机房至监控中心之间的监控线缆的敷设。布设线缆以外的工作(线缆及摄像头采购及土建工作)由甲方负责完成。

八、质量保证

电梯设备及电梯安装(含乙方负责安装完成的视频监控及五方通话系统)的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按甲乙双方签订的《 电梯购销合同》中的第8条约定的内容执行。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依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安装调试款项,否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有权按甲方应付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付款期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因乙方原因迟延完工的,逾期每天甲方有权按甲方已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计算方式从约定完工日期届满后第八天开始计算;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本合同约定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司法管辖: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施工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十一、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洪水、火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恐怖主义事件、**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小,若该等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的,可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

十二、合同生效、终止和争议

1、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打印文字,文本不得涂改,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2、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安装(工程)联系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涉及的违约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行肆份,乙方执行贰份,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安装电梯合同

电梯安装合同

甲方:(安装委托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安装承揽方)法定代表人:职务:鉴于:甲方向乙方购买了台电梯设备,乙方具备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

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2_年第549号令)关于电(扶)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业进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商

定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的电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遵照执行。

一、安装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序号备名称号规格站台数安装单价

合同总价 人民币(大写):圆整

二、安装调试费以及支付:

2.1 本合同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2.2 安装调试费的支付:

2.2.1 货运到甲方工地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2.2.2 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准用证,乙方向甲方正式移交电梯设备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计人民币(大写:元整)。

2.2.3 余款元作为安装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满,如果没有出现质量问题或乙方提供合格保修服务的,则在保修期满后日

内,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如保修期内,乙方没有提供合格的保修服务,则甲方可直接将质量保证金用于维修、养护,如有余额则在保修期满后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养护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缺额。

2.4 乙方应在收到安装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三、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

3.1 本安装工程开工时间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和甲方要求,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最迟不得超过年月日。在电梯进场安装前,乙方应经常到工地监察督促土建施工进度,如土建进度延期无法进场安装、或甲方不能提供电梯试运行电源,则电梯安装工期相应顺延。

3.2 安装开工日期最晚不得超过设备到货后的甲乙双方初步拟定于年月日开始施工安装。

四、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4.1、甲方责任:

4.1.1 提供符合安装布置技术要求和《一般建筑用电梯设备安装工程以外事项》要求的电梯井道及机房电源,并排除积水、污物,负责安装起吊场所,如有差错,应及时修正。

4.1.2 安装施工时,甲方把三相五线制电源接至电梯上机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负责电梯安装后的土建修补及填充工作。

4.1.3 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储存间和仓库。

4.1.4 协助处理电梯安装单位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4.1.5 配合乙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分提出开工及验收申请。

4.1.6 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2、乙方责任:

4.2.1 本协议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

期,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4.2.2 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准运证。

4.2.3 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

4.2.4 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4.2.5 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本合同项下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按照或高于GB-7588-202_国标制造生产,安装后的质量标准也应符合上述标准。

4.2.6 乙方提供脚手架的材料,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电梯安装用木制架及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4.2.7 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8 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在甲方的配合下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

4.2.9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4.2.10 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4.2.11 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不少于名。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培训对象: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人员;

培训教材:土建布置图、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电气敷线图、安装调试说明书、部件安装图、维护保养安全技术等;

培训内容:电梯的工作原理、基本机构和功能,电梯部件的分解和修理,整机的操作、保养、调整和故障判断及排除,电梯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处理;

培训地点:在电梯安装地点进行现场培训。

五、安装验收:

5.1 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乙方提请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根据买卖合同书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以及《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安装是否合格以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书面判定为准。

5.2 乙方应按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申请验收并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

5.3 电梯产品未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并发放准运证,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安装质量的保证:

6.1 自电梯产品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甲乙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保证电梯设备个月内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安装质量。在此期间内,乙方应提供如下保修服务:

6.1.1 在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修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在保修期内,若设备重要部件发生更换或返修,更换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为重新安装正常运行后的个月。

6.1.2 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乙方必须同时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使用,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6.1.3 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的在线服务,提供服务的任何费用均有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在保修期间内产品出现故障后保证3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确保电梯正常使用。相关设备升级的同时,对本套设备相关接口同时(最多不超过一周)进行升级改造,由此引起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2 保修期满后,乙方承诺设备保养费用不超过元/台年。

6.3 在保修期内,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6.3.1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所致的故障;

6.3.2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修公司维修所致的故障;

6.3.3 因认为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七、违约责任:

7.1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安装工程价款千分之的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安装工程价款%的违约金。如延期完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7.2 若乙方完成的安装工程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承担安装工程价款%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7.3 乙方守约的情况下,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的违约金。

八、附加条款: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8.4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8.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6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二O年月日

签署地点:

第三篇:电梯采购及安装合同[范文]

工程名称:标准化厂房及研发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准化厂房及研发楼电梯设备

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签定时间:202_年 3 月 10 日

采 购 合 同

本合同于 日由(以下简称“买方”)为甲方和(以下简称“卖方”)为乙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货物和伴随服务,即标(招标编号为:)而邀请投标,并接受了卖方以电梯设备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RMB 元)(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上述货物和服务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款中定义的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1)合同款 2)合同条款附件 3)中标通知书

3、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

4、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金额。

买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买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卖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纳税人登记号: 卖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合同条款

1、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的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历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4)“服务”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 7)“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8)“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即:。9)“天”指工作日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原产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

3.2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3.3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工程所在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该标准在交货时由卖方与货物同时提供。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

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5.1条所例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5.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5.4合同生效后5天内,承包商应将有关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如样本、安装工艺图、电气原理图、操作手册、维修指南等)免费提供给买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机提供。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在合同签订前应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设备费+安装费)的5%履约保金或履约保金函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币种与合同货币相同。7.2履约保函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7.3担保有效期到设备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完成工程结算确定后30天;

8、检验、调试、试运行和临时验收 8.1概述

8.1.1合同项下所有设备及材料须通过合同文件规定的调试、测试和临时验收程序。8.1.2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调试、测试和验收都应提交合乎要求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测试项目,目的,工作人员姓名,测试仪器和校准报告,测试方法,进度,计算实例,结论等。如无特别说明,应在测试完成后30天内向买方提交4份经认可的测试报告或证书。8.2工厂试验

8.2.1工厂试验应由卖方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8.2.2买方有权随时派监造人员到卖方工厂或其分包商工厂监督制造以肯定设备制造过程符合合同规范要求,在卖方工厂的上班时间内监造人员应可不受限制地接近合同设备。8.2.3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尽快向买方提交所有合同设备及材料制造时间表以便买方制造派遣监造人员计划。8.3 现场检验

8.3.1设备及材料运抵工地后运输保险结束前应由卖方和买方共同进行现场开箱检验。买方

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质监局协助,如需要,所发生费用由卖方承担。

8.3.2卖方须在现场开箱检验前7天,通知买方开箱日期。若卖方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则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并请质监局协助检验,在此种情况下,费用由卖方承担。8.3.3若现场检验发现短缺,破损或与合同规定的数量,型号及外形不符,则买卖双方应作记录并确认,该记录及商检局出具的现场检验记录和证明,均可作为买方向卖方索赔的有效文件。在现场检验发现的问题解决之前,买方有权推迟支付有问题货物成比例的货款。

8.3.4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要求后应该按本合同第18条的规定处理。

8.3.5若现场检验发生因卖方过失引起的修理、更换或补充而致使规定的时间表延迟,则买方有权向卖方索赔由于延迟所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有权向卖方要求全额补偿由于上述修理、更换或补充直接引起的由买方承担的额外开支以及工时。8.3.6现场检验并不解除合同项下卖方义务。

8.3.7 参加现场检验的卖方代表的所有费用,包括飞机票和生活费用概由卖方自理。8.4安装后检测、调试、运行和临时验收测试。

8.4.1所有设备均应在安装后,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性能测试,以证明其适用性和保证值。最终验收以技术合同为依据进行。

8.4.2如果设备的任何部分未能通过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该部分的试验根据买方的要求可在十五日内按同样条件重复进行一次,但买方因重复试验所需的直接费用由卖方负责。8.4.3如果重复试验仍不合格,则此不合格之设备应按条款18.2的规定处理。

8.4.4如果性能测试成功,则买方应在所有技术资料移交完成后30天内发出临时验收试书(PAC)以接受合同设备。

8.4.5除合同规定应由买方提供的试验设备外,所有试验费用包括重复试验所需费用均包括在合同价中。

8.4.6卖方参加试验、调试、试运行和性能验收测试的所有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10、装运标记

10.1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1)收货人

2)合同号 3)发货标记 4)收货人编号 5)目的港

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毛重/净重(用kg表示)8)尺寸(长X宽X高用cm表示)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则用中文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标记图案。

10.3每件包装箱装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使用说明、技术资料及装配图等。

11、装运条件 11.1装运交货:

1)卖方应负责货物运至本项目工地或买方指定的地点。2)卖方应在合同签署后按买方计划交货。

3)买方在指定交货地点出具的到货证明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4)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及保险,并支付运和保险费,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中。5)税收已含在合同价格中。

11.2卖方交付(买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进口设备严格按合同规定批次交货,以便买方安排报关工作,否则,卖方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承担责任,而且,只要买方提供因此而产生的直接费用的证明文件,卖方应在五日内确认,之后十日内向买方偿还上述费用。

12、装运通知

12.1货物的装运通知:

1)卖方应在预计的装运日期之前,即铁路/公路/水运前二十一(21)天或空运前七天(7)天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X宽X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方。

2)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

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3、交货和单据

13.1卖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见合同条款第9、10、11、12条规定。

13.2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传真形式将全部装动细节,包括合同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为合同支付的需要,卖方还应根据本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向买方寄交或通过卖方银行转交该条款规定的相关“支付单据”。

14、运输

14.1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合同中指定工地现场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运输及保险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伴随服务

15.1应提供的伴随服务:现场设备操作维护培训、安装指导、调试、临时验收、技术文件的移交、质量保证期服务中要求的其他服务。发现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服务要求有与此不同要求的,从严要求。

1)实施、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护及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修理及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6)协助买方制定电梯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7)提供年检前的服务和报验工作。

15.2卖方应提供上述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价格已包括在合同价中。

16、备件

16.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备件是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所需要的所有部件: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 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6.2依照本合同规定,自设备最终验收起3年内,只要买方提示具体短缺情况,卖方应随时在种类和数量上保证提供足以保证设备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专用工具。

17、保证

17.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的规格提供的材料所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7.2本合同项下质量保证期为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3年,如在质保期后发生实际在质保期内已存在的缺陷,卖方应承担保证责任。

17.3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

17.4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18、索赔 18.1 短装索赔

18.1.1由卖方运至目的港/目的地的设备和材料,一经发现短缺、误装和破损,买方应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卖方提出索赔。同时附上以下文件作为依据;(1)由当地进出口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2)由买方和卖方代表签署的证明短装、误装和破损的确认书。

18.1.2一旦收到附有以上证明的买方索赔文件,卖方应无偿地补足短装货物,换错装或损坏的货物。除非合同有另外的规定或双方另有协议,该补足应尽快完成(在三十天内)。起始日期应以买方以信函或传真发出索赔文件之日起计算。

18.1.3若索赔属于保险赔偿范围,则卖方得自行处理保险索赔,且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买方按条款19.1.2规定接受补足或替换货物。18.2质量索赔

18.2.1如在条款8所述之检验和测试过程中和保证期期间发现设备和材料的质量或性能不能达到指标,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并附上以下文件之一: 1)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2)由各方代表签署的检验结果记录。

18.2.2卖方须要接到买方的索赔文件后两周内做出答复,确认接受或拒绝买方的索赔。如卖方在收到索赔文件两周内不作答复,则应视为该索赔已被接受。

18.2.3针对设备和材料提出的质量索赔,买方有权根据正当理由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维修或修理

卖方应自费对有缺陷的设备和材料进行维修、修理,使之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修理或维修可在卖方或卖方的分包商的工厂内进行,也可在安装工地进行。除非买方许可或合同有另外的规定,维修或修理应在7天内完成,且不导致18.4条所设验收期限的延展。经修理或维修的设备和材料,在通过规定的测试后,买方应予接受。卖方还应支付修复设备缺陷买方所发生的所有直接费用。2)替换

卖方应以全新及合格产品替换有缺陷的设备和材料,费用自理。除非招标人许可或合同有另外的规定,替换应在7天内完成且不导致8.3条所设验收期限的延展。经替换的设备和材料在通过有关的规定的测试后,应被买方接受。3)退回货物

买方应退回索赔项下设备和材料,并归还卖方。退回设备和材料的运输和保险费用应由卖方支付。4)设备和材料的削价

索赔项下之设备和材料,只有在买卖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作降价处理。为此,买方可接受由根据原价和规格妥协得出的具有新规格的设备和材料。

如能达成该协议,则合同价格和所降低价格之间的差额应退还买方。新的规格应由买方确认,设备和材料的测试验收应根据新的规格进行。5)违约金

A、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如设备和材料的性能未能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且无双方可接受的其它解决方法,则卖方将根据18.4的规定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赔偿。B、在最终质保期内,如果卖方的维修服务的质量不能令买方满意,出现以下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卖方应退还已经收到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严重时可导致扣除履约保函或其他索赔。

● 更换备件过于频密,临时验收后使用未满半年已使用了备件清单中所列某种

备件25%以上的备用量;

● 由于卖方的原因,卖方不能在三日内处理故障或完成必须的保养,使设备不能发挥作用的时间超出三日的;

● 卖方未能在备件及专用工具到货的同时向买方提交备件存放条件的专门指引文件;

● 备件清单中的备件数量严重不足,质保期内,卖方免费追加提供的备件数量被买方认定太多,而且不能使运行情况好转; ● 卖方收到买方再次通知仍然未完成其他服务。

18.3迟验收违约金

设备安装完成后,卖方在收到买方开始调试验收的通知之日后1个月内,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完成试运行期间所要求的设备的性能测试并完成设备临时验收。由于卖方原因发生延误,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每天违约金按人民币500元计,直至设备实际完成临时验收为止。上限为合同总价的5%。在上述开始调试验收的通知收到后,卖方应与买方确认现场条件是否具备。如果卖方认为不具备适合的现场条件开始调试验收,应该书面提出具体问题所在。如果买方同意,调试验收开始时间可以顺延。

18.4最高违约金和最大责任

18.4.1条款18.3的违约金的总计数额在任何情况下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一旦违约金达合同总价的5%,则买方有权退回全部货物,卖方应退回买方合同总价的100%及其他额外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8.4.2卖方对合同中规定设备质量和性能保证负责,但除合同规定的补偿费和违约金或其他规定补偿外,卖方将不负责间接的损失,卖方将只对合同中有规定的买方索赔负责。

18.4.3除人身损害(包括健康)之外,卖方对设备或第三方的损害所承担的责任为对其做出满意的补偿直至质量保证期结束,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该项赔偿不得超过合同金额。

18.5索赔偿还

卖方应理解,这里所指的违约金是确定的,经一致同意买方有权获得的而不得要求买方提供所遭受的实际损失的证明。当买方有权接受违约金时,买方可根据自己的方便从卖方的本合同价中,或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减相当于违约金的款项,或直接向卖方索偿,卖方不得以非合同固定的理由抗辩并应在30天内支付违约金。

19.付款

19.1 卖方在合同约定的发货期前2个星期,应向买方发出设备交货进度报告,卖方应当对设备生产、装配、测试、厂验等工作进度作审查并向买方作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提出是否需要将发货时间作出修正的结论。19.2付款方式

19.2.1签订供货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支付货物预付款即设备合同总价的 10%; 19.2.2设备全部供应到现场且安装人员进场,支付设备合同总价款的40 %; 19.2.3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合同总价款的45 %; 19.2.4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保修期至少3年,保修金不足部分由卖方另行承担费用)。

19.3买方有权从已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卖方在按合同中规定应付违约金或赔偿。

20.价格

20.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的价格如附件所示。21.变更指令

21.1根据合同条款第33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交货地点; 4)卖方提供的服务。

21.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将对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买方的变更指令后十四(14)天内提出。22.合同修改

22.1除了合同条款第21条的情况,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23.转让

23.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份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4.分包

24.1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分包。25卖方履约延误

25.1卖方应按照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5.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5.3除了合同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除非拖延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5.2条的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延误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5.4在卖方收到招标人提前至少1周发出的开始调试验收设备的通知后,除非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只要招标人提供必须的现场条件,卖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试运行和达至设备临时验收。卖方延误设备临时验收将导致买方按第19条的规定索赔。26.误期赔偿费

26.1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除不可抗力外(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不可抗力的事故),卖方应向买方付延期违约金,每天按人民币500.00元计收。27.违约终止合同

27.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7.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7.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8.不可抗力

28.1签约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系指买卖双方在缔

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克服的或事件,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时间发生后十四(14)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29.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29.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30、争端的解决

30.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31.合同语言

31.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中文。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函应用合同语言书写。32.适用法律

3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33.通知

33.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3.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准。34.税收

3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35.合同生效及其他

35.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35.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附件一。35.3本合同正本一式十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六份,卖方八份。35.4本合同电梯具体参数见附件二。

第四篇:施工电梯安装合同

施工电梯安装合同

施工电梯安装合同1

发包方:绵阳西城建工集团(简称甲方) 承包方:四川绵阳能全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自愿协商一致,甲方将相国生活馆工地型号为SC200/200施工电梯一台承包给乙方安装拆卸。有关事宜协商如下:

1.该施工电梯安拆费总承包价为元整)。包含施工电梯进出场费、设备安装后的检测费,基础预埋件埋设,电梯安装调试,标准节安装及连墙附着安装。

2.付款方式:乙方将该施工电梯安装完毕并经相关检测单位检测后甲方付给乙方安装费用 5000 元(大写: 伍仟 元整)余下部分在施工电梯出场时一次性付清。

3.安装及拆除时间:根据甲方施工需要。

4.乙方在安装拆卸该施工电梯时,甲方派人配合乙方安装拆卸人员工作且保证安装拆卸场地三通一平,在安拆作业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如场地狭窄,无法进场其责任和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电梯安装完成,经检验合格交付使用后的使用管理完全由甲方负责,其安全责任也由甲方承担,如因安装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该施工电梯在整个使用期间每月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给甲方,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建议,如未按要求进行检查,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6.该施工电梯在该工地使用期间,驾驶员由甲方自派,驾驶员需每日填制交接班记录,运转记录,甲方自做好施工电梯维修记录,乙方配合甲方完善关于施工电梯的相关资料(如签字、盖章、提供专用相关表册)

7.该施工电梯在使用期间一般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大型专业维修、保养、人工由乙方负责,材料由甲方负责。由乙方维修不当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如操作使用不当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8.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电梯基础隐蔽资料、现场平面施工布置图、施工电梯的合格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以便于施工电梯检测及备案。如甲方未及时提供资料所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若因高压线路或其它障碍物造成施工电梯安全距离不够等原因,导致检验不合格造成的后果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9.施工电梯安装、拆卸过程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安装人员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

10.甲方根据现场施工需要提前一天通知乙方进行施工电梯升节,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时间进行升节安装。如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升节,将按照每拖延一天500元处罚。

11.合同有效期:乙方安拆完毕,甲方付清安拆费用时终止。

12.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本合同乙方同意应收所有款项直接向甲方签字人秦伟个人收取

1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字 签字:

施工电梯安装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方有施工安拆设备委托乙方进行施工升降机拆除,双方本着自愿、公正、公平的原则特签订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合同如下:

1、 90州鼓楼广场8号楼,工程地点位于沧州市新华东路21号(荷花池对面)。甲方自行把脚手架进料平台拆除,乙方拆除并保证机械设备齐全完好,现场分类堆放好。

2、 乙方提供拆除方案和各种资质、操作人员上岗证等全部资料。

3、 拆除时间根据要求开始拆除3天内拆完。甲乙双方均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4、 甲方提供乙方施工区域,拆除时甲方派人管理、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场地,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提供乙方一名机务人员协助拆除,施工前设备拆除位置接通电源。

5、 拆除费用为:费等所有费用),设备全部拆除完毕,手续办理齐全后7天内付拆除费用。

6、 乙方拆除人员必须证件齐全,精通安、拆的所有技术操作规程,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违章、酒后作业。

7、 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8、 乙方及时为甲方拆除机械设备,不得耽误甲方施工,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施工的,乙方负全责,赔偿因此而导致甲方的损失。

9、 乙方拆除下来的设备配件分类存放整齐,按甲方指意地点堆放好。确保文明施工。

10、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拆除设备,不得影响甲方施工进度,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另找满足要求的施工队伍,剩余款项全部作为甲方的损失扣除。

11、 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

12、 乙方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发生偷盗、打架斗殴事件,否则按照项目部相关制度处罚,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施工电梯安装合同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委托乙方安装施工设备台。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

2、安装地点:________。

3、设备名称:施工升降机。

4、设备型号、规格:________。

5、设备制造单位:________。

6、安装总高度:________米。

二、承包方式;

由乙方承包安装、顶升加节、附着、拆卸及验收检测。

三、承包费用

1、安装的费用为每台整)安装到________米(含人工费及检测费等费用)。

2、附着费用为每________道/元整。

四、付款方式

第一次安装完毕现场验收后预付________元整,全部安装并验收合格后再一次性支付所有余款为________元整。

五、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二通一平”(通路,通电,场地平整)。

2、按合同所规定时间付款。

3、配合进行现场戒备,甲方无关人员和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范围。

4、指派专职安全员对乙方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5、电梯日常使用的操作司机和指挥由甲方自行负责,不属于乙方的员工编制。

六、乙方义务

1、向甲方提供安装单位营业执照资历质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编制安装施工方案,方案必须有编制人、审核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方案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作业前准备

(3)安装施工方法和步骤

(4)安全技术措施

(5)其他有关内容

3、乙方必须向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4、乙必须指定现场作业负责人和现场安全负责人。

5、本次安装作业开工前,乙方有义务按设备使用地施工安全监督站的要求,提供各项资料(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基础隐蔽验收等资料由甲方提供)。经本地施工安全监督站核准后方能开工(工程未报建除外)。

6、设备安装完毕后,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乙方负责向本地施工安全检测受理中心申请检验,甲方应配合乙方,按要求提供自己需要提供的资料,设备检测至合格。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不合格项目,乙方负责进行整改,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不合格项目,应由甲方负责。

7、设备进行安拆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8、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对本次安装作业的相应安全事故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收到使用单位安装费用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电梯安装合同4

使用单位(甲方):

制造商(乙方):

安装单位(丙方):

甲方就1#楼、2#楼、3#楼工程向乙方购买的三台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或施工电梯),由xxxxx有限公司(乙方)生产的SC200/200型施工升降机,安装高度约为110m/台,计73个标准节,出厂编号为(分别详合格证内标注)。在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中已明确电梯安装由乙方负责包安装等事项,由于制造商无安装资质,现乙方委托给丙方负责电梯装拆施工,为明确各方职责,经三方共同协商制订如下条款,供共同遵守。

一、施工升降机装拆的费用及付款方式:

1、施工升降机的进场运输、吊装、报装资料和人工费的费用:由乙方与丙方负责。

2、施工升降机的安装与加节费用:由乙方与丙方负责。

3、支付款属乙方与丙方范畴。

二、安装工期:首次安装由电梯进场开始计10个工作日内丙方必须完成安装达到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含备案、检测、验收),以后加节附墙安装必须跟随砼结构主体进度在1个工作日内丙方必须完成安装可以使用。

三、三方权利与责任:

1.1甲方负责做好施工现场施工电梯的安装、加节、拆卸准备工作(指场地、道路、照明等),以便丙方顺利进行安装、加节、拆卸施工电梯。

1.2乙方所提供的塔机必须符合安装要求,塔机配套机件齐全,各机件性能良好。乙方必须对甲方负责整机110米安装完毕的应尽任务。

1.3乙方应提供原厂说明书及电器原理图各一本。配合丙方办理相关安拆手续,提供所需资料。

2、在整个施工电梯施工过程中,甲、乙方协助丙方做好各项配合工作。

3、甲方派员参加由丙方人员组织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安全交底,不定期对丙方作业人员的安全进行检查督促、监控。

4、本施工电梯安装协议内容包括,施工电梯的.进场首次安装、施工电梯的附墙杆与加节、施工电梯安装到最终安装高度及使用完毕拆卸的施工全过程。

5、丙方负责承担装拆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对设备造成损坏的赔偿。

6、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和施工电梯的技术性能,三方共同确认:施工电梯的安装、拆卸位置及设置符合塔机的安装、拆卸和运行条件,能够满足施工需要。施工电梯的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丙方负责编制,并送交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后经批准才能施工,方案未经审核批准不准施工。

7、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丙方)必须具备并提供给甲方有效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装拆人员操作资格证及施工电梯对施工电梯基础的作用力等有关技术参数资料,丙方安装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指派现场装拆专业技术负责人指导安拆工作。甲方负责施工电梯基础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8、施工电梯首次安装、拆卸前,丙方负责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告知、负责办理塔机安装登记、检测、使用登记、领牌、拆除登记、等有关手续,提供塔机安拆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整理好相关资料给甲方备案。

9、施工电梯首次安装结束后,由甲乙丙三方会同监理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对施工电梯进行验收,自检验收后丙方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检测委托到有关安全检测机构预约检测。取得合格的检测报告并备案登记后,施工电梯的首次安装工作才视为正式完成。

10、施工电梯首次安装完毕后至最终安装高度的作业结束后,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派员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对施工电梯进行自检验收,自检验收合格经三方人员签名认可后,施工电梯的加节工作才视为正式完成。

11、塔机在使用过程中,丙方在每个月内不少于三次以上到现场对塔机进行例行检查、维修与保养,并出具该公司的检查、维修与保养记录和每次的加节验收记录。

12、施工电梯的安装、加节、拆卸施工过程,丙方的施工人员应根据施工方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丙方负责。甲方协助丙方做好施工场地范围的安全警戒工作,并提供符合安装、拆卸施工需要的场地及道路。

13、丙方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施工现场文明生产管理等工作,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要求执行,协助甲方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进度、文明生产的检查和监督管理。

14、施工期间,丙方施工人员一切劳保福利、高空作业费、安全事故责任由丙方负责。

15、丙方服从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与工程监理机构有关规章制度的监督管理。

16、丙方应为在场的施工人员购买保险,否则一切后果由丙方承担。

17、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操作证上岗。

18、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9、丙方操作人员有权拒绝

任何一方发出的不合理的指挥。

20、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电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甲方现场对安全生产的各种规章制度,配齐安全施工的防护设施及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1、自交付甲方使用之日起,使用期间属于施工升降机安装问题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与经济责任由丙方承担。

四、所属丙方违约的事项,除乙丙双方自行调解外,乙方应自愿接受承担甲方的损失或因此发生的经济责任和相关责任。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定。

六、本合同正本四份,甲方两份,乙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施工电梯拆卸完毕且乙方付完丙方装拆工程款15天后自然失效。

甲方(盖章):

甲方签约代表:

乙方(盖章):

乙方签约代表:

丙方(盖章):

丙方签约代表: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电梯安装合同5

_______________公司与_____________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现决定由_____________公司班组执行安装: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工地电梯安装工程,安装项目包括至交接甲方。层站台,层站台,工程安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工程安装费共计________元,(电梯开工后付总款的________%,三方验收合格后付________%,甲方交接后付________%)。

公司任命为该项目项目经理,负责该工程的管理工作。

施工班组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保证做到:

1.班组长在接受任务时,应组员交代工程内容,性质,技术要求及工期,在每项施工之前,应组织组员了解并熟悉施工方案。

2.在施工期间,班组长应随时检查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如有违反操作规程施工方案等问题,应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应钭工程的质量、进度、填写有关的记录,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公司汇报。

3.施工班组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文明安全生产,按有关规定穿戴整齐,工前不能喝酒,不得打闹嘻笑,保证文件生产,施工组员应听从班组长调配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作主张。

4.施工班组要发扬团结,发展互助精神,做到互相帮助,互相检查,努力学习电梯业务知识,提高组员的技术水平,在施工过程中全体员工要与甲方和其它协作单位搞好协作关系,维护公司的信誉及形象。

5.施工班组随时接受公司领导及各管理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6.中铁安装公司对施工小组的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

7.此文件一式二份,双方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篇:范本-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电梯设备安装合同

甲方:(安装委托方)

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职务:

乙方:(安装承揽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职务:

鉴于:甲方向乙方购买了 12 台电梯设备,乙方具备电梯安装、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2_年第373号令)关于电(扶)梯安装、维修应由制造企业进行的规定,甲乙双方商定由乙方负责安装位于的电梯,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并遵照执行。

1、安装设备型号、数量及安装费用: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层站台数安装单价小计

1模块化电脑组合变频变压控制乘客电梯xo-star(800/1.5)11123.38万元40.56万元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肆拾万伍千陆佰元整

2、安装调试费以及支付:

2.1本合同安装调试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伍千陆佰元 人民币40.56万元整)。

2.2 安装调试费的支付:

2.2.1 甲方在双方约定的安装开工日期前7日,向乙方支付安装费的50%(其中20%作为定金),计人民币 20.28万元(大写:贰拾万贰千捌佰 元整)。如设备已经到达工地,且工地具备安装条件,乙方将在收到款后7天内进场安装。

2.2.2 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安装费的 50 %,计人民币20.28万元(大写: 贰拾万贰千捌佰元整)。乙方收到合同规定的款项后,甲、乙双方办理电梯移交手续。

2.2.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安装,或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报验或因甲方不具备验收条件而导致电梯不能及时通过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验收的,则从设备提货之日起三个月满日视为政府验收合格。

2.4 乙方应在收到安装价款的同时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3、电梯设备的安装施工期:

3.1 本安装工程开工时间应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和甲方要求,安装完成并通过验收时间最迟不得超过 年 月 日。在电梯进场安装前,乙方应经常到工地监察督促土建施工进度,如土建进度延期无法进场安装、或甲方不能提供电梯试运行电源,则电梯安装工期相应顺延。

3.2 安装开工日期最晚不得超过设备到货后的天,甲乙双方初步拟定于年 月日开始施工安装。

4、甲乙双方责任义务:

4.1、甲方责任:

4.1.1 提供符合安装布置技术要求和《一般建筑用电梯设备安装工程以外事项》要求的电梯井道及机房电源,并排除积水、污物,负责提供安装起吊场所和吊装点,如有差错,应及时修正。

4.1.2安装施工时,甲方把三相五线制电源接至电梯上机房,提供施工用水、用电,负责电梯安装后的土建修补及填充工作。

4.1.3 协助提供在安装作业附近有足够面积的电梯材料、零件、工具的储存间和仓库。

4.1.4 协助处理电梯安装单位与其它土建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4.1.5 配合乙方向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分提出开工及验收申请。

4.1.6 电梯产品未经验收合格,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4.2、乙方责任:

4.2.1 本协议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监理单位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4.2.2 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直至通过设备安装地电梯质检部门验收并取得准运证。

4.2.3电梯设备的拆箱清点、起吊和卸车(拆箱清点、起吊时甲方进行配合,费用由乙方自理)。

4.2.4 在安装期间,负责保管设备及部件,注意成品、半成品保护及防盗,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甲方。

4.2.5 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和本合同项下电梯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电梯设备安装及检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按照或高于gb-7588-202_国标制造生产,安装后的质量标准也应符合上述标准。

4.2.6 乙方提供脚手架的材料,自行搭建和拆卸;提供电梯安装用木制架及安装所需辅助材料设备等。

4.2.7 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

4.2.8 负责安装质量的自检验收,在甲方的配合下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验收并承担验收费用。

4.2.9 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检验的整改和验收费用。

4.2.10 保证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处理。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土建施工。

4.2.11 安装现场培训甲方的系统管理操作及简单维修人员不少于 2 名。可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实践的技术培训。使甲方人员达到能够独立进行管理、故障处理、日常测试维护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设备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

培训对象:电梯管理人员、维护人员;

培训教材:土建布置图、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电气敷线图、安装调试说明书、部件安装图、维护保养安全技术等;

培训内容:电梯的工作原理、基本机构和功能,电梯部件的分解和修理,整机的操作、保养、调整和故障判断及排除,电梯日常管理和紧急情况处理;

培训地点:在电梯安装地点进行现场培训。

5、安装验收:

5.1 电梯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甲方应按乙方通知,派代表会同乙方提请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根据买卖合同书规定的条款、技术数据、施工图纸以及《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安装是否合格以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书面判定为准。

5.2 乙方应按设备安装地质检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安装调试完毕的电梯设备申请验收并承担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

5.3 电梯产品未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并发放准运证,甲方不可擅自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起后果由甲方负责。

6、安装质量的保证:

6.1 自电梯产品经当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并发放准运证,甲乙双方办理移交之日起,乙方负责保证电梯设备12个月内在正常运行条件下的安装质量(如该电梯所在物业未进行交钥匙工作,则该电梯的维保期从物业进行交钥匙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乙方应提供如下保修服务:

6.1.1 在保修期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保修服务,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包括照明灯具和油脂)。在保修期内,若设备重要部件发生更换或返修,更换件或返修件的保修期为重新安装正常运行后的 12 个月。

6.1.2 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乙方必须同时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使用,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6.1.3 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的在线服务,提供服务的任何费用均有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在保修期间内产品出现故障后保证10分钟内到现场维修,确保电梯正常使用。相关设备升级的同时,对本套设备相关接口同时(最多不超过一周)进行升级改造,由此引起的各种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6.2 保修期满后,乙方承诺设备保养费用不超过 5000 元/台、年。(建议签署小包协议,因为电梯运行5年内很少出现配件更换,可以节约业主开支)

6.3 在保修期内,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6.3.1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安装公司安装所致的故障;

6.3.2 未经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维修公司维修所致的故障;

6.3.3 因认为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

7、违约责任:

7.1 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工,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安装工程价款千分之 一 的违约金;延期超过 10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安装工程价款 5 %的违约金。如延期完工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7.2 若乙方完成的安装工程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承担安装工程价款 5 %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7.3 乙方守约的情况下,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 一 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8、附加条款:

8.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及附件生效后,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必须得到双方的确认。

8.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合同的义务进行全部、部分的分包或将本合同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让与他人。

8.4合同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电梯安装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及胜诉方为此而支出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8.5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6 本合同正本一式 捌份,双方各执 肆 份,各合同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署日期:二oo 年月 日

签署地点:

电梯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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