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网络讨论实名制
网络讨论应该实名制
观点
网络讨论应该实名制。对于网络实名制,我认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现在大家看到的实名注册和实名登陆;另一种,我认为可以是实名制注册,在网上有一个代码。但是根据代码是可以查到本人的信息的。
原因
由于网络匿名,网络欺诈、盗版侵权、恶意诽谤、伤害他人隐私权等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上可以看出非实名制,在管理上的严重缺陷。世界各国都在充分地利用互联网进行商业活动、降低总体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而中国这个马上将拥有全世界最多网民的国家,互联网的应用水平不能总是停留在业余、幼稚、和无序的水平上。因此,我认为总体来说,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利远大于弊,要以法律的方式保障来互联网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网络实名制立法的意义非常深远!
意义
1.有利于净化网络气氛。实名制有利于言论者的自我约束,而收敛中伤他人的言论。
2.有利于实施司法公正。实名制有助于网络纠纷的责任追究,便以对言论者的根源追溯。
3.有利于保护公民权益。实名制的推行,将有效保护公民的人身和名义不受侵害,避免更多的诬陷、辱骂等言论中伤,引领和谐网络。
4.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实名制推行,便以对转载文章的责任追究,保护著作者的知识产权。
5.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实名制推行,减少企业、组织、机构、个人间的相互攻击,理顺市场竞争环境。6 有利于诚信这一民族精神的回归、重塑和提升; 7 有利于社会责任心的全面提高; 8 有利于加强互联网的合法管理; 9 有利于遏制利用互联网犯罪的发生;
材料
有人认为互联网限制了人们的言论自由,可能会限制互联网的发展。但是在我看来,真正的自由精神就是一种责任意识。自由精神更多体现在创造的自由,不受任何条条框框的限制,而不断创造出令人惊奇的事物。这是自由精神,而不负责任地谩骂肯定不是自由精神。是执著于创造,还是执著于宣泄,这是精神自由与不负责任的分界线。而实名制使大家的言论都有案可据,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否则,连自己的实名都不敢用,怎么能说是自由呢?
实名制使大家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是有一定帮助的。有利于建立网络诚信。互联网也是真实世界的一个反映,不会独立于真实世界而存在。在真实的世界中,人身攻击的事情是不允许的。那么,在网络世界就可以了吗?大家可以合理、公开地讨论,网络世界也是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的。既然大家的行为没有违反什么,为什么不能用实名呢?
我认为实名制是个发展趋势,那些匿名的行为是会逐渐销声匿迹的。中国互联网协会将在国内首次推出《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并将在21日正式公布。
实名制在信息传播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在某些范围内实行实名制显然是一种进步。这有助于摆脱一些低级庸俗的东西,打造一个可靠放心的传播平台 显然从这一点上来看,实名制是一种必要的条件和手段,尤其重要的是,有它的适用范围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尤其是在一些层次较高的传播平台实名制不仅不会影响其正常运作反而有助于其加快发展。对于参与者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对于一些专业性较强与日常工作联系密切的传播平台来说。当然我们也看到实名制也不是可以统治天下的,在很多时候,实名制是不适合的,这主要是出于参与者的需要。说到底它类似于一个游戏规则需要游戏参加者的认同才可以,很多时候实名制是与强制联系在一起而不是自愿或者自发这也很说明问题。像韩国已经实行了实名制不过目前的效果并不好很多论坛上骂人灌水还是很多。韩国官方的说法是实行实名制以来有效果但是还不明显所以官方仍然不顾众多反对继续这一政策。我们也应该有所借鉴。
参与还是很有必要的,从维护网络自身的环境来讲,网络给了人们很多方便和快捷,但是它的弊端比如匿名性造成很多暴力、色情、人生攻击等阴暗的东西。博客作为网络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发展趋势还是很大的。作为网民,首先我们一个社会的人,必须正视自己的社会角色。注册实名制是任何一个有社会责任心的人所必须做到的,实名本来就是一种相互信任、平等交流的重要体现。作为网络自身来看,实名制有利于网络自身的发展;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来讲,实名制是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有话好好谈!商讨的前提是知道你是谁。
以前网络主要用来玩,但我玩也是喜欢玩“真”的,因为“假”玩成本高,玩两下就没兴趣了。现在网络逐渐取代和扩展传统媒体功能,正规网站实行实名注册非常必要,只有实名网站才能聚集有用人才和读者,我选择价值中国网,实名制就是首选理由。实名制是对网民诚信度的考验,我想一个诚实的人,他没有不把真名告诉别人的理由。
实名制本身就是一种社会感的体现,为诚信提供了保障,让网民即使在隐蔽的互联网园地也能为自己的言行负责,避免了毫无根据的人身攻击和匿名状态下的不洁勾当,除了因为揭露社会黑暗面或贪污腐败罪行而防止报复的人需要以匿名的身份保护外,没有什么观点是不能用实名表达的。我个人是支持实名制的,也知道价值中国为此作出很多努力。但我不建议一刀切,更倾向于分制。除了在对信息的可信度有绝对要求的专栏里实行实名外,在论坛里可不做要求,给大家留下随意“灌水”的空间,当然我知道价值中国也是这样做的,充分体现了它履行实名制的灵活性和人性化。实名制非常重要,不少乱写的匿名评论很不负责任。
我认为:博客实名制是值得倡导的,但如果对互联网全面实行实名制,可能会扼杀某些监督言论、改革言论、自我心理调适言论。总之,只要法律是完善的,那么实名制与非实名制效果应当是相同的。
实名制对于规范网民的网络行为是一个很好的举措,相信在以后也会逐步推广,特别是在行业网站、专业网站的推广会越来越快。但是网络之所以能够快速普及,就在于具有自由、随意的特点,突破了传统媒体的言论限制,实名制会对其有所限制,特别是在大众网站中,实名制的普及会受到阻力。不过,网络文明和现实社会文明一样,走上健康、规范的道路是必然,以后的虚拟网络会越来越借鉴现实社会的管理、约束规定,实名制普及成为必然。
必须承认,实名制会让部分人的网络话语权受到一些影响,实名发表见解,特别是对于敏感话题,会让一部分人有所顾忌,客观上限制了他们的言论自由。但同时也要意识到,匿名的话语权本身就不具备很强的社会影响力,人微言轻的话语权可能也不是发言人本身所愿。
有人认为互联网限制了人们的言论自由,可能会限制互联网的发展。但是在我看来,真正的自由精神就是一种责任意识。自由精神更多体现在创造的自由,不受任何条条框框的限制,而不断创造出令人惊奇的事物。
现在网络逐渐取代和扩展传统媒体功能,正规网站实行实名注册非常必要,只有实名网站才能聚集有用人才和读者,我选择价值中国网,实名制就是首选理由。实名制是对网民诚信度的考验,我想一个诚实的人,他没有不把真名告诉别人的理由.开场白
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我是陈圆。我们的观点是网络讨论应该实名制。网络”指的是国际互联网。而“网络实名制”则是指网民在登陆因特网时必须提交真实姓名和有效证件,并以之示人的网络制度。21世纪,我们生活在一个互联网的时代。随着网络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有机会在网络上在遨游。网络大大的反方便了我们的生活,我们可以在网络上交友,购物,讨论等等。但由于网络匿名,网络欺诈、盗版侵权、恶意诽谤、伤害他人隐私权等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时有发生。这些问题上可以看出非实名制,在管理上的严重缺陷。网络实名制立法的意义非常深远!1 有利于净化网络气氛。实名制有利于言论者的自我约束,而收敛中伤他人的言论。2 有利于实施司法公正。实名制有助于网络纠纷的责任追究,便以对言论者的根源追溯。3 有利于保护公民权益。实名制的推行,将有效保护公民的人身和名义不受侵害,避免更多的诬陷、辱骂等言论中伤,引领和谐网络。4 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实名制推行,便以对转载文章的责任追究,保护著作者的知识产权。5 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实名制推行,减少企业、组织、机构、个人间的相互攻击,理顺市场竞争环境。6 有利于诚信这一民族精神的回归、重塑和提升;7 有利于社会责任心的全面提高;8 有利于加强互联网的合法管理;9 有利于遏制利用互联网犯罪的发生。因此,我们认为总体来说,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利远大于弊,要以法律的方式保障来互联网对于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第二篇: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
原始报告(一辩稿)
谢谢主席,尊敬的各位观众,对方辩友,大家晚上好。
在座各位作为21世纪新人类,我相信无论学习还是生活都日益离不开互联网的帮助,今天我们的辩题是实名制是否有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我方的观点认为,实名制有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实名制大家应该都有了解,但请对方辩友注意,实名制并不等于所有信息的公布,它是指网络社交平台实名,非网络实名,换句话说是指网络社交前台的匿名,后台的实名,这种实名制不是全范围的,非强制性的,公众自愿的选择。凡事有利就有弊,而衡量利弊的标准应以社会公益为先。在我方看来,实名制对于社交网络的发展利大于弊。下面请允许我从以下几方面阐述我方观点。
一、实名制有利于提高参与者在网络上发言的公信力。为公众提供发表观点、看法、建议的渠道。加上例子。另外,在一定的程度上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此观点用于反驳对方信息泄露 等问题。
二、实名制有利于企业发展,尤其是网络产业的发展。韩国的网络实名制有很多的积极影响,其中受益最大的是企业。如:购物网站和企业网站通过引入实名制,通过身份证号码可以对顾客的信息进行分类,从而建立数据库,开展有针对性的营销活动。网络实名制还促进了韩国网上银行和网上消费等快速的发展,带动了韩国网络产业的发展。实名制的实行,将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尤其是网络产业的发展,这对于经济的促进无疑是一个很大的影响。
三、实名制有利于实名制将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构,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虚拟社会与现实世界一样,要遵守法律法规约束;网络“正能量”的持续释放,更是离不开法治护航法治。
可能用得到的例子:
一、实名制将有利于构建纯洁的网络环境,减少了不良信息以及不负责任的言论的扩散。网上常出现发布假消息、发放垃圾广告、煽动社会混乱、谩骂诽谤他人、恶意人肉搜索等网络现象。还有网友甚至制造、散布谣言称某处发生地震、某处有疫情来恐吓人心、扰乱社会,甚至还有人冒充自然灾害的受害者诈取捐助,这些不仅是不道德而且是有违法纪的,必须要严肃处理。如果实施实名制后,网友将不会那么放纵自己,恶意的欺骗行为也将有迹可循,上网时言语就会规范文明些。实名制有利于净化互联网环境,为人们的网络社交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二、实名制将有利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构,实现网络社交的现实与虚拟相互促进,引导人们健康上网,健康生活。最初提出实名制的一个原因就是网瘾低龄化,在网上可以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东西,新鲜的,刺激的,隐私的,暴力的,发泄的等等,尤其对青少年心里健康影响更大,而目前对这些东西的防范基本是不可能的。实名制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并且,网民实名制能有效遏制网瘾,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构。实名制能让互联网和现实生活真正接轨,在这样一种公开、公平的氛围中,人们的网络生活会更加理性和生动。引导网民朝着更加阳光,更加健康的生活方式发展,对社交,社交网络的发展起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三、实名制有利于明确互联网网名的权利与义务。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虚拟社会与现实世界一样,要遵守法律法规约束;网络“正能量”的持续释放,更是离不开法治护航法治。实名制法治护航网络“正能量”,说到底就是正视网络行为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厘清虚拟社会的法律边界。其首要问题是确保网络涉法问题有法可依,立足新问题新情况,借鉴国外实践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法律制度;实名制的实行将有利于法律落实的强度和力度,最终目标是达到对全社会的普法效应,威慑惩戒违法行为,提高公民法律素养和权利意识,依法管理和使用互联网。
四、实名制构建了安全的网络环境,更妥善的保管群众的个人信息。据《互联网发展及诚信状况热点数据》显示:被调查网民中,从未被仿冒网站欺骗的不到10%;网民账号及个人信息被盗改者占44.8%,而实名制的推出有望使网络安全问题从根上得到解决。在一些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正是由于实施侵害行为的个人或网站身份信息没有登记或是虚假登记,导致违法活动成本低,取证、查处难。网络实名制的实行,对企图通过网络从事不法活动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威慑。建立系统的网络安全制度将使社交网络更加安全,被网民信任,也得到更好的发展。网络社交平台实名制的推广于我们自身也有着莫大的好处,比如人人网脸谱网,它为我们排除了不可信陌生的人,使我们的交友环境更加透明可信,让用户踏实地分享各自见闻,拓宽了交友范围,加深了现有关系。使得我们交流建立在信任和真实的基础上,这将更有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
定义:社交网络的定义(社交网络是利用网络社交工具注册并使用,把人们连接起来,从而形成具有某一特点的团体。即社交网络即我们常说的SNS,社会性网络服务。包括硬件、软件、服务及应用)
实名制并不等于所有信息的公布,它是指网络社交平台实名,非网络实名,换句话说是指网络社交前台的匿名,后台的实名,这种实名制不是全范围的,非强制性的,公众自愿的选择
总结发言:谢谢对方辩友给我们带来的精彩发言,我方依然认为实名制有利于网络社交的发展。对方辩友提到的实名制限制自由发言,而所谓的这个“自由”是指泛滥无边的肆意妄为。“过去对个人隐私的认识有绝对化趋向,但现在不仅中国,全世界都认识到,需要在个人隐私和公众及国家利益间达成平衡,而不是把个人隐私绝对化”。顶着一个虚无缥缈的网名,甚至只是一串IP地址,就可以在网上对别人进行谩骂,可以无限夸张、充满攻击性的恶搞,网络欺诈、网络犯罪、黄色和反动信息,这些都成为公众反感和担心的事情。
实名制不是中国的专利,而是国际惯例。在一些发达国家,名字就是一个人的品牌。个人经济信用、犯罪记录、享受福利、收入高低、纳税多少,都和个人名字紧紧相联。同时,上网实名、手机实名,也都得到公众的普遍认可。实名制是网络时代、匿名社会的管理基础,是社会规范得以遵循的依恃。实名制的实行程度,一定意义上与社会法制化程度、现代化程度同步;
前有阮玲玉,迈克尔杰克逊,今有韩星崔真实,舒淇,他们不同的遭遇说明了同样四个字,人言可畏!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网上数以百万计的无名氏水军,如若当时实行了实名制,这一切还会发生吗?!必须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就中国日益成长的国际地位而言,互联网还远未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足够的积极作用。究其根本,是网络诚信和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了巨大社会成本。脸谱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最著名的一句话是:“给自己维持两个身份是缺乏正直诚实的体现。”我深以为然,个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实名化的网民会更加理性地为自身言行负责,避免匿名化状态下的种种弊端。
此外,数据显示,中国网民的数量超过3亿,超过美国全体国民人口的总和。如此巨大的“网络社会”并不虚拟。其中更是藏污纳垢,网络这层面纱成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色情暴力血腥反动,极具煽动力,网民看到这些,怎可能不受影响,必然的会影响到现实社会的和谐,现实社会就要为网络上不负责言行买单,所有这些都在呼唤我们对网络社交平台进行基本的社会管理。实名制是网络与公安联网,这有效地打击了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网络环境。有人也许会说这限制了言论自由,但我想说互联网早已不仅是一个“个人媒体”,而是一个“网络社会”这里有“公共空间”如博客空间、社交空间;也有“私人空间”如个人电子邮件。是的,个人空间不受限制,而公共空间需要立法。而且,没有无限制的自由,人肯定是社会的人,自由是相互给予的。
还有,网络社交平台实名制的推广于我们自身也有着莫大的好处,比如人人网脸谱网,它为我们排除了不可信陌生的人,使我们的交友环境更加透明可信,让用户踏实地分享各自见闻,拓宽了交友范围,加深了现有关系。
将有利于打击网络的虚假的信息,保证社交网络的真实性;
二、随着网络社交的普遍运用,以及火车票的实名制,以及快递实名制的提出,社交网络的实名制也是大势所趋;
三、在于它可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关系中国对经济发展机遇的把握,也关系中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优势、进行产业创新、保护知识创新。
四、维护网络安全、促进网络健康发展等方面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难题。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虚拟社会与现实世界一样,要遵守法律法规约束;网络“正能量”的持续释放,更是离不开法治护航。
五、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用法治护航网络“正能量”,说到底就是正视网络行为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厘清虚拟社会的法律边界,明确互联网上的权利与义务。其首要问题是确保网络涉法问题有法可依,立足新问题新情况,借鉴国外实践经验,建立健全互联网法律制度;关键环节在于法律落实的强度和力度,保持制度刚性,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终目标是达到对全社会的普法效应,威慑惩戒违法行为,提高公民法律素养和权利意识,依法管理和使用互联网。
第三篇:网络实名制 利大于弊
网络实名制,有人说限制了言论自由。这句话可以理解为,网络实名制限制了不负责任者的言论自由,一个能够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的人,又怎么会惧怕大家认识呢。网民如果做了危害公众利益、违犯国家法律的事,发表不当言论,本来就是会受到惩罚的,即使没有实名制即使不实名,一样罪责难逃,实名制可以让人更加担负起责任,而不是想的自己上网没人知道自己是谁或查起来麻烦一般人不会查就随意胡为。
必须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就中国日益成长的国际地位而言,互联网还远未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足够的积极作用。究其根本,是网络诚信和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了巨大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而网络实名制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种现象。实名化的网民会更加理性地为自身言行负责,避免匿名化状态下的种种弊端。
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关系中国对经济发展机遇的把握,也关系中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优势、进行产业创新、保护知识创新。
网络实名制反对者最常提的问题就是,实名制是否影响言论自由?“有限实名制”可以消除这种疑问。参照韩国的做法,可采用“前台匿名”和“后台实名”相区分的方式。这种做法并不必然会影响言论自由。
人们担心网络实名制会不会影响网民的自由表达权和监督权,网民的私人隐私和个人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障?这些担心并非捕风捉影,也并非全无道理。毕竟我们曾经发生过“跨省抓人”这种荒谬的事情,尤其是去年发生的河南省灵宝青年王帅网上发帖被拘案。
对于那种地方政府的胡作非为,这毕竟都属于少数人的行为,而且事后他们也都得到了相应谴责和惩罚,被抓的网友也得到了相应的国家赔偿。我们不能说网络实名制的实施不会带来任何的负面作用,能够确保绝对不出现这种错误的事情,但是相比较起网络谣言、色情信息泛滥等负面信息带来的普遍性伤害,网络实名制的施行毫无疑问将会利大于弊。
问:对方辨友是否承认言论自由是以不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为前提的呢? 答:是
问:你是否承认当今网上存在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的言论呢? 答:是
问:那实行网络实名制后,由于制度和法律的限制,这种现象是增加呢还是减少呢? 答:……
问:对方辨友,现在日益猖獗的网络诈骗现象是否应该打击? 答:是
问:我们知道IT企业是网络的主要经济支柱,因此就更有必对它进行完善网络管理,像腾讯、淘宝这类的企业不实行实名制会不会产生更多的商业诈骗、危害人民的财产安全的问题呢? 答:……
问:再请问对方辨友了,网络诈骗的案件中罪犯进行诈骗绝大多数是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呢还是用虚假身份呢? 答:自己的
问:对方辨友,你可以侮辱自己的智商,但你不能侮辱犯罪分子的智商吧,现在都是高智商作案好吧
问:我们再看看现实吧,韩国是网络流言最猖狂的国家之一了,前些日子,韩国当红女星崔真实因网络流言而自杀,那请问对方辨友知道韩国是通过什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的吗? 答:……
问:对方辨友搞错了,韩国是实行了网络实名制,韩国信息通信部对外公布实名制后,门户网站恶意帖子的数量急剧下降。请问这个事实说明了利大呢还是弊大呢? 答:……
问:对方辨友是否觉得实行网络成本高,不值得,是不是? 答:是啊
问:重建汶川家园成本高不高?很高,值不值?很值?那我们实行网络实名制净化人类的精神家园为何不值呢? 答:……
问:对方辨友,你是不是觉得现在我国实施网络实名制技术不成熟,所以弊大于利呢? 答:是啊
问:对方辨友告诉我们啊,技术不够、也就是条件不成熟就是弊大于利,首先让我们想一下,我上大学家里钱不够,条件不成熟,所以我上大学就是弊大于利的吗?其次,对方同学这么回答的时候已经承认了如果技术成熟了那肯定是利大于弊的,让我们想想,其实对方同学已经比较错了,他是拿现行技术下的实名制和技术完备下的实名制进行的比较,再次,我们想一下,封建时代的农耕相对于今天的现代化农业真可谓技术悬殊,按照对方同学的观点,封建农耕技术落后,弊大于利,可是如果没有封建农业,你怎么从茹毛饮血发展到如今的现代化农业?况且事物发展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最后,我们今天讨论的是什么?是实施后利大还是弊大,而不是实施难不难。如果连这个都搞不清楚,还怎么辩论呢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
大家好,刚才在我方一辩的成词中其实已经就双方所争辩的留学生归国问题从事实和理论层面予以了很好的界定,但对方辨友偏执一词,固执己见。置我方观点和事实于不顾。那好,让我们再来看看攻辩阶段的情况,我想大家都已看到在回答我方提问时对方辨友已从不同的角度侧面论证了我方的观点----留学生归国是社会问题而非个人问题。口说无凭让我们把
谢谢主席评委各位好
社会学告诉我们,一个社会问题的构成要素包括:社会失调、社会影响、社会关注、社会解决。刚才我方同学与对方同学的问答正恰恰说明了留学生归国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
然后,再让我们看一下对方同学的逻辑,他告诉我们只要个人参与个人决定就是个人问题,也就是说有那么一点点的个人因素就是个人问题,有再多的社会因素也不是社会问题,这是不是叫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呢?
再来看看对方同学的论证方式,他又告诉我们说,个人因素是成为一个个人问题的条件的一部分,所以是正确的标准。让我们想一下,轮胎还是汽车的一部分,坐在汽车上是可取的,坐在轮胎上可取还是不可取呢?按照这样的论证方式真理会越编越明吗?
我方还问对方同学,个人因素是参照的什么?对方同学绕来绕去、追根溯源还是回到了社会层面上啊。对方同学也许可以在理想状态中,在辩场上给我们描绘一幅空中楼阁。可是内有国家发展的巨大压力,外有各国人才竞争的步步紧逼,不解决人才的回归,国家的富强,民族的兴盛,从何谈起?我们知道要提升我们的综合国力就必须有强大的人才基础,要有强大的人才基础,就需要海外滞留学生的回归,这一切离开了社会整体力量又将从何谈起?面对今天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我们发现,如果把这一问题片面的看作个人问题,只会鼓留学生滞留海外的现象愈演愈烈。
我们还想告诉大家,今天辩题讨论的意义是什么?单纯的罗列社会因素或个人因素吗?我想不是吧,如果解决这个留学生归国率低的问题才是今天辩题的题中之义吧!而对方同学的论证中,只谈原因,不谈措施,这怎么能够成为有一个完整的论证呢?
说到这里,对方同学的论证方式我大抵明白了,不过还有一点不明白,那就是,对方认为这是一个个人问题,那么通过个人这个问题又讲怎么解决呢待会请对方攻辩小结的时候告诉我,谢谢!
四辩辩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
我方三位辩手已经在逻辑上、理论上和事实上充分论证了我方观点,听了对方辩友的陈述,我们不难看出,对方辩友犯了以下错误:
一是混淆概念,偷换命题。我们今天的辩题是中学生上网对学习的利弊问题,这里的“学习”,在现代汉语辞典里有着明确的解释,它包括汲取未知世界一切有益的东西。对方辩友怎能随意缩小命题范围,天真地认为,这里的学习就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呢?
二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任何新事物的发展,都是从有弊端走向完善的。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不能因噎废食。我们不能看到一片茂密的森林里有一棵歪脖子树,就要毁掉所有的森林。邓小平说过:“电脑要从娃娃抓起”,难道我们的中学生连娃娃的免疫力也不如吗?
下面我来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中学生上网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是现代素质教育的产物。
众所周知,没有比脚更长的路,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互联网更广阔的空间,面对知识的宝藏,我们不能敬而远之,束之高阁,否则,我们错过的不仅是知识,而是民族的振兴。
第二,网络可以使我们与世界走得更近,打破国界隔阂,打破了文化樊篱。无论在亚西亚,还是在欧罗巴;无论在美利坚,还是在古埃及,我们都可以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我们要让全世界人民听见中华民族前进的脚步声。
第三,网络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更新观念,取长补短,激发创造力。
闭门造车,造不出一个现代强国;画地为牢,画不出个七彩蓝图。祖祖辈辈的小国寡民,我们落后了。我们年轻人再也不能落后了!因为落后就要挨打。
时代在发展,人类在进步,在迎接新世纪曙光之后,我们惊奇地发现,世界变小了,我们行驶在精彩纷呈的信息公路上,我们遨游在神秘莫测的网络世界中,我们享受着人类发展史上前所未有的文明成果。轻点鼠标,我们可以探求文化的宝藏;轻点鼠标,我们可以了解七大洲四大洋;轻点鼠标,我们可以满足求知的欲望;轻点鼠标,我们可以放飞青春的希望。我们陶醉了,面对高山大川,我们欢呼雀跃,人类已经步入新世纪的辉煌。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今天,我们是校园的莘莘学子,明天,我们将是祖国的栋梁。面对日新月异的信息革命,我们深知重任在肩,我们不能无动于衷,我们不能只做看客,我们不能再等了!
诚然,我们不否认,在网络中有一些弊端,但有弊端就等于弊大于利吗?我们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不能采取棍棒封杀政策。上网有问题不是上网本身的问题,对方辩友不要夸大网害无穷。只要法制健全,措施得力,中学生上网何乐而不为呢?
说到这儿,我们似乎看到了对方辩友脸上的一丝不安,我知道你们为什么不安,因为你们刚刚从网上下载了许多想战胜我们的辩论材料,现在却在这儿大谈特谈中学生上网弊大于利,好个“卸磨杀驴”,好个“过河拆桥”呀!
最后,我们呼吁天下的父母和老师,不要把我们中学生网民一网打尽,因为我们一网情深!谢谢!
最后我要提醒楼上的辩友,引用资料要标明出处.还有就是提问者要的是独特的四辩稿,请看清楚要求再发表文章.本人浅见和愚见,还望见谅,海涵
总结陈词:
谢谢!对方辩友、老师、同学大家好!首先,我想针对对方辩词做一些分析。不可否认,对方
辩词精彩睿智,但真理不是修饰而成的,对方辩词中的漏洞依旧清晰可见:刚才对方辩友指出一部
分学生上网是为了浏览一些不健康网站或进行犯罪行为。但事实果真如此吗?我不妨作些大胆假设。
如果没有网络,那些缺乏自制能力的中学生难道不会阅读一些不健康的书籍或从事其他犯罪吗?所
以我认为这是一个心态问题而不是网络本质问题。其次,我想针对此次辩题做如下分析:
一、关于
中学生,是指13-19周岁在校学生。这类人群有以下特点:①他们年龄注定他们将成为明天的建设者,他们肩上担负的是托起未来的重任。他们的任务是跟上时代的脚步。及时掌握科学技术;②中学生 的年龄也使他们对新生事物既充满好奇,又缺乏自制力;③因此,他们的生活离不开老师、家长的
领导,他们的世界时时处处受到来自社会、学校、家庭的保护。
二、关于上网。什么是网络呢?网
络是指信息处理应孕而生的一种集学习、通讯及适当时候放松的娱乐工具。而它又不是一种普通的工
具,它有着其他事物所不可替代的优势:
1、可以打破时空界限,使人们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能进行相
互交流,可使信息处理更系统,全面;
2、使信息流通更及时、便捷,所以教育选择了上网,世界选
择上网。这是一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人才竞争成为世界竞争的主流,教育在千呼万唤中面临改革。
而网络的出现,无疑成了教育改革的好帮手。面对网络这个五彩缤纷的空间,我们可以轻松自由地听
名师讲座,可以身临其境地畅游奇妙太空,我们学习不再仅限于书本,我们也逐渐拥有了科学素质。
当然,我方也不否认网络存在弊端。因为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有利有弊,但正如我方辩友所证明的,如果人们更广泛接触到的是事物有利的一面,我们又怎能说是弊大于利呢?这就像吃鱼一样,我们有
时会被鱼刺卡住喉咙,但我们能仅因为这几根骨头就说吃?quot;弊大于利"吗?不行。因为鱼刺卡喉咙
只是偶尔,如果小心,安全可以避免;但只要我们吃鱼,就一定能得到营养。中学生上网也一样;所
以我们完全有理由,也有信心地说:小学生上网利大于弊!谢谢!
从202_年美国13岁女生梅尔不堪网络攻击自杀、202_年,韩国顶级明星崔真实不堪网络恶性传言自杀事件到202_年国内陆续出现的“艳照门”、“艾滋门”、“兽兽门”等人身攻击事件,再到最近网络上又风起云涌的蒙牛“商战” “雇佣”网络“打手”用键盘和手指对竞争对手实施商业诽谤案件,网络的匿名性对我国4亿网名的道德诚信提出了义正严词的质问。
网络快捷、受众面宽、内容丰富,胡锦涛总书记在202_年时就有说:互联网已经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镜。伴随科技发展、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其包罗万象的学习内容和多姿多彩的娱乐项目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便捷和欢乐。而网民素质的高低成为了这把双刃剑的短板。“网络水军”异军突起,匿名的问题影响了诚信,其虚拟特性甚至让不少网名模糊了是非界限,忽略了网络颠倒是非触及的道德高地,而网络人身攻击更属于犯法行为。而一个诚信遭受质疑的网络提供的信息资料更是难辨其真伪又如何为我们的工作学习提供准确的信息源。所以,网络实名制成为网络发展的必然。
有言论称“一旦试行网络实名制,个人隐私将毫无保障,成为警方眼中的„裸奔者‟,而网络实名制下,网友将不敢畅所欲言”,“网络实名制违背了中共十七大提出的„四权‟(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诚然,网络的匿名性促进了公民对社会丑陋面畅所欲言,网友在对社会监督上发挥了极大的威力,暴露出了日常生活中慑于打击报复敢怒不敢言的社会丑态,周久耕事件、局长香艳日记事件等都赖于网友神勇的监督,口诛笔伐的最后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但是,换位思考,谁都不愿意自己被人在飞速的网络上诽谤和“人肉”,在跟起码的人权比起来,监督权理所当然的要为其让道。
中国网民有四亿之众,单重庆就有600万,别再菲薄“实名制”“裸奔”了你的隐私,会带来寒蝉效应噤言,因为政策只会向着社会需要的方向更新,为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变化,而网络的规范化秩序化才能有效保证网络的健康发展,为我们的工作生活带来准确健康的信息,更好的服务社会发展。
实名制应该是中国互联网发展的一个方向。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一定会向生产和服务型的互联网转变。如果互联网和国计民生、和每个人的学习生活紧密联系时,实名制就不是推动与否的问题,而是自然而然的一个过程。
第四篇:实行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
感谢主席!今天来比较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利弊。当下,网络日渐普及,但乱象丛生,经调查,受访者中,超过31%曾遭受网络诈骗,83%听信过网络谣言,92.4%认为网络环境亟待净化。在这种情况下,用制度对网络加强管理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网络实名制是指网民在参与众多网络活动过程中对其真实身份进行认证的一种网络管理制度,其形式是多样的。我方利弊比较的标准是:实行网络实名制能否净化网络环境,促进网络健康发展。下面,我将从两方面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从利处来看:
其一,实行网络实名制的短期效果可以从个人和网络方面规范网络秩序。首先,对个人来说,在社交领域能增强真实性,我国最大的SNS社交网站人人网实行前台实名制,用户真实姓名在网络前台显示,使其网络诈骗率较其他社交网站低62%;而在商务领域能维护自身权益,天猫商城企业实名制的实施使其欺诈率比未实行实名制的淘宝网低47%,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为企业赢得口碑,实现双赢。其次,对于网络本身来说,能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犯罪起到震慑作用,执法者能够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避免因难以追查而一刀切关闭发言功能的传统做法,既保证了网络的交流功能,又净化了网络环境。
其二,实行网络实名制的长期效果可以促进网民公民意识的觉醒,推动社会发展。网络实名制必然会使得人们在参与网络活动过程中,学会为自己的言行负责,拥有责任意识,促进公民意识的觉醒,而公民意识是网络健康发展乃至整个社会长远发展的必要条件,利在千秋。
第二,从弊处来看:我方承认,网络实名制实行过程中,由于配套制度不完善、贯彻不彻底等不确定因素,可能产生一些弊端,但这并非必然发生,即便出现,我们仍然能通过灵活运用实名制及其他方式弥补。微博以其自由的言论环境和心情表达著称,参与者个人信息需要一定的隐匿性,3月16日起,新浪、腾讯等四大微博实行后台实名制,用户真实信息掌握在后台服务提供商手中,前台可使用昵称,这种灵活运用,保证了个人信息的相对私密性,避免了直接暴露身份的担心;而针对可能出现的信息泄露,我们完全可以通过跟进配套管理和问责制度进行预防和弥补,将其危害最小化。因此,实行网络实名制可能出现的弊处是可以弥补和避免,并不会严重妨碍网络正常发展。
综上所述,实行网络实名制可能发生的弊处不会严重妨碍网络的正常发展,且其必然带来的利处能使网络更好发展,因而实行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
第五篇:网络实名制辩论要点[范文]
实名制立法有助于实现四个有利于
我支持实名制,更支持对实名制立法。
一、有利于诚信这一民族精神的回归、重塑和提升;
二、有利于社会责任心的全面提高;
三、有利于加强互联网的合法管理;
四、有利于遏制利用互联网犯罪的发生;
实名制在信息传播中具有重要作用和地位
这有助于摆脱一些低级庸俗的东西,打造一个可靠放心的传播平台 ,显然从这一点上来看,实名制是一种必要的条件和手段,尤其重要的是,有它的适用范围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实名制可以规范互联网
我方非常支持实名制,网络实名制可以规范互联网,减少污言秽语,这一点是最重要的。其次就是可以区分网站,分出优劣。这是核心的差异。匿名无法反应真实
虚拟世界本身有一种“匿名”特性,想把现实挪到虚拟世界里去,“不可能”且“没必要”。一个人在现实身份下说出的话和“去身份”后说出的话肯定不一样。
实名制下好聚“才”
现在网络逐渐取代和扩展传统媒体功能,正规网站实行实名注册非常必要,只有实名网站才能聚集有用人才和读者,实名制是对网民诚信度的考验,我想一个诚实的人,他没有不把真名告诉别人的理由。
实名制是对中国网民素质的一个考验,中国网民现在大部分是在利用网络来发泄他们的不良情绪,而不是互相讨论学习,实名制需要网民转变思维,重新认识网络,让我们有更大的空间去互相交流。实名制更是对中国道德和法律界限的一次重新定义,我们如何去“实名”,是否全部“实名”,“实名”会不会让自由的网络空间变得压抑,这都是需要讨论的问题。
实名制遇到阻力多半是因为它触及了许多网民的心理、情感维度,缩小了其自我展示的空间。注册时使用真名,这多少和人们的本能有些冲突,但我不觉得它侵犯了除习惯匿名攻击欺诈以及散布虚假消息者之外的谁的话语权,相反,它能为虚拟交往带来更多的礼貌、责任跟信任,而信任又将为商业服务创造很高的附加值。
我国互联网和网民的不成熟是实名制进程受阻的另一原因。一个定位于青少年社交的场所,一个基于自我作秀或玩乐的网络群体很难说他们能够创造多大的社会价值。虚拟不同于虚假,“虚拟”的幌子已经让专栏博客率先成为侵权重灾区。互联网协会的自律公约出台标志着实名制确实成为一种趋势,相信一场声势浩大的“正名运动”将很快席卷整个互联网,而应不应该立法催化这个进程则完全取决于民众对这个问题的认识。
网络实名制辩论总结陈词 首先我要指出对方在整场辩论过程出现出现的一些问题:
1.网络实名制并不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网络实名制只是要求网民在注册之时使用真实姓名和真实资料,在成功注册结束后,虚拟世界中还是可以另外起名字的。
2.对方一直在强调实行网络实名制会侵害公民的隐私及言论人身自由。但是言论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为前提。当今很多犯罪分子正是利用网络进行违法活动,去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实施网络实名制,必然会使这一类现象大量减少,从而有效控制网络上不负责任,攻击他人的行为。而对于普通公民,既然没有违法,自然这项法规不会对其造成伤害。而如果担心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名制来伤害普通公民,那么我们早该知道,网络上早就已经出现了人肉搜索,犯罪分子根本不必非得靠着你的实名制才能伤害我们的公民。相反的,网络实名制更有利于保护大多数公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3.对方说现在我国实施网络实名制技术不成熟。首先让我们想一下,如果我上大学家里钱不够,条件不成熟,所以我上大学就是弊大于利的吗?其次,对方同学这样说的时候已经承认了如果技术成熟了那肯定是利大于弊的,其实对方同学是拿现行技术下的实名制和技术完备下的实名制进行的比较,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它必然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最后我再一次重申我方观点:
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应该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最显著的优点是有利于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我们的主要论据是网络环境虚拟性、开放性和无强制性使得人们可以在网上无所顾忌,任意发布传播虚假、不良信息而不受制约,因为网民不必为此承担法律的责任,也不会因此受到惩罚,所以常常轻易越过道德的和法律的底线。恶意的谣言、中伤、人肉搜索不仅常常给现实生活中的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使他们的公民权利受到极大侵害,而且会给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很大的破坏。
受网络之害的事件目前已屡见不鲜,一些事件甚至给整个社会都带来了不良影响。这些导致社会混乱的事件让我们越发感受到的是一个缺少监管和驾驭的网络的强大杀伤力!而实名制的推行有助于网络环境的净化;有助于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因为实名注册将使得网民因真实身份的公开化而收敛行为,一旦出现网络纠纷也利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外,实名制的建立也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人们对政府的批评建议会更加正式,企业、组织、个人之间的相互攻击会大大减少。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应该实名制。
自由辩
1韩国可以说是网络最为流行的国家之一了,韩国女星崔真实因网络流言而自杀,韩国正是通过网络实名制使这一问题得到解决。韩国信息通信部对外公布网络实名制后,门户网站恶意帖子的数量急剧减少。请问对方辩友这说明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呢还是弊大于利呢?
2实名制有助于网络经济的发展。实名的认证,加强了网络经济的可靠性,有助于增强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事实上,我国的网络经济还存在着很大的市场和延展空间。网络卖场,电子商务等都是颇具发展潜力的经济形式。淘宝网的每一个网络店铺在开通之前都要通过身份证号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等的手续进行实名认证,有了实名认证的保证,买家在虚拟的网络卖场中得以更放心地购买商品。、淘宝网近几年盈利额也得到不断增长,从这样的事实中,对方辩友还看不到网络实名制为网络经济带来的利处吗?
3一些明星及一些社会群体早已开通实名微博。实名的微博帮助我们更准确地搜索到想要关注的对象,缩短了彼此之间的距离。商业组织通过微博加强了自身正面信息的传递,有力地提升了知名度和关注度,公益组织通过微博能更好地进行各种公益活动的宣传,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公益活动中来。可以说,这些微博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由实名制帮助达成的。
第一,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越来越融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所以我们不应该网上一个生活,网下一个生活。网络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匿名”,而是沟通起来更方便,更快捷。至于有些人匿名来侮辱别人,现在无论日本还是韩国,很多人的ID都是和每个人联系在一起的。有关部门完全实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追查到他们的,只不过现阶段还没有追究他们,所以匿名完全没有必要。
第二,有利于净化网络气氛。实名制有利于言论者的自我约束,而收敛中伤他人的言论。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匿名”,互联网很流行的一句话“在网络世界里,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网络的匿名性。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匿名”的弊端逐渐显现。网上的匿名攻击、发泄并不是所谓的言论自由,互联网的自由魅力并不体现于此。相反,互联网环境需要净化。所以,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无疑可以让这样的这些人在相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时候有所顾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
第三,有利于实施司法公正。实名制有助于网络纠纷的责任追究,便以对言论者的根源追溯。实行网络实名制就仿佛给每一个网民佩戴了一张电子身份证,对于警方来说,在必要的时候,将会很容易的找到需要的人的资料,这为司法部门的工作提供了便捷。
第四,有利于诚信这一民族精神的回归、重塑和提升。互联网也是真实世界的一个反映,不会独立于真实世界而存在。在真实的世界中,人身攻击的事情是不允许的。那么,在网络世界就可以了吗?大家可以合理、公开地讨论,网络世界也是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的。既然大家的行为没有违反什么,为什么不能用实名呢?
第五,实名制使话语权有了影响力。必须承认,实名制会让部分人的网络话语权受到一些影响,实名发表见解,特别是对于敏感话题,会让一部分人有所顾忌,客观上限制了他们的言论自由。但同时也要意识到,匿名的话语权本身就不具备很强的社会影响力,人微言轻的话语权可能也不是发言人本身所愿。第六,有利于遏制利用互联网犯罪的发生。
最后,套用博客中国发起人方兴东的一句话,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越来越融入我们的生活中,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已不是匿名,而更是其坦诚快捷的沟通方式呀,对方辩友。实名让网络更自由,实名让网络更整洁,实名让社会更诚信。综上所述,我再一次重申我方观点:网络实名制好!谢谢。
反方:网络不应该实行实名制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观众大家好,感谢对方辩友的精彩表现,但是也不得
不指出对方辩友的几点错误和误区。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网络实名制的好处,强调利大于弊,但是评判应不应该实行不能来武断评判好处和弊端的孰大孰小,你也没有标准也证明大于小于的问题,只是在罗列好处,护士弊端,故我方认为没有可比性。Q1:多种方式都可以确认一个人的身份,抓犯人的方式也有很多种,没有必要非得实行实名制,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杨吉说:“难道我们只有通过网络实名制,才能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么?从目前情况看,凭有关部门的技术手段,没有实行网络实名,一些利用互联网犯罪的人不也被‘揪’出来了么?” Q2:对方辩友一直在纠缠韩国不放,但是地球上不是只有韩国一个国家,所有的网络也不都是韩国的网络。世界各个国家,每个国家的各个地区,网络发展的实际情况差别悬殊,甚至很多国家地区连网络都没有,所以不同地区没有讨论的可比性,故我方认为韩国没有过分讨论的必要.Q3:对待问题我们辩证来看,任何东西我们都要看到其好处和弊端,我方不否认网络实名制有其实行的好处,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是也提醒对方辩友,更不要忽视网络实名制的弊端,尤其是隐性的弊端和挑战更是不能忽略不计。Q4:对方辩友一直在提发展趋势,是在跟我们讨论未来吗?未来的事伟大的先知们说了都不算,更何况我们,故我方是以有自知之明的态度,来对待辩题,也希望对方辩友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任,才能符合对方所说的言论自负嘛!
Q5:对方辩友一直在说网络实名制是未来网络发展的趋势,先不说它是不是发展趋势,因为我们只能说网络优化是一种趋势,即使暂且认为它可能是发展趋势,那是趋势就应该去实行吗。趋势只是大家倡导的方向,而不是非要应该实行。所以我们还是踏踏实实,严密考虑客观条件的限制,实际情况实际分析,才能让我们在社会主义道路上走得更远更流畅。而我方认为,评判应不应该实行的标准是可不可行,有没有必要和危害考虑三方面。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总结我方观点: 第一,网络实名制不可行。首先,目前来看,法律不完善,网络技术达不到,群众基础不广泛等多方面原因直接导致实名制很难实行。况且,网络其独有的复杂性不容忽视,它已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难想象,动一发而动全身,一次大规模的网络改革必然会带来了一连串的问题,没有周全的考虑,没有严谨的基础建设等外界条件,就大肆宣扬实行实名制,我方认为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
现。故我方认为网络实名制不可行,故不应该实行。
第二,网络实名制没必要。我方一辩已经指出,网络之所以是大家的网络,之所以被这么多人喜欢,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它给予网络用户一个隐私和言论自由的方便,我们才能不用担心和顾虑在现实必须顾及的问题,而可以率真的发泄我们的情绪,表达我们的真实想法。但是,如果如对方所说,一旦网络实行了实名制,我相信不管是前台实名制还是后台实名制,多少我们会有所顾忌,毕竟我们的真实身份就放在那里,不管是你看到还是没看到。所以这样继续我们网络的繁荣发展有何不可呢?如果对方非要拿网络上那些少数人所犯的危害纠缠不放,那我来告诉对方辩友,我们完全可以在保证现行网络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加强监管、整治等实际可达的措施来打击这些行为,而没必要去实行实名制这个目前来看,非常不切实际的空中楼阁。故我方认为没有必要实行就不应该实行。
第三,网络实名制本身具有弊端。首先实名制会限制了公众言论自由。近年来,互联网已成为当前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已将网络列为新增的举报渠道之一,网民也一直诉求:要“拓宽渠道”而不是“收缩空间”。试想,如果实行了网络实名制,那么即使是后台实名制,普通百姓还敢从网络上举报监督吗?我们要承认,总是有一些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人存在,网上举报的渠道相信不会长久。再者,如果实行了网络实名制,一旦信任网网络遭到破坏,或者被侵入,或者已被损坏,相信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远比犯罪等危害大的多。综上所诉,网络不应该实行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想要实行,需要满足三方面条件:所需要的一切条件成熟,能准确达到执行的目的,又不产生新的问题。显然,事实是这三个方面一个我们都达不到。所以现在,还是让我们冷静下来,实事求是,严谨对待,为网络的健康发展寻求切实可行的发展道路,沿用伟人的那句话,革命尚未完成,希望我辈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