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家庭农场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编辑:紫陌红颜 识别码:20-107293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1 01:34: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家庭农场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关于**县家庭农场发展状况的调研报告**市科协调研组202_年3月份,市科协调研组深入**县,对**县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进行了一次深层次的专题调研,摸清了家庭农场的发展历程、趋势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现将有关情况形成报告如下。

一、**县家庭农场发展的历程及现状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伴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不断增加,在**县农村不同程度出现空心村,造成了土地抛荒,播种面积减少等情况。农民群体也由此产生了分化:一是职业农民,农业生产收入是其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种田追求高产高效;二是季节农民,农忙时回家种田,农闲是外出打工,工资性收入是其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种田只是为了解决吃饭(口粮和蔬菜等)问题;三是身份农民,也就是农民工,基本是常年在外打工,工资性收入其家庭农经济的重要来源,土地只是获取租赁费和享受国家的涉农补贴。与此同时,具备一定文化水平或者农业技能的职业农民开展尝试较大面积种植活动,形成了种田专业大户。从202_年开始,在专业大户的基础上,家庭农场这种形式在**县陆续出现。家庭农场它是在土地集体所有的框架下,耕地通过流转向种田能手和经营型人才集中,实现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

第二篇: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1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以市场为导向,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促进家庭农场这一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健康发展,提升农业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商品化水平,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区委农工委《关于做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农业中心工作人员调查统计的实际情况,现将联络镇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家庭农场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随着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联络镇就有了家庭农场的雏形,出现了一批粮食生产,生猪、水产养殖等适度规模经营大户,本世纪初,随着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以及土地流转政策的推行,出现了一批从事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多种经营的规模大户。同时,由于绿化经济林的经济效益日益凸显,农户的经营意识不断增强,一些农户自发或在政府引导下,加大绿化经济林种植的投入,逐渐形成新的经济作物种植经营大户。截至目前为止,全镇从事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的家庭农户共有13家,其中种植类5家,养殖类7家,种养结合类1家。并有以下特点:

(一)农场数量增长较快,发展势头良好。

13个家庭农场中,有2户种植类家庭农场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就通过土地承包和转让等方式不断扩大规模经营,有5户水产养殖类家庭农场从21世纪初开始,通过“稻田养鱼”“围塘养鱼”等多种方法,形成了较为大型的水产养殖家庭农场经营模式。特别是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推进,以及政府招商引资和打造联络特色产业带政策的出台,种植大户越来越多,土地流转进一步加快,海涛、八一等村出现外地企业和本地村民联合承包经营家庭农场的现象。

(二)农场经营耕地面积较大,农场收入逐步提高。

有7家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上,其中50—100亩4家,占57.1%,100—500亩3家,占42.9%;在加大经营规模生产投入的基础上,年销售额在10—50万的10家,占76.9%,其中20万以上的8家,35万以上的1家。

(三)家庭劳动力发展较为稳定,长期和短期雇工有所增加。

由于经营规模较大,家庭农场对劳动力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具体体现在对长工劳动力上的高素质要求和短工数量上的不断增加。联络镇现有46名家庭农场劳动人员,其中有43名家庭成员,占常年劳动力的93.5%,达到了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的标准,另有3家家庭农场每家雇有1名长期雇工,占常年劳动力的6.5%,同时13家家庭农场都雇有多名短工,雇工人数在300—350之间,主要集中在瓜果、树木种植和生猪、水产养殖等家庭农场里。

(四)经济作物生产不断发展,特色种植进一步显现。

5个种植类的家庭农场,全部种植有经济作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225亩,主要种植西瓜、花椒、葡萄、经济绿化林等,在经济作物生产不断发展的同时,各种特色种植也在进一步的规划发展中,其中江冲、胡桥等村正在形成高粱、秋玉米种植的特色产业带,以此带动的经济效益非常可观,极大促进家庭收入的提高。

二、家庭农场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联络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经营和种粮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规模化程度,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是仍然解决不了人多地少、农户小规模生产等问题。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困难。

究其原因:一是大多数农民受自然经济思想支配,习惯于自种自收,参加土地流转的愿望并不十分强烈,多数农民仍然把土地看成是“活命田”和就业“保险田”,宁可粗放经营或让土地闲,任其荒芜,也不愿意转包他人耕种;有的是外出收入高,对那点田、那点租金无所谓,田放那也不要饭它吃,还可以领补贴,也不愿意流转;加之政府对土地流转没有“硬措施”,没有办法制约农户。二是土地零散和农业基础设施不完善,“沙地、旱地”等条件差的土地流转难度大。三是土地流转服务还没完全到位。调查的13个家庭农场4个签订了合同,9户是口头协议,其他散户都没签合同。全镇农户间的小面积流转80%以上都没签合同。

(二)农村家庭农场融资困难,财政资金扶持少。

农业生产周期较长,效益比较低,回报见效慢,缺乏有效抵押物,家庭农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和发展设施农业。大部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想发展扩大规模,贷款融资很困难,贷款条件苛刻,无法贷款。近年来,财政资金虽然加大了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但是我镇满足其扶持、资金补贴的家庭农场项目较少,目前只有1家家庭农场符合财政资金扶持政策的要求,其他12家农场基本都靠自身的资金投入来经营农场,导致农场规模和经济效益发展相对缓慢,制约了我镇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

(三)组织化程度低,农户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意识弱。

近年来,国家农业部不断鼓励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体系予以确立,但我镇13家家庭农场没有加入或领办农民专业组织,占总数的100%。据调查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困难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农民不相信合作社能给他们带来什么实实在在的利益;二是资金短缺,有些农场主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盈利少,而资金相对富足的农场主往往把盈余资金投入到再生产和扩大经营规模;三是成立或加入农民合作社的氛围低,宣传力度不够,缺乏政府引导和政策扶持。

(四)农场主经营素质偏低,农业生产后继无人。

尽管大部分农场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和畜牧养殖,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担现代化农业发展重任,需要进一步提高经营素质;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年龄偏大,结构老化,在家从事家庭农场经营的几乎都是4、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子女全都外出工作、务工,再过10年,“谁来种田”的问题就更加突出。

三、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村土地流转服务。

家庭农场与土地流转要相得益彰,培育和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是促进土地流转的动力,土地的有序流转是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是基础,要联合区农林局切实承担起指导流转合同、调节土地承包矛盾纠纷、搜集发布流转信息等职责,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

(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相结合的道路,解决家庭农场融资难题。

要大力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家庭农场与市场的无缝对接;优化金融服务,尤其要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家庭农场这种新型农业主体的资金帮扶作用,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创新信贷品种,简化信贷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和引导农业担保机构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担保贷款。

(三)加强农业人才培养和引进。

依托我镇正在筹建的特色农业产业带项目,积极引进国内高层次农业科技人才,对我镇农户开展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重点培训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使其率先发展成为职业农民。并参照大学生村官的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特别是农业院校的大学生到农村、回家乡,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

(四)落实国家对农民的扶持补贴政策。

比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把今年市、区和镇新增的农业补贴,全部单列出来,用于补贴上述对象,其他农民的补贴仍按照去年的标准执行。特别是农机等补贴,优先补贴家庭农场等种养殖大户。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2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为准确摸清我县农村家庭规模经营发展现状,着力以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为基础、探索发展家庭农场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笔者在深入调研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和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养殖生产大户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客观分析了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现报告于后。

一、我县农村种养殖户规模化发展现状

根据全市统一确定的规模种、养殖户标准,我县32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监测调查结果显示,到末,全县共有规模种植户87个,种植面积9422亩,户均108.3亩。其中规模种粮13户、面积904.5亩,户均69.5亩;规模种蔬菜18户、面积1707亩,户均94.8亩;规模种烤烟23户、面积1323亩,户均57.5亩;规模种药材14户、面积2891亩,户均206.5亩;规模种花卉9户、面积916亩,户均101.8亩;其他规模种植10户、2200.5亩,户均220亩。,全县规模养殖户达到131个。其中规模养殖生猪64户、饲养12324头,户均192头,规模养殖家禽40户、饲养153749只,户均3843只;规模养殖肉羊24户、养殖4761只,户均198只;规模养殖肉牛4户、饲养215头,户均54头;规模养殖肉兔19户、饲养37931只,户均1996只。规模种植户、规模养殖户占农户总数的0.17%,规模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0.7%;生猪规模户存栏生猪占存栏总量的4.5%,家禽规模户存栏家禽占存栏总量的12.7%。

二、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我县20个从事规模种养殖业家庭经营户的调查情况看,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筹资融资困难。

绝大多数规模经营户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或可借贷方式投资,除国家在政策调控时适当扶持外,基本没有其他融资渠道。在种养殖关联产品市场价格正常或逐渐上涨的情况下,各个生产环节正常循环,规模经营能获得正常利润,生产规模逐步扩大趋势明显。一旦市场价格低迷,产品销售受阻,生产过程则不能正常循环。不少规模户因为没有外来资金参与周转,只能压缩生产规模、降低亏损程度,亏损时间稍长,少数支撑不住的户只能退出生产,规模生产的连续不稳定。

(二)销售渠道不畅。

所有规模经营户均没有建立较为正常规范的销售渠道,完全靠自己盲目寻找销路,导致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反过来又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受信息资源、联系能力、交通工具及销售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零星分散,耗费人力物力和生产时间,影响规模经营效益水平。

(三)技术服务滞后。

规模种植养殖生产需要相对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技术指导,比如开展病虫或疫病防治、对废弃物或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但现行规模化种养殖业专业服务提供跟不上,生产过程中各方面技术服务主要通过临时聘请人员或者种养殖户自学解决,技术保障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和漏洞。由于技术服务与生产要求脱节,势必影响规模经营质量效益,增加规模种养殖业生产风险。

(四)生产要素不稳。

规模化种养殖业需要适度集中耕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等农业生产资源,各资源要素流转通过口头协商、书面协议方式确定。流转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生产经营亏损时协议租金不减少、生产经营收益好时协议租金上涨(比如王家乡花卉苗木生产户租用土地租金就从最初每亩600元涨到现在的每亩1000元)。生产要素流转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经营者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

三、适宜我县发展的主要家庭农场模式

从农村种养殖资源状况出发,以现行种养殖规模经营户为基础,培育适宜我县发展的家庭农场模式有四种类型:一是粮食蔬菜生产农场,分布在土地面积集中、肥力状况较好、交通方便的平坝地区,发展规模与本地资源要素相适应的粮食或蔬菜生产农场。如:临溪的粮食生产大户,王家的股份制蔬菜生产大户都可为发展农场提供借鉴;二是特种作物产业园(场),黄连、莼菜、烤烟、辣椒等特色作物宜于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如黄水黄连,冷水莼菜,主要烤烟、辣椒产地等都可适度发展特色作物产业场;三是果园内养殖型复合式农庄(场),在种养殖资源优越、交通条件较好的城镇远郊地区发展种养殖业循环、优势互补的家庭式农庄。如:沿溪镇滨江村汪卯祥租用耕地种植果树200余亩,同时在果园内养殖生猪175头;四是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充分利用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

通过对20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植、养殖生产大户生产效益调查情况看,规模种粮亩均收入162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130元,效益提高8%左右;规模种蔬菜亩均收入3429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309元,效益提高10%左右;规模种其他特种作物亩均收入581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1300元,效益提高20%左右。规模养猪每头纯收入200—400元,比零星分散养殖增加200—300元,效益提高15左右%;规模养禽每只纯收入5—10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约5元,效益提高8%左右。从调查结果看,各种项目的规模化生产收入都比零星分散生产高得多,经济效益也比零星分散生产好得多。(注:20个户的数据是生产户对生产情况回忆形成的,代表性不强,仅作趋势参考)

四、积极稳妥发展我县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

从当前我县农村农业生产实际看,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方式在推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方面有所减弱,发展现代农业更加迫切需要适宜的新型劳动载体融入。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县委、县政府鼓励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系政策措施的推出,我县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客观条件已然成熟。为此,建议如下:

(一)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筑牢发展基础。

融资渠道单一、投入数量不足是影响规模户稳定发展和向更大规模、更高要求的家庭农场过度的主要制约因素。逐步建立以农户投入为主、政府扶助、金融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既得利益。

建立与生产品种和产出数量直接联系的销售渠道或消费市场,是保证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稳定现有消费市场与需求数量、确保基本销售数量不动摇;拓展新的销售渠道与开辟新的消费领域、为销售更多产品找到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支持空间;建立政府对主要基础产品实行淡储旺供机制、缓解市场价格涨跌对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产生的冲击;建立实力企业对规模经营产品收储加工与家庭农场专业化产品生产销售相联系机制,让家庭农场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中不断发展壮大。

(三)规范流转行为,增强发展信念。

立足家庭农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全家外出户或弃农经商户、劳动力不足无力正常经营户、生产技术落后产出效益低户等不以土地为基本生存资料的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通过规范流转方式、稳定流转期限、合理流转价格等形式,积极帮助农场主规范有序、稳定合理流转土地,增强规模经营和发展信心。

(四)落实技术职责,完善全方位服务。

家庭农场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需要系统健全的配套服务。健全服务组织,配强技术力量,根据家庭农场从事业别的专业特点、规范化生产、不断扩大产能和提高效率的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有效保障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宽松环境,加强扶持引导。

家庭农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时代产物,是统筹城乡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载体。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在生产要素组织、生产过程扶持、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宽松政策环境、加强资金扶持、强化技术支持。用强力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保障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村经济经营主体有效承载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为新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提供强大动力。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3

一、全县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家庭农(林)场13941个,其中种植业13922个,种养结合2个,畜牧养殖场16个,水产养殖场1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1541人,其中家庭成员41970人,常年雇工29571人。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20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比例占到总数98%。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13941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生事物,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34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无工商注册意识,而且大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详细的财务收支记录,只算大帐,不记小账,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3、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目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面积约52万亩,但以小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面积在50亩以下的8773个,占了总数的63%,50—100亩的5042个,100亩—500亩的91个,500—1000亩的19个,1000亩以上的16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4、农场用地来源于土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10至50年不等。

5、从业人员具备一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里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个别为村组干部或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的老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厂,农场主均有一定资金实力,经验丰富,比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二、当前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有13907个,10—50万元的有27个,50万元以上的仅有7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无特色无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2、经营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高,具备一定经营管理水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而言,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3、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土地细碎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上农民的惜地意识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家庭农场实现规模经营的最大难题是不能流转到大面积连片的耕地,造成农业机械化普及率较低,土地生产效率较低。

4、融资难,投入能力不足。家庭农(林)场属于一家一户的小型生产,资金积累少,加之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以及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融资难;现有政策不明确,扶持力度不够,进而制约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以及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三、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明确主体资格,加大宣传力度。

一是在尽快明确家庭农(林)场的概念、内涵、注册登记等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逐步把家庭农场扶持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林)场认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行业的性质,进行不同标准界定,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三是规范管理。在明确认定、注册制度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专门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家庭农(林)场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家庭农(林)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主动发展这一新生事物。

2、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让农户拥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

3、推进技术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连片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三是研发方便于山地间运输、价格低、体积小、质量轻、操作简易、便于田间作业等特点的小型或微型农机产品,普及机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坚持企业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家庭农(林)场”等产业组织模式,创建市场中介组织,探索建设各类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独立经营、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实现家庭农(林)场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家庭农(林)场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家庭农(林)场作为新兴事物,必须加强扶持和引导。在财政扶持中,要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技术服务,定期下乡开展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设立信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林)场提供市场销售等信息。

第三篇: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例文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范文 ? ?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 1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为准确摸清我县农村家庭规模经营发展现状,着力以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为基础、探索发展家庭农场的有效途径和方式,笔者在深入调研 32 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和 20 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养殖生产大户的基础上,结合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客观分析了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现报告于后。

? 一、我县农村种养殖户规模化发展现状 ? 根据全市统一确定的规模种、养殖户标准,我县 32 个乡镇规模种养殖业监测调查结果显示,到末,全县共有规模种植户 87 个,种植面积 9422 亩,户均 108.3 亩。其中规模种粮 13户、面积 904.5 亩,户均 69.5 亩;规模种蔬菜 18 户、面积 1707 亩,户均 94.8 亩;规模种烤烟 23 户、面积 1323 亩,户均 57.5 亩;规模种药材 14 户、面积 2891 亩,户均 206.5 亩;规模种花卉 9 户、面积 916 亩,户均 101.8 亩;其他规模种植 10 户、2200.5 亩,户均 220亩。,全县规模养殖户达到 131 个。其中规模养殖生猪 64 户、饲养 12324 头,户均 192 头,规模养殖家禽 40 户、饲养 153749 只,户均 3843 只;规模养殖肉羊 24 户、养殖 4761 只,户均 198 只;规模养殖肉牛 4 户、饲养 215 头,户均 54 头;规模养殖肉兔 19 户、饲养 37931只,户均 1996 只。规模种植户、规模养殖户占农户总数的 0.17%,规模种植面积占总播种面积的 0.7%;生猪规模户存栏生猪占存栏总量的 4.5%,家禽规模户存栏家禽占存栏总量的12.7%。

? 二、我县家庭规模经营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从我县 20 个从事规模种养殖业家庭经营户的调查情况看,现行家庭规模经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筹资融资困难。绝大多数规模经营户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或可借贷方式投资,除国家在政策调控时适当扶持外,基本没有其他融资渠道。在种养殖关联产品市场价格正常或逐渐上涨的情况下,各个生产环节正常循环,规模经营能获得正常利润,生产规模逐步扩大趋势明显。一旦市场价格低迷,产品销售受阻,生产过程则不能正常循环。不少规模户因为没有外来资金参与周转,只能压缩生产规模、降低亏损程度,亏损时间稍长,少数支撑不住的户只能退出生产,规模生产的连续不稳定。

?(二)销售渠道不畅。所有规模经营户均没有建立较为正常规范的销售渠道,完全靠自己盲目寻找销路,导致产品销售渠道不畅通,反过来又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受信息资源、联系能力、交通工具及销售方式等多种因素影响,销售零星分散,耗费人力物力和生产时间,影响规模经营效益水平。

?(三)技术服务滞后。规模种植养殖生产需要相对专业的技术人员对生产进行技术指导,比如开展病虫或疫病防治、对废弃物或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等。但现行规模化种养殖业专业服务提供跟不上,生产过程中各方面技术服务主要通过临时聘请人员或者种养殖户自学解决,技术保障方面存在诸多缺陷和漏洞。由于技术服务与生产要求脱节,势必影响规模经营质量效益,增加规模种养殖业生产风险。

?(四)生产要素不稳。规模化种养殖业需要适度集中耕地、林地、牧草地、养殖水面等

农业生产资源,各资源要素流转通过口头协商、书面协议方式确定。流转时间少则一两年、多则三五年,生产经营亏损时协议租金不减少、生产经营收益好时协议租金上涨(比如王家乡花卉苗木生产户租用土地租金就从最初每亩 600 元涨到现在的每亩 1000 元)。生产要素流转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生产经营者长期投资经营的信心。

? 三、适宜我县发展的主要家庭农场模式 ? 从农村种养殖资源状况出发,以现行种养殖规模经营户为基础,培育适宜我县发展的家庭农场模式有四种类型:一是粮食蔬菜生产农场,分布在土地面积集中、肥力状况较好、交通方便的平坝地区,发展规模与本地资源要素相适应的粮食或蔬菜生产农场。如:临溪的粮食生产大户,王家的股份制蔬菜生产大户都可为发展农场提供借鉴;二是特种作物产业园(场),黄连、莼菜、烤烟、辣椒等特色作物宜于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如黄水黄连,冷水莼菜,主要烤烟、辣椒产地等都可适度发展特色作物产业场;三是果园内养殖型复合式农庄(场),在种养殖资源优越、交通条件较好的城镇远郊地区发展种养殖业循环、优势互补的家庭式农庄。如:沿溪镇滨江村汪卯祥租用耕地种植果树 200 余亩,同时在果园内养殖生猪 175 头;四是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充分利用林地资源丰富的优势,发展林下养殖类生态休闲农庄(场)。

? 通过对 20 个家庭农场式规模种植、养殖生产大户生产效益调查情况看,规模种粮亩均收入 1620 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 130 元,效益提高 8%左右;规模种蔬菜亩均收入 3429 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 309 元,效益提高 10%左右;规模种其他特种作物亩均收入 5810 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 1300 元,效益提高 20%左右。规模养猪每头纯收入 200—400 元,比零星分散养殖增加 200—300 元,效益提高 15 左右%;规模养禽每只纯收入 5—10 元,比零星分散生产增加约 5 元,效益提高 8%左右。从调查结果看,各种项目的规模化生产收入都比零星分散生产高得多,经济效益也比零星分散生产好得多。(注:20 个户的数据是生产户对生产情况回忆形成的,代表性不强,仅作趋势参考)

? 四、积极稳妥发展我县家庭农场的措施建议 ? 从当前我县农村农业生产实际看,一家一户分散生产经营方式在推动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方面有所减弱,发展现代农业更加迫切需要适宜的新型劳动载体融入。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县委、县政府鼓励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系政策措施的推出,我县积极稳妥发展家庭农场的客观条件已然成熟。为此,建议如下:

?(一)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筑牢发展基础。融资渠道单一、投入数量不足是影响规模户稳定发展和向更大规模、更高要求的家庭农场过度的主要制约因素。逐步建立以农户投入为主、政府扶助、金融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渠道投融资机制,是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客观需要。

?(二)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保障既得利益。建立与生产品种和产出数量直接联系的销售渠道或消费市场,是保证家庭农场正常运行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稳定现有消费市场与需求数量、确保基本销售数量不动摇;拓展新的销售渠道与开辟新的消费领域、为销售更多产品找到更大范围、更深程度的支持空间;建立政府对主要基础产品实行淡储旺供机制、缓解市场价格涨跌对家庭农场规模化经营产生的冲击;建立实力企业对规模经营产品收储加工与家庭农场专业化产品生产销售相联系机制,让家庭农场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中不断发展壮大。

?(三)规范流转行为,增强发展信念。立足家庭农场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全家外出户或弃农经商户、劳动力不足无力正常经营户、生产技术落后产出效益低户等不以土地为基本生存资料的农户积极参与土地流转。通过规范流转方式、稳定流转期限、合理流转价格等形式,积极帮助农场主规范有序、稳定合理流转土地,增强规模经营和发展信心。

?(四)落实技术职责,完善全方位服务。家庭农场专业化、规模化生产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需要系统健全的配套服务。健全服务组织,配强技术力量,根据家庭农场从事业别的专业特点、规范化生产、不断扩大产能和提高效率的.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有效保障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五)宽松环境,加强扶持引导。家庭农场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时代产物,是统筹城乡发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载体。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在生产要素组织、生产过程扶持、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宽松政策环境、加强资金扶持、强化技术支持。用强力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保障家庭农场这一新型农村经济经营主体有效承载农村经济转型升级,为新形势下实现农民收入快速增长提供强大动力。

? 家庭农场发展调研报告 2

一、全县家庭农场发展基本情况 ? 按照有关家庭农场的基本条件,根据农业、林业、水务、畜牧以及工商等部门的统计,我县现有家庭农(林)场 13941 个,其中种植业 13922 个,种养结合 2 个,畜牧养殖场 16个,水产养殖场 1 个。全县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 71541 人,其中家庭成员 41970 人,常年雇工 29571 人。加入或领办农民合作组织的有 20 家,除了个别家庭林场因列入工程造林享受过国家政策补助外,其他均未享受过专项政策扶持补助。

? 现阶段我县家庭农场呈现以下特点:

? 1、主要以家庭林场为主。我县林业资源丰富,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家庭林场发展迅速,家庭农场呈现以家庭林场为主的特点,家庭林场比例占到总数 98%。

? 2、发展不规范。根据摸底调查,我县家庭农(林)场数量达 13941 个,但由于家庭农场属新生事物,缺乏统一认定标准和办法,除了 34 个家庭林场拟注册,其余所有家庭农场尚无工商注册意识,而且大部分家庭农(林)场账务核算不规范,未进行详细的财务收支记录,只算大帐,不记小账,没有进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 3、家庭经营规模较小。目前,全县家庭农(林)场经营总面积约 52 万亩,但以小型家庭农(林)场规模为主。其中经营面积在 50 亩以下的 8773 个,占了总数的 63%,50—100 亩的 5042 个,100 亩—500 亩的 91 个,500-1000 亩的 19 个,1000 亩以上的 16 个,规模化经营趋势不明显。

? 4、农场用地来源于土地流转。家庭农(林)场的土地来源主要是承包或租赁镇村组集体林地或私人林地以及荒山荒地造林,承包期限为 10 至 50 年不等。

? 5、从业人员具备一定技术经验。农场业主都是村里懂技术、善管理的能人,个别为村组干部或长期从事木材经营的老板。个别农场业主办有一定规模的加工厂,农场主均有一定资金实力,经验丰富,比较熟悉农业政策,能够非常敏锐地捕捉到商机和市场前景。

? 二、当前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 ? 1、产品效益较低。农(林)场总体效益较低,总收入在 10 万元以下的有 13907 个,10-50万元的有 27 个,50 万元以上的仅有 7 个。我县家庭林场产品大部分属于初级产品,原木、原竹或部分加工半成品,有面积无规模、有数量无效益、无特色无品牌,很难形成产业规模,导致产品市场竞争力弱,经济效益不高。

? 2、经营管理水平待提高。目前,我县家庭农(林)场主大多是农村的种田能手、村组干部等,他们尽管在农村中素质相对较高,具备一定经营管理水平,但就多数家庭农场经营者而言,他们与现代家庭农场经营管理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对农场的经营管理大多停留在传统经验阶段,难以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日趋激烈的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

? 3、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我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土地细碎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上农民的惜地意识等传统思想的影响,使得家庭农场实现规模经营的最大难题是不能流转到大面积

连片的耕地,造成农业机械化普及率较低,土地生产效率较低。

? 4、融资难,投入能力不足。家庭农(林)场属于一家一户的小型生产,资金积累少,加之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以及现行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家庭农场大多缺乏贷款抵押,融资难;现有政策不明确,扶持力度不够,进而制约了家庭农场规模的扩大以及集约化水平的提高。

? 三、对策建议 ?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 1、明确主体资格,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在尽快明确家庭农(林)场的概念、内涵、注册登记等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逐步把家庭农场扶持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二是各地在制定家庭农(林)场认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行业的性质,进行不同标准界定,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三是规范管理。在明确认定、注册制度后,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政策进行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定专门机构及专(兼)职人员负责家庭农(林)场的管理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家庭农(林)场是农业农村发展的新生事物,也是新型的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民群众真正认识什么是家庭农场,积极主动发展这一新生事物。

? 2、推进产权改革,完善制度保障。一是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让农户拥有完全而有保障的土地租赁权、入股权、抵押权和继承权。二是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和服务平台,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要求;三是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贷款担保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

? 3、推进技术普及,提升科技水平。一是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现代家庭农场主和农民企业家。二是加强土地整理力度,打造集中连片耕地,改造中低产田,完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规模经营奠定基础。三是研发方便于山地间运输、价格低、体积小、质量轻、操作简易、便于田间作业等特点的小型或微型农机产品,普及机械化操作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 4、坚持企业引领,创新经营模式。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企业+基地+家庭农(林)场”等产业组织模式,创建市场中介组织,探索建设各类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农副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独立经营、合作制、公司制等新型家庭农场经营形式,实现家庭农(林)场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提升家庭农(林)场的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生产。

? 5、完善扶持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家庭农(林)场作为新兴事物,必须加强扶持和引导。在财政扶持中,要完善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将家庭农场纳入奖补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贷款贴息等方面给予奖补。加强技术服务,定期下乡开展家庭农场的技术指导,农技推广项目向家庭农场倾斜;设立信息服务机构,为家庭农(林)场提供市场销售等信息。

?

第四篇:淮北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解放思想

务实创新 促进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

——淮北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家庭农场作为一种新型的农业经营组织,有利于发挥规模效益和提高劳动生产力,有利于增强农民抵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全国各地家庭农场得以迅速发展。根据市政府安排,市政府研究室会同市农委、市工商局深入县区,对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现状、成效以及存在突出问题开展实地调研,并作以深入探讨与思考,对推动我市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

一、我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

(一)基本现状

我市家庭农场202_年5月份开始工商注册登记,目前全市有家庭农场200个。其中,种植养殖类132个,其它类68个。濉溪县家庭农场160个,烈山区30个,杜集区6个,相山区4个。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职能鼓励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濉溪县出台实施了《濉溪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建设的意见》、《濉溪县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和《濉

溪县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标准》。

(二)成效及特点

1、发展速度快。从总量上看,截止10月15日共有200个,月均增加30余个。从自身发展看,建设周期短、速度快,当年建成,第二年见效。如铁佛镇兴农家庭农场,202_年兴建,流转土地980亩,种植常规作物,一年纯收益20多万元。古饶镇赛博家庭农场,202_年兴建,今年已流转土地1600亩,种植花生、辣椒、西瓜等作物,一年纯收益70多万元。

2、扶持发展力度大。从调查情况来看,各县区家庭农场发展不平衡,重视程度和扶持力度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濉溪县、烈山区发展情况较好。濉溪县率先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和配套的管理办法,列支1000万元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发展,重视对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定期组织开展调研活动。烈山区明确每个家庭农场帮扶责任人,蹲点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市工商局思想解放、创新服务,放宽家庭农场登记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和出资条件等,且办理登记全程零收费。

3、特色较为鲜明。我市土壤类型多样,黑土、淤土、夹沙淤、两合土地均有分布,区位条件和耕作条件差异大。各地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家庭农场。从经营类型看,主要涵盖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渔业等领域。从布局分布看,濉溪县以种植常规作物为主,占到80%以上。三区以种植、果蔬、林、渔等经济作物为主,烈山区特色最为突出,相山区、杜集区发展质量较-23

文件(农银皖规章„202_‟97号),规定家庭农场抵押物除与一般商业贷款相同外,还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抵押应优先”,但实施中农民同样拿不出三者合法的权证和手续,致使管理办法无法取得实际效果。

(二)农业风险大。一是农业生产能力低。一般家庭农场缺少耕、种、收和田间管理的全程系列机械及配套设施。二是农田基本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农田基本设施建设历史欠账多,新建资金缺口大,农业生产靠天吃饭的局面很难从根本上改变。我市地处淮北平原,干旱少雨,属严重缺水地区,旱灾排在各类自然灾害的首位。今年濉溪县部分家庭农场,受水利设施不足和旱灾的影响较大。三是农业保险赔付标准不合理。目前执行的《安徽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理赔起点为30%,即承保的农作物因保险事故造成损失率达到30%(含30%)以上至80%时,按该作物生长阶段保险金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并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理赔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各生长期保险金额×(损失率-10%);损失率达到80%以上(含80%)时,按该作物生长期保险金额全额赔付。从我市农业生产历史情况看,一般欠收年份损失率也很难达到30%,农业保险实际上很难起到保险作用。同时一旦绝产,按照现在各险种每亩赔付标准,水稻330元、玉米250元、棉花340元、大豆170元、小麦270元、油菜270元,流转土地的费用都很难保障。四是农业生产潜在风险。一方面是市场风险,种植经济作物的家庭农场,农产品受市

场价格波动影响大。如古饶镇一家近千亩的中药材种植大户,去年损失严重。另一方面是规模风险,家庭农场规模越大,风险越大,同时各级政府层层下达土地流转任务,基层政府被动推动规模流转,这样以来,流转主体经营一旦失败,基层政府将承担较大的风险和压力。我市有个别乡镇出现这样的例子。

(三)缺乏设施用地。一般规模的家庭农场,需要配套建设晒场、仓储、机库及简易办公设施等,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调研中普遍反映,家庭农场设施用地不具备合法性,造成有“农”无“场”,影响家庭农场的健康发展。

(四)服务功能弱。随着我市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目前对其发展提供的管理、人才、技术、产品深加工、市场信息、人员培训等服务较少,大部分家庭农场的发展还是依靠个人经验和判断,主观风险较大。

(五)缺乏规范性。家庭农场作为企业法人,应该建立基本的财务、用工、生产标准、管理规章制度,以及采购、供货关系档案等。对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要求,我市普遍存在较大差距。

四、关于家庭农场发展相关问题的思考

(一)树立正确的农业发展观。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起到保证食品安全和生态系统协调平衡的功能。农业作为弱质产业,不能仅仅拿产出效益来衡量,无论农业发展到何种阶段,都应该得到扶持。纵观西方国家农业的发展,如果没有政府补贴,生存也非常困难,尤其是面临大的自然灾害和疫情时,没有政府-67

农场自身生产能力是制定惠农政策的关键之一。

五、促进我市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家庭农场发展到现阶段,遵从家庭农场发展规律,着力做好创新、扶持、规范、服务工作,成为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一)大胆创新,积极实践。一是创新家庭农场的认定条件。首先,农业部对家庭农场提出的认定条件之一,就是“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具有农村户籍”,排除了非农户籍人员经营家庭农场的资格。从调查情况看,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的身份是多元的。建议我市在家庭农场发展初期,不宜设臵户籍资格限制。其次,另一认定条件,就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从调查情况看,绝大多数家庭农场都在雇工,包括常年雇工和季节性雇工。从我市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看,经营一定规模的家庭农场,依靠家庭成员很难满足需要。建议不要把是否雇工或者雇工多少作为家庭农场的评判标准。二是创新农业保险制度。一方面,提高投保保费和赔付标准,使农业保险真正起到保险作用,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有效地降低农业风险;另一方面,增加农业保险品种,针对不同规模和类型的家庭农场,设计多种类型、具有个性化的保险险种,可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提高家庭农场投保的积极性,有效地降低其风险。三是创新开展协会授信贷款。郎溪县“家庭农场协会”,借助自身良好的信誉,与当地村镇银行合作,每年可获得14亿的授信贷款额度。建议我市学习借鉴这种模式,解决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足问题。四是土地确权创新。建议我市选择条件成熟的村或村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到户试点,一定层级赋予农民相应的“物权”,探寻“三农”发展的“突破口”。

(二)加强扶持,落实政策。一是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在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农机补贴等项目安排上向有规模、规范的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倾斜,提高农场生产能力。二是设立家庭农场发展专项资金。利用资金一方面提高农业保险标准;另一方面用于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发展,鼓励先进。有条件的县区可组建家庭农场融资平台。三是制定设施用地标准。我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已于202_年出台了《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2_‟155号文件,规定了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标准。对进行工厂化栽培、规模化种植、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方面设施用地制订了标准。建议我市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尽快制定我市农业设施用地标准。

(三)树立典型,规范发展。一是尽快出台和完善我市家庭农场发展意见和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办法。加强宣传和引导,树立一批示范性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一方面,从管理层面健全统计、信息咨询和服务制度,随时了解发展的最新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指导和服务。另一方面,家庭农场要按照企业法人标准,健全财务、用工、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采购、供货关系要有详细记录。三是成立家庭农场协会。借助协会平台,组织开展人才引-1011

第五篇:扬州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扬州市家庭农场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陈家根 周爱军 陈庭伟

202_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大力培育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扬州市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与特点

近年来扬州市着力优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挖掘农业优势产业资源,家庭农场发展形势良好,主要有以下特点。

1.家庭农场数量日益增多。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经工商登记家庭农场97个,经营面积2.8万亩,其中,有3家以有限公司形式登记、有5家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登记,其余均以个体工商户形式登记。

2.家庭农场覆盖类型日益广泛。从事粮食种植类型最多,共67家,经营面积2.08万亩;从事花卉苗木类型最少,共5家,经营面积749亩;从事蔬菜种植共11家,经营面积202_亩;其它17家,经营面积5126亩。

3.家庭农场规模日益扩大。目前扬州市家庭农场经营面积在100亩以下18个,100-300亩的有49个,300-500亩的有11个,500亩以上的有9个。家庭农场总有劳动力431人,其中,家庭成员263人,常年雇工总数168人,202_年经营收入9678万元,净收益约1874万元。

二、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1.发展无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商登记的随意性大。按照省工商局注册分局规定,家庭农场登记,除了注册资金有具体要求外,在认定标准上没有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农场经营者的身份也没有严格规定,没有制定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必将影响其健康、快速地发展。

2.扶持无力。作为新型经营主体,目前还没有特惠的扶持政策。家庭农场的发展目前迫切需要解决承包地的稳定问题、租金的补贴问题、农业机具购置补贴的问题,生产资料贷款难的问题,农用电的问题和农业保险等问题。

3.培训不够。近年来,扬州市针对家庭农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相对较少,农民受文化知识基础差、年龄大等因素的制约,对培训缺乏积极性。由于扬州市持专业证书农民比重偏低,使得原本文化素质较低的农民队伍很难向职业农民转变。

4.流转不长。目前扬州市土地流转期限普遍偏短,以三五年居多。家庭农场经营者对长期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使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进一步加剧,影响了土地的产出率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家庭农场的几点建议

1.强化政策引领,激发发展活力。一是加强规划引导。要将发展家庭农场纳入“三农”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据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合理确定家庭农场的适宜发展区、限制发展区,使家庭农场的发展规划与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计划、农业产业化布局规划相对应。二是制定市级示范点标准。在引导规范发展家庭农场的基础上,积极培育一批市级“四有四好”示范家庭农场,设立时“有规模、有标牌、有场所、有配套”,经营时“经济效益好、耕地利用好、示范带动好、生态效益好”。同时用政策和法律促进家庭农场的培育,注重培养农民创业的各种技能和经营管理的能力,注重经营方式由个体化向产业型转化,使农民具有与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三是出台扶持政策。积极落实中央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倾斜的要求,完善用地、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优化家庭农场发展环境。

2.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发展动力。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市县两级财政设立专项扶持资金,通过贴息、补助等形式,对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示范带动作用强的家庭农场,重点给予奖励补助。二是整合项目投入。建立特惠制度,整合农业项目资金的投向,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在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业产业化、农业标准化、土地流转、农机购置补贴等方面,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等形式,重点向家庭农场倾斜。三是引导金融投入。探索建立融资担保基金,为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信贷担保资金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流转土地经营权等抵质押贷款。

3.优化服务指导,提升发展实力。一是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加强土地承包管理,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市场,为土地流转搭建便捷的沟通和交易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二是强化家庭农场经营者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是今后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必须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思想新的新型农民来经营家庭农场。因此农民职业教育不但要培养有知识的农业生产者,还要培育具有创业精神、创新意识、商品意识和市场意识的经营者、组织者和管理者。三是健全流通网络。加快完善覆盖城乡的农产品流通网络。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家庭农场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解决农产品销售市场问题。

(作者单位:扬州市委农工办)

★ 责任编辑:江新

家庭农场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