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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20-107640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3 19:40: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一、【背景材料】

202_年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全文向社会公布。按照这一方案,中国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社会化,并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意见》用于全面指导公车改革,阐明了公车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公车改革主要任务,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方案》明确了参改范围、人员范围、车辆范围和车改任务。其中,车改的四大任务是:(1)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2)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综合考虑了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务等因素。(3)妥善安置司勤人员:要以人为本,对因取消公车而失岗的司勤人员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主要采取内部安置的办法,用多种方式保障其能够继续就业。要做好相关司勤人员的人事劳动关系变更、经济补偿发放、社保关系处理等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4)规范处置公务用车: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制定了规范处置办法。通过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这项工作一定要公开、规范,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二、【理论分析】

1、从政治生活角度分析

(1)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治理“车轮上的铺张”,到深化“车轮上的改革”;从创新提供方式,到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归根到底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的。

(2)我国政府的宗旨和原则。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要求政府的任何改革措施都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公车改革实现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在关键的方面都做得比较具体。这是政府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对人民负责原则的具体体现。

(3)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表明了政府由管理为主向服务为主职能转变的决心,其根本目的是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4)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需要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5)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执政方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搞好公车改革符合党的根本性质。同时,公车改革要想抓出成效,达预期目标,要求党必须坚持科学执政,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

2、从生活与哲学角度分析(1)物质决定意识原理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突出。为此,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符合我国公车使用现状,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

(2)要立足整体,学会对系统内部结构进行优化组合。公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善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做好新旧制度的有机衔接,就能激发落实的合力,做到抓铁有痕、善作善成。

(3)坚持用联系观点看问题。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员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未来潜在支出,还有车辆配备数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把握这些固有联系,切忌主观随意性。

(4)要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把主要的事情办好。这是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的体现。

(5)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这是对人民群众历史地位的尊重。

三、【跟踪试题】

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此次公车改革的方案一经公布,便广受好评。据此回答1—3题。1.公车改革体现了我国政府:

①组织领导经济建设

②致力于构建服务型的政府 ③是公共权力的所有者

④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

A.②③④

B.①④

C.②④

D.①② 2.上述公车改革具体措施的原因是:

①政府具有社会管理职能 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③我国的政府是人民利益的执行者和捍卫者 ④我国政府坚持对国民负责的原则

A.③④

B.②③

C.①③

D.①②

3.此次改革实现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明确了车辆的范围,明确了改革的对象,也明确了货币化补偿的标准,在关键的方面都比较具体。这体现了:

①政府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②政府为群众求助提供了根本途径

③政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④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④

从治理“车轮上的铺张”,到深化“车轮上的改革”,从创新提供方式,到有效保障公务出行,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措施,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的重要内容,是顺应民意、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迫切要求,彰显了我们党自我革新、自我完善的决心与勇气。据此回答4—5题。4.材料说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①是政府职能改革,以便充分发宏观调控的决定作用 ②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③有利于打造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④是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体现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①③ 5.这一改革:

①是实现人民群众民主监督权利的保障

②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基本途径 ③有利于密切党群关系

④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公车改革自上而下进行,中央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这是对各地各部门的示范和激励。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我们就一定能发挥公车改革“徙木立信”的作用,树立万众归心的改革信用,积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磅礴力量。据此回答6—7题。6.中央国家机关率先推进车改革对树立政府的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一个政府是否有权威,从根本上讲是由___决定的。

A.政府履行其职能的效果

B.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依法行政水平C.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道德操守

D.国家的性质 7.公车改革要想抓出成效,到达预期目标,中国共产党必须:

A.科学执政,发挥核心作用

B.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C.发挥宏观调控的基础性作用

D.切实履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职能 8.中央明确规定,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审计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分别属于:

①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②司法机关的监督 ③行政系统内部的监督 ④行政系统的外部监督

A.②③

B.①④

C.②④

D.③④

9.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突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无论是出台八项规定还是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都对公车管理和改革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推动公车改革提供了强劲动力。重视解决公务用车突出问题的世界观依据是:

A.人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

B.人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 C.世界是物质的世界,物质决定意识

D.一切从实际出发

10.公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善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做好新旧制度的有机衔接,就能激发落实的合力,做到抓铁有痕、善作善成。上述公车改革的要求表明:

A.立足整体就能实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 B.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能正确解决事物的矛盾 C.部分决定整体,整体的性质决定于部分的性质 D.要立足整体,学会对系统内部结构进行优化组合

11.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2_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车改革力争在202_年年底前完成。这启示我们:

A.重视量的积累,从点滴做起

B.正确处理系统与要素的关系 C.客观事物的运动是有规律的 D.解放思想,勇于发现和探索

12.车改后可以避免因油价上升、停车费增加、司勤人员工资福利开支增加引起的行政成本,以及司勤人员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的未来潜在支出,还有车辆配备数量增加等因素引起的行政成本。这警示我们:

A.事物是发展的,要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 B.要把握事物的固有联系,切忌主观随意性 C.应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快公车改革的步伐 D.要坚持适度原则,减少对公车的利用

13.推进公车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它有利于节约开支。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中央和国家机关达60%左右,从各地公开的“三公”经费看,地方比例更高。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它有利于资源有效配置。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

运用哲学相关知识,谈谈对推进公车制度改革意义的认识。

参考答案:

1.C 2.B 3.D 4.B 5.D 6.D 7.A 8.D 9.C 10.D 11.A 12.B 很大、反映强烈。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符合我国公车使用现状;

(2)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实践的主体,我们必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党政机关贯彻落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精神的一项重要措施。

(3)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目前,公车消费在“三公”经费占比例较大,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节约政府开支,建立节约型政府,可以把节约的财政资金更多用在刀刃上,把主要的事情办好。

(4)当各部分以有序、合理、优化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普通公务出行由实物保障转变为更多地由公务人员个人自主选择,更多地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实行社会化、市场化保障,有利于合理有效配置资源,取得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部分功能之和的效果。

13.(1)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长期以来,广大群众对车轮上的铺张意见

第二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请谈谈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来研究

202_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写入“规范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并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内容,将公车改革列入今年政府工作计划,为我国的公车改革提上了议事日程指明了方向,进一步表明中央对我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决心和力量。今年“两会”后,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抓紧研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车管理使用改革,今年要拿出改革方案,在一些部门试行”。

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状况也没有严格的制度,导致现行的公务用车存在数量越来越多,费用支出过大、使用效益低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选择该课题作为研究课题,其研究结果能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因此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2、我国当前公务用车制度的现状

我国当前的公务用车制度,是沿用前苏联计划经济时期的标准控制、编制管理、单位所有、按需配给的模式。在当时经济发展条件下起到一定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这种制度的弊端已经越来越突出。我国当前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主要有其四:

(一)运行成本高,财政负担沉重.(二)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

(三)公车私用现象严重

(四)超编配车,盲目攀比

3、我国公务用车现状弊端的原因

(一)当前公务用车制度是建立在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二)既得利益集团的“官本位”思想造成的阻力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财政监督制约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四)其他的相关方面原因

如:落后的公共交通体系,与我国当前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适应;公车管理存在着难度大、问题复杂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关联性。

4、国外公务用车管理可以借鉴的经验有哪些?

(一)公车数量少

国外一些国家公务车的使用数量严格控制,必须达到国家领导层才能有公车和司机,如新加坡给总统、总理和资政3人配备专车及司机,由他们上下班及公私出行使用

(二)严格监控

各国都明令禁止公车私用,美国惩罚为“临时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车权,扣除一个月工资甚至开除公职”

(三)国产化、低排量

许多国家都规定公务用车一律使用国产汽车,而且严格禁止豪华、高排量车。

(四)适当的交通补贴

国外政府大多是以距工作地远近来确定车贴数额,并大力提倡使用节能低耗的交通工具

上下班。

5、国内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模式及优缺点

我国公车制度改革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到目前,经历了十几年探索和发展,各地因地制宜地形成了较为固定的车改模式,即货币化公车改革、半货币化公车改革、加强管理公车改革三种模式。且三种公车改革模式都有一定的利弊因素。

(一)货币化公车改革

按照公务员行政级别、岗位发放适当交通费用补贴。

(二)货币化公车改革的优缺点

货币化公车改革的优势有:使资源配置的社会化、市场化,是我国公车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之一。能够有效减轻公务用车带来的沉重财政负担。

货币化公车改革存在的缺陷为:①货币化车改既不合理又不合法。②降低行政成本的目标不明显,没有科学的计算方法。③货币化车改模式不能充分体现社会公平。④易成为滋生新的腐败的温床。

(三)半货币化公车改革

半货币化公车改革,即取消机关公务用车,由政府后勤部门组建新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或出租车租赁公司,实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定期结算。方法有三种:①按核定各单位用车费用,实行总额包干,计费用车。②向公务员发放数额不等的乘车卡(IC卡),实行公车有偿使用,以结算,超支不补,结余转入下年使用,或按结余金额的30%-50%以现金形式奖励个人。③按职级核定公务用车补贴限额,个人凭车辆燃油费、维护费、保险费等有效票据在个人补贴限额内报销,超支自负,结余转下年使用或按比一定例奖励个人。

半货币化公车改革的优缺点。

半货币化公车改革的优势有:货币化公车改革,通过取消公务用车,组建新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或出租车租赁公司,实行乘车卡、实报实销等方式。

半货币化公车改革存在的弊端为:新组建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或出租车租赁公司,对已经饱和的城市出租车市场造成很大的冲击。

(四)加强管理公车改革

加强管理公车改革的优势有:加强管理公车改革,对低效浪费和公车私用现象有一定的遏制作用,起到了节约行政成本和提高车辆使用率的目的。

加强管理公车改革存在的缺陷为:对公务用车进行集中管理,手续繁琐,不能满足突发事件需要,集中管理的车辆没有进行必要的成本-效益分析,资金不能有效的形成良性循环。

(五)全面系统进行车改,推进配套制度建设

1、要想根本杜绝公车造成的恶劣影响,需要完善公务用车制度的法律法规。

2、建立刚性的财政预算约束机制,提高政府公务用车预决算的明确性和透明度,做到政府公务用车信息公开。

3、积极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

4、稳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改革,完善后勤服务机构的建设。

6、如何不断优化车改方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一)严格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管理

(二)大规模的用车社会化

(三)适当的车辆交通补贴

(四)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

第三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浅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内容提要】公务用车,即公车是指国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用国家公共财政购置的,用于公务活动的需求、提高办事效率的车辆。根据计划经济体制我国的公车制度,造成了财政负担沉重、效率低下、公车私用等诸多弊病。本文从我国公车改革历史背景入手,对当前公车制度的现状和成因进行剖析,同时积极借鉴国内外关于公务用车制度的有益经验。并以此提出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建议和对策,期望对当前公车制度改革有所裨益。以此达到降低行政成本,减少国家财政支出,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建立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之最终目的。

【关键词】公务用车、公车制度、车改

202_年03月25日,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抓紧研究推进中央国家机关公车管理使用改革,今年要拿出改革方案,在一些部门试行。近些年,中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每年“两会”热议的话题。中国当前公务用车制度沿袭了解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供给制,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弊端日益突显,逐渐发展成为中国社会经济建设的严重障碍,成为公共财政的严重包袱。由此引发的效率低下、公车私用、运行成本高等现象,也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人民群众对此意见甚大,严重影响了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中国中央党政机关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对当时公务用车进行必要的规范和控制,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先后在广东、黑龙江、北京、江苏、等地开展公车制度改革的试点和探索,并形成了公车改革的三种有效、结合地方实际的模式:货币化改革、半货币化改革和加强管理。每个模式都有一定的利弊成分存在,关键是地方车改如何适应、结合当地具体实情,来制定有效的公车改革的方案和对策。同时应积极借鉴国外关于公务用车的先进经验,在公务用车监控、数量、补贴上取人之长,补己之短。通过综合各方面因素提出了要全面系统进行车改,搞好配套制度建设,完善公务用车制度的法律法规和刚性财政预算机制的建设,进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为中国公车改革提供系统、全面的支持。不断优化车改方案,严格公务用车的编制和配备,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稳步推进公务用车社会化和适当交通补贴的积极配合。重视车改后期的反馈和社会监督的重要作用。

一、中国当前公务用车制度的现状

中国当前的公务用车制度,是沿用前苏联计划经济时期的标准控制、编制管理、单位所有、按需配给的模式。在当时经济发展条件下起到一定积极作用,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这种制度的弊端已经越来越突出。逐渐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被老百姓称为“屁股下一座楼”“车轮上的腐败”“马路上的腐败”等,中国当前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主要有其四:

(一)运行成本高,财政负担沉重

据了解,每一辆公务用车的运行成本(包括司勤人员的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地方公车消费占财

政支出的比例6%-12%,有些地方的支出更高。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中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每年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大约占全国财政收入的13%左右。远远高于国防、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公共事业的财政投入比例。

(二)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

社会轿车每万公里运输成本为8215.4元, 而党政机关等单位则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工作效率为公车的5倍, 可运输成本仅为公车的13.5%。

(三)公车私用现象严重

据调查, 在许多地方公务车存在新“三三制”,即公用占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 公车不“公” 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 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 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 让在编司机“休息”。目前很多单位大量购买高档小汽车, 公车私用相当普遍, 公车成为私家的小汽车, 老婆不开丈夫开, 丈夫不开妻子开。

(四)超编配车,盲目攀比

按照国务院1994年颁布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部长以下官员不能配备专车,但是在地方许多乡镇领导都有专用的公务车。全国党政机关超编配车率达50%以上,202_年公务车采购的财政支出达800亿元左右,并且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由于没有严格的公务用车编制管理与监督法制法规,造成了违规越权,超编超支配车。“官本位”思想使公务用车成为领导之间进行盲目攀

比、贪图享乐的工具,成为特权、地位的象征。在人民群众中已经形成恶劣的影响,也背离了党的根本宗旨。除此以外,目前公车制度导致中国汽车产业的畸形发展;大量占用城市道路资源,造成道路拥堵不堪;严重污染城市环境,与我国创建“两型”社会相悖等诟病。

二、中国公务用车现状弊端的原因

(一)公务用车制度建立在计划经济时期的产物,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中国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起源于前苏联,按照干部级别和编制配备公车。由于受到当时计划经济的影响,基本沿袭了解放初期的供给制。这种制度在历史上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表现为一定的滞后性和保守性,逐渐成为中国当前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障碍,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包袱。

(二)既得利益集团的“官本位”思想造成的阻力

恩格斯:“在一切意识形态领域内,传统都是一种巨大的保守力量”。在中国这个 “官本位”思想深厚的传统国家里,如何破除和更新根深蒂固的固有观念,带来思想及行为上的变革,是车改的重点和难点所在之处。中国现行公车制度与行政职务、级别挂钩,带有浓厚的等级色彩,公务用车成为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加重了官员的“官本位”特权意识。作为既得利益集团的政府是车改的制定者和实施者,这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角色定位,所进行的改革势必会异常艰难的。正如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晓分析,公务车改革的失败说明,凡是涉及减福利的,改革都非常神速,凡是

涉及削特权的,都进展得非常缓慢。凡是政府改别人的,都非常神速;凡是改政府的,都异常艰难。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改革。公车即官车,让官员自己来革自己的命,让官员不再享受官员的特权,这样的改革没有任何可能。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财政监督制约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

中国当前还没有专门规范公务用车的法律,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存在于政府颁布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不仅数量少而且效力较低。不能有效对我国公务用车行为提供规范化、法制化的制度保障。同时还表现在公务车使用上责任追究制度的缺失。公务用车的费用支出没有建立起刚性的财政预算约束机制,不能正确、及时的反应财政支出,不能受到人代会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其他的相关方面原因

除以上三点因素外,城市化、全球化为公务用车的扩张提供了推动作用;落后的公共交通体系,与我国当前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不适应;公车管理存在着难度大、问题复杂等方面也有一定的关联性。

三、公务车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中国当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应在建立在总结中国以往公车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实践上,深入分析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同时要借鉴外国公务用车管理的先进经验,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逐步建立和完善能够适应中国市场经济与行政管理体制,能够被人民群众所认可的公务车管理制度。

(一)全面系统进行车改,推进配套制度建设

1.要想根本杜绝公车造成的恶劣影响,需要完善公务用车制度的法律法规。公务用车改革中出现的进退失据,即源于改革决策中法律程序的缺失。通过人大立法,进行法治化建设,提升法律的权威性。做到“有法可依”,以此能够对公务用车提供规范化、法治化的制度保障,才能使目前车改走出困境。

2.建立刚性的财政预算约束机制,提高政府公务用车预决算的明确性和透明度,做到政府公务用车信息公开。同时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约束,防止政府部门利用预算外资金购置车辆。机关的预算及决算接受人代会的审计和人民的监督,使其在“阳光下”运行和实施。3.积极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转变计划经济时代“吃大锅饭”的方式,建立由实物消费向货币消费转变、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个人消费方式。逐渐实现职务消费的“货币化、规范化、透明化”,同时完善职务消费监督与信息公开制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4.稳妥推进机关后勤服务改革,完善后勤服务机构的建设。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机关后勤服务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是建立在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下,其具有的供给制、福利性、“小而全”的特征,已不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把公车改革置于机关后勤改革的大环境中考虑,切实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好保障工作。

(二)不断优化车改方案,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1.严格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管理。根据中央关于机构改革“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要求,结合各个部门的职能、在编人数和领导人数来确定公务用车的数量和档次。即首先确定公务用车的车型范围和使用范围,再按在编领导干部人数确定,业务用车根据单位编制人数确定。同时通过建立“双控”即控制排量、控制价格的方式,来限定公务车排量和价格上的盲目增长。对于违规配车、购车给予一定党纪政纪处分。还要大力鼓励和支持政府采购国产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2.大规模的用车社会化。实行公务用车社会化,是把公车资源和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中对交通工具的需求纳入市场机制。取消除特殊用车(公、检、法等)、个别领导专车以外的公车,把其余公务用车全部移交给新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出租车租赁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去经营管理。公务员因工作需要需租车的,实行实报实销。公务用车社会化也是党中央的积极提倡和现在国际上的基本做法。有效遏制当前严重的公车私用、低效浪费等现象,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实现资产的保值、升值。

3.适当的车辆交通补贴。核定合理的补贴标准,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兼顾国家、人民群众、个人三者的利益;以工作性质和工作量为主,不与行政级别挂钩;同时还要建立公务员交通补贴的浮动补贴制度,要做到与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还要划定车辆补贴的适用范围,作为车改补贴的

必要补充。车辆补贴来源于公共财政,补贴标准必须要由人大制定,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4.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建立机关公务用车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对公务用车调配使用、燃油使用、维护保养、司机管理、肇事处理等方面的详细记录, 再结合统计、分析等信息处理技术,对公务用车进行有效监督。健全公务用车行车管理和定点维修、加油制度。学习国外给公务用车加入“电子芯片”或采用GPS卫星定位系统,有效记录公务用车位置、时速和加油、维修等信息。202_年“两会”广州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表示将对广州市全部公车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RFID身份识别系统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司机的教育和管理。进行必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教育,使其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手册,杜绝司机使用车辆时在加油、维修等出现的问题。还要引入奖惩机制,加强司机的绩效考核。

(三)强化车改后期的反馈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要保障公民的公共权力充分有效的行使,必须建构健全的权力制衡体系。强化车改后期的反馈,通过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来有效的监控车改的效果,并对车改方案进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充分重视外部的社会舆论监督,弥补机关内部监督软约束乏力的困境。通过在职有媒体上对干部群众广泛宣传,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公车制度改革的认识。做好舆论宣传的导向工作,为公车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思想舆论基础。同时公事公务用车身份,在车身喷涂“公车”字样。放手发动人民群众,建立投诉监督机制,鼓励全社会监督公车制度改

革。最后援引温家宝总理在202_年两会前,对于公车私用问题曾表示,应该管得住,必须管得住。能做到最根本的是两条:第一条就是公开透明,就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第二条就是民主监督。在建国前毛泽东主席和黄元培先生说过的一段话解决“其兴也勃、其亡也乎”的周期律问题,最重要的是民主,只有民主才不会出现人亡政息,提的是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出国,其实也关系到整个反腐败。

中国公务用车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其弊端已经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阻碍。为此中央和地方都实施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较多的经验,但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不足。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基础和社会发展差异较大,因此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降低改革的阻力、风险,全面系统的进行利弊分析,加强调查和研究,增强公车改革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推进配套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明确中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目的不是取消公务用车,而是在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上探索更合理、更高效的方式。达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机关的办事效率,消除公车私用等弊病,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敬妹、肖建华.如何破除公车改革原地踏步的魔咒.凤凰网汽车.202_.11.30 2﹑温家宝.202_年政府工作报告[R].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202_.03.05 3﹑李强.公车管理制度的弊端与改革[J].重庆教育学院学报.202_.5-23(3)4﹑王玲.论公车改革与纳税人权利保障[J].经济与法.202_(08)5﹑张忠文.应为机关“公车消费”立法严管[N].大公报.202_.02.26 6﹑佚名.行政事业单位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近2.000亿元.世华财讯.202_.01.05 7﹑佚名.杭州公车改革再探索[N].商周刊.202_(02)8﹑姚艺曲.广州6月推公车改革公车私用每公里收费1.6元[N].南方日报.202_.02.23

第四篇:安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_年7月8日

会 议 发 言 材 料

目 录

省发改委: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发言..........1

省管局: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发言...........10 省财政厅: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发言.......14 省人社厅: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发言.......20

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发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韶春(202_年7月8日)

同志们:

6月29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正式批复我省车改方案,标志着我省公车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我先就车改方案的基本精神向大家作个通报,待会夏来常务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批复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实做好车改各项工作。

一、方案起草情况

去年7月中旬,中央《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2_〕40号)下发后,我们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初步考虑》上报省政府。省里立即成立了以夏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春明副省长为副组长,省直12个部门和合肥市为成员单位的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11月28日省车改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后,我们从发改委、省管局、财政厅、人社厅、编办、公安厅等单

位抽调人员,迅速组建了省车改办。12月份完成了全省统计摸底工作,并同步起草了《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省管局、财政厅、人社厅分别起草了《省直机关车改实施方案》、《车辆处置办法》、《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办法》、《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相关文件初稿形成后,我们两次征求省直184个参改单位及16个省辖市意见,共收集意见357条,能吸纳的都吸纳了。还上门征求了8个车改矛盾较突出单位的意见,召开了执法执勤车辆改革工作座谈会,听取有关方面建议。同时加强与周边兄弟省份的联系,学习和借鉴好经验和好作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车改工作,詹夏来常务副省长、方春明副省长多次听取汇报,詹夏来常务副省长还亲自带队赴中央车改办汇报。今年4月20日,中央车改办《关于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与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们对车改方案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阅。5月12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了车改方案,5月14日正式上报中央车改办。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有关部门对我省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了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我们又进行修改完善,6月12日再次上报,6月29日获批。

二、方案基本精神

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始终按照遵守纪律、尊重事实、减

少矛盾、平稳过渡的工作原则,将节支率作为方案制定底线,确保方案与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今后的检查和审计。在此基础上,注重从实际出发,努力兼顾各方面工作需求。

(一)总体考虑

严格按照中央车改精神,坚持市场化、社会化的改革方向,根据从严从紧、应改尽改,厉行节约、保障出行,统一部署、分级负责,规范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努力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加快建立符合省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关于工作用车实物保障范围

中央规定:鼓励省属厅(局)正职主要负责人和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考虑到工作需要,我省省直机关工作用车实物保障范围为四大班子秘书长、副秘书长,省直单位正厅实职,省人大和省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委员、正厅实职副主任委员。

(三)关于保留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

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是各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的重要保障。参照中央规定和做法,省直机关各单位原则上保留1辆机要通信和4辆以内的应急用车,其中应急用车为:100人(含)以下1辆,100人至200人(含)2辆,200人至300人(含)

辆,300人以上4辆。从周边省份看,各省基本上都是这样规定的。车改后,各单位保留车辆比以前有较大幅度减少,但是改革后实行市场化、社会化的出行方式,用车需求也会减少。

关于省属参公事业单位,根据规定,与其主管部门不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可保留1辆车;与主管部门在同一城市办公的,原则上不留车,人员编制数纳入主管部门一并核定应急车辆编制。这个规定对参公事业单位确有影响,希望大家理解:一是中央车改办有明确要求。二是参公单位数量多,开口子后范围大。三是参公事业单位如急需用车,也可从其主管部门的应急车辆中调配使用。

对于市、县来说,国家规定在确保节支率的前提下,省辖市、县(市、区)可根据地域面积、人口数量,确定保留一定数量的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不再配备到部门,必须建立跨部门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用于部门机要和应急保障。这部分保留车辆在必要的时候,也可用于保障各部门跨地域出差、下乡等公务出行需要。同时,中央还规定在少数公共交通服务薄弱的地方允许保留少量调研和接待用车,也会相对缓解公务用车紧张状况。

(四)关于执法用车车辆保留数量

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是公车改革的重点。中央明确规定,省、市、县三级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分别不超过现有车辆编

制数(不含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30%、50%和60%,但原有车辆配备管理严格、统算节支率高、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用车平台的地方,可按40%、60%和70%标准执行。考虑到工作的特殊性,执法执勤用车改革不搞“一刀切”,各执法执勤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确定留车比例,确因工作需要超过上述比例的,要相应扣减补贴标准,超过90%的不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各单位要建立部门内部执法执勤车辆平台,统一调度使用,确保正常执法执勤工作不受影响。市县必须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

除此之外,中央规定对确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其他部门,按照低于执法执勤用车保留比例核定留用车辆,留用车辆一律建立综合执法车辆管理服务平台统一管理。根据这一规定,省里按照权力清单,初步确定了25个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编制数的25%保留执法车辆,由省公车管理部门建立统一车辆管理服务平台,但车辆仍留在原单位使用。遇重大执法任务时,可由平台进行统一调度,也可由本单位应急车辆保证。

(五)关于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和标准

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我们在设计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和标准时考虑,一是确保不超过7%节支率的硬性要求;二是在中央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用足政策;三是兼顾社会影响和各方面利益诉求。据此,我省省直机

关公务交通补贴层级为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科级及以下(含行政编制工勤人员)五档,补贴标准分别为正厅级1690元/月、副厅级1600元/月、正处级1000元/月、副处级900元/月、科级及以下550元/月。需要说明的是:中央再三强调,公务交通补贴是用于城区内的公务出行补贴,不是工资福利,希望大家认真领会这一精神。

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及标准,可不与省直机关相对应,由各市根据当地实际自行确定,省辖市及所辖县(市、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六)关于司勤人员安置

司勤人员安置是这次车改中最为敏感的问题,关乎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妥善安置。按照“以人为本、依法合规、各司其职”的原则,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总责,指导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参改单位负主要责任,组织实施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涉改司勤人员原则上以内部消化为主,不得简单推向社会,尤其要做好工作年限长、年龄较大司勤人员的安置工作。具体来说:一是鼓励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提前离岗,基本待遇不变。这个5年的时间是算到202_年12月31日的,即1960年12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都可以申请提前离岗。二是在册正式司勤人员通过内部转岗方式妥善安置。三是在册正

式司勤人员,通过竞聘上岗、综合择优等方式确定上岗人员。四是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不能满足保留公务用车需要时,可在其他司勤人员中择优选用,并签定劳动合同。五是依法做好未聘用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以及经济补偿等工作,退回劳务派遣及借用、返聘司勤人员。

(七)关于车改后公务出行问题

大家都很关心车改后公务出行问题。“保障出行”是这次车改的一项重要原则,但主要是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方式解决,而不是过去用单位的公务用车解决。要防止出现“既拿钱,又坐车”的情况。今后,省直单位拿到公务交通补贴的同志,在合肥市城区(包括庐阳区、蜀山区、瑶海区和包河区,不含四县一市)范围内公务出行,原则上不能再使用公车。超出保障区域,包括往返合肥新桥机场进行公务活动属于出差,按照差旅费相关规定执行。跨区域的公务出行,可到省直机关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者从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公司租车,省管局已经就社会化汽车租赁服务公司准备对外招投标了,也可使用单位应急车辆。

至于大家关心的以后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开会怎么用车,这里讲一下中央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后到中南海开会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的:一是由各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保障;二是乘坐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方式租用的车辆到中南海

附近后步行进入;三是驾驶私家车进入;四是乘坐公共交通或出租车到中南海附近后步行进入;五是使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进入。中央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我们,所以请大家遵照执行。同时也请四大班子办公厅积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八)关于其他相关问题

对取消的公务用车,由公车主管部门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向社会统一公开处置。依据中央车改办有关要求,省管局已制定省直机关涉改车辆处置办法,各地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办法,确保车辆处置公开透明、公平有序,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地税)和省经信委、省司法厅、省监狱管理局、省检察院下设机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统一标准和同步推进,由省级主管部门负责,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供给。

三、车改的组织实施

这次车改实行“分级负责”原则,即: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省直机关和省辖市改革方案,组织实施省直机关公车改革;省直各参改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车改实施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各省辖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车改工作。

省直参改单位在这次会议后10日内,完成本单位实施方案 的制定和报送工作。方案报送前,需与省车改办先行沟通,省车改办原则同意后,再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正式报送。省车改办将初审后的实施方案报省车改领导小组审定和批复,各单位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争取8月底前完成省直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改革。需要强调的是,目前我省在保留车辆、补贴标准上已经用足了中央给的空间,省直机关(不含省直大垂管单位)的节支率为7.8%,仅比中央车改办规定的7%节支率略高一点,空间已经很小。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时,要严守节支率的底线,不强调特殊原因,不另外开口子,确保方案经得起以后的监督检查。省车改办将严格把关,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省辖市在会后1个月内完成本地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报送工作。方案报送前,请先与省车改办沟通,再由市委、市政府审议后正式上报,力争10月底前完成市本级车改任务,12月底前完成县(市、区)和乡镇的车改工作。

同志们,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复杂而艰巨,任务很重,希望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责任和任务落实,高质量地完成我省车改任务。

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发

省委副秘书长、省管局局长

王学银

(202_年7月8日)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过程中,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讲几点意见。

一、从严从紧核定保留车辆,严格依规移交取消车辆 根据中央要求,我省保留车辆应全部实行编制管理,不得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是全面从严从紧核定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保留车辆编制,确保现有公务用车应改尽改,按规定应当取消的车辆一律取消,不搞变通,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为做好编制核定工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与财政、公安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审核各单位各部门《参改车辆信息统计表》,摸清涉改车辆底数;认真审核各单位各部门《申请保留车辆汇总表》,严格按照中央批准的安徽省《总体方案》和省直机关《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确定各单位各部门保留车辆编制,绝不允许有游离于编制外的超编车辆存在。

各单位、各部门在明确保留和取消车辆后,要认真填写《取消车辆信息统计表》、《取消车辆附件表》,要确保取消上交车辆证件齐全和随车工具齐备,接受查验,停驶封存,适时移交。本单位本部门改革实施方案获得批准、按规定时限将封存停驶的车辆移交后,方可发放补贴。这两个环节紧密相连,有明确的先后顺序,必须衔接好。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和国管局等五部门通知要求,今后在车辆更新时,要逐步在机要通信等车辆中配备一定比例的新能源汽车,使节能环保、经济节约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处置车辆要阳光透明,操作程序要公开规范 这次公车改革取消车辆如何处置,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取消公车的处置工作过程和结果直接影响和决定改革的成效,影响党政机关的公信力,需要我们高度重视。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不仅负责本级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的处置工作,同时还要承担本级取消的执法执勤车辆以及中央驻皖单位和垂管系统取消车辆的处置,车况复杂,数量较多。我们要认真学习中央国家机关和兄弟省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快会同财政、国资等部门,公开招标确定车辆评估鉴定、拍卖和解体机构,实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规范有序、阳光透明,切实防止甩

卖、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需要指出的是,必须站在更高的层面审视和评估取消车辆处置工作成效,既要算好经济账,更要算好政治账。

三、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完善公务出行保障体系 根据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的分工,省管局正在抓紧设立省直机关过渡性车管中心,同步建立省直机关车辆管理信息平台,搭建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综合执法平台,采用信息技术手段为涉改单位申请用车、派车和结算提供一站式快捷便利服务,确保公务出行的安全、保密。目前,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已进入实际测试运行阶段,即将在省直机关开展管理平台的使用培训工作。

省管局会同省财政厅正在实施社会化汽车租赁公司的招标采购,目前已完成采购需求等招标文件的制作和专家论证,即将挂网招标,以补充保障省直机关公务出行需求。

四、切实加强保留车辆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一要健全制度体系。按照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要求,抓紧修订《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各参改单位要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责任制,细化具体措施,严格日常管理,进一步落实保险、维修、加油三定点和回单位存放以及节假日封存停驶等规定。

二是对保留车辆实行标识化管理。省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

尽快拿出标识化管理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开,引入和强化社会监督,杜绝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严控车辆运行维护成本。严格实行单车核算制度和绩效考评管理,控制油耗和运行成本,提高使用效率。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六个不得”要求,研究建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通报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追踪问责,充分发挥好公务用车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审计机关以及干部职工和社会大众的监督作用,确保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谨合规,节约高效。

各位领导、同志们,这次公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需要我们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需要我们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集中精力把这项改革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希望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同志们精心谋划,严谨操作,相互配合,共同努力,圆满完成改革任务。谢谢!

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发

省财政厅厅长 罗建国(202_年7月8日)

根据会议安排,结合财政部门职责,就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准确完成数据测算任务

根据中央要求,全省和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节支率均不得低于7%。为保证节支率符合中央要求,数据测算要做到科学、准确。数据测算主要包括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和节支率三个方面:

(一)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主要包括涉改公务用车更新和新增购置费、涉改公务用车运行费、涉改司勤人员开支、已实行车改地区或部门交通补贴,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计算改革前的公务交通总支出,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改革前与公车运行有关的各项费用是指实有车辆运行所有费用,既包括编制内车辆,也包括编制外车辆;既包括预算安排的车辆运行费,也包括在其他项目资金中列支车辆运

行费,不夸大、不缩小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二是合理确定测算基期年份。我省在上报中央方案时,测算数据是以202_年至202_年实际统计数据的平均值作为测算的基础数据。其中:改革前的公务用车更新和新增购置费采用的是202_年至202_年数据,主要考虑到202_年起我省开展公务用车治理工作,期间严格控制公车购置。在各市上报方案时,测算数据比照办理。

(二)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包括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保留涉改车辆运行费、保留涉改车辆更新购置费、保留涉改司勤人员支出和其他支出。测算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补贴标准要科学合理。补贴标准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公务出行成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辖区面积、自然地理环境、公务出行次数和距离、行政级别和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等因素。市、县(市、区)在中央确定的标准范围内,参照省直标准,合理确定。二是保留车辆费用要符合厉行节约原则。要根据从严从紧、应改尽改原则,按照核定保留车辆编制,认真计算保留车辆运行费和改革后车辆购置费。保留车辆运行费根据改革前单车运行成本乘以保留车辆数计算确定。根据国家规定,车辆购置费按单价18万元、车辆使用寿命10年测算。三是要规范保留司勤人员支出。省公车改革方案测算时,保留司勤人员按以下标准测算:司勤人员占一般公务

用车数的80%左右,占执法执勤用车数的30%左右。各市在测算时比照执行。保留司勤人员支出根据改革前司勤人员平均收入和保留司勤人员数测算。

(三)节支率计算是指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减去改革后公务交通总支出,除以改革前公务交通总支出。考虑到改革后租车费用不能准确测算,为保证一致性,在计算时可以不考虑改革前后租车费用。

二、切实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各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负担。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认真测算,统筹安排,调整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努力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需要。一是科学安排公务交通补贴。要严格按照中央规定,会同人社、编办等部门,对享受公务交通补贴人员、补贴标准等审核确认,参改人员首先应当是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同时具有行政人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身份;公务交通补贴标准要与参改人员所处岗位一致。二是依规核定司勤人员安置费用。要认真对照国家和省里相关政策,根据不同司勤人员安置情况的不同,确认是否需要给予补助、补助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司勤人员安置既不能简单推向社会,也不能为了安置而不计成本。三是合理制定保留车辆运行费用标准。要结合明年的预算编制,认真研究单车运行成本,合理确定保留车辆运行费用定额,开前门、堵后门,确保车辆运行费用的公开透明,并加强对保留车辆运行费用的管理。

三、务实推进执法执勤用车改革

中央规定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共17个,我省有10个,分别是法院、检察院、公安、纪律(监察)、司法(含监狱)、农业、地税、工商(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含森林公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根据《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按现有编制数(扣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原则上省级不超过30%,市级不超过50%,县区及以下不超过60%。原有车辆配备管理严格、基数小或先期已进行车改压缩了车辆、统算节支率高、建立跨部门综合执法平台并承诺两年内到位的地方,市级不超过60%、县(市、区)及以下不超过70%标准执行。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部门,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根据国家和省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分工,执法执勤用车改革由财政部门具体负责。

由于执法执勤用车的特殊性,执法执勤用车坚持改革与保障并重,在确保满足执法执勤工作需要的基础上推进改革。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保障需要、厉行节约原则,在保证整体压缩比例符合中央和省里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据各执法部门任务不同,实事求是地确定各执法部门保留执法执勤用车数量,不搞

一刀切。根据国家规定,执法执勤用车配备要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执法执勤用车。

四、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

根据国家《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要健全公务用车制度管理和保障制度,加强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完善财务管理,保障公务出行。要防止既用车又拿钱现象,又要避免因公务出行得不到保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发生,切实做好公车改革前后制度衔接工作。一要研究制定车辆租赁费用管理制度,建立租车审批制度,加强租车费用报销管理,强化车辆租赁的监督管理。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车辆租赁社会化服务政府采购工作。二要会同组织部门研究制定挂职、选派及异地任职干部往返工作地与常驻地交通补贴管理制度,明确交通补贴发放标准。三要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与差旅费制度的衔接,省直机关公务交通补贴范围为合肥市城区,各市、县要具体明确公务交通补贴保障区域范围,跨区域公务出行视为出差。四要加强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建立健全执法执勤用车使用审批制度,执法执勤用车不得用于非执法执勤公务。五要配合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制定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对保留车辆严格实行编制管理,财政部门在车辆编制内,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车辆购置经费;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责任制,严格公务用车使

用登记和公示制度。六要建立公车运行费监测分析制度,对公车运行费非正常增长进行预警,加强对公车运行费的监督检查。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列入下半年财政重点工作,纳入财政改革的重要内容,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协调配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按期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任务。

在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上的发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刘莉

(202_年7月8日)

同志们: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司勤人员的切身利益,妥善安置司勤人员是顺利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特别是夏来常务副省长和春明副省长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立足职能,积极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司勤人员安置及参改人员范围等问题作有关说明。

一、关于司勤人员安置原则及有关政策

1.司勤人员安置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内部消化为主,多途径、最大限度地安置司勤人员,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正式在岗司勤人员,都是本次涉改单位司勤人员安置的对象,都应当妥善安置。二是坚持依法合规的原

则,认真执行政策规定,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司勤人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阳光透明、公平公正。三是坚持各司其职的原则,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办法,实行包保责任制,确保所有涉改司勤人员妥善安置。

2.司勤人员安置方式。一是组织竞聘上岗。各车改单位应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工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现有在册正式司勤人员通过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等方式确定聘用人员,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不能满足保留公务用车需要时,应在其他司勤人员中择优选用。二是实施内部转岗。各车改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结合单位特点,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对未聘用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可安排在单位所需的工勤技能岗位从事辅助性工作,并做好相应转岗培训,使转岗人员尽快适应新岗位。本部门或所属事业单位临时性、辅助性工勤岗位空缺,在组织对外招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用非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三是允许提前离岗。截至202_年12月31日,对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在册正式司勤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四是鼓励自谋职业。支持鼓励在册正式未聘司勤人员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创办或

领办经济实体。在册正式未聘司勤人员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_〕35号)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五是退回劳务派遣及借用、返聘人员。未聘用的劳务派遣司勤人员,应退回派遣机构,经车改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协商,由劳务派遣机构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办理,所需支出由车改单位承担。对借调、退休返聘的司勤人员,在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由原单位予以退回,原借出单位负责妥善安置。六是解除劳动关系。对订立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非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合同到期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解聘人员社保政策。司勤人员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后,应按规定接续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与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按规定可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按原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2_〕13号)规定,给予一次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非在册正式司勤人员,应从与原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按规定参保的,原单位应为其办理参保登记并

补缴养老、医疗保险费。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和办法按照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劳社〔202_〕66号)等规定执行;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时间和办法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关于省直机关司勤人员安置实施工作

省直机关司勤人员安置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对全省的指导示范作用强。建议省直各单位按照省车改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结合单位实际,抓紧制定安置方案,确保司勤人员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1.成立安置工作组织机构。按照要求,各单位要成立安置工作小组,明确小组负责人,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力量做好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工作。

2.制定安置方案。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保留车辆及司勤人员现状,制定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的司勤人员安置方案,方案应包括组织领导、安置范围、总体原则、不同用工方式司勤人员安置方式方法、解聘人员待遇、完成时限和要求等内容。制定司勤人员安置方案时,应充分征求单位干部职工和司勤人员的意见建议。司勤人员安置方案应经过单位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随单位公车制度改革方案一同上报省车改办,同时填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基本信息表》,填

报信息截止时间为202_年6月30日。

3.加强对司勤人员的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全面宣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司勤人员安置有关规定,认真解释相关政策,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司勤人员消除思想顾虑。在制定安置措施时应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群众观念,尊重司勤人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制定工作预案,把工作做深做细,及时发现和处理苗头性问题。

4.精心组织安置工作。各单位安置方案经批准后,要精心组织实施好每一个环节工作,特别要加强对竞聘上岗、内部转岗、提前离岗、自谋职业和解除劳动关系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安置过程平稳顺利。安置司勤人员所需必要支出,由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予以保障。

三、关于各市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制定工作

各市及所属县(市、区)在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时,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的重点:

1.成立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组。根据《安徽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各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各地应成立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组,各级人社部门要在当地车改领导小组的指导和协调下,牵头负责司勤人员安置工作,切实加强与发改、行管、财政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做好改革相关准备工作。一是认真学习、掌握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二是通过调查统计掌握本地司勤人员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夯实基础;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倾听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司勤人员的意见;四是学习借鉴周边市县和兄弟单位先进经验,为制定本地安置指导意见奠定基础。同时,大力宣传公车改革政策,为司勤人员安置营造良好氛围。

3.制定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各地应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科学制定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明确司勤人员安置范围、原则、办法、待遇等重点内容,努力做到因地制宜、因单位制宜。指导意见起草后,应充分征求意见,认真修改完善,确保政策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民主,切实维护司勤人员合法权益。司勤人员安置指导意见要随各市车改实施方案一同上报省车改领导小组审批。

四、关于参改机构和参改人员的界定及填报注意事项 按照省车改领导小组安排,下一步,在省直车改方案报批过程中,人社部门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做好参改人员及其职级待遇的审核工作。刚才,省发改委主任张韶春已介绍了本次车改的机构、人员范围和待遇标准,省直各部门在上报方案和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严格参改范围和车贴标准。各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省车改范围界定,从严把关,既不能扩大或缩小参改范围,也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参改人员的车贴待遇标准。希望大家注意加强沟通协调,保证执行全省车改政策的统一性。

二是准确上报参改人员身份信息。单位的名称、性质、行政级别和核定编制数要根据各单位“三定方案”填写,参改人员要按照职务级别分层填写。省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将依据全省统一的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工资统发库和公务员统计数据库,对各省直单位上报的参改机构和人员范围及其职级进行审核,建议各部门做到“从严从紧,应改尽改”,确保参改人员身份信息真实准确。

三是及时、准确填写有关表格。各部门应认真填写《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享受车贴人员基本信息表》,随各单位实施方案一并报省车改办,经省车改办审核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填报信息表与上述数据库不一致的,由单位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别参改人员身份和补贴标准出现争议的暂且搁置,最终由省车改领导小组裁定,不影响单位车改工作整体进程。

谢谢大家。

第五篇: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

关于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为深化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结合公司先期实施车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原则

1、公车改革应有利于控制和节约车辆的使用成本,促进廉政建设,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2、各单位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含原有车辆处置和驾驶员安排方案),实施办法应经本单位党政班子讨论通过后报公司办公室批准备案。

3、车改实施过程中,各单位要做好各方面员工的思想工作,特 别是驾驶员的思想稳定和安置工作。

二、范围和对象

车改实施范围和对象包括:

xxx年底前由公司任命且目前在岗位上的下属企业(含托管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专职)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享受副职待遇)、纪委负责人(享受副职待遇)、工会负责人(享受副职待遇)。

三、补贴标准

1、购车补贴

上述车改对象自购车之日起,便可按规定领取购车补贴。补贴标 准为:

(1)正职:6-8万元.(2)副职:4-6万元

(3)给予购车者不超过3万元的车牌照补贴费,并一次性发放。12、日常用车补贴

(1)正职:2500 元/月

(2)副职:202_ 元/月

①、日常补贴范围涵盖了与车辆使用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汽油费、修理费、养路费、保险费、停车费、驾驶员聘用费、乘车证购买发票等费用。

②、今后薪酬内含有日常用车补贴,下属子公司原享有日常用车补贴的领导人员逐步取消日常用车补贴,具体要求为xx年x月x日起,将现有补贴标准下降50%,x年x月x日起取消全部日常用车补贴。

3、兼任职务的按就高标准执行;除规定的补贴外,不得再报销 用车方面的其他费用。

四、实施规定

1、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单位视实际情况可保留1-2辆备用车,其他原有车辆一律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处置,单位领导不能以任何形式购买本单位的二手车。除按规定保留的备用公车外,各单位不得再增加车辆,如遇旧车更新,则需报办公室审核批准。

2、在原单位已参加过车改(享受过购车补贴),现在车改单位任职的,不再享受购车补贴,“购车补贴”也不再补差额,但“日常用车补贴”可按新岗位标准执行。

3、属于车改范围的对象,均应按相关规定参加本单位车改。

4、用购车补贴购置的个人车辆,除置换新车外,自购车之日起 三年内不得转让。

5、本次车改实施后新任命的干部将不再享受购车及牌照补贴。

6、购车补贴以“分期领取”为原则,即,x年x月底之前购车当月可领取补贴额度的50%,在x年x月底取消补贴前发放完毕;如因个人原因离开公司(含退休),即停止发给购车补贴款。

7、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应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控制

备用公车的使用,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的领导人员不得报销与车辆相关的各种费用。

8、实施车改后的领导人员,上下班及从事日常公务活动不应再使用单位公车,确因工作需要临时使用公车的,必须按有偿使用原则,由个人支付费用,付费标准原则上每次20—50元。

9、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单位,对本单位驾驶员应采取换岗分流措施,妥善安置。

五、车改时间要求:

1、x月中旬完成车改方案的制订并报备案。

2、各单位在x年x月x日之前上报本单位车改方案。

3、各单位在x年x月x日前完成车改。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七、本办法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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