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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编辑:情深意重 识别码:20-92161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2-23 12:19: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浙江师范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浙江外国语学院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及结算手续,方便广大教职工办理报销业务,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内容齐全。单位名称、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据实填写齐全,金额大小写要相符;一次性购物品种较多发票填写不下的,须提供加盖售货单位印章的购物清单;单位名称必须是“浙江外国语学院”全称(请勿开XX学院或个人)。

2.印章规范。外单位开具的发票、收据上必须有税务或财政部门的监制章和出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盖出票单位行政公章的发票不予报销。

3.真实合法。报销人所持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报销;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连号的出租汽车车票不予报销;汽车租赁费报销必须说明所去地点及事由;房租费报销须提供租房合同;印刷费报销要附印刷清单或注明印刷内容;一式几联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出具原签发单位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同时出具书面说明,经“财务一支笔”审批、计划财务处同意后方可报销。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火车票、轮船票、飞机票等,应由当事人出具情况说明,经“财务一支笔”审批、计划财务处同意后方可报销,若出差有同行证明人,参照同行人的票据金额计算报销,若没有同行证明人,按最低票价报销。

5. 从境外取得的票据报销,须翻译成中文,并由翻译人签字。将外币金额换算成人民币金额的换算汇率一般按外汇兑换证明单(水单)的汇率换算,无水单的,采用报销当日的汇率换算。

6.票据报销日期必须在经济事项发生的合理期限内,一般不能跨年度报销(12月份取得的发票可延期至下一年度6月31日),特殊情况(如科研经费、进修费等)在当年确实不能报销,经本部门“财务一支笔”及计划财务处批准后方可报销。第二条 现金银行结算的要求 1.现金结算的要求

(1)现金报销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的管理规定。下列情况可直接报销(支付)现金:①个人劳务报酬,如外聘教师酬金、稿酬等;

②同一单位一次性购买物品,金额不超过1000元且无法用公务卡结算的零星开支。③车票款、市内出租车费用、过路过桥费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2)因公借款及一次性现金报销金额超过3000元者(含3000元),必须提前1天向计划财务处预约,否则由本人到银行凭计划财务处出具的现金支票提取现金。现金预约须准确,以便于计划财务处向开户银行预约。

2.支票结算的要求

(1)支票有效期为10天,遇节假日顺延(顺延后第一天有效,过后作废)。(2)支票的领用及作废、过期支票的换取,一律由本单位经办人员办理,校外人员不予办理。

(3)领取支票后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如丢失支票应由经办人立即到银行挂失、登报,并及时通知计划财务处。造成损失的,由经办人承担。

(4)经办人填写帐号、开户行、单位名称必须准确无误。3.公务卡结算的注意事项

(1)公务卡是指财政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特种信用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由计划财务处统一向发卡行申办。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浙财预执[202_]15号)规定,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务支出必须用公务卡结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使用现金支付时,报销人应出具现金支付情况的书面说明,经“财务一支笔”审批、计划财务处同意后方可报销。

(3)公务卡一般只用于公务消费中的转账支付结算,单位不承担个人消费行为所引致的一切责任。

(4)持卡人在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必须在报销打卡汇总表中准确填写卡号、姓名、金额,并同时附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公务卡刷卡凭证(POS签购单)。

(5)持卡人刷卡消费后应及时向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一般应在公务支出发生后15日内提交财务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信息填写不准确而造成的银行罚息及个人信用损失,由持卡人个人承担。

第三条 借款的管理规定

1.申请借款人员必须是我校正式教职工。

2.申请借款人员必须填写借款单,写明借款日期、用途、金额、开支项目,若要办理转帐的,还需写明对方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并由“财务一支笔”和经办人签字。

3.对于差旅费、人员经费、会议费等借款应在规定时间内(一个月)办理报销还款手续。如因特殊原因借款超出规定期限的,应写出书面说明,列明具体归还日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由“财务一支笔”签字,并报计划财务处审核批准。

4.在规定期限内未结清借款的,且无正当书面理由者,计划财务处遵循“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并可通过暂停借款部门开支、缓发借款人工资的方式予以催收,直到借款还清为止。

5.借款人因调离或岗位变更,必须还清借款。第四条 各类支出报销规定及要求

1.差旅费报销,按“浙江外国语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2.物品购置费的报销

(1)固定资产须由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统一集中采购,报销费用前须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报销时须提供采购和验收的有关资料。由于特殊原因须自购的,应由采购管理部门认可,方能自购。

(2)购置由财政拨款并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教学设备,须经教学设备管理部门提出政府采购计划,交由资产与公共事务管理处办理上报手续,报销时须提供采购确认书。

(3)购买低值易耗品、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图书资料,应先办理验收手续,报销时必须有验收人签名。

(4)报销办公用品、耗材等物品购置费时,须提供所购商品的名称、数量、单价或盖有供货单位印章的购物清单。

3.学生实习费、奖助学金等费用的报销(1)学生实习费在指标内由各学院按实习人数和实习计划办理借款。凭相关票据、学生名单和单位负责人的审批意见报销。学生个人费用直接划入学生银行卡。

(2)学生各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的发放由学生处填制发放清单,由计划财务处统一划入学生银行卡。

4.酬金报销

凡以劳务费发放表、兼课酬金发放表、临时工工资发放表等报销的,报销时,须填制计划财务处统一格式的费用发放表(发放表可从计划财务处主页下载),如符合扣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条件的,需分别填列应发数、扣税金额、实发数,税额的计算可套用计划财务处主页的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公式。本校教职工的酬金由计划财务处随工资薪金统一合并计税,无需填列扣税金额、实发数。

为了加强财务活动中的现金管理,正式在编职工、合同工、派遣工和在校学生领取各种酬金,由计划财务处存入个人工资卡或学生银行卡,临时性用工人员酬金可以现金形式发放,但同时须提供用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码。

专家讲座与项目评审费的报销按“浙江外国语学院专家讲座与项目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5.修缮费的报销

报销修缮费须提供项目合同和工程决算单。超过一万元的经审计后方可报销。6.新校区建设费用的报销按“浙江外国语学院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7.科研经费的报销程序和要求,按照《浙江外国语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

大额资金的预约报销

一次性支付金额10-50万,须提前5天向计划财务处提交用款计划;一次性支付金额50-200万,须提前10天向计划财务处提交用款计划; 一次性支付金额200万以上,须提前15天向计划财务处提交用款计划。

第六条

报销流程

1.费用报销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在单据背后签名确认并注明用途 2.填写费用报销汇总单并在汇总单上签名 3.部门负责人(或上级领导)审批

4.属于大额资金范围的,向计划财务处提交用款计划 5.财务人员审核

6.费用报销人领取相关费用并签字确认。第七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八条

本规定由学校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篇:财务报销规定(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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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税费支出、工程相关支出及专项支出等。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 借款管理规定

(一)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二)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三)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四)借款销账规定:(1)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2)借领支票者原则上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销帐手续。

(五)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支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对应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门复核→总经理审批→到出纳处报销。第八条 电话费报销制度及流程(一)费用标准

1.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的报销采用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具体标准见行政部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2.固定电话费: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必须的固定电话,并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不鼓励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私人电话。(二)报销流程

1、公司综合管理部每月初(10日前)将本月员工手机费执行标准(含特批执行标准)交财务部。

2、财务部通知员工于每月中旬(20日前)按话费标准将发票交财务部集中办理报销手续。

3、财务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的审批程序集中办理员工手机费报批手续。

4、员工到财务部出纳处签字领款(每月25日前)。

5、固定电话费由行政部指定专人按日常费用审批程序及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第九条 交通费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标准:(1)员工因公需要用车可根据公司相关规定

1.招待费:为了规范招待费的支出,大额招待费应事前征得总经理的同意。

2.培训费:为了便于公司根据需要统筹安排,此费用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各部门培训需求应及时报送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实际需要编制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3.资料费:在保证满足需要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成本,注意资源共享。各部门在购买资料前必须先填写资料申请表,在报销前必须到行政后勤部资料管理人员处进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在资料发票背面签字)。4.其他费用:根据实际需要据实支付。(二)报销流程:

1.招待费由经办人按日常费用报销一般规定及按一般流程办理报销手续。

2.培训费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审批程序及报销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3.资料费在报销前需办理资料登记手续,按审批程序审批后的报销单及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4.其他费用报销参照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办理。第四部分 工薪福利及相关费用支出制度及流程

第十一条 工薪福利等支出包括工资、临时工资、社会保险及各项福利等,此类费用按照资金支出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销标准:相关的合同协议及批准生效的购臵申请。(三)结账报销:(1)资产验收(软件应安装调试)无误后,经办人凭发票等资料办理出入库手续,按规定填写报销单(经办人在发票背面签字并附出入库单);(2)按资金支出规定审批程序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以支票形式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第十五条 其他专项支出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费用范围:其他专项支出包括其他所有专门立项的费用(含咨询顾问、广告及宣传活动费、公司员工活动费用、办公室装修及其他专项费用)支出。

(二)费用标准:此类费用一般金额较大,由主管部门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向总经理提交请示报告,经总经理签署审核意见后报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审批。(三)财务报销流程

1.审批后的报告文件到财务部备案,以便财务备款。2.签订合同:由直接负责部门与合作方签订正式合作合同。3.付款流程:(1)由经办人整理发票等资料并填写费用报销单;(2)按审批程序审批:主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财务复核 →总经理审批;(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单金额付款;(4)若需提前借款,应按借款规定办理借支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手续。

第三篇:财务报销规定

目的:统一公司财务报销标准,规范报销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资本性支出

公司的资本性支出包括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及固定资产购置等内容。

公司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应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财务部根据约定时间表支付投资款。

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报销按下述规定执行:

1、公司的固定资产应当单独核算。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及单位价值XX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也作为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的购置

公司于每年5月末及11月末编制本下半年及下上半年固定资产购置预算,由财务部汇总报总经理会议审核批准,无预算项目则不得购置,各部门应及时将购置预算报告报财务部备案作为购建审核依据。购建固定资产报销时,必须有预算批文,凭固定资产登记卡,经总经理审批报销。

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由所在部门提交申请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若在预算外公司急需购置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则由部门提交专题报告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初审后报总经理签核批准方予以购置。

因上级部门要求必须配置的固定资产,凭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购置,报销时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二、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

公司经营性费用支出是指直接列入经营成本的各项费用支出。本公司主要指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工程进度款、青苗补偿、拆迁补偿、水电报装、办证及报建等支出。

1、公司有关工程项目,应实施预算管理,经公司工程管理部、规划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项目启动前10天,报公司总经理会议审查批准。经公司总经理会审查批准的项目预算表应报公司财务部备案,做为后续合同、协议签订的依据及分步计划的制订基础。

2、主管服务部的副总经理应按项目预算表进行经营性费用支出控制。凡已签订的青苗补偿协议、拆迁补偿协议应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根据协议的有关规定审核付款条件。

3、为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管理,各部门应于每月末25日前根据经营实际编制下月经营性支出计划表报本部门主管经理审批后送财务部备案,财务部可根据公司资金情况要求总经理对计划表进行适当调整。若因特殊情况急需支出计划外款项累计超过10万元的,所在部门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超过30万元的,提前5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报备。

4、凡签有经济合同或协议的,需支付款项的,一律经主管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负责最终付款审批;财务部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支付款项。未签订经济合同或协议的,需预付款项的由总经理负责付款审批。

5、经营性支出在付款时一律由经办人填写经营支出审批表(见附件一),经办人应在经营支出审批表中说明付款事由、付款金额、付款依据、付款方式及收款单位等有关资料后依审批流程签名。财务部根据填写完整的经营支出审批表支付款项。

三、公司管理性费用支出

公司管理性费用支出是指按规定应列入管理费用的各项支出。

(一)差旅费报销

1、差旅费用包括:住宿费、出差补贴、交通费用、杂费。在出差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单独填写费用报销单,与差旅费报销单同时提交审批。

2、出差及报销程序:

①按规定填报出差审批单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出差审批单包括以下内容:出差任务、人员、预计时间、地点(注明地区类别)、乘坐交通工具、出差费用预算等。

②出差人应在出差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差旅费报销单办理有关的报销手续。由总经理审批。

3、报销标准

出差费用应按如下标准执行,若有超出本标准范围的费用支出,应取得公司总经理的批准。

差旅费报销标准单位:元∕天

职等

地区

住宿费

出差补贴

杂费

交通费用

长途交通费用

某内交通费用

1-4职等

实报实销

5-6职等

甲类

300元

80元

20元

飞机、列车硬卧、轮船三等船舱、长途汽车

出租车

乙类

250元

6职等以下

甲类

250元

60元

15元

飞机、列车硬卧、轮船四等船舱、长途汽车

公共汽车、中巴、地铁、列车

乙类

200元

附注:前述甲类地区是指:

①国外;

②各某某、自治区、直辖某政府所在城某;

③沿海各某某(区)大中城某:广东、广西、海南、福建、浙江、某、山东各某某地级城某,辽宁大连某;

甲类地区以外的地区称为乙类地区。

甲、乙类地区的区分,发现问题时由公司总经理会议讨论调整。

4、杂费是指因携带的行李费、存包裹费、电传等项费用。杂费采用按标准控制,按实际报销的原则。

5、公司员工出差期间的交通费用按出差规定的时间、地点、标准凭票据核准报销。公司提倡员工在出差期间本着节约成本的原则,尽可能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6、出差期间住宿费用以两人一间房为标准报销,费用在规定的标准内凭住宿发票按实报销,超过部分自理。2人以上出差的,以职务高者住宿标准予以报销。在同一城某停留10天及以上者,其在该城某期间的住宿费按照上述规定所定标准的80%支付。因参加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经总经理同意后按实报销。

7、出差期间差旅费以外的其它费用,必须取得总经理批准,方可据实按有关规定报销。出差期间的其它费用应与差旅费报销同时报审。

8、实际报销时出差补贴按控制标准以餐费单报销,若在出差过程中发生业务招待费用的,按其招待次数每次扣减当日出差补贴的50%。

9、公务外出的公司对其交通费用参照上述标准报销,广州地区以外的,按20元的标准报销中餐误餐费,不再支付其它费用。

10、公司副总经理的差旅费报销一律由总经理负责审批。

(二)员工借款

1、为加强资金管理,及时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部应严格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对逾期不报帐的借款人,财务部有权从本人工资收入中扣还借款。

2、员工出差需要借款的可凭出差审批单在出差费用预算额度内填写借款审批单,经主管经理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可予以办理借款。

3、公司员工日常因工作业务需要借用现金,应填写借款审批单,由主管经理核准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业务借款应在业务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程序办理还款手续。长期备用金的借用及前帐未清的再次借款,必须经总经理审批。

4、试用人员因工作需要确需借支差旅费或业务费,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三)业务招待费报销

为降低公司成本,控制业务招待费用的支出,公司业务招待应按照先申请,后招待的原则。有关人员应在请示标准范围内安排业务招待,并实行逐单审批制,报销时经手人、证明人分别在发票背面签名,并对招待对象、事由、目的加以说明,确认金额后按业务招待管理办法中核定的金额范围进行审批。

(四)物品采购及报销

范围:办公用品、技术资料等实物。

1、物品采购与验收

各部门每月二十五日前填写下月采购申请交办公室审核汇总,办公室根据审核及库存情况编制采购计划表经办公室主任审批后送财务部备案,办公室应对小办公用品(小办公用品指单位价值1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保持适当的库存标准。采购计划表中应注明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及预计采购金额。采购计划表当月有效。当月未采购而公司确实需要的物品并入下月计划的编制重新审批。

物品采购回来后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验收手续,由经办人、验收人在发票后面签名确认实际采购情况。经办人与验收人必须分开。

2、报销

物品采购回来后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由总经理审批。

(五)车辆费用报销

办公室应于每月末提交当月车辆费用报销汇总表报总经理,同时送交财务部一份。

(六)公司其他费用开支及报销,凭正式票据,由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经主管经理核定费用额并报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审批后,财务部予以报销。

(七)根据公司经营实际,对一些紧急的支付必须经请示总经理后在一定的范围内可先支付后审批,但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足支付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所有报销人员均应先将有关原始单据按财务部要求粘贴,要求一张粘贴单只能粘贴一类费用的原始单据。粘贴单大小应与凭证纸相同。

(二)为配合银行工作时间,确保公司员工用款需要,凡现金用款额在壹万元以上,应在实际用款时间前半个工作日向财务部提出用款要求。

(三)凡属非正式票据的报销单据,无论金额大小,都必须单独粘贴,并在费用报销单中注明相应金额,写明用途,由总经理签名同意财务方可予以审核报销。

(四)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订和解释,本规定与财务管理制度共同执行。本规定自XX年3月1日起执行。

第四篇:江苏师范大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的若干规定(202_)

江苏师范大学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2_-09-30

202_年6月起执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支出报销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充分发挥各类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徐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若干规定》(徐政办发〔202_〕6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开具和取得的发票等凭证,须据实填写品名、单位、数量、金额等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及原始凭证,须加盖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一式多联发票必须套写(套打)。无财税机关监制章,无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内容不明细,字迹或印章不清楚,伪造、变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票据,一律不予报销;禁止用白条报支各类费用。

第三条 购买实物必须根据发票内容分类填写验收入库单,包括《徐州师范大学固定资产入库单》、《徐州师范大学低值仪器设备入库单》、《徐州师范大学设备材料、易耗品入库单》、《徐州师范大学图书资料验收单》和《徐州师范大学器材入库单》。

第四条 凡我校采购总额在五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与服务项目,均应按《徐州师范大学招投标管理规定》(徐师大发〔202_〕89号)办理。办理报销手续时,应附相应的《大宗物资采购报批单》、审计处审结的《合同书》等。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财政部门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按有关规定报批、报销。

第五条 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徐州师范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徐师大财〔202_〕7号)执行。差旅费报销票据所列时间、地点必须符合出差事实;外出参加会议(含各类培训)须附主办单位的通知。各类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等活动的报销凭据。

第六条 机动车维修报销车辆维修费须附维修厂家的正式发票和维修明细结算清单。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报销私家车费用。

第七条 各单位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报销,须附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竣工结算金额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的项目须经校审计处审计后报销。

第八条 票据报销日期必须在经济事项发生的合理期限内,原则上应在经济事项发生后的三个月内报销。除有明确规定的报销时间外,一律不予报销期限超过一年的票据。

第九条 从境外取得的票据报销,须翻译成中文,并将外币金额换算成人民币金额。换算汇率采用票据取得时的人民银行汇率,若无法查询当时的汇率,采用报销当日的汇率换算。

第十条 从外单位取得的票据如遗失,应取得原开票单位的证明、存根联复印件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代作报销凭证。遗失票据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所在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后,代作报销凭证。若出差有同行证明人,参照同行人的票据金额计算报销,若没有同行证明人,交通费一般按最低票价计算报销。

第十一条 根据徐州市有关文件规定,从202_年6月1日起,对本地100元(含100元)以上的手写发票和本地20元(含20元)以上的定额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积极推行资金收支业务的电子划转,严格控制现金流动量。教职工办理支付给个人的借款、报销以及还款等业务,须持银行卡(工商银行本地卡或中国银行发校津贴卡)通过银行POS机办理结算;在校学生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须将款存入个人交费专用账户,通过银行自动划转。

第十三条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财经管理,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各经费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审核报销票据,严格把好签字关。具体经办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实事求是办理报销手续。学校会计机构及财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类报销票据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票据或附件不全的,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 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财务报销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校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五篇:建设工程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的财务报销管理,严格财经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完善财务核算和加快资金周转。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经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

日常费用报销制度及流程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借款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支取。

2、凡借现金5000元以上的必须提前与出纳约定,以便提前准备。

3、各部门各项目部处理废品所收现金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必须两人以上经办,项目经理审核批准),于当天下班之前交财务出纳统一管理,不准挪用。

二、支票管理制度

1、支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收取

2、不能撕毁,破损或涂改。

3、签发的支票是以墨汁或炭素墨水笔填写;签发单位印签完整清楚;支票右上部应有交换行号;加密的支票应提供密码。

4、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对于已填好的支票,必须要素齐全,检查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收款单位、日期、用途填写是否正确。

5、使用支票需由经手人填写“支票借款申请单”,经项目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办理支票领用手续。支票领出后十天内持发票到财务报销,如不及时报销,出纳有权拒发新的支票。

三、费用报销通则

1、报销人必须取得相应的合法票据。

2、填写报销单应注意:根据费用性质(如差旅费、招待费、办公费用)分类,分次,分页粘贴填制;粘贴要求整齐、美观。小票据呈鱼鳞状附在粘贴联上,大张票据不能胶水粘贴,用大头针或回形针别好为宜。费用报销严格按单据要求项目认真写,注明附件张数;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假发票以及未盖有财政监制章的收据一律不予报销;简述费用内容或事由。

3、没有发票的相关费用发生,要求有具体的情况说明。除经办人外,有不少于两个证明人证明。

4、报销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5、所有需报销的各种原始单据(包括购买材料和支付工程款),必须在业务发生日的当月报销,超过当月不予报销(跨年各类票据,不管各种理由一律不予报销,由报销责任人自己承担)。

6、报销程序:经办人整理报销单据并填写对应费用报销单(或结算单)→费用或结算相关审核人员→部门(或项目)负责人→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结算。

7、各流程审批人员。必须严格把关,签署意见,不能只签名,要写同意、不同意、同意支付多少。各费用报销、结算附件必须齐全。要求填列明细清单的,费用报销单不够填列的,费用报销单可按费用分类归集,明细清单可以报告形式书面说明,并按时间、地点、事件、和事件流程四个要素说明,要素不全或不能清楚表述费用发生的,各审批有关人员可不予受理。

四、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一)招待费

1、各部门在开支业务招待费之前,需事先填写审批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财务备案(需购物送礼等经批准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审批表要注明招待事由、人数、地点。外地项目可传真审批备案。否则,财务部不予报销。招待费须在发生之日十天内报销。

2、公司按照项目部为单位每月600元包干香烟费用,由项目经理统一报销。其他个人不再报销任何香烟费用。

3、对外送礼和办理其他事宜必须上报公司,在得到公司同意方可办理。

4、公司每年过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将会对各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进行统一考虑福利,项目部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发放其他福利包括各种聚餐外出游玩等活动。

5、对外质监站、安监站、实验室、甲方、监理项目部成立后由项目经理将对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人员进行摸索,采用不同的手段及措施。然后向公司汇报需要支出的费用经批准后实施。

(二)通讯费用 个人通讯费用由项目统一办理集团套餐,和常州本地号实施包干使用。除此之外,不再报销任何形式的通讯费用。

(三)差旅费报销

1.公司员工出差住宿一般选择经济型旅馆,出差午餐补助 40元/天(早:5元中:15元 晚餐:20元)若出差地提供住宿伙食,则住宿及午餐费不予报销。

2.两人(同性)同时在同一地点出差,住宿费标准按一人报销。

3.差旅费借款,应在出差回来后五日内报销。

4、出差报销首先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报销差旅费时应将原始单据按时间、事件顺序集中归集,详细注明出差时间、地点、行程、并按各费用内容分类详细填写,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票据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

5、出差人员发生招待费,并经部门总经理批准给予报销的。(注:在报销招待费时,必须填写招待费明细清单,主要是招待事由、参加人数,提供的发票要素必须齐全,否则审核人员有权拒签。如果提供的为定额发票,视发票有效印章为招待次数)。

(四)交通费报销

(一)市内交通补贴

不使用公司交通工具的员工每月可将本人因公办事的车票,按日期、事由、坐车起点-终点、中途转车仔细填写,按实报销。公司办公用车按照用车申请里程实报实销。原则上交通费实行月结月清,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个月。

(二)出租车费报销 满足以下条件者,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可凭时效范围内的出租车票据按实报销。1.外出及出差携带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货物。

2.财务人员大额提现(金额在2万元以上)或携带大面额支票(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且公司未予派车;

3.出差所乘坐车次发车时间或到站时间在夜晚7:00至凌晨7:00;

4.晚上加班较晚(加班需要领导批准)家住离公司所在地较远且无公交车可坐;

5.不满足以上条件者,一律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6.出租车费报销程序: a.员工报销出租车费前需详细填写出租车票报销清单 b.部门主管审核出门单或加班审批单及出租车票报销清单; c.财务部门审核票据及清单; d.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五)借款制度及流程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申请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2、其他临时借款,南京地区的,如临时发生的业务费、临时购买等,应在借款5日内及时报帐,除备用金外其他借款不允许跨月。

3、各项借款金额超过5000元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4、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款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5、现场采购,须领取备用金的,可由材料采购人员申请。备用金严格按照零星采购材料的用途使用,严禁挪做他用,严禁私自借给他人使用,若因此发生的借款人和第三者账务不清,财务不予理睬,直接与备用金借款人清算。若因挪作他用而造成损失的,由备用金借款人承担。

浙江师范大学财务报销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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