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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报告书审批
编辑:岁月静好 识别码:20-79795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5 18:32: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建设项目报告书审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法定时限:60天;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法定时限:30天;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小时)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核发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夜(午)间建筑施工作业许可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许可审核转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小时)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流程图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限制进口类废物审核转报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第二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推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许可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

许可对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条

4、《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条

许可条件:

1、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技术产业政策,建设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的要求。

2、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3、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但是,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中,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4、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视项目性质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申请人应提交材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立项批文或投资项目备案证;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建设地点地形;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4、环境影响报告书(Ⅰ类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Ⅱ类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Ⅲ类项目)。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在送审批时必须附专家评审意见(环境影响报告表视项目性质确定)。许可费用: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许可期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自接件之日起分别为20、10、5个工作日;须经上级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按法定许可时限执行。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受理人员 电话号码:0731-4121031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三)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查

(一)本岗位责任人:污染管理处、自然生态处审核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审查。

(1)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现状;

踏勘现场应纳入规划并联审批环节的选址踏勘程序。

(2)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产业政策。

(3)建设项目选址是否符合环境功能区要求,是否对环境造成影响,选址是否适当。

(4)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土地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5)建设项目是否配套了污染防治设施及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

2、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报主管局领导决定。

(三)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核时限分别为13、6、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局主管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予以许可意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2、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将申请材料退回窗口,并以书面材料说明理由。

(三)时限: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定时限分别为5、2、1个工作日。

四、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工作人员 电话号码:0731-4121031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项目承办人制作许可文书后交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许可文书,将许可结果在窗口公示。

2、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时限:1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和《长沙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执行局纪检监察室(监督投诉电话:0731—2622136)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监督投诉电话:0731—4142127)

第三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5、水利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水资源[2003]311号)

二、审核部门与权限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报告书经流域管理机构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水利部审定。

(1)跨流域(特指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取水的;

(2)取水许可审批的总水量超过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情况下,新增取水的;

(3)项目取水存在重大争议,且流域管理机构提请水利部审定的。

2、除前款规定以外的,水利部授权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取许可(预)申请和兴建大型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日取水量5万吨以上)的建设项目,其报告书由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审查。

3、其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分级审查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确。

三、申报申报条件

1、建设项目利用水资源,必须遵循合理开发、节约使用、有效保护的原则;

2、符合江河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水资源保护等专项规划;

3、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四、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0份)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

3、审查机关认为应提交的与审查工作有关的其他材料

注:(一)报告书的编制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的单位,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论证范围内开展工作。(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所在流域或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3)取水水源论证(4)项目用水量合理性分

(5)退(排)水情况及其对水环境影响分析及补偿方案(6)水资源保护措施

(7)对其他用水户权益的影响分析(8)其他事项(9)水资源论证结论

五、办理程序

1、业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2、业主行文上报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至水行政主管部门,并由政务中心水利窗口受理;

3、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

4、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通过则可作为取水许可(预)申请的技术依据;未通过则终止许可程序。

六、审批期限

审查机关应自收齐送审材料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予以受理的决定。予以受理的,审查机关应对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间做出安排,并通报有关单位;不予受理的,应向业主单位书面说明理由。一般为30个工作日(现场勘测与专家评审10个工作日,项目审批20个工作日)。

七、费用

不收取费用

第四篇: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报告书)(河南)

生态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报告书)办理机构: 河南省环保厅受理地址: 郑州市东明路金水路交叉口南200米

联系人:联系电话: 0371-66309408

办理程序:(一)建设单位提交环评审批材料。

(二)承办处(室)提出初步意见。

(三)公示听证。

(四)自收到报告书审批所需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五)审批文件交大厅,送达审批文件。

30个工作日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一)申请书。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

(四)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有行业主管部门的)。

(五)根据政策法规的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文件。

无 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

第五篇:成都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办事指南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第二步:市水务局就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审查提出书面意见。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建设业主提请审查申请书2份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0份(具有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编制完成)

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委托合同

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承办单位:成都市水务局

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水务局窗口

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8项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国家计委、水利部令第15号)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

附 件:

4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报告书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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