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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风险报告及审批制度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20-77721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31 12:21:11 来源:网络

第一篇:手术风险报告及审批制度

手术风险报告制度

为降低手术风险、保证医疗质量,我院将对以下特殊手术患者实行报告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特殊手术范围包括:

1、年龄大于80岁。

2、摘除器官或各种原因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者。

3、同时施行两个部位以上手术者。

4、已经出现医疗纠纷苗头者或已存在纠纷再次手术者。

5、二次以上手术(胸部、腹部)或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手术者。

6、手术风险巨大者。

7、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项目。

8、邀请外院医师来院指导手术者。

9、身份不明或无家属签名的特殊病号。

10、患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者。

11、其他需要报告的。

广宁县人民医院

二、特殊手术报告、审批程序: 1内容记录于专用记录本,整理后以专页存入病历。23分做好术前准备。4研处。5医教科研处、主管院长审批。审批后《特殊手术审批单》一份存于病历,一份医教科研处备案。

三、遇挽救生命的抢救手术时,手术医师口头报科主任、医教科研处处长及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同时注意将相关意见如实记录于病历中。

第二篇: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一、重大手术系指医院已开展,但因客观或主观原因,对患者生命或重要器官有直接威胁或损伤之危险且预后不良的以及手术者或被手术者情况特殊的手术。我院界定的重大手术包括:

(一)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四级手术中难度特别大,过程尤其复杂者;

(二)预知预后不良或危险性很大的手术;

(三)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的手术;

(四)被手术者系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

(五)各种原因可能导致毁容或永久性伤残的手术;

(六)可能引起医疗纠纷的手术或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

(七)邀请省级专家来院参加的手术;

(八)被手术者系自杀或他杀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患者的手术。

二、报告审批程序及要求

(一)科主任主持下组织全科术前讨论(特殊情况下可请院内外专家会诊),明确手术方案,由手术者与患方进行术前谈话,向患方认真、详细交代治疗方案和可选择的替代治疗方案、手术治疗的必要性及手术风险等情况。患方在完全理解的情况下,接受手术并认真填写《手术知情同意书》。主管医师负责填写《重大手术审批报告单》,科主任签字后,在手术前三天上报医务科审核。

(二)医务科审阅《重大手术审批报告单》,对患者病情、诊断、手术方案、手术风险、预后等问题做全面了解,必要时组织院内或院外专家集体论证,通过后通知科室实施手术。

(三)手术及麻醉科室严格遵循我院相关规定开展此类手术。

宁洱县人民医院 2013年3月6日

第三篇: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为降低手术风险保证医疗质量,病情复杂及疑难手术必须实行审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大手术以上类型、疑难手术、截肢手术。

一、依据本院手术分类手册,凡属大手术、特大手术的病例,必须由科主任组织全科术前讨论。讨论内容包括:分析病情、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及手术方案等。

二、手术前讨论记载在“术前讨论”病程记录中,记录由经治住院医师完成,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字。不允许进修医师记录。

三、重大疑难手术及截肢手术术前讨论后,必须填写“重大疑难手术报告”专页的每一项,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

四、医务科主任有资格审批“重大疑难手术报告”。批准签字前必须审阅病历,包括:住院记录、术前讨论、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及术前总结。对患者病情、诊断、科室讨论结果做全面了解后,方可在“报告”相应栏签字。

五、以下手术情况需院领导批准方可实施:技术较为复杂,危险性较大的手术;病情危重急需处理,但无家属在场,无人员负责的;手术可能造成永久伤残的;自杀或他杀涉及有法律问题的病人;紧急抢救手术,术中可能发生意外的。

六、属于新手术的病例,执行《新技术开展报告审批制度》。

七、违反上述规定的,科主任全院通报批评并扣罚管理奖金。

第四篇:5、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为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病人利益,加强我院重大手术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重大手术指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包括资格准入手术,高度风险手术,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及其它特殊手术。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重大手术:

⑴ 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

⑵ 同一病人24小时内需再次重大手术的。

⑶ 可能导致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的手术。

⑷ 有潜在的引起医疗争议、司法诉讼的手术,存在医疗纠纷的再次手术。⑸ 病情危重急需处理,但无家属在场,无人员负责的。

⑹ 各类探查手术,如腹部、胸部等。

⑺ 其他,如高龄患者、伴随严重其他疾病等手术难度和危险极大的手术。⑻ 他杀或涉及有法律问题的病人。

⑼ 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

2、符合第一条手术患者入院时,经治医师必须立即向科室主任报告。

3、科室主任接到报告后,及时亲自主持组织全科术前讨论。讨论内容包括:分析病情、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及手术方案等。

4、讨论后由经治医师填写“重大手术审批单”,主刀医师签名,科主任(大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告医务科长、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手术。

5、医务科长、主管院长批准签字前必须审阅病历,包括:住院记录、术前讨论、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及术前小结。对患者病情、诊断、科室讨论结果做全面了解后,方可在“重大手术审批单”相应栏签字。必要时医务科组织院技术委员会进行全院会诊。

6、急诊手术,采取口头或电话按规定程序报告,但必须在三天内补办手术审批手续。

7、对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2010年8月7日

第五篇: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医院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为降低手术风险保证医疗质量,病情复杂及疑难手术必须实行审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大手术以上的手术、难手术、截肢手术。其中重大手术指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包括资格准入手术、高风险手术、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及其他特殊手术。

一、依据医院手术分类手册,凡属大手术、特大手术的病倒、必须由科主任组织全科术前讨论,手术医师、麻醉师、护士长及有关人员参加。讨论内容包括:分析病情、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及手术方案等,充分评估手术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拼拟定出具体的抢救措施。

二、手术前讨论记载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由经治医师完成,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字。

三、重大疑难手术及截肢手术术前讨论后,必须填写“重大疑难手术报告”专页的每一项,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

四、医务科科长有资格审批“重大疑难手术报告”。批准签字前必须认真审阅病历,包括:住院记录、术前讨论、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及术前总结。对患者病情、诊断、科室讨论结果做全面了解后,方可在“报告”相应栏签字。如情况特殊,或认为需业务院长审签者,由医务科上报上级审签,审签同意后方可进行手术。

五、属于新手术的病例,执行《新技术开展报告审批》。

手术风险报告及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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