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宿舍新规
文明 安全 整洁 守纪
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加强学生宿舍的管理和文明建设,保证全体学生有一个文明、整洁、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 学生入学时,须签订住宿协议,按宿舍管理办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办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 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办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舍管理办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办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第四条 寒、暑假需留宿的同学必须填写《申请留宿登记表》,经宿舍管理办批准后方可住宿。
内务管理 第五条 各年级学生分会负责组织对本年级的宿舍卫生检查组,负责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房间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寝室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六条 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周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周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房间门前走廊由该房间负责清扫、保洁。
第七条 定期进行大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办及年级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八条 各年级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九条 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便后要冲水。
第十条 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见附件)办理。
第十一条 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和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女生部长应经常督促检查。学校和各年级定期组织检查评比并公布结果。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二条 学生在上课、自修、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大声喧哗、吹拉弹唱、大音量开收录机或进行其他课外文体活动。第十四条 晚上全校学生宿舍规定时间统一熄灯或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大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五条 打电话时应尽量避免影响他人。晚上熄灯后,如无特殊情况,尽量不打电话,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十六条 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七条 不得在房间及宿舍大院内打篮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八条 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办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第十九条 宿舍区内非指定地点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确需要的,或在宿舍区内组织开展活动或摆设摊点,必须经宿管办批准。
第二十条 学生宿舍作息时间
起床: 6:30 午休:12:30~13:40 就寝熄灯:23:00 宿舍区大门开、关门时间:
开门:早上 6:20 关门:晚上23:00
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和来访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访必须办理验证登记手续。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逗留外来人员。
第二十二条 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二十三条 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四条 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五条 学生应协助门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门岗的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嬉闹等。勿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七条 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八条 宿舍定额供水、供电,学校免费提供每人每月4吨水、8度电,按住宿人数分配到房间,超量自行到总务交费购电。
第二十九条 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大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罚款50~100元。第三十条 学生因学习需要在宿舍自备安装计算机等较大电器设备,须到宿管办办理登记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网管线、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沟渠、排污管道、便池乱扔杂物。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本宿舍成员及时到总务处报修。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由校学生宿舍管理办负责解释。
附件: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一、宿舍布置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舒适、有序。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床铺、书桌、脸盆、水桶、热水瓶、家具、卫生洁具等物品,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2.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帐须统一摘下。
起床后,须叠被并放置在面向门口方向的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杂物。床下鞋子等物品须放置整齐。
4.桌面:物品须摆放整齐,桌面不要堆放纸箱等大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
6.其它:
盥洗室、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要长时间堆放。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室内不得乱拉电线绳索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二、学生宿舍值周制度
1、值周生安排:
(1)在开学第一周由各宿舍排定,从开学初到期末由全宿舍成员轮流值周(每人值日一周)。
(2)宿舍卫生检查不合格时,值周生是第一责任人。(3)如宿舍人员发生变化,寝室长负责调整值周安排。
2、值周生职责:
(1)值周生必须每天扫卫生两次以上,将室内公共用品,热水瓶、卫生工具等统一定点摆放。
(2)值周生必须在每天上午7:40、下午1:50之前打扫完卫生。(3)保持宿舍及走廊清洁,垃圾一律直接倒入走廊垃圾桶内。(4)值周生可不参加早锻炼,但应当在早锻炼时间内搞好宿舍卫生。(5)值周生必须督促宿舍其他成员搞好个人卫生。(6)值周生应积极配合寝室长组织参与宿舍文明建设活动。(7)周一宿舍卫生大扫除由寝室长和值周生共同组织。
(8)做好熄灯、报修等宿舍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寝室长做好宿舍安全、纪律等工作。
3、寝室长工作职责
寝室长是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的核心,寝室长由宿舍成员民主选举产生。(1)保证和组织宿舍值周、清扫卫生以及公益劳动等的顺利进行。(2)组织好活动,开展丰富健康的宿舍文化活动。
(3)处理日常报修、洗理等工作,协调好宿舍成员之间的关系。(4)维护安全、纪律和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5)积极参与宿舍管理、教育、服务等活动。(6)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7)积极配合楼层长、楼长做好宿舍管理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8)发现本宿舍同学擅自离校外出逾期未归,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和学校有关部门汇报。
4、楼层长工作职责
(1)督促同学搞好宿舍内务卫生。(2)督促寝室长安排好值周生。(3)认真组织周一下午宿舍卫生大扫除。(4)安排好宿舍各种临时性的卫生工作。(5)认真参加生活部组织的卫生检查工作。
(6)及时向班主任反映宿舍卫生打扫中的好人好事及不良倾向。(7)完成宿管办、班主任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二篇: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航空旅游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创造一个文明、舒适、安全、整洁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学生宿舍住宿管理
一、学生宿舍由学生科统一调配、统一安排。未经学生科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床位。
二、新生入校时凭住宿费收据到宿管处领取钥匙才能入住。
三、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宿舍的门上应贴上由学生科统一制定的宿舍值日安排表,舍长具体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及卫生、内务检查。
四、未经学生科批准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亲人来访一律不得留宿学校,私自留宿外来人者,按每天50元处罚。
五、女生宿舍原则上不准异性及非住宿人员进入。因公务或工作需要进入者,需在宿管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六、住宿的学生要讲道德、讲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员及其劳动,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各项管理工作。态度不好并恶语伤人或伙同他人起哄者,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学生宿舍公共秩序管理
一、学生应共同维护宿舍区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打闹、不起哄、不玩牌等,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二、禁止学生在宿舍区经商、进行有偿服务或商业广告活动。违者,没收其经营物品或活动器具,并按《航空旅游学院学生管理手册》处理。
三、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纪活动。违者,按《航空旅游学院学生管理手册》处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四、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内进行任何球类活动,带球进出宿舍区球不准落地、不准玩耍。否则,扣没滚球,并按《航空旅游学院学生管理手册》处理。
五、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公共卫生,不准往走廊外、室外、阳台外倒水、丢垃圾、吐痰等。否则,按《航空旅游学院学生管理手册》处理。
六、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如果举办第二课堂活动或在周围悬挂标语、广告的,须经学生科批准。否则,除责成其清理干净外,按《航空旅游学院学生管理手册》处理。
七、学生宿舍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早上6:00开门,晚上23:00关门,确因特殊情况在关门期间进出宿舍区的,应由辅导员带领或辅导员许可。严禁爬墙爬门进入宿舍区,违者,按《航空旅游学院学生管理手册》处理。
八、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宿舍区的作息时间制度,23:00应准时关灯就寝,禁止学生在学习时间或作息时间从事影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如用电脑、看电视、聊天、放音响、打牌等。
九、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喂养畜禽、宠物等。违者,按《航空旅游学院学生管理手册》处理。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
一、住宿学生要树立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的思想。学生宿舍按学校用水用电规定(水 立方/人,电 度/人)定量供应,定量范围内免费使用。超额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行支付,节约部分按50%奖励。自行支付的费用由住宿人员共同承担,后勤部门每月初公布上月水、电使用情况,宿舍舍长在接到用水、用电缴费通知后主动到辅导员处交纳费用,超用水、电的收费标准按学校现行标准计收。
二、逾期不交纳超用水电费的宿舍,后勤部门实行停电处理,直至该宿舍交费办理手续为止。
三、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用电安全,严禁使用350瓦以上的电器,如电饭锅、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电热棒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并处以罚款及通报批评。
四、由于使用不安全电器或高瓦数电器造成用电设施损坏的,恢复设施费、维修费由学生宿舍成员支付;造成人员伤亡的由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禁止在宿舍区乱拉乱接电线、电话线、上网线。
六、严禁擅自启用消防水龙头。违者,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七、严禁搭线偷电,或在水表、电表作弊,破坏水电设施等行为。违者,按《航空旅游学院学生管理手册》处理。
八、为了增加水电费缴交的透明度,如果学生对缴交费用有疑问时,可查看水、电表记录。
学生宿舍区治安管理
一、学生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二、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打闹、传阅黄色书刊或音像制品等。
三、对在宿舍区内活动的不明身份的可疑人员,学生要及时向宿管人员报告,并协同宿舍管理人员一起处理,防止坏人混入宿舍作案,确保宿舍区的安全。
四、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上好锁,随身携带宿舍钥匙。如需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必须在门岗处登记,经保安批准后,方可进入。发现可疑人员或失窃要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五、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宿舍区的,应自觉接受门岗检查。凭身份证、学生证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六、禁止在宿舍区存放液化气瓶等危险品: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煮食,确有需要者(如煮药),可在宿管室煮。
八、严禁学生在宿舍区内生火、焚烧废纸及点蜡烛等容易引起火灾的行为。
九、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等。
学生宿舍区的卫生内务管理
一、宿舍是学生生活、休息和学习的场所。学生应发扬主人翁精神,严格遵守住宿纪律,增强自我管理意识,培养自治、自立、自理的能力。
二、必须服从宿舍管理老师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讲文明、有礼貌,虚心听取他们的指导或批评,如有分歧,应以适当的方式向辅导员、学生科反映情况。
三、学生家长应尊重宿舍管理人员,自觉遵守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家长不得进入学生寝室与学生会面,可以在门岗室与学生会面。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学生寝室,必须征得门岗保卫人员和宿舍管理老师的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四、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宿舍。有事必须以辅导员批准的假条为准。
五、学生宿舍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全面负责寝室各项事宜。每个宿舍推选舍长一人,负责管理本室公共设施,领取卫生工具,安排卫生值日等,并负责向宿舍管理员或辅导员汇报本宿舍每周的基本情况。
六、寝室内严禁抽烟、喝酒;不得进行不能或不允许在寝室内开展一切文体活动,如打球、煮饭等。
七、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起床和就寝,做好寝室内务和值日工作。寝室长协助宿舍管理员做好内务考评工作。
八、讲究卫生,不准在寝室内就餐,严禁向窗外倒水或抛扔垃圾、杂物。寝室垃圾须袋装后投入垃圾桶内。
九、爱护公物,如有损坏应如实报告,并按学院规定赔偿。不准在寝室内随意张贴纸张,严禁在窗户、墙壁上乱写乱画,严禁在寝室内随意钉钉子、拉绳。
十、熄灯后保持安静,不讲话、不谈笑、不点蜡烛,不用手电筒和应急灯看书。
十一、学生宿舍的房号和床位由学院统一编定后,一般不得擅自变动,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必须经学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调整。住宿生一人一铺位,不可交换床铺就寝。睡上铺的同学要注意安全,以防跌下床受伤。
十二、上课时间不得擅自留在宿舍,特殊情况须经学生科或辅导员批准,在宿舍管理老师处完善手续备案后方可。晚间不得擅自在校外留宿。
十三、学生不得进入异性寝室,特殊情况必须经学生科批准。
十四、注意安全,防火防盗。严禁在寝室内拉电线、私安插座,严禁使用电炉、取暖器等;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带贵重物品到寝室;不乱窜寝室,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动用、翻拿别人的东西。
十五、拾到他人物品,应及时交到宿舍管理人员或学生科。
十六、每天按统一标准布置和整理寝室,床上用品、生活用品要按规定摆放。
十七、学生寒暑假和毕业离开宿舍前,必须将寝室打扫干净,待宿舍管理人员检查认可后,方能离开。
十八、寝室管理纳入班级管理的工作考核。
十九、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学院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本规定由学生科负责执行并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航空旅游学院学生科2015年11月28日
第三篇:如何管理学生宿舍用电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的管理思考
保障学校学习生活是后勤部门的职责,保证学校人员的享受后勤服务安全是后勤部门的义务。在不安全因素中,突出的问题是用电安全,特别是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现象,在高等院校普遍存在,屡禁不绝。给学生的人身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同时也增加办学成本。上海商学院的惨案给我们再一次敲响警钟。
一、我校学生用电情况
(加上些数据:总用电量,电表数,跳闸情况,违规电器方面的情况)
宿舍內使用电炉子、电热杯、电褥子、热得快、电熨斗、电火锅、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在宿舍区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它用电设备。其它固定式插座多个互接;移动式插座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电脑、收录音机、充电器等)使用完毕后及时关闭电源,长时间通电;私自拆卸、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装置,破坏楼内的供电线槽(盒)和供电电缆;电线与电线之间交叉使用,超负荷用电等等现象,虽然是个别的,但是电线发热引起短路而导致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隐患极大。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
我校西区公寓楼的电网从设计之初就存在缺陷,虽然我们进
住之前进行改造,也达不到学生公寓楼的要求,每间宿舍又无计
量电表,增加了管理难度。
(一)初步方案
1、从用电源头上加以控制。对设施进行改造,在每间宿舍
加装“单体恶性负载识别器”,使每宿舍的最小负载识别功率为
200W。此项费用估计2万元左右;
2、管理上重视。根据实际情况,最有效办法是加强检查,在管理上下功夫,应加强组织管理、理顺管理层次、责任落实到
人、做到学生自治、奖罚分明等手段达到目的。
(二)管理细化方案
1、加强组织管理:以学校领导为主成立安全用电管理领导
小组,成员由部相关门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指导、安排、监督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并与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用电责
任书。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使责任落到实处,调动管理的积极性,做到齐抓共管,杜绝安全隐患。
2、制定制度,加强宣传。
(学校用电办法和相关制度,例如宿舍管理办法等,公布张
贴广播、班会强调、电工等相关人员深入宿舍讲解用电常识和检
查)
3、明确管理范围、理顺管理层次、责任落实到人。
学校与后勤服务中心签订电网、设施安全使用责任书;服务
中心与宿舍舍长签订配电箱及宿舍内设施安全使用责任书;
学校与学保处签订安全用电责任书;学保处与辅导员班主任
签订安全用电责任书;辅导员班主任与宿舍舍长或每个住校学生
签订安全用电责任书;
4、制定相应的检查登记表,由公寓楼值班人员管理,每次
检查后进行记录签字,根据职责不同建议:主管领导视情况抽查;部门领导每周一查;管理人员(维修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公寓
楼值班员)每天不定点进行检查。
5、让奖罚真正作为考核、评优的一项指标
对于表现好的班级在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管理人员在年终
考核时予以加分。
主管领导在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部门领导、管理人员、违
规人一并接受处罚;部门领导检查中发现问题,管理人员、违规
人一并接受处罚;管理人员检查中发现问题,违规人接受处罚。
建议: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人为破坏供电设施的学生,取
消困难补助、取消评优资格、给予记过处分,一次罚款50--200
元;一个班级发生三次以上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及人为破坏供电
设施的事,取消评该班优资格;管理人员在年终考核时予以减分。
做好学生宿舍冬季防火和安全工作,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遵
守纪律,安全用电,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不厌其烦的强调宿舍安全用电的相关规定,更要提请请各部门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将用电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篇:学生宿舍用电管理
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院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提高用电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用电智能管理系统”安全有效运行,制定本规定。
一、购电、用电说明
1、学校于2012年8月20日启用“安全用电智能管理系统”,该系统具有功率识别、安全性断电,警示纠违功能和定额计量、超额提示充值购电功能。
2、功率识别:系统即时识别用户用电功率。超出功率自动安全性断电。(每个房间900W)
3、提示性断电:定额用量用至剩余1度时,系统将对该寝室实施提示性自动断电,以提示用户充值购电,实现正常用电。接到提示性断电的用户应及时到一卡通处查询用电余额,购电。
5、安全性断电。非停电或非提示性断电的断电,为安全性断电。当系统发现用户存在违章用电行为时,会对该用户实施安全性断电,以警示该用户。
6、购电: 1号、2号、3号学生宿舍楼由一卡通购电充电。(每度电0.8元)。经提示性断电的用户未充值购电申请继续供电的,用完余额后将被再次断电,用户若不充值则不再送电。
6、各宿舍当月结余的电量,在该学年内将自动滚存至下月
二、关于安全用电的规定。
1、学校将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表》程控送电。任何人不得以已超额购电为理由随时随意用电。送电时间为:12:00—14:30、20:30-07:40。
2、严格禁止使用发热性电器,如热得快、电热褥、电炉、电饭煲、电吹风、电水壶等。严禁在宿舍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2、系统识别并发出安全性断电警示后,将没收违章电器。不接受处理的不恢复送电。
3、凡人为造成对系统设备的损坏者,须全额承担由此而造成的相关经济责任。
4、认真遵守用电安全规范。不得私拉电线,禁止使用劣质电器及接线板,严格遵守各类电器的使用规范,禁止违规使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设施;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和发生火灾等事故。
5、学生宿舍内用电设施由该室学生使用保管,如人为损坏,由直接责任者照价赔偿,查不到直接责任者时,由本室人员分摊照价赔偿。
6、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应当赔偿损失,并视其情节、后果轻重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7、当宿舍内的公用电器设施发生故障时,应按程序报修,学生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自备电器也应由专业人员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维修。
第五篇:学生宿舍管理常规
阆中市金城乡中心学校
学生宿舍管理常规
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场所,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创建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保证住校生正常学习、休息,特制订以下各项常规,希全体住校生共同遵守。
一、作息
1、按时起床、就寝。
2、就寝铃响后灭灯,安静就寝,不准做其他事情,不准说话、唱歌、谈笑,不准开收音机、DV机等,不准打手电筒、点蜡烛看书。
3、按时上课,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上课期间,不得在宿舍逗留,特殊情况须持班主任批条。
二、卫生
1、养成文明行为,讲究个人卫生,保持内务整洁,保持地面干燥。
2、禁止抽烟、喝酒、行赌、点蜡烛和娱乐活动。
3、坚持寝室随时打扫,做到地面无垃圾、四壁无蛛网、门窗无灰尘、床下无杂物。
4、禁止往窗外仍任何东西,禁止在墙上张贴字画、乱写乱画,禁止将饭菜端入公寓食用(病人除外)。
5、厕所、洗衣槽内严禁倒杂物、垃圾,防止下水道堵塞。
6、寝室内做到“五个一条线”(被子摆放一条线,水壶摆放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面巾摆放一条线,洗漱用具一条线。),禁止乱摆乱放。
三、公物
1、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得损坏或随意移动室内设备设施。
2、不准私拉乱接电器设备、绳索,不准在墙上钉钉子、挖洞,损坏公物按规定赔偿。
3、不准在宿舍、楼道进行各种体育活动。
4、不得私自更换灯泡。
四、保卫
1、注意关锁门窗,严禁带外人进入宿舍,严禁离校住宿。
2、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防止盗窃。
3、严禁将火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寝室。
4、节、假日不得在校留宿。
5、禁止互窜寝室和床位,严禁进入异性公寓。
6、严禁在公寓内追逐打闹。
五、其他
1、各寝室选出室长1人,具体负责作息、饮食、卫生及生活指导工作,室长每天均要对室内人员进行考勤,对未回寝室睡觉的学生要作好记载并及时报告班主任,学生要服从室长领导。
2、班主任不定时深入寝室查铺,指导显示生活、卫生知识。
3、凡违反宿舍纪律的学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教育和处理。
4、宿舍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宿舍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