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附件一:
吉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博士研究生
1、要求
(1)论文评阅: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聘请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阅。对属于跨学科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聘请所涉及的相关学科的专家进行评审。论文评阅人应该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该学科领域内学术造诣较深,并在近几年内有科研成果的专家。
论文评阅人为5-7人,其中最多只能聘请1位校内专家。要注意扩大校外评阅专家的范围,同一单位的评阅专家不能超过2人,并且在长春市聘请的评阅专家最多不能超过3人。应尽可能聘请博士生导师担任论文评阅人,博士生导师应占评阅人总数的2/3以上(含2/3)。指导教师不能做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意见至少要收回5份,所有收回的评阅意见均为有效评阅。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事宜,学位申请者本人不能参与论文评审过程中的任何环节。评阅专家名单须由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各单位应确保论文评阅人有不少于1个月的评阅论文时间。
(2)答辩委员会组成:由5至7名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应有两位校外专家(不含校外在我校兼职的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尽量聘请博士生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指导教师以外的博士生导师担任。
(3)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答辩申请者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系统”核对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即可通过系统打印学位授予材料。所有表格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打印的表格中如有需填写的空项,请用蓝黑、黑色墨水钢笔或碳素笔手写填入。
(4)学位论文提交:答辩结束后,每位学位申请者须向所在培养单位上交至少四本精装博士学位论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收材料的送交地点和方式,请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规定》(校研院字〔2003〕10号)中的具体要求执行。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装潢必须按学位办公室制订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范》(见附件二)撰写和装订。电子版论文按照《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四)在网上提交。
2、答辩申请和资格审查
每位学位申请人在申请答辩时,首先要使用个人的学号和密码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点击“答辩人基本信息审核”,对个人信息进行核对。在确保本人基本信息无误的情况下,点击毕业答辩栏下的“答辩申请信息录入”,根据列出的内容将所需信息填写完整后,提出答辩申请。如果个人基本信息有误,请按照说明向培养单位或研究生综合处提出修改申请,予以更改。
博士研究生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自行审核。各单位及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是否欠费、论文评阅专家名单等进行审核,合格后发放相关评审材料。待专家评审意见全部收回后,各单位要根据专家的审核意见,按照《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工作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认申请者能否进行答辩。如具备答辩资格,培养单位及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答辩申请者的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答辩表决票。
3、报送学位审查材料
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后,各培养单位将学位讨论结果录入到系统中,同时将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及会议记录送交学位办公室。同时,各培养单位在《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与学位相关”栏目下的“报表打印”选择“学历博士学位审查打印”,将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毕业生学位审查一览表打印出来,与博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按序装订,根据所在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委员人数,用A4纸复印13-17份,以备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博士学位授予时使用。
硕士研究生(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和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
1、要求
(1)论文评阅:应聘请至少两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一位是校外专家。
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论文送审的其它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2)答辩委员会组成:由五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指导教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但可列席会议介绍情况。各类别硕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的其它要求按照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3)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答辩申请者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系统”核对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即可通过系统打印学位授予材料。所有表格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打印的表格中如有需填写的空项,请用蓝黑、黑色墨水钢笔或碳素笔手写填入。
(4)学位论文提交:每位学位申请者在答辩后须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至少3份硕士学位论文。每本学位论文中的《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必须由学位申请者本人亲笔签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收材料的送交地点和方式,请各培养单位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规定》(校研院字〔2003〕10号)中的具体要求执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及装潢必须按照学位办公室制定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范》(见附件二)撰写和装订,电子版论文按照《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四)在网上提交。
(5)各单位应指定专人送审论文,严禁派学生本人送审。从论文送审到论文答辩不能少于20天。
2、资格审查
各培养单位首先应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成绩、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是否欠费、论文评阅专家名单等进行审核,合格后发放相关评审材料。待专家评审意见全部收回后,各单位要根据专家的审核意见,按照《吉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确认申请者能否进行答辩。如具备答辩资格,培养单位及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答辩申请者的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到学位办公室领取答辩表决票。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
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1、资格审查
答辩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硕士学位论文一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成绩单(空白成绩单可在“吉林大学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内“学位授予”中下载)一份、各科试卷(包括外语试卷)、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成绩单上的“合格考生编号”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布的各年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考生成绩清单”上查找,也可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与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www.teniu.cc/kwb/tlcjcx)中查询。
2、具体要求
(1)论文评阅:应聘请至少三名与论文相关学科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论文送审应在答辩前两个月由各单位将论文送交评阅人手中,导师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2)答辩委员会组成:由五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三人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一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指导教师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半个月送交答辩委员会委员。
(3)学位授予材料的填写打印:答辩申请者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论文答辩系统”核对基本信息并提出答辩申请,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查通过后,即可通过系统打印学位授予材料。所有表格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打印的表格中如有需填写的空项,请用蓝黑、黑色墨水钢笔或碳素笔手写填入。
(4)学位论文:每位学位申请者须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供至少3本硕士学位论文和1份电子版论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收材料的送交地点和方式,请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材料归档规定》(校研院字[2003]10号)执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装潢必须按学位办公室制定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范》(见附件二)撰写和装订。电子版论文按照《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四)在网上提交。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
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博士学位论文一份、成绩单一份、各科试卷、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
2、具体要求
(1)论文评阅
论文评阅应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至少有三名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论文在送交评阅时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密封传递。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三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评阅人。
(2)论文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
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指导教师、二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相关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认可。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
(3)学位授予材料必须按照“填写说明”认真填写。所有与授予学位有关的材料一律要求打字。
(4)学位论文与论文摘要:每位学位申请者须在答辩前向学校上交四本精装博士学位论文。其中三本论文报送到学位办公室,另一本论文交到所在培养单位,各单位收齐后统一送到校图书馆中心办公室。博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及装潢必须按学位办公室制订的《吉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潢规范》(见附件二)撰写和装订。电子版论文必须按照《吉林大学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电子照片提交办法及要求》(见附件四)的要求在网上提交。
(5)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有关费用未缴齐者不能进行答辩。
第二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从2005级开始,所有推荐免试生需发表一篇不低于核心期刊论文,否则不能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本人为除导师外第一作者,且署名第一单位为吉林大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学位委员会
2005年7月
第三篇:地球科学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事项
地球科学学院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事项
一、博士(答辩受理申请时间)第一季度:1月10日(春季)截止,第二季度:4月10日(夏季)截止 第三季度:7月10日(秋季)截止 第四季度:10月10日(冬季)截止
(一)申请阶段: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从“校内外”进入,以下简称“系统”),上传大论文初稿,请导师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导师论文审核”中通过论文审核;系统中录入
①读书报告6-10篇(5年制、硕博连读10篇)(至少一次在学科或系或所的学术论坛做读书报告)②开题报告
③科研成果(请在“我的学位申请”栏目下录入)
④预答辩信息(必须有3位正高以上专家签名的答辩意见),“学位申请书”中的“主要创新成果”和“有待改进之处”;答辩申请报告(附发表论文首页、SCI及影响因子证明(进图书馆网上检索,自行打印,无需到图书馆盖章)),并请导师在答辩申请报告上注明“开题报告、读书报告已完成”,导师签字,以上材料递交系办审核,并确认申请。
论文送审进入国家学位系统评审。
(二)答辩阶段:
论文返回后,评阅意见会及时输入“系统”,待五份评阅书到齐后,请来系办领取所有评阅书,并将答辩信息输入“系统”,开始答辩程序。
(三)答辩完后,提交材料:每年3月10,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之前向研究生秘书递交下列材料: 1.答辩申请报告1份 2.学位申请书2份(从系统中打印,其中的“基层组织意见”请班长或团支书/党支书填写)
3.评阅书+答辩记录+表决票
4.独创性声明+版权授权书(需要原始签名版)5.博士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
6.论文3本(导师和学生均需签名)(申请论文缓交,请先填写“申请表”))
7.电子版的决议(答辩委员会评语)(答辩后发到zhjl@zju.edu.cn,恕不接受U盘拷贝)
(四)其他事宜:
1.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是与学位论文有关学科领域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评阅人不少于5位(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不少于4位,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者不少于4人)。评阅费300-500元/人。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4人,外校或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专家不少于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具备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担任,申请人指导教师不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如果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申请人的指导教师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学位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之间只能重复1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职以上职称人员担任。答辩费300-500元/人;答辩记录费100元/人。温馨提醒:
1.学部会后(6月25日左右)博士生可以网上提交最终版论文,请导师审核通过,并办理其他离校手续;
2.毕业的同学必须先办理好还贷手续,否则无法打印毕业证; 3.获得学位的同学必须在系统中录入完整的个人上报学位信息,否则无法编制学位证号,即无法打印学位证(这部分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如录入不准确,可能会对以后学位证书国家认证等造成不良影响)。
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
二、硕士(答辩申请受理时间)
第一季度:1月10日(春季)截止,第二季度:4月10日(夏季)截止 第三季度:7月10日(秋季)截止 第四季度:10月10日(冬季)截止
(一)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从“校内外”进入,以下简称“系统”),上传大论文初稿,请导师在研究生院管理系统“导师论文审核”中通过论文审核;系统中录入
①读书报告(4次,至少一次在学科或系或所的学术论坛做读书报告)②开题报告
③科研成果(请在“我的学位申请”栏目下录入)④预答辩信息;
答辩申请报告(附发表论文首页、SCI及影响因子证明,含录用证明(进图书馆网上检索,自行打印,无需到图书馆盖章),核心期刊(目录)只需附上论文首页),并请导师在答辩申请报告上注明“开题报告、读书报告已完成”,导师签字,以上材料递交系办审核,并确认申请。送审要求(副高以上专家,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
申请无成果答辩的,请先填写“特批答辩申请表”。
(二)答辩阶段:学生在系统中录入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信息,进入答辩程序。
(三)答辩完后,提交材料:每年3月10,6月10日,9月10日,12月10日之前向研究生秘书递交下列材料: 1.答辩申请报告1份 2.学位申请书3份(从系统中打印,其中的“基层组织意见”请班长或团支书/党支书填写)
3.评阅书+答辩记录+表决票
4.独创性声明+版权授权书(需要原始签名版)5.学位论文修改定稿申请表
6.论文3本(导师和学生均需签名)(申请论文缓交,请先填写“申请表”)7.电子版的答辩决议、答辩材料清单(下载)(答辩后发到zhjl@zju.edu.cn,恕不接受U盘拷贝)
(四)其他事宜:1.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应由3位及以上与论文有关学科领域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评阅人全部同意答辩,即可进行答辩。评阅费200元/人。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校内3-5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外系、外专业相关学科的教师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担任。如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时,申请人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学位论文评阅人与答辩委员之间只能重复1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记录人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人员担任。答辩费200元/人,答辩记录费60元/人。
凡是在截止时间后提交学位论文的研究生,其学位申请将列入下一次学科/学部学位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核。
温馨提醒:1.学科会后(6月25日左右)硕士生可以网上提交最终版论文,请导师审核通过,并办理其他离校手续;2.毕业的同学必须先办理好还贷手续,否则无法打印毕业证;3.获得学位的同学必须在系统中录入完整的个人上报学位信息,否则无法编制学位证号,即无法打印学位证(这部分信息是报送国务院学位办公室的,如录入不准确,可能会对以后学位证书国家认证等造成不良影响)。
2016-4-11
第四篇: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相关要求
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相关要求(修订)(*说明:此要求适用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港澳台在职兼读硕士研究生、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专业学位硕士)*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形势发展要求,规范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硕士学位申请者遵守学术道德规范,遵守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相应课程考试合格,学分达到我校规定标准,科研工作成果符合我校相关要求者,具备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硕士学位申请者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主要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硕士研究生须在答辩前将学位论文、《硕士学位申请书》送交导师审阅。导师根据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要求,在两周内审阅完论文。在获得导师同意答辩意见后,申请人向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MPA学员向MPA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2本学位论文及学院规定的相关科研成果等材料。以上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专人审查通过后,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2位副高以上职称同行专家(不限校内外)进行评阅。如学位论文属于被抽查论文,则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MPA学员由MPA教育中心)将以上论文及相关材料在规定日期前送校学位办(匿名送审论文不得出现申请人及导师的姓名),由校学位办负责实施论文“双盲”匿名评审工作。论文送评、评阅及结果回收工作期至少1个月。如未能按时提交送审材料而致使不能按时答辩的,由申请人本人负责,其学位申请事宜顺延至下一次学位申请、审核期间进行。
论文评审,如果有1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原则上不能答辩。论文必须经过修改,修改期不得少于半年,但不得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重新送审(属被抽查论文的,由校学位办重新匿名送审),通过后才能申请答辩。申请人如对此位评阅人的论文评审结果不服,可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申诉意见表》,经导师及学科专业指导组认定该评阅人的意见确有问题并同意重送,申请人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再送审一份论文。再送审后如通过,则可以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因重送而致使不能按时参加答辩的,其答辩事宜将顺延至下次学位申请期间进行);再送后如仍不通过,则不能答辩,此次学位申请无效。论文必须修改,修改期不得少于半年,但不得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重新送审,通过后才 1
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论文评审,如有2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则不能答辩,此次学位申请无效。论文必须经过修改,修改期不得少于半年,但不得超过一年,修改后的论文顺延至下一次学位申请期间重新进行相应送审,通过后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阶段。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名以上(含3名)同行专家(校内外不限)组成,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负责答辩有关的具体事务,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当是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就申请者学位论文是否通过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达全体委员2/3以上(不含2/3)视为通过。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修改后的论文经送审通过后,重新答辩1次。第二次答辩仍未通过者,其学位申请资格自动作废。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在职兼读制硕士研究生),论文未达到硕士水平不能如期答辩或已答辩但未能通过的,在符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在职兼读制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的条件下,可申请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按期毕业。毕业后2年内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试行完全学分制的全日制硕士生按《关于部分全日制硕士专业试行完全学分制的通知》(华师[2005]122号)执行)。
(五)硕士学位申请者答辩通过后,其答辩材料、科研成果等材料先由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MPA学员由该专业学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议)。分委员会进行审核以及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时,必须召开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应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的2/3以上(含2/3)会议方为有效。分委员会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一半以上(不含一半)视为通过。通过者的材料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是否授予相应学位时,必须召开会议,出席人员应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的2/3以上(含2/3)会议方为有效。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一半以上(不含一半)视为通过。通过者所授学位与其入学时的学科专业与 2
学科门类一致。
(六)各专业学位分委员会可对此本专业学位硕士答辩工作制定具体细则。
(七)本要求2007年9月起实施。凡以前规定中与此不符之处,均以本要求为准。
(八)本要求的解释权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2007年1月
第五篇:安徽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为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规范学位论文的内容和格式,特作如下规定:
一、对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 硕士学位论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硕士学位论文应能表明作者确已在本门学科上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一般是在硕士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后开始,其工作内容因学科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包括文献阅读、开题报告、拟定并实施工作计划、科研调查、实验研究、理论分析和文字总结等工作。论文正文一般应不少于3万字。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工作量,在论文题目确定后,用于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应少于一年半。
2.博士学位论文
略
二、对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
(一)编写要求
硕士、博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全部或某几部分组成,依次为:封面、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符号说明、正文、参考文献、附录、附图表、致谢、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具体要求如下:
1.封面
采用研究生部印制的统一封面、封面上填写论文题目、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学科(专业)、论文完成时间。
2.论文摘要
学位论文的中文摘要要应以最简洁的语言介绍论文的概要、作者的突出论点、新见解或创造性成果。硕士学位论文中文摘要一般应在500字左右,博士学位论文中摘要一般在1500字左右。英文摘要(Abstract)内容应与中文摘要基本相对应,要语言通顺,语法正确,能正确概括文字的内容。
3.目录
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标题应该简明扼要。
4.正文
正文是学位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它是将学习、研究和调查过程中筛选、观察和测试所获得的材料,经过加工整理和分析研究,由材料而形成论点。不同学科、专业有着不同的写作内容,但作为一般要求,论据、论点应力求准确、完备、清晰、通顺,实事求是,客观真切,简短精炼,合乎逻辑。其文体的格局和行文方式,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研究课题的表达需要,灵活掌握。
结论或引言是学位论文主体部分的开端,主要说明研究工作的缘起、沿革、目的、涉及范围、国内外研究现状、相关领域的前人研究成果和知识空白、理论分析和依据、研究设想、研究方法和实际设计的概念,以及文中拟解决的问题、理论意义和价值等,应言简意赅,不要与摘要雷同或成为摘要的解释,也不是提要。
结论是学位论文最终和总体的结论,是整篇论文的归宿,应明确、精炼、完整、准确。要着重阐述作者研究的创造性成果、新见解、新发现和新发展,及其在本研究领域中的地位、作用、价值和意义,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学位论文中的计量单位、制图、制表、公式规范、缩略词和符号必须遵循国家规定的标准,如无标准可循,应采用本学科或专业有着权威性机构或学术团体所公布的规定,如不得已必须引用某些未公知公用的、不易为同等读者所理解的或系作者自行拟定的符号、记号、缩略词等,均应一一在第一次出现时加以说明,给以明确的定义。
5.参考文献
本着以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撰写论文、凡学位论文中引用他人成果之处,均应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出版单位等。具体格式按科技应用文写作的标准要求。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的顺序列在正文的末尾。
6.附录
主要列入正文内过分冗长的公式推导,供查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或表格,重复性数据图表,论文使用的缩写,程序全文及说明等。
7.致谢
对给予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研究工作以及提供各种对论文工作有利条件的单位及仆人表示感谢。致谢应实事求是,切忌浮夸与庸俗之词。
8.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按学术论文发表的时间顺序,列齐本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或已录用的学术论文清单(发表刊物名称、卷册号、页码、年月及论文署名、作者排序)。
(二)打印
按照有关规定,凡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者,学位论文必须用中文撰写,外语专业用外语撰写。应有篇眉,偶数页篇眉为论文题目,奇数页篇眉为章节标题。页码位置:页面下端距中;页眉离页边距2.6,页脚距页边距1.6;字号:章标题宋体二号(加粗),节标题宋体三号(加粗),正文为宋体小四号(加粗)。文章标题、正文均为1.5倍行距。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输出,以力求整洁、清晰、美观。单面打印格式页面设置:左右各空3.2cm,上下留白分别为3.0cm、2.6cm;双面打印格式页面设置:左右各空2.8cm,上下留白分别为3.0cm、2.6cm,装订线0.4 cm。
(三)装订
学位论文撰写完成后,用研究生部提供的封面装订成册。所需份数由研究生本人和及导师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