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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抓好法制教育讲话稿
编辑:七色彩虹 识别码:20-105778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02 00:33:46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认真抓好法制教育讲话稿

认真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讲话稿

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全民法制教育和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几年来,我市在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方面做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把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

我市领导高度重视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多次明确指出,中小学法制教育是全民法制教育的一个重要部分,是提高市民法制意识,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必须下大力气认真抓好。为了切实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我市领导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

一是把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程。每年年初,市委常委会议及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依法治市工作,都把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明确提出,对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必须领导上高度重视,措施上过硬得力。1 9 9 7年1 2月,市委、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决定》,要求全市中小学把法制教育列为学生的必修课,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使学生的法制教育规范化、经常化、正规化”,力争我市的中小学法制教育走在全国前列。1 9 9 9年初市委制定的《关于加强依法治市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决定》又一次提出,把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全民法制教育的重点,“各类中小学校要继续认真组织上好法制课”,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明确要求组织编写《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

1997年2月,市委常委会在研究中小学法制教育问题时,提出要“抓紧中小学法制课教材的编写、审稿工作,年内出版,列入教载计划,实施教学”。市几套班子的领导十分关心《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以下简称《读本》)的编写工作,多次亲自过问、听取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读本》的编写,使《读本》在全国还没有中小学法制教育统编教材、无先例可循的情况下,得以顺利编写出版,为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提供了教材保证。

三是经常深入学校听课,指导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市人大李广镇主任、张余庆、郝春民副主任、庄心一副市长等领导多次深入学校,和学生一起听法制教育课,了解学生对法制课的反映,与教师共同讨论如何用好《读本》、上好法制课,检查学校落实法制课教学计划和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的情况。同时,还特别注重调查了解中小学法制教育遇到的困难,及时帮助教育部门和学校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法制教育扎扎实实地进行。

四是要求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支持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决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性的认识,“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小学法制教育及相关社会实践活动要给予关心、支持和协助’’,“新闻单位要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及《读本》推出的宣传报道,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这项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按照市里的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协作,特别是在《读本》编写和出版、师资培训、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优化育人环境、法制教育宣传等方面,有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领导高度重视,这是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原因。在今年四月中旬召开的市教育工作会议上,高丽书记和子彬市长对我市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了重要讲话,一再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对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

二、重在落实,把中小学法制教育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在素质教育中,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必须下大力气抓好法制教育。几年来,我局每年都把法制教育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柏生同志亲自抓,有关处室专人负责,从教材编写、制定教学计划、师资培训到选定和指导联系点等方面,根据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制定有力措施,狠抓落实,保证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顺利开展。

(一)组织力量认真编写《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1 9 9 7年,根据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由我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牵头,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我们本着探索和试验的精神,组织4 0多位教师及有关专家和法律专业人士,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和借鉴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关教材的基础上,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努力、编写并出版了《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读本》分小学版、初中版和高中版,共3册,每册2 O课,分别供小学中高年级、初中、高中学生使用。《读本》全套书近3 0万字,涉及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六十多项,全书列举的案例和事例多达1 5 0多个,还配了1 5 O幅彩色插图。三册《读本》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结构严谨,文字通俗易懂,循序渐进,由浅入深,形成体系。(二)制定周密计划,确保法制教育落到实处。《读本》编写完成后,我局重新调整了中小学法制教育课,制定了完整严格的教学计划,规定:从1 9 9 8年春季起,将《读本》列为中小学必修课,小学从三年级起,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每月至少安排一个课时用于法制课教学,主要由小学思想品德课、中学政治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除法制教育课外,我们还要求学校利用晨会、校会、团队活动以及其他课外活动进行法制教育,并规定从1 9 9 8年秋季起,各学校要在新学年开学的第一个月内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形成制度,持之以恒。我们还将交通安全、环保、禁毒、人口、国情及税法教育等纳入其中,统筹安排,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一做法得到了省人大、省教育厅领导的肯定,他们认为:“深圳市以法制教育课来统整其他专题教育课程,这个经验值得推广”。

(三)加强培训,强化师资。提高法制教育水平,关键在于教师。由于《读本》是新编教材,其任课教师多数都不是学法律专业的,要上好法制课难度较大,这就需要帮助教师熟悉和掌握《读本》的教学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过好教材关。为此,我局制定了分期分批培训法制课教师的计划,要求在两年内将全市中小学法制课教师轮训一遍。两年来,市、区教育局分别举办了十多期中小学法制课教师培训班,培训教师1 2 0 0多人次。培训班邀请有关领导、法学专家和《读本》编写组成员讲课,对教师了解和熟悉《读本》的内容及教学要求起了很好的作用。各区、学校还通过组织集体备课、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课教学方法讲座、示范教学及观摩课等活动,提高法制课教学水平。两年来,共举办了十多次全市性的法制课教学观摩活动。1 9 9 9年5月,我们组织了一次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优质课评选活动,近百所学校的教师参加了评选活动。目前,我市中小学法制课已成为一门普遍受到学生欢迎的课。一批优秀法制课教师也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脱颖而出,在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中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市共有中学1 0 1所,小学3 8 3所,为了抓好法制课教学工作,我们采取了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办法,于1 9 9 8年上半年选取了翠园中学、罗湖小学等1 4所中小学(每区2所,直属2所)作为《读本》教学工作联系点,要求各联系点在制定法制课教学计划、落实课时、培训师资、探索《读本》教学模式及提高教学实效等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为了加强对联系点的指导,我们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学校,帮助他们完善教学计划,研究《读本》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探索行之有效的教学模式。我局每学年都召开座谈会,交流联系点法制课教学经验,并在联系点举行教学示范课、观摩课,宣传和推广它们的《读本》教学经验。

在抓好联系点的同时,我们还通过检查和督导来推动面上学校的《读本》教学工作。1 9 9 8年5月,我局与市依法治市办共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读本》教学专项检查,两周时间,抽查了十几所中小学。检查结束后,及时交流总结,通报检查结果,对进一步抓好法制课教学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推动《读本》的教学,我局将《读本》内容纳入1 9 9 8、1 9 9 9年中考政治科考试范围。1998年11月和1999年9月,我局又两面三刀次对《读本》教学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

三、大胆探索,不断提高中小学法制教育 为了使中小学法制教育切实收到成效,几年来,我们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不断探索法制教育的新渠道和新方法,具体地说,就是力求做到“四个结合”.

(一)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既讲清《读本》中.的基本观点和基本原理,又结合学生思想、行为的实际和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

一是针对小学、初中、高中生的年龄特点、学习和生活实际,选择典型案例或事例,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让学生 用身边的事例学法、说法,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想学、爱学,不觉得有负担;

二是注重适应社会生活和学生健康成长所必需的基本法律知识的灌输,提高教学的实用性;三是在教学中讲述一些做人处事的道理,教会学生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不法侵害,避免意外事故。

(二)坚持教师主导和学生参与相结合。为了提高学生学法、知法的积极性,我们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尽量采取以案说法,以例释法的方式,组织学生讨论、研究问题,尽量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和 观点,使学生在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中加深对有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如深圳小学王容老师在讲授《未成年人的保护》一课中,采取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的形式,用“小品说法”、“抢答说法”、“漫画说法”等方式,将未成年人应受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表现得淋漓尽致。市电子技术学校政治组在讲授《怎样打官司》内容时,以罗湖区消助学校对子女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坚持“四个结合”,使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开展得生动活泼,形式多样。我市有关领导在深入学校听课和检查法制教育工作情况后,高兴地说:“学校法制教育注重调动学生内在的学习积极性,使学生想学、爱学,学得轻松活泼而不是增加负担,并学有所得,学有所用,达到了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万绍芬同志,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侣志广同志等,在对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后,也给予了较高的评价:“深圳市各级领导对青少年法制教育抓得紧、抓得实、认识高、工作到位。

几年来,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一是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过去,部分学生对法律的认识有较大的局限性,认为法离他们很远,法律主要是管那些犯罪分子的,与中小学生无多大关系。现在,他们认识到,法律就在自己身边,与每个人的学习、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目前在我市中小学校,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风气日渐浓厚,学生的精神面貌有了较大改观,校园内纠纷少了,互帮互学的多了,好人好事不断涌现。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率显著下降。1 9 9 7年以来,我市中小学生犯罪率连续三年为零,违法率低于广东省平均水平(1999年为万分之零点零七)。近两年,我市没有一个在校中小学生涉毒。广大中小学生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而且逐步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少人还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和智慧勇敢地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二是为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法制是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增添了新的动力。我市中小学在法制教育过程中,结合创建文明学校、文明小区、绿色学校、美丽校园等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校园基本实现了净化、绿化、美化。1 9 9 7年以来,我市先后评选出“文明学校’’1 0 0多所,省市级“绿色学校’’2 5所,省级“美丽校园’’2所。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称赞我们的学校是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靓丽风景线”。

三是推动了依法治教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组织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的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学习法律,不断增强法制意识,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工作的过程。随着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各学校逐步走上依法治校的轨道,有关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保护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学校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矛盾,不仅为人们所接受,也是各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严格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依法行政,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我局制定并实施的《深圳市教育局依法行政责任制》,得到市依法行政办的好评。

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尽管我市在这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进展较为顺利,但仍有不少薄弱环节,如与《读本》相配套的教参辅助资料还比较缺乏,法制课教师队伍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从全面提高青少年素质、培养“四有”新人的高度,根据依法治市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继续抓好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健全法制教育目标责任制,把法制教育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层层抓落实。二是继续抓好《读本》的教学,充实完善与《读本》相配套的教学辅助资料,制作相关的音像资料,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内容。三是提高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把法制课列入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程,通过在职培训、脱产进修等方式,培养法制课教学骨干,同时招调一批法律专业教师,充实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四是继续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开展法制教育科研,促进全市中小学法制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总之,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不断探索,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地搞好中小学法制教育工作,为依法治市,为深圳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篇:关于认真抓好

关于认真抓好“万名群众评机关”意见建议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近日,省直机关工委向省直各单位反馈了“万名群众评机关”意见建议,并要求以适当方式向机关党员干部通报,认真分析整改。按照厅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将《“万名群众评机关”意见建议反馈(摘录)》及厅领导最近收到的一封群众来信附后,并就做好意见建议排查整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意见建议的排查整改工作。虽然这次“万名群众评机关”活动,我厅在省直129个被评议单位中列最满意单位第16位,基层群众对我厅机关作风总体表示满意,且没有提出具体指向性的意见建议,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群众对省直机关带共性的63条意见建议中,有些问题在我厅同样不同程度存在。所附的群众来信,对我厅效能建设给予了肯定和赞扬,但也提出了善意的意见建议,这既反映了群众的心声,也反映了我们工作中仍有可以持续改进的空间;既可以看到群众对我厅的信任和肯定,也可以看到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应该引起厅机关各部门、厅属有关单位的高度重视,以认真积极的态度,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的呼声。

二是要进一步排查存在问题。厅机关各部门、厅属有关单位要召开班子会或干部大会进行专题研究讨论,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对照《“万名群众评机关”意见建议反馈(摘录)》及这封群众来信,结合千名领导干部帮扶千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活动和百名处长挂百县活动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把握农民群众对农业部门的新要求、新期待,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影响机关效能、妨碍农民创业的意见和问题,深入剖析产生的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三是要狠下功夫抓好整改。要按照工作职责,对需要整改的问题仔细分解责任,做到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对群众反映的个性问题,要逐条核实解决,认真整改,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群众提出的共性问题,要通过建章立制来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对合理化建议要积极采纳,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取信于民。

各部门、各单位排查到的意见和整改措施,请于10月15日前书面报厅效能办。

202_年9月8日

附:

“万名群众评机关”情况反馈(摘录)

1、官僚主义严重。机关办事难问题还大量存在,门好进、脸好看、话好说,但事不办或拖着办;个别人公仆意识淡化,官气十足,不能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甚至对群众的疾苦、合理诉求麻木不仁;有的领导下基层喜欢前呼后拥,对上不讲真话,对下喜欢听假话;有的到基层摆架子、拿土特产。

2、行政效率低下。“中梗阻”现象在一些部门、地方比较严重;部门与部门之间互设前置条件,缺乏沟通协调,互相推诿;行政审批项目偏多、环节过繁、时间过长。有些部门办证、审查、审批的程序和手续相对繁杂,有的时限还较长,且处理问题的灵活性不够;有的群众反映,到机关办事比较困难,工作人员不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来回折腾人,群众跑断腿,怨言颇多;有的单位投诉电话、热线电话解决效率低下,同一问题投诉十多次无人解决,节假日投诉无人接听。

3、文山会海现象严重。不少市县的同志反映,省里有时会议过多,文件过多,一个接一个,而且时间紧,有时人员都协调不过来;还有的市局反映,省厅的业务会每月至少一次,有时三四次。特别是综合部门,陪会现象严重,市里有时一周内跑二、三趟到省厅开会,有些无关会议也要领导参加。

4、了解基层不深入。政策出台之前要多深入基层先行调研,多征求基层意见,真正了解社情民意,少拍脑袋决策;政策出台之后不能解释多变,否则难以执行;新的政策规定出台后,上级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的指导,使下级部门更易于具体操作。

5、检查评比过多过滥。基层反映,现在有的检查、评比,花钱不少,只重形式,有的单位甚至花钱给自己投票,造成基层负担沉重,而且结果失真;有的单位对基层工作定指标、下任务,标准过高,不切合实际,遇到问题不是主动协调解决,而是采取命令式的工作方法;还有的基层单位反映,上级党政部门开展的主题活动较多,到了下面都搞混了。

6、乱执收执罚。一些基层单位和企业反映,在一些项目审批上还是要靠人情、关系,工作压力大;群众对一些涉及生产生活的垄断行业频繁涨价、收费不透明反映强烈,认为有的价格听证会感觉是走过场;还有的群众反映,少数工作人员素质低,敲诈勒索,不讲原则、乱作为问题突出。

7、创新难度较大。省直有的部门要求创新,到了市县一级都要增加创新内容,基层落实起来很难;有的思维方式陈旧,工作方法简单,满足于当“传声筒”、“中转站”,对如何创造性地抓落实缺乏思考,工作缺乏应有的主动性、积极性。

8、作风建设时紧时松。作风建设不是一阵活动、一阵热潮,应搞好制度建设。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效,努力建立和完善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9、形式主义严重。有的心态比较浮躁,满足于追求立竿见影的“显绩”,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对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既不动心、也不动手。

10、考虑基层工作困难不多。有的单位布置工作时,积压了一个或几个月的某项工作,给基层的时间很少,要求下级在半天或一天之内完成,导致基层只能虚假应付。

群众来信

尊敬的毛厅长:

很高兴我今天终于拿到了证,非常感谢您的关心和支持。虽然不敢说创业一定能成功,但对我来说总有一份希望吧!

此次到贵厅办事不管是行政大厅(注:应是行政审批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是省渔业局的工作人员都很热情。特别是詹书品主任态度和蔼,热情周到,甚至把证直接寄到了我家里,免去了我大热天劳累奔波之苦,真的很令我感动。同时我也要感谢省渔业局的全体工作人员。

此次办证历时七十多天,虽然事情最终是圆满办成了,但我觉得贵厅办事的方式方法有些地方还可改进。举例说吧,贵厅推行的是电脑化办公,很多东西都只在网上公布,而不电话告知办事当事人,这点给我们造成了一点麻烦。因为我们家在农村,农村的实际情况您大概不太了解,懂电脑的人不多,有电脑的人家更少,我们一个乡才一个网吧,且整天人满为患。我5月18号第一次把材料送到贵厅,过了半个多月,请别人帮我上网查了一下,发现结果公开一栏显示为不准予许可。经了解,原来是我的申报材料不齐,并不是政策不允许,可工作人员没有电话告知我,而这却耽误了我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我建议贵厅能多提倡一下“三分钟”精神,多考虑农村、农民朋友的实际情况,多为农民朋友提供便利。还有就是我觉得贵厅有关部门的服务态度还有待改进,我去贵厅共4次,遇到的少数同志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干什么”,虽然我能理解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但这种查问式的态度让人很不爽,我希望能改进一下,多一些文明用语。

此致

敬礼!

陈思辉 202_年8月5日

第三篇:认真抓好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㈡认真抓好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继去年12月13日全省在钟祥召开现场会后,我县紧接着12月28日在永河召开了勤工俭学和后勤工作现场会。今年4月24日,全市后勤管理工作现场会在罗田召开,7月26日教育局办了一期学校后勤工作培训班,这充分说明从上到下对学校后勤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一直认为,学校后勤管理属于“大教学”的范畴。学校后勤工作是教育教学的“助动器”、“服务器”。后勤工作的好坏,事关学生吃、喝、拉、撒、睡等等,事关学校安全和正常运转,事关教育形象的提升和教育质量的提高,后勤稳则前勤稳,后勤乱则前勤乱。因此,教育局始终把加强学校后勤管理、提高后勤服务质量作为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创办社会及师生满意后勤工程的重要途径。下面,就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1、加强学校风险转移管理,共建和谐校园

据初步统计,今年全县约17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溺水11例,意外5例,车祸1例,这些安全事故的发生给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以及学生家长带来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沉重的经济负担,直接影响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社会的稳定。特别是目前我县有些农村学校,学校和学生家长抵御风险的能力有限,一旦发生大的安全事故,基本无力化解。因此,构建教育风险防范管理体系势在必行。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政策环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些,一是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省、市教育和保监部门都十分重视学校风险防范与风险转移工作,同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性文件,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举措,今年7月14日,中国保监会、教育部又在北京成功举办了“防范教育风险,共建和谐校园”的高层次论坛,把构建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到一个崭新的认识阶段,为教育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对推动我们今后的工作的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和现实意义。二是近年来,我们在从事学校风险转移工作中,加强了部门协调,逐步规范操作程序,摸索到了一些方法,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为今后的工作开展打下了基础。

关于学校风险转移工作,虽然总体形势比较好,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规范的现象。尽管发生在少数地方、个别单位,但不能等闲视之,否则会影响整体、影响大局、贻误工作,特别是要从根本上提高对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规范管理的认识。在这里,我要强调以下三个方面的意见:一是要遵循依法依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要有法规意识,所有从事这项工作的同志都要有法纪观念,依据《保险法》、《保险机构管理规定》来规范我们的实际工作。要规避好风险,切莫平时工作受累、处理结果我们的干部流泪。二是遵循“自愿投保”的原则。在搞好保险知识和投保理赔常识宣传的前提下,做好细致的解释引导工作,切实落实“投保自愿”的原则,做好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由学生家长签字,一并收回妥善保管, 做到宣传得法,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三是遵循市场化公平竞争原则。我们要把主要精力放在政策引导上,具体工作人员要把主要精力转到服务上来,努力改变重保费收取,轻理赔管理,重佣金结算,轻社会效益的局面。按公平竞争,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与各家保险公司划分区域,不得交叉抢保。民办学校要按统一划分区域进行运作。各家保险公司应积极比服务态度、比赔付质量、比工作效率,要以客户满意度来衡量工作的取舍。另外,根据学校风险转移工作实际,经多方协商、认真研究,全县所有学校从今年起,全面推行学校财产保险,该险种主保学校房屋及围墙、计算机、锅炉等。学校财产保险由保险公司按估价保额内实际损失给予赔付。

第四篇:法制教育讲话稿

培养守法习惯,争做合法公民

各位老师:

下午好。我讲话的题目是《培养守法习惯,争做合法公民》。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从202_年起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今年的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争做学法守法好公民,自觉尊宪护宪”。根据我们学校的实际,也开展了相关的活动,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黑板报,积极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为今后更好贯彻落实《通江县教育局202_年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实施方案》。

我主要讲三点:

1、法律重要性。治理国家离不开法律。我们经常讲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或者有法不依,将会成为一盘散沙,社会会混乱不堪,国家就会处于**之中。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发生的文化大革命就证明了这一点。在十年中,由于法律不完善或者有法不依,人民群众深受其害。1982年,我国制定了建国以来的第四部宪法,俗称1982年宪法,也称为现行宪法。以82宪法为核心,我国先后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开始走上依法治国的道路。截止202_年8月底,我国已制定法律240部,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涵盖了社会关系的各个方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公民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法。法律伴随我们的一生。自从来到人世间,首先享有的法定的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我们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具备劳动能力时,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达到法定年龄,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服兵役的义务,有登记结婚的权利,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告别人世前,还可根据法律规定立下遗嘱的权利。在日常生活的方面,我们的行为还与各种法律打

交道。比如:走在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靠右走;在红绿灯的路口,红灯停,绿灯行。

2、守法光荣,违法可耻。法律很重要,在人们心目中,法律永远是神圣的。法律具有权威性,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制裁违法犯罪,法律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作为教师更应树立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一方面,我们可以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另一方面决不能忘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当今社会,惟有崇尚法律、遵纪守法,才能享有充分的权利,获得真正的自由。在生活中,我们常发现,有一些人,由于缺少法律意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这些人的行为给家人造成巨大的打击,甚至导致家破人亡。一个人一旦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社会给他的眼光是蔑视、是厌恶、人们会避之不及。这种人犹如过街的老鼠,人人喊打。所以,守法光荣,违法可耻。

3、从现在做起,做自身做起,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就必须学法、懂法。作为教师只有深入理解、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好的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因此,我们向全体教师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1)重视自身道德修养,“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到自觉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日常规管理的要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

(2)谨慎交友。在社会应谨慎交友,远离不三不四的人,是因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容易让我们沾染不良习气。所以,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3)学法守法。我们要学习各种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提倡充分利用8小时以外的时间学习法律法规,做到学法有笔记,学法有体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育人环境,让依法治校落到实处。

(4)宣传法律。各班级应积极组织学生集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宪法》常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制启蒙教育,小学低年级每学期开展不少于2课时的集中学习,小学中、高年级不少于4课时的集中学习。

老师们,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法律伴随我们成长。希望大家从现在做起,做自身做起。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同时,认真学法、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树立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自律,做一个守法的人。为自己成为合格的守法公民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_年12月22日

第五篇:法制教育讲话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1)

时间:202_年10月

主讲:李稳根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

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应该健康成长。

案例一:九青年结伙抢劫

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为了叙述方便,我先把这九个人的基本情况作以介绍:

2004年,上列九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中学,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04年3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第二次,2004年4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10元;

以上,参与抢劫8次,刘某参与抢劫4次,张某某参与抢劫5次,某某某参与抢劫3次,樊某参与抢劫3次,李某参与抢劫2次,梁某某参与抢劫1次,关某某参与抢劫1次,丁某某参与抢劫1次。所抢现金被九人用于吃喝花用。

保某某等九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鉴于保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应减轻处罚。刘某、梁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周岁,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犯罪的情节比照主犯从轻处罚。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丁某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且是本案的从犯,应减轻处罚。法院2004年某月15日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以抢劫罪,判处保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02_元;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500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樊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00元;判处关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从客观方面看,被告人必须实施了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均使用了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财物。这是所说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者强制,如杀伤、殴打、捆绑和禁闭等。这种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从而劫取财物的手段。抢劫罪的胁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胁,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从而顺利劫走财物的行为,被胁迫的对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亲属,朋友或者同事。从庭审调查的事实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对象选择在学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学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点,各个被告人收集一起,寻机作案,从身份上,是社会青年对付在校学生,力量对比上,或是三对一、四对

一、甚至九对一,给受害人以暴力和胁迫,迫使受害交出财物或任其掏出钱物拿走,其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方面的要件特征。

从客体上看,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权利。以本案看,由于九被告人行为,不仅使受害人的财产权利妈:即学生身上仅有的现金被抢,而且使有的学生不敢上学,有的被致伤送医院治疗,有的辍学种地,甚至牵连到学生家长,对学生上学是迎送往来,严重地侵害了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破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在学校和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主观方面,抢劫罪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即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离开学校后,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群居,生活无靠,便打起了抢钱的主意。尽管各被告人万般抵赖,狡辩是借、要,但谎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没有向连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认识的人借上钱的道理。揭开伪装,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抢劫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

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满十四岁不满,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

《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邱某、武某某盗窃案。

邱某,22岁,某某某人,个体户。武某某,17岁,某某城关区人,某某一中学生。贺某,14岁,某某一中学生。刘某某,14岁,某某一中学生。2005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武某某对贺某说:“某某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到某某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把邱某某从某某叫来某某,6月15日上午,武某某、贺某某入室、刘某某放哨,偷了2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刘某某分得202_元,其余由武某某拿着,四个人上某某,回来后,只剩3000元,其余均在某某挥霍。

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2、盗窃罪的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这件案子的主要教训是:贺某年幼无知,听信欺骗,引狼入室,造成严重后果。青少年学生世界观没有完全定型,思维方式极不稳定,判断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细思量,权衡利弊,切不可头脑发热,贪图蝇头小利而误入歧途。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话稿(2)

时间:202_年12月

主讲:娄铁强

案例三在校生酒后伤人受害者亦属活该。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张某某,16岁,某某职中二年级学生。200某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某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某某,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某某就将张某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说着,候某某到了跟前,问:“什么事?”艾某某就将发生的事给他说了,孙某某说:“没事”。候某某说:“咋没事?”并问张某某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某说:“你想咋办就咋办。”候某某就在张某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某某被候某某搡不予考虑门背后时,张某某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头发,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候又捅一刀。候某某在被推至床边时,将张某某撕到床上,压在身下,张某某又在候的胸部边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

经法医鉴定:候某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张某某故意持械伤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对候某某人身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民事赔偿责任张某某负百分之五十,候某某负百分之四十,学校负百分之十。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某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2、故意伤害罪。《刑法》243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构成犯罪的行为是故意伤害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 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使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心而论,这起案件应该给伤害别人的人和受别人伤害的人送上一副对联: 上联:酒后撞人 张某某先不应该。下联:逞能耍二 候某某亦属活该。横批:法盲一对 这两个在校生,判了刑,赔了钱,挨了疼,应该有哪些教训?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若,张某某遵守校规,不的校内喝酒;假如他撞人之后,说声“对不起”; 假如候某某少一些哥们气,少一些逞能好事、少一些二杆子劲,会是什么结果呢?这件不该发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之四:触法网不思悔改

再犯罪迷途难返

关某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2月28日,初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某人。200某年6月15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元。

200某年8月份,关某某伙同景某(男,汉族,生于1985年4月8日,小学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农民。)、钱某某(男,汉族,生于1984年1月8日,高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某某一中高一学生)等人乘无人之机,采取翻窗入室、从阳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后在某某酒厂、某某水电局家属楼盗窃作案,窃得VCD、白酒、香烟等物品,其中关某某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4900余元;景某参与盗窃7起,盗窃价值6900余元;钱某某参与盗窃6起,盗窃价值5900余元。其中被盗窃物品被告人大部分已吃喝花用。关某某、景某、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因三人犯罪时均未年满18周岁,且钱某某有投案自首情节,应当从轻处罚。关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依法应撤销缓刑。关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原犯抢劫罪,已判处有期徒刑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景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钱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2_元。

关某某,200某年6月15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200某年11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202_年1月2日刑满释放。202_年某月6日,关某某与朋龙在“某某某某”的“筑心缘”酒吧饮酒至22时许,关某某准备回家休息,行止某城中心什字处,关在什字西北角“某某”网吧门口碰撞了正在门口打电话的原某某移动公司职工王某某,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引起撕打,后被围观群众挡开。王离开后,关跑进“心语”饮吧拿出某某一中学生刘某某放在该饮吧的一把长约40公分,宽约5公分的砍刀,四处寻找王某某,最后在某某电影院招待所二楼楼道找到了王某某,关将王某某拉到了招待所外面的街道上,用砍刀在王某某的头部砍了一刀,将其致伤。经法医鉴定,根据面部损伤程度,符合《人体轻伤鉴定标准》第14条之规定,系轻伤。关某某遇事不能正确对待、冷静、慎重处理。而持刀故意伤害 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关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罪,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关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本案涉及《刑法》三个概念:

1、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3、数罪并罚。是指一人犯数罪,人民法院对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

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关某某,一名初中学生,从15岁在校就与社会上的不良青年结交,参与抢劫,被判缓刑,却不知悔改,视法律为儿戏,好逸恶劳,又伙同他人多次盗窃,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刚刑满释放后,又混迹于酒吧,充当痞子,寻衅滋事,持刀砍人,蔑视法律,短短三年连犯三罪,再落法网,陷入犯罪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令人可悲、可叹、可气、可恨。

同学们:听了节课,审视四个案例,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哪些启示呢?我想应是5句话,15个字: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独、敢维权、要坦白。

1、慎交友。保某某、刘某、张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关某某、梁某某、丁某某抢劫一案是200)年引起学校、家庭、社会关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经过公安机关深入细致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进一步审查,以及人民法院的两次开庭审理,终于划上了句号。本案各被告人纠集一起,在短短的一个月之内,作案十多起,抢劫现金二百余元。其结果令人吃惊。他们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呢,从本案的审理和走访监护人等途经可以看出有几个原因。本案多数被告人过早离开学校,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过早涉足社会,沾染了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称兄道弟,哥们义气是非不分,良莠不辩,以至胆大妄为,以身试法。关某某上初中期间与保某某、刘某相识,平时常在一起玩耍,因家中无人管教,遂以无钱吃饭,交房租为名,要关某某、李某、丁某某与其一同参与抢劫活动。关某某、李某、丁某某哥们意气驱使,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记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迹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每个青少年都应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人的行为,是受思想支配的,没有良好的思想,就不会有正确的行为。学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课,法制课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实实在在的道理,我们要从中悟出做人的理想价值,不仅学会做学问,学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学会做人。保某某、关某某等人法制观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胁迫手段获取不义之财来满足自己好逸恶劳的生活,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在何处?我认为,勤劳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学,学好本领,参加工作获取报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骗、偷、抢等手段弄钱,那就是邪门歪道,轻则受到道德的谴责,重则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们应该立大志,苦学成才,长大报效祖国,用劳动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独。钱某某、李某、丁某某原是某中、某某中的学生,平时几个人的表现都是不错的,保某某、关某某叫他们作案,他们几个在校生不但不制止,反而积极配合,足见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慎独”意识,缺乏自我约束能力。我提醒同学们一定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要有自己的主见,且不可盲从。

4、敢维权。每一个青少年都应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法修订后,对正当防卫作了新的规定,即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就学校而言,如果每个同学都充满正义感,见义勇为,碰到类似抢劫的情况,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们就能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学习环境。犯罪分子就没有藏身之地。

5、要坦白。一旦做错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师、学校、有关机关把事情讲清楚,争取从宽处理。今天的几个案例中,被告人都能如实供述犯罪过程,才被依法从轻发落,判了缓刑。所以,我奉劝同学们最好是从小学法、懂法、守法,万一触上法网,就应该主动坦白、自首,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已经踩上犯罪边缘线以及准备实施此类行为的同学,如果再不悬崖勒马,亡羊补牢,那么,保某某等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因为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

最后,祝愿青少年朋友们,同学们,勤奋学习,只争朝夕,时刻准备着,为创造中华民族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

中学生法制教育材料——认识毒品

时间:202_年6月

主讲:盛利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被称为是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我国是一个曾遭受毒品严重危害的国家,历史上的毒祸曾给中国带来深重的灾难,几乎使中国陷入亡国的境地。今天,毒品死灰复燃,再次向我们发起了挑战。由于毒品在我国死灰复燃的时间相对较短,预计毒品的蔓延还将有一段发展时期。

毒品的分类(1)麻醉药品

A.鸦片类:包括天然来源的鸦片以及其中所含的有效成分,如吗啡、可待因,也包括半合成或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如海洛因、杜冷丁、美沙酮、芬太尼及盐酸二氢埃托啡等。

B.古柯类:柯卡因、古柯叶和古柯糊。C.大麻类:大麻、大麻脂、大麻成品。(2)精神药品:

A.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如巴比妥类、苯二氮卓类。B.中枢兴奋剂,如苯丙胺、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MDMA)。C.致幻剂,如麦角酰二乙胺、北美仙人球碱、苯环利啶(PCP)。毒品知识13问

1、什么是毒品?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指出:“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什么是罂粟?

罂粟是二年生草本植物,花有红、紫、白等色,果实为球形,未成熟果实中有白浆,是制鸦片的原料。罂粟的原产地并不是中国,罂粟及其制品传入中国始于唐代。

3、什么是阿片?

阿片一词来自希腊文OPium,是“浆汁”之意,是罂粟科植物罂粟的未成熟蒴果切开口后流出的液汁干燥而成,又称鸦片、乌烟、大烟土、阿芙蓉、大烟。小剂量的阿片具有镇痛、镇咳、止泻等药用功能。

4、什么是吗啡?

吗啡是从鸦片中提取的生物碱,是鸦片中起主要药理作用的成分。临床医疗适用于持续性钝痛或锐痛,还可与镇静药联合作为麻醉前给药。吗啡具有很强的成瘾性。

5、什么是海洛因?

吗啡与乙酐加热化合后得到一种白色结晶粉末,学名二乙酰基吗啡,海洛因被作为其商标名使用。海洛因具有极强的成瘾性,目前国内外只有吸毒者滥用(称其为白粉),临床治疗并不使用,被列为非医疗用毒品。

6、什么是大麻?

大麻是生长于温热带地区的一种一年生草本植物。种植大麻的目的主要是用其纤维纺织布类及其它织物(如绳索、麻袋)。大麻中的酚性成分具有精神活性作用,易被滥用,目前已成为毒品植物中最大众化最具有世界危害性的一种。

7、什么是可卡因?

可卡因是从古柯树叶中提炼出来的白色结晶状细微粉末,属中枢兴奋剂,其药用价值是作为局部麻醉剂。可卡因药性猛、成瘾快,具有极强的成瘾性。国际上被称为“百毒之王”。在非法毒品交易中又被称为“雪”。

8、什么是冰毒?

冰毒即甲基苯丙胺,也称甲基安非他明,是一种以麻黄素为原料制造出的纯晶体,故称为冰或者冰毒。它是一种强烈的中枢神经兴奋剂。

9、什么叫药物滥用?

药物滥用通常指的是人们反复大量地使用与医疗目的无关的具有依赖潜力的药物或化学物质,是一种有侼于社会常规地使用药物或其它成瘾物质的行为。

10、什么是吸毒?

吸毒也称为药物滥用。世界卫生组织专家委员会所下的定义,是指非医疗用途的、长期、反复并以不断增加用药剂量为特征的强迫性自行药物摄入行为。

11、什么叫身体依赖性?

身体依赖性亦称生理依赖性。是由长期、反复使用依赖性药物造成的一种机体的适应状态。一旦中断用药(或突然减少用量),身体便会出现一系列的症状即戒断综合症。

12、什么叫精神依赖性?

精神依赖性亦称心理依赖性。是指多次用药成瘾后,导致精神或心理上对毒品的一种主观渴求或继续使用该药的强烈欲望。如人们通常所说的“心瘾”即是心理依赖性的具体体现。

13、什么叫药物耐受性?

许多药物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产生一种药物耐受现象,主要特点是在长期用药中个体对该药物的反应减弱,为达到相同的药效或得到相同的反应,就必须增加该药的用量。

吸毒对社会的危害

(1)对家庭的危害: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吸毒者在自我毁灭的同时,也破害自己的家庭,使家庭陷入经济破产、亲属离散、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2)对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吸毒首先导致身体疾病,影响生产,其次是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毒品活动还造成环境恶化,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

(3)毒品活动扰乱社会治安:毒品活动加剧诱发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无论用什么方式吸毒,对人体的肌体都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吸毒对身心的危害

(1)吸毒对身体的毒性作用:毒性作用是指用药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引起的对身体的一种有害作用,通常伴有机体的功能失调和组织病理变化。中毒主要特征有:嗜睡、感觉迟钝、运动失调、幻觉、妄想、定向障碍等。

(2)戒断反应:是长期吸毒造成的一种严重和具有潜在致命危险的身心损害,通常在突然终止用药或减少用药剂量后发生。许多吸毒者在没有经济来源购毒、吸毒的情况下,或死于严重的身体戒断反应引起的各种并发症,或由于痛苦难忍而自杀身亡。戒断反应也是吸毒者戒断难的重要原因。

(3)精神障碍与变态:吸毒所致最突出的精神障碍是幻觉和思维障碍。他们的行为特点围绕毒品转,甚至为吸毒而丧失人性。

(4)感染性疾病:静脉注射毒品给滥用者带来感染性合并症,最常见的有化脓性感染和乙形肝炎,及令人担忧的艾滋病问题。此外,还损害神经系统、免疫系统,易感染各种疾病。

女性吸毒危害尤甚

女性与男性在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差异,她们在社会和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决定了女性吸毒为艾滋病传播提供的空间更广阔,带来的社会危害更大。

目前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总人数为86万,女性吸毒人数为13.8万人,在一些省区,女性吸毒所占比例高达40%多。

专家指出,为从根本上遏制毒品和艾滋病的流行,应建立有效的三级预防体系。在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毒品和艾滋病问题的今天,女性吸毒因其特殊性而开始受到关注。由于女性与男性在生理和心理等方面的差异,她们在社会和家庭中所扮演的角色,女性吸毒为艾滋病传播提供的更广泛的空间,决定了女性吸毒带来的社会危害更大。

联合国禁毒署、艾滋病规划署和中国国家禁毒委不久前在南宁举行了名为“女性滥用毒品社会后果与健康危害”会议。来自联合国的官员和专家会同中国专家学者就女性与毒品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据联合国禁毒署对亚洲国家的一项减少毒品需求的调查显示,亚洲国家的吸毒在继续增加,并不断出现更为有害的吸毒方式。许多人吸食多种物质,注射多于吸入,共用针具、注射器、吸毒用具、毒品溶剂和制剂现象严重。而这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艾滋病病毒的加速传播。在被调查的7个国家中,毒品和艾滋病的形势非常严峻。注射毒品人群成为艾滋病病毒感染的主体。在缅甸,62%的吸毒者感染了艾滋病病毒,泰国为30%-40%,尼泊尔为45%。马来西亚大约77%的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为吸毒人员,越南为65%,而目前中国累计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总数的72%是吸毒者。专家们在调查中发现,女性吸毒在这中间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

中国女性吸毒问题引起了国际上的关注。在过去的10年中,我国女性吸毒者数量上升,占总吸毒人数的比例也在上升。根据公安部统计的数字,目前全国登记在册的吸毒总人数为86万,女性吸毒人数1999年为11.8万人,到202_年上升为13.8万人,上升幅度近17%,在一些省区,女性吸毒所占比例高达40%多。

女性吸毒带来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俗话说,一个女人一个家。女人在家庭中承担着生育和哺养后代的重任。而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吸毒女性年龄偏低且未婚。据卫生部的一份专家调查报告,女性吸毒者平均年龄在22-27岁之间,比男性平均年龄小三四岁,高中以下文化居多,一半以上未婚。她们面临着成家和生育的问题,对家庭和后代的危害可想而知。吸毒女性由于长期吸毒、卖淫,健康受到严重损害,性病、传染病比较普遍。调查显示,吸毒女性的丙型肝炎感染率在8.3%-79%之间,梅毒感染率在1.4%-29.2%之间。

更令人担忧的是,女性吸毒者普遍存在“以淫养毒”现象,通过卖淫获取高额毒资,这一比例高达一半以上。重庆市公安局的调查显示,该市女性吸毒群体中以淫养毒者高达95%以上,年龄最小的仅有11岁。而女性吸毒共用注射器比例高的特征,决定了她们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机率加大,艾滋病病毒感染率高达25%。由此产生的恶果是,吸毒女性特别是已感染艾滋病病毒女性的性乱及高比例的卖淫行为,将艾滋病病毒从吸毒人群向正常人群扩散。专家说,从社会人群的角度来看,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吸毒女性的性行为,是一个地区艾滋病流行最具威胁的因素。

在广西百色市文明街永安巷,有一个家里11人全部染上毒品的家庭,家长叫凌玲,44岁,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曾经因为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劳释后不久就成了百色市的第一代吸毒人员。他1990年在云南做生意时染上毒瘾,从此不可自拔,并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他的妻子、妻妹、女儿最终都走上了吸毒道路。为了谋求毒资,凌氏家族成了毒品“零包批发站”,他们将毒品分成一小包一小包卖给吸毒者,赚取高额的利润。1991年,凌氏家族靠卖“白粉”居然盖起了一栋三层的楼房。

在这种家庭环境的熏陶下,原本性格外向、聪明伶俐的女儿凌敏无心学习,经常跟一帮13、14岁的烂仔吃喝玩乐,并且染上了吸毒,从此像一朵放纵的野玫瑰,谁有钱和白粉就和谁睡觉。

不到一年,凌敏发现自己的身体免疫力明显下降,经常感冒喉咙痛,然后就发起低烧。自治区卫生检疫部门来到戒毒所进行艾滋病毒血液检测时,发现凌敏不但感染了艾滋病毒,而且右腿并发症引起动脉血管瘤。202_年5月13日,凌敏在与吸毒人员厮打时,右腿被人踢了一脚,造成动脉瘤爆破,右腿全部萎缩溃烂,逐步变成了干枯的木乃伊的样子。凌敏看着自己可怕的右腿,歇斯底里地大喊:“我还活着干什么,让我去死吧!”

艾滋病今天已经成为人类健康的杀手。艾滋病影响到很多国家的人口死亡率、生育率、人口增长以及家庭结构。联合国最新发表的一份人口报告称,今后5年内,全球预计将有1500万人死于艾滋病。202_年,全球有3610万人携带艾滋病病毒,因艾滋病而死亡的达300万人,为历年来最高数字。更让人担忧的是,在全世界范围内,目前每天有约1.5万人感染艾滋病病毒,95%以上在发展中国家,其中有1700人是15岁以下的儿童,约1.3万人年龄在15至49岁之间;妇女占50%,约50%年龄在15至24岁之间。

艾滋病在我国也呈现加速流行趋势,专家最新测算显示,我国目前实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已超过60万人,性病发病实际病例数至少为400万例。由于吸毒与艾滋病感染的真实规模难以统计,有关专家估计的数字远远高于公布的数字。官方和专家对此深感忧虑。针对女性吸毒所带来的社会危害,专家们呼吁有关部门应对女性吸毒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爱,必须加强落实针对女性吸毒者的预防艾滋病干预措施,尽快控制这一核心人群把艾滋病病毒感染继续向一般人群扩散。

卫生部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的吴尊友博士认为,过去人们对女性吸毒的严重性未充分认识,研究人员也忽视了这一点。现在国家有关部门已开始重视女性吸毒问题。但从可观察性看,女性获取毒资的手段与男性不同,更具有隐蔽性;女性滥用毒品后,比男性更容易感染艾滋病;女性有着比男性更好的毒品药理感觉,她们具有上瘾快、感觉好、依赖性强和戒断难等特点,而由于女性的心理脆弱、承受能力差,所以她们更容易陷入复吸。这些都给研究和预防工作增加了难度。吴尊友说,在吸毒传播艾滋病严重的地区,公安和卫生部门应该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沟通和交流,以便决策时更科学、更有针对性。另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现在女性吸毒和低龄化日趋严重,而我们的家长缺少毒品危害意识和危机意识,总觉得毒品和艾滋病离我们的生活还很远。我们做过一些调查,一幢楼里有一个孩子吸毒,很快就有另一个孩子也跟着吸,会一个传染一个。所以家长和老师要有紧迫感,告诉孩子今天是一个有毒品存在的社会,及早采取预防教育行动。否则,毒贩子就会抢在我们前面。如何从根本上遏制毒品和艾滋病的流行?云南省药物依赖防治研究所副所长李建华认为,应建立有效的三级预防体系。

首先是建立面向公众的预防宣传教育体系。李建华指出,目前我国关于毒品与艾滋病的宣传流于简单化,一些公益性广告生硬、单一,没有根据不同的人群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且宣传呈阶段性,主要集中在每年的“6.26”国际禁毒日和12月1日的国际艾滋病宣传日。专家建议宣传体系的建立应以社区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功能,通过社区辐射到全社会。

其次是建立针对脆弱人群的预防体系。对行为易于出问题或已经出现问题的人群除了进行有关预防知识的教育外,还应提供生活技能的帮助。这一工作应以非政府即民间社团组织为主,强化非说教性和非强制性色彩。

第三是建立针对吸毒者和艾滋病感染者的关怀体系。通过社区和家庭对已吸毒人员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给予帮助和关怀,从根本上帮助他们恢复生理特别是心理的健康。目前我们的强制戒毒所虽然有心理恢复治疗,但大多都很粗浅,并没有真正有效的心理恢复手段。这也是为什么吸毒人员复吸率达90%以上的一个重要原因。

专家们呼吁,针对女性的特点,社会应给予吸毒女性以更多的关爱。吸毒女性的心理压力比男性更大。一个家庭如果丈夫吸毒,妻子往往帮助他戒毒,而如果妻子吸毒,丈夫通常的做法是跟她离婚。女性吸毒者大多不能过正常的婚姻生活。她们由于吸毒造成生理和心理的巨大变化,失去家庭生活的信心,已婚女性也往往因为染上毒瘾而导致婚姻破裂。因此,需要对吸毒女性进行专门的帮助和治疗,开展心理咨询,为她们重返社会提供社会支持系统,这包括医疗关怀、心理支持、法律、经济、就业等支持,使女性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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