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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化”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编辑:清风徐来 识别码:20-975118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5 14:22: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以“四化”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贵州土地破碎分散、农业产业化发展仍处于“小、散、低”水平,而服务不足、农民素质不高、龙头企业不强三大因素尤为突出。要解决贵州的“三农”问题,只有靠创新机制体制,推进“服务社会化、手段信息化、行政规范化、政务公开化”,培育和建立起宽领域、广覆盖、多元化的,多种体制共生繁荣、优势互补的,真正意义上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解放生产力、解决“技术力”、提高执行力、增强“服务力”。

大力推进服务社会化

农业支柱产业开发走生产规模化、布局集中化、产品品牌化、运作专业化、经营组织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就必需销产供相衔接、产学研相结合、贸工农相匹配、政企农相联手的,涵盖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

最大限度地整合各方力量。所有涉农的行政事业单位、科研院校、龙头企业、农村合作组织及其它社会力量都应该被吸引在相关的专业“产业链”和“工作链”上,在其最具优势的环节上发挥作用,形成最大合力。作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既不能停留在抱怨体制障碍、在一些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无所作为,也不能“闭门造车”,搞“小而全”、“大而全”。要突破体制束缚,“跳出部门抓农业发展”,引导和集聚各方力量共同合作,由“包打天下”向“领打天下”转变。我省不少地区抓住烟水配套工程需要轮作的机遇,主动对接,茬口有机组合,“借‘基’生蛋”,作出了很好的示范。

最大限度地整合涉农资金。中央早就提出各类涉农资金可“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相对集中、重点使用、各记其功”。省财政厅“以支农资金整合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发展,以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带动支农资金整合”思路的提出,更使这一原则的落实具有了可操作性。实践证明,用项目和产业争取资金和主动整合资金,是可行的。在茶产业发展中,省农业厅即以3000万专项资金为引导,整合了省直有关部门、7个市(州、地)、56个县(市、区、特区)及中央财政共约3.11亿元资金专项用于茶产业发展。

大力培育“龙头”和“抓手”。龙头企业、合作经营组织和农村经纪人可以在引领产业发展、领军技术进步、引导培训农民等方面发挥政府部门难以发挥的作用,也可以作为“二传手”,有效地放大部门的服务。如贵阳市开阳县202_年引进台农公司良种猪场项目,引导了全县范围的“养猪技术革命”,养猪规模和技术水平上了一个大的台阶。因此,各级农业部门应当将引进及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大力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招商引资。在龙头企业培育问题上,要更加注重小企业和农村经纪人的发展。

积极探索农业服务外包的有效形式。政府职能服务外包是美国小企业服务社会化的一大特点。sba扶持服务小企业、培训企业家、培训老百姓就业创业的项目,多数采取外包的形式。国务院也提出“采取委托、招标等形式,引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力量承担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项目”。我省农业项目服务外包中,国家信用制度和体系缺失、信用信息不对称,我们难以掌握、也没有逐步建立起较规范、较系统的相关企业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企业弄虚作假、失信成本太低。因此当前,我们应先从重点企业着手采集和整理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全省农业系统统一的涉农企业及服务机构征信系统数据库,并在系统内先实行信息共享。同时,建立相关信用监督和惩戒制度,对不守诚信甚至违法乱纪的企业坚决列入“黑名单”,以严厉惩戒倒逼诚信的建立。

大力推进服务手段信息化

加强农业信息化的软件建设。近年来,贵州有线无线信息网络硬件建设已具一定水平,“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工程已取得一定成效。在这两大状态并存的情况下,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三农”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毫无疑问是一个穷省实现“四两拨千斤”最为费省效宏的有效途径,理当摆在相当重要的位置。贵州农业信息化的“短板”和突破口是软件建设。涉农网站有十来个,打开后大多是领导、部门活动信息、各类简报文件等。服务对象需要的、具体的、实用的、个性化的服务项目极少。因此,应当将贵州农业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点由硬件建设转移到软件建设上来,认真研究梳理现有硬软件现状、“短板”及其“填平补齐”的措施,以有效提高信息化服务水平。

创新和完善信息化服务机制。农民收入和文化水平不高及单家独户劳作的生产方式,决定了必须为他们提供简单明了、适时实用、操作性强的农科知识及其他信息,这是贵州农村信息化的生命力之所在。

当前,一要抓紧“造车”。围绕支柱产业,花相当的人力、资金和时间抓紧开发相关软件和编辑适应信息化传递方式的技术、市场及其他相关信息。同时推上农业信息网、贵州信息港等大众通道,实行信息资源共享。二要建设队伍。建设多层次、多专业、多成分、大批量、广覆盖的信息化专业技术和法规政策服务人才队伍,专门从事网站软件开发以及市场信息、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法规政策等电子信息资料的研究、收集、整理和信息化服务。以“用钱养事”的思路,在条件允许和自愿的前提下启用相关退休专家以及开发利用在职技术人员的业余时间。三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各种提供服务的信息化渠道都要广而告之,同时要加强农民、基层农技人员和农村干部信息技术培训(可先培养一大批农村信息化带头人)。四要打造平台。痛下决心盘活存量、因地制宜,打造或改造几个真正对农户和企业有用的网站及融互联网、手机、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于一体的综合立体平台,多形式、多渠道提供信息化服务。

大力推进管理规范化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业行政管理方式已经从单纯的运用行政手段,转变为运用法律的、经济的和行政的综合手段,农业行政执法已成为农业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省在全国较早推出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开设集中受理行政许可的政务大厅两项改革,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由于长期以来农业部门定位于抓生产、开展技术推广等,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行政许可工作长期不甚规范。改革已进入“深水区”,非进即退,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

一方面,要深化改革,以人民群众满意、发展环境优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政务大厅的功能,实行完全集中行政许可;进一步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同时,大力推进电子审批,扩大网上办公范围,实行电子监察;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执法重心;腾出大量人手来抓发展、抓示范、抓培训、抓信息、抓服务;建设“法治部门、责任部门、服务部门、效率部门”。

另一方面,以规范行政行为、规范服务行为、规范政策行为、规范办事行为为目标,加强制度建设。围绕“权、钱、物、人”关键部位,建立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用权的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并全面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防止不廉洁行为。

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化

实行有效公开。实践一再告诉我们:“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系统内监督力量有限、无法实施全面监督的情况下,自觉接受系统外,尤其是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就显得尤为必要和紧迫。而这种监督必须以政务公开和信息对称为前提。因此,必须以“公开”为条件,把社会和群众监督作为重要力量,弥补系统内监督力量和手段有限的“短板”;必须以“公开”为手段,倒逼规范、倒逼依据、倒逼公平,消除“暗箱操作”,打造“阳光政务”,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提高部门公信力。

第二篇: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翟富根

【摘要】当前,我国实行的家庭承包经营,其固有的局限性已经影响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因此,必须根据当前农村现实情况,构建一个与我国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才能真正解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

【关键词】农业社会化;服务政府;主导市场化

目前,我国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我国的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重要作用,但随着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形势的发展,其局限性也越来越突出,已经影响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因此,如何根据当前农村现实状况,构建一个与我国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成为当前一个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是弥补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不足。不可否认,我国农村实行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确促进了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发展,也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但是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快速发展,这一经营制度的局限性也暴露出来了,出现了“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衔接,“分”有余,而“统”不足等问题,而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能够较好地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经济的问题,强化“统”的功能,真正实现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有利于稳定家庭承包经营这一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二是有效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某种程度上,农业竞争能力的高低由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决定,而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规模化水平又由农民组织化程度来决定决定。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经营模式,虽然能够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但是偏小的生产规模、较低的生产效率,增加了产品的交易成本,降低了产品的比较效益,也大大减弱了其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而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可以把一家一户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组织起来纳入社会大生产的轨道,化

解“小生产”与“大市场”不衔接的矛盾,从而大幅度降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

三是有利于合理配置农村的生产要素。分散的一家一户式的经营方式有很多不利因素,它不仅不利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也不利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实现。而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把农村的生产要素合理充分利用起来,进行适度规模化的生产。农村的各种社会化服务组织管理民主、经营灵活,可以避免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并可随时根据市场的要求,打破行政区划、行业和所有制的界限,使农村的资金、技术、劳动力、设施等生产要素在最大范围内实现最佳配置,从而提高农村的生产力水平,优化农业和农村结构,促进农业生产的进步。

四是有利于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农业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可是由于农业特别是粮食种植业的比较效益低,不仅严重地制约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而要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首先要通过农业科技水平提高增加单位面积产出率;其次,要不断延伸农副产品的产业链,大力发展贮藏、加工、运输等第三产业,增加农副产品的产品附加值,让农业发展成为高效益的产业。而建设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就是要把各种现代生产要素注入农业生产经营中,逐步提高农业的物质和技术装备水平,使农业生产向专业化、商品化和社会化目标不断迈进,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五是有利于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服务社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向农业提供市场信息、各种生产技术指导以及农副产品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服务,从而与服务对象联结在一起形成一个产业群,成为第三产业在农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发展的市场十分广阔,而且发展的潜力也相当巨大,已经成为服务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同时,随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各种服务组织除自身可以吸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外,还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条件,反过来又促进了城市服务 业的发展。

二、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制约因素

第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断层。现在我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很多机构大部分是自上而下延伸形成的,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常常是对县级以上比较重视,机构设置较全,资金也相应倾斜,而对乡村基层较为忽视。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来看,投资的重点都放在县级。再从技术力量分布来看,乡级服务站不仅人员少,技术力量还非常薄弱,其服务能力和标准同农户对社会化服务的需要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第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民之间没有形成利益共同体。目前,多数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人员,对服务农业和自身职能都有正确的认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但是由于对服务质量和标准缺乏硬性约束,一些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出现了为追逐经济利益而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极大地挫伤了农民接受服务的积极性。服务组织与农民是“收费、服务”的关系,没有与农民也可以说是服务对象的最终生产成果相联系。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质量不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差,忽视农民利益,片面追求盈利,没有和农民真正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利益攸关的共同体。

第三,财政支农资金存在管理体制上的弊端。近年来,为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国家下拨的支农惠农资金逐年上升,但一些地方政府为争取资金,组建各种为农服务机构,巧立名目,甚至用包装项目、公关来套取资金,结果不仅导致机构林立,人员庞杂,服务低下,甚至为了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和人员工资,有些机构通过与农机、良种等企业暗中勾结,将国家支农资金和惠农补贴变为机构自身的运转经费和福利,并且还加大了农户寻求服务的成本,由于支农资金没有统一调度,合理使用,造成了很大程度的构建重复和资金浪费,进一步加剧了资金供需矛盾。

第四,农业金融保险等部门为农服务的积极性不高。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液,如果农村金融不活,那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必然受到制约。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制度改革的“软肋”,成为整个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农村金融不仅在体制机制上不健全、不完善,而且金融网点的设置覆盖率还很低,服务供给也很不充分。当前我国农业处于弱质产业的现实没有改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比较弱,使农业贷款和保险风险性大、成本高,削弱了金融保险部门对农业生产经营的贷款和保险的积极性,严重影响和制约着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

第五,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部门化”的弊端。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由于服务主体大多依托部门创办,造成了“部门化”的弊端。这些服务主体以部门获利为目标,想方设法进入缺乏有效监管且利润高的服务领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垄断,而这种质次价高的营利性服务,不仅混淆了服务性和经营性两类社会化服务的性质,而且又提高了农户寻求服务的成本,致使公益性服务日益衰落,甚至使某些领域形成空白。“部门化”弊端的存在,使得农户本应得到的基本公益性服务难以获得,而力量弱小、组织化程度极低的农户只能处在被动承受的地位,他们无法获取应得的合理扶持,就只能采用逃避的方式,不使用服务甚至弃耕,成为“部门化”弊端的牺牲品和默许者。

三、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路径选择

一是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供农业公共服务不仅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同时也是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农业公共服务特别是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相当薄弱,严重影响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已然成为当下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当前的首要问题是亟须解决存在的“部门化”弊端,要明确划分政府部门同各类民间组织各自的目标和功能,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使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政治组织以最低的运行成本获得最大的效能,实现国家、各类组织和市场的良性互动。政府虽然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但并非所有的公共服务都必须由政府自身提供,很多公共服务完全可以由政府以政府补助、特许经营、合同外包等形式交由社会机构或私营部门来生产和提供,政府只需履行好管理公共服务的责任就行了。

二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我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章程规章制度不规范,覆盖面窄,合作程度低以及难以形成利益共同体等问题,尽管如此,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发挥了其独特作用,它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有效解决了分散农户不好办、难办、办起来不经济的问题,还把分散农户组织起来,实现了分散农户的小生产经营与大市场的衔接,使分散的农户形成一个整体去面对市场,提高了农民的市场谈判地位,增强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还提高了农业的综合效益,减少了市场风险。因此,国家应当重视并不断加大对农民合作组织的扶植力度,除

了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引导和规范外,还要继续在财政、税收、信贷方面予以大力支持,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以及龙头带动作用。

三是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点和关键。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必须从实际出发,紧紧围绕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这条主线,立足市场和资源,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在信贷担保、贷款贴息、用地用电等方面予以扶持,支持龙头企业的生产基地建设,激励技术创新和品牌创建,不断加大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的支持力度。要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拉长产业链,形成产业集群。通过培育和发展,形成一批具有科技含量高,经营规模大,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要充分发挥这些龙头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公司+ 基地+ 农户”的形式把分散农户纳入到企业的产业化链条,盘活农民的土地资产纳入到企业的经营开发活动中,真正把企业的利益和农民的利益统一起来,使农户成为企业社会化、规模化生产中的一个环节,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双赢。

四是加大对农业的金融支持。建设现代化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加大对农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可以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现实的选择。多年以来,由于对农业的投入不足,已经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发展。随着商业银行的企业化,追求利润、提高经济效益也成为其基本目标,而农业效益不高、风险又大,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农业融资的风险加大、收益降低,进而导致了我国商业性金融机构对农业金融业务不积极。实践证明,要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就必须要有政策性金融的扶持。强化政策性金融对农业的支持,就应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进一步放开和搞活农村金融市场,为此要加大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三农”的力度,鼓励银行金融机构与一些农业信用担保公司共同建立风险比例分担机制,促进农业信用担保公司良性发展,为农业、农民提供金融担保服务,从而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低成本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同时,还要完善保险经营机制,探索建立以政策扶持与商业运作相结合,政策性保险与商业性保险相衔接的农业保险体系,提高理赔率,降低农业风险。

五是建立现代农村物流体系。要推进现代物流向农村延伸,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农村物流体系。首先,要加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是构建现代农村物流体系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就能解决农村物流发展的“瓶颈”性制约问题;其次,要培育和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政府应制定鼓励政策,按照产业化的发展目标,明确农村物流的合法地位,支持农村物流业的发展,并创新机制体制,改造原有农产品流通企业,扩大规模,增加服务项目,开放式运行,不断壮大农产品物流主体的规模;第三,要鼓励和规范农产品市场中介组织的发展。在农产品供应链中农产品物流中介组织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对整个流通环节的速度和效率都有直接影响。政府应鼓励和支持这些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农民可以通过它们迅速地对一些不确定的信息加以甄别,从而正确快速地进行决策;第四,要加强对农产品物流设备和技术的开发和利用。要加大农产品运输、储藏设备的研发和生产力度,注意对引进的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和吸收,同时,还要加强对绿色农产品物流设备研制开发,使农产品物流的发展多样化。此外,还要加快农产品流通手段和交易方式的现代化步伐,加快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

【参考文献】

[1]郁大海.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创新研究.农业经济,202_-01-15.[2]黄锡富.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家之友,202_-04-15.[3]方忠民.试论现代农村物流体系的构建.商场现代化,202_-01-20.[4]王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研究.东北农业大学博士论文,202_-04-07

第三篇:浙江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浙政办发〔202_〕9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帮助农民群众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农业发展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农民需求和农业生产经营需要,坚持农业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的要求,大力培育新型服务主体,强化服务设施装备,搭建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机制,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着重帮助农民群众解决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大力培育新型农业服务主体

深入推进农业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在健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按照“综合设置、分类建设、多功能、一体化”的思路,整合资源,建设一批功能多元、场所固定、设施配套、人员精干、服务优质、运行规范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为农民群众提供“3+X” 的多样化优质服务。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意见》精神,加快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接点成线、结线成网”要求,推动农业公共服务触角向村社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延伸,加快建立健全县乡有服务机构、村社有服务站点的农业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农业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大力发展合作服务组织。强化社区性合作服务组织建设,增强村集体在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和农业生产性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引导村经济合作社再联合兴办农业服务实体。提升发展专业性合作服务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服务业,以产业链为纽带组建联合社,着力培育一批入社农户多、带动面广、服务功能强的合作社和联合社。鼓励村经济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微利性服务,为其他经营主体提供盈利性服务。

培育发展服务型企业。大力支持供销社发展农资、农产品流通服务业,大力推行农资经营“技物结合”,使供销社成为农技推广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一支重要力量。支持现有生产性农业企业发展农业服务业,使之兼有生产和服务功能。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发展种子种苗、饲料肥料等生产资料供应、农机作业、农产品加工物流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农业服务业。培育农机作业、机具维修、农产品推介、包装和品牌设计、仓储物流、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专业市场运营管护等专业服务公司。

鼓励发展社会服务组织。支持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农业综合服务示范基地等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推广。鼓励兴办民间科技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

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基地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家庭农场主协会等农业社团拓展功能,开展会员培训、市场信息收集、政策法规宣传、业内主体信用评定等服务。积极培育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政策法律咨询等涉农中介服务组织。

三、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装备建设

完善农业科技服务设施。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导、其他服务组织广泛参与,加快实施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工程,加强农技推广示范基地建设,添置必要的农技推广设施,完善技术试验示范设施条件。整合农技

110、土地流转、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等信息服务资源,建立“一站式”农业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完善为农服务信息发布机制。深入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进一步拓展功能,扩大覆盖面,增强实用性。加快建设农作物病虫害远程视频会诊和动植物疫病监测预警、农药管理、农资经营、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化系统,完善信息服务设施。

加强农机化服务装备建设。深入实施农机化促进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引导区域性经营服务组织使用先进适用农业机械装备,鼓励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加快推进育秧中心、粮食烘干中心、区域性农机维修保养中心、农产品初加工以及农机库房等建设,推进农田钢架大棚、养殖场自动喂料系统和环境控制等设施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加强农产品仓储设施和保鲜冷链建设。

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建立检测设备和检测结果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检测资源优化整合,提高检测设备利用率。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添置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仪等设备,鼓励其为周边农户提供速测服务。支持市场化动物诊疗机构以及畜禽排泄物、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专业服务组织配备必要设备,改善动物安全生产条件。

四、搭建和完善农业服务平台

搭建和完善农产品公共营销服务平台。继续举办浙江农业博览会、浙江名特优新农产品展销会、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等综合性展会,有重点地扶持地方举办特色农业展会。立足区位、资源和农业产业等实际,挖掘和弘扬农业文化,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农事节庆活动,促进农业与文化融合发展,扩大地方特色产品影响力和知名度。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专业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培育一批集展示、交易和结算于一体的农产品网络商城,优化农产品营销服务。

搭建和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完善土地流转服务组织网络,健全流转信息发布、价格形成等机制,鼓励采用委托流转、股份合作等方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推进整畈整组整村集中流转。依托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积极探索构建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经营权、农村闲置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工程项目招投标、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等交易内容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搭建和完善金融支农服务平台。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力争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充分运用各种银农

合作框架协议,广泛开展银农合作。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协同金融机构积极推行授信和信用贷款。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资金互助社试点,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建立农村资金互助会,开展多种形式的资金互助。大力推广“丰收小额贷款卡”等便农金融产品,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农业信用担保,努力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需求,逐步增加险种,扩大自主保险试点范围,完善运行机制,优化理赔服务,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水平。

搭建和完善新型农民培养服务平台。整合农民培训教育资源,加快改善教育条件,加强公益性培训机构与生产基地、经营服务主体对接,培育一批实践培训教育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深入实施“千万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坚持分类别、分层次、分产业培训,对有志从事现代农业的农村能人、务工返乡农民、大学毕业生开展农业创业教育与技能训练,使之成为现代农业建设后备主力军;对从事生产性作业的农民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使之成为现代农业产业工人;对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主及其他从事经营管理的农民,以现代农业领军人才提升班等为载体,强化现代经营管理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使之成为企业家型的职业农民。办好各类农业就业招聘会,落实鼓励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的扶持政策;因地制宜建立农业劳动力服务市场,满足农业临时用工需求。

搭建和完善服务主体信用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信用信息收集、共享查询以及守信失信发布平台,加强信用跟踪管理,将信用等级作为生产经营主体项目扶持、示范社、农业龙头企业评选、农产品公共营销服务等的依据,引导农业主体诚信经营。探索建立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制度,全面监测农业服务业情况。

五、积极创新农业服务机制

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机制。坚持 “一主多元”、多方参与,通过政策支持、特许经营、合同外包、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参与公益性、市场化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发展专家大院、农村科技服务超市等服务平台。

创新农业服务机制。创新专业化服务机制,推广订单式、承包式、代理式、融合式、保姆式等服务方式,总结推广作业对接、产销对接、银农对接、农企对接、人才对接、科技对接等模式,择优推广适用性强、农民欢迎的服务模式与机制,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效率。

探索服务示范创建机制。按照“服务约定有合同、服务内容有标准、服务过程有记录、服务人员有培训、服务质量有保证、服务产品有监管”的要求,制订完善农业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分级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户、示范社、示范乡镇、示范县,形成点上突破、面上推进的工作格局,力争到202_年,每市至少建成2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

六、切实加强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县要把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推进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在政策、项目安排、人才培训、服务指导

等方面,大力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项目资金整合力度,各级农业生产性、建设性项目都要把农业社会化服务纳入实施范围,倾斜安排项目和资金。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的,免征营业税。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推进机制、考核约束机制;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工商、科技、金融等部门要加强配合、主动支持、通力协作,合力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_年7月

第四篇:谈谈广东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谈谈广东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农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特别是对我国这样一个正处于转轨阶段的大国而言,它对农产品的需求将大幅度增加,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广东省无疑是农产品需求大省。但是广东现在的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制约,一方面国际市场的农产品价格受全球工业化浪潮的影响波动日益剧烈,农产品求助于国际市场解决面临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国内CPI居高不下,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给政府和老百姓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国际和国内环境的制约下,如何促进自身农业生产体系的完善,保证工业和农业的协调发展就成为广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无疑是根本解决途径。

一、广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提供服务的一系列社会组织与服务体制的集合。下面拟对广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做一些分析。

1、农业生产服务体系不健全

(1)生产资料市场监管不力,流通体系不健全。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始终没让人放心,2009年3月,广东省农业厅化肥质量监测所对广州、汕头等8个地级以上市流通市场的肥料产品质量和包装标志进行春季肥料产品

监督抽查,共抽取了30个肥料经营单位销售的肥料产品100批次。经检验。71批次产品合格,29批次产品不合格,合格率为71.0%;对复混肥料和精制有机肥抽查,合格率分别为66.7%和45.5%。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屡禁不绝事件凸显广东省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监管和流通环节仍需要不断完善。

(2)农业科技服务推广工作基础薄弱。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步伐的加快,广东省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日益显露其薄弱的一面。具体表现在:一方面,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整体素质较低。调查发现,在农技推广的人才队伍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员知识结构老化,专业人员比例偏低,乡镇一级的农业科技人员队伍由于缺乏合适的工作环境,科技管理人才逐渐脱离农业战线,少数留在农村一线的也不安心工作。

(3)产后服务体系不健全。广东虽然是一个工业化发达的省份,但是农业的信息化和组织化程度依然不高,大部分农业生产还是小农户散养、种的生产模式,农户经常面临大市场的冲击。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较小,制约“农超对接”的发展基础。我省供销社系统领办的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虽然规模和效益优于其他主体领办的合作社,但仍普

遍存在规模小、实力弱的问题,难以做到大批量和优质化生产,与连锁超市对农产品标准、品质等方面的高要求有不小差距。另一方面,零售终端资源分散,制约“农超对接”的带动效应。我省供销社系统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企业28家,实现连锁经营的网点3094个(大多还属中低水平的连锁经营),占全省系统日用消费品经营网点总数的比例不到20%,还有大部分网点设施破旧,经营手段落后,经营质量不高,带动能力有限,制约了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对接。

2、农业生产体系配套制度建设滞后

农业生产离不开人力资源、资金、农业保险等配套制度的支持。近些年来。广东农业生产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农村教育体系不完善,农民整体素质不高。

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而广东省在农村教育体系方面相当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一是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基础教育资源,还没实现高中的普及,虽然早在2001年 广东省就率先对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收书本费和杂费制度,从2007年秋季学年起,进一步免收课本费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义务教育全免费。但是农村教育仍然存在师资力量薄弱、大学毕业生不愿意下乡教书、教育投入严重不足等缺陷,很多偏远的山区文盲率仍然很高,农村基础教育质量低下的现状很难满足日益市场化的农村和农业;二

是,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地区间差异巨大,在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由于政府财力雄厚,地方政府基本都把发展农村职业教育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在人力、物力和财力都大力支持农村职教,同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体系发展迅速,为现代产业发展提供了大量产业工人。与此同时,欠发达地区部分镇区的农民成人文化学校因财政经费紧张,没有开展活动,除了部分单位举行了一些短期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外,农村职业教育供、需都不足。

一、广东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

1、农业生产服务体系建设

(1)整合农业科技服务资源。首先,按照产业重点、区域特色和服务对象,调整片区布点和人员的配备,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作为农业科技源头和人才源头的作用。其次,要完善农技人员录用制度并加大培训力度,更新知识结构。再者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提高农技人员的积极性更新知识结构。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和技术咨询服务活动。最后,调整农业科技服务经费支付手段工作经费和服务经费可根据公益性服务项目进行测算,并由财政以专款划拨到乡镇。

(2)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管。首先要加强规范市场秩序,建立和健全市场监管制度,特别是防止所谓的“洋

品牌”进入省内。其次,要大力推进放心农业生产资料下乡进村,改变贸易发展方式。积极鼓励信誉良好的企业在各个农村设立网点,为农民提供优质的生产资料。

(3)加强信息化建设,帮助农民获取更多市场信息。充分利用现有的一些农产品网络平台,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布农产品信息。同时,优化农村流通资源配置,建成以无形市场为依托,与有形市场相结合的商务平台,提高农产品销售量。在社会化服务组织方面,应积极学习国外先进合作组织的运作,发挥合作社的市场组织职能。合作组织通过多种渠道搜集,整理国内外市场信息,为农民生产经营中提供帮助。

2、加快农村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基础教育质量很大程度上能折射出一个地区的整体教育水平,政府部门应该对现有资源进行统筹规划,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合理确定高初中学校分布,使农村能分享国家教育资源。通过总量扩张,在农村普及高中教育。同时,在农村地区开办职业技术学校,或者扩大现有的职业学校规模,积极提升农民生产技能。

第五篇:市供销社构建多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市供销社构建多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吉林市供销合作社

202_年11月,吉林市被省委深改组确定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市。两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为“三农”服务方向,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基础和创新治理机制为重点,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全力打造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趟出了以全程社会化服务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改革新路子。

一、组建区域实体性“农合联”

为强化供销社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密切各级合作经济组织的层级关系,彻底打破供销社存在多年“联合社不联合、合作社不合作”的体制机制敝端,吉林市在全省率先注册成立首家供销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为联结市、县、乡三级专业合作社的合作经济组织实体。在成员构成上,联合社在县乡选取发展规范、规模较大、带户功能强的专业合作社吸纳入社,首批吸纳了5个农民专业社作为成员社。在市场营销上,联合社通过统一采购农资、统一打造品牌、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产品展示、统一对外销售等运营模式,为成员社及入社农民提供从种到收再到销的农业生产全程化服务。同时注册成立了市供销兴农发展公司,作为骨干企业加入联合 社,主要负责联合社的商业运作,搞好农产品推介和农超对接。在运行机制上,市级联合社建立后,依托各县(市)供销社相继组建县域“农合联”,作为成员社纳入全市联合社组织体系,以后不断吸纳产业规模大、产品质量优的专业社陆续加入,逐步覆盖农副产品各个领域,实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跨区域联合和跨产业联合的统一,自上而下构建覆盖全市、上下贯通、合作广泛、利民惠农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二、推进农产品多种形式产销对接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提出要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的要求,吉林市供销社在改革中创新流通方式,推进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帮助农民扩大地产农产品销售,解决优质农产品农民卖难和市民买难的问题。推进产销对接的形式主要有:举办地产农产品展销会,推动农产品进城市。组织全市县级供销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单位,举办吉林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展示交易会。已成功举办一届,集中展示展销62类、300多种名优特地产农副产品,两天时间接待市民5万余人次,现场和订单交易额50多万元。春节前还将在市区举办一届“年货大集”,组织各专业社展销节日应需农产品,以后逐步实现展销经营模式常态化,打通农产品进城通道。建设社区综合示范店,推动农产品入社区。新组建的吉林市供销 商业流通有限公司与吉林筑石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吉林市“供销亿家”城乡流通服务有限公司,推进“供销亿家”智慧社区综合服务示范店建设,首家店已在吉林市“筑石红”社区建成,之后陆续开业试运营其他社区示范店,示范店与各农产品专业社建立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打造农产品由田间地头到城市社区的直采直供模式。开展农产品推介活动,推动农产品销域外。连续两年组织6个域内专业合作社参加海南农产品博览会,搭建了农产品由北到南的销售桥梁。在全国总社“供销e家”网站开通了“吉之宝”特产馆,现已组织15类域内农产品加盟销售,探索了农产品销售由线下到线上、由域内到域外的推介运营模式。

三、创立日用消费品流通服务新模式

吉林市供销社积极适应商业模式和消费方式深刻变革的新趋势,探索构建“龙头企业+物流配送中心+乡村连锁店”和“实体+网络”的现代流通服务新模式。依托市莲花日杂批发市场,建成“吉日连锁”物流配送中心,开辟到舒兰、蛟河、永吉等11条物流配送线,建成乡村配送网点903个,配送日用消费商品种类20000余种,年配送商品额5000余万元,使越来越多质优价廉的日用消费品进村入户,提升了供销社沟通城乡、服务“三农”的辐射带动能力。另外,还建成吉林日杂网上商城电子商务平台,启动运营5家“网上供销社”农村服务站,通过建立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网订 店取的新兴消费模式,逐步打通农村物流配送的“最后一公里”,真正让农民享受到方便快捷的电商服务。

四、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

吉林市供销社把“现代农业生产需要什么,供销社就干什么”作为推进综合改革的切入点,围绕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创立服务新手段,构筑服务新平台,开辟为农业生产提供系列化、规模化、科技化服务的新途径。这些新兴服务方式和手段主要有:建成全省首家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打造了一站式、综合化服务的新平台。占地10000平方米的现代服务中心功能完备、设施齐全,为周边3000多户农民提供信息咨询、农资销售、农机作业、测土配方、培种育苗、田间管理、教育培训、电子商务、农村金融、无人机航化作业等生产服务项目。建成全省首家规模化土地托管服务中心,构建了“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的生产服务新格局。新建成的土地托管服务中心,可一次性托管耕地1万亩。在托管中心的示范带动下,全市供销系统流转、托管农民耕地11万亩,通过做强土地托管业务,填补了粮价下跌、农民种粮积极性下降的生产空白。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带领广大农民抱团闯市场。全系统累计领办、创办260个专业合作社,入社农民1.5万户,为农民实现收入4亿多元。另外,探索发展了资金互助社,在社员之间开展信用合作服务,解决了农民社员发展生产资金短缺的难题。培训新 型农民社员,提高了广大农民农业生产技能。与省社、县社上下联动,采取联合办学、聘请专家授课等多种方式,累计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专业协会会员1000余人,为广大农产品经纪人、农村致富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提供了智力支持。

五、建设新型农村综合服务社

按照国家关于面向农民生产生活,推动供销社向城乡社区服务拓展的要求,吉林市供销社在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的同时,也在积极探索为农民生活服务新模式,利用部门合建、村社共建等方式,带动全系统累计创办农村综合服务社56个,在人口密集和区位优势明显的乡村,集中打造了一批集休闲、娱乐、购物于一体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同时,积极推动与各专业银行合作,利用供销社网络布局的优势,与金融企业优势互补,在农村综合服务社累计建设了25个助农金融服务点,为农民提供自动取款、转账、生活缴费、小额信贷等小型农村金融便民服务。

以“四化”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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