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11严禁乘坐非法校车告家长书及
不乘坐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承诺书
2013年10月18日17时50分许, 武城县实验中学学生家长驾驶一辆牌号为鲁N4E656小型客车接儿子、女儿和外甥女放学回家,并捎载了亲戚朋友的5个孩子。一辆鲁NGB335的三轮车在山东武城县德商路坡寺路口处逆行侧翻,致使车上所载木材脱落,砸到由西南向东北方向行驶的鲁N4E656小型客车,事故造成司机当场死亡,学生4人死亡,3人受伤的掺剧。
当前,社会上还存在非法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这些车辆质量性能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为了减少或杜绝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证孩子安全上下学,作为一名孩子家长,我承诺:
一、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能闯红灯;过交叉路口需注意过往车辆,牢记靠边行走;骑车走非机动车道,不听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更不能骑车时勾肩搭背、相互追逐、并排骑行等。
二、为了孩子的安全,克服困难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特别是遇有暴雨、台风、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上下学途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家长要及时接送,坚决不搭乘其他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或者与其他家长联合拼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避免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不贪图便利或为了省心,让孩子乘坐无校车标识、无证、无牌或不合手续的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黑车”、“病车”、和超载、超速车等违规车辆上下学,任何时候都要拒绝搭乘违法车辆。发现亲朋好友中有乘坐非法车辆上下学现象的,及时对其进行宣传和劝说。
四、接送自己孩子上下学时要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做到车辆不搭载别人孩子上下学。
五、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或没有校车标识的非法校车运营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运输或教育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交警大队88483274 ;110 教体局66033009
学 校 班 级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2013年 月 日
关于禁止非法车辆接送学生、幼儿告知书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13年10月18日17时50分许, 山东武城县实验中学学生家长驾驶一辆牌号为鲁N4E656小型客车接儿子、女儿和外甥女放假回家,并捎载了亲戚朋友的5个孩子。路上发生车祸,造成学生4人死亡,三人重伤的惨剧。
近年来,多次发生的学生、幼儿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教训惨痛,全社会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交通安全的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搭乘学生的人身安全。2012年4月5日国务院颁布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使用许可、驾驶人条件、校车安全及法律责任等各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校车界定
校车是指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校车应当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第十四条规定进行申请。车辆必须符合要求。驾驶员具备校车驾驶资格,经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教育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
二、法律责任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幼儿园、学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对政府举办的学校的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民办学校由审批机关责令暂停招生,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当前,社会上还存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特别是幼儿上下学,这些车辆质量性能差,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消除隐患,杜绝各类伤亡事故,使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到位,市教育局和公安局衷心希望各中小学、幼儿园能积极配合,做到以下几点:
1、坚决杜绝学校、其他单位、个人使用无校车标识的非法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坚决杜绝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等违法现象发生。
2、加强宣传教育,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或没有校车标识的非法车辆运营,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运输或教育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交警大队88483274 ;110 教体局66033009 学校(章)负责人(签名)
2013年 月 日
第二篇:不乘坐非法校车告家长书(承诺书含回执)
不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承诺书
当前,社会上还存在非法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这些车辆质量性能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为了减少或杜绝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证孩子安全上下学,作为一名孩子家长,我承诺:
一、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下学。
二、为了孩子的安全,克服困难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特别是遇有暴雨、大风、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等恶劣天气。
三、只让孩子乘坐有“校车”标识的校车上下学。不贪图便利或为了省心,让孩子乘坐无校车标识、无证、无牌或不合手续的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黑车”、“病车”、和超载、超速车等违规车辆上下学,任何时候都要拒绝搭乘违法车辆。发现亲朋好友中有乘坐非法车辆上下学现象的,及时对其进行宣传和劝说。
四、接送自己孩子上下学时车辆不搭载别人孩子上下学。
五、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或没有校车标识的非法校车运营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运输或教育部门进行举报。
六、学校使用无“校车”标识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以及社会、教师运用私家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收费跑营运的做法都是违法的。安检、交通和教育等部门将严厉打击包括学校非专用校车以及社会、教师非法营运在内的行为。
七、非专用校车如果接送孩子收费,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这其实已经违法了,因为这属于私人非法承接运营活动,运管部门是可以介入追究责任的。如果是免费的,比如说大家邻居关系好,顺便搭个顺路车,这样虽然不存在违法的问题,但是在搭乘期间万一出了事故,司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如果是交通事故,那还需要看交通部门如何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乘客所乘坐车辆司机的责任,那乘客可以向所乘坐车辆司机索赔,如果是对方车辆司机的责任,乘客所乘坐车辆司机也要承担部分连带责任。
南京路明德小学 2017年2月13日
不乘坐非法接送学生承诺书(回执)
我声明并承诺:我已完全明白并承诺严格遵守《不乘坐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承诺书》的规定,不让孩子乘坐非法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上下学,如果违反该规定,造成孩子伤害甚至生命安全,家长承担主要责任。
学校 班级 班主任 学生(签名)家长(签名)
2017年2月 日
第三篇: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告家长书
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为了您的孩子上下学出行安全,我们再次恳请您的支持配合,联手筑起学生安全的长城,共同保护好我们的下一代。
一、教育孩子不坐无牌无证的“黑车”上下学
因您的家庭居住地距学校较远,上下学需乘车前往的,请您教育您的孩子不要 贪图便利,乘坐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等“黑车”、“病车”。不要乘坐那种安全没有保障的非法营运车辆(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面包车等)。
二、克服困难接送您的孩子
为了孩子的安全,希望您能克服困难,按时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特别是遇有暴雨、台风、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您的孩子上下学途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要及时接送,避免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孩子的安全负责:放弃“小方便”,绷紧“安全弦”!
家长朋友们,您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您生命的延续,也是您家庭的希望,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您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交通环境。
来 龙 中 心小 学 2015年3月10日
回
执
我及我的家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保证配合学校经常性的做好以上各项工作,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督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学生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年**月**日
请领导审阅定稿
第四篇: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告家长书
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
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如何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社会关注的大事。为了您孩子上下学出行安全,我们再次恳请您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联手筑起学生安全长城,共同保护好我们的下一代
一、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作为家长,请教育孩子: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能闯红灯;过交叉路口需注意过往车辆,牢记靠右边行走;骑车不听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更不能骑车时勾肩搭背、相互追逐等,您的千叮万嘱,将会让孩子多一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瓶车上下学。
二、不坐“超载车”、“病车”及无牌无证的“黑车”上下学
如果家庭居住地距学校较远,上下学需乘车前往的,请教育孩子不要贪图便利,乘坐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等“黑车”、“病车”、“三轮车”和超载的车辆。如果孩子乘坐的是公交车或校车,请教育孩子一个座位只能乘坐一个孩子,如果一个座位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请您及时与交警联系,坚决纠正,确保安全。
三、克服困难接送您的孩子
为了孩子的安全,希望您能克服困难,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特别是遇有暴雨、台风、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孩子上下学途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要及时接送,避免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教育局明令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
学校和教师把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的教育已列入日常教育工作之中。学校以交通安全出行常识、自我保护知识作为主要内容,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举办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召开主题班会等。学校将进一步敦请各位家长,不要再让孩子乘坐那种安全没有保障的非法营运车辆(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面包车等)。
学生家长是学生上下学途中人身安全的法定监护人,请各位家长一定要尽到监护责任。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 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各位家长,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未雨绸缪,营造一个安全和有序的上下学环境。为了我们所有孩子的安全考虑,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和交警部门,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上下学制度,对孩子的安全负责:放弃“小方便”,绷紧“安全弦”!
家长朋友们,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您生命的延续,也是您家庭的希望,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交通环境。
学校(幼儿园)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告家长书回 执
我及我的家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保证配合学校经常性的做好以上各项工作,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督促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学生班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第五篇: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告家长书
罗阳小学关于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
告 学 生 家 长 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如何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及能力,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已成为学校、家长及社会关注的大事。为了您的孩子上下学出行安全,我们再次恳请您的支持配合,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联手筑起学生安全的长城,共同保护好我们的下一代
一、加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作为家长,请您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能闯红灯;过交叉路口需注意过往车辆,牢记靠右边行走;骑车不听耳机、不带人、不骑飞车,更不能骑车时勾肩搭背、相互追逐等,您的千叮万嘱,将会让孩子多一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骑电瓶车上下学。
二、不坐“超载车”、“病车”及无牌无证的“黑车”上下学
因您的家庭居住地距学校较远,上下学需乘车前往的,请您教育您的孩子不要贪图便利,乘坐报废车、拼装车、无牌无证等“黑车”、“病车”、“三轮车”和超载的车辆。如果您的孩子乘坐的是公交车,请教育您的孩子一个座位只能乘坐一个孩子,如果一个座位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孩子,请您和您的孩子及时与交警联系,坚决纠正,确保安全。
三、克服困难接送您的孩子
为了孩子的安全,希望您能克服困难,按时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学,特别是遇有暴雨、台风、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您的孩子上下学途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要及时接送,避免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禁止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
学校和教师把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上下学的教育已列入日常教育工作之中。学校以交通安全出行常识、自我保护知识作为主要内容,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举办交通安全教育讲座,召开主题班会等。学校将进一步敦请各位家长,为了您的孩子的安全,不要再让您的孩子乘坐那种安全没有保障的非法营运车辆(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面包车等)。
学生家长是学生上下学途中人身安全的法定监护人,请各位家长一定要尽到监护责任。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抓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各位家长,我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未雨绸缪,营造一个安全和有序的上下学环境。为了我们所有孩子的安全考虑,希望家长能配合学校和交警部门,遵守交通规则和学校上下学制度,对孩子的安全负责:放弃“小方便”,绷紧“安全弦”!家长朋友们,您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是您生命的延续,也是您家庭的希望,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您的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创造良好的安全交通环境。
家长签字:
赣榆县罗阳镇中心小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学校 罗阳 东关 刘口 大沙 河口 朱庄 吴公
合计 学生数 1166 173 40 244 219 119 18 1979